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吧,摩西 · 灶火與爐床
第一章
1
為了徹底防範喬治·威爾金斯,他[1]頭一件要做的事就是得把自己的燒鍋[2]藏起來。不光是這樣,他還得單槍匹馬地干——在黑暗中把它卸開,在沒有人幫助的情況下運到足夠遠、足夠隱秘的地方去,免得卷進日後會出現的喧鬧與騷動,而且還得在那裡把東西藏起來。正是這個前景讓他氣惱,而且又提前讓他增添了精疲力竭的感覺,通宵勞累後肯定會有這種結果的。他倒不怕自己的買賣暫時中斷;五年前買賣就給打斷過一回,當時他快刀斬亂麻應付了那次危機,就像他如今處理當前的這回一樣——從那時候起那個對手就一直在帕區曼[3]州立勞改農場裡犁地、砍木頭和摘棉花,那可不是他自家的棉花,喬治·威爾金斯八成是在步此人的後塵,除非他去把自己的意圖向卡洛瑟斯·愛德蒙茲一五一十地說清,清楚得就跟他自稱在銀行里存了多少錢一樣。
使他惱火的還不是這干擾所帶來的財務上的損失。他六十七了;眼下存在銀行里的錢他已經用不完了,比卡洛瑟斯·愛德蒙茲本人還多呢,要是你相信有人想從卡洛瑟斯·愛德蒙茲小鋪[4]里支取額外的現金與實物時愛德蒙茲的那些訴苦的話。問題是他必須獨自單槍匹馬地完成所有的事;他得在播種大忙季節的當口乾一整天活之後從地里回來,把愛德蒙茲那些騾子趕進廄房,餵它們,自己吃晚飯,然後把他那匹母馬套上單匹牲口拉的大車趕三英里路去到燒鍋那裡,在黑暗中憑手感把它卸了,然後再趕一英里到他能想到的最穩妥的地方去,即使出了事鬧得滿城風雨時也是相當安全的地方,等這一切辦完回到家中,夜晚沒準已過去一大半,都不值得上床睡了,因為馬上又得回地里去幹活了,然後一直要等時機成熟了再去向愛德蒙茲說那句話;——所有這一切都得他單獨干,得不到任何幫助,因為他原來滿有理由、名正言順可以指望而且命令他們幫一把的那兩個人,現在卻根本不能考慮:一個是他的老伴,她年老體衰這種事情干不動了,再說他對她的保密能力也不敢信任,倒不是說她不夠忠誠;至於他的閨女,與其讓她對他要做的事有所知曉,還不如乾脆請喬治·威爾金斯本人來幫他藏起燒鍋呢。他並非對喬治此人有什麼意見,照說有他幫忙自己豈不是可以待在家裡睡大覺而不用面臨精神折磨與肉體疲累嗎。要是喬治光是黏在愛德蒙茲租給他的那塊地上整治土坷垃,那他路喀斯倒是願意痛痛快快把納特許配給他的,反正會比答應大多數他認得的黑小子都要痛快。可是他不想讓喬治·威爾金斯或是別的什麼人闖進他生活了快七十個春秋的角落,更不願讓喬治進入他出生的那塊土地,在自己一手創立、悄悄地慘澹經營了二十年的行當里參加競爭。自打他在離扎克·愛德蒙茲廚房門口不到一英里處為他頭一鍋出品點火以來,已經過去二十年了;——確實是夠保密的,因為不用誰告訴他扎克·愛德蒙茲或是他的兒子卡洛瑟斯(老卡斯·愛德蒙茲也一樣啊,就此事而言)會怎麼做,倘若他們發現的話。就憑喬治兩個月前開始弄出來的也算是威士忌的餵豬泔水,他是不怕喬治會在他已經根深葉茂的買賣或是他的老主顧里插上一槓子的。可是喬治·威爾金斯是個根本不知謹慎為何物的憨大,遲早會給人抓住,這一來今後十年愛德蒙茲地里每個樹叢後都會有個副保安官蹲伏在那裡了,每晚從日落一直守到日出[5]。他不想有個呆女婿,更不願讓一個傻瓜和自己住在同一個地方。要是必須讓喬治進牢房以緩解目前的局勢,那是喬治和洛斯·愛德蒙茲之間的事。
不過事情也快熬到頭了。再有一小時光景他就可以回家了,在天亮之前儘可能睡一小會兒覺,然後回到地里去對付一天直到跟愛德蒙茲談話的恰當時刻來臨。也許到那時火頭已經過去,他唯一需要對付的就是疲乏了。不過地是他自己的,雖然他既不擁有它也不想甚至也沒有必要去擁有它。他耕耘這塊土地已有四十五年之久,當時連卡洛瑟斯·愛德蒙茲都還未出生呢,他啥時候干,咋樣干,是犁、是種還是鋤,都由他自己說了算(說不定還啥都不干呢,興許就在前廊上坐整個上午,邊瞅那塊地邊琢磨自己是不是真的打算那樣干),愛德蒙茲也許一星期三回騎了那匹母馬來看看莊稼,沒準是整個季節就來一次,停上片刻以便把要對他作的忠告說完,其實他壓根兒不聽,不光不聽勸告而且連對那諄諄嗓音本身也都聽之藐藐,仿佛那一位方才啥都沒說,這以後愛德蒙茲驅馬往前而他就該幹啥還是幹啥,反正是該裝的樣子也裝了,該耗的時間也耗了,這事就在被原諒、寬恕之後給忘得一乾二淨了。總之,這一天是會過去的。這以後他就可以去到愛德蒙茲跟前說他要說的話,就跟往「吃角子機」里塞枚硬幣扳一下操縱杆一樣:接下去他只消等著看結果,別的啥也不用操心了。
他很清楚自己要去什麼地方,就算周圍是一片漆黑。他是本鄉本土出生的,比當今的東家愛德蒙茲早二十五年。他剛到能扶直犁的年齡便在這塊地上幹活;他在這兒的每一寸土地上打過獵,在童年、青年時期也包括成年時期一直到他洗手不干為止,他所以不干,並非因為成天成夜邊走邊獵讓他受不了,而是覺得再獵食兔子與負鼠未免太丟份兒,他不僅是愛德蒙茲農莊上男人里而且也是所有活著的人里年紀最大的一個,是麥卡斯林後裔里年歲最大的,雖然在世俗的眼光里他不是麥卡斯林的後裔而是麥卡斯林的家奴的後裔,他歲數幾乎跟老艾薩克·麥卡斯林一般大,此人目前住在鎮上,依靠洛斯·愛德蒙茲想起時願意給的一些接濟為生,如果艾薩克·麥卡斯林的正當權利為人所知,如果人們知道老卡斯·愛德蒙茲——眼下這個愛德蒙茲的爺爺——是如何奪走了他的祖產的,那麼這片土地以及上面的一切就都是他的;歲數幾乎跟老艾薩克一般大,也幾乎跟老艾薩克一樣,是老布克和布蒂·麥卡斯林的同時代人,他們倆跟他們的父親卡洛瑟斯·麥卡斯林一起活在人世時老爺子從印第安人手裡弄到了土地,那是很早很早以前的事了,那時候不管黑人白人都是人。
他現在來到溝底了。奇怪的是,能見度倒像是高了一些,似乎那濃密的、不透陽光的由柏樹、柳樹和荊棘組成的莽叢非但沒有使晦暝變得更濃,卻凝聚成了由樹幹與枝條組成的具體物體,剩下的空氣與空間——它們與莽叢脫離了關係,比起來也更輕些,——能為視線所穿透,至少對母馬的眼睛是這樣,使它能在樹幹和無法穿越的灌木叢之間迂迴行走。接著他見到他要找的那個地方了——一個莫名其妙地從地板般平的谷底升起的矬矮的、平頂的、相當對稱的土墩。白種人管它叫印第安土墩[6]。五六年前的一天,一夥白人,其中還有兩個是女的,大多戴著眼鏡,一律穿著卡其布衣褲,它們在二十四小時前顯然還都疊得好好的放在一家商店的貨架上,這夥人帶來了鐵鍬、鏟子、水壺以及一瓶瓶驅蟲劑,對著土墩挖了整整一天,而本地大多數的居民,男男女女以及小孩,在這一天不同時間裡陸陸續續前來靜靜地觀看;以後——實際上是今後的兩三天之內——他將以幾乎是悚然的驚愕心情回憶起,自己當時居然是懷著冷靜與鄙夷的好奇心注視著他們的。
不過那是以後的事。眼下他忙得啥也顧不上。他看不清表面,可是他知道快到半夜了。他把大車停在土墩旁,把蒸餾器卸下來——那是只裡面是一層黃銅的壺,價格昂貴得他到現在仍然不忍心去回憶,儘管他一輩子根深蒂固是個瞧不上低劣用具的人——接著又卸下螺旋管以及他的鐵鍬、鐵鏟。他選中的是土墩一邊上面略略有點懸垂的地點;不妨說他要挖的洞的一邊已是現成的,只需稍稍擴大就行,在他那把看不見的鐵鍬的挖掘下,土塊迅速落下,隨著他那看不見的鏟子的移動,它們又不斷發出輕輕的沙沙聲,不久那個洞就深得足以把螺旋管和蒸餾壺都藏進去了,就在此時——也許那不過是嘆息似的輕輕一聲,可是在他聽來卻比一場雪崩還響,仿佛整個土墩都吼叫著朝他壓下來——整個懸垂都坍塌了。它砸在空壺上,蓋沒了壺和螺旋管,直漫到他腳上,而且在他往後一跳絆了下跌倒在地時,也壓到他身上,把土塊、土坷垃朝他扔來,最後又把一樣比土塊大點兒的東西端端正正地打在他臉上,給了他最後的一個打擊——這個打擊倒也不算特別毒,只是出手挺重,像是黑暗與孤獨的精靈,是古老的土地,也許就是列祖列宗本身所發出的某種最終警告式的拍擊。因為,在他坐起身來、終於重新緩過氣來又是喘氣又是眨眼時,只見那土墩顯然絲毫沒有變小,在比喧鬧的聲波還要逼人的長長的寂靜中陰森森地矗立在他的上方,那寂靜真像是一陣嘲弄人的經久不息的大笑,這時候,他的手摸到了方才打他的那樣東西,而且在伸手不見五指的黑暗中感覺出了那是什麼——是一件陶器的碎片,那陶器若是完整無缺准有攪乳器那樣大,在他把那塊陶片舉起來時,它再次裂開並把一樣東西放入他的掌心,就像是特地交給他似的,那是一枚硬幣。
他說不清自己怎麼知道那是金的[7]。不過他甚至都不用劃亮一根火柴來看。他可不敢冒險發出任何光亮,因為這時他腦子裡擠滿了聽來或是傳聞的關於窖藏的各種各樣的故事,在接下去的五小時裡他四肢著地在坍塌的鬆土里搜尋,現在那些泥土闃寂無聲了,他幾乎是一塊土一塊土地翻了個遍,過上一陣才停下來看看星星,估摸這飛逝中的短促春夜還剩下多少時候,接著又在那乾燥、無感覺的塵土裡搜尋,那些塵土打了下呵欠向他投來個讓他目眩的不容置疑的一瞥,然後又封閉了。
當東方開始變得灰濛濛時他停止了搜尋,跪著直起腰身,讓發僵疼痛的肌肉放放鬆,儘可能伸伸直,這從半夜以來還是頭一回。他再也沒有找到任何東西。他甚至都沒能找到攪乳器或是陶罐的其他碎片。這就是說那些碎片可能散布在塌陷處底下的任何地方。他得用鐵鍬和鏟子把窖藏的錢幣一個一個地挖掘出來。這意味著要花時間,但更意味著得孤獨。明擺著的是,絕對不再容許出現保安官和別的吃公事飯的人上此地來嗅嗅聞聞搜尋釀酒蒸鍋的哪怕是最最微小的可能性。於是,喬治·威爾金斯還不知道自己交了好運便給緩了刑,就像方才不清楚自己要倒霉便陷入了險境一樣。想起三小時前一根汗毛都沒碰他便讓他始終不直一下腰的那股巨大的威力,他一時間竟動了心想讓喬治參加當個小股東,由這小子負責實際的挖掘工作;事實上這不僅是讓他做點事兒,而且也是對機遇、命運的一種酬謝、報答與還願,因為倘若不是喬治,他是連這一枚錢幣也根本不可能找到的。可是不等這個想法醞釀成熟他就把它拋棄了。他,路喀斯·布錢普,仍在這片世代相傳的土地上生活的麥卡斯林後裔里年紀最老的人,他確實還記得老布克、布蒂活在人世時的模樣,他,比扎克·愛德蒙茲老,即使扎克今天仍然在世,他幾乎和老艾薩克一樣老,此人在某種意義上,咳,人也真是說不準哪,竟成了他姓氏與家世的背叛者,居然會軟弱地放棄了名正言順屬於他的土地,住到城裡去靠自己甥外孫的施捨為生;——他,路喀斯·布錢普,竟要分享布克與布蒂約百年前埋下的錢里的一丁點兒、一小枚錢,與一個祖先不明、來歷不清的闖入者,此人的姓氏二十五年前這一帶沒一個人知道——這是個下顎突出的小丑,連威士忌怎麼釀都學不會,他不僅僅打算干涉以及威脅他的買賣,瓦解他的家庭,而且還使他一個星期以來不是著急便是生氣而到了今夜——現在該說是昨夜了——這氣惱更是達到了頂點,而且煩心的事還沒有完,因為他還得把螺旋管與蒸餾壺藏起來呢。不行。不讓喬治進監獄就是對他的最好酬謝了,按說即使法律不送他進去,洛斯·愛德蒙茲也會這樣乾的。
天稍微有點亮了;他現在看得見了。崩落的泥土已經把燒鍋遮蓋住了。唯一需要做的就是弄幾根樹枝來堆在上面,好讓新土不致受到偶爾過路者的注意。他站起身。可是他仍然不能完全站直。他一隻手壓在後腰上,仍然有些佝僂,開始發僵、痛苦地朝五十英尺外一叢三角葉楊的幼苗走去,這時不知什麼打樹叢里或是樹叢邊上突然跑開,接著便拚命跑拚命跑,聲音逐漸減弱而且已經開始拐彎朝樹林的邊緣跑去了,他在那兒站了約有十秒鐘,下顎松垂,驚愕不已,簡直無法相信,他的頭轉過去跟蹤那看不見的疾跑的腳步。緊接著他一轉身跳將起來,不是朝那聲音而是和它平行,他以令人難以置信的靈巧和速度在樹木和灌木叢間邊跳邊跑,總算及時穿出樹林,在逐漸亮起來的蒼白光線里見到追捕對象像頭鹿那樣飛也似的越過一塊空地,躲進了對面仍被黑夜封鎖的一片林子。
他知道那是誰了,雖然他還未回到她方才奔脫的那個樹叢,去站住凝視他女兒那光腳板的印跡,她曾在這裡的濕泥里蹲伏,這腳印他太熟悉了,就跟他一眼就能辨認出自己母馬或狗的腳印一樣,有好幾分鐘他站在腳印前對著它們凝視但卻已經視而不見。原來是這麼檔子事啊。從某種意義上說,事情倒變得簡單了。即便是還有時間(再過一小時溝邊每塊地里便都會有個黑人趕著頭騾子在幹活了),即便他真敢希望把土墩這邊泥土翻動過的一切跡象都消滅,把他的燒鍋再倒騰到另一個掩埋地點去,那也是徒然的。因為當人們來到土墩這兒挖掘時,他們必定不僅會找到一些東西,而且準是很快、立即就找到,而這樣的發現與出土必然會使他們停止並走開——是不是這樣更好一些,半埋半露,上面就放不多點兒的灌木枝子,讓他們在把枝子全部拖走之前就能發現。因為這是件公開的、承認了的、不容爭議的事情,甚至都不用討論的。喬治·威爾金斯必須走人。他必須在又一個夜晚過去之前滾蛋。
2
他把他的椅子從晚餐桌前往後一推,站起身來。他朝他女兒那張低垂、神秘的臉投去一瞥,不算嚴峻卻是冷冷的。但是他沒有對她或是他老伴直接說話。照說他應該對她們中的一個或是兩個或是不具體對著誰說上這麼一句的:「上路那頭去一下。」
「這麼晚了還上哪兒去?」他老伴說,「昨晚就在那塊窪地里搗弄了整整一夜!回來忙不迭套牲口下地,太陽升起都足足一個鐘頭了!你該上床睡覺的,要是你想把溪邊那塊地犁好的話,洛斯先生說了——」
這時他已走出家門,也不用再聽她嘮叨了。又是夜晚了。土路在玉米播種季節[8]無月的天空下微微發白地向前延伸。很快小路就與他打算在蚊母鳥[9]叫起來時種上棉花的那塊地平行了。要不是喬治·威爾金斯搗亂,他如今准已經全都犁完,打好畦,一切都弄舒齊了。不過現在也差不離了。再有十分鐘,事情就會像投一枚鎳幣到「吃角子機」里一樣,倒不是說哐的一響向他澆下來一陣金雨,他不指望這個,不需要這個;他願意自己侍弄這賭錢機,只是要在乾的時候能太太平平,不受干擾。幹活兒他倒不怵,即使要熬夜而且沒有幫手,即使他不得不挖去半個土墩。他才六十七歲,比有些年紀只有他一半大的人身子骨還棒,倒回去十歲,他還能幹個連軸轉呢,晚上整個通宵,白天照干不誤。可是如今他不想這樣拼了。在某種程度上,放棄農活他還真有點不捨得。他愛干農活,瞧著自己的地他覺得順眼,他喜歡侍弄它,若是有上好的家什,若是把它們使喚得漂亮,他會著實感到驕傲,瞧著不像樣的設備和松松垮垮的活計他便嗤之以鼻,他支起爐子釀酒時蒸鍋又是非買最好的不可——那把裡層是銅的壺的價錢他現在更不願想起來了,因為這壺他不僅眼看要失去而且簡直是自己有意出送的。在第一樁事干成後連跟愛德蒙茲怎麼說用哪些措詞他都已經想好了,他要告訴愛德蒙茲他決定不種地了,老啦,該歇息了,要求愛德蒙茲把他的地撥給別人務必把莊稼管好收好。「行啊,」愛德蒙茲會說,「可是你不能指望我會給一個一點地都不種的家庭白白供應住房、柴火和用水。」這時他會說,萬一事情真正變得這樣的話——沒準真會這樣的,因為他路喀斯至死也要說,扎克·愛德蒙茲為人比他兒子好,而老卡斯·愛德蒙茲又比這爺兒倆加在一起都好:「那好。我跟你租房住就是了。你開個價,我每周六把錢給你送去直到我不想住為止。」
不過這件事會自行解決的。另一件事才是頭等緊要的呢。原先,在他今兒早上回家那陣,他是打算去向保安官本人報告的,這樣就絕對不會有什麼閃失了,免得愛德蒙茲滿足於僅僅去搗毀喬治的蒸餾器與地下倉庫,光是把他從農莊轟走。倘若這樣,喬治仍然會賴著不走,僅僅是想方設法不讓愛德蒙茲看見而已;於是,既然什麼農活都沒有,更不用說釀酒了,他無事可做,就會整個白天懶洋洋,到了晚上卻一夜不挨床鋪在外面瞎混,比起過去來威脅更大了。得讓愛德蒙茲這個白人去報告,因為在保安官眼裡路喀斯僅僅是另一個黑鬼,這一點保安官和路喀斯都很清楚,雖然他們當中只有一個人清楚在路喀斯眼裡保安官只不過是個紅脖梗的窮白人而已,沒有祖先可以誇耀,也沒有根據對自己的後裔抱什麼奢望。要是愛德蒙茲決定私了而不訴諸法律,那路喀斯就要向傑弗生某個人去報告:不僅僅是他和喬治·威爾金斯知道在卡洛瑟斯·愛德蒙茲的農莊裡有一個蒸餾器,而且卡洛瑟斯·愛德蒙茲也是知情的。
他走進那扇寬闊的可走馬車的院門,車道從這裡起逐漸上升,通向一個長滿了橡樹和雪杉的土丘,來到這裡他已經可以見到屋子裡的電燈光了,這比煤油燈亮多了,屋子裡比現在的這位更出色的老主人有煤油燈甚至是蠟燭就感到很滿足了。騾棚里停著一輛拖拉機,扎克·愛德蒙茲是絕對不會讓家裡有這種東西的,還有輛汽車停在專門蓋的車房裡,老卡斯是連腳都不願踩到這種車子裡去的。不過那是早年間,是舊時代,那時候的人都比現在的更出色;他路喀斯自己就是一個,他和老卡斯甚至不僅僅在精神上是同時代人,他們相同之處甚多,儘管這樣說似乎有點荒謬:——老卡斯僅僅在母系方面有麥卡斯林的血統,他姓的是自己父親的姓,雖然土地歸了他連同其利益與責任;路喀斯則是在父系上有麥卡斯林的血統雖然姓了母親的姓[10],他可以使用土地從中得到利益卻不必承擔任何責任。更加出色的人:——像老卡斯,他僅僅在母親方面算得上是個麥卡斯林,可是血管里老卡洛瑟斯·麥卡斯林的成分卻是夠足的,故而敢於把土地從真正繼承者手裡奪過來,僅僅是因為他想占有這塊地,知道自己能把它利用得更好,知道自己更強大,更無情,更像老卡洛瑟斯·麥卡斯林本人;即便扎克也不含糊,雖然他不像乃父有那樣多的男子漢氣概,不過他路喀斯,一個男性的麥卡斯林後裔,卻是把他當作對手看待的,以致曾起意要殺他,一直到了這個地步——當時他所有的事務均已料理妥當,就像從容赴死的人那樣——四十三年前的一個早晨,他手執卸去套子的剃刀,站在那個睡得正香的人的面前。
他走近大宅——那兩邊由原木構築的側翼(這是卡洛瑟斯·麥卡斯林建造的,也曾滿足了老布克、布蒂的需要)由不封閉的過道相連,老卡斯·愛德蒙茲後來給過道加上廊柱,砌上牆,用白色隔板加出了一個二樓過廳,這也算是顯示自己驕傲的紀念碑與墓志銘吧。路喀斯並未繞到後面去走廚房門。自從當今的愛德蒙茲出生以來,他只進過一次廚房門;他這輩子再也不會走第二次了[11]。他也不願登上台階。他僅僅是在廊子旁的黑暗中停住腳步,用手指關節叩擊板邊直到那白人來到門廳朝前門外面張望。「嗯?」愛德蒙茲說,「什麼事?」
