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書治要譯註 · 卷十四
漢書(二)
題解
本卷從《漢書》十志中,選取《禮樂志》《刑法志》《食貨志》和《藝文志》的重要內容,皆是興國安邦、和諧萬民的關鍵所在。四篇志按照《漢書》原文的次序,首推「禮樂」,以顯「禮樂之用為急」,明「古之王者,莫不以教化為大務」,蓋刑法、食貨、藝文之策,終是為成其教化而已;刑法是維護社會正常秩序和國家穩定的必要手段,然「刑法所以助治也」,故古有「以刑弼教」、「德主刑輔」之說,全文闡述了我國刑法的起源及其發展,又特別節錄了荀子論刑的觀點,尤為精彩;食貨分而言之,一曰「食」,二曰「貨」,二者皆是國計民生的根本。《食貨志》上下兩篇分別記述了食、貨的起源和西漢的農業、貨幣及經濟制度,為了解當時的國家政策和社會經濟及其背景,提供了重要的歷史資料;《藝文志》中,推崇古人耕養蓄德之學風,痛砭時人背本逐末之極蔽,歷記諸子興起式微之成因,實為考究諸子百家、文獻典籍源流的寶貴資料。
四志精華,總為一卷,上推三皇、堯、舜及夏、商、周稽古之制,詳敘西漢一朝典章制度之變,更以史實而為佐證,前後興替皆歷歷瞭然。凡有助人君理政安民之奏疏言說,莫不擇其精要以呈讀者。如此,則可借漢家之制,以鑒來者,後人由古觀今,亦必啟示良多矣。
志
六經 [1] 之道同歸 [2] ,而禮樂之用為急。治身 [3] 者斯須 [4] 忘禮,則暴嫚 [5] 入之矣;為國 [6] 者一朝 [7] 失禮,則荒亂 [8] 及之矣。人函 [9] 天地陰陽之氣,有喜怒哀樂之情。天稟 [10] 其性,而不能節也。聖人能為之節而不能絕也。故象 [11] 天地而制禮樂,所以通神明、立人倫 [12] 、正情性、節萬事者也。
譯文
《詩》《書》《禮》《樂》《易》《春秋》,這六部經典的宗旨是一致的,而發揮禮樂的功用最為迫切。修身之人如果片刻忘記禮,凶暴傲慢的思想就會乘虛而入;治理國家的人一旦失掉禮,混亂之事就會發生。人包含了天地陰陽之氣,會有喜怒哀樂的感情。大自然賦予人們這種秉性卻不能對其進行節制,聖人能做到使情感有所節制,但卻不能斷絕它。所以(聖人)效法天地的規律來制定禮樂,用它來感通神 明、建立人倫、端正心性,並使人類的各種活動得到合理的節制。
哀有哭踴 [13] 之節,樂有歌舞之容,正人 [14] 足以副 [15] 其誠,邪人足以防其失。故婚姻之禮 [16] 廢,則夫婦之道乖 [17] ,而淫僻 [18] 之罪多;鄉飲 [19] 之禮廢,則長幼之序亂,而爭鬥之獄 [20] 繁;祭祀 [21] (本書祭祀作喪祭)之禮廢,則骨肉之恩薄,而背死忘先者眾;朝聘 [22] 之禮廢,則君臣之位失,而侵陵 [23] 之漸起。故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於禮;移風易俗,莫善於樂 [24] 。」禮節民心 [25] ,樂和民聲 [26] ,政以刑(刑作行)之,刑以防之。禮樂政刑,四達而不誖 [27] ,則王道 [28] 備矣。
譯文
悲痛時會有邊哭邊頓足的禮節,高興時會有載歌載舞的儀容。這對正直的人來說,足以與他的真誠相符;對偏邪的人來說,足以提防他的過失。因此,婚姻的禮儀被廢棄了,夫婦之間的關係就會 乖謬,而放蕩淫亂的罪過就會多起來;鄉飲酒禮被廢棄了,長幼之間的秩序就會變得混亂,而互相爭鬥的訴訟就會多起來;弔喪祭祀的禮儀被廢棄了,親人之間的恩情就會淡薄,而違背死者的遺願、忘記祖先的人就會多起來;按期朝見天子的禮儀被廢棄了,君臣的位置就會錯亂,而侵犯欺凌的事就會逐漸興起。所以孔子說:「要讓君主安心、人民安定和順,沒有比用禮儀教化更好的辦法了;要扭轉風氣,改變習俗,沒有比用音樂教化更好的辦法了。」禮儀可以節制人們內心的欲望,音樂可以和暢民眾的情志。國家通過政令加以推行,用刑罰加以約束,禮儀、音樂、政令、刑罰這四者都得到實現而不相違背,那麼王道之治就完備了。
【附錄】一、婚姻之禮:指男女結合成為夫妻的儀式。它的舉行標誌著一對社會認可的成年男女將要行使婚媾的權利,組成一個新的家庭,共同擔負起繁衍發展家族的義務,履行正式社會成員的責任。在中國,「婚禮」原為「昏禮」,《禮記·昏義》篇曰:「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以上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者也。」古人認為黃昏是吉時,所以會在黃昏行娶妻之禮,故而得名。《白虎通·嫁娶》曰:「昏時行禮,故謂之婚也。」此俗直至六朝前後才有改變。昏禮在五禮之中屬嘉禮,是繼男子的冠禮或女子的笄禮之後,人生第二個里程碑。周代時已逐漸形成一套完整的婚姻禮儀。《儀禮》中有詳細規制,整套儀式分六個階段,稱為「六禮」,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最早見於《禮記·昏義》)它與「三書」,即聘書、禮書和迎親書,一起被合稱為「三書六禮」。後世歷朝歷代的婚制多數都是在六禮婚制的基礎上加以變化而來的。到了近代,通常稱「親迎」為婚禮,而把親迎前五項稱作議婚、訂婚等過渡性禮儀。
二、鄉飲之禮:屬於古代嘉禮,是一種慶祝豐收、尊老敬老的宴樂活動。它起源於上古氏族社會的集體活動。《呂氏春秋》認為是古時 鄉人因時而聚會,在舉行射禮之前的宴飲儀式。一般鄉飲都選德高望重的長者數人為鄉飲賓,與當地官吏一起主持此活動。周代時,以致仕之卿大夫為鄉飲酒禮的主持人,賢者為「賓」,其次為「介」,又其次為「眾賓」,其後歷代相沿,名稱不盡相同。儀式中嚴格區分尊卑長幼,升降拜答俱有規定,見載於《儀禮》等儒家經典。古時,此集會也有舉薦賢能之士以獻王室的意義,一般於正月吉日舉行。漢以後郡縣往往於學校中行其禮,皇帝則於辟雍中行之。實行科舉制度後,則以州縣長官為主人,為貢士餞行時亦行鄉飲酒禮。鄉飲酒禮中含有「尊賢養老」的思想,使一鄉之人在宴飲歡聚之時受到教化。秦漢以後,鄉飲酒禮長期為歷代士大夫所遵用,直到清朝道光二十三年,政府決定將各地鄉飲酒禮的費用撥充軍餉,才被下令廢止,前後沿襲約三千年之久。這種習俗,在社會中起到了敦親睦族、止惡揚善的作用,在中國歷史上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三、喪禮:在禮儀中,喪禮的產生最早。古代喪禮的主要儀節有復(即招魂)、奠、飯含(在死者口中放置米貝稱「飯」,放置珠玉稱「含」,表盡孝之意)、發喪、小殮(以衣衾裹屍)、大殮(將屍體移入棺內)、啟殯(把靈柩運到埋葬或寄放的地點)等。喪禮於死者是安撫其靈魂,於生者則成為分長幼、盡孝道、正人倫的禮儀,屬於五禮中的凶禮。《禮記·曲禮下》:「居喪未葬,讀喪禮。既葬,讀祭禮。」孔穎達疏:「喪禮,謂朝夕奠下室,朔望奠殯宮,及葬等禮也。」
四、朝聘之禮:指古代諸侯親自或派使臣按期朝見天子。春秋時期,政在霸主,諸侯朝見霸主,亦稱「朝聘」。《禮記·王制》:「諸侯之於天子也,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鄭玄註:「比年,每歲也。小聘,使大夫;大聘,使卿;朝,則君自行。然此大聘與朝,晉文霸時所制也。」朝是侯國君主朝見周王,聘是侯國間有事故,彼此派遣卿大夫存問。朝見或聘問有一定儀式。朝、聘者進見受朝、聘者時,要獻送表明自己身分的珪璋,為「執玉」。受朝聘者則先「辭玉」,後「受玉」, 再「還玉」。其間使臣還要向受朝、聘國獻送車馬和方物;受朝、聘者對來朝、聘者饋贈臘肉、牲畜和芻米等物,以示答謝。按照周代禮制規定,諸侯國君主要定期朝見周王,向他報告治理侯國的政績,並獻奉財物(即職貢),否則要受到貶爵、削地、討伐等處罰。朝見表明諸侯對周王具有政治上的臣屬或從屬及經濟上的貢物關係。春秋時,諸侯國君主朝見周王的事例已不多見。魯國君主朝見周王僅有兩次,齊桓公一生未朝周王。隨著周天子地位下降,一些諸侯國成為霸主,它們在禮制上雖無受朝見的權利,但卻憑藉霸主的地位迫使中、小侯國與其形成主從關係。昔日侯國的聘問,事實上已轉化為「朝見」。
樂以治內而為同 [29] ,同於和樂 [30] 也。禮以修外而為異 [31] 。尊卑為異。同則和親,異則畏敬。和親則無怨,畏敬則不爭。揖讓 [32] 而天下治者,禮樂之謂也。王者必因前王之禮,順時宜 [33] ,有所損益 [34] ,即 [35] 民心稍稍 [36] 製作,至太平而大備。周監 [37] 二代,禮文 [38] 尤具,事為之制,曲 [39] 為之防,故稱禮經三百、威儀三千 [40] 。於是教化浹洽 [41] ,民用和睦,災害不生,禍亂不作,囹圄 [42] 空虛,四十餘年。及其衰也,諸侯逾越 [43] 法度,惡禮制 [44] 之害己,去其篇籍 [45] 。遭秦滅學 [46] ,遂以亂亡。
譯文
音樂能用來調治人的內心,使人的情志隨著音樂一起變得安和調適;禮儀能用來修治外在行為,使人與人之間尊卑有序。內心安和人們就會和睦親愛,尊卑有別則會使人心存敬畏。和睦親愛就不會有怨恨,心存敬畏就不會有爭鬥。謙遜禮讓之間就能使天下得到治理,這便是禮樂的妙用啊!君王(治理天下)必定要依據先王的禮法,隨順時勢的需要對禮樂制度有所增減,按照人民的意願逐步修改、完善,等到太平盛世時就會很完備了。周朝借鑑夏、商兩代,禮樂儀制尤其完備,大事上定有制度,小事也都有防範,所以說禮節儀式有三百條,禮儀細節有三千條。於是教化遍及百姓,人民之間和睦相處,災害不發生,禍亂也不出現,甚至出現了全國的監獄裡連續四十多年沒有收押過一個犯人的情況!等到周朝衰微了,諸侯們超越法度,嫌禮樂制度妨害了自己的私慾,就拋棄了禮樂的典籍。後來又遇到秦始皇焚書坑儒,這些典籍就在動亂中散亂丟失了。
漢興,撥亂反正 [47] ,日不暇給 [48] ,猶命叔孫通 [49] 制禮儀,以正君臣之位。高祖 [50] 悅而嘆曰:「吾乃今日知為天子之貴也。」遂定儀法 [51] ,未盡備而通終。至文帝 [52] 時,賈誼 [53] 以為:「漢承秦之敗俗,棄禮義,捐 [54] 廉恥,而大臣特以簿書不報,期會為故 [55] ,至於風俗流溢 [56] ,恬而 [57] 不怪。夫移風易俗,使天下回心而向道 [58] ,類 [59] 非俗吏之所能為也。立君臣,等上下 [60] ,使綱紀 [61] 有序,六親 [62] 和睦,此非天之所為,人之所設也。人之所設,不為 [63] 不立,不修則壞。」乃草具 [64] 其儀,天子悅焉。而大臣絳、灌之屬 [65] 害之,故其議遂寢 [66] 。
譯文
漢朝興起後,開始治理混亂的局面,使社會恢復正常,儘管事務繁忙,沒有空閒,但仍任命叔孫通制定禮儀,來端正君臣的名位。漢高祖劉邦歡喜讚嘆道:「我今天才明白作為天子的尊貴啊!」於是制定禮儀法度,但還沒有制定完備,叔孫通就去世了。到漢文帝時,賈誼認為:「漢朝沿續了秦朝敗壞的風俗,廢棄禮義,喪失廉恥,而大臣們只是把地方官吏不在規定期限內上報文書簿冊作為大事,至於面對世風日下的現狀,卻顯得很安然而絲毫不覺得奇怪。要扭轉風氣,改變習俗,使天下人民轉變心意趨向道義,大抵不是平庸的官吏所能做到的。確立君臣的名位,區別上下的等級,使法度綱常有條不紊,六親眷屬和睦相處,這些不是上天的規定,而是人為設立的。既然是人為設立的,不去落實就不會實現,不用心維護就會敗壞。」於是賈誼便草擬禮儀,皇上看了也很高興。但大臣周勃、灌嬰等人卻從中障礙,於是賈誼的意見就被擱置了。
至武帝 [67] 即位,議立明堂 [68] ,制禮服 [69] 。會竇太后 [70] 不悅儒術,其事又廢。後董仲舒 [71] 言:「王者承天意以從事 [72] ,故務德教而省刑罰 [73] 。今廢先王之德教,獨用執法之吏治民,而欲德化 [74] 被四海,故難成也。是故古之王者,莫不以教化為大務 [75] ,立大學 [76] 以教於國 [77] ,設庠序 [78] 以化於邑 [79] 。教化已明,習俗已成,天下嘗無一人之獄矣。至周末世,大為無道 [80] 。秦繼其後,又益甚之。今漢繼秦之後,雖欲治之,無可奈何。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詐起,如以湯止沸 [81] ,沸(舊無沸字。補之)愈甚而無益。譬之琴瑟不調 [82] ,甚者必解而更張 [83] 之,乃可鼓 [84] 也。為政 [85] 而不行,甚者必變而更化 [86] 之,乃可理 [87] 也。故漢得天下以來,常欲以善治,而至今不能勝殘去殺 [88] 者,失之當更化而不能更化也。」是時,上 [89] 方征討四夷 [90] ,銳志武功 [91] ,不暇 [92] 留意禮文之事。
譯文
等到漢武帝即位後,商議設立明堂、制定禮服。恰逢竇太后不喜歡儒家的學說,這一提議又被廢止了。之後董仲舒說:「君王秉承上天的意旨而行事,所以應致力於推行道德教化而減少刑罰。如今廢棄先王的德教,而專門任用執法的官吏來治理人民,卻想使道德教化遍及天下,所以很難成功。因此,古代的君王無不把教化百姓作為治國的首要任務,設立太學在國都推行教化,設立庠序在地方上教育人民。教化既已昭明,良好的風氣也已形成,天下曾經出現過監獄裡空無一人的局面。到了周朝末年,大行無道之事,秦朝繼周朝之後,這種現象更加嚴重。如今漢朝承接於秦朝之後,即使想治理這種局面,也是沒有辦法。法律剛剛頒布,奸邪之事就隨之發生;政令剛剛下達,欺詐之事就隨之出現。這就好比用熱水去止息沸水,卻只能使水更沸騰而無濟於事。譬如琴瑟合奏時,聲音沒有辦法調整得和諧,嚴重的話就必須把琴弦解開重新張設調整,而後才可以彈奏;治理國家而不成功,嚴重的話就必定要有所變更,進行改革,然後才能使國家得到有效的治理。所以自從漢朝取得天下以來,儘管總是希望好好地治理天下,但到如今也不能感化殘暴的人轉惡為善從而廢除刑殺,其失誤就在於應該改革的時候而沒有進行改革。」這時漢武帝正在討伐周邊的蠻夷,急切地想取得軍事上的成功,沒有時間留心禮樂儀制方面的事情。
至宣帝 [93] 時,琅邪王吉 [94] 為諫大夫 [95] ,又上疏言:「欲治之主 不世出,公卿幸得遭遇其時,未有建萬世之長策 [96] ,舉明主於三代 [97] 之隆者也。其務在於簿書斷獄聽訟 [98] 而已,此非太平之基 [99] 也。」上不納其言。至成帝 [100] 時,劉向說上 [101] :「宜興辟雍 [102] ,設庠序,陳禮樂,隆雅頌 [103] 之聲,盛揖讓之容,以風化 [104] 天下。如此而不治,未之有也。或曰,不能具禮。禮以養人為本,如有過差,是過而養人也。刑罰之過,或至死傷。今之刑,非皋陶 [105] 之法也,而有司 [106] 請定法,削則削,筆則筆 [107] ,救時務 [108] 也。至於禮樂,則曰不敢,是敢於殺人,不敢於養人也。夫教化之比於刑法,刑法輕,是舍所重而急所輕也。且教化所恃 [109] 以為治,刑法所以助治也。今廢所恃而獨立其所助,非所以致太平也。」成帝以向言下公卿議,丞相大司空 [110] 奏請立辟廱。營表 [111] 未作,遭成帝崩 [112] 。
譯文
到漢宣帝時,琅邪的王吉任諫大夫,又上疏說:「真正有志於天下太平的君主不是每個時代都會出現的,公卿大臣們有幸身逢其時,卻沒有能拿出建立萬世基業的良策,以輔助英明的君主開創像夏、商、周三代那樣的太平盛世的人。大家所注重的只是整理文案書冊、審判案件聽理訴訟而已,這並不是實現天下太平的根本辦法。」宣帝沒有採納他的意見。到成帝時,劉向藉機勸告皇上說:「應當興建辟雍,設立庠序,陳設禮樂,使雅頌的音樂隆盛,使揖讓的禮儀盛行,以此來 教育感化天下百姓。像這樣做,而天下還不能達到太平,這種事情還從未有過。有人說,(怕的是)不能圓滿地運用禮制。然而禮是以教育人為根本的,如果出現了過差,(其本質)也是用來教育培養人的。使用刑罰的過失,有時會致人死傷。何況如今的刑法並非皋陶時所制定的,有關部門奏請制定法律,往往自己認為該刪的就刪去,改寫的就補充上,目的是為了糾正當前的弊端。至於對推行禮樂的教化,則推辭說不敢妄為,這就是敢於殺人而不敢教育人了。況且教化和刑法比起來,刑法為輕。這就等於是捨棄重要的事情不做,而急著去做並不要緊的事情。況且教化是天下太平的依靠,而刑法只是起輔助作用。如今廢棄所應依靠的,而只是單獨確立本應起輔助作用的東西,這不是用來實現天下太平的方法。」成帝把劉向的意見交付給公卿大臣們商議,丞相和大司空上奏請求建立辟雍,然而確定地基位置的圖表還沒有製作好,就趕上成帝駕崩了。
世祖 [113] 受命中興 [114] ,即位三十年,四夷賓服 [115] ,政教清明 [116] ,乃營立明堂、辟廱。明帝 [117] 即位,躬行 [118] 其禮,威儀既盛美 [119] 矣。然德化未流洽 [120] 者,以其禮樂未具,群下 [121] 無所誦說 [122] ,而庠序尚未設之故也。
譯文
漢世祖劉秀稟受上天的使命,使漢王朝重新振興,在位三十三年,使得四周少數民族前來歸附,政治教化清明,於是建立明堂、辟雍。漢明帝即位後,親自(在明堂、辟雍)實行古禮,禮節儀式已經很美善了,但道德教化仍未能遍及天下,是因為禮樂的制度尚不完備,群臣百官還沒有在民眾中傳述解說,而地方上的學校也還沒有普遍設立起來的緣故。
夫人宵 [123] 天地之貌,宵。化也。言稟天地氣化而生也。懷五常 [124] 之性,仁義禮智信也。聰明精粹 [125] ,精。細也。粹。淳也。有生 [126] 之最靈者也。爪牙 [127] 不足以供嗜欲 [128] ,趨走 [129] 不足以避利害 [130] ,無毛羽以禦寒暑 [131] ,必將役物 [132] 以為養,用(用作任)智而不恃力,此所以為貴也。故不仁愛則不能群,不能群則不勝物,不勝物則養不足。群而不足,爭心將作,上聖 [133] 卓然,先行 [134] 敬讓博愛之德者,眾心悅而從之。從之成群,是為君矣;歸而往 [135] 之,是為王矣。
譯文
人有秉承天地之氣而生的樣貌,具有仁、義、禮、智、信五常的本性,聰明靈敏,精細淳美,是有生命的物類中最具靈性的群體。人類和其他動物相比,手腳和牙齒的能力不能夠滿足嗜好和欲望,奔跑的能力不足以躲避禍害,沒有皮毛或羽毛來抵禦寒冷,一定要役使其他物類來養活自己。使用智慧而不是依靠蠻力,這就是人之所以尊貴的地方。所以,如果沒有仁愛,人們就不能形成和合的群體,不能形成群體就沒有辦法制服外物,不能制服外物那人們的生活所需就會不足。人們組成了群體但生活所需不足,爭鬥之心就會產生了。德智超群、卓越地率先躬行敬讓博愛之德的人,人民就心悅誠服地跟隨他。跟隨他的人愈來愈多,形成了群體,這個人就成了君主;遠近的人都爭著前來歸附他,這個人就成為王者了。
《洪範》 [136] 曰:「天子作民父母,為天下王。」聖人取類 [137] 以正名,而謂君為父母。明仁愛德讓,王道之本也。愛待 [138] 敬而不敗,德須威而久立,故制禮以崇敬,作刑以明威也。聖人既躬明哲之性 [139] ,必通天地之心,制禮作教,立法設刑,動緣 [140] 民情而則天象地 [141] ,故因天秩而制五禮 [142] ,因天討而作五刑 [143] 。上刑用甲兵 [144] ,其次用斧鉞 [145] ;中刑用刀鋸 [146] ,其次用鑽鑿 [147] ;薄刑用鞭撲 [148] 。大者陳諸原野 [149] ,小者致諸市朝 [150] ,其所繇來者上 [151] 矣。
譯文
《洪範》上說:「天子要做人民的父母,而為天下所歸往。」聖人用相似的稱謂來端正名分,所以稱君主是「父母」,用以闡明仁愛道德禮讓乃是王道的根本。仁愛需要依靠恭敬才不會衰敗,德行需要依賴威嚴才能夠長久地樹立。因此要制定禮儀來提倡恭敬,設立刑法以顯明威嚴。聖人已經具有洞察事理的稟賦,必能通達天地的存心,制定禮儀開展教化,確立法規設置刑罰,凡有所舉動皆順應民情,效法天地自然的規律。所以聖人依據上天規定的品秩等級來制定五 禮,依據上天的懲治來製作五刑。重刑是用軍隊來誅滅暴亂,次一等的是用斧鉞將人斬殺;中等的刑罰是用刀鋸割截身體,其次是削去髕骨,在面額上刺字並以墨染黑;最輕的刑罰則是用鞭撲抽打。規模大的是在原野上征戰殺戮,規模小的則在朝廷或集市上陳屍示眾:這是由來已久的了。
自 [152] 黃帝 [153] 有涿鹿之戰 [154] ,顓頊 [155] 有共工之陳 [156] 。共工。主水官。秉政作虐。故顓頊伐之也。唐虞之隆 [157] (隆作際)至治 [158] 之極,猶流共工,放歡兜,殺三苗,殛鯀 [159] ,然後天下服。夏有甘扈之誓 [160] ,殷、周以兵定天下。古人有言:「天生五材,民並用之,廢一不可,誰能去兵 [161] ?」鞭撲不可弛 [162] 於家,刑罰不可廢於國,征伐不可偃 [163] 於天下。用之有本末,行之有逆順 [164] 耳。孔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165] 。」文德 [166] 者,帝王之利器;威武者,文德之輔助也。夫文之所加者深,則武之所服者大;德之所施者博,則威之所制者廣。三代之盛,至於刑措兵寢 [167] 者,以其本末有序,帝王之極功 [168] 也。
譯文
即使是黃帝也有涿鹿之戰,即使是顓頊也有討伐共工的戰役。在唐堯、虞舜的時代,天下安定昌盛達到了極點,尚且還流放了共工,放逐了歡兜,驅逐了三苗,流放了鯀,然後天下順服。夏朝有為討伐有扈氏而作的《甘誓》,殷商和周朝也都是藉助武力才平定天下。古人說:「上天造就了金、木、水、火、土五材,人們綜合地來利用,缺一不可,誰又能去掉軍隊呢?」治家不可放棄鞭撲,治國不可廢除刑罰,治理天下不能捨棄征伐。只是在運用的時候要分清主次,在實行的時 候要輕重得當罷了。孔子說:「工匠想要做好他的事情,必定先要使他的工具精良。」禮樂教化,是帝王的利器;刑法和武力,是用來輔助禮樂教化的。教化影響的程度愈深,那麼武力所能征服的地方就愈大;道德所施及的範圍愈廣,那麼刑罰所能威懾的範圍就愈廣。夏、商、周三代的盛世,以至於能達到刑罰無用、戰爭不起的局面,就是因為做到了本末(文德和威武)有序的緣故,這是帝王最偉大的功績啊。
春秋 [169] 之時,王道寢壞 [170] ,禮樂不興,刑罰不中 [171] ,陵夷 [172] 至於戰國 [173] 。韓任申子 [174] ,秦用商鞅 [175] ,連相坐 [176] 之法,造參夷 [177] 之誅:增加肉刑 [178] ,大辟 [179] 有鑿顛 [180] 、押(押作抽)脅 [181] 、鑊亨 [182] 之刑。至於始皇,兼吞 [183] 戰國,遂毀先王之法,滅禮義之官,專任 [184] 刑罰,躬操 [185] 文墨 [186] ,而奸邪並生,赭衣塞路 [187] ,囹圄成市 [188] ,天下愁怨,潰 [189] 而叛之。
譯文
春秋時代,王道逐漸敗壞,禮樂的教化不興盛,刑罰的使用不恰當。這種衰敗的局面持續到了戰國,韓國任用申不害,秦國任用商鞅,實行一人犯法連帶他人同時受刑的法令,制訂了誅滅三族的刑法,增加了肉刑、死刑,設置了鑿開頭顱、抽掉肋骨、用鼎鑊煮殺等刑罰。到了秦始皇時,吞併了其他國家,於是廢棄了先王的成法,去除了負責禮儀的官員,單獨依靠刑罰來治國,親自掌握判決文書。然而奸詐邪惡的事情卻都出現了,犯罪的人充滿道路,監獄裡的犯人多得如同集市一般,天下百姓憂愁怨恨,人民如河水衝破堤防一般,紛紛反叛秦朝。
高祖初入關,約法三章 [190] ,蠲削煩苛 [191] ,兆民 [192] 大悅。其後四夷未附,兵革未息,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 [193] 。於是相國蕭何 [194] ,捃摭 [195] 秦法,取其宜於時者,作律九章 [196] 。當孝惠、高后 [197] 時,蕭、曹 [198] 為相,填以無為 [199] ,是以衣食滋殖 [200] ,刑罰用希。及孝文即位,躬修玄默 [201] ,勸趣農桑 [202] ,減省租賦。將相皆舊功臣,少文多質 [203] ,懲惡 [204] 亡秦之政。論議 [205] 務在寬厚,恥言人之過失。化行天下,告訐 [206] 之俗易。吏安其官,民樂其業,蓄積歲增,戶口浸息 [207] ,風流篤厚 [208] ,禁罔疏闊 [209] 。選張釋之為廷尉 [210] ,罪疑者予民。是以刑罰大省,至於斷獄四百 [211] ,有刑措之風。
譯文
漢高祖劉邦剛進入關中的時候,與鄉中父老約法三章,減免繁雜苛刻的法令,人民十分喜悅。之後因周邊的少數民族尚未歸附,戰事還沒有平息,三章的法令不足以用來禁止邪惡,於是相國蕭何採集秦朝的法令,選取其中適合時宜的部分,制定了律法九章。在孝惠帝和高后當政的時代,蕭何、曹參相繼為相,以無為之法安定百姓,因此人民衣食增加,刑罰使用得很少。到孝文帝即位,親自實行清淨無為的政策,鼓勵人民趨向農耕和蠶桑,減少了田租賦稅。當時的將相都是過去的功臣,雖缺少文采但都很質樸,憎惡秦朝亡國的政策,並深以為戒,發表意見言論必定講求寬厚,以談論人的過失為羞恥。教化遍及天下,揭發別人隱私的陋習得到了改變。官員安守於自己的本職,人民樂於從事自己的職業,積蓄年年增加,人口逐漸繁衍,風尚習俗忠實厚道,法律寬鬆。(文帝)選用張釋之為廷尉,對有疑點難以確定的罪行則由民眾議決。因此刑罰大大減少,以至於全國一年處理的案子只有四百多件,大有將刑罰擱置不用的風氣。
即位十三年 [212] ,齊大倉令淳于公 [213] ,有罪當刑。其少女緹縈 [214] 上書曰:「妾 [215] 父為吏,齊中皆稱其廉平 [216] ,今坐法 [217] 當刑。妾傷夫死者不可復(復上有可字)生,刑者不復屬 [218] ,雖後欲改過自新,其道無由 [219] 也。妾願沒入為官婢 [220] ,以贖父刑罪,使得自新。」
譯文
漢文帝即位的第十三年,齊王國的太倉長官淳于意犯了罪,應當被處以刑罰。他的小女兒緹縈上書說:「臣妾的父親做官,齊國的人們都稱讚他清廉公平,現今犯法當被判刑。臣妾傷痛那些死去的人不能復生,遭受刑罰的人不能恢復原貌。即使他們以後想改過自新,也是無法辦到的。臣妾願意被沒入官府做奴婢,以此來贖免我父親的罪過,使他能得以改過自新。」
書奏天子,天子憐悲其意,遂下令曰:「蓋聞有虞氏 [221] 之時,畫衣冠異章服以為戮 [222] ,民不犯,何治之至?今法有肉刑三 [223] ,黥。劓二。刖左右趾合一。凡三也。而奸不止。其咎安在?非乃 [224] 朕德之薄,而教不明與?吾甚自愧!故夫訓道 [225] 不純,而愚民陷焉。《詩》曰:『愷悌君子,民之父母 [226] 。』今人有過,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行為善, 而道無由至,朕甚憐之。夫刑至斷支體,刻肌膚,終身不息 [227] ,何其刑之痛而不德 [228] 也!豈稱 [229] 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有以易之。」
譯文
奏書上達天子,天子憐憫她的心意,於是下令說:「聽說舜王在位時,只是在犯人的衣冠上畫圖文標識,讓他們穿異於常人且有識別符號的衣服,以此作為羞辱,但人民卻不犯法,治理達到了如此極致的程度!現今的法令有三種肉刑,而奸邪之事仍沒有得到禁止,這其中的過失在哪裡呢?難道不是朕的德行淺薄,教化還沒有彰顯嗎?我自己感到很慚愧。因為教導訓誨不夠善良純正,使得無知的百姓陷於罪惡之中。《詩經》上說:『和樂平易的君子啊,是人民的父母。』如今人們有了過失,還沒有施以教化,而刑罰已經加到了他們身上,有的人想改過行善,卻沒有這樣的機會了,朕非常憐憫他們。刑罰能達到截斷肢體、刺刻肌膚的程度,一生都不能再生長復原,這樣的刑罰是多麼令人苦痛而又缺乏道德。難道這合乎為民父母的意思嗎?應當廢除肉刑,用其他方式予以代替。」
善乎!孫卿 [230] 之論刑 [231] 也,曰:「世俗之為說者,以為治古 [232] 無肉刑,有象刑 [233] ,是不然 [234] 矣。以為治古則人莫觸罪 [235] 邪,豈獨無肉刑哉,亦不待 [236] 象刑矣。以為人或觸罪矣,而直輕其刑,是殺人者不死, 而傷人者不刑也。罪至重而刑至輕,民無所畏,亂莫大焉。凡制刑之本,將以禁暴惡,且懲其末 [237] 也。殺人者不死,傷人者不刑,是惠暴而寬惡也。故象刑非生於治古,方起於亂今也 [238] 。所以有象刑之言者。近起今人惡刑之重。故遂推言古之聖君但以象刑天下自治也。
譯文
荀子對刑法的論說真是太好了。他說:「按世俗人們的說法,以為在上古治世的時代沒有肉刑只有象刑,這種說法是不對的。如果認為在古代太平盛世時沒有人犯罪,那麼難道只是沒有肉刑嗎?連象刑也不需要啊。或是認為當時人們有犯罪的,但只是一味減輕其刑罰。這等於是殺人者不會被處死,傷害了別人也不會受到處罰。罪行非常嚴重而受到的刑罰卻很輕,人民就會無所畏懼,禍亂沒有比這更大的了。大凡制定刑法的根本,是用來禁止暴惡,並防患於未然的。(如果)殺了人不被處死,傷了人不被判刑,這是賜惠於凶暴之人而寬恕邪惡者。所以,象刑不是產生在古代的治世,反而是興起於動亂的當今。」
凡爵列 [239] 官職,賞慶 [240] 刑罰,皆以類相從 [241] 者也。一物失稱 [242] ,亂之端 [243] 也。德不稱位,能不稱官,賞不當 [244] 功,刑不當罪,不祥 莫大焉。夫征暴誅悖 [245] ,治之盛 [246] (盛作威)也。殺人者死,傷人者刑,是百王之所同,未有知其所由來者也。故治則刑重,亂則刑輕 [247] ,犯治之罪固重,犯亂之罪固輕也 [248] 。《書》雲『刑罰世重世輕 [249] 』,此之謂也。」《書》所謂「象刑惟明」 [250] 者,言象天道而作刑,安有菲屨 [251] 赭衣者哉?
