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的由來 · 第五章 經歷原始與文明諸時代,種種理智與道德能力的發展

達爾文 《人類的由來》
理智能力通過自然選擇而得到進展——模仿的重要——社會的與道德的種種能力——這些能力在同一個部落的界限以內的發展——自然選擇對一些文明民族國家的影響——一些文明民族國家曾經一度經歷過半開化階級的證據。 本章中所要討論的幾個題目都有極為重要的意義,但我在這裡只作了一些不完整而零星片段的處理。沃勒斯先生在上文已經徵引過的那篇值得稱讚的文章里, [1] 提出論點,認為人在部分取得那些把他和低於他的動物區別開來的理智的和道德的能力之後,在體格方面通過自然選擇或任何其他方法而發生變化的傾向就幾乎停止了。因為,從此,通過這些心理能力,人能夠「用他的不再變化的身體來和不斷變化中的宇宙取得和諧,而可以相安」。他從此有了巨大的能力足以使他的種種習慣適應於新的一些生活條件。他發明了武器、工具與覓取食物和保衛自己的各式各樣的謀略。當他遷徙到氣候寒冷的地區的時候,他會使用衣服,搭造窩棚,生火取暖,而利用火的力量,他又能把原來消化不了的食物烤熟煮爛。他能多方面地幫同伴的忙,能預見一些未來的事態發展。即在距今很荒遠的時期里,他已經能實行某種程度的勞動分工。 在低於人的動物則不然,為了能在大大改變了的條件下生存下來,它們必須在身體結構方面起些變化。它們必須變得更強壯些,或者取得效率更高的牙和爪,否則就不足以抵禦新的敵人而保衛自己,要不然,就得把體格變得小些,以免於被敵人發覺而陷於危險之地。當遷徙到一個寒冷的地區時,它們的皮毛有必要長得濃厚些,或內部的生理組織不得不有所改變。如果不能起這一類的變化,或變化不成,它們就得停止生存。 但正如沃勒斯先生持之有故而言之成理地說過的那樣,一到了人,由於種種社會和道德能力的關係,情況就大大不同了。這些能力是有變異的,而我們有一切的理由可以相信,這種變異是傾向於遺傳的。因此,如果它們在以前對原始人,乃至對他的和猿類相似的遠祖很有用處的話,它們就會通過自然選擇而發展得更為完整,或更向前推進一步。關於理智才能的高度重要或大有用處這一點,是無可懷疑的,因為,主要是由於它們的功勞,人才能在世界上占有他所占的卓越的地位。我們可以看到,在最原始的社會發展的初期,最聰明的一些個人、能發明與運用最好的武器或陷阱網羅的人、最善於自衛的人,就會生養最大數量的子女。許多部落之中,有這種天賦的人數越多的一些部落,人口就越會繁殖,而終於取代其他的部落。人口的數量第一要靠生活資料的來源,而生活資料的來源部分要靠所在地區的自然性質,而在更高的程度上要靠人們在這地區里所實行的種種生活與生產藝術。在繁榮與勝利之中的一個部落往往會通過對其他部落的吸收合併而變得更為繁榮昌盛。 [2] 一個部落的成功在一定重要的程度上也要靠部落成員的身材與體力,而這些,部分要看所能取得的食物的質量與數量。在歐洲,青銅器時代的人被另一個族類所取代,這另一個族類在體力上要強大些,而根據他們所遺留下來的刀柄而加以推斷,雙手也要粗壯些, [3] 但他們的所以成功,大概更多地要歸因於各種生活與生產藝術的優越。 關於野蠻人,我們所知道的一切,或根據關於他們的傳說以及古老而可供憑弔的物品所能推斷出來的種種,儘管這些物品所在地的現在的居民根本不知道它們的來歷或對它們的歷史已經遺忘殆盡——都說明了這一點,就是,從極為荒遠的時代起,成功的部落總是取代了其他的部落。在全世界的各個地區,從一些開化而文明的地區,到美洲的荒野的大平原,再到太平洋上一些孤立的島嶼,人們都發現過已經滅絕而完全被遺忘了的一些部落的遺物。在今天,除了氣候對健康與生存太不相宜的一些地方還能對外力的侵入提供一些障礙而外,一些文明的民族國家到處正在取代一些半開化的民族,而他們之所以成功,雖不全靠各種生活與生產的藝術,卻主要是通過了這些藝術,而這些藝術無他,全都是智能的產物。因此,就人類的過去而言,有著高度可能而接近於事實真相的情況是,各種理智性能主要是通過了自然選擇而逐步變得越來越完善的,而這樣一個結論,為了我們在這裡的目的,也就足夠了。如果能把每一種能力的發展追溯一下,從它存在於低於人的動物身上的那種狀態起,直到它今天存在於人的身上的狀態止,無疑地將是一件很有意義的事,但我的才能和我的知識都不容許我作這個嘗試。 值得注意的是,人的遠祖一旦變得有社會性之後(而此種變化大概是發生在一個很早的時期里),模仿的原則、推理和經驗的活動都會有所增加,從而使各種理智能力起很大的變化,而此種變化的方式我們在低於人的動物中間只能看到一些零星的跡象而已。各種猿猴是很會模仿的,而最低級的野蠻人也是如此;上文所曾提到的一個簡單的事例,敘述到獵人在某一地點行獵,在過了一些時候之後,要在這同一個地點,用同一種類的陷阱或網罟,他是一隻也捉不到的,這也說明動物會接受經驗教訓,並且會仿效其他動物的小心謹慎,來趨利避害。如今說到人,如果一個部落中有某一個人,比別人更聰明一些,發明了一種新的捕殺動物的網罟機械或武器,或其他進攻或自衛的方法,即便只是最簡單明了的自我利益,而不提推理能力的多大的幫助,也會打動部落中其他的成員來仿效這一個人的做法,結果是大家都得到了好處。每一種手藝的習慣性的進行,在某種輕微的程度上,也可以加強理智的能力。如果一件新發明是很重要的一個,這發明所出自的部落在人數上就會增加,會散布得更廣,會終於取代別的部落。在這樣一個變得繁殖了的部落里,總會有比較多的機會來產生其他智慧高而有發明能力的成員。如果這些成員留下孩子,而孩子們又遺傳到了他們的心理方面的長處,那麼,這一部落就會有比較好的機會來產生多上加多的這一類聰明的成員,而如果這部落原是一個很小的部落,這機會就肯定地更見得好些。即便這些人不留下孩子,也不礙事,部落里還有和他們有血緣關係的人。農牧業方面的專家已經把握有這樣的知識可以與此相比, [4] 就是,屠宰了一隻動物之後,才發現這動物身上有某種優良的特徵,也不要緊,只要從它的家族成員中精心保養和選種,這一特徵還是可以撈回來的。 現在轉到一些社會和道德的能力。原始人,或人的更遠的近乎猿猴的祖先,為了要變得有社會性,一定曾經首先取得當初迫使其他動物聚居在一起而成為一體的那樣本能的感覺;而無疑地是,他們一定曾經表現和它們同樣的一些性情趨向。如果和同伴們分開,他們會感覺到不安穩,對這些同伴們他們會感覺到某種程度的情愛;遇有危險,他們會彼此警告,而在向敵人進行攻守的時候,也會彼此相助。所有這些也說明,背後還有某種程度的同情心、忠誠和勇敢等品質。這一類的社會品質,其在低於人的動物中間,原是極關重要,是我們所認為無可爭論的;至於人,我們的遠祖也無疑地取得了這些品質,而取得的方式也正復相同,就是,通過自然選擇,再加上習慣的遺傳。