「是我。」路喀斯說。
「哦,進來吧,」那人說,「幹嗎站在外面?」
「你出來,」路喀斯說,「誰知道,喬治沒準正貓在哪兒偷聽呢。」
「喬治?」愛德蒙茲說,「喬治·威爾金斯?」他走出來,來到廊子裡——仍然顯得挺年輕,他是個單身漢,三月里剛滿四十三歲。路喀斯不用想也記得很清楚。他永遠也不會忘記的——早春的那個夜晚,已一連下了十天雨,連老人也不記得曾見過這麼大的雨,白人的老婆要分娩了,溝里的水漫了出來,整個溝谷像是一條為漂浮的圓木和淹死的牲口所擠塞的河,到後來在黑暗中連騎在馬背上蹚過河去打電話請醫生也不可能了。當時莫莉還年輕,正在奶他們的頭生子,半夜裡那白人親自來把她叫醒,於是他們跟著他穿過滿處淌水的黑暗來到他的宅子,路喀斯在廚房裡等著,一邊把爐子裡的火燃得旺旺的,莫莉則去把白娃娃接下來,除愛德蒙茲外再沒別人幫忙,接著他們明白大夫是非請不可的了。於是不等天亮他就走進水裡並且還真的蹚了過去,怎麼能做到的他至今也不明白,天黑時分他帶了大夫回來,簡直是死裡逃生(有一回他都相信自己完了,沒命了,他和騾子眼看要變成另外兩具翻白眼、松垂下巴的浮屍,等一個月後水退了,靠著盤旋不去的兀鷹方能找到,但已腫得無法辨認)。但是闖鬼門關卻不是為自己而是為了老卡洛瑟斯·麥卡斯林,此人不但是他的而且也是扎克·愛德蒙茲的祖先——等他回來,發現白人的老婆已經咽了氣,而他自己的老婆則在白人的宅子裡有了一席之地。這就像在這個天氣惡劣、風雨交加的日子裡他渡過去又渡回來的是一條冥河,他逃了回來,得以撿回一條命脫身而出是付出了代價的:接受一個外表上與前無異但已起了微妙與決定性變化的世界。
就像是那個白種女人不但根本沒離開過那個宅子而且從未在世界上生存過——他們兩天後在果園裡埋葬的那個物體(他們仍然無法越過河谷去教堂墓地)是一件不存在於時間中的、未經聖化的、虛無飄渺的東西;而他自己的妻子,那個黑女人,如今卻獨自住在他們結婚時老卡斯為他們蓋的房子裡,一直維持著他們成親那天他點燃的爐火,從那天起這火一直沒滅過雖然現在已沒多少飯菜要煮了;——就這樣,直到差不多半年後的一天他上扎克·愛德蒙茲那兒去,說:「我要我的老婆。我家裡少不了她。」接著——他本來是沒打算說這句話的。可是時間幾乎長達半年,他老得獨自一人來維持家中的灶火,這火將一直燃著直到他與莫莉都不再在人世給它加柴添薪,整個春季與夏季一夜接著一夜他都是獨自坐在爐火前,直到有天晚上他站在火前大發雷霆,氣得七竅生煙,啥也看不見了,那隻松木水桶都已經掛到火上去了,這時他好不容易才強壓怒火,把水桶放回到座架上去[12],但仍然氣得發抖,甚至都不記得要拿起水桶用水了——接著[13]他說:「我琢磨你拿準我不會接她回去的,是不是?」
那個白人正要往椅子上坐下去。在年紀上他和路喀斯可以算是兄弟,幾乎是雙胞胎呢。他慢慢地往椅背靠去,眼睛看著路喀斯。「唉,天哪,」他輕聲輕氣地說,「原來你想到這上頭去了。你把我當成什麼人了?你把自己說成是什麼人了?」
「我是個黑鬼,」路喀斯說,「不過我也是一個人。我還不僅僅是個人。製造我爸的那同一個東西也造出了你的姥姥。我要把她帶回去。」
「天哪,」愛德蒙茲說,「我從來沒有想到過要向一個黑鬼起誓。可是我願意發誓——」路喀斯轉過身子,已經走開去了。他像一陣旋風。那一位現在站起來了。他們面對著面,雖然一瞬間路喀斯氣得根本看不見他。
「用不著!」路喀斯說,「我今天晚上就要她回到我的家。你聽明白了嗎?」他走回到地里去,回到立著的犁頭那兒去,方才他犁了半壟突然發現他現在就得去,就得在這一刻,到小鋪或是宅子或是那白人會在的任何地方去,闖進他的臥室倘然有必要,去和他當面說清。他方才把騾子系在一棵樹底下,繩索什麼的全沒卸下。他現在重新把騾子套好繼續犁地。他每犁完一壟掉頭時都可以看見自己的屋子。可是他從不朝那邊看,即使是他知道她已回去,已經回到家裡,即使是在那新鮮柴火的炊煙在停了幾乎半年後又再次在小晌午從煙囪冒出時,他也沒朝那邊看望;晌午時分,她沿著圍欄走來,手裡拿著一隻小桶和一個加蓋的盤子,她在那兒站上一會兒,瞧瞧他,然後放下東西轉身回家,即使在那樣的時刻他也沒朝那邊看望。接著莊園報午的鐘響起來了,那平平的、悅耳的、從容不迫的噹噹聲。他給騾子鬆了套,飲水,餵料,然後才上圍欄旮旯兒去,午飯在這兒呢——一盤小餅,還有點熱乎,盛豬油的小桶里有半桶牛奶,鐵皮由於擦洗和長期使用已泛出一種舊銀器才有的發暗的光輝——一切都跟過去一模一樣。
接著,下午也過去了。他進廄房,餵了愛德蒙茲的騾子,把軛套等掛在特定的木楔上準備明天再用。然後來到巷子裡,來到夏日綠瑩瑩的薄暮里,現在正是螢火蟲閃光與飄飛的時刻,是蚊母鳥前前後後唱和的時刻,也是滿溝的蛙群鼓譟喧騰得正歡的時刻,直到此時,他才第一次注視他的房子,注視煙囪上面無風狀態下那稀疏羽毛似的晚餐炊煙,他的呼吸變得越來越費勁,越來越費勁,也越來越深,越來越深,最後他那褪色的襯衫竟在胸口上繃得很緊連鈕扣處都有壓力了。也許等他老了之後他就會不在乎了。可是他知道他永遠不會的,即使他活到一百歲已記不清她的面容、名字,也記不清那白人和自己的面容和名字。我得把他殺了,他想,或者是我得帶了她上別處去。片刻之間,他想到上白人那兒去告訴他自己一家要走了,就在現在,今晚,馬上。不過倘若讓我現在再見到他,沒準我會殺了他的,他想。我想我已經拿定主意打算怎麼做了,不過倘若讓我現在看到他,遇見他,我沒準會改變主意的。——這還算是個男子漢嗎!他想。他把她在自己家裡留了六個月而我什麼行動都沒採取:他讓她回來我卻殺了他。這就好比我向整個世界大聲宣告:他不是因為我告訴他了才讓她回來的,而是因為厭倦了才把她還給我的。他走進木柵欄的院門,這柵欄是老卡斯把房子撥給他們住時他自己修的,當時他還從地里運來石塊給沒長草的院子鋪上了小路,他老婆每天早上都要用柳枝扎的笤帚掃院子,在用碎磚、瓶子、瓷片、各種顏色的草砌邊的花壇之間把不髒的塵土掃成一個個彎曲、複雜的圖案。春季里她有時還回家來侍弄花壇,因此那兒還跟往常一樣有花可看——都是些黑人喜愛的皮實、刺眼的花卉:太子羽、向日葵、美人蕉和蜀葵——可是直到今天為止花壇間的小路從去年以來就沒掃過。是的,他想,我得把他殺了,要不就走得遠遠的。他走進門廳,然後進入房間,在這裡兩年前他點燃了爐火,這火將比他們兩人都存活得更長久。他事後不是總能記住自己說過的話,卻永遠也忘不了當時心中湧起的那股驚訝與難以置信的怒火,他懷著這股怒火想道:哼,時至今日她甚至都不知道我是不是起過疑心呢。她坐在爐前,那兒正煮著晚飯,她抱著孩子,手掌放在孩子面前給他擋住光和熱——即使那時她也是個嬌小的女人,當時離她皮肉自然也包括骨骼開始朝內里抽縮還有好些年呢,他站在她上方往下看,見到的不是他自己的孩子而是一個白人小孩的臉,正偎擠向她隆起的黑乳房——那乳房不是愛德蒙茲妻子的而是他自己老婆的,他曾一度失去這個老婆;那小孩也不是他的兒子而是那個白人的,如今又撂到他這兒來了,他的聲音很響,他那爪子似的手猛地朝嬰兒伸去,但是她的手飛快舉起抓住了他的手腕。
「咱們自己的呢?」他喊道,「我的孩子呢?」
「就在那邊床上,睡得正香呢!」她說,「去瞧瞧他呀!」他沒有動,還是站在她的上方,用手和手腕和她較著勁兒。「我不能扔下這個!你知道我不能!我只好把他帶來!」
「別跟我撒謊!」他說,「別跟我說扎克·愛德蒙茲知道他的孩子到哪兒去了。」
「他知道的!我告訴他了!」他掙脫了手腕,把她的手和胳臂往後一推;當她的手背打在她面頰上時,他聽見她的牙齒髮出輕輕的叩擊聲,他看著她把手舉到嘴邊,又讓它垂落下來。
「這就對了,」他說,「離開那邊跑回來根本不是你自己的意思!」
「你這笨蛋!」她喊道,「哦,天哪,」她說,「哦,天哪。好吧。我把他送回去。我早晚要送回去的。蒂斯比大媽可以讓他咂糖水奶嘴[14]——」
「你甭送,」他說,「我也不送。你以為扎克·愛德蒙茲回來發現孩子不見了還會在家裡待著不動嗎?不會的!」他說,「我老婆是我去扎克·愛德蒙茲家向他討回來的,他的兒子也讓他上我家來要吧!」
他在廊子上等候。他能看見溝谷對面那幢房子裡的亮光。他僅僅是還沒回到家裡,他想。他的呼吸很慢很平穩。不用著急。他會做出一些舉動,那麼我也做出一些,然後事情就會結束了。會沒事兒的。這時燈光熄滅了。他開始鎮靜、大聲地說:「對。對。他得花些時間才能走到這兒來。」他繼續這麼說,其實時間已經過去很久,足夠讓那一位在兩幢房子之間走上十個來回了。這時候好像他早就明白那位是不會來的,似乎在那幢房子裡等候的是他,輪到他在眺望著他的,也即是路喀斯的房子。接著他又明白那人甚至都沒在等待,似乎是他已經站在臥室里,他的下方是一個沉睡的人在緩慢地呼吸,他的前面是一個未加防衛的、不知有危險的咽喉,而一把露出刃鋒的剃刀已經捏在他的手裡。
他重新走進屋子,走進他老婆和兩個孩子在床上躺著的那個房間。天剛黑他回家時煨在爐火上的晚飯甚至都沒有取下,到這會兒剩在鍋里的東西早該燒焦煮幹了,要不就是在越來越微的餘燼里幾乎沒一點熱氣了。他把燉鍋和咖啡壺撥到一邊,用根柴火把爐底一角的灰燼刮淨,露出磚塊,用一隻濕手指去摸摸其中的一塊。磚頭熱烘烘的,不特別燙,不炙人,那是一種遲鈍、深沉的熱,它凝聚了火在它身上不停地燒了兩年之久的歲月,凝聚的不是火而是時光,仿佛只有時光才能使它變涼而不是火的熄滅,甚至連水也不行。他用他小刀的刀片把磚頭撬起,把磚底下溫暖的土撥開,起出一隻小小的金屬的公文遞送盒,差不多一百年前,他的白皮膚的祖父卡洛瑟斯·麥卡斯林本人曾經擁有這隻盒子,他從那裡取出一個紮好的小布包,小包里密密匝匝地擠放著許多硬幣,其中的一些幾乎和卡洛瑟斯·麥卡斯林是同時代的,而路喀斯十歲前就開始積攢錢幣了。他老婆睡下時僅僅脫掉了鞋子(他也認得這雙鞋子。那是屬於那個不曾死去甚至也從未生存過的女人的)。他把那個打上結的小包放在一隻鞋裡,又走到胡桃木櫥櫃跟前,這柜子是艾薩克·麥卡斯林送的結婚禮物,他從抽屜里取出剃刀。
他是在等待天亮。他也說不清為什麼要等。他靠在院門和白人房子半當中一棵樹前蹲著,就和那無風的晦暗本身一樣,一動也不動,這時,斗轉星移、蚊母鳥們的合唱越來越快,越來越快,後來又停住了,接著頭一批公雞開始打鳴,這時短暫的「假天亮」來臨,完了天色又暗了下來,緊接著鳥雀們開始噪鳴,夜晚終於過去了。天剛剛亮他就登上白人家宅前的台階,走進未鎖的前門,穿過寂靜的門廳進了臥室,他覺得自己已經進來過,而且就在片刻之前,他捏著打開的剃刀站在那個正在呼吸、毫無戒備、未加防衛的咽喉的上方,再次感到此情此景自己是經歷過的。這時他察覺枕頭上那張臉上的眼睛在靜靜地盯著他,這時候他明白自己為什麼非要等到天亮了。「因為你也是麥卡斯林的子孫,」他說,「雖然是女兒的後裔。也許原因就在這上頭。也許正是因為這一點你才那樣做:因為你跟你爹非得通過一個女人才能從老卡洛瑟斯那裡得到點兒什麼——不是通過負責任的男人、可以依靠的男人。因此沒準我都已經原諒你了,可是我仍然不能原諒你,因為人只能原諒損害你的人;連《聖經》也不要求一個人去原諒他打定主意去傷害的人呢,因為即便是耶穌也終於發現對人這樣要求未免太過分了。」
「把剃刀放下,我再和你說話。」愛德蒙茲說。
「你知道我是不怕的,因為你知道我也是麥卡斯林家的子孫而且是父裔方面的。你從來沒有想到吧,因為我也是個麥卡斯林,所以我不願意。你連想都沒有想到吧,你以為我也是個黑鬼,所以我不敢。不。你以為因為我是黑鬼所以我根本不會在乎。我倒是從來沒想過要用剃刀。可是我給過你平等的機會。也許你走進我家的門時我不知道自己會怎麼做,可是我知道我要做的是什麼,知道我相信我會怎樣做,知道卡洛瑟斯·麥卡斯林會要我怎樣做。可是你沒有來。你甚至都沒有給我機會來做老卡洛瑟斯會叫我做的事。你想讓我服輸。這你永遠也做不到,即使明日此時我被吊死在樹枝上,澆的煤油還在燃燒,你也永遠沒法讓我認輸。」
「把剃刀放下,路喀斯。」愛德蒙茲說。
「什麼剃刀?」路喀斯說。他舉起手,看著剃刀,好像不知道自己捏著的是剃刀,好像他從來沒看見它似的,在看的同時他把刀朝開著的窗戶扔去,亮閃閃的刀旋轉著在初升的黃銅色陽光里閃出了幾乎像血一樣的顏色,旋即便消失了。「我不需要什麼剃刀。我赤手空拳就能把事情辦成。現在你把你枕頭底下的手槍拿出來吧。」
可是那個人仍然一動不動,甚至都沒有把手從被單底下抽出來。「槍不在枕頭底下。是在那邊的抽屜里,一直是放在那兒的,這你也知道。過去瞧瞧。我不會跑掉的。我跑不了。」
「我知道你不會跑的,」路喀斯說,「你也知道你不會跑的。因為你知道我需要的、我一心想看到的就是你想逃跑,是你轉過身去逃跑。我知道你不會這樣做的。因為你唯一要壓垮的就是我。我要戰勝的則是老卡洛瑟斯。去拿你的槍呀。」
「不,」那個人說,「回家去。你給我出去。今天晚上我會上你家去——」
「出了這樣的事之後?」路喀斯說,「我和你,難道還會待在同一個地方,甚至還呼吸同樣的空氣?出了這樣的事之後,不管你編派出什麼花言巧語,甚至還變著法子去證明,都要我一五一十地接受?去拿槍吧。」
對方把雙手從被單底下抽出來放在上面。「好吧,」他說,「去站到牆根那兒,等我去拿。」
「哈,」路喀斯說,「哈。」
對方又把手放回到床單底下去。「那你去撿你的剃刀吧。」他說。
路喀斯呼吸變得急促起來,他連連往裡吸氣,卻不見他吐氣。白人能看到他的胸膛抽緊了,那件褪色的舊襯衫在上面繃得鼓鼓的。「就在你毫無表示地瞧著我把它扔掉之後?」路喀斯說,「就在你知道如果我現在離開這個房間我就再也不會回來的時候?」他走到牆根下,背靠牆站著,還是面對著床。「因為我已經滅了你的威風,」他說,「是老卡洛瑟斯滅的。去拿你的槍吧,白人。」他站在那裡喘息,急急地往裡吸氣,直到他的肺似乎再也容納不下了。他看著對方從床上起來,抓住床腳,把床從牆邊拉開,直到兩邊都能上床;他看著白人走過房間,來到多屜櫃,從抽屜里取出手槍。路喀斯仍然沒有動彈。他貼緊牆站著,瞧著那白人走到房門口把門關上,轉動鑰匙,然後回到床邊,把槍扔在床上,這才抬起眼來望著路喀斯。路喀斯顫抖起來了。「不。」他說。
「你去一邊,我待在另一邊,」那白人說,「咱們跪下來握緊手。我們不需要數數。」
「不!」路喀斯說,氣兒幾乎出不出來,「最後一次跟你說。拿著你的手槍,我來對付你。」
「那就來吧。你以為我是你所說的女性後裔,麥卡斯林家氣概就會少一點嗎?沒準你連個麥卡斯林女性的後代都不是,僅僅是個不守本分的黑鬼呢?」
這時候路喀斯來到床邊了。他甚至都不記得自己移動過身子。他跪在地上,他們的手對握著,當中是床和那把手槍,面對面的那人他從小就認識,始終親兄弟似的共同生活直到長大成人。他們一起釣魚一起打獵,在同一片水裡學會游泳,他們在一張桌子上吃飯,不是在白孩子的廚房裡便是在黑媽媽的小屋裡;他們在森林的篝火前合蓋一條毯子睡覺。
「這是最後一次,」路喀斯說,「我告訴你——」這時他大聲嚷叫起來了,不是衝著這個白人的,這一點白人也知道;他眼看那黑人的眼白里突然湧現出紅顏色,那是野獸——熊或是狐狸——被圍困時眼睛裡的那種血色。「我告訴你!別對我要求太高了!」我是做錯了,那白人想。我做得過頭了。可是現在已經太遲。他即使想把手掙脫卻已被路喀斯的手緊緊捏住。他趕緊伸出左手去抓槍,可是路喀斯也把他的左腕抓住了。這以後兩人除了前臂之外別的部位都一動不動,他們捏緊的手逐漸轉動,直到白人的手背貼在了手槍上。那白人一動不動,被扭住了也動彈不了,他盯看著對面那張精疲力竭、怒不可遏的臉。「我給你機會,」路喀斯說,「你不鎖門睡覺又把機會給了我。我把剃刀扔掉再把機會還給你。以後你又把機會扔還給我。是這樣的,對不對?」
「對。」那白人說。
「哼!」路喀斯說。他一使勁,把白人的左手和左胳膊甩開,掙脫了右手,同時把對手從床邊推開;這個動作同時也使他拿到了槍,他跳起來往後一退,此時此際白人也站直了身子,那張床隔在兩人當中。路喀斯打開槍後膛,朝旋轉彈膛飛快瞥了一眼,轉動它直到擊錘下的空膛停在最底下,這樣,不管彈膛朝哪邊轉也總有一顆實彈會在擊錘下面。「因為我需要兩顆子彈。」他說。他把後膛啪地關上,面對著白人。白人又一次看見他眼睛充血,直到裡面既不見角膜也沒有虹膜。機會來了,那白人想,思路很快也很清晰,甚至都不覺得驚訝,他儘量大膽地在聚積力量。路喀斯似乎沒在注意。他這會兒甚至都看不見我,那白人想。可是時機又錯過了。路喀斯如今在看他了。「你總以為我不會這樣做,是不是?」路喀斯說,「你知道我能打贏你,所以你想用老卡洛瑟斯的威力來壓倒我,就像卡斯·愛德蒙茲對付艾薩克那樣:利用老卡洛瑟斯來讓艾薩克放棄土地,那原本是他的,因為卡斯·愛德蒙茲是女兒生的麥卡斯林,是女兒這一支的,是妹妹,好像老卡洛瑟斯會叫艾薩克向姑媽的後代讓步,因為她日子過不下去了。你以為我也會那樣做,是嗎?你以為我會痛痛快快那樣做,比艾薩克還痛快,因為要我放棄的並不是土地。我也根本沒有麥卡斯林家的大片良田可以放棄。我唯一必須放棄的就是麥卡斯林的血統,從法律上說那玩意兒與我根本無關,至少是沒有什麼價值,因為那天晚上老卡洛瑟斯給了托梅使我爸得以出世的東西,這對他來說本來就不是什麼損失。而且如果這就是麥卡斯林的血統帶給我的東西,我也不想要。要是那種血流到我的黑人血液里來對他從未造成什麼損害,那麼從我這裡流走對我也不會有損害的,甚至也不會像老卡洛瑟斯那樣得到最大的快樂。——或者是,不。」他喊道,他現在又看不見我了,那白人想。現在干吧。「不!」路喀斯喊道,「比方說我壓根兒不用這第一顆子彈,比方說我只用最後那顆來把你和老卡洛瑟斯的威風全壓下去,給你留下點紀念,讓你去到老卡洛瑟斯已經在的地方,在你不用忙著想出點什麼跟老卡洛瑟斯說說的時候也有點事兒可以回味回味,那是在明天、又一個明天、再一個明天之後,只要還有明天——」那白人猛地一跳,朝床的上空一撲,去抓那把槍和捏住槍的那隻手。路喀斯也猛地一跳;兩人在床的中央接觸,路喀斯在那裡用左胳膊夾住那人,就跟擁抱他似的,他把手槍插進白人的脅肋,扣動扳機,同時把白人往外一推,這都是一下子同時完成的,但這時他聽見了沒打響的槍那輕輕的、乾巴巴的卻又響得出奇的撞擊聲。
