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綴集 · 一節歷史掌故、一個宗教寓言、一篇小說*
(*《文藝研究》1983第4期刊登。這是改定本。)
諾法利斯(Novalis)認為「歷史是一個大掌故」(Geschichteist eine grosse Anekdote),那種像伏爾太剪裁掌故而寫成的史書 (eine Geschichte in Anekdoten)是最有趣味的藝術品 (einhöchst interessantes Kunstwerk)①。梅里美(Mérimée)說得更坦白:「我只喜愛歷史裡的掌故。」(Je n』aime dans l』histoireque les anecdotes)②在史學家聽來,這是文人們地地道道的淺見薄識,只追求小「趣味」,看不到大問題。十九世紀初的文人還敢明目張胆那樣說。在人文科學裡,歷史也許是最早爭取有「科學性」的一門,輕視或無視個人在歷史上作用的理論(transpersonal or impersonal theories of history)已成今天的主流,史學家都只探找歷史演變的「規律」、「模式」(pattern)或「韻節」(rhythm)了③。要是現在的文人肯承認興趣局限於掌故,他多少得陪著笑臉,帶些自卑的語氣。不過,假如他說自己專為看故事才去讀宗教經典,他一定理直氣壯,對宗教學家甚至信徒都不會心虛道歉。這種分別對待的態度很可以測驗當代學術里的「輿論氣候」(climate of opinion)。
實際上,一樁歷史掌故可以是一個宗教寓言或「譬喻」,更不用說可以是一篇小說。
西晉三藏竺法護譯《生經》第十二篇《舅甥經》的全文如下:
姊弟二人。姊有一子,與舅俱給官御府,織金縷、錦綾、羅轂珍好異衣。見帑藏中琦寶好物,貪意為動。即共議言:「吾織作勤苦不懈,知諸藏物好醜多少,寧可共取,用解貧乏乎!」夜入定後,鑿作地窟,盜取官物,不可貲數。明監藏者,覺物減少,以啟白王。王詔之曰:「勿廣宣之,令外人知。舅甥盜者,謂王多事,不能覺察,至於後日,遂當懾【玩?】伏,必復重來。且嚴警守,以用待之。得者收捉,無令放逸。」藏監受詔,即加守備。其人久久,則重來盜。外甥教舅:「舅年尊,體羸力少,若為守者所得,不能自脫。更從地窟,卻行而入。如令見得,我力強盛,當濟免舅。」舅適入窟,為守者所執,執者喚呼,諸守人捉。甥不制,畏明日識,輒截舅頭,出窟持歸。晨曉藏監,具此啟聞。王又詔曰:「輿出其屍,置四交路。其有對哭,取死屍者,則是賊魁。」棄之四衢,警守積日。於時遠方,有大賈來,人馬車馳,填噎塞路,奔突猥逼。其人射鬧,載兩車薪,置其屍上。守者明朝,具以啟王。王詔:「微伺,伺不周密。若有燒者,收縛送來。」於是外甥,將教僮豎,執炬舞戲,人眾總鬧,以火投薪,薪燃熾盛。守者不覺,具以啟王。王又詔曰:「若已蛇維,更增守者,嚴伺其骨。來取骨者,則是原首。」甥又覺之,兼猥釀酒,特令醇厚。詣守備者,微而酤之。守者連昔饑渴,見酒眾共酤飲,飲酒過多,皆共醉寐。俘囚酒瓶,受骨而去。守者不覺,明復啟王。王又詔曰:「前後警守,竟不級獲。斯賊狡黠,更當設謀。」王即出女,壯嚴瓔珞,珠璣寶飾。安立房屋,於大水旁,眾人侍衛,伺察非妄,必有利色,來趣女者。素教誡女,得逆抱捉,喚令眾人,則可收執。他日異夜,甥尋竊來,因水放株,令順流下,唱叫奔急。