人類在自然界的位置 · 第八章 影響生物延續的生存條件

·The Conditions of Existence as Affecting the Perpetuation of Livings Beings· 人們難以想像,甚至無法想像,但是事實如此。這確實印證了馬爾薩斯(Malthus)的理論。雖然他因為這個從未被推翻、以後也不會被推翻的結論在當時備受質疑辱罵,但是他清楚地指出,由於生物的數量呈幾何指數增長,而生活資源卻無法按照這個指數增長,終究會有一天由於生物的總量超出營養供給的能力,致使生物的進一步增長會受到某種限制。 大猩猩。 上次講座中,我試圖給你們證明一個普遍原則,即生物在複製它們本身的同時,總是或多或少有發生變異的傾向。我向你們說明,變異有可能由於我們不了解的原因而發生,這時我們稱之為自發變異。變異也有可能以一種明確的形式出現,與以前的形式之間沒有任何過渡類型。我還說到,變異一旦出現就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得以延續,而且不直接和我們所謂的選擇過程發生關係。然後我還說到,通過人工選擇——假若你有意只用具有以相同方式形成相同特徵的變種進行繁育的話——這個變異,在我們看來,就有可能無限地延續下去。 接下來的問題對我們很重要,通過這種選擇性的繁殖過程,我們能夠得到原始種系,而在這一過程中,變異的量是否存在限制?為了弄清楚這個問題,有必要把生物變異的特徵劃歸到兩個大類:一類是結構性特徵,另一類是生理性特徵。 首先關於結構性特徵,我已經通過桌子上的這些骨架和大量已經確認的事實向各位展示了不同的鴿子變種——信鴿、球胸鴿和翻飛鴿——在它們內部重要結構特徵上有很大程度上的變化。不僅在頭骨的比例、喙和腳的特徵等方面有所變化,而且在脊柱中的椎骨,如球胸鴿骶骨的絕對數目上,也有差異。正如我給大家通過這些骨架和示意圖所顯示的那樣,它們在諸如此類特徵上的變化程度遠比博物學家所謂的不同鴿種之間結構特徵上的差異還要大。也就是說,它們之間的分異程度是如此之大,以至於球胸鴿和翻飛鴿之間的差距比野生鴿種如岩鴿(Rock Pigeon)和環鴿(Ring Pigeon)或環鴿和野鴿(Stock Dove)之間的差距還要大。實際上這種差異的意義不止於此,假設一個博物學家不知道這些鴿子的來歷的話,這些家鴿之間的結構差異足以誤導一個博物學家把它們放到完全不同的屬內。 既然我上面用到了種這個名詞,這個名詞後邊還會常用到,我想最好花一點篇幅來解釋一下這個名詞的意思。 世界上的動物和植物可以分成不同的類群,從界開始,由大到小,界可以分成亞界,然後依次再分成門(province)、綱、目、科、屬,最後是可以用除性徵以外的穩定特徵來定義的最小類群單位。不管在理論上怎麼著,這就是博物學家實際上所用的種的概念。 在自然狀態下,如果你發現兩群生物能夠用某些穩定而重複出現的特徵區分開,不管這種差別有多小,只要它是可以定義和穩定的,又和性別特徵無關,那麼所有的博物學家都會同意叫它們兩個種。這就是「種」這個詞的意思。也就是說,對於博物學的實踐者來說,種只是一個結構上差異的問題而已。[1] 重複一下,因為正確理解這件事情很重要:我們已經看到,由同一個血統通過選擇性繁育而來的品種(breed),在結構上與原來的血統之間的差異可以和不同種之間的差異相提並論。 那麼動物之間在生理特徵上是否也有類似的關係呢?變種(variety)之間在生理上的差異是否達到了博物學家所謂的種之間的程度呢?這是我們要考慮的最重要的問題。 毫無疑問,大多數的生理性特徵能夠通過選擇來培育、增強和改造。 毫無疑問,品種之間在很多生理性特徵上的差異可以跟種之間的差異一樣大。前面我曾簡單地提到過,由於它們生理上的特點,鴿子不同變種有著不同的習慣,例如翻飛鴿奇特的翻飛習慣、歸巢鴿的飛行特點、扇尾鴿奇特的展尾和走路姿態,最後還有球胸鴿特有的吹脹食道的習慣。