那一年年景不錯,雖然一開頭雨水多,發過大水,好天氣來得遲了些:那是夏季特別長的年份。他的收成會比多年來的都好,雖然遲至八月他的玉米地還有幾塊沒犁最後一遍。眼下他正幹這活兒,在兩行茁壯、齊腰高的玉米稈的肥厚、黝黑、閃亮的葉片之間趕他的獨匹騾子,在一壟的盡頭停下,把犁從土裡拔出來,扭動方向,吆喝走偏了的騾子朝下一壟走去,直到午飯的炊煙終於在他家煙囪上無分量地懸掛在明淨的空氣里,接著到了老時間,她拿著蓋好的盤子和小桶沿著圍欄走來。他也不朝她看,只顧繼續犁地,直到莊園的午時鐘聲響起。他餵飲騾子,然後自己吃飯——那是牛奶和仍然溫乎的餅——接著便在樹蔭底下歇息,直到鐘聲再次響起。這以後,他仍然不起來幹活,而是從兜里掏出一顆子彈,再次對著它細看,同時陷入了沉思——這就是那顆沒爆炸的子彈,連髒都沒弄髒,也沒鏽蝕,撞針在未爆炸的底火銅帽上弄出了清晰的、深深的一道凹痕——這顏色發暗的小黃銅圓柱體不比一根火柴長,不比一支鉛筆粗,也重不了多少,卻包容了兩條人命。是曾經包容,準確地說。因為我是不會用那第二顆子彈的,他想。我得付出代價。我得等待吊索,甚至還有煤油。我得付出代價。因此看來,我畢竟不是白有老卡洛瑟斯的血統的。老卡洛瑟斯,他想。我需要他的時候他出現並且替我發言了。他又繼續犁地了。不久,她沿著圍欄再次走來,親自取走了盤子和小桶,免得他回家時還要帶上這些東西。可是今天夠她忙的;他覺得下午沒過去多久卻又看見晚飯的炊煙了——這晚飯她會給他留在爐子上,而她自己則要帶著兩個孩子到大宅去。他在暮色蒼茫中回到家時她正要走。不過她這會兒沒穿那個白女人的皮鞋,身上也還是早上穿的那件沒有樣子的褪色花布裙子。「你的晚飯做好了,」她說,「我來不及擠牛奶。只好讓你幹了。」
「要是我想喝牛奶得等,那我看母牛也可以等一等的,」他說,「你抱兩個娃娃行嗎?」
「我想能行。那麼久沒個男人幫忙,這兩個娃兒也都是我在帶著。」她連頭都沒有扭過來,「我哄他們睡著後再回來。」
「我看你把時間都用在他們身上得了,」他粗聲粗氣地說,「反正你一開頭就是這樣乾的。」她往前走去,既不答話也沒扭過頭來,毫不在乎,很平靜,甚至還很安詳。他也不再望著她了。他的呼吸很緩慢,很平靜。娘們兒,他想。娘們兒。我永遠也看不透。我也不想看透了。我情願啥也不知道,這總比以後發現自己被耍了要強些。他朝有爐火的房間走去,那裡煨著他的晚飯。這一回他是大聲說出來的:「他娘的,請別跟俺的黑老婆睡覺,這話叫一個黑人怎麼跟白人開口說呢?就算是他真的說了,那白人又他娘的怎麼會答應不這樣做呢?」
3
「喬治·威爾金斯?」愛德蒙茲說。他走到柱廊的邊上[15]——他還是個年輕人,但已有幾分那種說變就變的火暴脾氣了,路喀斯記得這是老卡斯·愛德蒙茲的脾氣,卻跳過了當中一代的扎克。從年齡上說,這年輕人滿可以做自己的兒子,但實際上卻有更多的理由不是,因為該交所得稅、保險金與利息的並非路喀斯,擁有產業的也不是路喀斯,有了產業就得操心挖溝、排水、圍欄、施肥並為一年的收成去冒反對上帝的風險,他倒不用流汗,這就是他唯一的好處了。「喬治·威爾金斯到底幹了什麼——」
路喀斯連語氣都沒有變,而且顯然沒作什麼努力,甚至連這樣的打算都沒有,就從一個黑人變成了一個黑鬼,倒不是有了什麼不可穿透的秘密,也沒變得奴顏婢膝與喪失個性,但是卻讓自己被一重無時間性的、愚鈍、冷漠的氛圍裹起來,那東西就如同是一種氣味。「他在『老西地』後頭的溝里支起了燒鍋。要是你也想要威士忌,上他家廚房地板底下去找好了。」
「一隻蒸餾壺?」愛德蒙茲說,「在我的地里?」他吼叫起來了,「難道我不是跟這兒每一個男人、女人和孩子都打過招呼嗎,如果在我的地界裡發現一滴白騾威士忌[16],我會怎麼辦?」
「這話你甭跟我說,」路喀斯說,「我打生下來就一直住在這裡,那會兒你爹還沒出生呢。你也好你爹也好老卡斯也好,除了你和他在聖誕節送給莫莉的那瓶城裡貨以外,聽說過我跟任何品種的威士忌有啥關係嗎?」
「這我知道,」愛德蒙茲說,「我一直以為喬治·威爾金斯——」他停住了。他說:「哈。我聽說過什麼來著,是不是喬治想娶你的閨女?」
有一小會兒路喀斯沒有回答。接著他說:「是有這檔子事。」
「哈,」愛德蒙茲又說了,「你以為在喬治自己被逮住之前向我告發了喬治,我就會寬宏大量,讓他砸爛壺把酒倒掉,這賬就可以一筆勾銷了嗎?」
「我說不上來。」路喀斯說。
「好,你現在能說得上來了,」愛德蒙茲說,「喬治也能說得上來了,等保安官——」他回進屋子裡去。路喀斯側耳聽他的鞋跟踩在地板上的堅實、急遽、憤怒的噠噠聲,然後又諦聽搖電話曲柄的拖長、激烈的轉動聲。接著他不再去聽了,而是一動不動地站在半明半暗處,眨了幾下眼睛。他想,還有那麼多的麻煩事兒。我原先想都沒有想到呢。愛德蒙茲又回出來了。「行了,」他說,「現在你可以回家了。去睡吧。我知道提了也是白搭,不過我希望見到你南溪邊的那塊地明兒天黑前能夠種上。你今天迷迷瞪瞪地圍著那塊地轉都好像有一星期沒睡覺了。我不清楚你夜晚在幹什麼,不過你也太老了,不管自個兒怎麼想,再像公貓那樣滿處轉已經不合適了。」
他回到家裡。如今,事情都過去了,辦妥了,他才發覺自己真的有多麼疲倦。就像是過去十天裡交替出現的驚慌、狂烈、憤怒與恐懼的浪潮,其頂點是昨晚的激烈行動以及連續三十六小時的未曾寬衣解帶,已使他神經麻木,對疲倦本身都失去了任何感覺。不過現在好了。如果需要他體力上有所消耗,哪怕再累上十天半個月,只要能免去昨晚那段難熬的時刻,他也心甘情願。這時候他記起了他忘記告訴愛德蒙茲自己決定不再務農的事了,他得讓愛德蒙茲把他一直在種的地租給別人,好把莊稼收下來。不過沒準還是不說的好;沒準再有一個夜晚就能把這樣大小一個瓦罐能盛下的其餘的錢都找到,這樣他就可以留下地,留下莊稼了,他干慣了,沒事幹也閒得難受。——除非我有什麼更好的理由不需要留,他陰鬱地尋思。因為對這樣一筆橫財我興許連搜刮一下都辦不到,可它也真沉得住氣,竟等我活到了六十七歲才來臨,可我已經太老,都不需要它,不想發財了。整幢房子黑黢黢的,只有他和他老伴房間的爐床里才露出一點微光。門廳對面他女兒睡的房間也是黑黑的。而且也準是空的。他早就料到會是這樣的。我看喬治·威爾金斯有女人陪伴今晚是最後一次了。他想。按我聽說的,他明兒要去的地方連女人的影兒也不會有。他上床時老伴沒有真醒,卻喃喃地說:「你哪去了?昨兒一宿在路上瞎折騰。今天又走了一宿,咱們的地正哭著喊著等播種呢。你就等洛斯先生來訓——」說到一半就打住了,還是沒醒。過了些時候,他醒過來了。那時已經過了半夜。他蓋了條被子躺在玉米衣墊子上。差不離就是這時辰了。他很清楚他們是怎麼幹的——那白人保安官、幾個稅務官還有助理貓腰爬著穿過灌木叢,手裡捏著槍,去包圍蒸餾壺,遇到每一個樹樁和形跡可疑的土堆便像獵狗似的吸氣與嗅聞,直到每隻罈罈罐罐都給搜出來,帶回到汽車停著的地方;沒準他們還會咂上兩口以祛除夜晚的寒氣,然後回到蒸餾壺左近蹲著,等喬治毫無戒備地前來自投羅網。他既不洋洋得意也沒有出了一口氣的感覺。如今他對喬治倒抱有幾分個人的歉疚之情呢。他還年輕,他想。他們不會永久把他關在那兒不讓他出頭的。事實上就他路喀斯而言,關上兩個星期也就夠了。為這事蹲一兩年他還蹲得起。也許等他們放他出來時,他就會接受教訓,知道再不敢玩某某人的女兒了。這時候他老伴彎身在床上,一邊搖他一邊尖叫。天剛蒙蒙亮。他穿著襯衫、褲衩緊跟著她朝後廊跑去。穩穩安放在廊外地上的是喬治·威爾金斯那隻打了補丁的癟癟凹凹的蒸餾壺;廊子上則安放著形狀各異的水果瓶、陶罐、一兩隻小桶,還有一隻生鏽的五加侖油桶,在路喀斯那雙驚恐、睡意未消的眼睛看來,它盛的東西足能灌滿一隻十英尺長的馬槽了。他甚至能看見玻璃瓶里的東西——一種暗暗的、說不上什麼顏色的液體,上面還漂浮著玉米衣的碎屑,這是喬治那換過十個主兒的蒸餾壺沒能去掉的。「納特昨晚在哪兒?」他喊道。他一把抓住老伴的肩膀,搖晃她。「納特在哪兒,老婆子?」
「你一走她跟著就不見了!」老婆子也大聲嚷嚷說,「她又盯你的梢去了,就跟前天晚上一樣!這你還不知道?」
「我現在知道了,」路喀斯說,「快拿斧子來!」他說,「把這砸了!咱們來不及搬走了。」可是連砸也來不及了。還不等他倆動彈,縣保安官就帶著一個副手從屋角後走出來了——那是個大個頭的胖子,看得出通宵沒睡,而且顯然還在為這事發著脾氣。
「媽的,路喀斯,」他說,「我原以為你挺聰明不會幹這件事的。」
「這根本不是我的,」路喀斯說,「你也清楚這不是我的。要真的是,我還會攤在這兒嗎?喬治·威爾金斯——」
「你甭操心喬治·威爾金斯了,」保安官說,「我也逮住他了。他在那邊的汽車裡,你的寶貝閨女也在。快穿上褲子。咱們進城去。」
兩小時後,他來到傑弗生聯邦法院[17]督察員的辦公室。他臉上仍然擺出一副莫測高深的樣子,偶爾眨幾下眼,傾聽著身邊喬治·威爾金斯沉重的呼吸聲和那些白人說話的聲音。
「煩死人了,卡洛瑟斯,」督察員說,「這算哪門子的塞內甘比亞[18]的蒙太古和凱普萊特之爭呢?」
「問他們去!」愛德蒙茲氣沖沖地說,「問他們去呀!威爾金斯跟路喀斯那閨女要結婚。路喀斯不知為什麼不贊成——我現在像是有點明白了。於是昨晚上路喀斯上我家告訴我喬治在我的地里支起了一個蒸餾壺,因為——」愛德蒙茲連口氣都不喘,便再次吼叫起來,「——他很清楚我會怎樣做,因為多年來我不斷對我地界裡的每一個黑小子說我會怎樣辦,要是我發現一滴那種私釀的貓尿——」
「是的,是的,」督察員說,「對,對。因此你才打電話給保安官——」
「於是我們得到了情報——」說話的是副手中的一個,胖嘟嘟的但遠不及保安官塊頭大,他一開口就滔滔不絕,小腿處有泥跡,臉上也有點髒和顯得疲倦,「我們到了那兒,洛斯先生告訴我們該上哪兒去找。可是他說的那條溝里啥壺也沒有,於是我們坐下來細細琢磨,要是我們自己是洛斯先生的黑佃戶,我們會把蒸餾壺藏在什麼地方,接著便上那兒去找,果不其然還真的找到了,藏得那真叫乾淨、穩當,卸成一個個部件,正埋了一半,用灌木枝遮住,是在溝底的一個小土墩前。可是這時天快亮了,因此我們決定先折回到喬治家去,照洛斯先生吩咐的到廚房地板底下去找找看,然後再跟喬治聊聊。於是我們拐回到喬治家,可是喬治不在,屋裡連個鬼影都沒有,地板底下也是空空的,於是我們又去洛斯先生家,問他會不會記錯了地方;這時天已差不多大亮,我們離路喀斯的家大約有一百碼遠,你猜我們瞧見什麼,喬治跟那丫頭正費勁地爬上小山朝路喀斯的小屋走去呢,兩人一手提著一隻一加侖的罐子,只不過喬治在我們逮住他們之前就把罐子在樹根上砸碎了。約摸就在這時候,路喀斯的老婆在屋子裡大叫起來,我們小跑繞到屋後,只見路喀斯的後院裡還有一套蒸餾器呢,他後廊上放著約摸四十加侖威士忌,像是要大拍賣似的,而路喀斯穿著褲衩,露出了襯衫下擺,在大吼大叫:『快拿斧子來把它砸了!拿斧子來把它砸了!』」
「行了,」那督察員說,「不過你們控告誰呢?你們下鄉是去抓喬治的,可是你們的證據都是不利於路喀斯的。」
「有兩套蒸餾設備,」那副手說,「而喬治和那丫頭都發誓說路喀斯一直在愛德蒙茲後院裡釀造、出售威士忌,足足有二十年了。」這一瞬間,路喀斯抬起頭來,遇到了愛德蒙茲的眼光,那不是譴責的甚至也不是驚異的,而是惡狠狠與怒氣沖沖的。於是他把目光移了開去,眨眨眼睛,傾聽著身邊的喬治·威爾金斯像是人熟睡時所發出的深沉呼吸聲以及周圍的說話聲。
「可是你不能讓他自己的女兒做證反對他呀。」督察員說。
「喬治是可以的,」副手說,「喬治跟他沒有任何親屬關係。再說喬治恰好處境不妙,得想點好話說說,而且腦筋還得動得快。」
「這一切讓法庭來解決吧,湯姆,」保安官說,「我昨晚一宿沒睡,這會兒還沒吃早飯呢。反正我給你帶來一個犯人、三四十加侖的物證,還有兩個證人。咱們把這事了結吧。」
「我想你是帶來了兩個犯人。」督察員說。他開始往面前的紙上寫字。路喀斯瞅著那只在動的手,一邊眨著眼睛。「我打算判他們兩個人有罪。喬治可以做控告路喀斯的證人,那個姑娘則可以當反對喬治的證人。她跟喬治也還沒有親屬關係呢。」
其實,把他和喬治的出庭費記在他的賬上也不至於使他銀行存款的第一位數字有所變動的。在愛德蒙茲開了支票替他們付清了款項之後,他們都鑽進了愛德蒙茲的汽車。這一回開車的是喬治,納特也跟著坐前排。回家要走十七英里。在這十七英里的路程里,他在后座傍著那繃著臉生悶氣的白人,除了兩個後腦勺再沒什麼可看的——一邊是女兒的腦袋,她儘可能離喬治遠些,縮在她的角落裡,頭一次也沒有扭過來;另一邊是喬治的腦袋,那頂破巴拿馬草帽斜掛在右耳上方,人是坐著,卻仍然像是在大搖大擺地走路。至少這會兒不是滿臉全是牙齒,往常但凡有人看他便總是那樣,他惡狠狠地想。可是先別去管這個了。汽車在院門口停下時,他坐在車子裡瞅著納特跳出車子,像只受驚的鹿,順著小路朝他的家飛跑,仍然是連頭也不回,一次也沒有看他。接著他們繼續前進,來到騾子院和馬棚那兒,他和喬治下車,他又一次聽到喬治在他後面呼吸的聲音,這時候已坐到方向盤後面去的愛德蒙茲一隻胳膊靠在車窗上瞪視著他們兩人。
「快去套你的騾子呀!」愛德蒙茲說,「你他媽的還等什麼?」
「我尋思你准要說點兒什麼,」路喀斯說,「來教訓一個人的親屬別在法庭上揭發他。」
「你管這個幹什麼!」愛德蒙茲說,「喬治可以揭發的事兒多著呢,再說他還不是你的親屬。倘若他記性忽然變得不行了,可納特不是喬治的親屬,她可以說的事兒也多著呢。我知道你腦子裡在打什麼主意。可是你已經錯過了時機。如果喬治和納特現在想去花錢領一張結婚許可證,官方沒準會把你和喬治倆都吊死的。得了,先不說這些了。一等你鋤完棉花,我立刻親自送你們進監獄。現在你馬上給我去你那塊在南溪邊的地。上帝在上,這回你非聽我的勸告不可了。還有你給我注意:不種完不許回來。天黑了也不用著急。我會派人送提燈去的。」
天黑前他真的把南溪邊的地種完了;他原本就打算今天幹完這件事的。他回到廄房,給兩頭騾子飲了水,擦過皮毛,把它們關進廄欄,並餵了草料,這時候喬治還沒有松下軛套呢。接著他踏進小巷,在初起的暮色中朝自己家走去,屋頂煙囪上,因為沒有風,晚飯的炊煙立得直直的。他沒加快步子,說話時也沒把頭扭過來。「喬治·威爾金斯。」他說。
「是的,您哪。」喬治在他後面說道。他們一前一後,幾乎是左右腳齊步的,中間隔了約摸五英尺。
「你當時打的到底是什麼主意?」
「我到現在也還不清楚呢,您老,」喬治說,「這差不多都是納特的主意。我們壓根兒沒給您惹事兒的意思。她說您和洛斯先生告訴過保安官那燒鍋藏在什麼地方,要是我們把它起出來,您在後廊上發現了它,我們又提出在他們來到之前幫您搬走,說不定您會改變主意借錢給我們——我是說會答應讓我們成親的。」
「哼。」路喀斯說。他們接著往前走。現在他能聞到燉肉的香味了。他來到院門口,轉過身來。喬治也停住腳步,他瘦瘦的,細蜂腰,歪戴帽子,即使穿了條舊工褲也擺出副花花公子的做派。「卷進這場糟心事兒的可不光是我一個呀。」
「是啊,您哪,」喬治說,「可不是嗎。我希望我能從裡邊接受一點教訓。」
「這也是我的希望,」路喀斯說,「等他們把你送進帕區曼,在種棉花和玉米的空當里——我看你也不見得會得到三分之一或是四分之一的分成了——你會有足夠時間去琢磨這場教訓的。」他們兩人對看了一眼。
「是的,您哪,」喬治說,「特別難得的是能有您老在那兒幫我一起琢磨。」
「哼。」路喀斯說。他沒有移動身子;他叫了一聲,聲調幾乎沒有提高:「納特。」他連眼光都沒朝自己家轉過去,那丫頭就順著小路跑過來了,光著腳,穿了條幹淨的舊花布裙子,包著塊艷麗的頭巾。她的臉哭腫了,可是聲音卻是氣鼓鼓的,倒也並不歇斯底里。
「讓洛斯先生給保安官掛電話的可不是我!」她喊道。他生平頭一次正眼看她。他一直盯著她,直到那挑釁的眼光開始消失,而為某種警惕與猜疑的神情所代替。他看見她的眼光越過他的肩膀朝喬治站的地方閃去,接著又收回來。
「我改變主意了,」他說,「我打算讓你和喬治結婚。」她瞪大了眼看他。再一次他看見她的眼光朝喬治閃去又收回。
「變得夠快的。」她說。她盯看著他。她的手,那是黑人典型的狹長、柔軟、掌心顏色很淡的手,伸上去在包頭的鮮亮花布上摸了摸。她的語氣,連同音色與調門都已起了變化。「我,嫁給喬治·威爾金斯,去住在那樣一間小屋裡,那兒後廊全坍了,還得讓我走上半英里路到泉邊去打水?他可連爐子都沒有!」
「我的煙囪好燒著哩,」喬治說,「我可以把後廊再支起來的。」
「挑上滿滿兩桶水走一英里我還能對付,」她說,「湊合支一支的後廊我可不要。我要喬治的房子裡有個全新的廊子,還要有爐灶和一口水井。你打算怎麼做到這幾樁?你能出錢砌新灶、建新後廊、僱人幫忙挖井嗎?」不過她眼睛看著的卻仍然是路喀斯,她那高亢、尖厲的女高音並非逐漸變輕而是陡然停住的,她目光炯炯地望著父親的臉,仿佛在用花劍和對方搏鬥似的。他的臉既不陰沉也不冷酷與憤怒。那是絕對沒有表情與看不透的。他真像是站在那兒睡著了,像匹馬那樣睡著了。他終於開口了,像是在自言自語。
「一個爐灶,」他說,「後廊修一下。一口井。」
「要新的後廊。」她說。他像是根本沒聽見女兒的話。仿佛她根本沒張過嘴。
「後廊修一下。」他說。這時她不再看他了。那隻手再一次舉起來,細巧、秀氣的手,沒一點干過粗活的痕跡,那手摁了摁後腦上的頭巾。路喀斯身子動了一下。「喬治·威爾金斯。」他說。
「您老咋說。」喬治說。
「進屋去吧。」路喀斯說。
於是,過了一段時候,判決的那個日子終於來到。他和納特還有喬治穿了星期天穿的好衣服站在院門口,汽車開過來停住了。「早上好,納特,」愛德蒙茲說,「你什麼時候回來的?」
「我是昨兒個到家的,洛斯先生。」
「你在維克斯堡[19]待的日子不短嘛。我都不知道你打算去,等莫莉大嬸告訴我的時候你已經走了。」
「是啊,先生,」她說,「我是那些保安官來過的第二天走的。——我自己也沒料想到,」她說,「我不太想去。是爸爸的主意讓我出門去看姑媽——」
「別囉嗦了,快上車吧,」路喀斯說,「我該在本地收自己的莊稼還是得去帕區曼縣替別人收,我也想早點知道呢。」