譯文
「凡是爵位、官職、賞賜和刑罰,都要按功過的等級來相應地施予。一件事做得不恰當,就是混亂的開端。德行與爵位不相符,能力與官職不相符,賞賜與功勞不相當,刑罰與罪過不相當,沒有比這樣更不吉祥的了。征討暴亂,誅罰叛逆,這是統治的威嚴所在。殺人者被處死,傷人者被判刑,這是所有君王都一致遵行的,沒有人知道其產生的原因。因此在治世時,用刑嚴厲(以禁絕犯罪);在亂世時,用刑偏輕,(以寬赦不得已而觸犯刑律之人)。在治世犯法者少,有犯罪者眾人厭惡,必會得到嚴重的懲罰;在亂世犯法的人多,不能都用重刑懲罰,所以用刑反而輕。《尚書》中說:『刑罰會因時代的變化,有時重有時輕。』就是說的這個道理。」《尚書》所說「象刑惟明」,是指效法上 天的規律來制定刑法,怎麼會有隻穿上草鞋和囚服就能代替刑罰的事呢?
孫卿之言既然 [252] ,又因俗說而論之曰:禹承堯、舜之後,自以德衰,而制肉刑。湯武順而行之者,以俗薄 [253] 於唐、虞故也。今漢承衰周暴秦極弊 [254] 之流俗,已薄於三代,而行堯、舜之刑,是猶以鞿羈 [255] 而御駻突 [256] ,以繩系馬領曰鞿。駻突。惡馬也。違救時 [257] 之宜矣。且除肉刑者,本欲以全民也,今去髠鉗 [258] 一等,轉而入於大辟。以死罔民 [259] ,失本惠 [260] 矣。故死者歲以萬數,刑重之所致也。至乎穿窬 [261] 之盜,忿怒傷人,男女淫佚,吏為奸臧 [262] ,若此之惡,髠鉗之罰,又不足以懲也。故刑者歲十萬數,民既不畏,又曾不恥,刑輕之所生也。
譯文
荀子的說法已經如此,又就一般人們的看法而論述說:「禹繼承於堯舜之後,自認為德行衰微,於是制定了肉刑。商湯和周武王沿襲並加以實行的原因,是由於世道人心比堯、舜時期衰微的緣故。如今漢朝繼承衰周和暴秦之後極其衰敗的風氣,習俗已經衰微於夏、商、周三代了,然而卻要實行堯、舜時期的刑法,這就如同用韁繩和絡頭來駕馭兇悍的馬一樣,違背了匡救時弊的適宜做法。況且,廢除肉刑,本來是希望保全人民,如今去除了髡、鉗這類刑罰,反而變成 了以死刑來問罪,這是用死刑來欺騙陷害百姓,也就失去了本來的善意。所以,被處死者每年數以萬計,這是刑罰過重所導致的。至於穿壁越牆的偷盜、因憤怒而傷人、男女淫亂、官員不法受賄,像這樣的惡行,用髡、鉗一類的刑罰又不足以懲戒,所以受刑者每年有十萬人之多。人民既不懼怕刑罰,又不感到羞恥,這是刑罰過輕所造成的。」
故俗之能吏,公以殺盜為威,專殺者勝任,奉法 [263] 者不治,亂名傷制,不可勝條 [264] 。是以網密而奸不塞 [265] ,刑繁而民愈嫚。必世 [266] 而未仁,百年而不勝殘 [267] ,誠以禮樂闕而刑不正也。豈宜 [268] 惟思所以清原正本 [269] 之論,刪定律令,撰二百章 [270] ,以應大辟。其餘罪次 [271] ,於古當生,今觸死者,皆可募行肉刑 [272] 。及傷人與盜,吏受賕 [273] 枉法,男女淫亂,皆復古刑,為三千章。詆欺文致 [274] ,微細之法,悉蠲除 [275] 。如此,則刑可畏,而禁易避,吏不專殺,法無二門 [276] ,輕重當罪,民命得全,合刑罰之中 [277] ,殷 [278] 天人之和,順稽古 [279] 之制,成時雍 [280] 之化。成康刑措,雖未可致,孝文斷獄,庶幾可及也。
譯文
所以,一般所謂有能力的官員,都以誅殺盜賊來顯示威嚴。專擅殺戮的人被看作能勝任工作,守法之人被認為不能進行治理。混淆刑名、損害法制的現象舉不勝舉。因此,法網雖嚴密但奸邪之事卻不能得到制止,刑法雖繁多但人民卻愈發輕慢。用三十年的時間還不能達到仁政,經過百年也無法遏制殘暴,確實是因為禮樂教化缺乏而刑法使用不當的緣故啊。應該思考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的方法,刪改修訂現有的法律條令,依據古制撰集刑律二百條,以此來對應死刑。其他刑罪的等級,在古代應當活命而在今天卻是犯死罪的,都可以用資財贖死來減為肉刑。如果是傷人和盜竊、官員貪贓枉法、男女淫亂等罪,都可恢復古代刑法的規定,制定刑罰三千條。對於毀謗和誣陷等微細的法令條文,都應予以廢除。這樣,刑罰就會使人畏懼,法律禁止的事就會容易避免觸犯,官員不再只是以殺戮為能事,法令也會一致,判刑的輕重與罪行相當,人民的生命就會得以保全。像這樣,符合使用刑罰的正確標準,確定天人之間的和諧,依順古代的制度,可以成就太平盛世的教化。像西周成、康時期將刑罰擱置不用的局面,雖然不容易達到,但像孝文帝時一年僅斷案四百的先例,差不多是可以做到了。
洪範八政 [281] ,一曰食,二曰貨 [282] 。二者,生民之本,興自神農 [283] 之世。「斫木為耜 [284] ,煣木為耒 [285] ,耒耨 [286] 之利,以教天下」,「日中為市 [287] ,致 [288] 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貨,交易而退,各得其所 [289] 」,而貨通食足。然後國實民富,而教化成。黃帝以下 [290] 「通其變,使民不倦 [291] 」。殷周之盛,《詩》《書》所述,要在安民,富而教之也。故《易》稱:「天地之大德曰生,聖人之大寶曰位,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財 [292] 。」財者,帝王所以聚人守位、養成群生、治國安人之本也。是以聖王域 [293] 民,築城郭 [294] 以居之,制井廬 [295] 以均之,開市肆 [296] 以通之,設庠序以教之。士農工商 [297] ,四民有業。聖王量能 [298] 授事,四民陳力受職 [299] ,故朝無廢官 [300] ,邑無傲民 [301] ,地無曠土 [302] 。
譯文
在《尚書·洪範》中,記錄了古代國家施政的八個方面,第一個是「食」,第二個是「貨」。這兩個方面是養育人民的根本,自神農氏的時代就已經興起。「砍削木料來製作耜,用火烤木材來製作耒, 把耒耨的好處傳給天下人民。」「在中午形成集市進行貿易,招引天下的人,聚集天下的貨物,進行完貿易後就離開,各自都會得到自己需要的東西。」貨物流通,糧食充足,然後才能使國家殷實人民富足,政教風化也就能形成了。自黃帝以後,「器物錢幣有不便於當時者,則改革而變通之,使人民樂其本業而不感到厭倦」。殷商和周朝的興盛,《詩經》《尚書》中已有所記述,其要務在於安定人民,使百姓富足後再教導他們。所以《易經》上說:「天地的大德是生養萬物,聖人的大寶是地位。用什麼來保持地位?要靠仁德。用什麼來聚集人民?要用財富。」財富,是帝王用來聚合人民、保持地位、養育眾生、治理國家、安定百姓的根本。所以,聖明的君王劃分區域來安置人民,建築城市讓人們居住,設置井田並建立房屋對人們進行平均分配,開設集市讓人們互通有無,設立學校來教導大眾。士人、農民、工人、商人都有各自的職業。聖明的君王通過衡量人們的能力來授予職事,(士農工商)四民貢獻自己的才能來接受任務。所以,朝廷中沒有不稱職的官員,城邑里沒有閒遊之民,田野中也沒有荒蕪的土地。
孔子曰:「導千乘之國,敬事而信,節用而愛人,使民以時 [303] 。」故民皆勸功樂業 [304] ,先公而後私。民三年耕,則餘一年之畜 [305] ,衣食足而知榮辱,廉讓生而爭訟息。餘三年食,進業曰登 [306] ,再登曰平 [307] ,三登泰(泰上有曰字)平 [308] ,然後王德流洽 [309] ,禮樂成焉。又曰 [310] :「糴 [311] 甚貴傷民,甚賤傷農。民傷則離散,農傷則國貧。故甚貴與甚賤,其傷一也。」善為國者,使民毋傷,而農益勸。
譯文
孔子說:「治理一個千乘之國,要敬慎地處理政事,要講誠信;要節省費用,愛護人民;使用民力時,要根據農事的忙閒合理調配。」因此,人民都努力地建功立業,愉快地從事自己的本業,先為公家著想而後才想到自身。人民耕種三年,就能積蓄足夠一年使用的餘糧。衣食豐足了,人們才會懂得榮辱;清廉遜讓的風氣形成了,爭鬥訴訟就會平息。能有三年的糧食儲備,各項事業都有所發展,就稱為登,兩次登就稱為平,三次登就是泰平,然後君王的德澤就會遍及天下,禮樂的教化也就形成了。(李悝)又說:「購買穀物時,價格太高就會傷害大眾的利益,價格太低就會傷害農民的利益。大眾的利益受到傷害,人們就會四散離去;農民的利益受到傷害,國家就會貧乏。所以谷價太高或太低,同樣都會造成傷害。善於治國者,應使大眾的利益不受傷害,而農民也能更加勤勉。」
文帝即位,躬修儉節,思安百姓。時民近戰國,背本趣末 [312] ,賈誼說上曰:「筦子 [313] 曰:『倉廩實知禮節 [314] 。』民不足而可治者,自 古及今,未之嘗聞。古之人曰:『一夫不耕,或受之飢,一女不織,或受之寒 [315] 。』生之有時,而用之無度,則物力必屈 [316] 。古之治天下,至纖至悉 [317] 也,故其蓄積足恃。今背本而趨末,食者甚眾,是天下之大殘也;淫侈 [318] 之俗,日日以長,是天下之大賊也。殘賊公行 [319] ,莫之或止 [320] ,生之者甚少,而靡 [321] 之者甚多,天下財產,何得不蹷 [322] 哉!
譯文
漢文帝即位後,親自實行節儉,想著使百姓安定。當時的人們離戰國時期不遠,多棄農務商。賈誼勸告皇上說:「管子說:『倉庫里的糧食充實了,人們才會懂得禮節。』人民的衣食不足而能使國家得到治理的,從古到今還沒有聽說過。古人(指管仲)說:『一個農夫不耕作,有的人就會挨餓;一個女子不紡織,有的人就會受凍。』物資的生產有時間的限制,然而使用起來卻沒有限度,那麼物資一定會被用盡的。古人治理天下,極為細緻周密,所以他們的積蓄足可以依賴。如今人們背離農業趨向商業,不勞而食的人太多,這是天下的大害;奢侈浪費的風氣日益增長,這是天下的大禍。禍害公然盛行,卻沒有人來制止 它。從事生產的人很少,而浪費的人卻很多,天下的財產怎麼會不枯竭呢?」
世之有飢穰 [323] ,天之行也,天之行氣。不能常孰。禹、湯被之矣 [324] 。即 [325] 不幸有方二三千里之旱,國胡以相恤 [326] ?卒然 [327] 邊境有急,數十萬之眾,國胡以饋 [328] 之?兵旱相乘 [329] ,天下屈,有勇者聚徒而橫擊 [330] ,並舉而爭起 [331] 矣,乃駭而圖之 [332] ,豈將有及乎?夫積貯 [333] 者,天下之大命 [334] 也,苟粟多而財有餘,何為而不成?以攻則取,以守則固,以戰則勝,懷敵附遠 [335] ,何招而不至?今毆 [336] 民而歸之農,皆著 [337] 於本,使天下各食其力 [338] ,末技游食 [339] 之民,轉而緣南畮 [340] ,則畜積足,而人樂其所矣。可以為富安天下,而直為此稟稟 [341] 也,稟稟。危也。竊 [342] 為陛下惜之!」
譯文
「世上有荒年和豐年,這是自然運行變化的規律,大禹和商湯都曾遭遇過。假若不幸遇到了方圓二三千里的旱災,國家將用什 麼來救濟百姓?突然邊境上發生了緊急軍情,數十萬的軍隊,國家拿什麼來充當軍餉?戰事和旱災接連而至,天下物資匱乏,有勇力的人就會聚眾惡毒攻擊,(叛亂者)同時舉兵起事而爭天下,這時才驚怕地來設法應對,難道還能來得及嗎?積聚儲存物資,是天下的要事。假如糧食多而且財物富餘,那做什麼事不能成功呢?憑藉這樣的條件,進攻就能奪取,防守就能穩固,征戰就能獲勝。以此懷柔敵方,使邊遠之人前來歸附,那還有什麼人不會被招撫來呢?現今應當驅使人民回歸農業,都依附於根本,使天下人都能依靠自己的勞動來謀生,使從事工商業和四處謀生之人轉行來從事農業,那麼積蓄就會充足,人們就會樂於做自己所應做的事了。本可以使國家富裕安定,然而竟造成了這樣一種危困的局面。臣私下為陛下感到惋惜!」
於是上感誼言,始開藉田 [343] ,躬耕 [344] 以勸百姓。晁錯 [345] 復說上曰:「聖王在上而民不凍飢者,非能耕而食 [346] 之、織而衣 [347] 之也,為開其資財之道 [348] 也。故堯、禹有九年之水,湯有七年之旱 [349] ,而國無捐瘠 [350] 者,捐。謂民飢也。或謂貧乞者為捐也。以畜積多而備先具也。今海內為一,土地民人之眾,不避 [351] 湯、禹,加以無天災,而畜積之未及者,何也?地有遺利 [352] ,民有餘力,生谷之土未盡墾,山澤之利未盡出,游食之人 [353] 未盡歸農也。民貧,則奸邪生。貧生於不足,不足生於不農,不農則不地著 [354] ,不地著則離鄉輕家。民如鳥獸,雖有高城深池,嚴法重刑,猶不能禁也。
譯文
於是文帝為賈誼之言所感動,開始設立藉田,親自率領大臣舉行耕種儀式來勸勉百姓。晁錯又上書勸文帝說:「聖明的君王在上位,而人民不會受凍挨餓的原因,並非是君王能耕作來供給人們食物吃、織布來供給人們衣服穿,而是會為百姓開闢獲得財富的途徑。所以,堯、禹時期有九年的水災,商湯曾遇到七年的旱災,但國家沒有因飢餓而死的人,這是因為積蓄的糧食多而預先有所防備的緣故。如今天下統一,土地和人口的數量不亞於商湯、大禹的時代,再加上沒有自然災害,然而積蓄的物資卻不能達到像禹、湯時那樣充足,這是為什麼呢?是因為土地還有未盡其用的利益,人民還有剩餘的力量,生產五穀的土地沒有被完全開墾,山川水澤的資源沒有被完全發掘,四處謀生的人沒有完全回歸到農業上來。人民貧窮,就會有奸詐邪惡的事發生。貧窮是因為物資不足,物資不足是因為人們不進行農業生產,人們不務農就不會安居在一地,不能定居一處人們就會輕易離開家鄉。(如果)百姓像鳥獸般居無定所,即使有高大的城牆和很深的護城 河,有嚴厲的法律和刑罰,仍是不能加以禁止的。」
【附錄】堯禹有九年之水,湯有七年之旱:堯帝時,中原洪水為災,百姓愁苦不堪。鯀受命治理水患,用了九年時間,洪水未平。舜巡視天下,發現鯀用堵截的辦法治水,效果不彰。接著命鯀的兒子禹繼任治水之事。禹改革治水方法,變堵截為疏導,用了十三年的時間,三過家門而不入,才將水災完全消除。
湯建國不久,國中發生了一場長達七年的旱災。在最初二年,伊尹也曾教民打井開溝,引水灌溉,但無濟於事。在後五年中,災情更加嚴重,河乾井涸,禾苗不生,人民困苦異常。自旱災發生後,湯就在郊外設立祭壇,每天派人舉行祭祀,祈求上天除旱降雨。湯還親自到郊外祈禱,並反省自己執政有無過失之處。他自我譴責說:「上天不降雨,是不是因為我執政沒有節制、法度?是不是因為我對百姓失職,使百姓受到疾苦?是不是因為官吏貪污受賄?是不是因為進讒言的人多了起來?是不是因為有婦人干預朝政?是不是因為我的宮室修得太大太美?」這就是有名的「成湯六問」。但是,儘管湯天天祭祀,每每自責,苦苦哀求,但上天仍然沒有賜福降雨。大旱延續到第七年的時候,湯見郊祭上天也不降雨。就命人在桑木設了祭壇,親自率領伊尹等大臣祭祀求雨,但祭祀以後還是沒下雨。於是,湯就命人占卜原因。史官們占卜後說:「貢祭除了要用牛羊做犧牲外,還要用人牲。」人牲,就是將活人放到柴上焚燒,以祈求上天降雨。湯聽了以後說:「我祭祀,占卜求雨,本是為民,怎能用人去焚燒呢?還是用我來代替吧!」於是,命人架起柴來,湯將頭髮和指甲剪掉,沐浴潔身。湯向上天禱告說:「我一個人有罪,不能懲罰萬民。萬民有罪,都在我一人。不要因為我一個人沒有德行,而使上帝鬼神傷害萬民的性命。」禱告後便坐到了柴上,正要點火時,天就下起了大雨。湯這種捨身為民、勇於犧牲的精神,受到了人們的敬佩和頌揚。
「夫寒之於衣,不待輕暖 [355] ;飢之於食,不待甘旨 [356] ;饑寒至身,不顧廉恥。人情一日不再食 [357] 則飢,終歲不製衣則寒。夫腹飢不得食,膚寒不得衣。雖慈母不能保其子,君安能以有民哉!明主知其然也,故務民於農桑,薄賦斂 [358] ,廣蓄積,以實倉稟,備水旱,故民可得而有也。民者,在上所以牧 [359] 之,趨利如水走下,四方無擇也。夫珠玉金銀,飢不可食,寒不可衣,然而眾貴之者,以上用之故也。其為物輕微易臧 [360] ,在於把握 [361] ,可以周海內而無饑寒之患。此令民易去其鄉,盜賊有所勸,亡逃者得輕資 [362] 也。粟米布帛生於地,長於時,聚於力,非可一日成也;數石之重,中人 [363] 不勝,不為奸邪所利,一日弗得而饑寒至。是故明君貴五穀而賤金玉。
譯文
「人在寒冷時需要衣服,不必是輕軟暖和的;人在飢餓時需要食物,不必是甜美可口的。身體挨餓受凍,人們就不會顧及廉恥了。人之常情是一天不吃兩頓飯就會感到飢餓,一年不製作衣服就會受凍。肚子餓了卻得不到吃的,身體寒冷卻得不到衣服,這樣即使是慈母也不能保住她的孩子,國君又怎能擁有他的人民呢?明智的君主知道其中的道理,所以使人民致力於農耕與蠶桑,減輕田租稅收,廣泛地積蓄糧食等物資來充實倉庫,防備水旱的災害,因此他就可以擁有眾多的百姓了。人民,在於帝王用什麼方法來駕馭他們。人們趨向利益,就像水流向低處一樣,沒有方向的選擇。珠寶美玉和金銀,飢餓時不能當吃的,寒冷時不能當穿的,然而大眾卻認為它們很貴重,這是因為君主使用它們的緣故。金銀珠寶這些物品,輕巧微小容易收藏,拿 在手中,可以走遍天下而不會有饑寒的憂患。這樣就使得人民容易離開家鄉,盜賊受到鼓勵,犯罪逃亡的人有了便於攜帶的財物。粟米布帛產生於田地中,隨時令而生長,凝聚了人力在其中,不是一日之間就能長成的。幾石重的糧食,一般的人難以拿動,也不會被奸邪之人所利用,然而一天得不到就會感到饑寒。所以,英明的君主重視五穀而輕視金玉。」
「今農夫,春耕 [364] 夏耘 [365] ,秋獲 [366] 冬藏,伐薪樵 [367] ,給傜役 [368] ,春不得避風塵,夏不得避暑熱,秋不得避陰雨,冬不得避寒凍,四時之間無日休息,又私自送往迎來,吊死問疾 [369] ,養孤長幼在其中,勤苦如此,尚復被水旱之災,急政暴虐 [370] ,賦斂不時 [371] ,朝令而暮改 [372] ,當其有者,半賈 [373] 而賣,無者取倍稱 [374] 之息,取一償二為倍稱。於是有賣田宅、鬻 [375] 子孫以償責 [376] 者矣。
譯文
「如今農民春天翻地,夏天除草,秋天收穫,冬天儲藏,還要砍伐柴火,供給徭役。春季不能避開風沙塵土,夏季不能避開酷暑炎熱,秋季不能避開綿綿陰雨,冬季不能避開冰凍嚴寒,一年四季沒有休息的時間。此外還有個人的迎來送往、弔唁死者、慰問病者、贍養孤老、養育幼兒的事情都包括在其中。如此勤勞辛苦,尚且還會遭受水旱的災害,官府又要急征暴斂,隨時徵收賦稅,早晨才發出的徵稅令,當天晚上就要求徵收到位。(為了納稅)有糧食的人,往往不得不半價出售以完稅,沒有糧食的就以加倍的利息向他人借錢交稅,於是就有了賣掉田宅、兒孫來償還債務的事情。」
「而商賈大者,積貯倍息 [377] ,小者坐列 [378] 販賣,操其奇贏 [379] ,日游都市,乘上之急 [380] ,所賣必倍。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蠶織 [381] ,衣必文采,食必粱肉 [382] ,無農夫之苦,而有仟伯 [383] 之得。因其富厚 [384] ,交通 [385] 王侯,力過吏埶 [386] ,以利相傾 [387] ,千里游敖 [388] ,冠蓋相望 [389] ,此商人所以兼(兼下有並字)農人,農人所以流亡者也。
譯文
「那些大的富商囤積貨物,以獲得加倍的利息;小商人則坐在店鋪中販賣,帶著他們用余財所獲得的奇異貨物,每天在都市中遊逛,趁著官府急需之時,所賣物品的價格必定會成倍抬高。所以,這些商人們男子不進行耕作,女子不進行蠶桑和紡織,而所穿的必是華美的衣服,所吃的必是上等的米和肉,沒有農夫的辛苦,卻擁有田間農桑的收穫。他們憑藉財富雄厚,與王侯交往相通,勢力超過一般官員,依靠錢財爭權奪利,互相排擠,遨遊於千里之外,一路上往來不絕。這就是商人所以能兼併農民、農民卻流落他鄉的原因了。」
「今法律賤商人,商人已富貴矣;尊農夫,農夫已貧賤矣。故俗之所貴,主之所賤也;吏之所卑,法之所尊也。上下相反,好惡乖迕 [390] ,而欲國富法立,不可得也。方今 [391] 之務,莫若使民務農 [392] 而已矣。欲民務農,在於貴粟 [393] ,貴粟之道,在於使民以粟為賞罰。今募天下,入粟縣官 [394] ,得以拜爵 [395] ,得以除辠 [396] 。如此,富人有爵,農民有錢,粟有所渫 [397] 矣。夫能入粟以受爵,皆有餘者也,取於有餘,以供上用,則貧民之賦可損 [398] ,所謂損有餘補不足。令出而民利者也。順於民心,所補者三:一曰主用足,二曰民賦少,三曰勸農功 [399] 。爵者,上之所擅 [400] ,出於口而無窮:粟者,民之所種,生於地而不乏。夫得高爵與免辠,人之所甚欲也。使天下人入粟於邊,以受爵免辠,不過三歲,塞下粟必多矣。」
譯文
「現今的法律輕視商人,而商人實際上已經富貴了;法律 尊重農民,而農民實際上已經貧賤了。於是民眾所認為是尊貴的,正是君主所輕賤的;官吏以為是卑賤的,正是法律上所尊重的。上下的觀點相反,好惡的標準相違逆,卻希望國家富強法制建立,這是做不到的。當今的要務,沒有比讓人民致力於農業生產更重要的了。想要讓人們從事於農業生產,關鍵是要重視糧食,其方法在於用糧食作為決定賞罰的條件。現在號召天下人民,只要向官府繳納糧食,就可以得到爵位,或免除罪過。如此,富人就會擁有爵位,農民也會得到錢財,糧食也能有所分散流通了。凡能交納糧食來取得爵位的,都是有餘糧的人。從富餘者那裡取一部分來供君主使用,那麼貧窮百姓的賦稅就可以減少了,這就叫做減少富餘的來補充不足的,政令一出人民就會得到利益。此舉順應人民的意願,能對三個方面有所補助:第一是君主的需用充足,第二是人民的賦稅減少,第三是可以鼓勵農業生產。爵位,是君主所專有的,出自於皇上之口而數量無有窮盡;糧食,是人民所耕種的,生長在田地中而不會缺乏。能得到高的爵位和免除罪過,是人們都很希望的事。讓天下的人交納糧食給邊關,以此來獲得爵位、免除罪過,用不了三年,邊塞的糧食必定會多起來。」
於是文帝從錯之言,令民入粟邊,各以多少級數 [401] 為差。至武帝之初,七十年間,國家無事 [402] ,都鄙廩庾 [403] 盡滿,而府庫余財。京師之錢累 [404] 百巨萬 [405] ,貫朽而不可校 [406] 。校。數也。太倉之粟,陳陳相因 [407] ,充溢露積於外,腐敗 [408] 不可食。眾庶街巷有馬,阡陌之間 [409] 成群,守閭閻 [410] 者食粱肉,為吏者長子孫 [411] ,居官者以為姓號 [412] ,倉氏,庾氏是也。人人自愛而重犯法 [413] ,先行誼 [414] 而黜愧辱 [415] 焉。於是罔疏 [416] 而民富。
譯文
