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潛能和價值 · 第2章 心理生活的社會方面

[奧地利]阿爾弗雷德·阿德勒 要想弄清一個人是如何思考的,就必須考察他與別人的關係。人與人的關係一方面是由自然規律決定的,因而是發展變化的;另一方面,它是由一定的、不易的制度決定的,如社區或國家的政治傳統等。如果不同時了解上述這些關係,就無法真正理解人們的心理活動。 1. 絕對真理 人的心理活動不是絕對自由的。新的問題不斷出現,需要及時解決,這就決定了它的活動路線。這些問題與人的社會生活密切相關。社會存在的基本條件影響著個體,而社會生活卻很少受到個體的影響。即便有影響,也是十分有限的。然而,不能因此就斷言,社會生活的現存條件是一成不變的。實際上,這些條件紛繁複雜,且會經歷各種各樣的變化。時至今日,我們依舊無法徹底解開和全面詮釋精神生活的奧秘,因為我們本身就深陷形形色色的關係之中,難以自拔。 擺脫這一困境的唯一辦法就是假設社會生活的邏輯為地球上的終極真理。要想接近這一真理,就要不斷完善社會組織,不斷克服種種錯誤,不斷提高人的能力。 上述設想的一個重要支柱在於社會分層。根據這一理論,經濟基礎,即人們賴以生存的技術形式,決定了「理想的、符合邏輯的上層建築」,即個體的思想與行為。我們對「人類社會生活邏輯」和「終極真理」的看法在某種程度上與這些概念是一致的。然而,歷史以及我們對個體生活的洞察(個性心理學)告訴我們,有時,個體對經濟形勢的要求很容易採取錯誤的反應。在試圖逃避經濟形勢的過程中,他可能會不可避免地陷入自己錯誤反應的羅網。在走向終極真理的道路上,這樣的錯誤會接連不斷,層出不窮。 2. 群體生活的需要 群體生活(或社會生活)的規則,與氣候規律一樣,不言自明。氣候規律迫使人們採取防寒措施,建造房屋等。群體或社會生活的種種制度要求我們必須遵守,然而,其形式則不必完全理解,例如,在宗教中,神聖的公共儀式充當了社會成員之間的紐帶。如果說我們的生活條件首先是由自然條件決定的,那麼,它們也受到人類的社會生活和群體生活的限制,受到群體生活自發產生的法律規則的制約。 群體需要調整人際關係。群體生活先於個體生活。在人類文明史上,沒有任何一種生活不是以群體生活為基礎的,沒有任何一個人不是以群體成員的身份出現的。這種現象不難解釋。整個動物王國證明了一個基本規律,那就是,任何一個物種,如果個體無力保護自己,就必然集結成群,從而獲得新的力量。 群居本能在人類身上表現如下:為了對抗嚴酷的環境,人類發展出了最顯著的工具—靈魂,其本質滲透著對群體生活的需求。很久以前,達爾文就提醒人們關注這一事實,即弱小的動物從不單獨生活。事實上,人類也屬於弱小動物,因為人類同樣不能單獨生存。人類抗禦自然的能力很差。為了能在這個星球上繁衍下去,不得不發明各種機器以彌補身體的不足。試想一下,一個人獨自生活在原始森林裡,沒有文明提供的任何工具,結果會是怎樣?他會比任何一種生物都難以生存下去。無論是速度還是體力,人類都無法和其他動物相比。人類既沒有食肉動物鋒利的牙齒,又沒有它們敏銳的視覺和聽覺,如何能在與自然的鬥爭中勝出?所以,人類需要各種設備來保護自己。人的營養、特徵和生活方式都需要得到精心的呵護。 至此,不難理解,為什麼人類非得處於有利的環境之中才能生存,而這些有利條件都是源自社會生活。社會生活之所以成為必需,是因為群體生活和勞動分工使得個體從屬於群體。只有這樣,人類作為一個物種才能延續下去。勞動分工(從本質上講,就是文明)本身能為人類提供進攻和防禦的工具,從而保護人類的財富。只有學會了勞動分工,人類才能夠堅持自己的權利。想想婦女分娩的痛苦!想想嬰兒落地之後護理的艱難!沒有勞動分工,一切都不存在。想想世界上的頑疾,想想人類肉體的虛弱(尤其是幼兒時期),就會知道人生需要何等的呵護,就能理解社會生活是多麼必不可少。群體生活無疑是人類生存最可靠的保證。 3. 