「是啊。」愛德蒙茲說。他又跟納特說話了,「你和喬治先走一步。我有幾句話要跟路喀斯說。」納特和喬治往前走了。路喀斯站在汽車旁,愛德蒙茲看著他。從那個早晨到現在已過去三星期,愛德蒙茲還是頭一回跟他說話,仿佛得要三星期的時間才能使他的怒火自行消解,至少是自己熄滅。現在這白人靠在車窗上,望著那張明顯有白人血液的深不可測的臉,那血和他自己血管里所流的是一樣的,是通過男性後裔去到這個黑人身上的,而來到自己身上卻是通過女性後裔,不但如此,去到黑人身上比他自己還早上一個輩分——他望著那張臉,那張矜持、深不可測,甚至還有點傲慢,連表情都有點像他曾外公[20]麥卡斯林的臉。「我想你知道自己會有什麼命運,」他說,「聯邦律師收拾納特,納特收拾喬治,喬治又收拾你,然後高恩法官把你們三個統統收拾了。你在這地方住了整整一輩子,時間幾乎是我的一倍。你認識所有在這兒生活過的麥卡斯林家和愛德蒙茲家的人,除開老卡洛瑟斯。你後院的那隻蒸餾壺、那些威士忌是你的不是?」
「你也知道那不是我的。」路喀斯說。
「那好,」愛德蒙茲說,「他們在溝底找到的那隻蒸餾壺該是你的了吧?」
他們對看著。「他們審判我又不是為了那一隻。」路喀斯說。
「那隻蒸餾壺是你的不是,路喀斯?」愛德蒙茲說。他們互相對看。可是愛德蒙茲看著的那張臉仍然是絕對沒有表情與深不可測的。甚至那雙眼睛的深處也是一片空白。他想,他這樣想也不是第一次了:我瞧著的這張臉不單單比我老,比我見多識廣,而且是屬於一個一萬年以來血液大抵是純正的人,可我呢,從老祖宗起就是來歷不明、混亂不清的。「這個問題你一定要我回答嗎?」路喀斯說。
「不要了!」愛德蒙茲粗暴地說,「上車吧!」
他們來到城裡時,廣場以及通向廣場的各條街道上都停滿了汽車與大車;聯邦法院屋頂上,旗幟在五月晴朗的天空中翻飛。他還有納特與喬治,跟在愛德蒙茲後面穿過擁擠的人行道,從他們認得的那些臉組成的細狹通道里通過——這些人來自他們的莊園,也來自溪邊一帶各個農莊和鄰近各處,他們走上十七英里,明知自己進不了法院的建築,只能等在街上看他們經過——還有一些臉,那是他們僅僅聽說過名字的:那是富有的白人律師、法官和警長,他們一邊傲慢地揮動著雪茄一邊聊天,那可是地面上有權有勢、自命不凡的人。他們走進大理石的門廳,這裡也是人頭濟濟,聲音也嗡地變響了,一到這裡,喬治不由得用他星期天才穿的皮鞋的硬後跟走起一種小心謹慎的步子來。而路喀斯則從他外衣口袋裡取出那份厚厚的、髒兮兮的、摺疊起來的文件,它在路喀斯爐灶那塊撬松的磚頭底下已經埋放了三個星期,路喀斯用它去碰碰愛德蒙茲的胳膊——紙夠厚的,也夠髒的,但輕輕一碰顯然就自動打開了,硬邦邦的,但順著被手弄污的舊摺痕散開時還算是很自然的,顯露出,呈現出三個詞兒:喬治·威爾金斯、納塔莉·布錢普以及去年十月的一個日期,這三個詞兒埋藏在抬頭與印鑑之間由一個籍籍無名的文書所寫的、沒有實際含意也無人去讀的緊密、潦草的書法裡,只有那三個詞才是路喀斯費心去辨認的。
「你的意思是,」愛德蒙茲說,「你一直有這份文件?整整三個星期里它都在你手裡?」可是他盯著看的那張臉仍然是毫無表情,幾乎是睡意矇矓的。
「你把它交給高恩法官。」路喀斯說。
他和納特、喬治安靜地坐在一間小辦公室的一條硬條凳上,房間裡有個半老的白人——路喀斯知道他是個副警長,但也不能太肯定——邊嚼一根牙籤,邊看一份孟菲斯出的報紙。接著一個動作快、有幾分心事、戴了副眼鏡的年輕白人推開門,在一瞬間讓他的眼鏡閃了閃光接著便消失了;接著,他們跟在那個上了年紀的白人的後面,再一次穿過門廳,這大理石洞窟模糊不清地迴響著永遠在緩慢移動的腳步的聲音和說話聲,在他們登上樓梯時,那些臉又再次瞪視著他們。他們穿過空蕩蕩的法庭,沒有停下來,進入另一個辦公室,這間更大些,也更講究更安靜些。這裡有一個臉容慍怒的人,路喀斯不認得他——他是合眾國的檢察官,八年前政府換屆[21]後才調到傑弗生來的,那時路喀斯已不再經常進城了。不過有愛德蒙茲在這兒呢,桌子後面坐著的那人路喀斯倒認得,四十五年前老卡斯當家那陣每逢打鵪鶉的季節此人都要下鄉,一待就是好幾個星期,和扎克一起打獵,但凡狗群指出了獵物所在方位他們需要下馬射擊時,就由路喀斯來牽住馬籠頭。事情不一會兒就處理完了。
「是路喀斯·布錢普嗎?」法官說,「大白天在他後廊上放著三十加侖威士忌和一隻蒸餾壺?笑話。」
「我不是跟您說了嗎,」那個慍怒的人說,雙手一揮,「我原先一點不知道這事,直到愛德蒙茲——」可是法官連聽也不聽他的。他在看納特。
「過來,姑娘。」他說。納特往前挪了挪步,就站住了。路喀斯能看到她在顫抖。她看上去很嬌小,又細又薄像根板條,非常年輕;她是他們家最小的么妹——才十七歲,是他老伴晚年所生的,有時候他覺得,也是自己暮年時所得到的一個孩子。她還太年輕不該結婚,不該去面臨種種煩惱,這些煩惱是婚後男女必須經歷的,為的是使自己變老,去親自發現寧靜的滋味與妙處。光有一個爐灶、一個新的後廊和一口井是不夠的。「你是路喀斯的閨女?」法官問道。
「是呀,老爺,」納特用她那嘹亮、甜美、吟唱般的女高音說道,「我叫納特。納特·威爾金斯,喬治·威爾金斯的妻子。您手裡的那張紙可以證明的。」
「我看到是那麼寫的,」法官說,「上面的日期是去年十月。」
「是啊,法官老爺,」喬治說,「去年秋上我賣完棉花我們就領了文書了。我們那時就辦手續了,只不過她不願上我那兒去住,除非路喀斯先——我是說除非我砌好爐灶,修好後廊,把井挖好。」
「你現在都辦成啦?」
「是啊,法官老爺,」喬治說,「我這會兒有錢辦這些事了,我這就去把剩下的事給辦了,哪天得空我就會拿起錘子和鐵鍬的。」
「我明白了,」法官說,「亨利,」他對另外那位老人說,也就是含著牙籤的那位,「那些威士忌還在你那裡,你可以找個地方把它倒掉嗎?」
「可以的,法官。」那人說。
「還有那些蒸餾器,你可以把它們砸碎,讓它們永遠不能再用嗎?」
「可以的,法官。」
「那就退庭吧。把他們帶走。至少把那個下顎突出的小丑給我拎出去。」
「他在說你呢,喬治·威爾金斯。」路喀斯喃喃地說。
「是啊,您哪,」喬治說,「我也聽出來了。」
4
起先他以為在外面干兩三天也就足夠了——或者說是兩三個晚上,因為白天喬治一定會在自己的地里侍弄莊稼的,且不說還得和納特在他們的房子裡為婚後過日子忙於各種雜事。可是一個星期過去,雖然納特白天總至少要回娘家一次,一般是為了借什麼東西,他卻壓根兒沒見到喬治。他明白自己不安的根源是什麼——那土墩和它的秘密,這是某個人,任何一個人,都可能像他一樣偶然發現的,以及那段正飛快逝去、隨著一天天過去而變得更短的他計劃好的時間,他要在這段時間裡不僅找到財寶,而且從中得到好處與喜悅,現在他倘然不能把插進來的小事處理完便只好乾等,在空等的當兒又根本無事可做——多好的年景,多好的大春季節,甚至在播種機碾壓出的輪印里,棉花與玉米都一個勁兒地往上躥,而這當口他卻百無聊賴,只能靠在圍欄上瞧莊稼猛長;——一方面,他想幹的事不能幹;另一方面他可以幹的事卻純屬多餘。可是最後,熬到了第二個星期,他知道再過一天他的耐心就會消失殆盡了,這時,他站在廚房門口裡面,看見喬治在暮色里走進院子,穿過空地,進入馬廄,牽出他的母馬,把它套上大車並且駛走了。因此,第二天早上,他也不走遠,僅僅來到他第一塊地的地頭,倚在為晶亮的露水所覆蓋的圍欄上,凝望著他的棉花,直到他老伴在房子裡開始對他喊叫。
他回進屋子時,納特坐在壁爐旁他坐慣的那把椅子裡,身子前傴,那雙細長的手無力地垂在她的兩膝之間,臉蛋又哭腫了。「你還有你那個喬治·威爾金斯!」莫莉說,「快告訴你爸呀。」
「他打井啥的全沒開始呢,」納特說,「他連後廊都沒修。他拿了你給他的錢卻啥都沒幹。我問他,他光說顧不上,我等了一陣子再問他,他還是說忙啊,顧不上呀。直到後來我終於告訴他,要是他不照他答應過的快點開始,我可就要對保安官來那晚我們見到的事改變看法了,於是昨天晚上他說他有事兒要去路那頭,問我想不想回娘家住一宿,因為他沒準要很晚才回家,於是我說我可以插上大門的,因為我想他準是要開始打井了。後來我看見他趕走了爹的母馬和大車,我知道就是這麼回事了。他是天快亮才回來的,可是啥也沒運回來。既沒有打井的工具,也沒有支廊子用的木板,可是爹給他的錢全花掉了。於是我告訴他我打算怎麼做,我上大房子去等著,洛斯先生一起床,我就跟洛斯先生說對那晚看到的事我改變看法了,洛斯先生那個咒和罵呀,他說我改變得太遲了,因為我如今已經是喬治的老婆,法律再也不聽我的了,他還要我來說,讓你和喬治在太陽下山之前離開他的莊園。」
「你瞧瞧!」莫莉喊了起來,「你的喬治·威爾金斯真是個寶貝!」路喀斯已經在朝門口走去了。「你去哪兒?」她說,「咱們往哪兒搬呀?」
「啥時候洛斯·愛德蒙茲為咱們還不搬走操心,你再操這份心吧。」路喀斯說。
太陽已經高高的了。今兒準是個大熱天;太陽下山前棉花和玉米準會又長上一截。他來到喬治的屋子時,喬治已從屋角繞出來,平靜地站在那裡。路喀斯穿過沒長草的、曬得晃眼的院子,那裡的細微的塵土給掃成複雜、彎曲的圖案,這種掃法是莫莉傳給納特的。「東西在哪兒?」路喀斯說。
「我就把它藏在我以前安鍋的溝里,」喬治說,「上一回保安官在那兒啥也沒找到,他們準會認為去那兒找是多餘的。」
「你這傻瓜,」路喀斯說,「現在離下一輪選舉一星期也不到了,你以為因為洛斯·愛德蒙茲跟他們說過這裡安有燒鍋,就不會有人上溝里去看一眼嗎?這一回他們逮著你,就再不會有人證明你去年秋天成了親了。」
「他們這一回逮不住我,」喬治說,「我學乖了。我要按你教的辦法來侍弄這口鍋。」
「你是得學學乖,」路喀斯說,「天一黑,你就用大車去把東西從那條溝里拉走。我會告訴你該安在哪兒的。哼,」他說,「我想這一口准跟溝里原來的那口一樣糟,都讓人看不出有沒有變過吧。」
「不,您哪,」喬治說,「這可是口好鍋。裡面那些曲里拐彎的銅管差不多是嶄新的呢。就因為這個我殺不下他要的價。廊子和打井的錢都給了他還短兩塊,不過我自己補上了,也不再去麻煩您了。可是真讓我擔心的還是給人逮住。我老在盤算,對納特咱們該怎樣交代那後廊和打井的事。」
「什麼咱們?」路喀斯說。
「那就算是我一個人吧。」喬治說。路喀斯瞪看了他片刻。
「喬治·威爾金斯。」他說。
「您老咋說。」喬治說。
「我是從不給一個男人出主意,教他怎麼對付自己老婆的。」路喀斯說。
* * *
[1] 指本篇主人公路喀斯·布錢普。
[2] 原文為still,是釀酒的蒸餾器的簡稱。1862年美國國會通過法律,規定釀酒必須納稅。但仍有人為贏利私釀出售。
[3] 帕區曼在福克納故鄉密西西比州奧克斯福西南七十五英里,該處設有州立監獄。
[4] 美國南方莊園裡的一種店鋪,蓄奴制盛行時是奴隸主向奴隸發放口糧、衣服、工具的地方。奴隸解放後,則成為農場主向佃農售貨之處,往往以賒銷的形式售出,待秋收後連本帶利一起結算。
[5] 釀私酒者為了不讓人見到冒出的煙,往往在夜間工作。
[6] 據有關資料介紹,密西西比州現存的印第安人留下的土墩小者不到一英尺高,大者則是五六十英尺高的小丘,其用途是多方面的,包括殯葬、地理標誌、瞭望、宗教禮儀、軍事、避難與防洪等。
[7] 據研究者估計這應該是一枚「傑弗遜像金幣」。美國政府曾贈送給南方印第安人此種金紀念幣以示友好。在福克納的出生地新奧爾巴尼就出土過這種金幣。
[8] 在美國南方一般是在3月底4月初。
[9] 美國南方常見的一種鳥,屬夜鷹科。一般在春天、初夏啼鳴,過此季節便移徙他處。種棉花一般是在5月初。
[10] 路喀斯的父親是麥卡斯林家的奴隸圖爾,母親是布錢普家的女奴譚尼。他只被允許用母親主家的姓。
[11] 黑人與窮白人一般只被允許從後門進入有錢人家的住宅。
[12] 水桶一般都放在後廊的一個架上。煮水則用鐵皮水壺。
[13] 以下與前7行的「接著——」相連,當中的是插入語。
[14] 蒂斯比顯然是愛德蒙茲農莊裡的一個黑人婦女。當時(1898年)還不可能有橡皮或塑料奶嘴,一般的情況是用布包著糖紮成奶頭狀來哄嬰兒。
[15] 此處與第44頁第23行相接。這之間的是個「閃回」。「他」指洛斯·愛德蒙茲。
[16] 即非法土釀威士忌,無色,故曰「白」,「騾」則是戲指其土。
[17] 酒稅由聯邦政府徵收,因此有關訴訟亦由聯邦法院處理。
[18] 西非舊時地名,此處戲指黑人。蒙太古與凱普萊特則是莎劇《羅密歐與朱麗葉》中相互仇視的兩個家族。
[19] 密西西比州西部一城市,在密西西比河東岸。
[20] 指麥卡斯林家族族長卡洛瑟斯,實際上應為曾曾外公。前面所說的「早一個輩分」亦不確切。這說明洛斯性格上比較大大咧咧。
[21] 指1932年11月羅斯福繼胡佛成為美國總統。
第二章
1
他們來到離小鋪大約還有一百碼處,路喀斯沒有停下腳步,卻扭頭扔過去一句話。「你等在這兒。」他說。
「不,不,」那推銷員說,「我要親自和他談。要是我不能賣給他,那就沒一個——」他停住了。實際上他是往後退了一步;再走一步他就會與路喀斯撞個正著了。他年輕,還不到三十歲,身上有一股子干他那行的人與一個白人所具有的自信心以及路子稍稍有點兒不正的衝勁與幹勁。然而他居然停下不語,並且正眼看著這個穿了一身破工作服的黑人,此人逼視著他,眼光里不僅僅有尊嚴而且還有命令的色彩。
「你等在這兒。」路喀斯說。於是那推銷員在這晴朗的八月早晨斜倚在圍欄上,讓路喀斯獨自進入小鋪。路喀斯登上台階,台階旁站立著一匹毛色漂亮的年輕母馬,額上有塊白斑,三隻蹄子上都有圈白毛,身上壓著副寬闊的農場馬鞍。路喀斯走進一個長房間,那裡有一排排貨架,上面放著食品罐頭、菸草和成藥,牆上的鉤子上掛著挽鏈、頸圈和頸軛。愛德蒙茲坐在前窗旁一張有活動拉蓋的辦公桌前,正往一個賬本上寫什麼。路喀斯靜靜地站著,諦視著愛德蒙茲的脖頸,直到他轉過身來。「他來了。」路喀斯說。
愛德蒙茲把椅子一轉,椅背還是朝後傾斜著。椅子還沒有停下,他的眼睛裡就已是充滿怒氣了;他的口氣粗暴得讓人吃驚:「不行!」
「他是來了。」路喀斯說。
「不行!」
「他把東西帶來了,」路喀斯說,「我親眼看見——」
「你是在對我說你竟寫信讓他來,在這之前我已經告訴你我不會給你預支三百元的,連三百分甚至三分錢也不——」
「我見到東西了,我告訴你,」路喀斯說,「我親眼看見它靈得很呢。今兒早上我在後院裡埋下一塊錢硬幣,那機器硬是徑直來到它埋的地方找到了它。我們今晚就能找到那筆錢,明兒一早我就把錢給你全部還清。」
「好呀!」愛德蒙茲說,「好得很呀!你在銀行里存了三千多塊錢。自己去提前取出來嘛。這樣你連還都不用還了。」路喀斯看著他,連眼皮都不眨一下。「哈,」愛德蒙茲說,「那麼又是為了什麼呢?因為你他娘的知道得跟我他娘的一樣清楚這地方根本就沒有埋下過什麼錢。你在這裡住了六十七年了。你聽說過這一帶有誰錢多得要埋到地下去的嗎?你能想像這地方有人埋下光是值五毛錢的東西而他的親人、朋友或是鄉鄰會不立刻起出來花掉嗎?會快得連他都沒來得及回到家裡放好鐵杴呢。」
「這你可錯了,」路喀斯說,「有人挖到過的。我沒告訴過你嗎?三四年前有天晚上,兩個陌生白人天黑後來到這裡,起出來一隻舊攪乳桶,裡面裝了兩萬兩千塊錢,還不等人見到他們就跑掉了。我看到過他們重新填好的那個坑。還有那個攪乳桶。」
「是的,」愛德蒙茲說,「你跟我說過的。可是連你自己當時都不相信是真的。可是現在你又改變看法了。是不是這樣?」
「他們是找到了,」路喀斯說,「人不知鬼不覺他們就一溜煙走了,人家連知都不知道他們來過。」
「那你又怎麼知道起出的是兩萬兩千塊錢呢?」可是路喀斯光是看著他。那神態絕非頑固不化,而是一種無窮無盡的、耶和華般的耐心,仿佛他諦視著的是一個小瘋子的古怪行為。
「要是你父親在世,他準會借給我三百塊錢的。」他說。
「可是我不借,」愛德蒙茲說,「倘若能夠阻止你拿自己的幾個小錢去買一架尋找窖藏的什麼破機器,我也會那樣做的。哦對了,你又不想花自己的錢,是嗎?所以才來找我。你倒是夠精的啊。你把希望寄托在我的傻裡傻氣上。是不是?」
「看來我是得動用自己的錢了,」路喀斯說,「我想再問你一遍——」
「不行!」愛德蒙茲說。這一迴路喀斯諦視著他足足有一分鐘。他也沒有嘆氣。
「那好吧。」他說。
等他從小鋪里出來,他也瞧見喬治了,從喬治那頂破草帽髒兮兮的反光里,他可以看見喬治和那個推銷員這會兒正蹲在一處樹蔭下,兩人都用腳後跟蹲著,沒支傍什麼。哈,他想,他也許說話能跟城裡人一樣,甚至自己認為自己是城裡人。可是我現在知道他是生在哪兒的了。路喀斯走近時,他抬起眼。他對路喀斯迅速、嚴厲地看了一眼,同時站起身,已在朝小鋪走去了。「嗨,」他說,「我不是早跟你說過讓我來跟他談嗎!」
「不,」路喀斯說,「你給我站住。」
「那你打算怎麼辦呢?」推銷員說,「我大老遠的從孟菲斯趕來——我仍然弄不明白,你當初究竟是怎麼說服聖路易[1]那些仁兄同意不預收部分款子就把機器發出來的。我現在正正經經跟你說,要是我不得不把機器運回去,但要為這次出差去報銷開支又沒有任何單據證明,事情就沒那麼——」
「咱們在這兒干站著有啥用,這多傻啊。」路喀斯說。他往前走,那人跟著他,回到院門口推銷員汽車停著的路旁。那架探測器放在后座上,路喀斯站在開著的車門旁,打量著它——那是個長方形的金屬箱子,每一頭有一個把手,是用來抬它的,模樣挺緊湊結實,按鍵、錶盤什麼的一應俱全,還蠻靈巧,蠻像個樣。他沒有伸手去摸觸它。光是斜靠在車門上彎身對著它,一邊眨眼,一邊在盤算。他沒在跟誰說話。「我是看見它轉得蠻靈的,」他說,「我親眼看見的。」
「你以為會是怎麼樣?」那推銷員說,「它就是用來做這種事的。所以我們才要三百塊錢嘛。懂嗎?」他說,「你打算怎麼辦?我得知道,這樣我才能決定自己該做什麼。你有沒有三百塊錢?你家裡人有沒有?你老婆會不會在床墊底下什麼地方藏著三百塊錢?」路喀斯卻在對著機器沉思。他眼光都還沒有抬起來。
「咱們今天晚上會找到那筆錢的,」他說,「你出機器,我指給你看該在哪兒找,咱們對半分。」
「哈,哈,哈。」那推銷員乾冷地說,除了嘴皮子不得不張開點兒之外,臉上的肌肉紋絲不動。「還是聽聽大爺我的吧。」路喀斯在對著那個箱子沉思。