這些都是源於生理上的變化。就此而言,這些鴿子相互之間的差異和正常的兩個種之間的差異一樣的大。 同樣的情況也表現在狗的習慣和本能上。正是生理上的特點使得灰狗(Greyhound)能靠視覺追逐獵物,小獵兔犬(Beagle)能靠味覺來追蹤獵物,小獵犬有了捕獵老鼠的本領,尋物犬有了尋物的習慣。這些習慣和本能都是生理差異和特點造成的,人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這些差異和特點都是從同一個血統發展而來的。但是一個極為獨特的情況卻是,儘管在整個生理過程中幾乎都沒有遇到任何限制,但是到最後你卻遇到了一個限制,它出現於生殖過程中。自然的種有一個最獨特的情況——至少有一些種是這樣的,在這裡我們只需要一個種是這樣的就足夠了,但是事實上這樣的情況非常多——雖然自然的種看起來和一些種族或品種差不多,但是它們在生殖過程中有明顯的特點。如果用同一種族的雌雄個體交配的話,當然你得到的是類似的後代;用這些後代來繁殖,你會得到同樣的結果;再用它們來繁殖你得到的還是同樣的後代。這個過程不會受到任何限制。但是一旦你用兩個種的成員來繁殖的話,不管它們有多麼相似,除了我下面要說的例外情況以外,你會遇到某種限制。如果你讓它們交配,儘管你會得到第一代雜合體,但是如果你再讓這些所謂的雜種進行一雄一雌的交配,結果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時候不會有任何後代。這麼做不會有任何結果。 在有些情況下,其中的原因顯而易見。儘管雄性的雜種具有該動物正常的外貌和特徵,但是生理上卻有問題,缺乏生殖所需的結構和器官。據說在雄性的騾子(即公驢和母馬的雜合體)的身上情況就是如此。因此儘管對馬和驢進行雜交相當容易,據我所知,人們一直在這麼做,但是如果你想把一公一母兩頭騾子拿來交配的話,你不會得到任何結果。生育是不會發生的。這就是所謂的兩個不同種的雜種不育性。 你們知道這是一種非常特殊的情況,但是人們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常見的目的論的解釋是,這是為了使得血統的純潔性不被種間的雜交所破壞,但是你們看到實際上二者毫不相關。雜種之間不能繁育的事實和建立這麼一個理論沒有任何關係,沒有任何東西可以阻隔馬和驢或驢和馬的繁育。這樣一來,這種解釋就會跟其他很多純粹建立於各種假設之上的解釋一樣不成立。 由此你們會看到在混血種(mongrel)(不同的種族之間的雜合體)和雜種(hybrid)(不同種之間的雜合體)之間有很大的區別。就我們所知,混血種之間是可以生育的。但是在兩個不同的種之間,很多情況下你甚至連雜交一代都得不到。無論如何,有一點是肯定的:雜種之間經常是絕對不育的。 不管這個特性是大還是小,用它可以區分開動物的自然種。那麼我們是否可以在來源於同一個血統的不同種族之間找到一個類似的特徵呢?直到今天為止,對這個問題的回答是絕對的不。就我們今天所知,在種族之間沒有類似的限制。在扇尾鴿和球胸鴿、信鴿和翻飛鴿,或者其他任何你能夠叫得出名的變種或種族之間的繁育中,就目前我們所知的情況,在混血種之間的繁殖沒有一點兒困難。以信鴿和扇尾鴿為例,讓它們分別代表不同種的情況下的馬和驢。通過交配你會得到信鴿與扇尾鴿的混血種。假設得到的混血種有雄有雌,就我們所知,它們之間交配的可育性並不比原有的信鴿和信鴿之間交配的可育性差。由此你們看到選擇性改造的種族和自然的種在生理上的差別。我還會繼續進一步研究這些和在類似情況下出現的事實,但是現在我只能跟大家這麼粗略地交代一下了。 但是在考慮種間界限這個問題的同時,我們必須談一談返祖現象(recurrence)——由變種通過選擇性繁育而來的種族所具有的重返原始類型的現象。