當兩個居住在同一片地區的原始人的部落開始進行競爭的時候,如果(其他情況與條件相等)其中的一個擁有一個更大數量的勇敢、富有同情心,而忠貞不貳的成員,隨時準備著彼此告警,隨時守望相助,這一個部落就更趨向於勝利而征服其他的一個。讓我們牢記在心,在野蠻人的族類之間的無休無止的戰爭里,忠誠和勇敢是何等無可爭辯的極關重要的品質。紀律良好的軍隊要比漫無紀律的烏合之眾為強,主要是由於每一個士兵對他的同伴懷有信心。 貝卻特指出得很對, [5] 服從的品德有著極高的價值,因為任何形式的政治組織要比沒有的好。自私自利和老是爭吵的人是團結不起來的,而沒有團結便一事無成。一個富有上面所說的種種品質的部落會擴大而對其他的部落取得勝利,但在時間向前推進的過程中,我們根據過去一切的歷史說話,這同一個部落會輪到被另外某一個具有更高品質的部落所制勝。社會與道德的種種品質就是這樣地傾向於緩緩地向前進展而散布到整個的世界。 但我們不妨問一下,在同一個部落的界限以內,比較多數的成員又是怎樣取得或被賦予這些社會與道德的品質的呢?而衡量它們好而又好的標準又是怎樣提高的呢?在同一個部落之內,更富有同情心而仁慈一些的父母,或對同伴們最忠誠的一些父母,比起自私自利而反覆無常、詭詐百出的一些父母來,是不是會培養更大數量的孩子成人,是極可以懷疑的一件事。任何寧願隨時準備為他的同伴犧牲自己的生命而不願出賣他們的人,而這在野蠻人中間是屢見不鮮的事,往往不留什麼孩子來把他的高尚的品質遺傳下來。最為勇敢的一些人,由於在戰爭中總是願意當前鋒,打頭陣,總是毫不吝惜地為別人冒出生入死的危險,平均地說,總要比其他的人死得多些。因此,若說賦有這些美德的人的數量,或他們的那種出人頭地的優異的標準,能夠通過自然選擇,也就是說,通過適者生存的原理,而得到增加或提高,看來是大成問題的。要知道我們在這裡說的不是部落與部落之間的成敗,而是一個部落之中這一部分的人與那一部分的人之間的成敗。 在同一部落之內,導致有這種天賦的人在數量上的增加的種種情況雖然過於複雜,難以一一分析清楚,其中有些可能的步驟是可以追溯一下的。首先,當部落成員的推理能力和料事能力逐漸有所增進之際,每一個人會認識到,如果他幫助別人,他一般也會受到旁人的幫助,有投桃,就有報李。從這樣一個不太崇高的動機出發,他有可能養成一個幫助旁人的習慣;而這種助人為樂的習慣肯定會加強同情的感覺,因為仁愛的行為的第一個衝動或動力是由這種感覺提供的。還須看到一點,連續履行了許多世代的一些習慣大概是傾向於遺傳的。 但是使一些社會德操的發展的另一個而更為強大得多的刺激是由我們同輩對我們的毀譽所提供的。我們習慣於向旁人表示讚許或提出責備,而同時也喜愛旁人對我們的讚許而畏懼旁人對我們的責備,這一個事實,我們在上文已經看到,是首先要推本窮源到同情心這一本能的;而這一本能的取得,像其他所有的社會性本能一樣,原本是通過了自然選擇的。人的遠祖們,在他們發展的過程中,究竟在多麼早的一個時期里變得能感覺到同伴們對他們的毀譽,而又能因毀譽而有所激動和勸誡,我們當然說不上來。但即便在狗,看來也懂得鼓勵、稱讚和責怪。草昧初開的野蠻人也感覺到什麼是光彩或光榮,他們對用威武奇才所取得的各種勝利品的儲存、他們的習慣於在人前大誇海口,甚至他們對自己形貌與裝飾的極度的講究,都清楚地說明了這一點,因為,除非他們懂得珍視同伴的意見,這些習慣便成為無的之矢,全無意義。 在違反了一些次要的規矩之後,他們也肯定地感覺到羞愧,而至少從表面上看去,也像感覺到有些懊喪,上一章中說到的那個澳大利亞土著居民,由於未能及時地殺死另一個女人,來向他已故的妻子的鬼魂取得和解,把自己搞得形容憔悴,坐臥不安。我雖沒有能在文獻中見到任何其他的例子,卻也很難相信,一個野蠻人,既寧願犧牲自己的生命,而不願出賣他的部落,或者,既寧願繼續當俘虜,而不願宣誓認罪而邀釋放, [6] 而在未能完成一種他所認為神聖的義務的情況下會不從靈魂深處感覺到十分懊喪。 因此,我們不妨作出結論,認為原始人,在很荒遠的一個時代里,是受到同輩的毀譽的影響的。顯然,同一部落的成員對他們認為是對大家有利的行為會表示讚許,而對被認為是邪惡的行為表示譴責。對別人行善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是道德的奠基石。因此,愛譽和惡毀之情在草昧時代的重要性是再說得大些怕也不會言過其實的。在這時代里的一個人,即便不受到任何深刻的出乎本能的感覺所驅策,來為同類中人的利益而犧牲生命,而只是由於一種光榮之感的激發而作出了這一類的利人損己的行為,這種行為會對其他的人提供示範作用,並在他們身上喚起同樣的追求光榮的願望,而同時,通過再三的習練,在自己身上,也會加強對別人的善行勇於讚賞的那種崇高的心情。這樣,他對他的部落所能做出的好事,比起多生幾個傾向於遺傳他的高尚的特徵的孩子來,也許遠為有意義得多。 經驗與理性有所增加之後,人對他自己的種種行動的後果看到更遠了,而從此,在前一些時代里原是完全不問的那些獨善其身或專屬於個人的操守猶如節制、貞潔等等,開始得到高度的重視,甚至被推崇為超凡入聖。但我無須在這裡重複我在上面第四章中在這方面已經說過的話。總之,我們最後可以說,我們的道德感或良心,始於一些社會性的本能,中途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旁人毀譽的指引,又受到了理性、個人利害的考慮,以及在更後來的一些時代里、一些深刻的宗教情緒的制裁約束,而終於,通過教誨與習慣,取得了穩定與鞏固。 我們千萬不要忘記,一個高標準的道德,就一個部落中的某些成員以及他們的子女來說,比起其他的成員來,儘管沒有多大好處,或甚至沒有好處,而對整個部落來說,如果部落中天賦良好的成員數量有所增加,而道德標準有所提高,卻肯定地是一個莫大的好處,有利於它在競爭之中勝過另一個部落。一個部落,如果擁有許多的成員,由於富有高度的愛護本族類的精神、忠誠、服從、勇敢與同情心等品質,而幾乎總是能隨時隨地進行互助,又且能為大家的利益而犧牲自己,這樣一個部落會在絕大多數的部落之中取得勝利,而這不是別的,也就是自然選擇了。在整個世界上,在所有的時代里,一些部落總是在取代另一些部落。而道德既然是前者所由取勝的一個重要因素,道德的標準,就會到處都傾向於提高,而品質良好的人的數量也會到處傾向於增加了。 然而,要作出一個判斷來說明為什麼這一個部落,而不是那一個部落,終於成功,終於在文明的階梯上攀登起來,也還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有許多野蠻人的族類,好幾個世紀以前被人發現的時候是什麼一種情況,到今天還是這樣一個情況。