「咱們找到它是十拿九穩的,長官,」喬治突然說,「三年前有天晚上,兩個白人偷偷溜進來起走了藏在只舊桶里的兩萬兩千塊錢,天不亮就一溜煙顛兒了。」
「沒錯,」推銷員說,「而且你知道得清清楚楚那是兩萬兩千塊錢,因為你撿到了他們瞧不上沒拿走的小零錢。」
「不,先生,」喬治說,「沒準還不止是兩萬兩千塊呢。那是口大桶。」
「喬治·威爾金斯。」路喀斯說。他仍然是半截身子探在車子裡。他連頭都沒有扭過來。
「噯,您哪。」喬治說。
「給我住嘴。」路喀斯說。他把腦袋與上身退出來,轉過頭來看著推銷員。那年輕的白人再次見到了一張絕對看不透甚至有點兒冷酷的臉。「我拿一頭騾子來跟你換。」路喀斯說。
「一頭騾子?」
「等咱們今天晚上找到了那筆錢,我就拿三百塊錢從你手裡贖回那頭騾子。」喬治倒抽了一口氣,發出了輕輕的噝噝聲。推銷員飛快瞥了他一眼,看看那頂斜歪的帽子和迅速眨動的眼睛。接著推銷員又把眼光投向路喀斯。他們互相對看——年輕白人那張精明、突然變得清醒、突然注意力高度集中的臉以及黑人那張絕對沒有表情的臉。
「騾子是你的嗎?」
「不是我還能拿來跟你換?」路喀斯說。
「我們去看看。」推銷員說。
「喬治·威爾金斯。」路喀斯說。
「噯,您哪。」喬治說。
「上我廄房去把我那牲口繩取來。」
2
那天黃昏,管牲口的丹和奧斯卡剛趕了畜群從牧場回來,愛德蒙茲立刻就發現騾子不見了。那是只三歲口、重一千一百磅的母騾,名兒叫艾麗斯·本·博爾特,春上有人出價三百元他都不賣。他發現後甚至都沒有罵娘。他僅僅把母馬交給丹,等候在空場圍欄的旁邊,聽母馬的嘚嘚蹄聲在暮色中消失然後又重新出現,這時丹從馬背上躍下,把洛斯的手電筒與手槍遞給他。接著,洛斯自己騎母馬,那兩個黑人坐在沒套鞍的騾子背上,他們重新穿過牧場,蹚過小溪,來到騾子被牽領穿過的圍欄缺口處。從那裡開始,他們跟蹤騾子和那個人踩在軟泥上的腳印,順著一片棉花地的邊沿來到大路上。上了大路,他們仍然能跟蹤騾與人的腳印,丹現在是步行了,他拿著手電,那個人牽著沒打蹄鐵的騾子曾經走在石子路邊的軟泥上。「是艾麗斯的蹄子,」丹說,「走到天邊我也能認出來。」
事後愛德蒙茲自然明白兩個黑人也都認出那些腳印是誰的。可是當時他的怒火與焦慮使他對黑人脾性的正常敏感變得遲鈍了。當然,即使他當時問他們,他們也不會說的,不過明白了他們是知曉的就可以使自己做出正確的判斷,從而免去他將遭遇的那四五小時精神與肉體上的折磨。
他們找不到足跡了。他原來希望能找到騾子被裝上一輛等在那兒的卡車的痕跡;倘若那樣,他就回家去打電話給傑弗生的保安官與孟菲斯的警察,讓他們密切注意明天的騾馬市場。可是沒有這樣的痕跡。他們用了差不多一小時才發現足跡是從何處隱沒到石子路上去的,又怎麼穿過石子路,進入對面路邊的雜草叢,在三百碼外另一塊地里重新出現。他晚飯沒吃,怒火中燒,母馬也是一整天未卸鞍進食,他跟在兩團黑影似的騾子後面,一路不斷咒罵艾麗斯、黑夜與他們不得不依靠的那星微弱的亮光。
兩小時之後,他們來到離宅子四英里的溝底。他現在也下馬徒步而行了,否則他的腦袋會撞碎在一根黃枝上,他會在荊棘、灌木、朽木和樹頂叢中翻倒亂滾的,他一隻手牽著馬,另一隻胳臂擋住臉,還得留神自己的腳下,因此當他撞到一匹騾子身上,騾子往後狠狠給他尥了一蹶子時,他本能地往正確的方向跳開去,這才發現黑人已停了下來。他大聲咒罵著,又趕緊朝另一方向跳去,以便避開那頭該在這方位的但是尚看不見的第二匹騾子,就在此刻他注意到手電筒滅了,也看見前面林木間有一點油松火把的微暗、冒煙的亮光。亮光在移動。「做得對。」他急急地說,「別開手電。」他叫奧斯卡的名字,「把騾子交給丹,再回這兒來給我牽著母馬。」他等著,盯著那亮光,直到那黑人的手摸到了他的手。他放開馬韁,在兩匹騾子周圍轉動,抽出手槍,眼光始終沒離開那點在動的亮光。「手電給我,」他說,「你和奧斯卡等在這兒。」
「我還是跟您一塊兒去吧。」丹說。
「好吧,」愛德蒙茲說,一邊盯看著那團火光,「讓奧斯卡牽著騾子。」他不等待就趕緊往前走,但是馬上就聽到那黑人已緊緊跟在他後面,兩人儘可能大膽地快走。怒氣此時此際已不是冷冷的了。它變得熱騰騰的,他朝前沖,一種渴望、一種復仇的狂喜在心中生起,已顧不上腳下是否有灌木或原木,他左手持電筒右手執槍,正很快地逼近那個火把。
「那是老印瓊[2]土墩,」丹在他後面喃喃地說,「所以火光看著才那麼高。他跟喬治·威爾金斯到這會兒也該快完事兒了。」
「他和喬治·威爾金斯?」愛德蒙茲說。他突然停住腳步。他呼地轉過身子。他不僅將看清整個局勢的全貌,就像攝影師閃光燈亮起的一瞬間那樣,而且他此刻明白自己從來就是看清的,只是不願相信罷了,這純粹、僅僅因為他知道,倘若真的接受這一事實,他的腦袋會爆炸的。「路喀斯和喬治?」
「在土墩那塊往下挖呢,」丹說,「打從春上路喀斯大叔在那兒找到那枚值一千塊錢的金幣起,他們每天晚上都挖呀。」
「那你是知道這事的?」
「這事我們誰都知道。我們一直在瞅著呢。那天晚上路喀斯大叔找到那枚價值一千的金幣,當時他正打算藏起他的——」他的聲音一點點沒了。愛德蒙茲什麼也聽不見了,他腦袋裡轟地響了一聲,倘若年紀再大幾歲那就是一次中風了。有一瞬間他既無法呼吸也啥都看不見。接著他又呼地轉過身子。他用嘶啞、出不來氣兒的嗓音說了句什麼,同時往前沖,終於跌跌撞撞從灌木叢里脫身出來,進到林中空地,矬矮的土墩在這裡咧開了腹脅像是在打呵欠,它恰像攝影師所需要的背景襯托出那兩個被逮住而張大了嘴在傻看他的人——其中的一個手裡抱著只愛德蒙茲原先準會認為是飼料容器的東西,但是愛德蒙茲現在知道天黑下來後這兩人都不會抽時間去餵艾麗斯或是別的什麼騾子的,那另一個手持一支冒煙的松木火把,將它高高擎在自己歪戴的破草帽之上。
「你,路喀斯!」他喊道。喬治趕緊將火把一扔,可是愛德蒙茲的手電已像烤肉叉叉住似的使他們無法遁逃了。接著他頭一回看見那白人,那推銷員了,翻檐帽、領帶等一應俱全,正從一棵樹的旁邊站起身來,褲腿一直卷到膝頭,雙腳沾滿濕泥,因此根本看不見。「好呀,」愛德蒙茲說,「你跑呀,喬治。快跑。我一槍能把你的帽子打飛,還不傷你一根毫毛。」他走上前去,手電的光束收縮在路喀斯抱著的那隻金屬箱子上,照得那一排排摁鍵與錶盤熠熠閃亮。「原來是這麼回事,」他說,「三百塊錢。我倒希望有誰能往本地引進一批種子,讓人從新年一直到聖誕節每天都忙個不停呢。你們黑小子一旦農閒沒得幹了,麻煩就開始了。不過先別管這些。因為我今天晚上還不打算為艾麗斯的事操心呢。要是你和喬治願意架著這混賬機器走到天亮,那是你們的事兒。不過天一亮那騾子非得回到我廄房她的欄里不可。你們聽見了嗎?」這時候那個推銷員突然出現在路喀斯的肘旁。愛德蒙茲都已經把他給忘了。
「你說的是什麼騾子?」他說。愛德蒙茲把手電打到他身上,照了片刻。
「我的騾子呀,城裡人先生。」他說。
「真是這樣的嗎?」那一位說,「我這兒有張出賣這頭騾子的票據。是由這個路喀斯簽了名的。」
「你那兒有,是嗎?」愛德蒙茲說,「等你回到家裡,你盡可以拿它來當點菸斗的紙捻子。」
「是嗎?聽著。你叫什麼名字——」但愛德蒙茲已經把手電打回到路喀斯身上去了,他仍然把那架探測器抱在身前,仿佛那是一樣有象徵意味的物件,是舉行某個儀式、典禮必不可少的聖物。
「在重新考慮之後,」愛德蒙茲說,「我都根本不想計較騾子的事了。對這整個事情的看法今天早上我已經跟你說過。不過你是個成年人;你想瞎折騰我也攔不住。說實話,我都不想阻攔。不過倘若天一亮太陽出來那頭騾子還不在她的欄里,我就給保安官打電話。你聽見我說的沒有?」
「聽見了。」路喀斯悶悶不樂地說。這時那推銷員又開口了。
「很好,大兄弟,」他說,「要是那頭騾子在我準備把它裝車運走之前就不見了,我就給保安官打電話。這你也聽見了嗎?」這一回愛德蒙茲蹦跳起來,急急轉身,手電的光束照在那推銷員的臉上。
「你是在跟我說嗎,城裡人先生?」他說。
「不,」推銷員說,「我是在跟他說。他也聽見了。」又有好幾分鐘,愛德蒙茲把手電打在那人的臉上。過了一會兒才垂下來,因此只有他們的腿腳顯露出來,杵在光圈和它的折影里,仿佛他們正站在水裡。他把手槍放回到兜里。
「好吧,你和路喀斯只有天亮前這點時間來解決這個問題了。因為太陽一出那騾子就必須回我廄房。」他轉過身子。路喀斯瞧著他走回到丹等著的空地邊緣去。接著兩人往前走,亮光在樹叢、灌木間搖晃閃爍。很快亮光就全不見了。
「喬治·威爾金斯。」路喀斯說。
「噯,您哪。」喬治說。
「把松明找出來重新點上。」喬治照著做了;再一次那刺眼的紅光一面冒著濃煙一面搖曳著發出臭味,紅光指向八月午夜後的星星。路喀斯把探測器放下,拿起火把。「你來拿著這東西,」他說,「我這會兒就得找到它。」
可是天亮時他們還是沒能找到。火把在灰濛濛、多露水的曙色里變得暗淡了。推銷員這時候已在濕地上睡著了,破曉時分的潮濕陰冷使他蜷成一團,他鬍子拉碴,那頂挺帥的城裡人帽子皺巴巴的團在他的臉頰底下,弄髒的白襯衫的領子處那根領帶也扭歪了,沾滿泥巴的褲子一直卷到膝頭,昨天擦得鋥亮的皮鞋如今成了兩個不成形狀的大泥團。他們終於把他叫醒,他一邊坐起來一邊罵娘。不過他倒是立刻就明白自己在何方以及何以會在此處的了。「好,聽著,」他說,「要是那頭騾子從我們拴著的棉花房離開一步,我就去叫保安官。」
「我再有一個夜晚就行了,」路喀斯說,「那錢是在這兒。」
「再有一個夜晚,」推銷員說,「再有一百個夜晚。你願意的話在這兒待上一輩子也不關我的事。你先告訴我,那人說騾子是他的,這是怎麼回事?」
「讓我來對付他,」路喀斯說,「我今天上午就來處理。你甭為這事操心了。再說,如果今天你打算自己把騾子弄走,保安官也會把它從你手裡搶去的。你就讓它留在這兒也甭為自己和我操心。這機器再讓我用一晚,我就把什麼都弄妥了。」
「很好,」那推銷員說,「可是你知道再用一晚你得花多少錢嗎?得另交二十五元整。現在我可要進城去睡了。」
他們回到推銷員的汽車那裡。推銷員把探測器放到車後的行李箱裡,鎖上。他讓路喀斯和喬治在路喀斯家院門口下了車。車子沿著大路往前開,已經走得很快了。喬治對著它迅速地眨動眼睛。「咱們現在幹什麼呢?」他說。
「儘快吃完你的早飯,然後回這兒來,」路喀斯說,「你得進城一趟,中午還得趕回來。」
「我也需要上床睡覺的,」喬治說,「我也困得很呢。」
「你明天可以睡,」路喀斯說,「也許今天晚上就可以睡上大半夜。」
「要是你早點兒說,我滿可以搭車去而且跟他一起回來的。」喬治說。
「哼,」路喀斯說,「不過我來不及說。你儘快吃你的早飯。要是你怕搭不到車,你不如不吃早飯馬上就出發。因為得走三十四英里呢,你還得中午就趕回來。」十分鐘後,喬治來到路喀斯院門口時,路喀斯已在那裡等他,支票上也已簽上他那寫得挺費勁、扭七扭八然而還是蠻清晰的名字。是要取五十塊錢。「跟他們要銀幣,」路喀斯說,「中午就回這兒來。」
推銷員的車子重新停在路喀斯門前時,天剛暗下來,路喀斯和喬治已經在等著了。喬治帶了把鐵鍬和一支長把兒的鐵鏟。推銷員鬍子刮乾淨了,一看就知道已有過充分的休息;那頂翻檐帽刷過了,襯衫也是新換的。不過他現在穿的是一條卡其布褲子,上面還縫著廠家的商標,仍然有今早商店開門營業時放在貨架時的摺痕。路喀斯和喬治走近時,他朝路喀斯狠狠地、嘲諷地瞪了瞪眼。「我不想問我的騾子怎麼樣了,」他說,「因為沒有這個必要。是不是?」
「它挺好的。」路喀斯說。他和喬治爬進汽車的后座。那探測器現在放在前座推銷員的身邊。喬治進到一半時,停下來對著機器迅速眨動眼睛。
「我忽然想到,要是它知道的我也都知道,那我能趁多少錢呀,」他說,「咱們都能趁錢。也不用一夜接一夜費時間找寶了,是不是啊?」他現在是在對著推銷員說話,用一種和藹、恭敬和隨和的口氣:「那您跟路喀斯先生也不用去管騾子歸誰,而且連有沒有騾子也不在乎了,是嗎?」
「住嘴,快上車。」路喀斯說。推銷員拉好排擋,但還不讓車走。他轉過半個身子,看著路喀斯。
「嗨?」他說,「你今晚想上哪兒去散步?老地方?」
「不去那兒,」路喀斯說,「我來帶你去。咱們昨兒找的地方不對。我看那張紙沒領會准。」
「敢情,」推銷員說,「認識了這一點就值那二十五塊了——」他已經啟動車子了。可是又突然停住,這就使得光挨屁股邊兒坐在后座上的路喀斯和喬治被扔到前座的後背上。「你說什麼來著?」推銷員說,「你把那張紙怎麼啦?」
「我沒領會准。」路喀斯說。
「沒領會什麼?」
「那張紙。」
「你是說你手裡有一封信或是別的什麼,它說了東西埋在哪兒?」
「對,」路喀斯說,「昨天我沒領會准。」
「它在什麼地方?」
「在我家裡,我放好了。」
「去把它拿來。」
「別管那個了,」路喀斯說,「我們不需要。我這回領會准了。」那推銷員扭過頭來對著路喀斯看了好一會兒。接著他扭回去伸手拉排擋,其實排擋已經拉好了。
「好吧,」他說,「那地方在哪兒?」
「往前開,」路喀斯說,「我會告訴你的。」
他們用了差不多兩小時才抵達那裡,那兒的路根本不能算路而是一條山間曲里拐彎的小道,溝溝壑壑的,長滿了雜草,他們要去的地方也不在溝底而是在俯臨溪流的一座小山上——這兒有幾棵枝條亂七八糟的雪松,幾柱坍塌的原來就未抹水泥的老煙囪,還有個坑,不知原來是井還是蓄水池,周遭有幾塊地力已乏的布滿荊棘和蘆葦的廢田,還有幾棵歪歪扭扭的樹,那兒想必曾是果園,在沒有月亮、夏末猙獰的星星遊走著的天空底下顯得鬼影幢幢、陰氣逼人。「是在果園裡,」路喀斯說,「分作兩處,埋在兩個分開的地方。其中一處是在果園裡。」
「除非是寫信給你的那個傢伙沒有回來把兩處又合併成一處,」推銷員說,「咱們還等什麼?嗨,傑克[3],」他對喬治說,「把東西拎出來。」喬治把探測器從汽車裡搬出來。推銷員現在也有手電筒了,挺新的,插在後褲兜里,不過他並沒有立刻把它打亮。他環顧別的小山形成的黑黑的輪廓,雖然天黑,好幾英里外還看得蠻清楚。「天哪,你們最好一錘子就把它找出來。要不了一個小時,十里方圓內每一個人只要長得有腿的都會圍攏來看熱鬧。」
「這話別跟我說,」路喀斯說,「跟我花三百二十五元買下的那個會開口的匣子說去,到現在為止除了說不以外它啥都不會說。」
「這箱子你還沒買下呢,大兄弟,」推銷員說,「你說有一處是在那邊樹叢里。好啊,在哪兒呢?」
路喀斯手持鐵鏟走進果園。那兩個人跟在後面。推銷員看著路喀斯停下來,眯縫了眼觀察樹木與天空以確定自己的方位,然後又往前挪動。最後他終於停了下來。「我們可以在這兒開始,」他說。推銷員啪地打亮手電,彎起手掌使光線集中到喬治手裡的箱子上。
「好吧,傑克,」他說,「幹起來吧。」
「還是讓我來拿機器吧。」路喀斯說。
「不,」推銷員說,「你太老了。你看來不像是能跟上我們的速度呢。」
「昨天晚上我跟上了。」路喀斯說。
「今兒個可不是昨天晚上,」推銷員說,「走呀,傑克!」他惡狠狠地說。他們往前走,喬治夾在當中,端著那架機器,三人一邊在果園裡一行行來回梳篦,一邊一起盯看著手電光束下的那些意味深長的小錶盤,只見那些針抖動著有了生命,在旋轉、擺動了一會兒後又停住了,但仍在微微顫動,這整個過程中,三人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瞪看著。接著路喀斯把著機器,注視著喬治往光圈集中的地點挖下去,只見一隻生鏽的罐頭終於被起出,白花花的銀元瀑布似的在推銷員手裡閃光、滾動,又聽見那推銷員在說:「噢,天哪。噢,天哪。」路喀斯也蹲了下來。他和推銷員對蹲在小坑的兩邊。
「呣,我總算至少是找到了這些。」路喀斯說。推銷員一隻手護著這攤錢,另一隻手往下一劈,仿佛路喀斯是要把錢奪走似的。他蹲在那裡,殘酷、持久地對著路喀斯冷笑。
「你找到了?這機器不屬於你,老頭兒。」
「我打你手裡買來了。」路喀斯說。
「用什麼?」
「一頭騾子啊。」路喀斯說。另外的那個在小坑對面朝他冷笑,既殘酷又持久。「我開給你一張發票了。」路喀斯說。
「那東西一文不值,」推銷員說,「就在我車子裡。你願意就拿去。它啥也不值,我都懶得去撕掉它。」他摸索著把錢幣裝回到罐子裡去。手電仍然在他方才丟下——是扔掉——的地方,還亮著呢。他迅速地從光圈裡站起來,只剩下小腿被照著,顯出了那條新弄皺的布褲子以及那雙淺幫黑皮鞋,它沒有重新上油擦亮,僅僅是揩洗了一下。「好吧,」他說,「這根本算不上是一筆錢。你說是分成兩筆的,是分開埋在兩個不同的地方的。那另外一筆在哪兒呢?」
「問你的找寶機去呀,」路喀斯說,「不是說它知道得一清二楚嗎?不是為了這個你才要價三百元的嗎?」他們在黑暗中面對著面,兩個臉容不清的黑影。路喀斯動了動身子。「我看咱們可以回家了,」他說,「喬治·威爾金斯。」
「噯,您哪。」
「等一等。」那推銷員說。路喀斯站住了。他們又是面對面了,誰也看不清誰。「這兒的還不到一百塊錢呢,」推銷員說,「大筆頭的是在另一個地方。我給你一成。」
「那封信是我的,」路喀斯說,「那哪兒夠啊。」
「兩成,」推銷員說,「這就碰頂了。」
「我要一半。」路喀斯說。
「一半?」
「賣騾的單據還給我,再開張單據說明那架機器歸我了。」
「哈哈,」那推銷員說,「真是哈哈哈。你說那封信說錢在果園裡。果園也不算太大。今晚還有大半夜,更不用說還有明——」
「我說的是一部分的錢在果園裡。」路喀斯說。他們在黑暗裡又一次面對著面。
「明天。」推銷員說。
「這會兒。」路喀斯說。
「明天。」
「這會兒。」路喀斯說。對方那張看不清的臉瞪視著他自己的看不清的臉。他和喬治似乎都感到無風的夏夜空氣隨著白人的顫抖而在震動。
「傑克,」那推銷員說,「你方才說那些傢伙找到多少錢?」可是不等喬治來得及開口,路喀斯就回答了。
「兩萬兩千塊錢。」
「沒準比兩萬兩千還多,」喬治說,「那是一口很大的——」
「好吧,」推銷員說,「等咱們幹完,我馬上給你開一張售出的單據。」
「我這會兒就要。」路喀斯說。他們回到汽車旁。路喀斯拿著手電。他們看著推銷員扯開他的漆皮公事包,把那張賣出騾子的單據揪出來扔給路喀斯。接著他們又看著他那隻抖動的手填寫一張有複寫紙副本的長長的表格,又看他簽上名,撕下副本里的一張。
「明天早上歸你所有,」他說,「在這以前它還是我的。」他從車子裡跳出來,「來吧。」