很多人認為這為選擇性和其他的變異程度設定了上限。有人說:「談培育這些各種各樣的種族是可以的,但是你們都知道,如果把這些鴿子放歸山野,這些球胸鴿、信鴿等等都會回到它們的原始狀態。」人們常常以為這就是事實,而這種辯論也通常是以結論的形式直接提出來的。但是如果你不怕麻煩仔細追究一下,就會發現這種說法沒有多大價值。首先第一個問題當然是它們是否確實回到了原始狀態。按照常理,要找出充分的證據來證明這一點常常是極其困難。例如,總是有人說家馬一旦放歸山野,譬如在小亞細亞和南美洲,它們馬上會返回到過去的原始血統中去。但是你對這種假設的第一回應是問他們有誰知道家馬的原始血統是什麼樣的。第二個回應是,在這種情況下,小亞細亞和南美洲的野馬按理應該是完全一樣的。如果它們是一樣的,那它們當然應該是相像的呀!但是有關專家知道它們二者之間的差別是挺大的。亞洲的野馬據說是暗褐色,頭較大,還有很多其他的特點。有關南美野馬的專家會告訴你,他們的野馬和小亞西亞的野馬沒有任何相似之處:它們頭形不同,毛色通常呈栗子色或棗紅色。因此,通過這些事實可以明顯看出應該有兩個原始血統,這些事實一點兒都不支持種族回歸原始血統的說法。上述證據說明,這種說法是不成立的。 即使暫時假定這種說法是對的,即家養種族一旦放歸荒野便會回到常見狀態,我看這些除了證明相同的環境產生相同的結果以外什麼也證明不了。當你把家養動物送回到我們所說的自然環境中的時候,你所做的好像是在進行跟把一個動物從野生狀態馴化到家養狀態的過程正好完全相反的一個過程。如果要費很大力氣才能把動物從野生狀態馴化過來,我想一旦去掉那些產生家養類型變異的條件後,它們就馬上會回到原始狀態當然就一點兒都不足為奇了。但是達爾文先生非常強調一個重要的事實,這個事實與培育家鴿有關。那就是不管鴿子品種之間的差異有多大——它們之間的巨大區別我們前面已經看到了——只要在這些變異中你看到藍色的鴿子,它的翅膀上肯定有黑道兒,這個特徵屬於原始的野生岩鴿血統。 這確實是一個非常令人矚目的情況。但是我卻看不出它能有力地說明什麼。事實上,支持動物回歸原始類型的論點對於那些愛提出這個問題的人們來說很可能是難以招架的。例如,達爾文先生曾經著重強調過,如果你觀察這一匹暗褐色的馬——我最近去了西蘇格蘭高地(West Highlands)的島嶼,那裡有很多暗褐色的馬,因而有機會驗證這幅圖畫的內容——在馬背上有一條長的黑道兒,在馬肩和馬腿上有條紋對它來說是再平常不過的事了。不久前,在比特郡(Bute)的羅斯西(Rothesay)附近,我坐在一個麵包師的車上親眼看到了一匹小馬跟這種描述一模一樣:背上有一條黑道兒,肩和腿上有條紋,就跟驢子、斑驢和斑馬似的。如果現在把返祖理論應用到這種情況中,難道不能說這種動物所展示的性狀和狀態正是處於馬、驢、斑驢和斑馬之間的過渡類型,而這四種動物都是從它演變而來的嗎?同樣的結論也適用於人類。每一個解剖學家都會告訴你,解剖人體時遇到所謂的肌肉變異是再平常不過的事情了——如果你對兩個人體進行仔細的解剖,很可能發現肌肉的連接方式和附著點在二者並不完全相同,不同個體肌肉的連接方式有很多獨有的特點。奇特的是,有時解剖人體時你會發現人體的肌肉排列確實和猿的對應部位非常相像。那麼這時候我們是否可以說,這就跟鴿子翅膀上的黑道兒一樣,它標誌著動物重新返回到了它所來源的原始類型呢?說實在的,我希望改造和變異的反對者最好別再提返祖論了,不然的話,結果也許是他們無法承受的。 總結一下,我們擁有的證據反對給結構上的分異設置上限,但是支持在生理上設置上限。通過選擇性繁育,我們可以使結構上的分異達到種間水平,但是我們無法在生理上達到同樣的分異程度。這個問題就到此為止吧。 接下來我們要面對的問題——也是一個極為重要的問題——那就是這種選擇性繁育在自然界會發生嗎?假若沒有證據的話,我前面所說的一切就跟物種起源沒有任何關係。