像貝卻特先生所說的那樣,我們總愛把進步看成是人類社會中一種正常而經常的事物,但歷史是駁斥了這一點的。西方古代的人腦子裡根本沒有進步的概念,而東方的民族國家到今天還沒有。 [1] 根據另一個有高度權威的作家,梅恩(甲432)爵士, [7] 「絕大部分的人類,對各種社會制度的應需改進,從來沒有表示過一絲一毫的願望」。進步這樣東西似乎要依靠許多因緣湊合的有利條件,太錯綜複雜了,要弄清楚是不容易的。但時常有人說到,一個比較冷的氣候,由於可以使人們生活得比較勤勞,從而產生了種種生活與生產的藝術,是高度有利於進步的。愛斯基摩人,迫於生活的萬不得已,成功地發明了許多巧妙的東西,但他們的氣候畢竟是太酷寒了,不適宜於長期持續的進步。流浪和頻頻遷徙,無論是在廣大的草原上,或通過熱帶地區的濃密的叢林,或沿著荒涼的海岸,都是對進步有妨礙的。當我在火地島 [2] (Tierra del Fuego——南美洲極南端——譯者)觀察當地半開化的居民時,我深深感覺到,一些財產的占有、一個固定的住所、許多家族結合在一個首領之下,是文明所由開始的萬不可少的一些條件。而這些條件或習慣又幾乎有必要把土地開墾出來而在上面有所種植;而種植的最先的一些步驟的由來有可能是偶然的,例如,我在別處說明過, [8] 一顆果樹的種子掉進了一堆垃圾,而終於產生了一個特別良好的新品種。但野蠻人如何走向文明而邁進了第一步的問題到現在還是一個太困難的題目,一時還不能解決。 自然選擇在文明的民族國家中的影響 ——到目前為止,我只考慮到了人從半人半獸的狀態向近代野蠻人的狀態進展的一段的情況。但自然選擇對文明的民族國家起過些什麼作用,似乎也值得在這裡一併談一談。以前,葛瑞格(甲281)先生曾經討論過這個題目, [9] 而在他以前,還有沃勒斯先生和高耳屯先生 [10] ,都討論得很好。我在這裡所要說的話,絕大部分是采自這三位作家的。就野蠻人,身體軟弱或智能低下的人是很快就受到了淘汰的,而存活下來的人一般在健康上都表現得精力充沛。而我們文明的人所做的正好相反,總是千方百計地阻礙淘汰的進行;我們建築各種醫療或休養的場所,來收容各種痴愚的人、各種殘廢之輩和各種病號。我們訂立各種濟貧的法律,而我們的醫務人員竭盡他們的才能來挽救每一條垂危的生命。我們有理由相信,接種牛痘之法把數以千計的體質本來虛弱而原是可以由天花收拾掉的人保存了下來。這樣,文明社會裡的一些脆弱的成員就照樣繁殖他們的種類。凡是做過家畜育種的人誰都不懷疑這種做法是對人類的前途有著高度危害性的。在家畜的育種工作里,只要一不經心,或經心而不得其當,就很快地會導致一個品種的退化,快得令人吃驚;但除了人自己的情況沒有人過問而外,幾乎誰也不會那麼無知或愚蠢,以至於容忍他的家畜中的最要不得的一些個體進行交配傳種。 我們所感覺到不得不向無告的人提供的那種援助主要是同情心的一個偶然而意外的結果,而同情心原是首先作為社會性本能的一部分而取到了手,而後來通過像上文所已說過的那些過程,才變得更為柔和、更為廣泛散布的一種東西。即便在剛性的理性的督促下,同情心也是抑制不住的,橫加抑制,勢必對我們本性中最為崇高的一部分造成損失。外科醫師在進行一次手術的時候,可以硬得起心腸,因為他知道他所進行的工作是為了病號的利益;但若我們故意把體魄柔弱的人、窮而無告的人忽略過去,那只能是以一時而靠不住的利益換取一個無窮無盡的禍害。因此,我們不得不把弱者生存而傳種所產生的顯然惡劣的影響擔當下來;但在同時,看來至少有一種限制是在進行著穩健而不停的活動的,那就是,社會上一些軟弱而低劣的成員,比起健全的來,不那麼容易結婚;而如果能使身心軟弱的人索性放棄結婚,這個限制的作用是可以無限制地擴大的。但在今天,這只能是一件希望中的事,而不是指日可待的事。 在維持著一個龐大的常備軍的國家裡,最優秀的青年大都應徵應募而參加了軍隊。這樣,他們可能在戰場上很早就死去,或往往沾染上淫邪的惡習,而全都不能在身強力壯的年齡里結婚。而一些矮小些或軟弱些的人,體質根本不行的人,反而留在家裡,從而得到大得多的機會來結婚生子,繁育在體質上和他們屬於一類的人。 [11] 人積累了財產而把它傳給自己的子女,因此,富人的子女,即便不論身心品質方面有無優越之處,在奔向勝利的競賽中,已經要比窮人占便宜。在另一方面,壽命短促的父母,平均說來,也正是健康與精力有欠缺的父母,死得既然早些,他們的子女,比起別家的子女來,繼承財產的機會也就來得快些,因此,也就更容易早婚而留下更大數量在體質上有欠缺的子女來。但財產的繼承本身遠遠不是一件壞事情,因為沒有資本的積累,各種生活與生產的藝術就不能進步,文明的各個族類主要是通過資本積累的力量,才得以擴張它們的勢力,並且如今還在到處擴張,使勢力範圍越來越大,而勢將占有一些低等族類的地位而代之。財富的比較適中而不太急劇的積累也並不干擾選擇的過程。當一個窮人變得比較富有,他的子女便可以進入各種職業或某些自由職業,而一經進入,其間也有足夠的競爭使身心健壯的一些分子可以取得更大的成功。社會中擁有一批教育與訓練良好的人,一批無須用勞動來換取一日三餐的人,是極其重要的一件事,重要得難以估計過分。因為一切需要高度理智的工作是由他們來進行的,而一切方面的物質進步主要依靠這一類的工作,至於其他而更高的一些好處可以不必說了。財富太多太大,無疑傾向於使有用的人變為無用,遊手好閒,不事勞動,像蜜蜂中的雄蜂一般。但他們在數量上是從來不大的,而在這裡,也會發生某種程度的自然淘汰,因為我們可以每天看到一些富人子弟,恰巧也是一些愚蠢或奢淫放浪的分子,白白把祖遺的財富搞一個精光。 長子繼承的制度和在此制度下所取得的大宗財富,儘管在以前,在一個優越的階級的產生方面,又從而在形成一種政府方面,可能有過一些好處,因為任何政府比沒有政府要強些。 [3] 儘管如此,在現在看來,卻總是一個更為直接的禍患。絕大多數的長子,身體或心理方面雖不健全,卻照例結婚,而其他的兒子,無論在身心品質方面如何優越,結婚的例子的比重就不那麼大。而這些形同廢物的長子也不可能把偌大的財富花個精光,從而產生一些淘汰的作用。但在這裡,像在其他一些方面一樣,由於文明生活中的種種關係如此錯綜複雜,難以推究,某些補償性的限制還是起了些干預的作用的。通過長子繼承制而變得富裕的人一般總是世世代代地有機會選取在形貌體態上最為美麗與漂亮的女子為妻,而這種女子,一般地說,也是身體健康而心靈活躍之輩。為了維持一個血緣與爵位的傳統於不斷不雜,而不問選擇,所可能產生的那一類惡劣的後果,由於有爵位的人總想在財富與權力方面繼長增高,便可以得到一些限制或預防。原來,為了財富與權力的不斷增長,他們的辦法是專娶作為繼承人的女子為妻,也就是人家的獨生女兒為妻。但這種獨生女兒本人,正如高耳屯先生所指出的那樣, [12] 是生育能力不旺的,甚至傾向於根本生不出孩子來。