「它找到的一半歸我。」路喀斯說。
「你站在那兒光動嘴皮子,又怎能得到一半或是多少呢?」那推銷員說,「來呀。」可是路喀斯還是不動。
「那我們已經找到的五十塊[4]又怎麼說呢?」他說,「我不也該得到一半嗎?」這回推銷員僅僅是站在那裡對著他笑,冷酷、僵硬,毫無歡樂之意。接著他走開去了。他連公事包都沒有關上。他從喬治手裡奪過機器,從路喀斯手裡搶走手電,跑回到果園去了,他一邊跑那團光亮也一邊在顫抖跳動。「喬治·威爾金斯。」路喀斯說。
「噯,您哪。」喬治說。
「把那頭騾子弄回到你牽出來的地方。然後去告訴洛斯,愛德蒙茲快別為這事弄得雞飛狗跳的了。」
3
他登上殘缺不全的台階,那匹配了寬鞍具的漂亮母馬站在台階旁,他走進長房間,這裡一個個貨架上放著罐頭食品,鉤子上掛著圈套、挽韁、頸軛和犁繩,空氣中滿是糖漿、乾酪、皮革和煤油的氣味。愛德蒙茲把轉椅從辦公桌前扭過來。「你上哪兒去啦?」他說,「兩天前我就讓人捎話叫你來見我。你幹嗎不來?」
「我想我準是在睡覺,」路喀斯說,「接連著三晚我都是通宵沒睡。我再也不能像年輕時那樣熬夜了。你到我這年紀也會支持不住的。」
「可我比你聰明,年紀沒到你一半就明白不能亂來。也許等你年紀到大我一倍時也只好學我的樣兒了。不過我不想跟你談這些。我要知道的是那混蛋聖路易商販怎樣了。丹說他還在此地。他在幹什麼?」
「在搜尋埋藏的錢。」路喀斯說。
有一瞬間愛德蒙茲沒有開口。接著他說:「什麼?搜尋什麼?你說什麼來著?」
「在搜尋埋藏的錢。」路喀斯說。他讓自己舒舒服服地靠在櫃檯邊上。他從背心口袋裡掏出只放鼻煙的小鐵皮盒,打開盒蓋,小心翼翼、精確地往蓋子裡裝上鼻煙,又用大拇指與食指把下嘴唇往外拉,把鼻煙斜著倒進去,蓋上鐵盒,放回背心口袋。「使我的找錢匣子。他論晚向我租用。所以我才整宿不睡,為的是看住匣子能要回來。可是昨天晚上他根本沒露面,所以我改變做法,美美地睡了一夜。因此,我估計他已經回他從那兒來的地方去了。」
愛德蒙茲在轉椅里坐得筆直,眼睛瞪著路喀斯。「從你手裡租用?就是你偷了我的——好讓你——的那一台——」
「二十五塊錢一晚,」路喀斯說,「那是他讓我用一夜開的價。因此,我想讓他出這點租錢是很公平的。他把東西賣了;他該明白。反正我是這樣要價的。」愛德蒙茲把雙手放在椅子扶手上,不過他還沒有動。他一動不動地坐著,稍稍前傾,瞪視著那個倚靠在櫃檯上的黑人,在他身上,只有下巴處稍稍有點凹癟才看得出這是個老人,他下面穿一條破舊的馬海毛料褲子,這是格羅弗·克利夫蘭[5]或是塔夫脫總統[6]會在夏天穿的,上身是一件胸前有硬襯的無領白襯衫,一件提花背心,有年頭了,所以泛黃了,還斜掛著一根重甸甸的金表鏈,頭上戴的是一頂值六十塊錢的手工縫製的海狸皮帽子,是愛德蒙茲的父親五十年前送給他的,底下那張臉不能算清醒也不能算是嚴肅,而是毫無表情。「全都因為他找錯了地方,」他說,「他在那座小山上找。可那筆錢是埋在山下溝底的什麼地方的。四年前悄悄前來人不知鬼不覺地帶走兩萬兩千塊錢的那兩個白人——」現在愛德蒙茲已經離開椅子站在地上了。他長長地吸了一口氣,開始堅定地朝路喀斯走去。「眼下我們,也就是我和喬治·威爾金斯,已經跟他斷絕往來了——」愛德蒙茲堅定地朝他走去,把憋住的氣吐了出來。他原以為自己會大喊大叫的,可是說出來的僅僅是一句耳語。
「出去,」他說,「回家去。再別來了。倘若需要什麼,就讓莫莉大嬸來領。」
* * *
[1] 密蘇里州一大城市,當時為製造業與郵購業中心。
[2] 「印第安」的訛音。
[3] 對不知其名或不屑知其名的人的帶輕蔑色彩的稱呼。
[4] 他們方才「找到」這筆錢時並未點數,照說路喀斯不該知道具體數字。若是推銷員聰明一些,應看出這裡面頗多蹊蹺。
[5] 斯·格·克利夫蘭(1837—1908),美國第22任和第24任總統。
[6] 威·霍·塔夫脫(1857—1930),美國第27任總統。
第三章
1
最初,愛德蒙茲從賬本上抬起頭見到有個老婦人從路上走過來時,他並沒有認出是她。他又埋下頭去看賬本,直到聽見她爬上台階沉重的腳步聲、見到她走進小鋪時,他才明白是誰。因為他大約已有四五年沒見過她走出院門了。他騎了母馬去巡視莊稼經過她家時會看到她坐在廊子上,那乾癟的臉湊在陶土煙鍋的蘆葦稈上,往裡一抽一抽的,要不就是在後院的洗衣盆、晾衣繩之間挪動,動作既緩慢又痛苦,她那衰老的動作即使在愛德蒙茲看來也比他所知道她的確切年齡顯得老得多;愛德蒙茲有時認真想想便會得出這樣的結論。他按常規總是一個月一次在她家院門口下馬,將母馬拴在圍欄上,自己進去,帶上一罐菸草或是一小包便宜的軟糖,那是她愛吃的,和她聊上半個小時。他把這稱作對自己機遇的一次祭酒,就像古羅馬的百人長[1]在飲酒前也總要先灑掉一些一樣,其實這是對他祖先與良知的祭祀,他說不定會承認自己在良知上是及不上這個黑人婦女的,無論在禮數還是在人品方面,她是他心目中唯一的母親,她不僅在大雨滂沱、一片澤國的夜晚親自給他接生,讓自己丈夫在險些送命的情況下去請大夫,可大夫來晚了,而且還帶了她自己的孩子住到這幢宅子裡來,讓白娃娃、黑娃娃和自己睡在同一個房間裡,這樣就可以給他們兩個餵奶,一直餵到他斷奶,而且在他十二歲上學前從不長時間離開宅子——這是個小個兒女人,幾乎小得出奇,而且在接下去的四十年里仿佛越長越小了,老是包著同樣的潔淨的白頭巾,圍著同樣的潔淨的白圍裙,他打記事起就見到她是這樣裝束的,他知道她其實比路喀斯年輕,但是看上去卻更顯老,老得令人難以相信,近年來她開始用他父親的名字叫他,甚至用老一輩的黑人對他祖父的稱呼來叫他了。
「老天,」他說,「你大老遠的上這兒來幹嗎?你幹嗎不差路喀斯來?他應當清楚,讓你來是不——」
「他這會兒正躺在床上睡覺呢,」她說。走路使她稍稍有點氣喘,「所以我才有機會來。我什麼東西也不需要。我是來和你談事兒的。」她朝窗口稍稍轉過去一些。於是他見到了那張布滿皺紋的臉。
「為什麼?是什麼事兒?」他說。他從轉椅里站起身來,從辦公桌後面拉出另一把椅子,那是一把椅腿用鐵絲加固過的直背椅子。「坐吧。」他說。可是她僅僅用同樣視而不見的眼光看看他又看看椅子,他只好去攙她的胳膊,那胳膊在兩三層很舊但是一塵不染的衣服底下捏上去簡直不比她抽的菸斗的蘆葦稈粗多少。他扶她來到椅子邊,讓她就座,她那一層又一層的裙子與襯裙攤了開來。她立即低下頭去轉向一邊,把一隻扭曲粗糙像是團乾枯發黑樹根似的手舉起來,放在眼睛上。
「太亮了,眼睛不好受。」她說。於是他又扶她起來,把椅子轉成椅背朝窗。這一回她自己找到椅子了,並且坐了下去。愛德蒙茲坐回到轉椅里去。
「好吧,」他說,「是什麼事兒?」
「我要離開路喀斯,」她說,「我要辦那個……那個……」愛德蒙茲坐著,一動不動,盯看著他現在看不大清楚的那張臉。
「你要辦什麼?」他說,「離婚?四十五年之後,在你這樣的年紀?你打算幹什麼?你日子怎麼過呢,沒有人——」
「我可以幹活。我要——」
「行了,」愛德蒙茲說,「你知道我不是這個意思,即使父親沒在他遺囑里寫明要照顧好你的下半輩子。我是說你打算怎麼辦?離開屬於你和路喀斯的房子去跟納特、喬治一塊兒過?」
「那只會跟原先一樣糟,」她說,「我得徹底走開。因為他瘋了。自打他有了那台機器後他就變瘋了。他還有——還有……」雖然他剛剛提到過,他知道她連喬治的名字都想不起來了。她又開口了,一動不動,在對著他說不上來的什麼東西瞪視,兩手在潔白的圍裙上像是兩團難以辨認的墨跡:「——每天晚上都整宿不沾家,尋找那筆埋在地下的錢。他連自己的牲口都再也不管不顧。得由我來餵母馬、餵豬、擠牛奶,我只好儘量對付。不過這還不要緊,我幹得了。碰到他身體有病我也是樂意做的。可是他現在是頭腦有病。病得很厲害。他連星期天也不再起床上教堂。他病得很重呢,老爺。他在做上帝不願人去做的事。我害怕呀。」
「怕什麼?」愛德蒙茲說,「路喀斯壯得像匹馬。他現在比我還棒。他這陣子農閒沒活兒干,要等莊稼熟了才有事。有幾天通宵不睡和喬治一起在溝頭溝尾走走對他沒什麼害處。下個月一摘棉花他自然會停下的。」
「我怕的還不是這個呢。」
「那又是什麼?」他說,「怕的是什麼?」
「我是怕他會找到那筆錢呀。」
愛德蒙茲重新跌落到他的椅子裡,直直地看著她。「怕他會找到?」她仍然在對著他說不上來的什麼東西瞪視,一動不動,那麼小,就像是個玩具娃娃,是件小擺設。
「因為主說了:『入我土者必歸於我直至我允其復生。勿論男女凡觸及者務須注意。』[2]所以我害怕。我必須走。我必須要擺脫開他。」
「這地方根本就沒有錢埋在土裡,」愛德蒙茲說,「他從春天起不就在窪地那兒探來探去想找到錢嗎?那台機器也是不會找到的。我已經想盡辦法讓他別買了。除去控告那個商販私自闖進別人產業把他逮捕,我什麼都做了。我直後悔當時沒那樣做。倘若我預先料到——不過這也不會有用的。路喀斯反正是會在哪段大路上和他碰頭把機器買下的。不過有了它路喀斯也不會找到一個錢的,跟他背著手在溝頭溝尾走來走去,認為哪兒有就讓喬治·威爾金斯挖下去沒什麼區別。他再傻,過不了多久也會死心的。他會停下來的。到那時他就正常了。」
「不,」她說,「路喀斯老了。他看上去不顯老,可他已經六十七了。一個人那麼一把年紀迷上了挖寶,就跟迷上了賭錢、喝酒和追娘們兒一樣。他根本沒有停下來的空兒。然後他還會跟著迷下去,迷下去……」她停下了話語。她坐在硬椅上一動不動,就連放在褪色圍裙上兩攤墨漬似的多節瘤的手也是一動不動。他娘的,他娘的,他娘的,愛德蒙茲想道。
「我可以告訴你怎樣在兩天內把他的毛病治好,」他說,「要是你年輕二十歲的話。可是你現在做不到了。」
「告訴我。我做得到的。」
「不,」他說,「你現在太老了。」
「告訴我。我做得到的。」
「明天早上等他帶了那東西回家,你自己帶上它到溝底去尋找埋藏的錢。後天早上也這樣干,大後天也是。讓他發現你是在幹什麼事兒——在他睡覺的時候用他的機器,在他睡覺不能盯著看它、不能自己找錢的全部時間裡。讓他回到家裡發現沒給他準備好早飯,睡覺醒來發現晚飯沒做,因為你仍然在溝底,在用他的機器尋找埋藏的錢。這個辦法能治好他的。可是你太老了。你頂不住的。你回家去等路喀斯醒了,你跟他——不,路太遠了,不能讓你一天跑兩回。告訴他我說的,讓他在家裡等我。我晚飯後去你們家跟他談談。」
「談談是不會讓他改變主意的。我談沒用。你談也沒有用。我唯一能做的就是乾脆離開他。」
「談話也許沒用,」愛德蒙茲說,「可是要說的話我是一定要說的。他也一定得聽著。我晚飯後來。你叫他等著。」
這時候她站起身來。他看著她怪費勁地一路走回去,那麼小,簡直像只玩具娃娃。他現在的感情不僅是對她關懷,如果他足夠坦率的話,那根本不是關懷,他是在勃然大怒——一種不僅是他活著這幾十年而且是他父親一生所積累的輕蔑與氣憤的突然迸發,甚至還可追溯到他的祖父麥卡斯林·愛德蒙茲的時日。路喀斯不單是這地方活著的年紀最大的人,比愛德蒙茲的父親年紀還大,倘若老人家還活著的話,他身上有四分之一的血液,那不僅是白人的血液,甚至還不是愛德蒙茲家的血液,而是老卡洛瑟斯·麥卡斯林本人的,路喀斯是他的男性後裔,而且與他只隔一輩,而愛德蒙茲卻是女性的後裔,算起來是第五代;他小時候就注意到路喀斯總稱呼他的父親為愛德蒙茲先生,從不像別的黑人那樣稱他為扎克先生[3],而且逢到要與白人說話時也總是冷靜與有心機地避免用任何名稱來稱呼對方。
可是路喀斯並沒有拿他的白人的甚至是麥卡斯林家的血統來作資本,恰好相反。好像是他不僅不拿這當作一回事,而且還非常冷淡。他甚至不覺得有必要用它來爭取什麼。他甚至也懶得去反對它。他兀自充當他這個人得以組成的那類雙種族綜合物,任憑自己擁有這個身份,就僅僅以這樣的方式來抗拒它。他也不去當這兩種張力的戰場兼犧牲品,相反,他是一個容器,很結實,來歷不明,並非導體,在其身上毒素與對立物相互制約,不起波瀾,在外界空氣里沒有製造出什麼謠言。原先是同胞三個:老大詹姆士,然後是一個姐姐,叫鳳西芭,再就是路喀斯,他們的父親是托梅大嬸所生的圖爾,他是老卡洛瑟斯·麥卡斯林的兒子,母親則是譚尼·布錢普,她是愛德蒙茲的舅公[4]阿摩蒂烏斯一八五九年在一次牌戲中從鄰居手裡贏來的。鳳西芭結婚後搬到阿肯色州去住,再也沒有回來過,雖然路喀斯不斷地聽說她的情況,直到她的死訊傳來。可是詹姆士那個老大,還沒成年就跑掉了,他一路都沒停下來,直到他越過了俄亥俄河,後來他們再也沒有聽到他捎來的或是關於他的任何消息——這是就他白人親戚所知而言的。就好像他不僅僅(他妹妹日後也這樣做)讓奔騰的河水隔開他自己與他祖母的被棄以及他父親的沒有姓氏的出生,而且還讓緯度與地理介入,永遠地把自己腳下得自原先那片土地的塵土跺下去[5],在那片土地上他的白人祖先可以按照自己的怪念頭今天承認他明天又拋棄他,可是他卻連與白人祖先脫離關係的想法都不敢有,除非是恰巧碰上白人此刻也正好這樣想。
可是路喀斯留了下來。其實他不是非得留下不可的。在三個孩子裡,他不僅沒有物質上的羈絆(也沒有良心上的束縛,如卡洛瑟斯·麥卡斯林後來開始理解的那樣)使他難以脫身,而且他是哥仨中唯一事先就在經濟上獨立、滿二十一歲後任何時候都可以永遠離開的人。在愛德蒙茲家中這是父傳子再傳子一直傳到卡洛瑟斯這一代的事,他們全都知道早在五十年代[6]初,老卡洛瑟斯·麥卡斯林的雙胞胎兒子阿摩蒂烏斯與梯奧菲留斯在開始釋放父親的奴隸時,就對父親的黑人兒子做出一項特別的規定(因而也算是一種正式承認了,雖然還僅僅是推論,而且僅僅是得自他白皮膚的同父異母兄弟)。那是一筆錢,還加上累積的利息,是給這個黑皮膚兒子的,在他口頭提出要求的時候,可是托梅的圖爾在憲法上規定[7]獲得自由之後選擇留下來,他從來沒有利用這個機會。後來他也死了,那時老卡洛瑟斯·麥卡斯林已經去世五十多年,連阿摩蒂烏斯與梯奧菲留斯也已不在人世了,他們是七十好幾在同一年去世的,就跟他們在同一年出生一樣,這時麥卡斯林·愛德蒙茲擁有地產和農莊了,在實際上與名義上都如此,這是梯奧菲留斯的兒子艾薩克·麥卡斯林讓給他的,這樣做,除了討一份麥卡斯林以及他兒子扎卡里還有扎卡里的兒子卡洛瑟斯至今仍在付給住在傑弗生草草搭成的小平房裡的艾薩克的養老金之外,還有什麼理由,並且究竟出於什麼考慮,就沒有人確切知道了。不過讓是確實讓掉了,事情發生在密西西比州的黑暗歲月里,那時,一個人真得冷酷無情才能使祖產傳到自己手裡,也得很堅強冷酷才能保住產業直到傳給別人;——讓掉,簡直就是放棄,由產業真正的繼承人(亦即艾薩克,人稱「艾克大叔」的,他沒有子裔,如今是個鰥夫,住在他亡妻留下的房屋裡,他也同樣拒絕接受房子的產權,他是父親老年所得之子,他自己也活了很久,但是卻越活越小越活越小了,因為他過了七十眼看奔八十連自己都不愛照實說了,可身上卻出現了唯獨少年人才有的那種高尚無私的天真勁兒),他只保留了一份遺贈的託管權,這是他親自這樣要求的,對這筆遺贈,他的黑人叔叔[8]仍然不太能理解只要提出申請就是自己的了。
他從未提出申請。他去世了。接著他的大兒子詹姆士出走了,跑掉了,離開他出生的茅舍,離開莊園,甚至出了密西西比州,連夜出走,除了走時所穿的一身衣服什麼都沒帶。當艾薩克·麥卡斯林在城裡聽說此事後他領出了這筆錢,這筆遺贈的三分之一以及累積的利息,都是現錢,也離開了,而且一星期後才回來,又把錢存回到銀行里。接著那個女兒鳳西芭結婚了,而且搬到阿肯色州去了。這一回艾薩克跟隨他們而去,並把三分之一的遺贈存進阿肯色州當地的一家銀行,做出安排,讓鳳西芭每周可以從這筆錢里取出三元[9],不多也不少,然後他才回家。接著有一天早晨,艾薩克在家,正在看報,並不是認真看而是對著它像是在看,這時他明白過來是怎麼回事和為什麼了。正是那個日子。今天是誰的生日,他想。接著他出聲地說,「是路喀斯的。他今天二十一歲了。」這時候他妻子走進來了。她那會兒還是個年輕的女人;他們結婚還沒幾年,可是他已經能看懂她臉上的表情了,他現在並且後來也總是以這樣的一種眼光看著她:很平靜,對她,也是對她與自己都懷有憐憫與遺憾的眼光,就跟熟悉她的表情一樣,他現在對那緊張、刻毒、咄咄逼人的聲音也了解得非常透徹了。
「路喀斯·布錢普在廚房裡。他要見你。沒準是你表外甥捎話來說他決定連每月那五十塊錢也不再給了,那是他用來換走你父親莊園的錢。」不過這樣說了也沒什麼關係。無所謂的。他也可以大聲請求她的原諒,聲音大得像在吼叫,以此來表示自己的憐憫與悲哀;夫妻間往往不需要開口說話,這倒不僅僅是長期生活在一起習慣使然,而是因為在他們漫長然而是悽慘的生活中至少有一個瞬間(那也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即使在當時他們也知道這個瞬間是不會也不可能持續下去的),他們曾經親近過,像上帝一樣,那時他們自願地並事先就彼此原諒,雖然他們知道對方是不可能永遠這樣做的。這時候路喀斯已經到房間裡來了,他就站在房門進來一點點的地方,手捏著帽子,貼在大腿上——臉色像舊馬鞍,容貌饒有古敘利亞風,倒不是就種族意義而言,而是說他蠻像在沙漠上生活了十個世紀的騎士的一個後代。完全不是他們祖父卡洛瑟斯·麥卡斯林那樣的臉。而是好比他們的上一輩的人的臉:由一萬個不承認失敗的南部同盟士兵的容顏綜合而成的、像是鐵版相片[10]上的臉,稍稍有點漫畫化,不細看還看不出來,矜持、冷峻,比他自己的冷峻,比他自己的嚴酷,比他自己的更有深度。
「祝你長命百歲!」艾薩克說,「我的上帝,我正要——」
「是的,」路喀斯說,「剩下的那筆錢。我要它了。」
「錢?」艾薩克說,「什麼錢?」
「老主人留給我爹的。如果仍然算我們的話。要是你打算給我們的話。」
「這錢不是我的,不該由我來說是給還是不給。那是你父親的。你們幾個只需提出來就行了。我曾想找到吉姆,那會兒他——」
「我現在就提出來。」路喀斯說。
「全部?有一半是吉姆的呢。」
「我可以代他保管的,就跟你一直在做的那樣。」
「是的,」艾薩克說,「你也要走,」他說,「你也要離開了。」
「我還沒有決定,」路喀斯說,「我也許會的。我是大人了。我想怎麼做就可以怎麼做。我要知道我決定想走的時候就可以走。」