自然過程是否能夠在延續變異中起到選擇作用呢?在這個問題上我們遇到了巨大的困難。在上次的報告中我曾指出,哪怕要找到證據來研究發生在家養動物身上我們熟知的變異的起源都是極為困難的。我跟大家說過,這些變異的起源幾乎總是被人忽略,因此三個例子中我只能解釋兩個,即有關格拉提奧·凱雷亞的和安康羊的。當變異尚不明顯時,人們會遺忘或者不注意它們。既然眼皮底下發生在我們關心的動物身上的人為例子尚且如此,那麼要在自然界中發現變異起源的第一手材料的難度就可想而知了!說實在的,我不知道是否可能在自然界找到一個變種起源或者選擇性繁育的直接證據。但是可以告訴大家的是,我們能夠證明自然過程也會達到同樣的目的:自然界的種內存在多個變種,而且每當一個變種形成時,自然過程和環境總有能力擔當起選擇性繁育者的角色。雖然現有的證據並非人們所期冀的那樣,不是什麼直接證據,但是越來越好、越來越有力的證據正在湧現。 關於第一點,即自然種中存在多個變種,我要借用一下每一個博物學家和曾經注意過自然界中動植物特徵的任何人都有的共同經驗。但是在這裡我還要講幾個例子,就先從我們人自己開始吧。 跟所有人一樣,我相信目前沒有任何證據表明人類的起源多於一對。我必須說,我找不出任何理由或者站得住腳的證據去相信有好幾個人種。但是你們知道,就跟動物有好多變種一樣,人也有很多變種。我這裡所說的,不僅指那些一眼就能看出的顯著變化。當然人人都知道黑人白人的區別,也能區分中國人和英國人。他們都有著特徵性的膚色和長相特徵。但是你們肯定還記得,這些種族的特徵遠不止於此,它們一直延伸到骨骼結構和我們最為重要的器官——大腦的特徵上去。因此不同的種族甚至同一種族中的個別人會比其他人的腦容量大出三分之一、一半甚至百分之七十。如果考察全體人類的腦容量,你有時會發現這種差異竟能達到百分之百。除了腦容量的變化外,頭顱的特徵也會變化。如果我在黑板上畫出一個蒙古人和一個黑人的頭,在後者中,寬是長的十分之七,在前者中,寬是長的十分之九。因此充分的證據顯示在自然狀態下人和人之間就有差異。如果你去看其他動物,情況是一樣的。例如,廣泛分布於歐洲、部分亞洲和美洲大陸的狐狸變化就非常大。大狐狸在北方,小狐狸在南方。僅在德國,護林人就估計有八種不同的狐狸。 人們認為只有一種老虎。它們從孟加拉最熱的地區一直延伸到乾冷荒涼的西伯利亞大草原,跨度達到50個緯度。它們甚至會捕食馴鹿。儘管這些老虎具有非常不同的特徵,但是它們仍然保持著老虎的總體特徵,所以毫無疑問它們就是老虎。西伯利亞虎的皮毛厚,鬃毛很小,背上有縱向的條紋,但是爪哇虎和蘇門答臘虎在很多方面和北亞的老虎不同。同樣,獅子之間也有所不同,鳥類之間也是如此。如果你進一步去考察低等動物,你會發現魚類之間也有所不同。同一個地區的不同河流中你會發現有著不同的鱒魚,這一點,在這些河流打魚的人們很容易就能分辨出來。螞蟥中同樣有著差異。螞蟥的收集者很容易就能指出旁人很可能忽略的差異和特點來。淡水貽貝也是這樣。實際上,任何你們能夠想起的動物莫不如此。 在植物界有著同樣的變異。以常見的荊棘為例。植物學家為它吵成一鍋粥:有人認為荊棘中有很多種,有人認為它們只是一個種中的不同變種而已,直到今天他們還沒解決哪個是自然種哪個是變種。 因此,自然界的任何植物、任何動物毫無疑問都會變化;變種作為自發性產物可以以我所描述的方式發生,這些變種可以按照我所展示的自發變種的方式延續下去。因此我說,關於自然界中變種的起源和延續不會有任何疑問。 現在問題是,選擇會在自然界發生嗎?自然界是否有跟人類選擇性繁育相類似的過程?你們看到了,現在我就沒提物種。我想把我的話題僅僅限制在大家都公認存在的自然種族的形成上。問題是,就像我們人類能夠通過選擇來培育前面講到的動物種族一樣,自然界是不是也有相應的能夠產生種族的機制。 當一個變種產生後,生存條件(conditions of existence)所起到的影響跟人工選擇的一模一樣。