一些名門貴族的嫡系不斷地中絕而傳不下去,而它們的財富終於轉入旁支的手裡,道理就在這裡了。旁支也不要緊,但不幸的是,這種旁支之所以取得這筆財富,是並不因為它在任何方面有什麼優越之處。 儘管文明生活這樣多方面地限制住了自然選擇的作用,總地看來,通過更好的食物供應和對一些不時要發生的災難的規避,它對於一般體格的發展,卻還是有利的。這一點是由推論得來的:凡是作過比較的地方,人們發現文明人要比野蠻人更為強壯一些。 [13] 文明人的毅力和耐性,看來也和野蠻人的不相上下,這從許多的探險性長征中可以得到證明。甚至富人的那種高度奢侈放縱的生活所造成的損害也不算太大,因為我們的貴族,在人口統計學上所謂的平均壽命的數學期望方面,無論男女,也無論在哪一個年齡,比起階級或階層地位較低的健康的英國人來,雖然差些,卻差得很有限。 [14] 我們現在轉而看看理智能力方面的情況如何。如果我們把社會中的每一個階層的成員都分成人數相等的兩半,前一半是智能上比較卓越的,而後一半則是比較低劣的,可以幾乎沒有疑問的是,前一半會在所有的各行各業中取得更大的成功,而生養一些更大數量的子女。即便在一些最低級的行業里,能力強些與技巧熟練程度高些的人一定會占些便宜,儘管在許多行業里,由於勞動分工太細,這種便宜是很小的,卻總還有些。因此,在文明的民族國家裡,在理智能力一方面,無論智能較高的人的數量也好,或智能高低的標準也好,都或多或少地有些增加或提高的趨勢。我不願意說,這一趨勢一定不會受到其他一些方面的影響的抵消,而且抵消有餘,例如,麻木不仁、毫無遠見的人的越來越多就是一種抵消的力量;不過,我也承認,即便對人口中的這一類分子而言,智能的有所增進總是有些好處的。 對有如上文所說的一些看法,常常有人提出異議,他們指出,歷史上出現過的奇才異稟的人中間,多數沒有留下子女把他們的高超的智慧傳遞下來。高耳屯先生對此作過答覆,說, [15] 「我很抱憾,我無法解決這樣一個簡單的問題,就是,賦有奇才異稟的天才,男的也好,女的也好,究竟是不是艱於生育,或艱於生育到什麼程度。但我已經指出,傑出的人事實上並不如此」。偉大的立法家、一些與人為善的宗教的創立者、大哲學家和科學發現者或發明家,其業績之有助於人類的進步,比起留下許許多多的子孫來,在程度上,要遠為高明博厚得多。在身體結構方面,真正導致一個物種前進的是對在天賦上略微好些的個體的積極的選擇,和對在天賦上略微差些的個體的消極的淘汰,而少數有突出而罕見的畸形變態的個體,即便保留下來,也不關宏旨,不影響人類的前進。 [16] 如今在理智才能方面也有這種情況,因為,在社會的每一個階層中,聰明能幹些的人要比不那麼聰明能幹的人總見得更容易成功些,因而,如果不受來自其他方面的阻礙的話,在人數上也會增加。在任何民族或民族國家裡,如果理智的標準有所提高,而富有理智的人的數量有所增加,則我們可以指望,根據「偏離平均值」的這一條法則(Law of deviation from the average),賦有奇才異稟的天才的出現的頻率似乎要比以前為大,這也是高爾屯先生曾經指出過的。 關於各種道德品質,即便在最文明的民族國家裡,一些最惡劣的性情與行為傾向的淘汰是或多或少一直在進行著的。為非作歹的分子有的被處死刑,有的受到長期監禁,因此,他們就無法隨心所欲地把惡劣的品質傳遞下來。憂鬱性和瘋癲性的神經錯亂的人,有的被禁閉起來,有的自殺。容易暴怒而愛吵架的人往往彼此兇殺,不得善終。冒失而亂跌亂闖的人,由於缺乏恆心,一般是難於安居樂業的——而這是對文明時代大有阻礙的一個從半開化時期遺留下來的情況 [17] ——不過,由於他們往往會遷徙到新開拓的移民地區,而終於成為有用的拓荒者。酗酒無度是高度傷身的,酒徒的壽命是短促的,據有的統計,他們可指望的平均壽命,以三十歲的人為例,只可望再活13.8年;而同年齡的一個英格蘭的農村勞動者則可望再活上40.59年。 [18] 淫亂的女子所生的子女不多,而淫亂的男子則很難得結婚;而這一類的人,無論男女,大都有病 [4] 。在家畜的育種工作中,要取得成功,淘汰那些數量雖有限而有顯著弱點的個體,也不算不是一個重要的因素。這話對那些有害而傾向於通過返祖遺傳而在後代重新出現的特徵,例如綿羊的黑色,尤其是適用;而在人類,在某一些家族裡,有些偶然出現而來源不明的最惡劣的性情與行為傾向也許就是返祖遺傳的表現,而這裡所說的「祖」有可能要追溯到當初的野蠻狀態,而這狀態和我們相去的世代畢竟還不算太多。這一看法看來不只是我們的推論,而實際上也為一般的經驗所承認,所以某家出了敗子,俗語就說這人是家裡的「一隻黑綿羊」。 在文明的民族國家裡,單單就提高了的道德標準和品質比較良好的人數的增加這一方面而論,至少從表面上看,自然選擇的作用是很有限的;儘管自然選擇當初原是一些基本的社會性本能所由取得的途徑,到此,它的作用似乎是不大了。但我在上文,處理低等族類的時候,對他們的道德所由進展的種種原因已經說得夠多的了,這些原因是:旁人的毀譽——同情心通過習慣而得到的加強——榜樣與模仿——推理的能力——經驗教訓,乃至單純的個人的私利——幼年所受的教誨,和宗教情感;進入文明以後,這些原因,而不是自然選擇,就越來越見得關係重大了。 葛瑞格(甲281)與高耳屯兩先生都強調, [19] 在文明國家裡,品質優良的人的數量所以不容易增加,最為重要的一個障礙是,一些窮苦而又冒尖的人,一面既往往因種種惡習而容易淪於下流,一面又幾乎沒有例外地進行早婚,而同時,一些小心謹慎而又克勤克儉,而在其他德操方面一般也是比較良好的人,為了使自己和子女們可以過比較安適的生活,反而結婚得遲。那些習慣於早婚的人,在一定時期之內,不但要傳更多的世代,並且,像鄧肯(甲208)博士所指出的那樣, [20] 要產生多出許多的子女來。而早婚所生的子女也是成問題的,大抵正在壯年的婦女所生的子女,比起在別的年齡里所生的,在體重與身材上要大些,因而在精力上也要充沛些。這樣,社會上一些性情冒失、言行下流,而往往淪於邪惡的成員,比起能瞻前顧後、善自照管,而一般說來在其他德操方面也比較良好的成員來,傾向於以更快的速率來增殖。或者像葛瑞格先生所刻畫的那樣,「馬虎、齷齪、不圖上進的愛爾蘭人繁殖起來像兔子一般;而刻苦節儉、能綢繆未雨、富有自尊心和向上心的蘇格蘭人,道德上既嚴肅、信仰上又虔誠、理智上又聰明而久經鍛煉,卻把他生命中最好的一些歲月消磨在生存競爭與獨身生活之中,結婚既晚,留下的孩子也就少了,甚至生不出孩子來。假設有一片地面於此,一開始就由撒克遜人(Saxons)和開爾特人(Celts),各一千人,在此成家立業——而經過大約十二個世代以後,全部人口的六分之五將是開爾特人,而財富的六分之五、權力的六分之五、聰明才智的六分之五,卻將屬於那剩餘的六分之一的撒克遜人。