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理解論 · 第二十五章 關係
1 什麼是關係——觀念分為兩種,一種是人心對事物本身所形成的(簡單的或複雜的),一種是人心由比較各種事物得來的。在研究任何事物時,理解並不恰恰限於那個事物,它能使任何觀念超出自身以外,或者至少說,它能看得超過那個觀念,看看那個觀念同別的觀念的關係如何。人心在思考一個事物時,如果把它同別的事物在一塊兒考究,並且在兩物之間來回觀察,這就叫做關係 (relation or respect)。至於指示那種關係的那些積極的事物,如果作為標記使我們的思想進到當下所提到的那種主物以外的另一種獨立的事物,則它們便叫做關係者 (relatives);至於這樣集合來的事物,則叫做有關係的 。人心如果只把凱烏斯(Caius),當做一個絕對的對象來考究,則它在這個觀念中,便一無所增加,所有的只是凱烏斯所真正具有的性質;那就是說,我們如果只當他是一個人而加以思考,則我的心中所有的,只是「人數」的複雜觀念。因此,我如果說,凱烏斯是一個白人,則我所思考的亦只是具有白色的一個人。不過我如果以丈夫 一名稱凱烏斯,則我又指示著另一個人;我如果說他是較白 的,則我亦指示著另一種別的東西。在兩種情形下,我都思想到凱烏斯以外,我所思考的都是兩個事物。任何觀念,不論其為簡單抑為複雜,既都可以當做一個起因,使人心把兩件事物合攏起來,並且同時來觀察它們(自然仍能分別觀察它們),因此,我們的任何觀念都可以作為關係的基礎。就如在上述的例證中,他同生普隆尼(Sempronia)的婚約和婚禮就是丈夫一名(或關係)的起因,又如白色亦是我們所以說他比砂石白的起因。
2 沒有相關名稱的關係,是不容易覺察的——父與子、大與小、因與果等等關係,既然都表示於相對的名詞中,既然都有相關的東西,互相照應,因此,這些關係是人人可以明顯看到的。因為父與子、夫與妻等等相關的名詞,既然完全互相依屬,而且因為習慣之故,在人的記憶中可以互相迅速地相照應,所以我們只提到一方面,就可以立刻思想到當下所提到的那個名詞以外。這種關係是分明指示到的,因此,沒有人會懷疑它。不過語言中如果缺乏了相對應的名稱,則那種關係便不易永遠為人心所注意。類如「妾」這個名詞雖然亦同「妻」一樣是相對的名稱,不過在我們的語言中,這類字如果缺乏了相關的名稱,則人們便不容易認它們有那樣關係,因為這裡缺乏相關物間那層明顯的關係標誌,以至於不能互相解釋,以至於可以互相獨立存在。因此,凡含有明顯關係的那些名詞,就叫做外稱(external denomination)。不過一切名稱,只要不是空洞的字音,則它一定表示一種觀念。這種觀念亦許是在那個名稱所指的事物中存在的,在這種情形下,它便是絕對的,而且人們亦當它是同那個名稱所表示的事物相聯合的,並且是在那個事物中存在著的。如果這種觀念不是在事物中的,則它一定是由關係來的,因為人心會看到那種事物同別的另一種獨立的事物有一種關係。在這裡,這種觀念便含有一種關係。
3 有些似乎絕對的名詞,亦含著關係——此外還有另一種相關的名稱,人們往往不當它們是相關的,甚至不當它們是外稱。不過這些名詞雖然形式上、外貌上,表示著主物中一種絕對的性質,可是它們確隱含著一種不易覺察的關係。老、大、不完全等等貌似絕對的名稱,都是這一類的。不過關於這一點,我在下幾章中,還要詳為論說。
4 關係與關係中的事物不同——我們還可以進一步說,人對於有關係、有比較的各種事物,雖然所懷的觀念各不相同,可是他們的關係觀念仍可以是一樣的。就如人們對「人類」所有的觀念,雖然很不相同,可是他們仍可以有相同的父的觀念。因為父這個意念只是在「人」這個實體上所加的,它只指示所謂「人」的那種生物一種行為。不論「人類」是什麼,可是他既然生了同類的人,則這種關係是一樣的。
5 關係雖變,主物不必亦變——因此,關係的本質就在於兩個事物的互相參照、互相比較。根據這種比較,那兩種事物(或其中之一)便可以得到相當的名稱,兩種事物中如果有一種停止了或移去了,則另一種事物雖然完全沒有變化,可是它們的關係亦就停止了,結果它們的名稱亦就停止了。就如凱烏斯,我今天雖認為他是一個為父的,可是明天他的兒子如果死了,則他本身雖然沒有變化,他亦就不是為父的了。不但如此,人心只要以各個物象同一個事物相比,則同一事物可以在同時有了相反的名稱。就如凱烏斯如果同數人相比,則他真可以說是較老的、較幼的、較強的、較弱的等等。
6 有了兩件事物,才能有關係——凡能存在的任何東西,凡被人認為是一件事物的任何東西,都是絕對的。因此,不只簡單的觀念和實體是絕對的存在,就是各種情狀亦是一樣。各種情狀所由以成立的那些部分,雖然常是互相對待的,可是它們的整體既被人當做一個事物看,而且在我們心中產生了「一個」複雜的事物觀念,因此,那個觀念,雖然只是一些部分的集合體,可是它既然只有一個名稱,而且在我們心中只產生了一個圖像,因此,它是一個絕對的事物,或絕對的觀念。就如一個三角形的各部分,在互相比較以後,雖是相對的,可是三角形的全體觀念是一個積極的、絕對的觀念。一個家庭、一段音樂等等,亦可以有同樣說法,因為只有在兩個事物中間,而且只有在兩個被認為各自存在的事物中間,才有所謂關係。在一個關係中,常有兩種事物或觀念,而且那兩種事物必須本身是真正分立的,或被人認為是獨立的;只有如此,它們才能互相計較。