我所說的生存條件分成兩部分:一是物理的無機世界提供的條件,二是有機界提供的生存條件。首先是氣候,包括某些特定地區的溫度和濕度。其次是生境(station),包括一定氣候條件下,動物或植物生長生活的特定地點。例如,魚的生境是在水裡,淡水魚的生境是在淡水裡,海水魚的生境是在大海里,海洋動物的生境可深可淺。同樣,陸地動物的生境差異表現為不同的土壤和鄰居。它們有的最適應於鈣質土壤,有的最適應於沙質土壤。第三個生存條件是食物,這個食物是廣義的,就是生物生存所需的物質供應。對於植物來說,就是包括碳酸、水、氨以及鹽類等無機物質;對於動物來說,包括我們前面看到的它們所需的無機和有機物質。這些條件全部——至少前兩條——是我們所謂的無機或物理生存條件。食物跨在二者之間,然後是有機生存條件,後者依賴於其他生物的生存狀態、周圍生物的數量和種類。這些生物可以劃分為兩大類:作為反對者的生物和作為幫助者的生物。作為反對者的又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間接的反對者,我們稱之為對手;一類是直接的反對者,這些生物努力去殺死別的生物,我們稱之為天敵。當然我所說的對手,在植物中是指那些需要同樣的土壤和生境的植物,在動物中是指那些需要同樣的生境、食物或氣候的動物。這些都是間接反對者。當然直接的反對者就是那些捕食動物或植物的生物。幫助者也可以分為直接和間接的。例如,對於一個肉食性動物,某種草本植物可以通過繁殖自身成為它的幫助者——使食肉動物所捕食的食草獵物得到更多的食物,進而使食肉動物獲得更多的營養。直接幫助者最好的例子是寄生的動物,例如絛蟲。絛蟲生活在人的腸道中,因此其他條件相同時,人越少,絛蟲就越少。雖然把我們自己當成絛蟲的幫助者想起來讓人覺著有些難以接受,但是事實如此:我們都明白,如果世界上沒了人,那就沒了絛蟲。 要想對生存條件的重要性和機制進行一個恰當的評估是極其困難的。在達爾文先生的著作對此進行清楚的闡述之前,我不知道我們中是否有人曾對這個評估有一點點概念。在此我要用我的方式盡最大努力給大家一些關於生存條件作用機制的基本概念。最為便捷的方法便是挑一個儘量簡單的例子來說明情況。 因此我在這裡假設地球上所有適宜生物生存的地方,大約五千一百萬平方英里的陸地都有著同樣的氣候,由同樣的岩石或土壤組成,所以到處的生境都是一樣的。這樣我們就免除了不同氣候和生境的特定影響。然後我們想像世界上只有一種生物,那是一種植物。這麼開始是公平的。它所需要的食物就是碳酸、水、氨和土壤里的鹽類物質,假定這些條件到處都是一樣的。我們只有一種植物,沒有反對者,沒有幫助者,也沒有對手:這就是「公平比賽,不偏不倚」。現在想像一下,這個植物每年會產生50粒種子。對於一個植物來說,這個數量是適度的。通過風和流水的作用,這些種子慢慢地均勻地散布到整個陸地的表面上。現在我要你們跟蹤接下來發生的事情,你們會看到我的陳述比數學家陳述他們的命題的正確程度一點兒都不差。如果所說的條件符合自然界的實際情況,並且推導命題的過程並不違反任何已知的自然規律,那麼你就可以肯定你的命題和數學家解決他們的問題的過程一樣穩妥。在科學中,去除一個主體所處的複雜環境的唯一辦法就是推理。那麼我們的結果又如何呢?假設每一棵植物都需要1平方英尺的土地來生存。結果是,9年內這種植物會占據地球上任何一寸可以生長的土地!我在黑板上寫下我得出這個結論的數據: 地球上的陸地面積51000000平方英里 ×27878400平方英尺/平方英里 =1421798400000000平方英尺 陸地面積比第九年末植物所需的面積還要少 531326600000000平方英尺 由此你們可以看出,第一年末一個植物會產生50個同類,第二年末增長到2500個,這樣一年一年下去直到萬億株以上。雖然我沒法確切地告訴各位這個總數真正的算術意義,但是無論如何你們知道這些零意味著什麼。