(按撒克遜人中包括蘇格蘭人,開爾特人中包括愛爾蘭人,前後兩個對比,實質上,在葛瑞格的看法裡,只是一個。——譯者)在永恆的『生存競爭』之中,過去曾經得勝的倒是那一個比較低劣而天賦次一些的族類——而其所以取勝,不是得力於它的一些優良的品質,而是得力於一些缺點和錯誤」。 但對於這樣一個下降或惡化的趨勢,也並不是完全沒有制約的。我們已經看到,酗酒的人遭受高度的死亡率,而縱淫無度的人只生育很少的子女,或根本絕後。最窮苦的一些階層蜂擁地移入城市,而斯塔爾克(甲622)博士,根據蘇格蘭的十年之中的統計數字, [21] 提出證明說,在所有的年齡里,城市人口的死亡率要比鄉村地區為高,「而在生命的最初五年里,即在滿五歲以前的孩子,城市的死亡率所高出於鄉村的死亡率的幾乎正好是一倍」。這些統計數字所包括的既不分富人或窮人,則要維持城市中很窮苦的一部分居民的數量於不變,這部分的居民的嬰兒出生數無疑地勢必要比農村貧民的出生數多出一倍以上才行。就婦女來說,結婚太早是非常有害的;因為,在法國,有人發現,「同樣是不滿二十歲而數目相等的兩群女子,一群是結了婚的,一群還沒有結婚,前者在一年之內的死亡數要比後者的多出一倍」。不滿二十歲便已做了丈夫的男子的死亡率也是「極高的」, [22] 但這一點的原因究竟何在,似乎是個疑問。最後,能事先考慮後果的男子,如果自問要到能力足以養家餬口而全家的生活又能過得相當舒適才選擇一個正在壯年的女子結婚,而實際上這也是人們常做的事,則在年齡上雖若遲了一些,總起來說,品質上較好的階層的增殖率事實上也只是略略有所減低罷了。 以1853年間收集的大量統計數字為根據,有一點是已經確定了的,就是,在法國全國,在從二十歲到八十歲的全部不結婚的男子中間,死亡的比例要比已婚的男子的大得多:舉一部分的年齡組為例,在每一千個二十與三十歲之間的未婚男子中,每年要死亡11.3人,而在同年齡的已婚男子中,一千個里只死亡6.5個人。 [23] 這同一條法則也被證明適用於1863至1864年間的蘇格蘭的年齡在二十歲以上的全部人口:例如,每一千個二十到三十歲之間的未婚男子中,每年要死14.97人,而在已婚的男子中,只死7.24人,還不到未婚的人的死亡率的一半。 [24] 斯塔爾克博士對此有所議論,說「男子不婚,對生命的損害,比起從事最不衛生的職業,或定居在一向沒有最起碼的保健性的改善措施的房屋或居民區來,更是嚴重」。他認為男子死亡數的減少是「婚姻和婚姻所帶來的更有規則的家居習慣」的直接的結果。但他也承認,酗酒、縱淫和慣於犯罪的那幾類人,年壽既短,一般都不結婚;而實際上也必須承認,體質虛弱、多病,或身心上有任何嚴重的缺陷的人,往往不是自己不想結婚,便是別人拒絕同他們結婚。斯塔爾克博士,由於發現了上了年紀而尚在婚姻狀態中的人比同年齡而不婚的人在平均壽命的期望值上要占些便宜,似乎達成了這樣一個結論,就是,婚姻本身就是延年益壽的一個主要原因。但每一個人一定都碰到過不一而足的例子,就是,有的男子,由於年輕時身體不好,沒有結婚,但終於活到了老,無疑是一種帶病延年的老,因而也是壽命的期望值一直不高而婚姻的希望越來越消失的老;然而他們以獨身的資格活到了老,總是一個事實。但另一個值得注意的情況似乎是可以支持斯塔爾克博士的結論的,就是,在法國,寡婦與鰥夫的死亡率,比起同年齡而在婚姻狀態中的男女來,要高得多。但對於這一點,法爾(甲232)博士認為原因別有所在,就是,喪偶以後,有的變得貧窮了,有的染上了淫邪的惡習,有的哀傷過了分。總起來說,我們不妨追隨法爾博士之後而得出如下的結論,認為,婚姻狀態中的人死得少些而失婚狀態中的人死得多些看來似乎是構成了一條法則,而其所以如此,「主要是由於一些有缺陷的類型不斷地受到淘汰,也由於,在連續的若干世代的每一個世代之中,一些最較良好的個人受到了乾脆利落的選擇」,而這種選擇只與婚姻狀態有關,而所發生的作用則涉及體格方面、理智方面和道德方面的一切品質。 [25] 因此,我們便不妨推論說,健全而善良的男子,由於考慮周到而暫不結婚,並不因此而遭受到一個高度的死亡率。 如果在上面兩節文字里所列舉的各式各樣的制約,以及其他也許尚待發現的一些制約,對那些冒失、淫惡,或在其他方面品性低劣的社會成員不起什麼作用,而他們的數量一直在比品性比較良好的那一類成員用更快的速率增加著,那麼,有關的民族或國家就要衰退,而這在世界史上已經是屢見不鮮的事,並且可以說是見得太多了的事。我們必須記住,進步並不是一個萬古不變的準則。很難於說明,為什麼某一個文明的民族國家興起了,而比另外一個,變得更強盛了,而擴張得更為廣大了;也很難說明,就同一個民族國家而言,為什麼在這一段時期里進步得快,而在那一段時期里停滯不前。我們只能說,這是由於總的實際人口數量有了增加,由於擁有足夠數量的賦有高度理智與道德能力的人,同時也由於他們對所謂美好的標準有了提高。除了精壯的身體導致精壯的心理狀態這一層而外,體格的結構在這問題上的影響似乎不大。 有好幾個作家曾經提出異議說,高度的理智能力既然對一個民族國家有好處,那麼,古希臘人怎麼樣?他們在智慧才能上,比任何存在過的族類要高出不止一兩級, [26] 而如果自然選擇的力量是確實存在的話,他們應該不斷地有所提高,提得比他們所已達到的地位更高,人口也應該有所增加,而滿布到歐洲全境。在這話里,我們看到一個關涉到一些身體結構,而時常有人作出而不明白說出的假定,就是,身心兩方面的持續的發展是具有某種內在而不可遏制的趨勢的。但應知一切發展有賴於許多有利的情況的同時湊合。自然選擇只是暫時起它的作用。個人也罷,族類也罷,也許曾經取得了某些無可爭辯的優勝之處,然而由於其他特徵的不足或欠缺,而依然不免於死亡。古希臘人的所以衰退,可能是由於許多小城邦之間不能團結起來,或由於整個國家的幅員太小,或由於實行了奴隸制度,或由於生活淫侈過度,因為一直要到「他們斷喪了自己,虛耗、腐化深入到了他們的核心」 [27] ,他們才終於敗亡。今天無可衡量地超越了他們的野蠻時代的祖先而高踞著文明的頂峰的西歐的一些民族國家,其所以優越,在生物遺傳上是與古希臘人沒有什麼直接關係的,可以說幾乎是全無關係的,當然,就遺留下來的文獻或文化關係來說,飲水思源,西歐人所要感謝這一個非凡的民族的地方是很多的。 誰又能肯定地加以說明,為什麼西班牙這一個民族國家,雖曾如此盛極一時,稱雄稱霸,卻終於在賽跑中被人遠遠地拋在後面了呢?歐洲各個民族國家又何以會從黑暗時代覺醒過來,則更是一個令人難以索解的問題。高耳屯先生曾經說到過,在黑暗時代里,幾乎所有的本性柔和的人,也就是那些專心致志於宗教上的沉思默想或其他理智功夫的人,除了投入教會的懷抱之外,別無棲身避禍的場所,而教會卻是以獨身的戒律相責成的; [28] 這對連續一系列世代中的每一個世代幾乎不可避免地要產生一些敗壞的影響。