於是文帝聽從了晁錯的建議,下令讓人民交納糧食給邊塞,各以納粟數量的多少來決定所得爵位等級次序的差別。到漢武帝即位之初,這七十年間,國家沒有重大變故,京城和邊邑的糧倉都很充實,府庫里有剩餘的財物。京師的錢積聚了數百億,以致串錢的繩子都朽斷了,錢財多得無法計算。京師糧倉的陳谷逐年增加,多得都露天堆積在外面,有些已腐爛不能吃了。百姓的街頭巷口有馬,田間小路上也是馬匹成群,看門的小吏都吃精糧和肉食。為官者長期任職,以致子孫都長大了而本人仍在官位,居官位的人甚至以官職為姓氏。每個人都懂得自愛而不願輕易觸犯法律,以道義為先而貶斥恥辱的行為,於是法律寬鬆而人民富足。
是後,外事四夷 [417] ,內興功利 [418] ,役費 [419] 並興,而民去本。天下虛耗 [420] ,人民相食。武帝末年,悔征伐之事,乃封丞相為富民侯 [421] ,以趙過為搜粟都尉 [422] ,教民代田 [423] ,用力少而得谷多。至昭帝 [424] 時,流民稍還,田野益辟 [425] ,頗有蓄積。宣帝即位,用吏多選賢良,百姓安土 [426] ,歲數豐穰 [427] ,谷至石五錢 [428] ,農人少利。時大司農中丞耿壽昌 [429] 奏言:「糴三輔 [430] 、弘農 [431] 、河東 [432] 、上黨 [433] 、太原、郡 [434] 谷,足供京師,可以 省關東 [435] 漕卒 [436] 過半。」天子從其計。壽昌遂白,令邊郡皆以谷賤時增價而糴,谷貴時減價而糶 [437] ,名曰常平倉。民便之,上乃賜壽昌爵關內侯 [438] 。至元帝 [439] 時,乃罷常平倉。哀帝 [440] 即位,百姓訾富 [441] ,雖不及文景,然天下戶口最盛。
譯文
此後,漢朝對外與周邊少數民族作戰,對內則大興(鹽鐵算緡等)利益之事,各種勞役和費用多了起來,人民荒廢了農業,國家財政虧空,社會上又出現了人吃人的事情。漢武帝到晚年時,追悔征戰討伐之事,於是封丞相(車千秋)為富民侯。任命趙過為搜粟都尉,教導人民實行「代田」的耕作方法,這樣付出的勞力少而得到的穀米卻 多。到漢昭帝時,流亡的人民漸漸還鄉,田地的開墾增加,積蓄了頗多的糧食。漢宣帝即位後,任用官員多是選擇賢良之人,百姓安於本土,連年獲得豐收,谷價降到了五錢一石,農民獲利微薄。當時大司農中丞耿壽昌上奏說:「買進三輔、弘農、河東、上黨、太原等郡的糧食,足以供京師使用,關東運漕糧的士兵就可以減少一半。」宣帝聽從了他的意見。耿壽昌遂即請示讓邊境的郡縣,都在糧價低時加價買入糧食,到糧價高時則減價售出,這就叫「常平倉」。百姓感到便利。宣帝於是賜給耿壽昌關內侯的爵位。這樣一直到漢元帝時,才取消了常平倉。漢哀帝即位後,百姓資財富足,雖然趕不上文帝、景帝的時期,然而天下的人口卻是最多的。
平帝 [442] 崩,莽 [443] 遂篡位。因漢承平 [444] 之業,匈奴稱藩 [445] ,百蠻賓服 [446] ,舟車所通,盡為臣妾 [447] ,府庫百官之富,天下晏然 [448] 。莽一朝有之,而其意未滿,陿小 [449] 漢家制度,以為疏闊 [450] 。宣帝始賜單于印璽 [451] ,與天子同。而西南夷鉤町 [452] 稱王,莽乃遣使易單于印綬 [453] ,貶鉤町為侯。二方始怨,侵犯邊境。莽遂興師發三十萬眾,欲同時十道並出,一舉滅匈奴,海內擾矣。又動欲慕古,不度時宜,分裂州郡,改職作官。下令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屬,皆不得賣買;其男口不滿八,而田過一井者,分余田與九族 [454] 鄉黨 [455] 。犯令、法至死。制又不定,吏緣 [456] 為奸,天下謷謷 [457] 然,陷刑 [458] 者眾。
譯文
漢平帝去世後,王莽就篡奪了皇位。憑藉之前漢朝太平的基業,匈奴自稱藩屬,其他少數民族悉皆歸附,水路、旱路所通之處,都稱臣民,府庫充盈,百官富足,天下安定。王莽一時間擁有了天下,然而心中並不滿足,他鄙視漢家制度,認為不夠周密。漢宣帝時最初賜給單于印璽,地位和天子等級相同,而封西南少數民族的鉤町為王。王莽卻派使者更換了單于的印綬,貶鉤町王為侯。這兩方開始有了怨恨,發兵侵犯邊境。王莽於是起兵,派遣了三十萬人的軍隊,打算從十路同時出擊,一次性消滅匈奴,全國一片混亂。同時王莽動不動就想要模仿古人,不考慮實際情況的需要,重新分割州郡,改變官職名稱,創製官銜。他下令把天下的田地改名叫「王田」,奴婢改稱「私屬」,都不能進 行買賣;家中男子不滿八人而田地超過一井的,就要把多餘的土地分給宗族和鄉親;違犯了禁令的,統統依法處死。因他的制度又常變化不定,官員便藉機作奸舞弊,使得天下百姓怨聲載道,犯罪的人很多。
凡貨,金錢布 [459] 帛之用,夏、殷以前,其詳靡 [460] 記雲。太公 [461] 為周立九府圜法 [462] ,圜即錢也。退又行之於齊。至管仲相桓公 [463] ,通輕重之權 [464] ,曰 [465] :「歲有凶穰 [466] ,故谷有貴賤;令有緩急,故物有輕重。所緩則賤。所急則貴。人君不理,則蓄賈游於市 [467] ,乘民之不給 [468] ,百倍其本矣。計本量委 [469] 則足矣,然而民有飢餓者,谷有所藏也。民有餘則輕之,故人君斂之以輕 [470] ;民不足則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 [471] 。民輕之之時為斂糴之。重之之時官為散之。凡輕重斂散之以時 [472] ,即准平 [473] 。故大賈蓄家 [474] ,不得豪奪 [475] 吾民矣。」
譯文
凡是貨幣,即金、錢、布、帛的使用,在夏朝、商朝以前沒有詳細地記載。姜太公為周朝制定了以九府掌管錢幣流通的辦法,他回到封地齊國後又繼續施行。到管仲輔佐齊桓公的時候,管仲通曉調控物價高低的權變之策,他說:「年景有荒年有豐年,所以糧食就會有貴有賤;政令有緩有急,所以物品就有輕賤和貴重之分。君主如果不進行治理,則囤積居奇的商人就會活動在市場上,趁著百姓供給不足時,以高出成本百倍的價格出售。計算生產積蓄的糧食,應該足夠人們食用了,然而百姓中仍然有飢餓之人,這是有人把穀物藏了起來。百姓的穀物有剩餘時就會輕視糧食,所以君主應當在百姓輕視糧食時,以(適當的)低價收購;人民的穀物不足時就會重視糧食,君主則應在百姓都急需糧食時,以(適當的)高價拋售。這樣權衡輕重,掌握好糧食買進賣出的時機,物價就會穩定,那些囤積居奇的大富商人就不能仗勢強奪百姓的利益了。」
秦兼天下,幣為二等:黃金以溢 [476] 為名,二十兩為溢。秦以溢為一金。漢以一斤為一金也。錢質如周,錢 [477] 文曰半兩 [478] 。漢興,以為秦錢重難用,更令民鑄莢錢 [479] 。如榆莢也。孝文為錢益多而輕,更鑄四銖 [480] ,文為半兩。除盜鑄錢令 [481] 。賈誼諫曰 [482] :「夫事有召禍,而法有起奸。今令細民人操造幣之埶 [483] ,各隱屏 [484] 而鑄作,因欲禁其厚利微奸 [485] ,雖黥罪日報 [486] ,其埶不止。報。論。為法若此,上何賴焉?又民用錢,郡縣不同。法錢 [487] 不立,吏急而壹之虖 [488] ,則大為煩苛,而力不能 勝;縱而弗呵 [489] 乎,則市肆異用,錢文 [490] 大亂。苟非其術,何鄉 [491] 而可哉!今農事棄捐,而采銅者繁,奸錢 [492] 日多,五穀不為多。民采銅鑄錢。廢其農業。故五穀不為多。善人怵 [493] 而為奸邪,怵。誘。動心於奸邪也。願民 [494] 陷而之刑戮。刑戮甚不祥 [495] ,奈何而忽 [496] !」上不聽。是時,吳 [497] 以諸侯即 [498] 山鑄錢,富埒 [499] 天子,後卒叛逆。鄧通 [500] ,大夫也,以鑄錢財過王者。故吳、鄧錢布天下。
譯文
秦朝兼併了天下,將貨幣分為兩等:黃金用「鎰」作為單位;錢幣的形質如同周朝的錢,正面的文字是「半兩」。漢朝建立後,認為秦朝的錢偏重不方便使用,改命百姓鑄造莢錢。孝文帝因為鑄造的莢錢愈來愈多而且分量很輕,於是就改鑄四銖錢,正面文字仍是「半兩」(古代二十四銖為一兩,一枚四銖錢應重六分之一兩,錢文雖曰半兩,實重則輕於此),廢除了不許民間私自鑄錢的法令。賈誼勸諫說:「此事會招致禍患,其做法會引起奸邪。現在讓平民掌握製造錢幣的權利,就會各自秘密鑄造。於是想要禁止人們用奸巧作弊的手段來獲取豐厚的利益,但即使是天天判以黥刑,這種趨勢也將難以被制止。若是如此制定法令,皇上還能依賴什麼來治理國家呢?另外人民所使用的錢幣,每個郡和縣都不相同,法定的標準錢幣沒有立足之地。官員若是急著想統一吧,這個工作又非常繁雜,而力量也不能夠勝任;放任這種現象不管制吧,那麼市場流通的錢幣就不一致,錢幣就會十分混亂。如果得不到治理這種狀況的有效方法,那百姓就不知朝什麼方向走才對!如今農事被廢置,而開採銅礦的人卻很多,私人鑄造的錢幣日益增加,五穀卻不見增多。善良的人受到誘惑而去做奸邪的事,樸實的百姓因犯罪而陷入刑罰,甚至被殺戮。刑殺過多對於國家來說很不好,這怎麼能忽略呢?」文帝沒有聽從賈誼的意見。這時,吳王劉濞以諸侯的身份,就山采銅來鑄錢,富可敵國,最終發生了反叛。鄧通是大夫,因為鑄造錢幣,財富超過了王侯。所以,吳王和鄧通鑄的錢遍布天下。
武帝因文景之蓄,忿胡、粵 [501] 之害,即位數年,嚴助、朱買臣 [502] 等,招來東甌 [503] ,事兩粵 [504] ,江淮之間蕭然 [505] 煩費 [506] 矣。唐蒙、司馬相如開西南夷 [507] ,鑿山通道千餘里,以廣巴蜀,巴蜀之民罷焉 [508] 。彭吳穿穢栢(栢作貊)、朝鮮,置滄海郡 [509] ,則燕、齊 [510] 之間,靡然發動 [511] 。及王恢設謀馬邑,匈奴絕和親 [512] ,侵擾北邊,兵連而不解 [513] ,天下共其勞。干戈日滋,行者齎 [514] ,居者送,中外騷擾 [515] 相奉,財賂衰耗而不澹 [516] 。入物者補官,出貨者除辠,選舉陵夷 [517] ,廉恥相冒 [518] ,武力進用 [519] ,法嚴令具,興利之臣,自此而始 [520] 。
譯文
漢武帝憑藉文景時代的積蓄,忿恨匈奴和兩越的侵害,即位幾年後,派嚴助、朱買臣等招撫了東甌,對兩粵用兵,使長江、淮河流域地區騷動不安,耗費很大。唐蒙、司馬相如開始開通了西南少數民族地區,開鑿大山修通了上千里的道路,以拓廣巴蜀地區,巴蜀人民深感疲憊。彭吳開通穢貊、朝鮮地區,設置了滄海郡,而燕齊一帶隨即受到擾亂。等到王恢謀劃在馬邑伏擊單于,事情敗露,匈奴就斷絕了與漢朝的和親,侵犯騷擾北部邊境,戰事連年不止,天下百姓都為此而勞苦。戰爭日益增多,出征的人要自帶衣食資財,居於後方的人要輸送軍需,國家內外的動亂接連不斷,財力衰耗而不能滿足需用。於是交納財物的人可以補給官位,提供錢財的人可以免除罪刑,選拔舉用賢能的制度逐漸衰落。人們廉恥不分,以武力為進身之階,法令因此也變得嚴酷苛細;那些提倡牟利之臣,從此開始掌權用事。
其後,衛青歲以數萬騎,出擊匈奴 [521] ,遂取河南 [522] ,築朔方郡 [523] 。時又通西南夷道,作者數萬人,千里負擔饋饢 [524] ,率十餘鍾致一石 [525] 。鍾六石四斗。置滄海郡,築衛朔方 [526] ,轉漕 [527] 甚遠,自山東 [528] 咸被其勞,費數十百巨萬 [529] ,府庫並虛。乃募民能入奴婢,以終身復為郎增秩 [530] ,及入羊為郎 [531] ,始於此。此後,衛青比歲 [532] 將十餘萬眾擊胡,斬捕首虜 [533] 之士,受賜黃金二十餘萬斤,而漢軍士馬死者十餘萬,兵甲轉漕之費不與 [534] 焉。於是經用 [535] 賦稅既竭,不足以奉戰士。有司請令民得買爵及贖禁錮,免贓罪 [536] ,大者 [537] 封侯、卿大夫,小者郎。吏道 [538] 雜而多端 [539] ,官職耗廢 [540] 。
譯文
其後,衛青每年率領數萬騎兵出擊匈奴,於是奪取了河套 以南地區,建築了朔方郡。當時又開通了西南少數民族地區的道路,參與勞作的有數萬人,從千里之外挑擔來運送糧餉,因沿途損耗,大約運送十多鍾才能得到一石。又設置了滄海郡,派人修築並守衛朔方,轉運糧餉的路程很遠,從崤山以東的廣大地區都要負擔勞役,花費的錢有數百億,府庫空虛。於是召令百姓,向官府交納奴婢的,就可以終身免除勞役,郎官(交納奴婢的)則可以加官進爵,以及繳納羊就可做郎官。以上這些都是從這時開始的。此後,衛青連年率領十幾萬的軍隊出擊匈奴,斬下敵人首級和繳獲俘虜的士兵,受到的賞賜有黃金二十多萬斤,而漢軍中士兵馬匹死亡的有十多萬,武器、軍備轉運的費用還不包括在內。這樣常用之錢和賦稅收入已經用盡,還是不能夠供給戰士們的費用。有關部門請求讓人民能夠出錢來買官爵、贖免不准做官的禁錮以及減輕或免除罪罰。立有大軍功的人可以封侯或授予卿大夫之職,軍功小的則授予郎官。如此則做官的途徑雜亂多端,官員的職責也就混亂而荒廢了。
票騎 [541] 仍再出擊胡,大克。獲渾邪王率數萬眾來降 [542] ,皆得厚賞。衣食仰給 [543] 縣官,縣官不給。天子乃損膳 [544] ,解乘輿駟 [545] ,出御府禁藏 [546] 以澹之。費以億計,縣官大空,富商賈財,或累萬金,而不佐 [547] 公家之急。於是天子與公卿議,更造錢造(無造字)幣以澹用,而摧浮淫併兼之徒 [548] 。於是以東郭咸陽、孔僅 [549] 為大司農丞,領鹽鐵事 [550] ,而桑私羊貴幸侍中 [551] ,故三人言利,事析秋豪 [552] 矣。法既益嚴,吏多廢免,皆謫令伐棘上林 [553] ,作昆明池 [554] 。其明年 [555] ,大將軍 [556] 票騎大出擊胡,賞賜五十萬金,軍馬死者十餘萬匹,轉漕車甲之費不與焉。是時財匱 [557] ,戰士頗 [558] 不得祿 [559] 矣。
譯文
(元狩二年)驃騎將軍霍去病仍連續兩次出擊匈奴,大獲全勝,渾邪王率領數萬人前來歸降,都受到了豐厚的賞賜。他們(歸降的胡人)的吃穿依賴於朝廷的供給,朝廷供給不上,皇上就降低飲食標準以減少開支,解除御用的車馬並拿出少府(皇帝的私府)所藏的財物來供給他們。如此花費的錢財數以億計,導致朝廷的財政空虛。那些大富商人有的財產累積達萬金,然而卻不肯幫國家解困。於是皇上與公卿大臣們商議,通過改鑄錢幣來滿足國家的各項費用,打擊那些輕薄淫佚吞併財富的人。於是任命東郭咸陽和孔僅為大司農,兼理鹽鐵官營的事務,而桑弘羊因受到皇上寵幸而成為侍中,所以這三人在奏議興利的事情時,精明細微得如察秋毫一般。法令變得越發嚴酷,很多官員遭到罷免。以往被免官的人都被罰去上林苑採伐林木,興修昆明池。到第二年,大將軍衛青、驃騎將軍霍去病大舉出擊匈奴,賞賜五十萬黃金,軍中戰馬死了十多萬匹,轉運兵車、武器的費用還不包括在內。這時國家的財力匱乏,戰士們都得不到俸祿。
諸賈人 [560] 末作 [561] 貰貸 [562] ,及商以取利者,雖無市籍 [563] ,各以其物自占 [564] ,率緡錢二千而筭一 [565] 。軺車 [566] 一筭,商賈人軺車二筭。商賈人有軺車。使出二筭。重其賦也。船五丈以上一筭,匿不自占,占不悉 [567] ,戍邊 [568] 一歲,沒入緡錢。有能告者,以其半畀 [569] 之。是時,豪富皆爭匿財,唯卜式 [570] 數求入財以助縣官。天子乃超(超舊作越。改之)拜 [571] 式為中 郎 [572] ,賜爵左庶長 [573] 、田十頃,布告 [574] 天下,以風 [575] 百姓。
譯文
那些商人和手工業者,以及放高利貸的人,還有通過經商來牟取利益的人,即使沒有商人的戶籍,也要各自按其所擁有的財產向官府上報,按照兩千錢而收一算(一百二十錢)的比例來交稅。軺車每輛交稅一算,而商人則一輛軺車要納兩算。船隻超過五丈長的納 稅一算。凡是隱瞞財產不上報,或上報不徹底的,則罰充軍邊疆一年,並沒收其財產作為緡錢。有能告發的人,官府便將沒收財產的一半給他。這時,富商們都爭著把財物隱藏起來,只有卜式多次請求捐財來資助朝廷。皇上於是破格提拔卜式為中郎,賜給他左庶長的爵位和田地十頃,並宣告天下,以此教化百姓。
自造白金五銖錢 [576] ,後五歲而赦,吏民之坐盜鑄金錢死者數十萬人。其不發覺相殺者,不可勝計。赦自出 [577] 者百餘萬人,然不能半自出矣。犯法者眾,吏不能盡誅。於是遣博士褚大、徐偃等,分行郡國 [578] ,舉併兼之徒 [579] 。而御史大夫張湯方貴用事 [580] ,減宣、杜周 [581] 等為中丞 [582] ,義縱 [583] 、尹齊 [584] 、王溫舒 [585] 等用慘急 [586] 苛刻為九卿 [587] ,直指夏蘭 [588] 之屬始出,而大農顏異 [589] 誅矣。自是後有腹非之法比 [590] ,而公卿大夫多諂諛取容 [591] 。天子既下緡錢令,而尊卜式,百姓終莫分財佐縣官,於是告緡錢縱矣 [592] 。
譯文
自從(元狩四年冬)鑄造白金和五銖錢之後五年,赦免了官民中因私自鑄錢而被判為死罪的數十萬人,那些情況不明而被殺死的人不計其數。赦免自首的人有一百多萬,然而自首者還不到一半。犯法的人太多,官吏不能盡數懲處。於是就派博士褚大、徐偃等人分別巡行各郡國,檢舉吞併他人財產的不法之徒。御史大夫張湯這時正受重用,減宣、杜周等人任中丞,義縱、尹齊、王溫舒等也因執法嚴酷苛峻而位列九卿,直指官夏蘭這類人開始出現,而大司農顏異(因「腹非」)被誅殺了。從此以後便有了「腹非罪」的法律條例,於是公卿大夫們大都阿諛諂媚來討好天子。天子已經下達了緡錢令(對個人的田宅、貨物、車船、畜產等徵收財產稅的法令),又尊崇卜式的行誼,但百姓終究沒有拿出自己的錢財來幫助朝廷,於是檢舉告發別人隱匿財產、逃漏稅款之風大盛。
楊可告緡 [593] 遍天下,中家 [594] 以上大氐 [595] 皆遇告,得民財物以億計,奴婢以千萬數,田大縣數百頃、小縣百餘(餘下有頃字),宅亦如之。於是商賈中家以上大氐破,民媮 [596] 甘食好衣,不事蓄藏之業,而縣官以鹽鐵緡錢之故,用少饒 [597] 矣。是時。越欲與漢用船戰逐,水戰相逐。乃大修昆明池,列館環之;治樓船 [598] ,高十餘丈;作柏梁台 [599] ,高數十丈。宮室之修,由此日麗。明年 [600] ,天子始巡郡國。公卿白議封禪 [601] 事,而郡國皆豫治道 [602] ,修繕故宮 [603] ,儲設共具而望幸 [604] 。明年,南越 [605] 反,西羌 [606] 侵邊。天子因 [607] 南方樓船士 [608] 二十餘萬人擊越,發三河 [609] 以西騎擊羌,又度河築令居 [610] 。初置張掖、酒泉郡 [611] ,而上郡 [612] 、朔方、西河 [613] 、河西 [614] 開田 [615] 官,斥塞 [616] 卒塞上候斥卒也。六十萬人戍田之。中國繕道饋糧 [617] ,遠者三千餘里。邊兵 [618] 不足,乃發武庫工官 [619] 兵器以澹之。
譯文
楊可主持的讓百姓告發偷漏緡錢之事遍及各地,中產之家以上的大都遭到告發,政府得到從民間沒收的財物數以億計,奴婢則以千計萬計。大縣沒收的田地有數百頃,小縣也有一百多頃,沒收房宅的情況也是如此。於是經商者中,中等以上的人家大都破產,人民只是苟安於好吃好穿,不再從事積蓄儲藏的事業,而朝廷因為有鹽鐵官營及緡錢的收入,財用稍微富裕了些。這時南越想從水路進攻漢朝,於是漢朝大規模的修建昆明池,在其四周修築樓台館舍;建造了帶樓閣的戰船,有十多丈高;又建造了柏梁台,有幾十丈高。宮室的修建從此日益華麗。第二年(元鼎四年),天子巡視各郡國。公卿們上奏商議封禪之事,而各郡國都預先整治馳道,修繕原有的宮殿(在馳道沿線的縣),都準備物資,陳設酒食,希望皇上能臨幸此地。次年(元鼎五年),南越造反,西羌侵犯邊境。天子依靠南方水軍二十多萬人攻打南越,徵發三河以西的騎兵攻打羌人,又派人渡過黃河建築令居城,開始設置張掖、酒泉(敦煌)郡。而在上郡、朔方、西河、河西等地墾荒開田,設屯田官,開拓邊疆之卒共六十萬人一起戍邊屯田。國內則修整道路運送糧餉,距離遠的有三千多里。邊塞的武器裝備缺乏,於是就調撥武庫工官的兵器來補充邊塞之需。
齊相卜式 [620] 上書,願父子死南粵。天子下詔褒揚 [621] ,賜爵關內侯,黃金四十斤,田十頃。布告天下,天下莫應。列侯 [622] 以百數,皆莫求從軍 [623] 。至飲酎 [624] ,少府省金 [625] ,省視諸侯金有輕重。而列侯坐酎金失侯者百餘人 [626] ,乃拜卜式為御史大夫。式既在位,見郡國多不便縣官作鹽鐵器,或強令民買之 [627] ,而船有筭,因孔僅言船筭事。上不說。然兵所過縣,縣以為訾給毋乏而已 [628] ,不敢言輕賦法 [629] 矣。
譯文
時任齊國丞相的卜式上書天子,表示願意父子兩代人都能為國捐軀,戰死在南粵。天子下詔進行表揚,賜給他關內侯的爵位,還有黃金四十斤和田地十頃,以此公布天下,但人民沒有響應的。列侯有上百人,但都不願投身軍旅。等到朝廷舉行飲酎祭祖時,少府檢察列侯所獻酎金的多少和質量,結果因酎金不合規定而失去侯爵的就有一百多人。於是拜卜式為御史大夫。卜式上任後,發現各郡國大多反映官營鹽鐵的不利之處(如所造鐵器質量差,價格高等),有的甚至強迫百姓來買,而船又有算賦(徵收船稅使經商的人減少,物價昂貴),於是就通過孔僅來反映船隻徵稅的事,皇上因此不高興了。然而(平定叛亂的)軍隊所經過的縣城,縣裡只是提供給養不令缺乏而已,卻不敢談及朝廷輕賦的法令。
元封元年 [630] ,卜式貶為太子太傅 [631] 。而桑弘羊為治粟都尉 [632] ,領大農。乃請置大農部丞 [633] 數十人,分部主郡國 [634] ,各往往置均輸鹽鐵官 [635] ,盡籠 [636] 天下之貨,名曰「平準」 [637] ,不復告緡 [638] 。民不益賦,天下用饒。於是弘羊賜爵左庶長,黃金者再百 [639] 焉。是歲小旱,上令百官求雨。卜式言曰:「縣官當食租衣稅而已,今弘羊令吏坐市列 [640] ,販物求利,烹弘羊,天乃雨。」久之,拜弘羊為御史大夫。昭帝即位,詔郡國,舉賢良文學 [641] 士,問以民所疾苦、教化之要,皆對願罷鹽鐵酒榷 [642] 均輸官,毋與天下爭利,示以節儉,然後教化可興。乃罷酒酤 [643] ,宣、元、成、哀、平五世,亡 [644] 所變改。
譯文
