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學篇譯註 · 學制第四

張之洞 《勸學篇譯註》
【題解】 本篇簡要介紹了外國學校學制的大概情形。張之洞在開篇中指出,外國學校有專門之學和公共之學,前者注重研究專業學問,程度較深,後者是注重實用的一般教育,有固定的課程、固定的師資和固定的學期,即今天從小學、中學到大學的普及性教育。 在本篇中,張之洞特彆強調了外國學制中關於經費問題的處理。外國學堂經費,一般多由地方紳商捐助,政府少量補助,來學校學習的學生要繳納學費。張之洞認為,這樣的好處是政府不必背上沉重的財務負擔,又可以廣設學堂培育人才。因為學生要繳納學費,也就不會出現中國傳統書院中學生懶惰、混膏火錢的局面。在現實中,張之洞也吸收了外國學制的優點,在其創辦的兩湖書院中廢除了書院膏火。 外洋各國學校之制,有專門之學,有公共之學。專門之學,極深研幾[1],發古人所未發,能今人所不能,畢生莫殫[2],子孫莫究,此無限制者也;公共之學,所讀有定書,所習有定事,所知有定理,日課有定程,學成有定期。或三年,或五年。 【注釋】 [1]極深研幾:探索深奧,研究細微。幾,隱微,細微。 [2]殫:竭盡。 【譯文】 國外學校的制度,有專門的學問,有公共的學問。專門的學問,探索深奧,研究細微,闡發古人所未能闡發的,成就今人所不能成就的,一生不能竭盡,子孫不能窮究,這是沒有窮盡的專業之學;公共的學問,所閱讀的有固定的書籍,所研習的有確定的內容,所了解的有明確的義理,每天學習確定的課程,學成有明確的期限。有的三年,有的五年。 入學者不中程不止,惰者不得獨少,既中程而即止,勤者不必加多;資性敏者同為一班,資性鈍者同為一班,有間斷遲誤者附其後班;生徒有同功[1],師長有同教,此有限制者也。無事無圖,無堂無算;師無不講之書,徒無不解之義,師以已習之書為教,則師不勞,徒以能解之事為學,則徒不苦。問其入何學堂而知其所習何門也,問其在學堂幾年而知其所造何等也[2]。 【注釋】 [1]同功:一樣的課業。 [2]所造:所達到的水平。 【譯文】 進入學堂的學生不學完全部課業不能停止,懶惰的學生不能單獨減少課程,就是學完全部課業,勤奮的學生也不必增加多餘的課程;資質聰敏的學生同在一個班級,資質遲鈍的學生同在一個班級,有些間斷學習、遲到耽誤的學生附在後一班級;學生有一樣的課業,師長有一樣的教導,這是有限制的學制。任何課程都有圖式和算學;任何課程都有安排,老師沒有不教授的書籍,學生沒有不理解的義理,老師根據自己研習的書籍教導學生,那麼老師就不會勞累,學生根據自己能夠了解的內容學習,那麼學生就不會辛苦。詢問別人進入哪個學堂就知道他學習哪種門類的課程,詢問他在學堂幾年就知道他達到哪一等級的水平。 文武將吏,四民百藝,其學無不皆同。 【譯文】 文官武將,普通百姓,他們學習沒有不相同的。 小學堂之書較淺,事較少,如天文、地質、繪圖、算學、格致、方言、體操之類,具體而微。中學堂書較深,事較多。如小學堂地圖則極略,僅具疆域山水大勢,又進則有府縣詳細山水,又進則有鐵路、電線、礦山、教堂,余書仿此。方言則兼各國,算學則講代數、對數,於是化學、醫術、政治以次而及,餘事仿此。大學堂又有加焉。 【譯文】 小學堂的書籍較為淺顯,內容較少,像天文、地質、繪圖、算學、格致、方言、體操之類,具體而細微。中學堂的書籍較為深入,內容較多。像小學堂的地圖則極簡略,僅僅有疆域山水大致的走勢,中學堂更進一步則有府縣詳細的山水走勢,更進一步則有鐵路、電線、礦山、教堂,其他的書籍與此相仿。外語則兼及各國,算學則講授代數、對數,於是化學、醫術、政治依次推及,其他門類與此相仿。大學堂又加深內容。 小學、中學、大學,又各分為兩三等。期滿以後,考其等第,給予執照。