在這同一個時代里,宗教法庭又細皮薄切地專找思想上最不受約束與最膽大敢言的人,而加以燒殺或禁錮。僅在西班牙一國,在三個世紀之內,一些最好的好人——也就是那些最能懷疑而提出問題的人,而沒有懷疑,也就不可能有進步——每年要以一千人的頻率橫遭淘汰。天主教會通過這些所造成的罪孽真是無法計算。儘管,無疑地,從別的一些方面,這種禍害得到了某種程度,甚至也許是很大程度的抵消,大錯總是鑄成過了的。但自從這時代過去以後,歐洲還是進步了,並且以前所未有和別處所未有的速率進步了。 比起其他的歐洲民族國家來,英格蘭人作為殖民主義者的成功是最為突出的,有人把這一點歸功於「他們的勇敢和毅力」,這從加拿大人中間的英格蘭籍人和法蘭西籍人在進步方面的比較就可以知道,不過誰又能說明英格蘭人的勇敢又是怎樣被取得的呢?有人相信美國的奇快的進步,以及美國人的性格,是自然選擇的一些結果,看來這信念是很有一些道理的;因為在過去十個或十二個世代之內,歐洲各個地區的一些比較精力旺盛、不肯因循守舊,而敢於冒些風險的人都集中到了那個巨大的國家,並且在那裡取得了最大的成功。 [29] 瞻望遙遠的未來,我並不認為牧師青克(甲730)先生在下面的話里所提出的看法有什麼誇張之處,他說, [30] 「所有其他一串串的事件——有如希臘的精神文化所產生的那些,或造成了羅馬帝國的那些,都要用這樣一個眼光來看才能發現它們的目的和價值所在,就是,它們是和……盎格魯撒克遜人(Anglo-Saxons)的向西方逐步遷徙的洪流有著聯繫,或者,更確切地說,是這一遷徙過程的一個附帶的產品」。文明的進展這一問題雖然隱晦不明,我們至少可以看到,在一個比較長的時期之內,一個擁有最大數量的智能高、精力盛、勇氣大、愛國心強,而仁愛的胸懷廣泛些的人的民族國家,比起在這些方麵條件差些的民族國家來,一般會占到優勢。 自然選擇是跟隨生存競爭而來的,而生存競爭又是跟隨人口的快速增殖而來的。人口傾向於增加得快,要為此而不感覺到痛心疾首的遺憾,是不可能的。因為,在半開化的部落里,它導致溺嬰和其他許多惡習,而在文明的民族國家裡,它導致赤貧、獨身和謹慎聰明的人的晚婚,但是否值得為此而抱憾,是另一個問題。因為,人像低於人的各種動物一樣,會遭受同樣的種種物質上的禍害,生存競爭所產生的一些禍害當然也在此列,他沒有理由在這方面指望一種免疫力,而可以豁免。如果在各個原始的時代里,他沒有受到過自然選擇的磨鍊,他就肯定地永遠不可能達到他現在所已達到的卓越的地位。由於我們看到,在世界的許多部分,存在著大片而肥沃得足以維持許許多多的幸福的家庭的土地,而眼下實際上只有少數幾個浪蕩的野蠻人族類住在那裡,也許就有人要提出論點,認為生存競爭的嚴厲的勁頭太不夠了,沒有迫使人提升到他的最高的標準。根據我們所已有的關於人和低於人的動物的知識而加以判斷,他們在種種理智與道德能力方面一直有著足夠的變異性,使他們可以通過自然選擇而取得穩健的進展。這種進展無疑地要求許多有利的情況的一時湊合,但很值得懷疑的是,如果人口的增加不夠快,而由此產生的生存競爭又不夠十分嚴酷的話,這種情況的湊合是不是就足以促成進展。不僅如此,從我們實際看到的一些情形來說,例如,在南美洲的某些地區,甚至在可以被稱為有文明的一個民族,有如西班牙的移民,看來還不免由於生活條件的優惠,而傾向於變得懶惰,而趨於退化。就文明高度發展的民族國家說,持續的進步只在某種次要的程度上有賴於自然選擇的作用;因為,這些民族國家,和野蠻人的部落不一樣,彼此之間,並不發生甲取代乙或丙滅絕丁的問題。不過,在這些民族國家內部,在同一社群之中,智能強些的成員,從長遠來看,要比智能差些的容易走向成功,而留下更多的後輩來,而這也就是一種形式的自然選擇了。進步的更為有效的一些原因似乎包括青年時代當腦子最能接受印象的時候所得到的良好的教育,也包括一個高尚的道德標準,這一標準一面既見於一些最精幹、最賢良的一些人的示範與耳提面命,一面又寓於這民族國家的法律、習尚與一切傳統之中,而隨時隨地發出影響,同時又得到輿論的護持推進。但應須記住,輿論的推進又得靠我們對旁人的毀譽能有所領悟,而這種領悟也自有其基礎,就是我們的同情心,而同情心也者,作為社會性本能中最為重要的一些因素,當初無疑地是通過自然選擇而發展起來的。 [31] 關於說明一切文明的民族國家一度經歷過半開化階段的證據 。——勒博克爵士、 [32] 泰伊勒爾先生、麥克勒南先生都曾探討過這個題目,並且論述得如此詳盡與美好,使我在這裡只須把他們的結果極為簡短地總括一下也就夠了。不久以前,阿爾吉耳公爵、 [33] 和在更早些的時候,惠特雷(甲643)大主教曾提出一些論點,贊成這樣一個信念,認為人進入世界之初便是以文明的姿態出現的,而所有的野蠻人都是經歷過墮落才變為野蠻的;據我看來,這種從高級倒退到低級的論點,與上面幾個人的從低級進展到高級的論點相形之下,是軟弱而站不住腳的。不錯,在歷史上,許多民族國家曾經從文明狀態倒退了,而有的甚至有可能退回到了不折不扣的半開化狀態,儘管就後面這種完全倒退的情況說,我舉不出什麼例證來,這情況是會有過的。火地人也許是碰上了其他一些能征慣戰的群體才被迫遷移到現在的那種極為貧苦荒涼的地段,並且有可能因此而變得比以前更為低級了些。但如果要證明他們曾經從高級倒退到低級,並且比波托庫多人(Botocudos——原大西洋沿岸巴西境內的一個印第安人族類——譯者)墮落得還要深,那是困難的,而波托庫多人所居住的土地還是巴西的最好的一部分咧。 一切文明的民族國家是由一些半開化的族類傳遞而來的證據包括兩個方面,一個方面是,這些民族國家現存的風俗、信仰、語言等等之中還保留著以前那種低級狀態的一些很明顯的痕跡。而另一個方面是,一些野蠻的族類,在不受任何外來影響的情況下,也能沿文明的階梯向上,自己提升幾步,也確乎有這樣提升了的例子。屬於前一個方面的一些證據是十分奇特而有趣的,但這裡不能舉太多的例子,我只說諸如有關計數藝術這一類的。泰伊勒爾先生,通過在某些地方還通用著的一些字眼,明白指出這種藝術始於數手指和腳趾,先是一隻手的手指,然後第二隻手的,最後數到了腳趾。在我們自己的十進制里, 我們還可以看到這種痕跡,在羅馬數字里亦然,羅馬數字里的V,有人認為就是簡化了的一隻手的圖案,所以數到V以後,到 VI等等,就得用上第二隻手的指頭,加上 I,等等。再如,「我們說三個念(score——英語「二十」,我國吳語中有「念」,似可用以相譯——譯者)加一個十(用以表達「七十」——譯者),我們是在用二十進制來數數,而這樣在意象上作出的每一個『念』便代表著二十,而正如一個墨西哥的印第安人或一個加勒比人(Carib——亦印第安人的一個族類,原居加勒比海中諸島及南美洲東北沿海,今諸島上的已遭滅絕——譯者)所說的那樣,也代表著『一個人』」(兩手十指,兩腳十趾,合成二十,故云——譯者)。 [34] 根據一個本來很大而一直還在擴大的語言學學派的意見,每一種語言都保有它的緩慢而逐步進化的一些標誌。文字書寫的藝術亦復如此,因為各個字母(在我們,應補充說,「有些字眼」——譯者)是一些象形圖案的殘留。我們在讀了麥克勒南先生的著述 [35] 之後,就很難拒絕承認,在幾乎所有的文明的民族國家裡,至今還保留著如此粗暴的習俗有如劫掠婚之類的一些痕跡。這同一位作家還問到,有過哪一個提得出名字來的古代的民族國家從一開始就實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的呢?見於戰爭的守約以及其他風俗中至今還存在的一些痕跡都說明原始的法律觀念也是極其粗魯的。許多今天還流行的迷信,追溯起來,也是早先一些邪僻的宗教信仰的殘餘。最高形式的宗教——痛恨罪孽而熱愛正義的一個上帝的觀念——在各個原始的時代里是沒有人知道的。 如今轉到第二個方面的證據。勒博克爵士曾經指出,有幾個野蠻人的族類,近年以來,在他們某些比較簡單的生產藝術方面取得了少量的改進。根據他關於全世界各地野蠻人族類中間所通用的一些武器、工具、藝術所作的一些十分奇異的記載,我們有理由相信,也許除了生火的藝術而外,幾乎所有這些全都是他們獨出心裁、不假外力的一些發明。 [36] 澳大利亞土著居民的「回收飛鏢」 [5] 就是這種獨立發明的一個良好的例子。塔希提人 [6] ,當他們最初被外人訪問到的時候,在許多方面,比起其他玻里尼西亞群島區裡的大多數島嶼上的居民來,見得進步而超居前面。有人認為秘魯的土著居民和墨西哥的土著居民的高度的文化是從外界傳播而來的,但這是沒有合理的根據的 [37] (前者指印加人的文化,Inca culture,後者指阿茨提克人的文化,Aztec culture的遺留;印加人和阿茨提克人都是印第安人族類——譯者)。好幾種當地土生的植物是在那裡首先得到人工種植的,而少數幾種當地土生的動物也是在那裡首先成為家養的 [7] 。我們應該記住,根據我們所知道的一些傳教士對土著居民的十分有限的影響而加以推斷,除非他們在文化上已經有些進展,打下了一些底子,即便當初真有過從某一個半文明地區出發的一整批的雲遊的水手,因緣湊巧,被衝到美洲海岸上來,在土著居民的文化上也產生不了任何顯著的影響。再轉眼回看一下人類史上很荒遠的一個時期,我們發現,用勒博克爵士所創造而已為大家所熟悉的名詞來說,當初有過一個舊石器時代和一個新石器時代;沒有人敢於說,當新舊兩時代交替之際,把粗糙的火石製成的舊石器磨成新石器的藝術是從外界藉助而來的或模仿而來的。在歐洲所有的地方,東盡希臘,在巴勒斯坦、印度、日本、紐西蘭,在非洲,包括埃及在內,人們都曾發現大量的火石制的石器;而使用這些石器的傳統卻早已斷絕,當地現有的居民對它們也早已是一無所知。關於中國人和古代的猶太人以前也曾使用過石器,我們也有一些間接的證據。因此,我們幾乎可以毫不遲疑地說,這些國家或地區的居民,而這也就包括了幾乎全部的文明世界的居民在內了,都曾一度處於半開化的狀態。認為人一開始就是文明的,而後來,在這麼多的地方,才各自遭受到十足的墮落,那未免把人性看得太低,低到了一個可憐的地步。反之,如果承認進步要比退化更為普通得多;承認人是從一個低微的狀態,通過一些哪怕是緩慢的,甚至還有所間斷的步驟,在知識、道德與宗教上,上升到他以前從未達到過的最高的標準:那倒顯得是一個更為真實而也是更令人鼓舞的看法。 原注 [1] 載《人類學評論》(丙21),1864年5月,羅馬數字頁158。(正文「上文已經徵引過……」云云,甚欠明白,經核對,知在第二章及其注[67]。又第三章注[47] 與此亦似有涉,且所引出在同一頁上,只是把羅馬數字的頁數不經心地寫成阿拉伯數字而已。又,這兩次徵引,在原書各版篇末「索引」中,或根本漏列,或排版雖已有不同,而所注頁數仍沿前一版之舊,未予照改,故核對頗為不易。——譯者) [2] 過了一些時候,被吸收進另一個部落的一批批的人口或一個個的部落,像梅恩爵士所說的那樣(《古代法律》,1861年版,頁131),會自己假定,他們和吸收者都是同一些祖先的不同支派的後裔。 [3] 見茅爾洛(甲475)文,載《佛杜沃宗派信徒自然科學會會報》(丙41),1860年卷,頁294。 [4] 我在別處已經舉過一些具體的例子,見《家養動植物的變異》,第二卷,頁196。 [5] 見所著關於「物理與政治」的一系列的引人注目的文章,歷載《雙周評論》(丙60),1867年11月、1868年4月1日、1869年7月1日;此後又輯入即以《物理與政治》為書名的文集中。 [6] 沃勒斯先生在他的《對自然選擇論的一些貢獻》(1870年版,頁354)里提到過幾個這樣的例子。 [7] 同上注[2]引書,頁22。關於貝卻特的話,見論「物理與政治」的幾篇文章之一,載《雙周評論》(丙60),1868年4月1日,頁452。 [8] 見《家養動植物的變異》,第一卷,頁309。 [9] 見文,載《弗氏雜誌》(丙61),1868年9月,頁353。這篇文章似乎打動了許多的人,並且在同年10月3日和17 日的兩期《旁觀者》(丙138)上引出兩篇引人注目的文章和一篇商榷性的討論。次年,1869年卷(頁152)的《科學季刊》(丙123)上也有所討論,而泰特先生在《都柏林醫學季刊》(丙50,1869年2月)和蘭凱斯特爾先生在他的《壽命比較論》一書(1870年版,頁128)里也討論到了。在這些以前,在1867年7月13日的一期《澳亞雜誌》(丙31)里,已曾有人在文章中談到一些相類似的見解。我在本書里吸收了這幾位作家的看法的一部分。 [10] 關於沃勒斯先生的見解,見文載《雙周評論》,上文已一再引過。關於高耳屯的,見文,載《麥美侖氏雜誌》(丙90),1865年8月,頁318;亦見他的大著《遺傳的天才》一書,1870年版。 [11] 菲克(甲238)教授,在他的《自然科學對法律的影響》(Einfluss der Naturwissenschaft auf daś Recht, 1872年6月)一書中,在這題目上以及其他有關的方面,有些話也說得很不錯。 [12] 見《遺傳的天才》,1870年版,頁132—140。 [13] 見戛特爾法宜文,載《科學之路評論》(丙127),1867—1868年卷,頁659。 [14] 又見蘭克斯特爾先生,在《壽命比較論》,1870年版,頁115上,根據良好的可靠資料來源,所編的那張統計表的第五與第六兩欄。 [15] 《遺傳的天才》,1870年版,頁330。 [16] 見我所著《物種起源》(第五版,1869年),頁104。 [17] 同上注[15]引書,頁347。 [18] 見蘭凱斯特爾《壽命比較論》,1870年版,頁115。書中關於酗酒的人的統計表系采自奈森(甲495),《生命統計學》。關於淫亂的人的情況,見法爾博士,《婚姻對……死亡率的影響》,全國社會科學促進協會版,1858年。(參閱下注[22]——譯者) [19] 兩人的議論見文,分別載《弗氏雜誌》(丙61),1868年卷,頁353與《麥美侖氏雜誌》(丙90),1865年8月,頁318。但法臘爾(F.W.Farrar)牧師(文載《弗氏雜誌》,1870年,頁264)的見解和這兩個人的不同。 [20] 見文,《論關於婦女產育量的一些法則》,載愛丁堡《皇家學會會刊》(丙120),第二十四卷,頁287;後又輯入《生殖力、產育量與不孕性》一書,1871年版。高耳屯先生的一些同樣的看法,見《遺傳的天才》,頁352—357。 [21] 《蘇格蘭出生、死亡、……的第十次年度報告》(丙16),1867年,羅馬數字頁29。 [22] 這些引文都采自我們在這一類問題上最高的權威,就是,法爾博士(參閱上注[18]——譯者),見他所著而於1858年的全國社會科學促進協會會議上宣讀的論文,《婚姻對法國人口死亡率的影響》。 [23] 見同上注引法爾博士文。正文下文關於蘇格蘭的資料也出自這篇引人注意的論文。 [24] 采自《蘇格蘭出生、死亡、……的第十次年度報告》,1867年。報告中按每五年計算出一個平均數(mean),我在這裡用的是這些平均數的平均值。正文下面的一段引文錄自斯塔爾克博士文,載1868年10月17日的《每日新聞》(丙49),法爾博士認為他這篇文章寫得很嚴謹。 [25] 鄧肯博士在這題目上說(《生殖力、產育量與不孕性》,1871年版,頁334),「在每一個年齡里,健康而美貌的一些個人從不婚的一邊轉向婚姻的一邊,拋撇了那充塞著多愁善感而命運不濟的人群的不婚的隊伍」。 [26] 關於這一點,參看高耳屯先生的自出心裁而十分巧妙的論點,《遺傳的天才》,頁340—342。(按高耳屯認為古希臘人的智力比今天的英國人高出兩級,而比今天的黑人高出四級。——譯者) [27] 語出葛瑞格先生文,載《弗氏雜誌》,1868年9月,頁357。 [28] 見《遺傳的天才》,1870年版,頁357—359。法臘爾牧師(見文載《弗氏雜誌》,1870年5月,頁257)提出了與此相反的論點。在此以前,賴伊爾爵士,在一段很突出的文字里(《地質學原理》,第一卷,1868年版,頁489),提請讀者們注意宗教法庭的影響,指出它通過反面的選擇,曾經把歐洲人的一般的智力標準降低了。 [29] 見高耳屯先生文,載《麥美侖氏雜誌》,1865年8月,頁325。又同作者文,《論達爾文主義與國民生活》,載《自然界》(丙102),1869年12月,頁184。 [30] 見所著《去冬留居美國記》,1868年版,頁29。 [31] 我在這方面要向茅爾雷(甲474)先生多多地表示謝意,因為他曾經提出過一些很好的批評:亦見勃柔卡文,《論幾種選擇》,載《人類學評論》(丙126),1872年卷。 [32] 見文,《論文明的起源》,載《民族學會紀事刊》(丙116),1867年11月26日的一期。 [33] 見所著《原始人》,1869年版。 [34] 見所著文,載《大不列顛皇家學社》社刊(丙130),1867年3月15日;又見他的《人類初期歷史研究叢刊》,1865年版。 [35] 《原始婚姻》,1865年版。又見雖缺名而肯定也是這位作家所寫的一篇出色的文章,載《北不列顛評論》(丙105),1869年7月。摩爾根先生文《親屬稱謂分類制的起源問題的一個猜測性的解決》,載《美國科學院院刊》(丙111),第七卷,1868年2月,也可以參看。夏弗哈烏森教授(文載《人類學評論》(丙21),1869年10月,頁373)也說道「在荷馬(Homer)的古希臘史詩中和《舊約全書》中所找到的用人來作為祭品的一些遺蹟」。 [36] 勒博克爵士,《史前時代》,第二版,1869年,第十五、十六章,以及別的章節里。亦見泰伊勒爾,《人類初期歷史研究叢錄》(第二版,1870年),第九章,此章寫得十分出色。 [37] 弗·繆勒爾(甲483)博士也不同意這個看法,他有些話說得很好,見《諾伐拉號(Novara)航程錄:人類學之部》(Reise der Novara:Anthropolog.Theil ),第三分冊,1868年版,頁127。 譯註 1. 這話也不盡然。單就東方而論,《禮記》中《禮運》一篇里「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這一段話就足以予以反駁。在歐美,資產階級學者們宣稱,從希臘的年代到今天,西方文明可以分成三個階段,每個階段圍繞著一個中心思想:第一個階段,希臘羅馬時代,是「命運」(Fate);第二個階段,基督教統治時代,是「神惠」(Providence),就是一切靠上帝,靠老天爺的意旨與恩賜;自十七八世紀以來,才進入第三階段,「進步」(Progress)這個中心思想才逐漸占了上風。貝卻特和達爾文的話所指的就是前面的兩個階段。人類社會文化的進步,在勞動人民的努力下,一直是個事實。正是由於反動統治階級的壓制與剝削,這種進步有的時候要緩慢些,甚至造成了停滯、退步,但總起來說,進步是一個無可爭辯的事實。歷代的反動統治階級,到處一樣,當然是看不到,也是不願意看到這一事實的,所願意看到而不斷加以宣揚的,總是他們所統治的一個時代是有史以來最好的一個時代,值得而必須無限期地維持下去,來一個千秋萬古,而為了這個目的,還主觀唯心地捏造出「命運」「神惠」這一類的說法,來麻痹人民對變革的要求,扼殺人民中間一切革命的苗頭!事實是一回事,反動統治階級的說法又是一回事,一百年前的貝卻特與達爾文不達此,顯然是受了歷史與階級的局限,也是可以理解的。 2. Tierra del Fuego,南美洲極南端。 3. 這指歷史上的貴族政權,特別是英國的,而尤其是公元1215年《大憲章》頒布以前的英國。英國是實行所稱長子繼承制(Primogeniture)的,就是只有大兒子才能繼承爵位和最大部分的財產。這樣,國家的政權財權便集中在若干貴族家庭的長房長子手裡,像這裡所說的那樣,「形成一種政府」。 4. 這裡所說的病意指各種性病。 5. boomerang,一種曲形硬木製成的武器,投出後如未擊中目標能自循一條大曲線而終於回到投擲人的手中,字典中一般譯作「飛去來器」,一則未能說明它是武器,再則譯法殊欠明了,今試改譯此名。 6. Tahitians,南太平洋塔希提(Tahiti)諸島的土著居民。 7. 植物指馬鈴薯、紅薯、菸草、番茄、奎寧等,動物指駱馬、駝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