元封元年,卜式被貶為太子太傅,而任命桑弘羊為治粟都尉,兼任大司農。於是桑弘羊請求增設大司農屬官數十人,分派掌管各郡國的大農事務,各自往往在所分管的郡國設置均輸官和鹽鐵官,完全壟斷了天下的貨物,號稱「平準」,不再進行告緡。人民沒有增加賦稅,國家的財用也很富裕。於是桑弘羊被賜予左庶長的爵位,並賜黃金兩百斤。這一年有輕微的旱情,皇上命令百官求雨。卜式說:「政府應當以稅租為衣食就可以了,如今桑弘羊卻讓官吏們坐在店鋪中靠販賣貨物牟利。煮殺了桑弘羊,天就會下雨了。」過了很長時間(後元二年,公元前87年),武帝拜桑弘羊為御史大夫。漢昭帝即位後,詔令各郡國舉薦賢良文學之士,向他們詢問人民的疾苦和施行教化的要務。這些人都回答:希望廢止鹽、鐵、酒類的專賣制度和均輸官,不要和天下百姓爭利,以示節儉,然後教化就可以興起了。於是就停止了酒的專賣,宣帝、 元帝、成帝、哀帝和平帝五代,都沒有改變。
王莽居攝 [645] ,變漢制,更作金、銀、龜、貝、錢、布之品,名曰「寶貨」。凡寶貨五物、六名、二十八品 [646] 。百姓憒亂 [647] ,其貨 [648] 不行,民私以五銖錢市買 [649] 。莽患之,下詔:「敢非井田、挾五銖錢者為惑眾,投諸四裔 [650] ,以御魑魅 [651] 。」於是商農失業 [652] ,食貨俱廢,民涕泣於市道 [653] 。坐賣買田宅奴婢鑄錢抵辠 [654] 者,自公卿大夫至庶人,不可勝數。莽知民愁,乃但行小錢直一 [655] ,與大錢五十 [656] 二品並行,龜貝布屬且寢 [657] 。
譯文
王莽代皇上處理政務時,變更了漢朝的制度,改而創造了金、銀、龜、貝、錢(泉)、布的錢幣,稱為「寶貨」。寶貨共有五種質地、六種名稱、二十八種品級。百姓感到混亂難用,這樣的錢幣未能流通,人民私下用五銖錢進行交易。王莽對此感到憂慮,下詔說:「有敢非議 井田制、攜帶五銖錢的人以惑亂大眾論罪,要被流放到四方邊遠之地來抵禦鬼怪。」於是農民和商人失掉了本業,農業和貿易都荒廢了,人民在街市的道路上哭泣。因賣買田宅、奴婢、鑄錢而犯罪當被處罰的人,從公卿大夫到普通百姓,不計其數。王莽知道人民為此而愁苦,就只發行「小錢值一」和「大錢五十」,這兩種錢幣同時流通,龜、貝、布之類的貨幣暫且停止使用。
莽性躁擾 [658] ,不能毋為 [659] ,每有所興造 [660] ,必欲依古得經文 [661] 。羲和置命士 [662] ,督五均六斡 [663] ,郡有數人,皆用富賈,乘傳 [664] 求利交錯 [665] 天下,因與郡縣通姦 [666] ,多張空簿 [667] ,府藏不實,百姓愈病 [668] 。莽每一斡,為設科條防禁 [669] ,犯者辠至死。奸吏猾民並侵 [670] ,眾庶各不安生 [671] 。每壹易錢 [672] ,民用破業 [673] ,而大陷刑。莽以私鑄錢死,及非沮 [674] 寶貨投四裔。犯法者多,不可勝計 [675] 。乃更輕其法,私鑄作泉布者,與妻子沒入 [676] 為官奴婢;吏及比伍 [677] ,知而不舉告與同罪;非沮寶貨民,罰作 [678] 一歲,吏免官。犯者俞眾,及五人相坐 [679] 皆沒入郡國,檻車鐵鏁 [680] ,傳送 [681] 長安鍾官 [682] ,愁苦死者十六七。
譯文
王莽性情急躁好動,不能無為而治,每當有所創建時,必定要依據古制,附會經文。羲和之下設置命士來監督五均六斡,每郡設有很多命士,都是用富商擔任。他們乘坐驛車來謀求利益,在天下各處往來不斷。於是他們和郡縣官府勾結為奸,大多都設立假賬,府庫貯藏的統計數量與實際不相符,百姓更加貧困。王莽每施行一「斡」,都要設立條例法規以防止人們犯禁,犯禁者甚至會被處死。奸詐的官員和狡猾之人共同欺凌百姓,人民生活不得安寧。每改換一次幣制,人民就會因此破產,且犯法的人很多。王莽對私自鑄錢的人處以死刑,將詆毀寶貨的人流放到邊遠之地,犯罪的人很多,不計其數。於是王莽就更改減輕了法令:私自鑄造泉布(錢幣)的人,將和妻子兒女一起被沒入官府做奴婢;官吏和他的鄰里,如果知情而不告發,將和此人同罪;非議、詆毀寶貨的,平民則罰做一年苦役,官員則免去官職。但犯法的人更多了,甚至有五家比鄰受株連都被沒入官府(為奴)的,各郡國用囚車鐵鎖,將犯人遞解到長安的鐘官處服役,因愁苦而死去的人占到了十分之六七。
匈奴侵寇 [683] 甚,莽大募天下囚徒人奴,名曰豬突狶勇 [684] 。豬性觸突人。故取以喻。壹切稅吏民,訾 [685] 三十而取一,又令公卿已下,至 郡縣黃綬吏 [686] ,皆保養軍馬,吏盡,復以與民 [687] 。民搖手觸禁 [688] ,不得耕桑,傜役煩劇,而枯旱蝗蟲相因 [689] 。又用製作未定 [690] ,上自公侯,下至小吏,皆不得奉祿,而私賦斂,貨賂上流 [691] ,獄訟不決。吏用苛暴立威,旁緣 [692] 莽禁,侵刻 [693] 小民。富者不得自保,貧者無以自存,起為盜賊,依阻 [694] 山澤。吏不能禽,而覆蔽 [695] 之,浸淫 [696] 日廣。於是青、徐、荊、楚之地 [697] 往往萬數。戰鬥死亡,緣邊四夷,所系虜 [698] 陷罪,飢疫 [699] 人相食。及莽未誅,而天下戶口減半矣。自發豬突狶勇,後四年 [700] ,而漢兵誅莽。
譯文
匈奴侵犯得很厲害,王莽大量召集天下的囚犯和奴隸,稱他們為「豬突豨勇」;統一向官員和人民徵收財產稅,比例為三十分之一。又命令公卿以下直到郡縣的黃綬吏,都來承擔飼養軍馬的任務, 官吏完不成任務,又都轉給人民來承擔。百姓稍有不慎就會觸犯禁令,不能耕田蠶桑,徭役又很繁重,而旱災和蝗災接連而來。又因為制度尚未確定,上自公侯,下到普通官員,都得不到俸祿,於是就在私下裡徵收賦稅,賄賂有權勢的人,許多案件久拖不決。官員以苛刻殘暴來樹立威嚴,依仗著王莽的禁令,肆意侵害、盤剝百姓。富人不能保護自己,貧窮的人無法生存,於是便群起而做盜賊,憑藉山野險要之地,官吏不能擒拿他們就隱瞞了實情,以致這種情況蔓延發展日甚一日,於是青州、徐州、荊楚這些地方,常常有上萬人的賊匪。因戰爭死亡,被邊境少數民族所俘虜,違法犯罪,飢餓和瘟疫,以及人吃人等種種原因,還沒等王莽被誅滅,而天下戶口就減少了一半。自徵發「豬突豨勇」後的第四年,漢兵就誅殺了王莽。
昔仲尼沒而微言絕 [701] ,隱微不顯之言。七十子喪而大義乖 [702] 。戰國從橫 [703] ,真偽分爭,諸子 [704] 之言,紛然殽亂 [705] 。至秦患之,乃焚滅文章,以愚黔首 [706] 。漢興,改秦之敗 [707] ,大收篇籍,廣開獻書之路,建藏書之策 [708] ,置寫書 [709] 之官,書必同文 [710] ,不知則闕,問諸故老 [711] 。至於衰世,是非亡正,人用其私 [712] 。古之學者,耕且養,三年而通一藝,存其大體 [713] ,玩 [714] 經文而已。是故用日約 [715] 少,而蓄德 [716] 多,三十而五經 [717] 立也。後世經傳 [718] 既已乖離 [719] ,博學者,又不思多聞闕疑 [720] 之義,而務碎義 [721] 逃難,便辭 [722] 巧說,破壞形體 [723] ,說五字之文,至於二三萬言 [724] 。後進彌以馳逐 [725] ,故幼童而守一藝,白首而後能言,以安其所習,毀 [726] 所不見,終以自蔽 [727] 。此學者之患也。
譯文
從前,孔子去世後,精深微妙之言就斷絕了;七十二賢弟子去世後,經典要義的解釋也就出現了分歧。戰國時代諸說紛亂,各家 以己為真,斥他為偽,彼此爭執不休,諸子之說紛雜混亂。到秦始皇時對此感到憂患,於是就燒毀文章典籍,以此來愚昧百姓。漢朝興起後,改變了秦朝的弊政,大量搜集文獻書籍,廣泛開通進獻書籍的途徑,創立收藏圖書的機構,設置抄寫書籍的官員。書寫必定是用統一的文字,不知道的字就空缺出來,向年高識廣的人請教。到了世道衰敗之時,是非沒有正確的標準,人們就憑著自己的意思任意用字了。古代的學者一面耕作勞動,一面修養自己的品德學問,三年通曉一部經,一般是掌握其中的要義,反覆體會經文罷了。所以花費的時間少而蓄養的德行卻多,到三十歲就能通達五經了。後世的經和傳已經相背離,那些所謂博學之人又不體會(孔子所說的)「多聞闕疑」的道理,而專門致力於支離破碎的解說,以逃避問難,不惜花言巧語,巧為立說,甚至任意析破文字的形體以飾己說,解釋五個字的文句竟能達到二三萬字。後來的學人更是爭相效法,所以往往從幼童時就抱守一部經,而到頭髮白了才能立言講說,並因此滿足於自己的所學,詆毀自己所未見過的觀點,最終卻是自己蒙蔽了自己,這就是求學之人的弊病啊。
儒家者流 [728] ,蓋出於司徒 [729] 之官,助人君順陰陽、明教化者也。游文 [730] 於六經之中,留意 [731] 於仁義之際,祖述堯舜,憲章文武,宗師仲尼 [732] ,以重其言,於道最為高。然惑者既失精微,而辟者 [733] 又隨時抑揚 [734] ,違離道本 [735] ,苟以譁眾取寵 [736] ,後進循 [737] 之。是以五經乖析 [738] ,儒學寢衰 [739] 。此辟儒 [740] 之患也。
譯文
儒家這個流派,大概起源於掌管教化的司徒之官,是輔助君主理順陰陽、闡明禮樂教化之人。他們潛心文字於六經之中,注重於仁義之間,遵循堯舜之道為本始,效法文王、武王的制度,尊孔子為宗師,來顯明儒家言論的重要,以儒家之「道」為最高。然而迷惑的人已經喪失了經典中的精微之意,而偏執的人又隨著時俗的需要而進退,背離了儒家思想的根本,隨便用浮誇的言行來博取眾人的稱讚。後來的學人沿襲了此種做法,結果使得五經的義理支離破碎,儒家的學說逐漸衰微,這是陋儒所造成的禍患。
道家 [741] 者流,蓋出於史官 [742] ,曆紀 [743] 成敗存亡禍福古今之道,秉要執本 [744] ,清虛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君人 [745] 南面 [746] 者之術也。合於堯之克讓 [747] ,《易》之嗛嗛 [748] ,一謙而四益 [749] ,此其所長也。及放者 [750] 為之,則欲絕去禮學,兼棄仁義,曰獨任清虛,可以為治。
譯文
道家這個流派大概是起源於記錄歷史的官員,依次記錄了古今國家成敗、存亡和禍福的道理,懂得掌握要旨和根本,自己守著清淨虛無,保持卑微柔弱。這是統治人民、面南稱王者治國的方法,符合於堯帝的克己謙讓和《易經》所提倡的謙遜隱忍。做到一個「謙」字,可以得到四種益處,這是道家的長處。等到放任不羈的人來學習道家學說,則想要斷絕、去除禮學,並且捨棄仁義,認為只憑清淨無為就可以治理天下了。
陰陽家 [751] 者流,蓋出於羲和 [752] 之官。敬順昊天 [753] ,曆象 [754] 日月星辰,敬授民時 [755] ,此其所長也。及拘者 [756] 為之,則牽于禁忌 [757] ,泥於小數 [758] ,舍人事而任鬼神 [759] 。
譯文
陰陽家這個流派,大概是起源於掌管天文曆法的羲和之官。恭敬地順承上天之意,觀測日月星辰的運行,謹慎地將曆法付予百姓,使知時令變化,不誤農時,這是他們的長處。等到拘泥的人來使用(陰陽曆法),則被(吉凶等)忌諱的事物所牽制,拘執於占卜問卦的術數,捨棄了人為的努力而聽任鬼神的擺布。
法家 [760] 者流,蓋出於理官 [761] 。信賞必罰 [762] ,以輔禮制 [763] ,此其所長也。及刻者 [764] 為之,則無(無舊作雲。改之)教化,去仁愛,專任刑法,而欲以致治 [765] ,至於殘害至親,傷恩薄厚 [766] 。
譯文
法家這個流派,大概起源於審理獄訟之官。有功必賞,有罪必罰,賞罰嚴明,以此輔助禮制,這是他們的長處。等到刻薄寡恩者來執法,則不講教化,拋棄仁愛,專門任用刑法,卻希望以此而能使國家安定清平,以至於殘害至親,傷害恩義,對應該親厚的人反而刻薄了。
名家 [767] 者流,蓋出於禮官 [768] 。古者名位不同,禮亦異數 [769] 。孔子曰:「必也正名乎 [770] !」此其所長也。及譥者 [771] 為之,則苟鉤鈲析亂 [772] 而已。
譯文
名家這個流派,大概起源於掌管禮儀教化之官。古代名分 地位不同,禮節等級亦有差別。孔子說:「必定先要端正名分啊。」這是他們的長處。等到愛挑剔的人來實行,則只會勉強找些艱深晦澀的道理,分析得支離破碎,混殽名實而已。
墨家 [773] 者流,蓋出於清廟之守 [774] 。茅屋采椽 [775] ,是以貴儉;養三老五更 [776] ,是以兼愛 [777] ;選士大射 [778] ,是以上賢 [779] ;宗祀嚴父 [780] ,是以右鬼 [781] ;右鬼。謂信鬼神。親鬼而右之。順四時而行,是以非命 [782] ;言無吉凶之命。但有賢不肖善惡也。以孝視天下,是以上同 [783] 。言皆同可以治。此其所長也。及蔽者 [784] 為之,見儉之利,因以非禮樂,推兼愛之意,而不知別親疏。
譯文
墨家這一流派,大概是起源於管理宗廟的官員。居住在用櫟木作椽子的茅屋,所以他們崇尚節儉;以父兄之禮奉養「三老」和「五更」,所以他們兼愛眾人;選拔賢士,舉行射禮,所以他們推崇有才德的人;宗廟祭祀,尊敬父輩,所以他們尊崇鬼神;順應四季的規律而行事,所以他們不相信宿命;以孝道來昭示天下,所以他們主張上下同於義而治天下。這些是他們的長處。等到不明事理的人來實行(墨家學說),只看到節儉的利益,於是就反對禮樂教化,推崇兼愛的思想,而不知道區別親疏的關係。
從橫家 [785] 者流,蓋出於行人之官 [786] 。孔子曰:「使乎!使乎 [787] !」言當權事制宜 [788] ,受命而不受辭 [789] ,此其所長也。及邪人 [790] 為之,則上詐諼 [791] 而棄其信。
譯文
縱橫家這一流派,大概起源於掌管朝聘的官員。孔子說:「好使者啊!好使者啊!」說的是使者應當審時度勢,隨機應變,只接受上級布置的任務,至於如何完成則不受上級指令的約束(辭令不能事先擬定,要靠臨時應對)。這是他們的長處。等到邪曲的人來行事,就崇尚欺詐而拋棄信義了。
雜家 [792] 者流,蓋出於議官 [793] ,兼儒墨,合名法,知國體之有 此 [794] ,見王治之無不貫 [795] ,此其所長也。及盪者 [796] 為之,則漫羨 [797] 而無所歸心。
譯文
雜家這一流派,大概是起源於諫官。他們兼知儒家和墨家的學說,綜合名家和法家的理論,懂得治理國家應當有此雜家一派,明了王者之治應對各家的學說無不貫通,這是他們的長處。等到浮泛放縱之輩來實行雜家學說的時候,就會流於龐雜、散漫而使人心中沒有歸宿。
農家 [798] 者流,蓋出於農稷之官 [799] ,播百穀 [800] ,勸耕桑,以足衣食。故孔子曰:「所重民食 [801] 。」此其所長也。及鄙者 [802] 為之,以為無所事聖王 [803] ,欲使君臣並耕,誖 [804] 上下之序。
譯文
農家這一流派,大概起源於管理農業的官員。(他們)播種百穀,鼓勵農耕和蠶桑,以此來滿足人們的衣食之需。所以孔子說:「為君之道所重視的是百姓的吃飯問題。」這是他們的長處。等到鄙野的人在宣揚農家的主張時,則認為沒有必要侍奉聖明的君主(天下自然會治理好),想要讓君王和臣民一同耕作,違背了上下尊卑的秩序。
注釋
[1] 六經:六部儒家經典,即《詩》《書》《禮》《樂》《易》《春秋》。
[2] 同歸:猶一致。
[3] 治身:猶修身。
[4] 斯須:須臾,片刻。
[5] 暴嫚:同「暴慢」。凶暴傲慢。嫚,音慢。
[6] 為國:治國。
[7] 一朝:一時,一旦。
[8] 荒亂:混亂,錯亂。
[9] 函:包含,容納。
[10] 稟:賦予,給予。顏師古註:「稟,謂給授也。」
[11] 象:效法,仿效。
[12] 人倫: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孟子·滕文公上》:「人之有道也,飽食暖衣,逸居而無教,則近於禽獸。聖人有憂之,使契為司徒,教以人倫: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
[13] 哭踴:喪禮儀節。邊哭邊頓足。顏師古註:「踴,跳也。哀甚則踴。」
[14] 正人:正直的人,正派的人。
[15] 副:相稱,符合。
[16] 婚姻之禮:婚姻的禮節。古代包括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六禮。(詳見附錄一)
[17] 乖:反常,謬誤。
[18] 淫僻:亦作「淫辟」。放蕩淫亂。《禮記·經解》:「故昏姻之禮廢,則夫婦之道苦,而淫辟之罪多矣。」
[19] 鄉飲:古代嘉禮之一。指鄉飲酒禮。(詳見附錄二)
[20] 獄:訟案。
[21] 祭祀:《漢書》原書「祭祀」作「喪祭」。古喪禮,葬後之祭稱喪祭。(詳見附錄三)
[22] 朝聘:古代諸侯親自或派使臣按期朝見天子。(詳見附錄四)
[23] 侵陵:亦作「侵凌」。侵犯欺凌。
[24] 「孔子曰」下四句:語出《孝經·廣要道章》。原文作:「移風易俗,莫善於樂;安上治民,莫善於禮。」邢昺疏:「欲移易風俗之弊敗者,莫善於聽樂而正之;欲身安於上、民治於下者,莫善於行禮以帥之。」移風易俗:扭轉風氣,改變習俗。
[25] 民心:人民的思想、感情、意願等。
[26] 民聲:民眾的聲音。指人民的要求和願望。
[27] 誖:同「悖」,違背,乖謬。
[28] 王道:儒家提出的一種以仁義治天下的政治主張,與霸道相對。
[29] 樂以治內而為同:內,指內心。同,李奇曰:「同於和樂也。」
[30] 和樂:和諧的音樂。《禮記·樂記》:「正聲感人而順氣應之,順氣成象而和樂興焉。」
[31] 禮以修外而為異:外,指行為。異,李奇曰:「尊卑為異也。」
[32] 揖讓:賓主相見的禮儀。
[33] 時宜:當時的需要或風尚。
[34] 損益:增減。
[35] 即:按照,依據。
[36] 稍稍:漸次,逐漸。
[37] 監:通「鑒」。借鑑,參考。《論語·八佾》:「周監於二代,鬱郁乎文哉!」
[38] 禮文:指禮樂儀制。
[39] 曲:細事,小事。《禮記·中庸》:「其次致曲。」鄭玄註:「曲,猶小小之事也。」
[40] 禮經三百,威儀三千:《中庸》云:「禮儀三百,威儀三千。」朱熹註:「禮儀,經禮也;威儀,曲禮也。」
[41] 浹洽:普遍沾潤。顏師古註:「浹,徹也;洽,霑也。」
[42] 囹圄:監獄。
[43] 逾越:指超越。
[44] 禮制:禮儀制度,國家規定的禮法。
[45] 篇籍:書籍,典籍。
[46] 滅學:消滅學術。指秦始皇焚書坑儒。
[47] 撥亂反正:治理混亂的局面,使恢復正常。
[48] 日不暇給:形容事 務繁忙,沒有空閒。顏師古註:「給,足也。言事務殷多,日日修造,尚不能足,故無暇也。」
[49] 叔孫通:又名叔孫何(?—約公元前194年),西漢初期儒家學者,舊魯地薛(今山東棗莊薛城北)人。曾協助漢高祖制訂漢朝的宮廷禮儀,先後出任太常及太子太傅。惠帝即位後,使制定宗廟儀法及其他多種儀法。司馬遷尊其為「漢家儒宗」。
[50] 高祖:漢高祖劉邦(公元前256年—公元前195年),字季(一說原名季),泗水郡沛縣豐邑中陽里(今江蘇沛縣)人,西漢開國君主。公元前202年稱帝,在位七年,終年六十二歲。惠帝即位後,尊劉邦為「高祖」,景帝時改廟號為「太祖」,諡號「高皇帝」。
[51] 儀法:禮儀法度。
[52] 文帝:漢文帝劉恆(公元前202年—公元前157年),漢高祖劉邦第四子,母薄姬,漢惠帝劉盈之弟。諸呂之亂平定後,被眾人擁立為帝,在位二十三年。終年四十七歲,廟號「太宗」,諡號「孝文皇帝」。
[53] 賈誼(公元前200年—公元前168年):洛陽(今河南省洛陽市東)人,西漢初年著名的政論家、散文家。二十餘歲被文帝召為博士,不到一年被破格提拔為太中大夫。二十三歲時,遭讒言貶為長沙王太傅。後又被召回長安,為梁懷王太傅。梁懷王墜馬死後,賈誼深自歉疚,憂傷而死,終年三十三歲。
[54] 捐:放棄,捨棄。
[55] 大臣特以簿書不報。期會為故:顏師古註:「特,但也。簿,文簿也。故,謂大事也。言公卿但以文案簿書報答為事也。」簿書,官署中的文書簿冊。期會,謂在規定的期限內實施政令,多指有關朝廷或官府的財物出入。
[56] 風俗流溢:風俗,相沿積久而成的風氣、習俗。流溢,放佚。
[57] 恬而:猶安然。王念孫曰:「恬而,恬然也。」
[58] 向道:「向」,通「鄉」。謂趨向道義。
[59] 類:大抵。
[60] 等上下:等,分等,區別。上下,指位分的高低,猶言君臣、尊卑、長幼。
[61] 綱紀:法度,綱常。
[62] 六親:歷來說法不一。漢賈誼《新書·六術》篇,以父、昆弟、從父昆弟、從祖昆弟、從曾祖昆弟、族兄弟為「六親」。
[63] 不為:不做,不干。
[64] 草具:初步制定,草擬。顏師古註:「草,謂創造之。」
[65] 絳、灌之屬:漢初絳侯周勃與潁陰侯灌嬰的並稱。均佐漢高祖劉邦定天下,建功封侯。二人起自布衣,鄙朴無文,曾讒嫉陳平、賈誼等。屬,儕輩、同一類人。
[66] 寢:廢置。
[67] 武帝:漢武帝劉徹(公元前156年—公元前87年),漢景帝劉啟 第十子。初封膠東王,七歲時被立為皇太子,十六歲登基,在位五十四年。武帝雄才大略,破匈奴,並朝鮮,出使西域,「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功業輝煌。終年七十歲,廟號「世宗」,諡號「孝武皇帝」。
[68] 明堂:古代帝王宣明政教的地方。凡朝會、祭祀、慶賞、選士、養老、教學等大典,都在此舉行。《孟子·梁惠王下》:「夫明堂者,王者之堂也。」
[69] 禮服:舉行重要典禮時按規定所穿的衣服。
[70] 竇太后(公元前205年—公元前135年):名諱未詳,西漢清河郡(今河北清河縣)人,文帝皇后,武帝祖母。於公元前135年(漢武帝建元六年)去世,享年約七十一歲。
[71] 董仲舒(公元前179年—公元前104年):西漢儒學宗師,廣川郡(今河北省景縣)人。他系統地提出了「天人感應」「大一統」的思想體系,對宗教天道觀和陰陽、五行學說以及諸子百家的理念進行了全面的歸納、總結,主張「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為漢武帝所採納。
[72] 從事:行事。
[73] 務德教而省刑罰:務,致力。德教,道德教化。省,減少、削減。刑罰,刑指肉刑、死刑,罰指以金錢贖罪,後泛指依照法律對違法者實行的強制處分。
[74] 德化:猶德教。
[75] 大務:重大的事務。
[76] 大學:即太學。我國古代設於京城的最高學府。西周已有太學之名,漢武帝元朔五年(公元前124年)立五經博士,從學弟子五十人,為西漢置太學之始。太學選聘學優德劭者任教授,稱為博士,招收學生,隨教授學習,稱為博士弟子,以《詩》《書》《禮》《易》《春秋》等儒家經典為教材,其課程以通經致用為主,學生分經受業,經考試及格,任用為政府官吏。魏晉到明清,或設太學,或設國子學(國子監),或兩者同時設立,名稱不一,制度亦有變化,但均為傳授儒家經典的最高學府。