國家欲用人才,則取之於學堂,驗其學堂之憑據,則知其任何官職而授之。是以官無不習之事,士無無用之學。 【譯文】 小學、中學、大學,又各自分為兩三等級。學期學滿之後,考試相應的等級次第,給予相應的憑證。國家想要任用人才,就在學堂中選取,檢驗學生在學堂所拿到的等級憑證,就知道他應該任什麼官職並授給他相應職位。因此官員沒有不學習的情況,士人沒有無用處的學習。 其學堂所讀之書,則由師儒纂之,學部定之[1],頒於國中。數年之後,或應增減訂正,則隨時修改之。 【注釋】 [1]學部:清末掌管全國教育的中央官署。光緒三十一年(1905),各省次第興辦學堂,因設學部統理。 【譯文】 學生在學堂學習的課本,則由學官編纂,學部確定,在全國頒發。數年之後,有的書籍應該增添或減少內容加以訂正,就隨時對其修改。 其學堂之費,率皆出地方紳富之捐集,而國家略發官款以補助之。入學堂者但求成才,不求膏火;每人月須納金若干,以為飲食束脩之費;貧家少納,富家多納。其官紳所籌學堂之費,專為建堂、延師、購書、制器之用[1],不為學生膏獎[2]。亦有義學,以教極貧子弟,學生出資甚微。然義學甚少,所教極淺。來學者既己出費,則必欲有所得而後歸;學成之後,仕宦工商各有生計,自無凍餒,此以教為養之法也。是以一國之內,常有小學數萬區,中學數千,大學百數,由費不仰給於官[3],亦不盡仰給於紳故也。其善有三:出資來學則不惰,志不在利則無爭,官不多費則學廣。蘇子瞻沮新法學校之說曰[4]:「必將發民力以治宮室[5],斂民財以養游士[6]。」如西法所為,可無多費之虞矣。王介甫悔新法學校之誤曰[7]:「本欲變學究為秀才[8],不謂變秀才為學究。」如西法所為,可無變為學究之患矣。 【注釋】 [1]延師:聘請教師。 [2]膏獎:獎勵。膏,潤澤。 [3]費:費用,經費。 [4]沮:阻止。新法:指北宋王安石拜相(1070)後推行青苗、均輸、市易、免役、農田水利等新法。 [5]宮室:古時對房屋的通稱。 [6]游士:遊說的讀書人。 [7]王介甫:即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北宋政治家、文學家、思想家。 [8]學究:這裡指腐儒。 【譯文】 學堂的經費,大都出自地方士紳富商的捐助匯集,國家只是略微撥發一些官款來補助一下。進入學堂的學生追求的是成才,不是求學的膏火;每人每月須繳納若干費用,將其作為伙食和致送老師的酬金的費用;貧窮之家少繳納,富裕之家多繳納。那些官員士紳所籌集的學堂經費,專門為建立學堂、聘請教師、購買書籍、製造器具的用途,不作為學生獎勵。也有義學教授非常貧窮的子弟,學生出錢非常少。然而義學非常少,所教授得也很淺顯。來學習的學生既然已經繳納費用,就一定想要學到知識後回家;學成之後,官員、工匠、商人都各有生計,自然沒有受凍挨餓的,這是通過教育供養自己的方法。因此一國之內,常常有小學幾萬,中學幾千,大學一百多,是因為經費不依靠官府供給,也不全由士紳供給的緣故啊。這樣做的好處有三點:學生出錢來學習就不會偷懶,志向不在於利益就不會爭鬥,官府不費巨資就使學堂廣泛興建。蘇軾阻止王安石新法中學校變革之條說:「一定要征民力來修治房屋,聚斂民財來供養遊說的讀書人。」像西方這樣做,可以沒有耗費巨資的擔心了。王安石悔恨新法中學校變革的失誤說:「本來想要變腐儒為秀才,不料卻變秀才為腐儒。」像西方這樣做,可以消除變為腐儒的憂患了。 凡東西洋各國,立學之法,用人之法,小異而大同,吾將以為學式[1]。 【注釋】 [1]學式:學習的法式。 【譯文】 大概東西方各個國家,建立學堂的法度,任用人才的法度,小處相異大處相同,我將把它作為學習的法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