7 一切事物都是可以發生關係的——在一般關係方面:我們可以考察下列幾點:
第一點,任何事物,不論它是簡單的觀念、實體、情狀、關係,或其各自的名稱,都能夠被人在它同別的事物的發生了幾乎無數的關係方面加以思考。因此,這種情形就構成人類思想和言語的一大部分。就如一個人可以在同時處於並維持下述的各種關係,以及更多的關係。他可以為父親、為兄弟、為兒子、為祖父、為孫子、為岳父、為外婿、為丈夫、為朋友、為仇敵、為臣民、為司令、為法官、為顧主、為事主、為教授、為歐人、為英人、為島民、為僕人、為主人、為物主、為首領、為高的、為低的、為大的、為小的、為老的、為幼的、為相似的、為不相似的、為同時的等等,此外我們還可以有幾乎無數的說法。我們只要有機會把他同別的事物相比,則不論他同它們是相契的,或不相契的,或是別的樣的,他都可以同它們發生了各種關係,因為我已經說過,關係所以能發生,只是因為我們比較或考慮兩種事物,並且根據那種比較給那兩個事物(或一個)以一些名稱,甚或給關係本身以一種名稱。
8 關係的觀念比實體的觀念更為明白——第二點,關於關係,我們還可以進一步思考,它雖然不是在事物的真正存在以內所包含的,只是外面附加的,可是那些相對名詞所代表的觀念,往往比它們所從屬的那些實體的觀念,還要更為清晰、更為明白。我們所有的父的觀念,或兄弟的觀念,比我們的「人類」的觀念清晰了許多、明白了許多。又如我們對「父職」一詞亦是比對「人道」容易有一個明白的觀念。又如朋友亦是比上帝容易被人觀念到的。因為關於一種行動的知識,或一個簡單的觀念,往往就足以給我以關係的意念。可是要想知道一種實在的東西,則我們必須精確地搜集若干觀念。一個人既然比較兩種事物,則我們便不容易想像他不知道他自己是在哪一方面進行比較的。因此,他只要比較任何事物,則他一定對那種關係有一個明白的觀念。因此,在我們心中,關係的觀念至少比實體的觀念,要較為完全、較為清晰。因為我們往常不容易知道真正存在於任何實體中的全部簡單的觀念,可是我們大部分卻容易知道,我們所思想的(或所稱呼的)那種關係中所包含的那些簡單的觀念。就如我們比較有共同父母的兩個人,則我們雖然對「人類」一詞沒有完全的觀念,可是我們卻容易對「兄弟」一詞形成相當的觀念。因為有意義的相對文字,亦同別的文字一樣,它們只是代表著觀念,而且那些觀念只是簡單的觀念,或是由簡單的觀念所形成的;因此,我們只要明白知道那些關係的基礎,就可以知道那個相對名詞所代表的觀念;並不必先明白地觀念到那種關係所歸屬的那種事物。因此,我們既然觀念到有一種東西下了蛋,另一種東西由蛋中孵出來,則我們便明白地觀念到聖·詹姆斯公園(St.James’s Park)中兩個食火雞有母雞和小雞的關係。
9 一切關係都歸結在簡單的觀念中——第三點,我們雖可以由許多思考途徑來比較各種事物,並且可以由此得到多數的關係,可是這些關係仍然要歸結於、關係於由感覺或反省而來的那些簡單的觀念,而這些觀念又正是我們知識的全部材料。為闡明這一層起見,我將以我們所能觀念到的最重要的一些關係,來加以說明,我將以一些似乎離感覺或反省很遠的關係,來加以說明。在一說明之後,我們就會看到這些關係中的觀念亦是由那個根源來的,而且會分明看到,我們對那些關係所有的各種意念,都只是簡單的觀念、都只是由感覺或反省來的。
10 任何名詞只要能使人心思及於所提到的實體以外,都是相對的——第四點,我們可以說,所謂關係就是對一物與另外一物的比較觀察,因此,顯然,任何文字如果不只能使人心思想到那些文字所表示的事物中的那些觀念,而且能使人心思想到另一些觀念,則那些文字都是相對待的。你如果只說「一個人」、「黑的」、「快樂的」、「好思的」、「渴的」、「怒的」、「有廣袤的」,則這些文字以及一切相似的字眼都是絕對的,因為它們所指示的事物,只是「人」一名詞中所真正(或假設)如此含有的事物,此外並不指示別的。不過父親、兄弟、國王、丈夫、較黑的、較快樂的等等字眼兒,在其所指謂的事物而外,還指謂著另外一些東西,而且那些東西是在那個事物的存在以外的。
11 結論——關於所謂關係,我們既然奠定了這些概括的前提,因此,我們現在就將舉一些例證,以求指明,我們對各種關係所有的各種觀念,亦同別的觀念一樣,都是由簡單的觀念所形成的。此外,我們還要指明,那些觀念,不論如何精細,如何與感官離得很遠,可是他們結果總要歸結於簡單的觀念。我現在要從最廣泛的一種關係說起,就是要從所謂因果 關係說起。在這種關係中,一切現存的,或可能存在的事物,都可以包括進去。不過這個觀念究竟是怎樣由一切知識的兩大來源,即感覺和反省來的,我將在下一章,加以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