[77] 國:國都。
[78] 庠序:古代的地方學校。
[79] 邑:人民聚居之處。大曰都,小曰邑。泛指村落、城鎮。
[80] 無道:不行正道,做壞事。多指暴君或權貴者的惡行。
[81] 以湯止沸:用熱水去止息燒開的水。比喻處理方法不對,不但不能制止,反而助長已成的氣勢。湯,沸水、熱水。沸,沸水、燒開的水。
[82] 琴瑟不調:謂琴瑟合奏時,聲音沒有調整得和諧。琴,樂器名,指古琴,傳為神農創製。琴身為狹長形,木質音箱,面板外側有十三徽。古人把琴當作雅樂。瑟,撥弦樂器,春秋時已流行,常與古琴或笙合奏。瑟形似古琴,但無徽位。
[83] 更張:重新張設。
[84] 鼓:敲擊或彈奏(樂器)。
[85] 為政:治理 國家,執掌國政。
[86] 更化:改制,改革。
[87] 理:謂治理得好、秩序安定。與「亂」相對。
[88] 勝殘去殺:實行仁政,使殘暴的人化而為善,因而可以廢除刑殺。《論語·子路》:「善人為邦百年,亦可以勝殘去殺矣。」何晏《論語集解》:「王曰:『勝殘,殘暴之人使不為惡也;去殺,不用刑殺也。』」
[89] 上:君主,皇帝。此指漢武帝。
[90] 四夷:古代華夏族對四方少數民族的統稱。
[91] 銳志武功:銳志,意志堅決、願望迫切。武功,軍事方面的功績。
[92] 不暇:沒有時間,來不及。
[93] 宣帝:漢宣帝劉詢(公元前92年—公元前49年),本名劉病已,字次卿,即位後改名詢。漢武帝劉徹曾孫,戾太子劉據之孫。在位二十五年,此期間「吏稱其職,民安其業」,史稱中興。終年四十二歲,廟號「中宗」,諡號「孝宣皇帝」。
[94] 琅邪王吉:琅邪,郡名,約在今山東半島東南部,治東武(在今山東省諸城縣)。王吉,字子陽,西漢時琅琊皋虞(今屬即墨溫泉鎮)人,官至博士諫大夫。
[95] 諫大夫:秦設大夫,有諫議大夫、太中大夫、中大夫、諫大夫等各類官稱,無定員。西漢時沿用秦制。漢武帝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置諫大夫,無定員,掌議論。東漢改稱「諫議大夫」。
[96] 長策:猶良計。
[97] 三代:指夏、商、周。
[98] 斷獄聽訟:斷獄,審理和判決案件。聽訟,聽理訴訟、審案。
[99] 基:事物的根本。
[100] 成帝:漢成帝劉驁(公元前51年—公元前7年),漢元帝與王政君之子。成帝時「趙氏亂內,外家擅朝」,西漢從此衰落。在位二十七年,死時四十五歲,諡號「孝成皇帝」。
[101] 劉向要說上:《漢書·禮樂志》原文作「成帝時,犍為郡於水濱得古磬十六枚,議者以為善祥,劉向因是說上。」劉向,原名劉更生(約公元前77年—公元前6年),字子政,西漢名儒,沛縣(今屬江蘇)人。楚元王劉交四世孫。宣帝時,為諫大夫。元帝時,任宗正。以反對宦官弘恭、石顯下獄,旋得釋。後又以反對恭、顯下獄,免為庶人。成帝即位後,得進用,任光 祿大夫,改名為「向」,官至中壘校尉。要,乘,趁。
[102] 辟雍:亦作「辟雝」。辟,通「璧」。本為西周天子為教育貴族子弟設立的大學。取四周有水、形如璧環為名。其學有五,南為成均,北為上庠,東為東序,西為瞽宗,中為辟雍。其中以辟雍為最尊,故統稱之。東漢以後,歷代皆有辟雍,除北宋末年為太學之預備學校(亦稱「外學」)外,均為行鄉飲、大射或祭祀之禮的地方。《五經通義》:「天子立辟雍者何?所以行禮樂,宣教化,教導天下之人,使為士君子,養三老,事五更,與諸侯行禮之處也。」。
[103] 雅頌:亦作「雅訟」。指盛世之樂、廟堂之樂。《禮記·樂記》:「故聽其雅頌之聲,志意得廣焉。」孔穎達疏:「雅以施正道,頌以贊成功,若聽其聲,則淫邪不入,故志意得廣焉。」
[104] 風化:教育感化。
[105] 皋陶:傳說為虞舜時司法官,以執法公正聞名。
[106] 有司:官吏。古代設官分職,各有專司,故稱。
[107] 削則削,筆則筆:該刪的就刪去,該寫的就寫上去。筆,書寫記錄。削,刪改時用刀削刮簡牘。
[108] 時務:時勢。
[109] 恃:依賴,憑藉。
[110] 丞相、大司空:丞相,古代輔佐君主的最高行政長官。戰國秦悼武王二年始置左右丞相。秦以後各朝,時廢時設。明洪武十三年革去中書省,權歸六部。至此,丞相之制遂廢。大司空,官名。春秋晉有大司空,主司土木。漢成帝時,改御史大夫為大司空,哀帝時曾復舊稱,後再改為大司空,與大司徒、大司馬並稱三公,成為共同負責最高國務的長官。東漢以後但稱司空。
[111] 營表:古代建造宮室時測量地基,立表以確定位置,謂之「營表」。
[112] 崩:古代稱帝王、皇后之死。《禮記·曲禮下》:「天子死曰崩。」
[113] 世祖:漢光武帝劉秀(公元前6年—公元57年),字文叔,東漢開國皇帝。南陽蔡陽(今湖北棗陽)人,西漢皇族後裔,漢高祖劉邦九世孫。建武元年(公元25年),劉秀稱帝,都洛陽,史稱「後漢」(亦稱東漢)。劉秀在位期間,社會安定,生產發展,東漢王朝得以興盛,史稱「光武中興」。在位三十三年,終年六十三歲,廟號「世祖」,諡號「光武皇帝」。
[114] 受命中興:受命,受天之命。中興,中途振興、轉衰為盛,此指「光武中興」。
[115] 四夷賓服:四夷,古代華夏族對四方少數民族的統稱,亦泛指外族、外國。賓服,歸順、服從。
[116] 政教清明:政教,政治與教化。清明,指政治有法度、有條理。
[117] 明帝:漢明帝劉莊(公元28年—75年),字子麗,東漢第二位皇帝。漢光武帝劉秀第四子。明帝之世, 一切遵奉光武制度,吏治清明,境內安定,史稱「民安其業,戶口滋殖」。在位十九年,終年四十八歲,廟號「顯宗」,諡號「孝明皇帝」。
[118] 躬行:親身實行。
[119] 盛美:美善。
[120] 流洽:流遍,遍及。
[121] 群下:泛指僚屬或群臣。
[122] 誦說:傳述解說。
[123] 宵:通「肖」。相似。應劭曰:「宵,類也。頭圜象天,足方象地。」孟康曰:「宵,化也,言稟天地氣化而生也。」
[124] 五常:謂仁、義、禮、智、信。
[125] 精粹:精細淳美。
[126] 有生:有生命者。《列子·楊朱》:「有生之最靈者,人也。」
[127] 爪牙:人的指甲和牙齒。爪,人的指甲,亦指手指或手。
[128] 嗜欲:嗜好與欲望。多指貪圖身體感官方面享受的欲望。
[129] 趨走:趨,疾行。走,奔跑。
[130] 利害:偏義複詞,謂害。
[131] 寒暑:偏義複詞,謂寒。
[132] 役物:謂役使外物為我所用。
[133] 上聖:猶至聖。指德智超群的人。
[134] 卓然先行:卓然,卓越貌。先行,先實 行、先進行。
[135] 往:歸向。
[136] 洪範:《尚書》篇名。「洪範」即大法之意。相傳為箕子向周武王陳述的「天地之大法」,提出了帝王治理國家必須遵守的九種根本大法,即「洪範九疇」。《洪範》受到了周王朝統治者的高度重視,並加以奉行,對後人影響極大。
[137] 取類:謂取用類似事物以說明本體。猶比喻。
[138] 待:依靠,依恃。
[139] 躬明哲之性:躬,本身具有。顏師古註:「躬,謂身親有之。」明哲,明智、洞察 事理。
[140] 緣:循,順。
[141] 則天象地:則天,謂以天為法,治理天下。象,效法、仿效。
[142] 因天秩而制五禮:天秩,上天規定的品秩等級。五禮,中國古代對吉禮、凶禮、軍禮、賓禮、嘉禮的總稱。吉禮是五禮之冠,主要是對天神、地只、人鬼的祭祀典禮;嘉禮是和合人際關係,溝通、聯絡感情的禮儀,如飲食、婚冠、賀慶之禮等;賓禮是邦國間的外交往來及接待賓客的禮儀活動;軍禮是師旅操演、征伐之禮;凶禮是指用於弔慰家國憂患方面的禮儀活動。
[143] 因天討而作五刑:天討,上天的懲治。五刑,秦漢時為黥、劓、斬左右趾、梟首、菹其骨肉。《漢書·刑法志》:「漢興之初……尚有夷三族之令。令曰:『當三族者,皆先黥、劓、斬左右止、笞殺之、梟其首、菹其骨肉於市。其誹謗詈詛者,又先斷舌。』故謂之具五刑。」
[144] 上刑用甲兵:上刑,重刑、極刑。《漢書·刑法志》原文作「大刑用甲兵」。張晏曰:「以六師誅暴亂。」
[145] 其次用斧鉞:韋昭曰:「斬刑也。」斧鉞,亦作「斧戉」,指斧與鉞。斧,斧子。鉞,古兵器,圓刃,青銅製,形似斧而較大,盛行於殷周時。
[146] 刀鋸:韋昭曰:「刀,割刑;鋸,刖刑也。」刀和鋸都是古代刑具。
[147] 鑽鑿:韋昭曰:「鑽,髕刑也。鑿,黥刑也。」鑽,去髕的刑具。鑿,古代黥刑刑具,亦指黥刑。鑿,音早,讀二聲。
[148] 薄刑用鞭撲:顏師古註:「撲,杖也。」韋昭曰:「鞭,官刑也;撲,教刑也。」鞭撲,指用鞭子或棍棒抽打。
[149] 大者陳諸原野:顏師古註:「謂征討所殺也。」
[150] 小者致諸市朝:應劭曰:「大夫以上屍諸朝,士以下屍諸市。」
[151] 繇來者上:由來已久。繇,通「由」。繇來,事物發生的原因、來源。上,遠、久遠。顏師古註:「上,謂其事久遠也。」
[152] 自:連詞。雖,即使。
[153] 黃帝(公元前2697年—公元前2599年):少典之子,本姓公孫,出生於陝西姬水,居軒轅之丘(在今陝西省武功縣),故號軒轅氏。中國遠古時期部落聯盟首領,以土德王,土色黃,故曰黃帝。為中華民族始祖、人文初祖。
[154] 涿鹿之戰:指距今約四千六百餘年前,黃帝部族聯合炎帝部族,與東夷的蚩尤部族在今河北省涿縣一帶所進行的一場大戰。
[155] 顓頊:黃帝之孫,昌意之子。十歲而佐少昊,二十而登帝位。初封高陽(今河北高陽縣東),號高陽氏。在位七十八年,壽九十八歲。他即位後,嚴格遵循黃帝的政策行事,使社會安定太平,被列為五帝之一。
[156] 共工之陳:共工,文穎曰:「共工,主水官也。少昊氏衰,秉政作害,顓頊伐之。本主水官,因為水行也。」陳,同「陣」,戰役。
[157] 唐虞之隆:唐虞,唐堯與虞舜的並稱。亦指堯與舜的時代,古人以為太平盛世。隆,《漢書·刑法志》原文作「際」。
[158] 至治:指安定昌盛、教化 大行的政治局面或時世。
[159] 「流共工」下四句:典出《書·舜典》:「流共工於幽洲,放歡兜於崇山,竄三苗於三危,殛於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共工和歡兜、三苗、鯀在堯帝時並稱「四凶」,在舜執政期間被流放到邊遠各地。流、放、殺、殛,皆為流放之意。
[160] 甘扈之誓:顏師古註:「謂啟與有扈戰於甘之野,作《甘誓》,事見《夏書》。扈國,扈音同戶,今鄠縣是也。甘即甘水之上。」誓,指告戒、約束將士的言辭。《史記·夏本紀》:「有扈氏不服,啟伐之,大戰於甘。將戰,作《甘誓》,乃召六卿申之。啟曰:『嗟!六事之人,予誓告女:有扈氏威侮五行,怠棄三正,天用勦絕其命。今予維共行天之罰。左不攻於左,右不攻於右,女不共命。御非其馬之政,女不共命。用命,賞於祖;不用命,僇於社,予則帑僇女。』遂滅有扈氏。天下咸朝。」
[161] 「古人有言」下四句:語出《左傳·襄公二十七年》。五材,五種物質,指金、木、水、火、土。
[162] 弛:捨棄,放下。
[163] 偃:使停息,止息。
[164] 逆順:逆與順。多指情節的輕與重、事理的當與不當等。
[165]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工匠想要做好他的工作,一定要先使工具精良。比喻要做好一件事,準備工作非常重要。語出《論語·衛靈公》:「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居是邦也,事其大夫之賢者,友其士之仁者。」
[166] 文德:指禮樂教化。與「武功」相對。
[167] 刑措兵寢:顏師古註:「刑錯兵寢,皆謂置而弗用也。」刑措,亦作「刑錯」,置刑法而不用。《史記·周本紀》:「故成康之際,天下安寧,刑錯四十餘年不用。」裴駰《史記集解》引應劭曰:「錯,置也。民不犯法,無所置刑。」寢,止息。
[168] 極功:最大的功績。
[169] 春秋:時代名。孔子《春秋》記事,從周平王四十九年(公元前722年),至周敬王三十九年(公元前481年),計二百四十二年,史稱春秋時代。今多以周平王東遷至韓、趙、魏三家分晉(公元前770年—公元前476年)共二百九十五年,為春秋時代。
[170] 寢壞:逐漸廢棄,逐漸敗壞。
[171] 不中:不適合,不適當。
[172] 陵夷:由盛到衰,衰頹,衰落。
[173] 戰國:時代名。自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03年)韓、魏、趙三家分晉列為諸侯起,至秦始皇統一六國(公元前221年)止。現在多以周元王元年(公元前475年)至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為戰國時代。因當時諸侯大國連年戰爭,故稱。
[174] 申子:申不害(約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7年),鄭國京(今河南省滎陽縣東南)人,戰國時期韓國著名的思想家。他在韓為相十九年,通過變法,使韓國國治兵強。作為法家人物,以「術」著稱,是三晉時期法家中的著名代表人物。
[175] 商鞅(約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戰國衛國(今河南安陽市內黃梁莊鎮一帶)人,著名政治家、改革家。聞秦孝公求賢令入秦,說服孝公變法圖強。孝公二年(公元前342年),秦國富強。次年,在與魏國的戰爭中,商鞅用詐謀取勝,魏割河西(今陝西東 部)向秦求和。商鞅以此戰功受封於、商(今陝西商縣、河南西峽一帶)十五邑,號稱商君。執政期間實行嚴刑峻法,刻薄寡恩,秦上下多怨。秦國公族趙良勸其宜「歸十五都,灌園於鄙」「不貪商、於之富,不寵秦國之教」,商鞅不聽。孝公卒後,惠文王即位,有人告商鞅企圖謀反,遂令拘捕。商鞅奔魏不得,乃發邑兵攻鄭,兵敗被俘。惠王將商鞅車裂,並滅其族。
[176] 連相坐:連坐,古代因他人犯罪而使與犯罪者有一定關係的人連帶受刑的制度。又稱相坐、隨坐等。
[177] 參夷:顏師古註:「參夷,夷三族。」夷,誅滅、屠殺。
[178] 肉刑:殘害肉體的刑罰。古指墨、劓、剕、宮、大辟等。
[179] 大辟:古五刑之一,謂死刑。《書·呂刑》:「大辟疑赦,其罰千鍰。」孔安國傳:「死刑也。」孔穎達疏:「《釋詁》云:辟,罪也。死是罪之大者,故謂死刑為大辟。」
[180] 鑿顛:顛是人的頭頂,鑿是用鐵器打孔。為一種用鐵器鑿人頭頂的死刑。
[181] 押脅:《漢書·刑法志》原文作「抽脅」,古代酷刑之一,抽去其肋骨致死。
[182] 鑊亨:古代用鼎鑊煮殺人的酷刑。亨,通「烹」。顏師古註:「鼎大而無足曰鑊,以鬻人也。」
[183] 兼吞:併吞。
[184] 專任:單獨依靠。
[185] 躬操:顏師古註:「躬,身也。操,執持也。」
[186] 文墨:刑律判狀。
[187] 赭衣塞路:赭衣指囚犯、罪人。古代囚衣,因以赤土染成赭色,故稱。塞路,充塞道路,言其多,此地形容犯人多。
[188] 囹圄成市:監牢里就像是市場一樣。形容罪犯很多。囹圄,牢獄。
[189] 潰:水衝破堤防。
[190] 約法三章:《史記·高祖本紀》:「與父老約法三章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
[191] 蠲削煩苛:蠲削,減免。煩苛,繁雜苛細,多指法令。
[192] 兆民:古稱天子之民,後泛指眾民,百姓。
[193] 御奸:謂禁止邪惡。
[194] 蕭何(公元前257年—公元前193年):西漢初期政治家,漢初三傑之一。輔佐劉邦建立漢朝,高祖論功行賞,蕭何位列眾卿之首,有「開國第一侯」之稱。後被拜為相國。惠帝二年(公元前193年)卒,諡號「文終侯」。
[195] 捃摭:音俊直。採取,採集。
[196] 作律九章:亦稱《漢律九章》,漢高祖劉邦統一中國後頒行的法典。相國蕭何依照秦法,適應新形勢,制定盜律、賊律、囚律、捕律、雜律、具律、戶律、興律、廄律九篇。前六篇大體與秦律相同,源於李悝的《法經》。後三篇新增關於戶口、賦役、興造、畜產、倉庫等項的規定。原文已經失傳。
[197] 孝惠、高后:孝惠,漢惠帝劉盈(公元前211年—公元前188年),西漢第二位皇帝,劉邦嫡子(次子),母親呂雉。在位七年,年僅二十四歲,諡號「孝惠皇帝」。高后,即漢高祖劉邦的皇后呂雉。惠帝繼位,尊呂后為太后。
[198] 曹:指曹參(?—公元前190年),字敬伯,泗水沛(今江蘇沛縣)人,西漢開國功臣,是繼蕭何之後漢代第二位相國。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跟隨劉邦在沛縣起兵反秦,身經百戰,屢建戰功,攻下二國和一百二十二縣。劉邦稱帝後,對有功之臣論功行賞,曹參功居第二,賜爵平陽侯。漢惠帝時繼蕭何為相國,一遵蕭何約束,有「蕭規曹隨」之稱。
[199] 填以無為:顏師古註:「言以無為之法填安百姓也。」填,通 「鎮」,指安定。
[200] 滋殖:增加。
[201] 玄默:謂清淨無為。
[202] 勸趣農桑:勸,獎勉、鼓勵。趣,趨向、歸向。農桑,農耕與蠶桑。
[203] 少文多質:少文,缺少文才;質,樸實、淳樸。
[204] 懲惡:憎惡懲戒。
[205] 論議:指對人或事物的好壞、是非等表示意見。
[206] 告訐:責人過失或揭人陰私、告發。顏師古註:「訐,面相斥罪也。」訐,音結。
[207] 浸息:《漢書·刑法志》原文作「寖息」,意謂逐漸繁殖。
[208] 風流篤厚:風流,風尚習俗。篤厚,忠實厚道。
[209] 禁罔疏闊:指法律過於寬容。禁罔,謂張布如網的禁令法律。疏闊,篡略、不周密。
[210] 選張釋之為廷尉:銓選張釋之擔任廷尉。選,量才授官、銓選。張釋之,生卒年月不詳,字季,西漢南陽堵陽(今河南方城東)人,曾事文帝、景帝二朝,官至廷尉,以執法公正不阿聞名,時人稱讚「張釋之為廷尉,天下無冤民」。廷尉,官名,秦始置,九卿之一,掌刑獄,漢初因之,秩中二千石,景帝時改稱大理,武帝時復稱廷尉。
[211] 斷獄四百:指一年判案只有四百件。斷獄,判案。
[212] 十三年:漢文帝十三年,公元前167年。
[213] 齊大倉令淳于公:齊王國掌管太倉的長官淳于意。大倉,即太倉,本指設在京城的國家糧庫,此指諸侯國齊國之太倉。令,官名,歷代中央最高機關及某些下屬機關的主官。太倉令,即掌管太倉的長官。淳于公,即淳于意,西漢初年齊國臨淄(今山東淄博東北)人,精於醫道,曾任齊太倉令,世稱「倉公」。
[214] 少女緹縈:淳于意的小女兒緹縈。
[215] 妾:舊時女子自稱的謙詞。
[216] 廉平:清廉公平。
[217] 坐法:犯法獲罪。
[218] 復屬:言恢復原狀。復,恢復、康復。屬,繼續、聯接。
[219] 其道無由:找不到門徑,無法辦到。無由,沒有門徑、沒有辦法。
[220] 官婢:古時因罪沒入官府做奴婢的女子。
[221] 有虞氏:古部落名,傳說其首領舜受堯禪。此指代舜。有,詞頭。
[222] 畫衣冠,異章服以為戮:畫衣冠,傳說上古有象刑,即以異常的衣著象徵五刑表示懲戒。章服,有識別符號的衣服。戮,羞辱。
[223] 肉刑三:指當時施行的黥、劓、刖三種肉刑。孟康曰:「黥、劓二,刖左右趾合一,凡三也。」
[224] 非乃:豈非(難道不是),莫不是。
[225] 訓道:教誨開導。顏師古註:「道,讀曰導。」
[226] 愷悌君子,民之父母:和樂平易的君子,是民眾的父母。語出《詩經·大雅·泂酌》。愷悌,和樂貌。
[227] 息:滋息,生長。
[228] 不德:缺乏德行。
[229] 稱:相當,符合。
[230] 孫卿:荀子(約公元前313年—公元前238年),名況,字卿,又稱「孫卿」。戰國末期趙國猗氏(今山西安澤)人。著名思想家,儒家代表人物之一,時人尊稱「荀卿」。
[231] 論刑:論說刑法。下文中荀子論刑之言,出自《荀子·正論》。
[232] 治古:指古代昇平社會、古之治世。
[233] 象刑:傳上古無肉刑,僅用與眾不同的服飾加之犯人以示羞辱,謂之象刑。
[234] 不然:不合理,不對。
[235] 觸罪:犯罪。
[236] 不待:用不著,不用。
[237] 末:《荀子·正論》作「未」。楊倞註:「未,謂將來。」
[238] 故象刑非生於治古,方起於亂今也:如淳曰:「所以有象刑之言者,近起今人惡刑之重,故遂推言古之聖君但以象刑天下自治也。」
[239] 爵列:爵位。
[240] 賞慶:獎賞。
[241] 以類相從:謂按其類別各相歸屬。
[242] 失稱:不相當。
[243] 端:開始。
[244] 當:對等,相當。
[245] 誅悖:討罰悖逆。
[246] 盛:《漢書·刑法志》原文作「威」。
[247] 故治則刑重,亂則刑輕:楊倞曰:「治世刑必行,則不敢犯,故重。亂世刑不行,則人易犯,故輕。」
[248] 犯治之罪固重,犯亂之罪固輕也:楊倞曰:「治世家給人足,犯法者少,有犯則眾惡之罪,固當重也。亂世人迫於饑寒,犯法者多,不可盡用重典,當輕也。」
[249] 刑罰世重世輕:語出《尚書·周書·呂刑》,意謂刑罰會因時代的變化而在程度上有輕重的不同。
[250] 象刑惟明:語出《尚書·虞書·益稷》。顏師古註:「《虞書·益稷》曰:『咎繇方祗厥敘,方施象刑惟明。』言敬其次敘、施其法刑皆明白也。」
[251] 菲屨:草或麻編成的鞋。「菲」通「屝」,指草鞋。屨,音句。
[252] 既然:本來如此,已經如此。
[253] 薄:指人心、世道、綱紀等衰微。
[254] 極弊:極其衰敗。
[255] 鞿羈:馬韁繩和絡頭。
[256] 御駻突:御,駕馭。駻突,指兇悍的馬。
[257] 救時:匡救時弊。
[258] 髠鉗:髠,通「髡」,古代剃髮之刑。鉗,古刑罰。以鐵器鉗束人的頸項、手、足。髠鉗,音坤前。
[259] 罔民:欺騙陷害百姓。《孟子·梁惠王上》:「及陷於罪,然後從而刑之,是罔民也。」趙岐註:「是由張羅罔以罔民者也。」
[260] 本惠:本來的善意。
[261] 穿窬:亦作「穿逾」。挖牆洞和爬牆頭。指偷竊行為。窬,音魚。
[262] 奸臧:謂不法受賄。
[263] 奉法:奉行或遵守法令。
[264] 條:列舉。
[265] 塞:遏制,約束。
[266] 必世:三十年的代稱。《論語·子路》:「如有王者,必世而後仁。」邢昺疏:「三十年曰世……必三十年仁政乃成也。」
[267] 勝殘:遏制殘暴的人,使之不能作惡。
[268] 豈宜:王先謙曰:「豈宜,宜也。周語『豈繄多寵』,韋註:『豈,辭也。』」
[269] 清源正本:謂從根本上整頓清理,徹底解決問題。