守者驚趣,謂有異人,但是株杌。如是連昔,數數不變,守者玩習,睡眠不驚。甥即乘株,到女室。女則執衣。甥告女曰:「用為牽衣?可捉我臂。」甥素酗黠,豫持死人臂,以用授女。女即放衣,轉捉死臂,而大稱叫,遲守者寤。甥得脫走。明具啟王,王又詔曰:「此人方便,獨一無雙,久捕不得,當奈之何!」女即懷妊,十月生男,男大端正。使乳母抱行,周遍國中,有人見與嗚噈者,便縛送來。抱兒終日,無嗚嚎者。甥為餅師,住餅爐下。小兒飢啼,乳母抱兒,趣餅爐下,市餅哺兒。甥既見兒,即以餅與,因而嗚之。乳母還白王曰:「兒行終日,無來近者,飢過餅爐,時賣餅者,授餅乃嗚。」王又詔曰:「何不縛送?」乳母答曰:「小兒飢啼,餅師授餅,因而嗚之,不意是賊,何因囚之?」王使乳母,更抱兒出,及諸伺候,見近兒者,便縛將來,甥沽美酒,呼請乳母,及微伺者,就於酒家勸酒,大醉眠臥,便盜兒去。醒悟失兒,具以啟王。王又詔曰:「卿等頑駿,貪嗜狂水,既不得賊,復亡失兒。」甥時得兒,抱至他國,前見國王,占謝答對,因經說誼。王大歡喜,輒賜祿位,以為大臣,而謂之曰:「吾之一國,智慧方便,無逮卿者。欲以臣女,若吾之女,當以相配,自恣所欲,」對曰:「不敢!若王見哀,其實欲索某國王女。」王曰:「善哉!」從所志願。王即有名,自以為子,遣使者往,往令求彼王女。王即可之;王心念言:「續是盜魁,前後狡猾。」即遣使者:「欲迎吾女,遣其太子,五百騎乘,皆使嚴整。」王即敕外,疾嚴車騎。甥為賊臣,即懷恐懼,心自念言:「若到彼國,王必被覺,見執不疑。」便啟其王:「若王見遣,當令人馬五百騎,具衣服鞍勒,一無差異,乃可迎婦。」王然其言,即往迎婦。王令女飲食待客,善相娛樂。二百五十騎在前,二百五十騎在後,甥在其中,跨馬不下。女父自出,屢觀察之。王入騎中,躬執甥出。「爾為是非,前後方便,捕何叵得。」稽首答曰:「實爾是也。」王曰:「卿之聰哲,天下無雙,隨卿所願。」以女配之,得為夫婦。佛告諸比丘:「欲知爾時甥者,則吾身是;女父王者,舍利佛是也;舅者,調達是也;女婦國王父、輸頭檀是也;母、摩耶是;婦、瞿夷是;子、羅雲是也。」佛說是時,莫不歡喜。
這篇詞句生硬的譯文有了新式標點,清楚多了。我們看到「王曰『善哉』」以下那一大節,給一連串的「王」字攪得眼花,但不至於頭暈,還能辨認出誰是誰。「連昔」就是「連夕」,「見哀」就是「見愛」,都是魏晉時用字;「蛇維」常作「闍維」或「荼毗」,火化的意思。「嗚」即親吻,只要看《雜譬喻經》第二十二則:「道士便抱其婦咽【頸】共嗚,嗚已,語婆羅門言:『此是欲味。』」或《大智度論》卷二六《釋初品·釋十八不共法》:「化作天身小兒,在阿闍世王抱中,王嗚其口,與唾令嗽。」和「嗽」字連結一起,意義更顯明。《說文·欠部》段注說「喊」是「會意兼形聲」字,又引《廣韻》:「歟嗽、口相就也。」換句話說,正是《清平山堂話本·刎頸鴛鴦會》和明清白話小說里所謂「做個『呂』字」。《世說新語·惑溺》「兒見充喜踴,充就乳母手中嗚之」,也是這個意義,通常解釋為「撫弄」,想是根據《晉書·賈充傳》「就而拊之」來的,很不確切。
號稱西方史學鼻祖的古希臘大史家希羅多德 (Herodotus)《史記》里敘述了埃及古王拉姆潑西尼德斯(Rhampsinitus)時的一樁趣聞,全文據英譯本轉譯如下④:
如是我聞(they told me),王積銀多,後世嗣君,莫堪倫比。王欲固藏,乃造石室,為貯銀庫;室之一壁,毗王宮牆。築室匠狡,虛砌一石,二人協力,即可移動,一人獨力,亦能集事。室落成已,聚銀為府。爾後多時,匠老垂死,謂其二子,勿憂衣食,告以庫壁,有石虛置,石位何處,作何移法,「識此無忘,王之貨財,便為汝掌」。父歿不久,二子黑夜,潛至宮外,按乃父教,即得其石,如意施為,竊取多銀。王后啟藏,睹貯銀篋,不復滿溢,遂大驚怪,而門密閉,封緘未損,無可歸罪。賊竊再三,王頻檢視,見銀續減,命設機關,傍逼銀篋。二賊又來,一先蛇行,至於篋處,頓陷機中,無復脫理。急呼厥昆,示己處困,而謂之曰:「趣斷我首,免人辨認,殃及汝身。」弟解其意,依言而行,還石原處,攜頭回家。詰旦王來,睹無頭屍,落機關中,戶鍵依然,無出入處,惶惑罔措。王令肆屍,懸諸牆外,士卒嚴守,有赴哭者,捉掇以來。
死者有母,痛子陳屍,幸一子存,促其善巧,速取屍歸。且恫嚇言:「苟違吾志,將告發汝,坐窩主罪。」子為開喻,茲事難成,母意不回,訶責愈厲。子心生計,以驢數頭,載諸革囊,中滿盛酒,遵大路行。驅近屍所,潛取數囊,弛其束口,酒便洋溢。其人喊呀,復自打頭,欲塞囊流,無所措手。守屍衛眾,見酒流注,持器奔赴,深自忻喜,不沽得飲。其人佯怒,罵詈衛眾。衛眾軟語,其人回嗔,牽驢道側,料理酒囊。衛眾與言,雜以嘲戲,皆大笑樂。其人取酒,饋眾一囊。眾藉地坐,其人被邀,遂止偕飲,眾皆觴之。復饋一囊,俾共酣暢。衛眾沉醉,倒於飲處,爛漫昏睡。賊待夜深,割繩取屍,復侮衛眾,剃其右頰,須髯淨盡。驅驢載屍,歸家報母,不負慈命。
王聞失屍,赫然震怒,殫思盡力,必獲巨猾。乃構一策,如是云云,我斯未信(Such is the story,but I myself do not believe it)。王命其女,處一室中,男子求歡,有來不拒;先問彼男,作何罪過,何事最惡,何事最黠,聽其道已,方與行欲;如其所述,有同前事,即急執持,無使逸脫。賊察王計,鬥智可勝。覓新死人,斷臂連肩,匿臂袍下,來至女室。女問如例,賊乃答言:「兄入王室,陷機難拔,己斷其頭,此事最惡。兄屍陳市,己載酒往,飲衛眾醉,得解懸屍,此事最黠。」王女聞已,伸手急捉,於黑夜中,持死人臂,以為得賊。賊由戶遁。
王既知聞,嘆賊智勇,榜示通國,促賊自首,宥罪獲賞。賊遂叩見,王大稱許,嘉其慧黠,以女妻之。王因諭眾:「以智故論,萬國之中,埃及為首,埃及國中,斯人為首。」
這樁掌故,被海涅采作詩料。「拉姆潑森尼脫王登寶殿」(Alsder König Rhampsenit/Eintrat in die goldne Halle)那首詩,就是《史記》這一節的改寫,還有附註標明來歷⑤。結尾婉而多諷,說那個賊駙馬爺繼承了王位,在他的統治下,盜竊事件極少發生(Wenig,heisst es,war d gestohlen / Unter seinem Regi-mente)。這對希羅多德的原文也許是畫蛇添足,但在海涅的改寫詩里正是畫龍點睛。
下面一篇譯自馬太奧·邦戴羅(Matte o Bandello)的《短篇小說集》,一部十六世紀義大利文學名著。中國研究莎士比亞的人會聽說到它,因為《白費心力》(Much Ado about Nothing)和《羅米歐和朱麗葉》都淵源於這部書。文學史家極口推崇,說它最「富於時代本質」(ricco di sostanza storica),其他十六世紀義大利大大小小作品全比不上⑥。對於這個意見,我連隨聲附和都沒有資格;我只敢說,在讀過的薄伽丘的繼起者里,我最喜歡薩愷諦(Franco Sacchetti),其次就是邦戴羅⑦。邦戴羅的每篇小說前面,有相當於「入話」或「楔子」的東西,敘述中也常鋪比典故和穿插議論,譯文把那些枝葉都刪除了⑧。