在上面一堆數字的底下,我從第九年末的種子數目中減掉了五千一百萬平方英里陸地面積合成平方英尺的數目,你們馬上就能看出植物的數量遠遠超出了所有陸地所能容納的植物總量。這足以證明我的觀點:種下第一棵植物9~10年後,植物會充斥整個地球表面。 這件事讓人們難以想像,甚至無法想像,但是事實如此。這確實印證了馬爾薩斯(Malthus)的理論。馬爾薩斯先生是一個牧師,多年前仔細而忠實地研究過這個問題。雖然他因為這個從未被推翻、以後也不會被推翻的結論在當時備受質疑辱罵,但是他清楚地指出,由於生物的數量呈幾何指數增長,而生活資源卻無法按照這個指數增長,終究會有一天由於生物的總量超出營養供給的能力,致使生物的進一步增長會受到某種限制。我們已經看到,到了第九年底,每一棵植物便無法得到自己需要的1平方英尺空間,到第二年它還得和它自己的50個後代去爭奪這有限的空間。 那麼接下來會怎麼樣呢?每一棵植物都要成長開花結果,占據1平方英尺土地,產生50粒種子。但是請注意,這麼多種子中只有一個能夠長成,長不成的幾率是49∶1。這50粒種子中哪一個能夠長大開花或哪一個會死掉腐爛完全靠偶然因素。這就是達爾文先生要大家注意的所謂的生存競爭(struggle for existence)。我之所以選擇植物的例子,是因為在有些人的想像中,生存競爭這個名詞好像隱含著打仗似的。 通過這個植物的例子,我向你們說明這是增長率的必然結果,必然會有那麼一天,每一個種的成員死掉的數量和出生的數量正好相當。這是一個指數增長無法迴避的最終結果。那麼,這一切會帶來什麼呢?上面說過,每一個個體會面臨49個個體的競爭,於是任何一粒種子的一小點長處就可以使它超越其他同類而占據優勢。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如果有什麼可以使某一粒種子早於其他種子六個小時萌發,就足以讓其他種子窒息死亡。前面我已經向大家說明,植物沒有一個特徵是不會變化的。很有可能我們想像中的某一個植物在它種子珠被的厚度上有所變化。其中一個植物種子的珠被可能會較薄,從而使得它比別的種子萌發得稍快一點兒,這粒種子就會不可避免地滅掉49倍於自己的競爭對手。 雖然在這兒我只是這麼一說,但是你們會看到這個過程的實際效果和人為地給一個種子增加營養同時毀掉其他種子的結果是一模一樣的。不管它是怎麼發生的,只要允許變異發生就行。植物中的變異一旦出現就有遺傳和進行複製的傾向。這些種子會以同樣的方式傳播,加入到與它們周圍四千九百或四萬九千同類的競爭中去。逐漸地這種有一點點變化和改良的變種必然根除或頂替其他類型,從而遍布全球所有可生存的生境。這就是所謂的自然選擇(natural selection)。上述論點完美地展現了生存條件可以在自然變種的形成過程中,起到人類在家養變種培育中所起的作用。毫無疑問,某一環境會對某一植物比另一植物更加有利。你在接受這個結論時就承認了自然的選擇能力。雖然我一直都在舉假設的例子,但是你們不能因此就認為我是在假設中推理。實際上,已經有充分的實驗結果直接支持我們所說的自然選擇理論。有一個記述極具權威性:如果你拿一些不同品種的小麥種子混在一起來播種,來年收穫後又種下去,如此反覆,最後你會發現在所有的種子中只有兩三個或者一個變種活了下來。其中有一兩個變種最適合於種植,它們消滅掉了所有其他的變種,結果就跟你自己動手去挑出那些變種的種子一樣。正如我所說,自然的過程跟人工過程的功效是異曲同工的。 如果我跟你們所講的,就在同種不同成員之間對抗的簡單例子中,上述結論是成立的,那麼想一想在真實的自然界中選擇條件的作用又如何。那裡每一種動物或植物會和50或500種生物在某種程度上同處於相同的氣候、食物和生境中;每一種植物有很多動物來吃它,這些都是它的直接反對者;這些動物又被別的動物所捕食;每一種植物在鳥類中有間接幫助者來傳播種子,有動物給它施肥。