[270] 撰二百章:《呂刑》有「大辟之屬二百」之說。
[271] 罪次:刑罪的等級。
[272] 募行肉刑:李奇曰:「欲死邪?欲腐邪?」
[273] 受賕枉法:受賕,接受賄賂。枉法,謂歪曲和破壞法律。
[274] 詆欺文致:詆欺,毀謗醜化。文致,謂舞文弄法,致人於罪。
[275] 蠲除:廢除,免除。蠲,音捐。
[276] 法無二門:法令一致。
[277] 中:指正確的標準。
[278] 殷:正定李奇曰:「殷亦中。」
[279] 稽古:考察古事。
[280] 時雍:指時世太平。
[281] 洪範八政:古代國家施政的八個方面。《書·洪範》:「八政:一曰食,二曰貨,三曰祀,四曰司空,五曰司徒,六曰司寇,七曰賓,八曰師。」
[282] 一曰食,二曰貨:食和貨本指糧食等食物和錢財、貨物。在古代用以稱國家財政經濟。《漢書·食貨志》云:「食謂農殖嘉穀可食之物;貨謂布帛可衣,及金刀龜貝所以分財布利通有無者也。」
[283] 神農:據《史記·補三皇本紀》載,炎帝又號神農氏,姜姓,母曰女登,有蟜氏之女。以火德王,故曰炎帝。因最早教民耕種,故稱神農。
[284] 斫木為耜:砍削木料來製作耜。斫,砍、削。耜,耒下鏟土的部件,初以木製,後以金屬製作,可拆卸置換。
[285] 煣木為耒:用火烤木頭來製作耒。煣,火烤木材使彎曲或伸直。顏師古註:「煣,屈也。」耒,指耒耜的柄。
[286] 耒耨:犁與鋤。亦泛指農具。
[287] 日中為市:日中,正午。市,臨時或定期集中一地進行的貿易活動。
[288] 致:招引,招致。
[289] 各得其所:謂各自得到其所需要的。顏師古註:「自『斫木為耜』以至於此,事見《易》上繫辭。」
[290] 以下:表示時代在後的。猶言以後、以來。
[291] 通其變,使民不倦:語出《易經·繫辭下》。李奇曰:「器幣有不便於時,則變更通利之,使民樂其業而不倦也。」
[292] 「易稱」下四句:出自《易經·繫辭下》。
[293] 域:謂劃分區域而居。
[294] 城郭:亦作「城廓」。城指內城的牆,郭指外城的牆。亦泛指城市。
[295] 井廬:井,井田。《周禮·考工記·匠人》:「九夫為井,井間廣四尺。」鄭玄註:「此畿內采地之制。九夫為井,井者,方一里,九夫所治之田也。」廬,泛指簡陋居室。顏師古註:「井田之中為屋廬。」
[296] 市肆:市場,市中店鋪。
[297] 士農工商:古代所謂四民。《漢書·食貨志上》:「士農工商,四民有業。學以居位曰士,闢土殖穀曰農,作巧成器曰工,通財鬻貨曰商。」
[298] 量能:衡量才能。
[299] 陳力受職:陳力,貢獻、施展才力。受職,接受上級委派的職務。
[300] 廢官:謂有職而無其官,或有官而不稱其職。
[301] 傲民:《漢書·食貨志上》原文作「敖民」,意謂閒遊之民。
[302] 曠土:荒蕪的土地。
[303] 「孔子曰」下四句:語出《論語·學而》。意謂:治理一個千乘之國,要敬慎地處理政事,要講誠信;要節省費用,愛護人民;使用民力時,要根據農事的忙閒合理調配。導,《漢書·食貨志上》原文作「道」,治理之意。千乘,戰國時期諸侯國,小者稱「千乘」,大者稱「萬乘」。敬事,敬慎處事。節用, 節省費用。以時,按一定的時間。
[304] 勸功樂業:勸功,謂努力建功立業。樂業,謂愉快地從事本業。
[305] 畜:積蓄,積儲。
[306] 進業曰登:進業,使事業有所發展。顏師古注引鄭玄曰:「進上百工之業也。或曰進上農工諸事業,名曰登。」登,成熟、豐收。
[307] 平:古代官員考核政績,任內連續豐收,餘六年食,謂之「平」。《漢書·食貨志上》:「三考黜涉,餘三年食,進業曰登;再登曰平,餘六年食;三登曰泰平,二十七歲,遺九年食。」
[308] 泰平:連續三年農業有成,謂之「泰平」。
[309] 王德流洽:王德,《漢書·食貨志上》原文作「至德」。流洽,流遍、遍及。
[310] 又曰:此言者指李悝。《漢書·食貨志上》原文作:「是時李悝為魏文侯作盡地力之教,以為地方百里,提封九萬頃……又曰:糴甚貴傷民,甚賤傷農。民傷則離散,農傷則國貧。故甚貴與甚賤,其傷一也。善為國者,使民毋傷而農益勸。」
[311] 糴:買進穀物。糴,音笛。
[312] 背本趣末:謂棄農務商。我國古代以農為本、商為末。趣,趨向、歸向。
[313] 筦子:「筦」通「管」,即管仲(?—公元前645年),春秋齊國潁上(今安徽潁上)人,史稱管子。著名的政治家、軍事家,被譽為「春秋第一相」。輔佐齊桓公成為春秋時期的第一位霸主。其言論見於《國語·齊語》,另有《管子》一書傳世。
[314] 倉廩實知禮節:語出《管子·牧民》。意謂:人民的生活富裕了,才能夠有禮法的觀念。倉廩,貯藏米谷的倉庫。
[315] 「古之人曰」下四句:語出《管子·輕重甲篇》,與原文略有出入。本句不說「管子」,而言「古之人」,蓋欲行文富有變化。
[316] 屈:竭盡,窮盡。
[317] 至纖至悉:極為細緻周密。纖,音先。
[318] 淫侈:奢侈,浪費過度。
[319] 殘賊公行:殘,破壞。賊,禍害。公行,公然行動、公然進行。
[320] 莫之或止:即「莫或止之」,沒有人去制止它。之,代詞,指「殘賊公行」之事。
[321] 靡:耗費,浪費。
[322] 蹷:「蹶」的異體字。竭盡,枯竭。蹷,音絕。
[323] 飢穰:饑荒與豐收。飢,通「飢」。
[324] 禹、湯被之矣:顏師古註:「謂禹遭水,而湯遭旱也。」被,遭受。
[325] 即:連詞。假若。
[326] 恤:周濟,救濟。
[327] 卒然:突然,忽然。「卒」後多作「猝」。
[328] 饋:即「饋」,輸送糧食等。
[329] 相乘:相加,相繼。
[330] 橫擊:惡毒攻擊。
[331] 爭起:謂起而爭天下。
[332] 乃駭而圖之:才害怕地來想辦法應對(這種局面)。乃,副詞,始、才。駭,驚駭、震驚。圖,設法對付。
[333] 積貯:積聚儲存。
[334] 大命:謂大事、要事。
[335] 懷敵附遠:懷敵,懷柔敵方。附遠,使疏遠者親附、使邊遠者歸附。
[336] 毆:「驅」的古字。駕馭,驅使。
[337] 著:依附,附著。
[338] 各食其力:各自依靠自己的勞動來謀生。
[339] 末技游食:末技,古指工商業。游食,謂居處不定,到處謀食。
[340] 緣南畮:走向田間,從事農業。緣,循、順,此處有趨向之意。南畮,謂農田。南坡向陽,利於農作物生長,古人田土多向南開闢,故稱南畮。畮,古同「畝」。
[341] 直為此稟稟:直,竟然。稟稟,危殆,指天下危困。稟,同「廩」。
[342] 竊:私下,私自。多用作謙詞。
[343] 藉田:古代天子、諸侯徵用民力耕種的田。每逢春耕前,天子、諸侯躬耕藉田,以示對農業的重視。藉,通「籍」。《漢書·文帝紀》:「夫農,天下之本也,其開藉田,朕親率耕,以給宗廟粢盛。」
[344] 躬耕:古代帝王親自率領大臣在籍田舉行耕種儀式以勸農。《禮記·月令》:「(孟春之月)天子親載耒耜……帥三公、九卿、諸侯、大夫躬耕帝籍。天子三推,三公五推,卿、諸侯 九推。」
[345] 晁錯(?—公元前154年):西漢潁川(今河南禹州)人。文帝時,歷任為太子舍人、門大夫,遷博士、太子家令,得幸於太子劉啟(後來的景帝),號稱「智囊」。面對匈奴侵擾日益嚴重、商人兼併農民土地等問題,晁錯曾先後上書言兵事和守邊備塞,主張重農抑商、與民休息的政策,得到漢文帝的採納。景帝時官至御史大夫,力主削奪同姓諸侯王的封地,以鞏固中央集權。景帝三年,吳楚七國藉口以「請誅晁錯,清君側」為名,發動叛亂,晁錯被腰斬於長安東市。
[346] 食:拿東西給人吃。
[347] 衣:謂給人穿上衣服。
[348] 資財之道:指獲得財物的方法和途徑。資財,錢財物資。道,方法、途徑。
[349] 堯禹有九年之水,湯有七年之旱:在堯帝、大禹時,有九年的水災,商湯時曾有七年的旱災。(詳見附錄。)
[350] 捐瘠:飢餓而死。顏師古註:「瘠,瘦病也。言無相棄捐而瘦病者耳。」
[351] 不避:不讓,不亞於。
[352] 遺利:未盡其用的利益。
[353] 游食之人:指居無定處、四處謀食的人。
[354] 地著:謂定居於一地。顏師古註:「地著,謂安土也。」
[355] 不待輕暖:不待,用不著、不用。輕暖,輕軟而暖和。
[356] 甘旨:甜美。
[357] 再食:指每日兩餐。
[358] 賦斂:田賦,稅收。
[359] 牧:統治,駕馭。
[360] 臧:「藏」的古字。收藏,隱藏。
[361] 把握:掌握,執持。
[362] 輕資:便於攜帶的財物。
[363] 中人:中等的人,常人。
[364] 春耕:春季播種之前,耕耘土地。耕,翻土犁田。
[365] 夏耘:夏天鋤田除草。耘,除草。
[366] 秋獲:秋季收割莊稼。獲,收割莊稼。
[367] 薪樵:柴火。
[368] 徭役:古代官方規定的平民(主要是農民)成年男子在一定時期內或特殊情況下所承擔的一定數量的無償社會勞動。一般有力役、軍役和雜役。歷代以來,繁多而苛嚴。
[369] 吊死問疾:弔祭死者,慰問病人。吊,指祭奠死者或對遭喪事及不幸者給予慰問。
[370] 急政暴虐:急征暴斂之意。政,同「征」。虐,疑為「賦」之誤。王念孫曰:景祐本「暴虐」作「暴賦」。王先謙曰:唐寫本作「暴賦」。
[371] 不時:隨時,臨時。
[372] 朝令而暮改:早晨才發出的徵稅令,當天晚上就要求徵收到位。改,疑為「得」之誤。王念孫曰:「改」本作「得」,言急征暴賦,朝出令而暮已得,非謂其朝令而暮改也。
[373] 半賈:原價的一半。顏師古註:「本直千錢者,止得五百也。賈讀曰價。」
[374] 倍稱:加倍償還,借一還二。如淳曰:「取一償二為倍稱。」
[375] 鬻:賣。
[376] 責:「債」的古字。
[377] 倍息:加倍的利息。
[378] 坐列:謂坐在店鋪內。顏師古註:「列者,若今市中賣物行也。」
[379] 奇贏:指商人所獲的贏利。顏師古註:「奇贏,謂有餘財而畜聚奇異之物也。一說,奇謂殘餘物也。」
[380] 乘上之急,所賣必倍:顏師古註:「上所急求,則其價倍貴。」乘,利用、憑藉。
[381] 蠶織:蠶桑和紡織。
[382] 衣必文采,食必粱肉:所穿的必定是華美的衣服,所吃的必是精美的飯食。文采,華美的紡織品或衣服。顏師古註:「文,文繪也。帛之有色者曰采。」粱肉,謂以粱為飯,以肉為餚,指精美的膳食。
[383] 仟伯之得:指田地的收穫。「仟伯」通「阡陌」。
[384] 富厚:謂物質財富雄厚。
[385] 交通:交往,往來。
[386] 力過吏埶:(富商的)權勢超過了官吏的勢力。埶,「勢」的古字。
[387] 以利相傾:依靠錢財爭權奪利,互相排擠。相傾,相互競爭、彼此排擠。
[388] 游敖:敖,同「遨」。遨遊,漫遊。
[389] 冠蓋相望:指使者或仕宦富豪之人,一路上往來不絕。
[390] 乖迕:違逆。顏師古註:「迕,違也。」
[391] 方今:當今,現時。
[392] 務農:從事農業生產。
[393] 貴粟:以糧食為貴重之物,即重視糧食。為古代獎勵農業生產的重要措施。
[394] 縣官:朝廷,官府。
[395] 拜爵:封授官爵。
[396] 辠:同「罪」。
[397] 渫:散布,發散。顏師古註:「渫,散也。」
[398] 損:減少。
[399] 農功:農事。
[400] 擅:獨攬,專。
[401] 級數:等級的序次。《漢書·食貨志上》:「於是文帝從錯之言,令民入粟邊,六百石爵上造,稍增至四千石為五大夫,萬二千石為大庶長,各以多少級數為差。」
[402] 無事:沒有變故。多指沒有戰事、災異等。
[403] 都鄙廩庾:都 鄙,京城和邊邑。廩庾,糧倉。
[404] 累:堆集,積聚。
[405] 巨萬:形容為數極多。顏師古註:「巨,大也。大萬,謂萬萬也。」
[406] 貫朽而不可校:貫朽,穿錢的繩子朽斷,形容積錢多而經久不用。校,計數、查點。
[407] 陳陳相因:謂陳谷逐年增積。
[408] 腐敗:腐爛。
[409] 阡陌之間:顏師古註:「謂田中之阡陌也。」
[410] 閭閻:里巷內外的門。後多借指里巷。
[411] 為吏者長子孫:指為官者長期任職,子孫長大而本人仍在官位。
[412] 居官者以為姓號:為官者以官職為姓。如掌倉庫之吏,曰倉氏、庫氏。姓號,姓氏。
[413] 重犯法:不願輕易觸犯法律。重,引申為不輕易、難。
[414] 行誼:品行,道義。
[415] 黜愧辱:黜,貶斥。愧辱,指恥辱的行為。顏師古註:「以愧辱相黜也。」
[416] 罔疏:謂法網疏而不密。罔,喻法網。
[417] 外事四夷:此指對四夷作戰。
[418] 功利:本指眼前的功效和利益。此指武帝時期推行的鹽鐵官營、算緡、告緡等利益之事。
[419] 役費:勞役和戰爭費用。
[420] 虛耗:空竭。
[421] 乃封丞相為富民侯:(漢武帝)於是封當時的丞相車千秋為富民侯。富民侯,漢武帝晚年,悔以江充譖殺衛太子據,又悔征伐連年,會車千秋上書為衛太子鳴冤,因擢升為大鴻臚,數月後又代劉屈厘為丞相,封富民侯,取「大安天下,富實百姓」之意。後因以「富民侯」稱安天下、富百姓的高官。
[422] 以趙過為搜粟都尉:趙過,西漢農學家,為中國早期的農業生產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因為他的農業改進,使許多農民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負擔。搜粟都尉,漢官名,又名「治粟都尉」,漢武帝時設置的一種軍職,專管徵集軍糧之事,不常置。
[423] 代田:西漢趙過在畎田法基礎上發展而成的一種輪作法。將一畝地分為三份,每年輪流耕種,以保養地力,獲得較高的收成。古代曾通行於北方乾旱地帶。
[424] 昭帝:漢昭帝(公元前94年—公元前74年),原名劉弗陵,漢武帝少子,即位時年僅八歲。昭帝時繼續實行武帝晚年的政策,與民休息。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召開「鹽鐵會議」,廢除了酒類專賣和關內鐵官,對相關政策進行了調整(詳見《鹽鐵論》)。昭帝統治期間,西漢政治相對穩定,經濟有所發展,使得武帝後期遺留的社會矛盾基本得到了控制,西漢王朝衰退趨勢得以扭轉,史稱「百姓充實,四夷賓服」。終年二十一歲,諡號為「昭帝」。
[425] 田野益辟:田地的開墾增多了。田野,指田地。辟,開墾。
[426] 安土:安居本土。
[427] 豐穰:猶豐熟。
[428] 石五錢:五個錢一石。石,計算重量的單位。一百二十斤為一石。《雲麓漫鈔》卷六:「十六兩為斤,三十斤為鈞,四鈞為石。」
[429] 大司農中丞耿壽昌:大司農,官名。秦置治粟內史,西漢沿置,景帝時改名為大農令,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改為大司農。大司農掌租稅錢穀鹽鐵和國家的財政收支,為九卿 之一。中丞為大司農屬官之一。耿壽昌,生卒年不詳,西漢天文學家、理財家,漢宣帝時任大司農中丞,在西北設置「常平倉」,用來穩定糧價,兼作為國家儲備糧庫。
[430] 三輔:本指西漢治理京畿地區的三個職官的合稱,亦泛稱京城附近地區為三輔。
[431] 弘農:郡名。漢武帝元鼎四年(公元前113年)設立,治弘農(今河南靈寶北),包括今河南省西部的三門峽市、南陽市西部,以及陝西省東南部的商洛市。
[432] 河東:郡名。治安邑(今山西夏縣西北),在今山西運城、臨汾一帶。
[433] 上黨:郡名。治長子(今山西長子西南),位於今山西省的東南部,主要為長治、晉城兩市。
[434] 太原郡:漢高祖二年(公元前205年)沿用秦置,設太原郡,郡治晉陽。高祖十一年(公元前196年)又廢太原、雁門二郡,合其地,復置代國,「立子(劉)恆為代王,都晉陽」。元鼎三年(公元前114年),漢武帝廢代國,復置太原郡,郡治晉陽,郡以下設二十一縣,包括今北至繁峙、南至介休整個山西中部地區的太原盆地。
[435] 關東:指函谷關、潼關以東地區。
[436] 漕卒:運漕糧的士兵。
[437] 糶:賣出穀物。
[438] 關內侯:爵位名,為秦、漢二十等爵之第十九級,位於徹(列)侯之次。有其號,無國邑。一般是作為對立有軍功之將的獎勵。封有食邑若干戶,有按規定戶數徵收租稅之權,可世襲。南北朝時沿用,僅成為爵位的一種品級。
[439] 元帝:漢元帝劉奭(公元前75年—公元前33年),漢宣帝劉詢之子。在位十六年,終年四十一歲,諡號「孝元皇帝」。
[440] 哀帝:漢哀帝劉欣(公元前25年—公元前1年),漢元帝庶孫,漢成帝侄,十九歲即位稱帝。哀帝在位時天災頻頻,朝政腐敗,土地兼併更加嚴重,階級矛盾加深,民眾苦不堪言。元壽二年(公元前1年)卒,年僅二十五歲,諡號「孝哀皇帝」。
[441] 訾富:謂資財富足。訾,通「資」。
[442] 平帝:即漢平帝劉衎(公元前9年—公元6年),原名劉箕子,漢元帝孫,中山王劉興之子,漢哀帝堂弟。公元前1年,哀帝崩,劉衎即位為平帝,第二年改年號為「元始」,在位六年,終年十四歲,葬於康陵(今陝西省咸陽市西二十五里處)。
[443] 莽:指王莽(公元前45年—公元23年),字巨君。西漢末年外戚,王政君之侄,後為新朝皇帝。平帝繼位,王政君以太皇太后臨朝稱制,王莽任大司馬,總攬朝政。元始元年(公元元年),進位太傅,號安漢公,後加稱 宰衡。元始五年,王莽加九錫。平帝死後,他擁立兩歲的孺子嬰,仿效周公輔成王的故事,以攝政名義居天子之位,改元「居攝」。初始元年(公元8年),王莽自立為帝,改國號為新。王莽稱帝後,附會《周禮》,托古改制,造成社會秩序極度混亂和動盪。不久,赤眉、綠林軍起,王莽死於亂中,新朝遂告滅亡。王莽在位十五年,死時六十九歲。
[444] 承平:治平相承,太平。
[445] 稱藩:亦作「稱蕃」,自稱藩屬,向大國或宗主國承認自己的附庸地位。
[446] 百蠻賓服:百蠻,古代南方少數民族的總稱,後也泛稱其他少數民族。賓服,歸順、服從。
[447] 臣妾:古時對奴隸的稱謂。男曰臣,女曰妾,後亦泛指統治者所役使的民眾和藩屬。
[448] 晏然:安寧;安定。
[449] 陿小:狹小。引申為鄙陋。「陿」古同「狹」。張照曰:「蓋陿小者,即鄙陋之意,言鄙陋漢制謂為疏闊不詳備也。」
[450] 疏闊:篡略,不周密。
[451] 印璽:印信。秦以後專用於皇帝。
[452] 鉤町:《漢書·食貨志上》原文作「鉤町」,即鉤町王,名毋波,漢時我國西南的地方政權首領,轄地在今雲南省通海縣。顏師古註:「鉤音巨於反。」
[453] 印綬:印信和系印信的絲帶。古人印信上系有絲帶,佩帶在身。
[454] 九族:以自己為本位,上推至四世之高祖,下推至四世之玄孫為九族。
[455] 鄉黨:同鄉,鄉親。
[456] 緣:憑藉。此有乘機之意。
[457] 謷謷:眾人愁嘆聲。顏師古註:「謷謷,眾口愁聲也,音敖。」
[458] 陷刑:謂犯罪。
[459] 布:古代行實物貿易時,作為貨幣的一種,其長寬有定製。《漢書·食貨志下》:「太公為周立九府圜法:黃金方寸而重一斤;錢圜函方,輕重以銖;布、帛廣二尺二寸為幅,長四丈為匹。」
[460] 靡:無,沒有。
[461] 太公:即姜尚,字子牙,呂氏,一名望,尊稱太公望,為文王、武王、成王、康王四朝太師。武王尊之為「師尚父」,世稱「姜太公」。
[462] 九府圜法:九府是周代掌管財幣的機構。顏師古註:「《周官》大府、玉府、內府、外府、泉府、天府、職內、職金、職幣,皆掌財幣之官,故云九府。」圜法,指幣制。姜太公所建立的「九府圜法」,是用行政手段保證財貨的均衡流通和合理出入,從而使錢幣聚散適宜,無積滯,無匱乏。
[463] 桓公:齊桓公(?—公元前643年),姜姓,名小白,齊襄公之弟。公元前685年,於內亂中奪取政權。任管仲為相,穩定國內形勢,發展經濟,增強國力。此後以「尊王攘夷」為號召,擊退進犯中原的戎狄,多次會盟諸侯,成為歷史上第一個充當盟主的諸侯。
[464] 輕重之權:輕重,我國歷史上關於調節商品、貨幣流通和控制物價的理論。《管子》有《輕重篇》論述最詳。權,權宜、變通。
[465] 曰:以下管子所言,皆出自《管子·國蓄》。
[466] 歲有凶穰:年景有荒年和豐年。 歲,指年景。凶穰,歉歲與豐年。
[467] 蓄賈游於市:蓄賈,指囤積居奇之商人。游於市,謂活動於市場。
[468] 不給:供給不足;匱乏。
[469] 計本量委:委,李奇曰:「委,積也。」本委,指貯存的穀物。
[470] 斂之以輕:謂低價收購。
[471] 散之以重:謂高價拋售。
[472] 以時:及時,即時。
[473] 准平:均等,均衡。
[474] 蓄家:蓄藏財貨頗多之家。
[475] 豪奪:仗勢強奪。
[476] 溢:通「鎰」,古代重量單位。合二十兩,一說二十四兩。
[477] 錢質如周,錢:中華書局本《漢書》斷句為:錢質如周錢。顏師古注引臣瓚曰:「言錢之形質如周錢,唯文異耳。」
[478] 文曰半兩:錢幣的正面上有「半兩」的字樣。文,金屬錢幣正面的文字。半兩,古代錢幣名。秦始皇統一中國後,以半兩錢為全國統一的鑄幣。每枚重量為當時的半兩,即十二銖。漢初所鑄的錢,重量雖陸續減輕,仍稱半兩。
[479] 莢錢:顏師古注引如淳曰:「如榆莢也。」榆莢錢的簡稱,又名五分錢。漢初一種輕而薄的錢幣。錢重三銖,文為「漢興」二字。
[480] 四銖:即四銖錢,中國古錢幣名。亦省稱「四銖」,漢幣。
[481] 除盜鑄錢令:廢除不准民間鑄錢之法令。盜鑄,謂私自鑄造錢幣。
[482] 賈誼諫曰一段:出自賈誼的《諫除盜鑄錢令》。
[483] 埶:同「勢」,勢的古字。此指權利。
[484] 隱屏:掩藏隱蔽。
[485] 厚利微奸:指以奸巧作弊來牟取厚利。微奸,小奸、隱藏的邪惡。
[486] 黥罪日報:謂天天有人被判處黥刑。黥罪,在罪人臉上刺字,塗以墨,故又稱墨刑。日報,天天審判定罪。顏師古註:「鄭氏曰:『報,論。』」
[487] 法錢:古代指形式、幣材、重量等合於法定標準的鑄幣。顏師古註:「法錢,依法之錢也。」
[488] 虖:同「乎」,作語氣助詞,用在句末。
[489] 縱而弗呵:謂放任而不管制。呵,責罵;喝斥。顏師古註:「呵,責怒也。」
[490] 錢文:指錢幣。
[491] 鄉:即「向」,方向。
[492] 奸錢:私鑄的錢幣。
[493] 怵:誘導,誘惑。顏師古注引李奇曰:「怵,誘也。」
[494] 願民:樸實善良之民。
[495] 刑戮甚不祥:祥,《漢書·食貨志下》原文作「詳」。周壽昌曰:詳,即《書·呂刑》祥刑之祥,書中「祥」多作「詳」。詳、祥古通。《淮南·說山訓》:「六畜生多耳目者不詳」,高注「詳,善也」。