「你本來就是什麼時候都可以這樣做的。即使是爺爺沒有留下錢給托梅的圖爾也罷。你們幾個,你們當中的任何一個,只消上我這兒來說一聲就可以……」他的聲音一點點沉寂了下去。他想,五十塊錢一個月。他知道我只有這點兒錢了。知道我背叛了,喊「牛繩」[11]了,出賣了我的與生俱來的權利,背叛了我的血統,為了他也會說是並非平靜而是消弭傷痕以及一點點的食物。「錢存在銀行里,」他說,「我們去取出來好了。」
只有扎卡里·愛德蒙茲以及他的兒子卡洛瑟斯——在輪到他管事的時候——知道一部分的情況。可是下面要說的事傑弗生鎮大多數的居民都知道,於是這故事不僅僅在愛德蒙茲家的年譜里占一席之地,而且也成為鎮史里的一個小插曲了:——都說那天早上白皮膚與黑皮膚的堂兄弟如何肩並肩地走進銀行,路喀斯開口說,「等一等。這筆錢數目不小呢。」
「是太多了,」那白人說,「多得沒法藏在爐床的一塊磚的底下。讓我代你保管吧。讓我來保管好了。」
「等一等,」路喀斯說,「銀行可以像替白人保管那樣替黑人保管的吧?」
「可以的,」白人說,「我可以叫他們這樣辦。」
「那我怎麼取回來呢?」路喀斯說。那白人就解釋支票是怎麼一回事。「好吧。」路喀斯說。他們一起站在服務窗前,白人辦轉戶手續,填寫了新的存摺;路喀斯又說了聲「等一等」,於是他們一起站在墨跡斑斑的木架前,路喀斯簽寫支票,他在白人的指導下一氣呵成地寫下了自己的名字,字寫得歪歪扭扭,但是能看清楚,這點本事還是白人的母親[12]教會他以及他哥哥和姐姐的。接著他們又重新站到格柵前,出納員把支票兌了現,路喀斯仍舊堵在那唯一的服務窗前,不厭其煩、慢條斯理地把錢數了兩遍,然後把錢推回到格柵裡面出納員的面前。「現在你可以把它存回去了,」他說,「我那張紙還我。」
可是他並沒有離開莊園。那年年內他結了婚,娶的不是一個鄉下姑娘,不是農莊裡的閨女,而是個城裡女人,麥卡斯林·愛德蒙茲為他們蓋了幢房子,又專門劃了幾英畝地,只要他住在這兒不走,就隨他怎麼耕種。接著麥卡斯林·愛德蒙茲去世了,他的兒子娶了親,在發大水被圍困的那個春夜,男孩卡洛瑟斯誕生了。他孩提時起就已接受這個黑人,把他看作是那個女人的附屬品,這女人則是他記憶中唯一的母親,就是這樣簡單明了,就像他接受他黑皮膚的乾哥,接受自己的父親,把他視為自己的生存的附屬品一樣。即使在他脫離嬰兒時期之前,兩幢房子就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他和他的乾哥要就是睡在白人房子裡同一張草蓆上,要就是在黑人家裡的同一張床上,也是在兩邊餐桌上吃同樣的飯菜,事實上比起來他倒是更喜歡黑人房屋的,那兒爐床里即使在夏天也總燃著一小堆火,這是一家人生活的中心。他甚至都不需要了解這樣的事本來就是他家史中的經常現象,他的白皮膚的父親和他乾哥的黑皮膚爸爸小時候也有過同樣的經歷,他也從來沒有想到他們在他們的幼年而且也是從不記事時起就將自己的生命與一個女人連接在一起,而這女人的皮膚也同樣是黑色的。有一天他知道了,沒有想過也不記得是何時知道、如何知道的,這個女人原來並不是他的媽媽,知道了也沒感到遺憾;他也知道自己的母親已經過世了,知道了也沒感到哀傷。還有這個黑女人呢,這是永恆不變的,還有這個黑皮膚的男人呢,比起自己的父親來他並不少見到甚至見的時候更多,還有那個黑人的茅舍呢,那裡有一股濃烈、溫暖的黑人氣息,有夜晚的爐床以及即使夏天也總是煨著的爐火,比起自己的宅子來他仍然更喜歡這個茅舍。再說,他不再是個小娃娃了。他和他乾哥騎在莊園的馬和騾子的背上,他們有一小群跟去打獵的小獵狗,還有希望再過一兩年便可得到的獵槍;他們日子過得充裕、完美,像所有的孩子一樣,他們不求讓人了解,一旦隱私受到侵害便跳進孩子們共有的壁壘里去,他們只要求可以去愛別人,可以隨便提問、盤查而不遭到呵斥,另外就是不要多管他們。
接著有一天,他父輩的古老的詛咒降落到他頭上[13]來了,這古老的居高臨下的祖傳的傲慢,它並不產生自任何價值而是一個地理方面的偶然事件[14]的結果,並非起源於勇敢與榮譽,而是得自謬誤與恥辱。當時他對之並沒有什麼認識。那年他和他的乾哥亨利都是七歲。他們在亨利家裡吃完晚飯,莫莉正要打發他們上門廳對面的房間裡去睡覺,他們在這邊時總在那兒睡的,突然之間,他說:「我要回家了。」
「咱們就在這兒睡吧,」亨利說,「我想咱們早說好了要跟我爹一塊兒起床一塊兒去打獵的。」
「你留在這兒好了,」他說,他已經在朝門口走去了,「我要回家了。」
「好吧。」亨利說,也跟了出來。他記得他們怎樣在夏夜初起的晦暗中走了半英里來到他家,他自己讓步子就快那麼一點點,始終不讓那黑孩子趕上來和他並肩而行,他們成單行魚貫進入宅子,上樓,走進臥室,那裡有一張床,地板上有張草墊,他們在這裡過夜時總在草墊上睡,他記得自己怎樣衣服脫得就慢那麼一點兒,好讓亨利趕在他頭裡躺到草墊上去。接著他來到床邊躺了下去,身子僵僵的,一直對著黑黑的天花板瞪視,他聽到亨利用一隻胳膊肘支起上身,以一種不慌不忙、平平穩穩的驚訝眼光朝床的方向看去,即使這時候,他仍然在瞪視。「你要在那兒睡嗎?」亨利說,「那好。我睡這草墊覺得挺好,不過要是你想睡床我也可以的。」說著便爬起身走到床前,站在白孩子的邊上,等他移動身子騰出地方來,可是那孩子用雖然不很響但卻刺耳、粗暴的聲音說:
「不!」
亨利沒有動彈。「你是說你不要我在床上睡,是嗎?」那孩子也沒有動。他不回答,僵僵地朝天仰臥,向上瞪視。「好吧。」亨利輕輕地說,走回到草墊那兒重新躺下。那孩子聽到他的聲音,也注意諦聽他的聲音;他不能不這樣,他躺在那兒,捏緊拳頭,全身發僵,睜大眼睛,聽那不慌不忙、不緊不慢的聲音在說:「我想今兒晚上這麼熱,咱們可以睡得涼快些,倘若咱們——」
「別說了!」那孩子說,「你老是說個沒完,我們倆還能睡嗎?」亨利便再也不說了。可是在亨利平靜、沒有心事的呼吸聲響起後,孩子仍然沒睡著,他懷著一種自己也解釋不清的夾雜著無名火的憂傷,一種他不願承認的羞恥心,僵硬地躺在那兒。接著他睡著了,可是自己覺得還是醒著的,他醒來時不知道自己已睡著過了,直到他在朦朧的曉色里看到地板上那張空蕩蕩的草墊。那天早上他們沒有去打獵。他們再也沒有在同一個房間裡睡覺,也沒有在同一張桌子上吃飯,因為他承認現在再這樣做很不像話,他不再上亨利家去,一個月以來他僅僅從遠處看到亨利,看見他和路喀斯在地里幹活,走在父親的身邊,在路喀斯犁地時他拉著兩匹牲口的韁繩。後來有一天他知道這是可悲的,也準備承認這是可恥的了,他要想這樣承認,可是已為時太晚,而且是永遠、永遠地太晚了。他上莫莉家去。時間已近黃昏;亨利和路喀斯現在任何時候都會從地里回來。莫莉在家,他穿過院子時她站在廚房門口對著他看。她臉上什麼也沒有顯露出來;他盡當時情況所能說了一句話,因為待會兒他還要恰如其分地說些話的,說了以後就再不用說了,這事就算是永遠過去了,他還沒進屋子就停住步子,雙腳稍稍分開,正面對著她,稍稍有點發顫,但還是居高臨下、盛氣凌人地說:「我今天晚上和你們大家一塊兒吃飯。」
這很好。她臉上什麼也沒顯露出來。到時候他是可以隨時把要說的話說出來的。「當然可以,」她說,「我給你燉只雞。」
接下去好像那件事根本沒有發生過似的。亨利不多會兒就回來了;亨利準是在地里就看到他的,於是他和亨利在廚房裡宰雞洗雞。接著路喀斯也回來了,他和亨利、路喀斯一起去穀倉,亨利在那兒給母牛擠奶。然後他們於暮色中在院子裡忙這忙那,一面聞著燉雞的香味,直到莫莉叫亨利,過了一會兒又叫他,那聲調和以往的一樣,平靜而又堅定:「進來吃你的晚飯吧。」
可是已經太晚了。餐桌放在廚房裡一直放的地方,莫莉也像以往一樣站在爐前,把烤餅乾的屜子拉出來,可是路喀斯不在,這兒只有一把椅子,一隻盤子,旁邊放著給他的那杯牛奶,盤子裡堆著沒有動過的雞,即使在他往後跳了一步、房間在他眼前翻騰晃動、弄得他什麼也看不見時,亨利也沒有改變他轉過身子朝門外走去的步態。
「我吃的時候你不好意思吃,是嗎?」他喊道。
亨利停住腳步,把頭稍稍扭過來一點兒,用慢騰騰的、沒有火氣的聲音說道:「我沒為任何人感到不好意思,」他平靜地說,「包括我自己。」
因此,他進入了他的傳統。他咽下了它的苦果。他聽路喀斯提到他父親時稱之為愛德蒙茲先生而從來不叫扎克先生;他注意路喀斯怎樣完全避免用任何稱呼叫白人,真可謂煞費心機,時刻警惕,手段又是那麼高明與滴水不漏,有一段時間他真拿不準是不是連他父親也不知道這黑人現在根本不願叫他「先生」了。最後他終於和父親說了。父親嚴肅地聽著,臉上的表情對那孩子來說是深不可測的,而且他那時也沒怎麼注意,因為他那時還小,還是一個孩子;他還沒有看出在他父親與路喀斯之間存在著某種關係,這關係並不能僅僅用種族之間的區別來解釋,因為它不存在於路喀斯與別的任何一個白人之間,也不僅僅能用白人的血統,甚至是麥卡斯林家的血統來解釋,因為這種關係在他的表親艾薩克·麥卡斯林與路喀斯之間並不存在。「你所以那樣想是因為路喀斯比我年老,老得足以能有點兒記得布克大叔和布蒂大叔,又是原本就住在這塊兒的人的後代,而我們愛德蒙茲家卻是篡奪者,是昨天剛冒出來的蘑菇,這還不足以使他不願稱呼我為『先生』嗎?」他父親說。「我們是一塊兒長大的,我們一起吃一起睡一起打獵一起釣魚,就跟你和亨利那樣。我們一起那樣,直到我們長大成人。不過我總是在打槍方面超過他,除了一次。而那一次到頭來還是我壓過了他。你認為這理由還不夠充分嗎?」
「我們不是篡奪者,」那孩子說,幾乎是在叫喊了,「咱們的祖奶奶麥卡斯林也和布克、布蒂大叔一樣,是老卡洛瑟斯的嫡親後裔。艾薩克大叔自己給了——艾薩克大叔自己說……」他停住了。他的父親盯看著他。「不,父親,」他生硬地說,「理由還不夠充分。」
「啊。」他父親說。這時那孩子能看懂他臉上的意思了。他以前也見到過,就像所有的孩子都經歷過的那樣——見到過那樣一個時刻,自己雖然仍被溫馨與信任所圍裹與環繞,但是卻發現他原以為已經不復存在的保留僅僅是後退了一步,並且樹立起一個新的屏障,仍然是不可穿透;——見到過那樣一個瞬間,孩子懷著又傷心又生氣的心情理會到父母親早就預料這個時刻準會來到,他們經歷過種種事情,既失意過也得意過,這些經歷卻一點兒也沒有小孩的份兒。「我和你達成個協議如何。路喀斯用什麼態度對待我,你讓我自己來和他處理,至於他怎麼對待你,這是你們間的事兒,我也不管。」
接著,在進入青年時期後,他知道那天早上自己在父親臉上所見到的是什麼了,那是什麼樣的陰影、什麼樣的痕跡、什麼樣的記號[15]——是發生在路喀斯和他父親之間的一件什麼事情,除了他們之外無人知道,而且永遠也不會知道,如果那個說法該取決於他們——反正發生過一件什麼事兒,之所以發生是因為他們是他們自己,是男子漢,而並非源出他們種族間的區別,也不是因為同一種血液流動在他們兩人的身上。再以後,在他十八九歲幾乎是個成年人時,他甚至都知道那是怎麼一回事了。那是為了一個女人,他想。我父親跟一個黑鬼,為一個女人而爭吵。我父親跟一個男黑鬼為一個女黑鬼而爭鬥,因為他壓根兒不朝這方面去理解:他甚至拒絕考慮那會是一個白種女人。莫莉的名字他則是連想也沒有想到過的。那倒算不了什麼。但居然是路喀斯打敗了他,天哪,他想。愛德蒙茲,他想,惡狠狠與刻毒地。愛德蒙茲。甚至作為黑鬼的麥卡斯林也是更強的男人,比我們都強。老卡洛瑟斯就在自己後院裡讓個女的懷上他的黑野種,我真想看到有哪個丈夫或任何別的人敢對他說個不字。——是的,路喀斯打敗了他,否則路喀斯是不會留在這兒的。如果是父親打敗了路喀斯,即使他原諒了路喀斯也不會讓路喀斯留下來的。情況只能是這樣:路喀斯之所以會留下,是因為他面對任何人都是概不鬆動,即使他原諒了他們,即使他不得不傷害他們。在歲月面前也是毫不鬆動。扎卡里·愛德蒙茲去世了,現在輪到他來繼承這個莊園,而那個真正的繼承人——是子系的後裔,從道德上自然是,如果真情為人所知的話,從法律上看大概也是——仍然活在人世,依靠那點微薄的施捨為生,現在又輪到他的曾甥孫按月給他送去了。如今洛斯管理這莊園已有二十年了,他想盡力趕上這個起了變化的時代,就跟父親、祖父、曾祖父在他以前所做的那樣。可是當他回顧這二十年時,他覺得那是一個漫長與不間斷的過程,充滿了駭人的麻煩與衝突,倒不是由於土地或氣候(近年來更添上了聯邦政府這一項),而是因為那個老黑人,他作為一個黑人甚至都不用費心去記住不稱他為「先生」,而是叫他愛德蒙茲先生,或是卡洛瑟斯先生,或是卡洛瑟斯,或是洛斯,或是孩子,或是把他和一夥黑人青年擱在一起,把他們全攏作一堆,稱之為「你們這些小後生」。這些年裡,路喀斯一成不變,繼續用古老的笨辦法耕作他那幾英畝地,沒準當年卡洛瑟斯·麥卡斯林本人就是這樣耕作的,他不聽勸告,拒絕使用任何改良農具,甚至連拖拉機穿越他的地都不讓,這地是他的麥卡斯林祖先讓他終生無償使用的,他甚至還拒絕飛行員把殺象鼻蟲的農藥灑在光剩他那塊沒噴的棉田裡,連那架裝了農藥的飛機想飛過都不讓,可是他卻大模大樣地到小鋪去領取各種供應,仿佛他種了一千英畝並獲得令人難信、極為可觀的利潤似的,小鋪賬本上至今還記著他頭三十年前欠下的債,愛德蒙茲知道這筆錢路喀斯是永遠不會還的,理由很簡單,路喀斯不僅會活得比目前的這個愛德蒙茲長久,就像他活過了前兩代一樣,而且說不定在記下了欠債的賬本都久已不存在之後還會活在人世呢。然後是蒸餾壺的事,按照那閨女的說法,路喀斯幾乎是在他愛德蒙茲的後院裡經營了至少二十年,直到他自己的貪婪暴露了自己,還有那三百塊錢的騾子,他不僅是從自己的事業上的合作者、擔保人那裡而且是從自己的血親那裡偷來的,偷了去換一台探測窖藏地點的機器;如今又出了這樣一檔子事:在建立四十五年後去拆掉一個婦女的家,這婦女是他愛德蒙茲記憶中唯一的母親,她撫育他,像奶自己親生子那樣用自己的乳汁餵養他,還持久地用無微不至的關懷來保護他的肉體乃至精神,教他要有禮貌,要行為端正——對不如自己的人要和善,對相等的人要尊重,對弱者要慷慨,對老人要多加照顧,在所有人面前都要彬彬有禮、以誠相待和勇敢無畏——她給了自己這個失恃的孤兒一種始終不渝的、永不衰竭的深情與熱愛,這是他在世上任何別的地方再也沒能找到的,但是她給他時毫不吝惜,也從未考慮是否會得到回報;——去拆掉這樣一個婦女的家,她除了在傑弗生的一個哥哥之外再沒有別的親戚,而且已有十年沒見到他了,另外就是那十八歲出閣的女兒,她肯定是不會跟女兒一塊過的,因為這女婿同樣在自願走火入魔,跟她認為的自己丈夫的處境一模一樣。
在歲月面前也是毫不鬆動。愛德蒙茲獨自坐在他吃不下去的晚餐前,仿佛眼前真的出現了路喀斯,站在房間裡他的面前——六十七了可是他的臉卻比四十三歲的自己那張顯得年輕,不像自己的臉因激情、苦思、饜足、沮喪留下了那樣深的痕跡——路喀斯的臉倒不全是乃祖麥卡斯林的翻版,即使漫畫化的也不是,可是卻繼承了如今又以無比驚人的忠實性複製了老祖宗整整的一代人的面貌與思想——如老艾薩克·麥卡斯林四十五年前那個早晨[16]所見到的,那是一個整整一代兇猛的、不認輸的年輕同盟軍人的集體形象,用香料使之不朽,也稍稍有點木乃伊化——他驚愕地也幾乎是不無畏懼地思忖:他比我們所有人加在一起,包括老卡洛瑟斯在內,都更像老卡洛瑟斯。他既是傳人同時又是原型,是產生了老卡洛瑟斯和我們其餘的人以及我們這個族類的所有的地理、氣候與生物因素的傳人與原型,我們的族類已數目繁多,難以勝數,變得面目不清,甚至名姓不詳,但只有他是自成體系、不受外界影響、完整無缺的,對所有的血統不論是黑是白是黃是紅,包括他自己的在內,全都不放在眼裡,老卡洛瑟斯當年想必也是如此。
2
他把母馬拴在路喀斯的圍欄上,走上那條兩旁細緻地用碎磚、瓶底以及這類東西鑲邊的石塊路,登上台階。此時,天已經完全黑了。路喀斯在等候,他戴著帽子站在門口,爐床發出的火光襯出了他的身影。老婆婆沒有站起來。她就跟下午在小鋪里時一樣,一動不動地坐著,只是上身稍稍前傾,她那雙虬結的手一動不動地置放在白圍裙上,那癟陷、悲慘的面具的這一塊或那一塊被火光映照著,成為亮點,在他印象中,見到她在屋子裡里外外嘴上沒含那須臾不離的陶土煙鍋,這倒還是破天荒頭一遭。路喀斯為他拉過一把椅子。但是路喀斯自己沒有坐下。他去站在爐子的另一邊,火光現在也觸及他了——照出了那頂手工縫製的海狸皮帽的寬闊的邊檐,這帽子是愛德蒙茲的爺爺五十年前給他的,照出了那有點像敘利亞人的面容,以及那松垂在沒扣住的背心上的沉甸甸的金表鏈。「這又是怎麼啦?」愛德蒙茲說。
「她要打離婚,」路喀斯說,「蠻好。」
「蠻好?」愛德蒙茲說,「蠻好?」
「是的。那得讓我破多少財?」
「我懂了,」愛德蒙茲說,「要是你得為這事兒破財,她反正是一個子兒也拿不到的。告訴你,這件事可不是讓你拿來哄騙人的。你此刻不是在買進或賣出挖金機,老爺子。她要的也不是一匹騾子。」
「她要離就離,」路喀斯說,「我只不過想知道我得花多少錢。乾脆你給我們離了不就得了?就跟去夏你給奧斯卡和他從孟菲斯帶來的黃皮[17]娘們辦成的那樣。你不單單宣布他們離掉,而且還親自帶她進城給她買火車票打發她回孟菲斯去呢。」
「那是因為他們還沒有正正經經結婚,」愛德蒙茲說,「而且早晚她會用她帶著的那把剃刀給他來上一傢伙的。要是她有什麼差錯閃失,他也會擰斷她的脖子的。他正眼巴巴地等著這時機呢。所以我才那樣做。可你不是奧斯卡。這是不同的。聽我說,路喀斯。你年紀比我大,這我承認。你攢的錢比我多,我估摸是這樣的,而且沒準你腦子也比我的好使,反正你自己是這樣想的。可是這事你千萬做不得。」
「這話別跟我說,」路喀斯說,「跟她說去呀。又不是我要這樣做的。我對現狀挺滿足的。」
「是啊。當然啦。反正你想幹什麼就幹什麼——除去睡覺和吃飯,把所有的時間都用在差喬治·威爾金斯在溝底踏過來踏過去上,帶著那台該死的——該死的——」這時他停住話頭,然後重新開始,不僅壓低了嗓子,而且簡直是把聲音全吃了進去,至少有一瞬間是這樣的,「我一遍又一遍地告訴你這一帶根本沒有藏起的錢。你只不過是在浪費時間。不過這也沒啥。就我而言,你跟喬治·威爾金斯倆盡可以在那兒亂轉,直到累得趴下。可是莫莉大嬸——」