把這些因素統統考慮進來,自然種的變異不可能不比前一代在這方面或那方面上有一點點優勢或劣勢。如果是一點點優勢,那它就會在衝突和競爭中占據上風排除其他同類;如果是一點點劣勢,它就會處在下風最終被清除掉。 除了「生存競爭」以外,我想不起更恰當的詞來表示這一切,因為這個詞在人的腦海中生動鮮明地表達了與之有關的情形。當競爭激化的時候,就難免有人被別人踐踏、征服和掌握,有些人往往是依靠偶爾的一小點機會幫助渡過難關的。我記得讀過一本關於在拿破崙領導下法國軍隊從莫斯科大撤退的書。這些疲憊不堪、灰心喪氣的軍隊最後來到一條大河邊,但是河上只有一座橋——貝雷斯納橋(Beresina)可以通過。由於這些軍隊缺乏組織、士氣低落,所以競爭非常慘烈——人人自危,潰不成軍,自相踐踏。記述者僥倖能夠跨過大橋,以至沒像成千上萬的士兵被留在河的對岸或被驅趕到河裡。他把自己的成功逃脫歸咎於一件事:他看到有一個身著斗篷、身材高大的法國胸甲騎兵正在穿越人群,他當時還有點兒腦子,抓住這個大傢伙的斗篷死死不放。他寫道:「不管他一次又一次咒罵我、踢打我,我就是拽住他的斗篷。最後等到他發現沒法擺脫我的時候,他開始懇求我放開他,不然的話我除了自己跑不了,還要讓他也走不了。我死死拽住他直到他拖著我擠過人群才撒手。」這個例子就是選擇性救助——如果我們可以這樣叫的話——它的成功就靠那個胸甲騎兵的力量。自然界也一樣,每一個物種都有它自己的貝雷斯納橋,它都得去和別的種競爭,拼著命渡過難關。當在競爭中旗鼓相當的時候,有可能很小一點機會,如顏色或最微小的變化就會使命運的天平發生傾斜。 假設通過變異,黑人種族在某一時刻產出一個白人——你們知道有人說,黑人相信這是事實,想像該隱(Cain)是第一個白人,我們都是他的後代——假設這一切都發生過,第一個人就居住在非洲的西海岸。雖然白人和黑人之間沒有大的結構上的區別,但是兩者在組成上有一些獨特的東西,非洲的瘧疾在不傷害黑人的同時卻能使白人致死。你們看得出,這就是一個選擇的過程:如果白人是這麼產生的話,他就會被選擇出來通過瘧疾的方式除掉。實際上在豬身上有一個奇怪的選擇性的例子,與豬的膚色有關。在佛羅里達的叢林裡有很多豬,奇怪的是它們個個都是黑色的。懷曼(Wyman)教授多年前曾到過那裡,看到所有的豬都是黑色的,他就問當地人怎麼沒有白色的豬呢,有人回答道,佛羅里達的叢林裡有一種叫做紅根(Paint Root,血皮草科)的植物。白豬吃了它的根,蹄子就會裂開最後死掉,但是黑豬吃了卻一點事都沒有。這是一個很簡單的自然選擇的例子。即使能幹的育種者再小心翼翼,也不會像紅根那樣培育出一個黑豬種,同時淘汰掉所有的白豬。 為了讓大家明白我所說的自然選擇機制有多麼間接隱諱,我想用達爾文先生所講的一個例子來結束本次講座,當然這個例子極為奇特,有關野蜂。人們注意到,村鎮附近的野蜂比野地里的多得多。有一種解釋是,野蜂會築巢,在巢中它們貯存著蜂蜜、幼蟲和卵。田鼠非常喜歡偷吃蜂蜜和幼蟲,所以每當野地里有很多田鼠,那裡野蜂就多不了。但是在村鎮周圍四處遊蕩的貓會消滅很多田鼠,自然而然貓吃的田鼠越多,吃野蜂幼蟲的田鼠就越少。這樣一來,貓就成了蜂的間接幫助者了。[2]回過頭來我們還可以說,老年女士也是野蜂的間接朋友,田鼠的間接敵人,因為她們養了那些吃田鼠的貓!也許這能說明這些主體尊貴的表面背後的關係。順便想到了,就用它來結束本次講座吧。 赫胥黎手繪的澳大利亞原住民。 注 釋 [1]這裡我強調的是「種」的實用意義。至於種之間生理學差異是否存在,對於博物學實踐者來說意義不大。 [2]另一方面,野蜂通過協助受精成為一些植物如三色堇和紅三葉草的直接幫助者,同時它們也是很多某種程度上全靠三色堇和紅三葉草滋養的昆蟲的間接幫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