[496] 忽:忽略,不經心。顏師古註:「忽,忽 忘也。」
[497] 吳:指西漢諸侯國吳國。吳王為劉濞,劉邦之侄,因功被封為吳王,統轄東南三郡五十三城,定國都於廣陵(江蘇省揚州市)。漢景帝時,吳、楚等七國公開叛亂,史稱「七國之亂」,後被漢軍主將周亞夫擊敗,劉濞兵敗被殺,封國被中央廢除,吳國至此滅亡。
[498] 即:就,接近,靠近。
[499] 埒:音列。等同,比並。
[500] 鄧通:西漢文帝寵臣,憑藉與漢文帝的特殊關係,壟斷當時鑄錢業,廣開銅礦,富甲天下。
[501] 胡粵:同「胡越」,指匈奴、兩越。
[502] 嚴助、朱買臣:嚴助,本名莊助。《漢書》為避東漢明帝劉莊的諱,遂改稱嚴助。建元三年,閩越發兵攻東甌。東甌告急,武帝派嚴助持節發兵於會稽,浮海相救,未至,閩越引兵罷歸。朱買臣(?—公元前115年),字翁子,一作翁之,會稽吳人(今屬蘇州市)。因嚴助推薦入朝廷,時東越多次反叛,朱買臣向武帝獻平定東越策,獲得信任,出任會稽太守。約一年後,受詔與橫海將軍韓說等人帶兵平定東越叛亂,因功征為主爵都尉,列於九卿。
[503] 東甌:古族名,越族的一支,相傳為越王勾踐的後裔,分布在今浙江省南部甌江、靈江流域。其首領搖助漢滅項羽,受封為東海王,因都東甌(今浙江省溫州市),俗稱東甌王。建元三年,閩越攻東甌,漢軍兵至,閩越撤兵。東甌不堪閩越侵擾,遂向漢朝請求舉國遷徙中國。武帝准許,東甌王率領族屬軍隊四萬多人北上,被安置在江淮流域的廬江郡(今安徽舒城地區),並被降封為「廣武侯」,東甌國從此被併入漢朝。
[504] 事兩粵:兩粵,漢初兩個南方小國南越和閩越(後分為繇和東越兩部)的合稱。地處今廣東、廣西、福建。自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漢對閩越用兵,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對南越用兵,元鼎六年在南越設南海、蒼梧等九郡。當年又對東越用兵,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東越降。兩越戰事前後二十餘年。
[505] 蕭然:猶騷然。擾亂騷動的樣子。
[506] 煩費:大量耗費。
[507] 唐蒙、司馬相如開西南夷:唐蒙,初為番陽(今江西波陽東北)令。武帝時,上書建議開通夜郎道,被任為中郎將,奉命出使夜 郎,以厚禮說服夜郎侯多同歸漢,漢在其地設置犍為郡。司馬相如,字長卿,蜀郡(今四川省成都)人。西漢大辭賦家。漢武帝任命相如為中郎將,令持節出使西南夷,使得卭、笮、冉、駹、斯榆的君長都請求成為漢王朝的臣子。於是拆除了舊有的關隘,使邊關擴大,西邊到達沬水和若水,南邊到達牂(音同髒)牁,以此為邊界,開通了靈山道,在孫水上建橋,直通卭、莋。西南夷,漢時對分布在今甘肅南部、四川西部、南部和雲南、貴州一帶的少數民族的總稱。漢武帝元光五年至漢明帝永平十二年(公元前130年—公元69年),於其地置犍為、牂牁、越雋、沈黎、武都、汶山、益州和永昌等八郡。
[508] 巴蜀之民罷焉:巴蜀,秦漢設巴、蜀二郡,皆在今四川省。後用為四川的別稱。罷,宜疲。
[509] 彭吳穿穢栢、朝鮮置滄海郡:彭吳,漢武帝時大臣,他曾為西漢拓殖朝鮮,穿越穢貊之地,在朝鮮東海(即日本海)之濱設置滄海郡(又名蒼海郡,地在今朝鮮與韓國分治的江原道)。顏師古註:「彭吳,人姓名也。本皆荒梗,始開通之也,故言穿也。」穢栢,即穢貊,古時東夷國名。《史記·匈奴列傳》:「是時漢東拔穢貉、朝鮮以為郡。」張守節正義:「即玄菟、樂浪二郡。」滄海郡,元朔元年(公元前128年),漢武帝在遼東塞外置滄海郡,三年後即罷撤。
[510] 燕齊:指戰國時燕國和齊國。後亦泛指其所在地,即今河北、山東一帶。
[511] 靡然發動:靡然,喻望風響應,聞風而動。發動,猶騷動。
[512] 王恢設謀馬邑,匈奴絕和親:王恢,西漢將軍,燕人。數為邊吏,熟悉匈奴情況。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匈奴請和親,他與韓安國廷爭,反對和親。元興元年(公元前134年),他陰使馬邑(今山西朔縣)豪紳聶翁壹為反間,誘匈奴入塞,單于信之。不久,單于率軍十萬人至武州塞(今山西朔縣北至大同市西一帶)。時漢軍三十萬已伏馬邑。當時匈奴因得悉有伏兵,急退。王恢率軍追擊,又慮為所敗,引兵罷歸。漢武帝怒其不出擊匈奴輜重,欲誅之,恢自殺而死。
[513] 不解:不止;不罷休。
[514] 行者齎:出征的士兵自帶衣食等用具。齎,旅行的人攜帶衣食等物。顏師古註:「齎謂將衣食之具以自隨也。」
[515] 騷擾:動亂,社會不安定。
[516] 澹:通「贍」,滿足;供給。
[517] 選舉陵夷:選舉,古代指選拔舉用賢能。陵夷,由盛到衰、衰頹、衰落。
[518] 冒:顏師古註:「冒,蒙也。」
[519] 武力進用:以武力為進身之階。進用,選拔任用。
[520] 興利之臣, 自此而始:指桑弘羊、東郭咸陽、孔僅等提倡牟利之臣,從此開始掌權用事。
[521] 衛青歲以數萬騎出擊匈奴:衛青每年率領數萬名騎兵出擊匈奴。衛青(?—公元前106年),字仲卿,河東平陽(今山西臨汾市)人,西漢軍事 家。武帝皇后衛子夫之弟。官至大司馬大將軍,治軍嚴明,能與士卒同甘共苦,作戰驍勇,深受將士愛戴。衛青一生共七次率軍出擊匈奴,本部無一敗績,為解除匈奴對邊郡的威脅和漢朝北部疆域的開拓作出了重要貢獻。元封五年,衛青病故,漢武帝為紀念他的彪炳戰功,嘉其陪葬茂陵,「起冢像盧山(陰山)」,諡號「烈侯」。
[522] 河南:秦漢時代稱今河套以南地區。
[523] 朔方郡:朔方,郡名,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置,治所在朔方(今內蒙古自治區杭錦旗北)。東漢末廢。
[524] 饋饟:運送糧餉。
[525] 率十餘鍾致一石:率,大概;一般。鍾,古容量單位。春秋時齊國公室的公量,合六斛四斗。之後亦有合八斛及十斛之制。《左傳·昭公三年》:「齊舊四量:豆、區、釜、鍾。四升為豆,各自其四,以登於釜。釜十則鍾。」杜預註:「六斛四斗。」古時一斛為十斗,一石亦為十斗。十餘鍾(六十四石以上)才致一石,可知轉輸消耗達幾十倍。
[526] 築衛朔方:顏師古註:「既築其城,又守衛之。」
[527] 轉漕:轉運糧餉。古時陸運稱「轉」,水運稱「漕」。
[528] 山東:秦漢時指崤山或華山以東廣大地區。
[529] 數十百巨萬:顏師古註:「數十萬乃至百萬萬。」
[530] 募民能入奴婢以終身復為郎,增秩:復,謂免除徭役或賦稅。增秩,增俸;升官。中華書局本《漢書》斷句為:募民能入奴婢以終身復,為郎增秩。意為募集百姓凡能向官府交納奴婢的,就可以終身免除徭役,郎官(交納奴婢)可以加官進爵。
[531] 入羊為郎:交納羊的人可以做郎官。
[532] 比歲:連年。
[533] 首虜:首級和俘虜。
[534] 不與:謂不包括在內。與,在其中。
[535] 經用:經常用度。《漢書·食貨志下》:「於是大司農陳臧錢經用,賦稅既竭,不足以奉戰士。」顏師古註:「言常用之錢及諸賦稅並竭盡也。」
[536] 贖禁錮免贓罪:贖,用錢物或其他代價換回人身或抵押品。禁錮,謂禁止做官或參與政治活動。免贓罪,《漢書·食貨志下》原文作「免減罪」,謂免罪與減罪。
[537] 大者:指軍功大的人。下文「小者」,指軍功較小的人。按漢朝當時規定百姓買爵可至第八級「樂卿」,此以上的武功爵必有軍功者才能得之,且軍功多者可以越級給予爵賞,故云。
[538] 吏道:做官的途徑。
[539] 多端:多頭緒,多方面。
[540] 耗廢:混亂荒廢。
[541] 票騎:即驃騎,古代將軍名號。此指霍去病。霍去病(公元前140年—公元前117年),河東郡平陽縣(今山西臨汾西南)人。漢武帝時期的 傑出軍事家,衛青外甥,好騎射,善於長途奔襲。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漢武帝任命十九歲的霍去病為驃騎將軍,於當年春、夏兩次率兵出擊占據河西(今河西走廊及湟水流域)地區的匈奴部,殲敵四萬餘人;同年秋,奉命迎接率眾降漢的匈奴渾邪王。從此,漢朝控制了河西地區,打通了西域道路。他用兵靈活,注重方略,不拘古法,勇猛果斷,每戰皆勝,深得武帝信任。元狩六年(公元前117年)病卒,年僅二十四歲。
[542] 大克,獲渾邪王,率數萬眾來降:渾邪王,匈奴諸王之一。中華書局本《漢書》斷句為:大克獲,渾邪王率數萬眾來降。
[543] 仰給:依賴。
[544] 損膳:減膳,降低飲食標準。是帝王的一種所謂關心民瘼的表示。
[545] 解乘輿駟:解除御用的車馬。乘輿,亦作「乘轝」,古代特指天子和諸侯所乘坐的車子。駟,古代一車套四馬,因以稱駕一車之四馬或四馬所駕之車為駟。
[546] 御府禁藏:指帝王府庫所藏之財物。御府,帝王的府庫。禁藏,帝王宮中的庫藏。
[547] 佐:輔助,幫助。
[548] 摧浮淫併兼之徒:摧,抑制。浮淫,謂輕薄淫佚。併兼,合併、併吞。
[549] 東郭咸陽、孔僅:東郭咸陽,西漢齊人,是資產累千金的大鹽商。孔僅,西漢大臣,財政家,南陽人,為大鹽鐵商,武帝元鼎二年(公元前115年),任大農令,領鹽鐵事,主管鹽鐵專賣,後任大司農。
[550] 領鹽鐵事:兼理國家煮鹽、冶鐵的事務。領,漢代以後,以地位較高的官員兼理較低的職務,謂之「領」,也稱「錄」。
[551] 桑私羊貴幸侍中:桑私羊,當作桑弘羊(公元前152年—公元前80年),出身商人家庭,自幼有心算才能,以此十三歲入侍宮中。自元狩三年(公元前120年)起,終武帝之世,深得漢武帝賞識,被委以重任,歷任大農丞、大農令、搜粟都尉兼大司農、御史大夫等要職。制訂並實行鹽鐵酒專賣政策,推行平準、均輸等經濟措施。主張積極抵抗匈奴的侵擾,組織屯墾邊郡。武帝臨終時,受遺詔輔佐昭帝。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於討論國是的鹽鐵會議上堅持鹽鐵官營政策。次年,被捲入燕王旦和上官桀父子的謀反事件,被處死。貴幸,位尊且受君王寵信。侍中,古代職官名,秦始置,兩漢沿置,為正規官職外的加官之一。因侍從皇帝左右,出入宮廷,與聞朝政,逐漸變為親信貴重之職。
[552] 析秋豪:謂精明細緻如察秋毫。析,分析,辨析。秋豪,鳥獸在秋天新長出來的細毛。喻細微之物。
[553] 上林:即上林苑。漢武帝劉徹於建元二年(公 元前138年),在秦代的一個舊苑址上擴建而成上林苑,規模宏偉,宮室眾多,有多種功能,今已無存。
[554] 昆明池:湖沼名。漢武帝元狩三年於長安西南郊所鑿,以習水戰。池周圍四十里,廣三百三十二頃。宋以後湮沒。
[555] 其明年:指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
[556] 大將軍:指衛青。
[557] 匱:窮盡,空乏。
[558] 頗:皆,悉。
[559] 祿:俸給。古代制祿之法,或賜或頒無定;或田邑或粟米或錢物,歷代差等不一。
[560] 賈人:商人。
[561] 末作:古代指工商業。
[562] 貰貸:本指借貸。此處指高利貸者。貰,音世。
[563] 市籍:商賈的戶籍。秦漢時施行「重農抑商」政策,凡在籍的商賈及其子孫,與罪吏、亡命等同樣看待,都要服役。漢時又規定凡有市籍的商賈不得坐車和穿絲綢衣服,其子孫不得做官。
[564] 自占:自行估計。顏師古註:「占,隱度也,各隱度其財物多少,而為名簿送之於官也。」
[565] 緡錢二千而筭一:緡錢,指以千文結紮成串的銅錢,漢代作為計算稅課的單位。後泛指稅金。筭,通「算」,指徵稅計錢多少的單位。顧炎武《錢法論》:「漢律:人出算百二十錢,是口賦之入以錢……商賈緡錢四千而一算,三老、北邊騎士軺車一算,商賈軺車二算,船五丈以上一算,是關市之入以錢。」
[566] 軺車:一馬駕之輕便車。軺,小車,輕車。軺,音餚。
[567] 匿不自占,占不悉:隱瞞不上報,或上報的不詳盡(指以多報少)。匿,隱藏、隱瞞。悉,詳盡。
[568] 戍邊:充軍邊疆。
[569] 畀:給予,付與。
[570] 卜式:西漢河南(今河南省洛陽)人,以牧羊為業,經營致富。漢武帝時,因見匈奴入侵,他向朝廷表示,願意捐出一半家財防衛邊關。武帝欲授以官職,他以「自小牧羊,不習仕宦」為由拒絕。又曾捐出二十萬錢救濟家鄉的貧民。朝廷得悉其善舉,以重金賞賜,並任他為中郎。卜式卻把賞金全數資助官庫。後又賜爵關內侯。元鼎中期,卜式出任御史大夫。因反對官營鹽鐵,且不擅長於文章,結果被貶為太子太傅。
[571] 超拜:超級升授官職。
[572] 中郎:官名。秦置,漢沿用。擔任宮中護衛、侍從。屬郎中令。分五官、左、右三中郎署。各署長官稱中郎將,省稱中郎。
[573] 左庶長:爵位名,秦漢二十等爵的第十級。
[574] 布告:遍告,宣告。
[575] 風:教育,感化。
[576] 白金、五銖錢:白金,古指銀子,亦指銀合金的貨幣。漢武帝自元狩四年冬造銀錫白金(即銀錫合金之銀幣)。五銖錢,錢幣名。漢武帝於元狩五年始鑄,重五銖,上篆「五銖」二字。自漢歷魏、晉、六朝至隋皆續有鑄造,惟形制大小不一。唐武德四年廢。
[577] 自出:猶自首。
[578] 遣博士褚大、徐偃等,分行郡國:派遣博士褚大、徐偃等人,分別巡行於各郡國。博士,古代學官名。戰國時有博士,秦因之,諸子、詩賦、術數、方伎皆立博士。漢文帝置一經博士,武帝時置「五經」博士,職責是教授、課試,或奉使、議政。褚大,蘭陵人,胡毋生之弟子。徐偃,申公之弟子。均見《儒林傳》。分行,分別巡行。郡國,郡和國的並稱。漢初,兼采封建及郡縣之制,分天下為郡與國。郡直屬中央,國分封諸王、侯,封王之國稱王國,封侯之國稱侯國。南北朝仍沿郡、國並置之制,至隋始廢國存郡。後亦以「郡國」泛指地方行政區劃。
[579] 舉併兼之徒:檢舉吞併財富之人。舉,檢舉、揭發。併兼,合併、併吞。
[580] 御史大夫張湯方貴用事:御史大 夫,官名,秦置,漢因之,為御史台長官,地位僅次於丞相,掌管彈劾糾察及圖籍秘書。與丞相(大司徒)、太尉(大司馬)合稱三公。丞相缺位時,往往即由御史大夫遞升。後改稱大司空,司空。張湯,西漢杜陵(今陝西西安東南)人。因在審理陳皇后巫蠱獄和淮南王、衡山王、江都王謀反事件中窮治根本,受到武帝賞識,累遷太中大夫、廷尉、御史大夫。張湯用法苛刻嚴峻,協助武帝改革幣制,實施鹽鐵官營,算緡告緡,打擊富商大賈,誅鋤豪強兼併之家。其時,張湯權勢隆貴遠在丞相之上。後御史中丞李文、丞相長史朱買臣以及趙王等人告發和誣陷張湯,張湯被迫自殺。死後家產不過五百金,皆得自俸祿及皇帝賞賜。方,副詞,猶正。用事,執政、當權。
[581] 減宣、杜周:減宣,西漢楊縣(今山西省洪洞縣西南)人,在處理主父偃和淮南王的造反案件時,充分利用法律條文深究罪責,誅殺多人。因敢於判決疑難案件而備受稱讚。他屢次被免官又屢次被起用,先後擔任御史及中丞將近二十年。杜周,西漢南陽郡杜衍縣(在今河南南陽市西南)人,出身小吏,甚有能名,官至御史大夫。因其執法嚴峻,奏事稱旨,得到武帝的賞識而被重用。杜周任廷尉時,極嚴刻之能事,京師監獄所捕之人多至六七萬乃至十餘萬人。又因「逐捕桑弘羊、衛皇后昆弟子刻深,天子以為盡力無私」,升任御史大夫。
[582] 中丞:漢代御史大夫下設兩丞,一稱御史丞,一稱中丞。中丞居殿中,故以為名。《漢書·百官公卿表上》:「御史大夫……有兩丞,秩千石。一曰中丞,在殿中蘭台,掌圖籍秘書,外督部刺史,內領侍御史員十五人,受公卿奏事,舉劾按章。」
[583] 義縱:西漢河東郡(今山西省晉南地區)人,年輕時為強盜,其姊義姁以醫術幸於王太后,經太后推薦,得任中郎、補上黨郡中令,治政嚴酷,縣中無逃亡事。遷長陵及長安令、河內都尉和南陽、定襄太守,是西漢中期以嚴厲手段打擊豪強地主的著名「酷吏」。為官依法辦事,不避權貴,大行殺戮。至定襄,一次報殺四百餘人,郡中吏民皆不寒而慄。後徙左內史。元鼎元年(公元前116年)因破壞告緡法被殺。
[584] 尹齊:西漢茌平人,初以刀筆吏稍遷至御史。張湯常稱讚他為政廉潔,做事果斷。武帝以為能,拜為中尉。其為官督察苛刻,雖使貪官污吏和豪強惡霸有所收斂,但一般官吏也都因擔心觸犯刑律而不敢大膽治事,故諸事多廢,尹齊為此被免官。後復為淮 陽都尉,病死於任上,家財不過五十金。因其誅殺過多,仇家聯合欲焚其屍,其妻只好載屍逃回原籍。
[585] 王溫舒:西漢陽陵(今陝西咸陽市東)人。年輕時曾為搶奪財物而行殺人藏屍之事。後為官,督捕盜賊,殺死了很多人,任河內太守期間,逮捕郡內豪強一千餘家,大肆殺戮,以致「流血十餘里」。後任中尉、廷尉。王溫舒以殺立威,以酷行貪,死後「家累千金」。由於他屢次得到漢武帝的重用,使得許多郡守、都尉等大臣,爭相效法王溫舒的嚴酷做法,導致各地民變迭起。後被人告發「謀反」,其它種種劣跡也相繼被揭露,遂畏罪自殺。他的兩個弟弟和他們的岳丈家亦各以他罪而全族被誅。
[586] 慘急:嚴刻峻急。
[587] 九卿:古代中央政府的九個高級官職。歷代多設九卿。漢以太常、光祿勛、衛尉、太僕、廷尉、大鴻臚、宗正、司農、少府為九寺大卿(即九卿)。
[588] 直指夏蘭:蘇林曰:「夏蘭,人姓名。」直指,漢武帝時朝廷設置的專管巡視、處理各地政事的官員。也稱「直指使者」,因出巡時穿著繡衣,故又稱「繡衣直指」,或稱「直指繡衣使者」。《百官表》云:「侍御史有繡衣直指,出討奸猾治大獄。武帝所制,不常置。」
[589] 大農顏異:大農,即大司農。顏異,早年為濟南亭長,武帝時任大司農,以廉潔正直著稱。公元前117年,漢武帝與張湯研議發行「白鹿皮幣」,武帝徵求大司農顏異意見,顏異提出了不同看法,武帝大為不悅。張湯本與顏異有讎隙,後來有人告發顏異發表異議,武帝讓張湯審理顏異一案,以腹誹之罪誅之。
[590] 腹非之法比:意謂以腹非罪誅顏異成了自後判處類似案件之依據。「腹非」亦作「腹誹」,口裡不言,心中不滿。《史記·平準書》:「(顏)異與客語,客語初令下有不便者,異不應,微反唇。(張)湯奏當異九卿見令不便,不入言而腹誹,論死。自是之後,有腹誹之法。」法比,法律條例。
[591] 諂諛取容:諂諛,諂媚,阿諛。取容,討好別人以求自己安身。
[592] 告緡錢縱矣:告緡錢,即告緡,指告發富戶隱匿財產,逃漏稅款。《史記·酷吏列傳》:「出告緡令,鋤豪強併兼之家。」張守節正義:「武帝伐四夷,國用不足,故稅民田宅、船乘、畜產、奴婢等,皆平作錢數。每千錢一算,出一等,賈人倍之。若隱不稅,有告之,半與告人,余半入官。」縱,顏師古註:「縱,放也。放令相告言也。」
[593] 楊可告緡:武帝於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頒布算緡令。所謂算緡,就是徵收商人和手工業者的財產稅,以及車、船稅。但由於有許多人 隱匿財產,偷稅漏稅,故於元鼎三年(公元前114年)十一月下令讓百姓告發偷漏緡錢者,凡告發屬實,會將沒收偷漏緡錢者財產的一半賞給告緡者,稱之為「告緡」,此事由楊可主管。告緡制度沿續近十年,直到官營鹽鐵酒均輸獲利,國家財政有明顯好轉,才停止執行。
[594] 中家:中產之家。
[595] 大氐:大抵,大都。
[596] 媮:苟且,怠惰。
[597] 用少饒:用,財用。少,稍、略。饒,富裕、豐足。
[598] 樓船:有樓的大船。古代多用作戰船。
[599] 柏梁台:漢代台名。故址在今陝西省長安縣西北長安故城內。《三輔黃圖·台榭》:「柏梁台,武帝元鼎二年春起此台,在長安城中北門內。」
[600] 明年:指元鼎四年(公元前113年)。
[601] 封禪:古代帝王在太平盛世或天降祥瑞之時祭祀天地的大型典禮。在泰山上築土為壇,報天之功,稱封;在泰山下的梁父山上辟場祭地,報地之德,稱禪。
[602] 道:指馳道,古代供君王行駛車馬的道路。也泛指供車馬馳行的大道。
[603] 故宮:舊時的宮殿。
[604] 儲設共具而望幸:《漢書·食貨志》原文作:「及當馳道縣,縣治宮儲,設共具,而望幸。」意謂:在馳道沿線的縣,都準備物資,陳設酒食,希望天子能夠臨幸此地。共具,用以擺設酒食的器具,亦指酒食之類。望幸,謂臣民、妃嬪希望皇帝臨幸。
[605] 南越:國名。秦末趙佗建立,漢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滅亡。
[606] 西羌:西漢時對羌人的泛稱,古代少數民族名稱,分布在今甘肅、青海兩省的東部,四川的西北部。秦漢時以農業和畜牧業為主。
[607] 因:利用,憑藉。
[608] 樓船士:西漢百姓為正卒,按各地情況而定擔負之任務,中原為材官(步兵),北方為騎士(騎兵),南方為樓船(水軍)。
[609] 三河:漢代以河內、河東、河南三郡為三河,即今河南省洛陽市黃河南北一帶。
[610] 令居:古地名。西漢置縣,晉廢。前涼復置,旋廢。治所在今甘肅永登西北,地當湟水流域通向河西走廊的要衝。
[611] 張掖、酒泉郡:張掖,郡名。漢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取「張國臂掖,以通西域」之意,置張掖郡,位於河西走廊中部。酒泉郡,漢武帝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開。轄黃河以西的匈奴休屠王、渾邪王故地,是河西四郡中最早設立的一郡。按《漢書·武帝紀》記載:「元鼎六年,乃分武威、酒泉地置張掖、敦煌郡。」故此處「酒泉」疑當作「敦煌」。
[612] 上郡:戰國時屬魏國,秦時為三十六郡之意,西漢延置,治所在膚施縣(在今陝西榆林東南)。
[613] 西河:郡 名。漢武帝元朔四年(公元前125年)分上郡北部置西河郡。治平定縣(在今內蒙古鄂爾多斯東南)。
[614] 河西:漢唐時指今甘肅、青海兩省黃河以西,即河西走廊與湟水流域。
[615] 開田:墾荒為田。
[616] 斥塞:開拓邊疆之意。顏師古註:「開田,始開屯田也。斥塞,廣塞令卻。初置二郡,故塞更廣也。以開田之官廣塞之卒戍而田也。」
[617] 繕道饋糧:繕,修補。饋糧,運送糧食。饋,通「饋」。
[618] 兵:兵器。
[619] 武庫工官:武庫,儲藏兵器的倉庫。工官,秦漢時管理官府手工業的官署。漢承秦制,在中央及有些郡縣設置工官,諸侯王國也有工官。主管制造武器、日用金屬器及各種手工藝品。
[620] 齊相卜式:當時卜式官至齊國丞相。