「我是個老爺們兒,」路喀斯說,「在這兒,我是當家的男人。在我家裡,由我說了算,就跟在你們家裡由你、你爹和你爺爺說了算一樣。你對我種田收莊稼這方面沒啥意見吧?」
「沒意見?」愛德蒙茲說。「沒意見?」另外那人根本沒打斷自己的話頭。
「只要地種好了,我私人的事情就由我自己來管,你爹若是在人世絕對會這樣勸告你的。再說呢,我很快也不能每晚都去找錢了,因為我要摘棉花了。我想光是星期六、星期天晚上去找。」到這時為止,他顯然是在對著天花板自說自話。現在他把眼光移向愛德蒙茲了。「可是那兩個晚上是我的。那兩個晚上我不侍弄任何人的地,不管自認為這地是屬於他的那人是誰。」
「好吧,」愛德蒙茲說,「一星期兩個晚上。下星期你就得開始,因為你有些棉花已經熟透了。」他轉身向那老太太說,「噯,莫莉大嬸,」他說,「一星期兩個晚上,就算是路喀斯這樣的人,不久之後也準會清醒過來的——」
「我不是要他一星期刨去兩晚不去找錢,」她說。她一動不動,用吟唱般單調的聲音說話,也不看著兩人中的任何一個,「我要他根本不去找錢。因為這會兒已經晚了。他如今已經管不住自個兒了。再說我一定要得到自由。」
愛德蒙茲再次抬起眼睛去看寬邊老式帽子底下那張不動聲色的、看不透的臉。「你是要讓她走?」他說,「是不是這樣?」
「我是要做當家的男人。」路喀斯說。那口氣倒不是有意鬧彆扭。那是平靜的,也是斬釘截鐵的。他的眼光像愛德蒙茲一樣堅定,而且是更加無比地冷峻。
「聽著,」愛德蒙茲說,「你年紀一點點老了。也不會在世界上活多長的時間了。方才你提到我的父親。很好。不過他在大限來臨躺下準備離開人世時,他的心可是平靜的。因為他從來沒做過——」什麼事情耶穌啊,他幾乎要出聲地說出來。該死該死真該死他想什麼事情在他妻子老年時是對不起她的因而必須得說主啊原諒我做了那件事吧。幾乎要出聲地說出來;但總算控制住了。「等你的時辰來到你想心平氣和躺下,這一刻何時來到你是不知道的。」
「你也是不知道的。」
「不錯。可是我四十三歲。你可六十七了。」他們對瞪著。在帽子底下的那張臉仍然是不動聲色、無法看透的。接著路喀斯動了一下。他轉開身子朝火里怪利落地啐了口唾沫。
「是的,」他平靜地說,「我也是要安然躺下睡覺的。[18]我不用那機器就是了。我把它送給喬治·威爾金斯——」這時候老太太動彈了。愛德蒙茲轉過頭去,只見她打算從椅子裡站起來,一隻手撐著椅子借把力,另一隻手伸得直直的,倒不是想擋住路喀斯,而是向他愛德蒙茲伸來。
「不!」她喊道,「扎克先生!你還不明白嗎?他不但會接著使用機器,就跟歸他所有的時候一樣,而且還會把上帝的詛咒轉移到我最小的么妹子納特身上去。已歸還給上帝的東西誰碰了都會遭到報應的。我要機器留在他那兒!我非得離開,就是為了讓他留著,連轉送給喬治的念頭都不用起!你還不明白嗎?」
愛德蒙茲站起身了,他的椅子嘩地朝後倒去。他渾身發抖,瞪視著路喀斯。「原來你對我也想搞陰謀詭計。對我也搞,」他用顫抖的聲音說道,「好。你不能離婚。你也不能把機器送掉。明天天一亮,你就把那東西送到我家裡來。你聽見沒有?」
他回到家中,或者不如說回到廄房裡。現在月亮出來了,照在已綻開馬上就可以收的棉桃上,白花花的一片。上帝的詛咒。他知道她的意思了,知道她顫巍巍摸索向前想要達到的是什麼了。就算那令人幾乎無法相信的情況是確實的,在路喀斯的搜索範圍之內某處確實埋藏著被人遺忘的錢,多至一千元,就算是果真給路喀斯找到了——這更令人無法相信了,那對他,即使是對一個六十七歲的老人,會有什麼好處呢,據愛德蒙茲所知,路喀斯在傑弗生的一家銀行里存有相當於這筆錢三倍的款子,多了這麼一筆沒花血汗、至少是沒花他自己血汗的錢,又會有什麼好處呢。對他的女婿喬治,此人一文不名,年紀未滿二十五歲就有了個來年春天就要分娩的十八歲的妻子,又會產生什麼後果呢。
沒有人來給他牽走母馬;他告訴過丹別等他。他親自卸下馬鞍,擦刷皮毛,打開通向牧場夾道的門,解下馬籠頭,拍拍她那月亮般發光的屁股,看她又跑又跳,嗖地沖了出去,拐彎時腳踝上那三圈白毛和額上那顆白星朝月亮反出了光。「他娘的,」他說,「我真他娘的希望自己或者路喀斯·布錢普是一匹馬。哪怕是頭騾子也行啊。」
路喀斯第二天早上根本沒帶著那台探測器出現。愛德蒙茲本人在九點鐘(這天是星期天)離開家時,他仍然沒有來。愛德蒙茲現在正駕駛著他的車;有一瞬間他想去路喀斯家,半路上在那兒停一下。可是這天是星期天;他覺得從五月起一星期倒有六天他都在為路喀斯的事情操心,備受熬煎,而且非常可能明天太陽一出來還要接著受罪,而且既然路喀斯自己說了從下周起光在星期六星期天使用這台機器,那麼很可能在這期限之前,他是會認為自己該遵守戒規不去用它的。因此他把車子徑直往前開了。他出去了整整一天——先是去五英里外的教堂,接著又往前開了三英里和幾個朋友一起享用星期天的午餐,在那裡他看了別人的棉花,又吼叫著參加到大伙兒對政府在棉花種植與銷售方面的干預的咒罵里去。因此,當他重新來到自己的大門口記起路喀斯、莫莉與探測器時,天已經黑了好一會兒了。路喀斯是不會在他出外時把機器留在空蕩蕩的宅子裡的,因此他掉轉車頭,朝路喀斯的小屋開去。屋子裡黑黑的;他喊他們,可是無人回答。於是他又開了四分之一英里來到喬治與納特的家,可是這兒也是黑燈瞎火,無人理會他的喊叫。也許現在一切都弄妥了,他想。也許他們全都去教堂了。反正再過十二小時就是明天了,我又得開始操心路喀斯和別的什麼事了,因此不如就讓它去吧,那些事至少是我熟悉與習慣的。接著是第二天早上,那是星期一,他來到馬廄都快一小時了,可是還不見丹與奧斯卡的影子。他親自打開廄房的門,把騾群趕進通向牧場的夾道,在他正提了飼料籃從母馬廄欄里出來時,奧斯卡來到穀倉當中的甬道,他不是小跑來的,而是疲憊、慢騰騰地拖著步子走來的。接著愛德蒙茲看到他仍然穿著星期天的好衣服——一件鮮艷的襯衫,打著領帶,毛嗶嘰褲子,一條褲腿上拉了一個大口子,爛泥一直濺到膝蓋處。「是莫莉·布錢普大嬸,」奧斯卡說,「昨天不知什麼時候起她就不見了。我們一通宵都在找她。我們發現她下溝底的地點,便跟蹤她的腳跡。只是她那麼小那麼輕,幾乎沒在地上留下一隻腳印。路克大叔、喬治、納特和丹還有別的一些人還在繼續找呢。」
「我來給母馬備上鞍,」愛德蒙茲說,「我已經把騾子放出去了;你得到牧場去攔一頭了。快點兒。」
那些騾子在大牧場裡自由奔跑,很難逮住;差不多過了一小時,奧斯卡才騎了匹光背的騾子回來。又過了兩小時,他們才追上路喀斯、喬治、納特、丹和另外一個人,這夥人追蹤、失去、再搜尋又找到並重新追蹤那老太太的很淡、很輕的足跡,她像是沿著小溝漫無目的地在荊棘叢與朽木之間亂走的。快到中午時,大伙兒才找到她,見到她臉朝下躺在爛泥地里,一向是一塵不染的圍裙與整潔的舊裙子也弄髒撕破了,她的一隻手仍然緊握她摔倒時捏著的探測器的把柄。她並沒有死。奧斯卡把她抱起來時,她睜開了眼睛,茫然地不知在看誰與看什麼,然後又閉上了眼睛。「快跑,」愛德蒙茲對奧斯卡說,「騎母馬去。回去開車去接賴德奧特大夫。要快呀。——你能把她抱去嗎?」
「我可以帶去的,」奧斯卡說,「她根本沒有分量。還不如那台覓寶匣子沉呢。」
「我來帶她吧,」喬治說,「她是納特的——」愛德蒙茲轉過身去對著他,也對著路喀斯。
「你提那隻箱子,」他說,「你們倆拎著它。最好它能在此地與我的房子之間找到點兒什麼。因為往後去即使這些個指針再在我的地界裡晃動,你們任誰也休想再見到了。——我要親自來處理這樁離婚案,」他對路喀斯說,「再這樣下去她真會把自己殺了的。也不用你跟那台機器通力合作把她害死了。天哪,我真慶幸自己此刻不處在你的位置上。我很高興我今晚不用睡你的床,操你不得不去操的那份心。」
那一天來到了。棉花都收進來了,[19]軋了棉籽也打成包了,霜降了,使玉米最終變干,現在正在收摘、過秤與藏進穀倉。路喀斯和莫莉坐在后座,他開車進入傑弗生,把車子停在縣法院的前面,法官要在這兒開庭。「你不用進來,」他告訴路喀斯,「他們也許不讓你進。不過你也別走遠了。我可不想等候你。還有,記住了。莫莉大嬸要分到房子、你今年一半的收成以及每一年的一半收成,只要你一天待在我的地界裡。」
「你是說我每種一年我的地就得這樣分?」
「我是說你在我地界裡每待上一年,就得這樣。我的意思非常清楚。」
「卡斯·愛德蒙茲把那塊地給我了,說只要我一天——」
「我已經說得非常清楚了。」愛德蒙茲說。路喀斯看著他,眨動著眼睛。
「你是不是要我搬走?」他說。
「何必呢?」愛德蒙茲說,「有什麼必要呢?你不是還要每天晚上通宵在上面找埋下的錢嗎?你不如整個白天都在上面睡覺呢。再說,你還得在那上面幹活,好把莫莉大嬸那一半收成掙出來。而且我還不是說光是今年。我的意思是每一——」
「全部收成歸她都可以,」路喀斯說,「我種莊稼就是了。她把全部收成都拿去也行。我還有老卡洛瑟斯留給我的那三千塊錢呢,就存在那邊的那家銀行里。這些錢也夠我一輩子花的了——除非你又決定要分出一半來給某某人。等我跟喬治·威爾金斯找到了那筆錢——」
「從我的車子裡滾出去,」愛德蒙茲說,「走。快出去。」
法官正開庭,地點在他的辦公室——那是法院正樓旁附屬的一個小樓。他們朝那裡走去時,愛德蒙茲突然得去扶住老太太的胳膊,他及時抓住了她,再一次感覺到好多層衣料底下那條細瘦的、幾乎沒有肉的手臂,它乾枯、輕脆、虛軟,簡直像根朽枝。他停住腳步,把她扶直了。「莫莉大嬸,」他說,「你還是要這樣做嗎?你不一定非這樣不可的。我替你把那東西從他那裡奪走。天哪,我——」
她拉著他的手要繼續往前走。「我得這樣干,」她說,「他會再去弄一台來的。然後會馬上把那台交給喬治,免得又給你收走。有一天他們會找到錢,沒準那時我已經不在,管不了這事兒了。納特是我最晚生的么妹子。我閉上眼睛以前是不會再見到那幾個孩子的了。」
「那就走吧,」愛德蒙茲說,「那就往前走吧。」
有為數不多的幾個人在辦公室里里外外走動,有幾個人待在裡面,人不算多。他們安靜地待在房間深處,等輪到他們。這時候愛德蒙茲發現自己實際上是在摟著她。他領著她往前走,仍然扶著她,相信只要自己鬆開她一下,她就會癱下去,在自己腳下變成極其潔淨的褪色舊衣服遮蓋著的一堆枯枝。「啊,愛德蒙茲先生,」法官說,「這就是原告吧?」
「是的,先生。」愛德蒙茲說。法官(他也相當老了)歪著頭從眼鏡上面打量莫莉。接著他把眼鏡往鼻子上託了托,又透過鏡片看他們。他嗓子眼裡發出一下咯咯聲。「都過了四十五年了。你就不能想想辦法嗎?」
「沒法子呀,先生,」愛德蒙茲說,「我試過的。我……」法官又發出了咯咯聲。他瞧了瞧秘書放到他面前的那張狀紙。
「她會得到贍養,不錯吧。」
「是的,先生。我會注意的。」
法官對著狀紙沉吟了片刻。「沒有反對意見吧,我想。」
「沒有,先生。」愛德蒙茲說。可是接著——他甚至都不知道路喀斯已跟著他們進來,直到他見到法官又歪著頭,這回是透過鏡片朝他們身後看去,看到秘書抬起眼睛,並聽見他說,「嗨,黑鬼!摘掉你的帽子!」——這時路喀斯把莫莉往邊上一推,自己來到桌前,邊走邊脫帽。
「我們不反對,但是也不離婚了。」他說。
「你們什麼?」法官說,「這是怎麼回事?」路喀斯一次也沒有朝愛德蒙茲看。就愛德蒙茲所感覺到的,他也沒有朝法官看。愛德蒙茲傻呆呆地想道,他不知有多少年沒看到不戴帽子的路喀斯了;事實上他根本不記得以前是否知道路喀斯的頭髮都已經是花白的了。
「我們不離婚了,」路喀斯說,「我改變主意了。」
「你是那個丈夫?」法官說。
「不錯。」路喀斯說。
「在法庭上要稱呼『先生』!」那個秘書說。路喀斯朝秘書瞥了一眼。
「什麼?」他說,「我又沒想要上法庭。我已經改變我的——」
「什麼,你這狂妄自大——」秘書開始說。
「等一等,」那法官說。他看著路喀斯,「你提出得太晚了。本訴狀是通過正規方式與程序遞上來的。我立即要對它做出判決了。」
「先等一等,」路喀斯說,「我們不打算離婚了。洛斯·愛德蒙茲明白我的意思。」
「什麼?誰知道?」
「嗨,你這狂妄自大的——」那秘書說。「閣下——」法官再次朝秘書稍稍舉了舉胳膊。他仍然在看著路喀斯。
「洛斯·愛德蒙茲先生知道的。」路喀斯說。愛德蒙茲迅速地向前走了兩步,仍然挽住了老太太的手臂。那法官朝他看去。
「是嗎,愛德蒙茲先生?」
「是的,先生,」愛德蒙茲說,「是這樣的。我們此刻不想辦了。」
「你希望撤回訴狀嗎?」
「是的,先生。如果您同意的話,先生。」
「啊,」法官說。他把狀紙疊起來,交給秘書,「把這一起從判案單上劃掉吧,休利特先生。」他說。
他們一行人走出辦公室時,他幾乎是在抱著她了,雖然她也想自己走。「好了,」他幾乎有點粗暴地說,「現在沒事了。你沒聽見法官的話嗎?你沒聽見路喀斯跟法官說,洛斯·愛德蒙茲知道他的意思嗎?」
他幾乎是把她整個兒抱到汽車裡去的,路喀斯緊跟在他們後面。可是他沒有上車,卻說:「等一會兒。」
「等一會兒?」愛德蒙茲說。「哈!」他說,「你的等待策略破產了。你費盡——」可是路喀斯已經走開去了。愛德蒙茲只好等著。他站在車旁,看著路喀斯穿過廣場,朝商店走去,在那頂講究的、保護得很好的舊帽子底下,身子挺得筆直,時不時故意做出一副勇往直前、神氣十足的模樣,愛德蒙茲心裡不由得一顫,他認出了這步姿與那頂帽子一樣,是從自己的祖先那裡得來的。路喀斯沒離開多久。他不慌不忙地走回來,鑽進汽車。他手裡拿著一小包東西——顯然是糖果,也就值一枚五分鏰子兒的。他把它放進莫莉手裡。
「拿著吧,」他說,「你牙沒有了,不過還是可以含著吃的。」
3
那天晚上天氣很涼。他點起一小堆火,從熏房裡取來今年頭一批熏得的火腿作晚餐的菜,他坐下來剛開始享用他獨自一人吃的飯菜,好幾個月來似乎也就今兒晚上有點胃口,這時聽見屋子前面傳來幾下敲門聲——那是用手指關節叩擊廊壁的聲音,聲音不大,也不急,但卻是咄咄逼人的。他對著廚房門那邊的廚子喊道:「叫他上這兒來。」他說。他繼續吃他的飯。他還在吃,這時路喀斯走進來,走過他的身邊,把那台探測器放在餐桌的另一頭。此刻機器上沒有泥土;看來是擦過的,讓那些光潔的神秘莫測的錶盤與鋥亮的摁鈕一襯,顯得既精密又複雜,像是挺靈驗的。路喀斯站著,低頭朝它看了好一會兒。接著便轉身走開去了。他走出房間,沒有再回過頭來看它一眼。「放在那兒了,」他說,「把它處理掉好了。」
「好吧。我會把它存放在頂樓上的。沒準明春莫莉大嬸會不在乎,你就可以——」
「不。處理掉吧。」
「永遠嗎?」
「是的。別留在這個地方,別讓我再看到它。乾脆別告訴我弄到哪兒去了。賣掉它,如果辦得到的話,錢存在你這兒。不過得賣到遠點兒的地方,別讓我再見到它或聽說它。」
「好吧,」愛德蒙茲說,「好吧。」他把椅子推得離餐桌遠些,坐在那兒看著對方,看到那個老人,此人出現在自己幼年失恃的悲慘複雜境況中,是他記憶中唯一的母親的丈夫,此人從未因為他皮膚白而叫他一聲「先生」,他也知道此人甚至在他背後也叫他洛斯,更不用說當著他的面了。「聽著,」他說,「你倒不一定非這樣做不可的。莫莉大嬸老了,她免不了有些怪念頭。可是她不知道的是——因為你是不會在這裡或是別的地方找到任何錢的,不管是埋藏的還是沒埋藏的。要是你想偶爾把這勞什子拿出去,比方說一個月一回或是兩回,用一個夜晚在那鬼溝的頭頭尾尾走動走動——」
「不,」路喀斯說,「把它弄走。我再也不想見到它了。《聖經》上說,我們的壽數不外七十春秋[20]。在這段時間裡,一個人可以需要一大筆錢,倘若動手早,他想要的錢是可以弄到手的。我耽誤了,動手晚了。地里錢是有的。三年前那個晚上,兩個白人悄悄進來,起走了兩萬兩千塊,然後帶著錢溜了。我很清楚。我見到他們重新填好的那個坑,還有原先埋錢的那個罈子。可是我那七十年快活到頭了,我琢磨我是命中注定不該找到這筆錢的。」
* * *
[1] 古羅馬的基層軍官,大約掌管一百名士兵。
[2] 此處所引似非《聖經》原文。類似的意思見《創世記》第3章第19節:「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以及第3章第18節:「你必汗流滿面才得餬口。」莫莉的意思是不應將非勞動所得的不義之財據為己有。
[3] 前者為平等的稱呼,後者則是南方家奴或仆傭對主人的叫法。
[4] 應為曾舅公。
[5] 《聖經·路加福音》第9章第5節:「凡不接待你們的,你們離開那城的時候要把腳下的塵土跺下去,見證他們的不是。」
[6] 指十九世紀的五十年代。
[7] 1865年12月,美國國會通過憲法第13修正案,規定廢除奴隸制度。
[8] 指泰瑞爾,或稱托梅的圖爾。
[9] 按照本書第五篇《熊》里的說法是每月三元。
[10] 早期攝影的一種技術。將感光材料塗於鐵版上,攝影沖洗後這鐵版即是正片。
[11] 源出南方兒童遊戲。男孩子欺侮女孩子,往往揪住她們的髮辮讓她們求饒,非要她們承認這髮辮是「牛繩」才肯鬆手。因此喊「牛繩」即是認輸、服軟。
[12] 據研究者考證,艾薩克的母親索鳳西芭死於1877年,她可能教過吉姆與鳳西芭,但不可能教當時只有三歲的路喀斯。按照《熊》里的說法,是「麥卡斯林的妻子艾麗絲曾教鳳西芭認過一點字」。路喀斯應該也是艾麗絲教的。
[13] 《聖經·民數記》第14章第18節:「耶和華……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14] 指扎克生活在密西西比這個蓄奴州,而這並非出於他的選擇。
[15] 《聖經·創世記》第4章第15節:「耶和華就給該隱立一個記號,免得人遇見他就殺他。」又《耶利米書》第2章第22節:「你雖用鹼,多用肥皂洗濯,你罪孽的痕跡仍然在我面前顯出。」
[16] 指前面所寫到的路喀斯前去索取遺產的那一天。
[17] 指黑白混血兒的那種黃褐色。
[18] 《聖經·詩篇》第4篇第8節:「我必安然躺下睡覺,因為獨有你耶和華使我安然居住。」
[19] 一般是在10月與11月。
[20] 見《聖經·詩篇》第90篇第10節。此處採用天主教「思高聖經學會」本的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