安全與適應 綜上所述,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那就是,從自然的角度來看,人類屬於低等生物。這種自卑感和不安全感一直存在於人的意識當中,永遠激勵著人們去尋找新的方法和新的技術,使自己能夠更好地適應自然,從而減少乃至消除自身的劣勢。於是,便催生了心理器官,這種器官能幫助人們很好地適應環境,獲得安全感,這比給原始生物裝上可以抵禦自然的角、爪和利齒使其進化成為一種新的生物要簡單得多。心理器官自身便可以提供急救措施,從而彌補人類的器官缺陷。先天不足的感覺,作為一種永恆的刺激,培養了人類的預見能力和預防能力,使其心靈發展到今天的地步,成為一種能思考、能感知、能行動的器官。由於社會在適應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因此,心理器官從一開始就要考慮群體生活的條件。心理器官的全部功能都是在同一個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即群體生活的邏輯。 在邏輯學的起源及其普遍適用性的內在必然性中,我們無疑可以找到人類心靈發展的下一個步驟。具有普遍有用的東西才是符合邏輯的。群體生活的另一個工具是表達清晰的言語,這是人類區別於其他動物的奇妙之處。言語的形成充分表明其社會起源,同樣也不能背離普遍有用的原則。言語,對於獨立生活的生物來說,毫無用處,它只有在群體生活中才有存在的價值。言語是群體生活的產物,是個體之間的紐帶,而這一點在那些難於或根本無法與人接觸的環境中長大的人身上可以找到佐證。有些人常常出於個人原因迴避一切社會關係,另一些人則是環境的受害者。無論如何,他們都為語言障礙所困,無法獲得學習外語的能力,而語言能力的獲得似乎只有在與人接觸的情況下才能實現。 言語對人類靈魂的發展具有極其重要的價值。言語是邏輯思維的前提。有了言語,才有可能創立概念,理解價值上的差異。創立概念不是個體的事情,而是關係到整個社會。我們的思想和情感,只有在具備普遍效用時,才有意義。我們對美的喜悅是基於這樣一個事實,即人類對美的認識、理解和感受是普遍存在的。由此可見,推理、理解、邏輯、倫理、美學等思想和概念統統源於人的社會生活,它們同時又是人與人之間的紐帶,起著防止文明瓦解的作用。 欲望和意志也可以視為個體境遇的一些方面。意志不過是克服先天不足的一種傾向,一種獲得滿足感和適應感的工具。「意志」意味著對這種傾向的感知,並與其相向而動。每一個自願的行為都是從不足之感開始的,慢慢地向一種滿足的狀態邁進。 4. 社會情感 至此,可以理解,任何有助於確保人類生存的規則,如法令、圖騰、禁忌、迷信或教育等,都必須受到群體觀念的支配,並與之相適應。這一點已經在宗教案例中得到了檢驗。研究發現,適應社會是心理器官最重要的功能。個體如此,社會也不例外。我們將其稱為正義和正直,並認為,人格中最寶貴的東西,從本質上講,無非是滿足人類社會需求的諸多條件。這些條件塑造了人的靈魂,並指導其活動。責任、忠誠、坦率、對真理的追求等美德都是在群體生活普遍有效的原則上建立和保持的。我們只能從社會的角度來評價人格的好壞。人格,如同科學、政治、藝術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一樣,只有證明了其普遍價值才有意義。衡量個體的標準是由他對整個人類價值的大小所決定的。我們把個體與理想個體進行比較。所謂「理想個體」,指的是他能夠克服面前的重重困難,完成各種任務,是一個對全社會做出了貢獻的人,一個社會情感發展到很高程度的人。在我們的論證過程中,這一點越來越明顯:任何人,如果不培養深厚的社會情感,就不可能成為一個完整的人。 (譯自阿爾弗雷德·阿德勒的《理解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