[621] 褒揚:褒揚,讚美表揚。
[622] 列侯:爵位名,秦制爵分二十級,徹侯位最高。漢承秦制,為避漢武帝劉徹諱,改徹侯為「通侯」或「列侯」。
[623] 從軍:參加軍隊;投身軍旅。
[624] 飲酎:喝反覆多次釀成的醇酒。一種正尊卑的古禮。《禮記·月令》:「(孟夏之月)天子飲酎,用禮樂。」鄭玄註:「酎之言醇也,謂重釀之酒也。春酒至此始成,與群臣以禮樂飲之於朝,正尊卑也。」酎,音宙。
[625] 少府省金:少府,官名,始於戰國。秦漢相沿,為九卿之一。掌山海地澤收入和皇室手工業製造,為皇帝的私府。省金,檢察列侯所獻酎金之質量和數量。
[626] 列侯坐酎金失侯者百餘人:《漢書·武帝紀》:「(元鼎五年)九月,列侯坐獻黃金酎祭宗廟不如法奪爵者百六人,丞相趙周下獄死。」酎金,漢代諸侯獻給朝廷供祭祀之用的貢金。漢律,每年八月皇帝用三釀的醇酒祭祀宗廟時,諸侯按封地人口獻金助祭。
[627] 見郡國多不便縣官作鹽鐵器:《漢書·食貨志下》原文作「見郡國多不便縣官作鹽鐵,器苦惡,賈貴。」不便,不利。
[628] 然兵所過縣,縣以為訾給毋乏而已:然而軍隊所經過的縣城,也只是為其提供給養不令缺乏而已(至於重賦煩民就顧不得了)。因當時漢朝連續三年發兵,鎮壓了羌人,滅掉南越國,在番禺以西到蜀地南邊地區設置了十七個新郡,暫且依當地舊有的習俗管理,不收賦稅。南陽、漢中以南的各郡,各自供應臨近新郡官府吏卒的俸祿和食物,以及驛傳車馬用具。但是新郡經常有小規模的反抗發生,殺害漢朝派去的官吏。漢廷派南方的官吏士兵去鎮壓,一兩年間動用了一萬多人。故此「兵」者,指前去鎮壓叛亂的軍隊。訾給,資助供給。訾,通「資」。
[629] 不敢言輕賦法:謂不敢以輕賦之法令為言而拒之。 意謂縣裡需視所過兵卒數量多少,臨時決定徵收數目,不敢以輕賦的法令為辭,不然就難以給足了。
[630] 元封元年:即公元前110年。元封是漢武帝的第六個年號。公元前110年4月,漢武帝封禪泰山,因而改元元封,以當年十月為元年。元封元年 改元也是有史記載第一次有詔書的年號。
[631] 太子太傅:商、周兩代已有太子太傅及少傅,作為太子的師傅。漢沿置,秩三千石,位次太常。東漢,秩中二千石。太子對其執弟子之禮。三國因置。
[632] 治粟都尉:官名,又名搜粟都尉。漢武帝時設置的一種軍職,專管徵集軍糧之事,不常置。
[633] 大農部丞:大農屬下的官員。部丞,古代中央各部的輔佐之官。
[634] 分部主各郡國:分派掌管各郡國的大農事務。分部,謂部署,分派。主,掌管。
[635] 均輸、鹽鐵官:均輸,漢武帝實行的一項經濟措施。在大司農屬下置均輸令、丞,統一徵收、買賣和運輸貨物。鹽鐵官,古代掌管鹽鐵生產經營的官員。
[636] 籠:控制,壟斷。
[637] 平準:中國封建社會運用貴時拋售、賤時收買的方式,以求穩定市場價格的一種經濟措施。
[638] 不復告緡:《漢書·食貨志》原文曰:「弘羊又請令民得入粟補吏,及罪以贖。令民入粟甘泉各有差,以復終身,不復告緡。」
[639] 黃金者再百:黃金二百斤。
[640] 市列:市場中的店鋪。
[641] 賢良文學:漢代選拔官吏的科目之一。始於武帝時,簡稱賢良或文學。
[642] 酒榷:古代政府所行的酒類專賣制度。亦泛指一切管制酒業取得酒利的措施。
[643] 酒酤:亦作「酒沽」,酒的買賣。
[644] 亡:無,沒有。
[645] 居攝:指因皇帝年幼不能親政,由大臣代居其位處理政務。漢平帝劉衎即位時年僅八歲,王莽以大司馬秉政。
[646] 寶貨五物、六名、二十八品:寶貨五物(五種質地),指金、銀、龜、貝、泉與布(泉、布均以銅製);六名,指金、銀、龜、貝、泉、布;二十八品,指泉貨六品,金貨一品,銀貨二品,龜寶四品,貝貨五品,布貨十品。
[647] 憒亂:混亂,昏亂。
[648] 貨:錢幣。
[649] 市買:交易。
[650] 投諸四裔:謂流放到四周遠處。投,遷置、貶徙。四裔,指四方邊遠之地。
[651] 魑魅:古謂能害人的山澤之神怪。亦泛指鬼怪。
[652] 失業:失去謀生的職業。
[653] 市道:市中的道路。
[654] 抵辠:因犯罪而受到相應的處罰。
[655] 小錢直一:小錢,王莽時鑄的一種錢名。《漢書·王莽傳中》:「乃更作小錢,徑六分,重一銖,文曰『小錢直一』。」今尚存的王莽時小錢,文為「小泉直一」。
[656] 大錢五十:古代貨幣。疑作「大泉五十」,此為王莽新朝通行貨幣中流通時間最長、鑄量最大的貨幣。
[657] 寢:止息,廢置。
[658] 擾:同「躁」。躁擾,急躁好動。
[659] 毋為:《漢書·食貨志下》原文作「無為」。
[660] 興造:創建;建立。
[661] 依古得經文:謂王莽托古改制,附會經文。
[662] 羲和置命士:羲和,王莽將大司農改名羲和。命士,漢王莽時代指俸祿五百石之士。
[663] 五均六斡:五均,西漢末王莽新朝依託《周禮》古五均說,置五均官,統管「五均賒貸」之事。所謂五均,指均市價以利四民和官府;所謂賒貸,是由官府對百姓發放的官營貸款業務。六斡,亦作「六管」或「六筦」,是西漢末年王莽為增加稅收所實行的財政經濟政策。即酒、鹽、鐵專賣,鑄錢、收山澤稅和五均賒貸這六項經濟管制措施。
[664] 乘傳:乘坐驛車。傳,驛站的馬車。
[665] 交錯:形容往來不斷。
[666] 通姦:互相勾結做壞事。
[667] 多張空簿:張,張設、陳設。空簿,假賬。
[668] 病:貧困。
[669] 科條防禁:科條,條例法規。防禁,謂以 防犯禁。
[670] 奸吏猾民並侵:奸吏,枉法營私的官吏。猾民,刁滑狡詐的人。侵,欺凌、逼迫。
[671] 眾庶各不安生:百姓得不到安定的生活。眾庶,眾民、百姓。安生,生活安定。
[672] 易錢:更改錢幣,指改變幣制。
[673] 破業:猶破產。
[674] 非沮:非議,詆毀。
[675] 不可勝計:《漢書·食貨志下》原文作「不可勝行」。
[676] 沒入:謂沒收財物、人口等入官。
[677] 比伍:古代居民的基層編制,引申指鄉里。
[678] 罰作:漢代刑罰之一。處輕罪犯以一年苦役。
[679] 相坐:謂一人有罪,連坐他人。
[680] 檻車鐵鏁:檻車,即囚車,用柵欄封閉的車,用於囚禁犯人。鏁,古同「鎖」,音索。
[681] 傳送:傳遞解送,傳遞輸送。
[682] 鍾官:漢代水衡都尉的屬官。主掌鑄錢。
[683] 侵寇:侵犯,入寇。
[684] 豬突狶勇:指拚命向前沖不怕死的人。狶,同「豨」,野豬。
[685] 壹切稅吏民訾:向所有官員和百姓統一徵收財產稅。訾,通「資」,錢財。
[686] 黃綬吏:指官俸在六百石以下、二百石以上的官員,此級官吏為銅印黃綬。《漢書·百官公卿表》:「凡吏秩比二千石以上,皆銀印青綬,光祿大夫無。秩比六百石以上,皆銅印黑綬,大夫、博士、御史、謁者、郎無。其僕射、御史治書尚符璽者,有印綬。比二百石以上,皆銅印黃綬。」
[687] 吏盡復以與民:謂官吏完不成(養馬)任務,又轉令百姓承擔。顏師古註:「轉令百姓養之。」
[688] 搖手觸禁:謂法令煩苛,動輒得咎。
[689] 相因:相襲,相承。
[690] 用製作未定:用,猶言以。製作,指禮樂等方面的典章制度。
[691] 貨賂上流:貨賂,猶賄賂。上流,指有權勢的社會集團。
[692] 旁緣:依仗,憑藉。顏師古註:「旁,依也。」
[693] 侵刻:侵害,剝奪。
[694] 依阻:憑藉,仗恃。
[695] 覆蔽:隱瞞。
[696] 浸淫:逐漸蔓延、擴展。
[697] 青、徐、荊楚之地:即青州(治臨淄)、徐州(治剡縣)、荊州(治漢壽)。均在漢武帝所置十三州刺史部之列。荊楚,荊為楚之舊號,略當古荊州地區,在今湖北湖南一帶。
[698] 系虜:擄獲,俘獲。
[699] 飢疫:飢餓無糧並患疫病。
[700] 自發豬突狶勇後四年:指地皇四年(公元23年)。
[701] 仲尼沒而微言絕:孔子去世後,精深微妙之言就斷絕了。孔子,名丘,字仲尼。春秋時期魯國陬邑昌平鄉(今曲阜市南辛鎮)人。我國古代最偉大的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之一。儒家學派創始人,世界最著名的文化名人之一。相傳曾修《詩》《書》,訂《禮》《樂》,序《周易》,作《春秋》。有弟子 三千,賢弟子七十二人。微言,精深微妙的言辭。
[702] 七十子喪而大義乖:七十二賢弟子死後,經典要義的解釋也就出現了分歧。七十子,同「七十二子」,舉其成數,故言七十。大義,舊指有關《詩》《書》《禮》《樂》諸經的要義。乖,差異,不同。
[703] 從橫:亦作「從衡」。擾攘,紛亂。
[704] 諸子:指先秦至漢初的各派學者。
[705] 殽亂:混亂,混淆。
[706] 黔首:古代稱平民、老百姓。《史記·秦始皇本紀》:「二十六年……更民名曰黔首。」
[707] 敗:過失,弊病。
[708] 建藏書之策:顏師古注引如淳曰:「劉歆《七略》曰:『外則有太常、太史、博士之藏,內則有延閣、廣內、秘室之府。』」
[709] 寫書:抄寫書籍。
[710] 同文:同用一種文字。
[711] 故老:年高而見識多的人。
[712] 人用其私:顏師古註:「各任私意而為字。」
[713] 大體:重要的義理。
[714] 玩:反覆體會。
[715] 約:少,省減,簡約。
[716] 蓄德:《漢書·藝文志》原文作「畜德」,修積德行。語本《易·大畜》:「君子以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
[717] 五經:五部儒家經典,即《詩》《書》《易》《禮》《春秋》。其稱始於漢武帝建元五年。其中,《禮》,漢時指《儀禮》,後世指《禮記》;《春秋》,後世並《左傳》而言。
[718] 經傳:儒家典籍經與傳的統稱。傳是闡釋經文的著作。
[719] 乖離:背離。
[720] 多聞闕疑:雖然見多識廣,有不懂之處,還應存有疑問。指謙虛謹慎地治學態度。語出《論語·為政》:「多聞闕疑,慎言其餘,則寡尤。」闕疑,有疑問的地方要保留。顏師古註:「言為學之道,務在多聞,疑則闕之,慎於言語,則少過也,故志引之。」
[721] 碎義:支離破碎的解說。
[722] 便辭:猶言花言巧語。
[723] 破壞形體:顏師古註:「苟為僻碎之義,以避它人之攻難者,故為便辭巧說,以析破文字之形體也。」
[724] 說五字之文,至於二三萬言:顏師古註:「言其煩妄也。桓譚新論云:秦近君能說堯典,篇目兩字之說至十餘萬言,但說『曰若稽古』三萬言。」
[725] 後進彌以馳逐:後進,後輩,亦指學識或資歷較淺的人。彌,益、更加。馳逐,指追隨、效法。
[726] 毀:毀謗,詆毀。
[727] 自蔽:自行掩蔽。謂為自己的成見所囿,無視客觀實際。
[728] 儒家者流:儒家,作為華夏固有價值系統表現的儒家,並非通常意義上的學術或學派。孔子創立的儒家學說,是在總結、概括和繼承了夏、商、周三代尊尊親親傳統文化的基礎上,所形成的一個完整的思想體系,崇尚「禮樂」和「仁義」,提倡「忠恕」和「中庸」之道。主張「德治」「仁政」,重視倫理關係。西漢以後,逐漸成為我國封建社會占統治地位的學派。者流,猶言 這個流派。
[729] 司徒:官名。相傳少昊始置,唐虞因之。周時為六卿之一,曰地官大司徒。掌管國家的土地和人民的教化。
[730] 游文:潛心文字。
[731] 留意:關心,注意。
[732] 祖述堯舜,憲章文武,宗師仲尼:顏師古註:「祖,始也。述,修也。憲,法也。章,明也。宗,尊也。言以堯舜為本始而尊修之,以文王、武王為明法,又師尊仲尼之道。」
[733] 辟者:指儒家學派中曲解學說,為己所用的人。辟,偏,偏執。
[734] 抑揚:浮沉,進退。
[735] 道本:儒家思想與主張的根本。
[736] 譁眾取寵:用浮誇的言行使眾人興奮激動,博取眾人的稱讚和支持。嘩,顏師古註:「嘩,諠也。寵,尊也。」
[737] 循:遵守,依照沿襲。
[738] 乖析:支離破碎。
[739] 寢衰:逐漸衰減。寢,通「寖」,逐漸。
[740] 辟儒:陋儒。
[741] 道家:中國古代哲學主要學派之一。該派以道為世界的本源,故名。道家產生於春秋後期,為諸子百家之一,最初被稱為道德家(見司馬談《論六家之要指》),《漢書·藝文志》始稱道家。道家創始人為老子,主要的 代表人物還有關尹、莊子、彭蒙、田駢等。老子和莊子一脈相承,形成了道家內部的老莊學派,其主要著作有《老子》《莊子》等。
[742] 史官:主管文書、典籍,並負責修撰前代史書和搜集記錄當代史料的官員。
[743] 曆紀:一一記錄之意。歷,依照次序。「紀」通「記」。
[744] 秉要執本:掌握要旨和根本。
[745] 君人:為人之君,統治人民。
[746] 南面:古代以坐北朝南為尊位,故帝王諸侯見群臣,或卿大夫見僚屬,皆面向南而坐,因用以指居帝王或諸侯、卿大夫之位。
[747] 堯之克讓:克讓,指能謙讓。顏師古註:「虞書堯典稱堯之德曰『允恭克讓』,言其信恭能讓也,故志引之雲。」
[748] 嗛嗛:謙遜貌。顏師古註:「嗛字與謙同。」
[749] 一謙而四益:謙虛能使人得到好些益處。語出《周易·謙卦》:「天道虧盈而益謙,地道變盈而流謙,鬼神害盈而福謙,人道惡盈而好謙。」
[750] 放者:放任的人。
[751] 陰陽家:中國古代哲學派別。以陰陽、五行說為中心思想,故名。其代表人物亦稱陰陽家、五行家。據說是由古代天文學家和占星家轉化而來。戰國時,陰陽五行學說盛極一時,《禮記·月令》《呂氏春秋·十二紀》等以陰陽五行理論說明四季的變化,以鄒衍為代表的一派則用陰陽五行說解釋王朝 的更替。陰陽家著作多佚失,所存者僅見於諸子著作。
[752] 羲和:羲氏和和氏的並稱。傳說堯曾命羲仲、羲叔、和仲、和叔兩對兄弟分駐四方,以觀天象,並制曆法。
[753] 昊天:蒼天。
[754] 曆象:亦作「厤象」。推算觀測天體的運行。
[755] 敬授民時:亦作「敬授人時」。謂將曆法付予百姓,使知時令變化,不誤農時。
[756] 拘者:拘泥且固執不通的人。指陰陽家學派中有迷信思想的人。
[757] 牽于禁忌:被(吉凶等)忌諱的事物所牽制。
[758] 泥於小數:泥,拘執、不變通。小數,術數,泛指陰陽卜筮、鬼神仙道、祈禳厭勝之類。
[759] 舍人事而任鬼神:捨棄了人為的努力,而聽任鬼神的擺布。人事,人之所為、人力所能及的事。任,聽憑、任憑。
[760] 法家:戰國時期以法治為思想核心的重要學派。其思想先驅可追溯到春秋時的管仲、子產,實際創始者是戰國前期的李悝、吳起、商鞅、慎到、申不害等。戰國末期的韓非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法家的代表著作有《商君書》和《韓非子》。法家內部雖有觀點不同,但都主張以「法」治國。齊國法家主張法禮並重,先德後刑、因道生法;秦晉兩國的法家則主張嚴刑峻法,反對禮義說教,專重於法、術、勢,獎勵耕戰,富國強兵,力並天下。一般說來,商鞅重「法」,申不害重「術」,慎到重「勢」,韓非則將法、術、勢糅合為一,吸收道家思想,將法治理論系統化。法家學派的法治理論逐漸成為秦王朝的統 治思想。西漢後,法家思想被儒家吸收,併入德刑並用的理論體系中,獨立的法家學派逐漸消失。
[761] 理官:治獄之官。
[762] 信賞必罰:有功必賞,有罪必罰,賞罰嚴明。
[763] 禮制:禮儀制度;國家規定的禮法。
[764] 刻者:刻薄寡恩的人。指法家學派中不主張施仁政的人。
[765] 致治:使國家在政治上安定清平。
[766] 薄厚:對所應厚者刻薄之意。顏師古註:「薄厚者,變厚為薄。」
[767] 名家:中國古代哲學學派之一。名家以思惟的形式、規律和名實關係為研究物件,其代表人物有尹文、惠施、公孫龍、後期墨家等。他們的觀點有很大差異,其中主要的派別有「合同異」派和「離堅白」派。這些觀點在中國古代邏輯史上都占有一定的地位。
[768] 禮官:掌禮儀教化之官。
[769] 禮亦異數:禮節等級亦有差別。數,等級。
[770] 「孔子曰」一句:語出《論語·子路》。顏師古註:「論語載孔子之言也。言欲為政,必先正其名。」
[771] 譥者:攻擊別人短處之人。指名家學派中喜歡吹毛求疵的人。顏師古注引晉灼曰:「譥,訐也。」譥,音叫。
[772] 鉤鈲析亂:鉤取詭怪的道理而破壞名實,分析得貌似嚴密而實際上支離破碎而混淆名實。顏師古註:「鈲,破也。音普革反,又音普狄反。」鉤鈲,探索分析。鈲,音姑。
[773] 墨家:中國古代主要哲學派別之一。約產生於戰國時期。該派創始人為墨翟,故名。墨家學派有前後期之分,前期思想主要涉及社會政治、倫理及認識論問題;後期墨家在邏輯學方面有重要貢獻。前期墨家在戰國初即有很大影響,與儒家並稱顯學。它的社會倫理思想以兼愛為核心,提倡「兼以易別」,反對儒家所強調的社會等級觀念。它提出「兼相愛,交相利」,以尚賢、尚同、節用、節葬作為治國方法。它還反對當時的兼併戰爭,提出非攻的主張。它主張非命、天志、明鬼,一方面否定天命,同時又承認鬼神的存在。墨家的主要思想會集在《墨子》一書中。墨家在西漢之後基本消失。
[774] 清廟之守:掌管宗廟祭祀的官員。清廟謂肅然清靜之宗廟。「守」疑為「官」之誤。
[775] 茅屋采椽:茅屋,用茅草蓋的房屋。《左傳·桓公二年》:「清廟茅屋。」杜預註:「以茅飾屋,著儉也。」采椽,櫟木或柞木椽子,言儉樸。司馬談《論六家要旨》云:「墨者亦尚堯舜道,言其德行曰:堂高三尺,土階三等,茅茨不翦,采(棌)椽不刮,食土簋,啜土刑,糲粱之食,藜霍之羹。夏日葛衣,冬日鹿裘。其送死,桐棺三寸。」
[776] 三老五更:古代設三老五更之位,天子以父兄之禮養之。《禮記·樂記》:「食三老五更於大學。」鄭玄註:「三老五更,互言之耳,皆老人更知三德五事者也。」孔穎達疏:「三德謂正直、剛、柔。五事謂貌、言、視、聽、思也。」 顏師古注引李奇曰:「王者父事三老,兄事五更。」
[777] 兼愛:針對儒家「愛有等差」的說法,墨家主張愛無差別等級,不分厚薄親疏。《墨子》中有《兼愛》三篇,闡述其主張。
[778] 選士大射:選士,周代選拔人才的一種制度,錄取鄉人中德業有成者。大射,為祭祀擇士而舉行的射禮。
[779] 上賢:推崇有德才的人。上,通「尚」。《墨子》中有《尚賢》三篇闡述其觀點。
[780] 宗祀嚴父:宗祀,謂對祖宗的祭祀。嚴父,尊敬父親。
[781] 右鬼:謂信鬼神,即尊尚鬼神。右,尊崇、崇尚。《淮南子·泛論訓》:「兼愛,尚賢,右鬼,非命,墨子之所立也。」高誘註:「右,猶尊也。」《墨子·明鬼篇》云:「昔者虞、夏、商、周三代之聖王,其始建國營都日,必擇國之正壇,置以為宗廟。必擇木之修茂者,立以為菆位。必擇國之父兄慈孝貞良者,以為祝宗。故古聖王治天下也,故必先鬼神而後人者,此也。」
[782] 非命:不相信命運,主張人為。《墨子》有《非命篇》,強調事在人為,反對宿命論。
[783] 上同:即尚同,謂在「尚賢」的基礎上,推選賢者仁人,主張地位居下者逐層服從居上者,如家君服從國君、國君服從天子,從而達到「一同天下之義」的治世。《墨子·尚同中》:「(里長)率其里之萬民,以尚同乎鄉長。曰:凡里之萬民,皆尚同乎鄉長,而不敢下比。」《墨子·尚同中》:「(鄉長)有率其鄉萬民,以尚同乎國君。曰:凡鄉之萬民,皆上同乎國君,而不敢下比。」
[784] 蔽者:蔽,昏聵、不明是非。指墨家學派中片面強調「兼愛」的人。
[785] 從橫家:即縱橫家,戰國時專以縱橫捭闔之策遊說諸侯,從事政治、外交活動的謀士。列為諸子百家之一。主要代表人物是蘇秦、張儀等。戰國時南與北合為縱,西與東連為橫,蘇秦力主燕、趙、韓、魏、齊、楚合縱以拒秦,張儀則力破合縱,連橫六國分別事秦,縱橫家由此得名。他們的活動對於戰國時政治、軍事格局的變化有重要的影響。《戰國策》對其活動有大量記載。
[786] 行人之官:掌管朝覲聘問的官。《周禮·秋官》有行人。春秋、戰國時各國都有設置。漢代大鴻臚屬官有行人,後改稱大行令。
[787] 使乎使乎:本為讚嘆使者之語,後以「使乎」代稱使者。語出《論語·憲問》:「蘧伯玉使人於孔子。孔子與之坐而問焉,曰:『夫子何為?』對曰:『夫子欲寡其過而未能也。』使者出,子曰:『使乎!使乎!』」朱熹註:「夫子,指伯玉也……使者之言愈自卑約,而其主之賢益彰,亦可謂深知君子之心,而善於辭令者矣。故夫子再言『使乎』以重美之。」
[788] 權時制宜:斟酌形勢隨機應變。
[789] 受命不受辭:只接受上級布置的任務,而如何完成則不受上級指令的約束。
[790] 邪人:邪曲不正的人。指縱橫家中搞欺騙謀私利的人。
[791] 上詐諼:崇尚欺詐。「上」通「尚」,崇尚。詐諼,欺詐、弄虛作假。諼,音宣。
[792] 雜家:戰國末至漢初的哲學學派。以博採各家之說見長,以「兼儒墨,合名法」為特點,「於百家之道無不貫通」。《漢書·藝文志》將其列為「九流」之一。雜家的出現是統一的封建國家建立過程中思想文化融合的結果。雜家著作以秦代《呂氏春秋》西漢《淮南子》為代表,分別為秦相呂不韋和漢淮南王劉安召集門客所集,對諸子百家兼收並蓄,但略顯龐雜。又因雜家著作含有道家思想,故有人認為雜家實為新道家學派。
[793] 議官:言官;諫官。
[794] 知國體之有此:顏師古註:「治國之體,亦當有此雜家之說。」國體,國家的典章制度;治國之法。
[795] 見王治之無不貫:顏師古註:「王者之治,於百家之道無不貫綜。」
[796] 盪者:盪,放縱。指雜家學派中貌似知識全面,實際上浮華不實的人。
[797] 漫羨:散漫。顏師古註:「漫,放也。」
[798] 農家:戰國時注重農業生產的一個學派。諸子百家之一。著錄有農家著作《神農》《榾勝之書》等,已佚。《孟子·滕文公上》載有農家許行的言辭,說許行「為神農之言」,主張君主「與民並耕而食,饔飧而治」。表達了 小農業生產者的觀點。此外,《管子·地員》《呂氏春秋》中《上農》《任地》等篇,也是研究先秦農家的重要資料。
[799] 農稷之官:管理農業的官員。周朝的始祖棄在堯時做稷官,號曰「后稷」。
[800] 百穀:穀類的總稱。百,舉成數而言,謂眾多。
[801] 所重民食:語出《論語·堯曰》:「曰……所重:民、食、喪、祭。」顏師古註:「論語載孔子稱殷湯伐桀告天辭也。言為君之道,所重者在人之食。」
[802] 鄙者:鄙野的人。指農家學派中主張統治者親自參加農業勞動,自耕自食的人。
[803] 無所事聖王:沒有必要侍奉聖明的君主。顏師古註:「言不須聖王,天下自治。」
[804] 誖:違背,乖謬。顏師古註:「誖,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