普羅太歐(Proteo)逝世,拉潑桑悌戈(Rapsantico)嗣位,是埃及歷史上最富有的國王。他的財產,外加普羅太歐原有的積蓄,多得無可比擬,簡直數也數不盡。國內盜風很盛,他擔心宮裡不保風險。他找到一個心靈手敏的建築匠,特造一所庫房,牆壁堅牢,門用鐵裹。這個匠人懂得國王的心思,極力討好,屋子造來又美觀,又堅固。金子的光芒最害人,耀花了好些明眼;那匠人見財起意,貪心一動,再也壓不下,就在臨街的那垛牆上做了些手腳。牆用大理石嚴嚴密密地砌成,但有一塊石頭沒有砌死,屋裡還有幾塊石頭也能鬆動,都安置得不露破綻,知情者在夜裡進進出出,誰也不會覺察。庫房完工,國王把金銀財寶全搬進去,庫門鑰匙掛在自己腰帶上,他對誰都信不過的。
那匠人也許改變了主意,或者別有緣因,他始終沒下手。這樣一天又一天地拖,他害起重病來了。醫藥無效,他自知大限臨頭。他只有兩個兒子,叫了他們來,把造庫時搗的鬼一五一十告訴他們,教他們怎樣把石塊移動和還原。他叮囑清楚,不久就斷了氣。這兩個小子只想不費時日,不花力氣,大發橫財。老頭兒死後沒幾天,一個夜裡,他們攜帶器械,按計行事,來到庫房,實地試驗,果然石塊應手活動。他們進去,把金子偷個痛快,然後照原樣擱放石塊,滿載而回。
國王經常一個人進那金穴寶庫里去消遣,端詳各式各樣的金幣金錢、精鑄的金器、成堆的寶石,享受眼福,自信得天獨厚,世界上沒有第二個這樣的大財主。外國使臣或什麼大貴人來到,他老忙著帶領他們去瞻仰自己的財寶【以下節去六句】那兄弟倆行竊後,國王照例到庫里來,偶爾揭開幾個桶子的蓋,發現裝滿的金子減淺了。他大吃一驚,發了好一會的呆。庫里找不到有人進來的痕跡,庫門是他親手上鎖加封的,打開時也紋風未動。他想不明白什麼道理。那兄弟倆又光顧了兩三次,桶里的金子繼續損失,國王才斷定有了賊了。他以為那些刁徒準是設法配了鑰匙,仿造了封條,所以隨意進出,放手偷東西。他找著一位手藝頂好的匠人,命令他造一個捕捉機,造得非常巧妙,見者人人嘆絕。這座機器的力道很足,掉在裡面,別說一個人,就是一頭公牛也給它扣得結結實實,只有國王本人用鑰匙來解開那牢固的重重鎖鏈。國王精細地在金桶間安置了那機器,誰要碰上,就給抓住。他天天來瞧那個賊落網沒有。
兩兄弟還蒙在鼓裡呢。一天夜裡,他們照常挪動石塊,放膽進庫。哥哥一腳踏著機關,立刻寸步難行,兩條腿夾合一起,再也分不開。他掙扎愈使勁,機器綑紮愈收緊。弟弟忙來解救,用盡手段,也無濟於事,那捆住不放的鎖鏈愈解愈緊。這人給機器扣住,自知沒有生路,兄弟倆一齊叫苦,遭上了橫禍,呼天怨命。哥哥就囑咐道:「兄弟呵,我誤落機關,沒有配合的鑰匙,誰都打不開這具鎖。明天准有人進庫,假如國王親自來到,看見我在這裡,咱們的勾當就戳破了。我先得受盡刑罰,被逼招供出犯案的同夥來,到頭還難逃一死。就算我咬緊牙關,不肯牽累你,也終保不了命,你也脫不了嫌疑。國王會立刻派人去搜咱們的家,找到那些金子,贓證確鑿。媽媽是知情人,得跟咱們一起受刑挨罰。一家母子三口就死得太慘了!既然一連串禍事擺在前面,咱們得馬上挑選害處最小的一樁。我知道自己註定要死,再沒有救命的辦法。好兄弟,空話少說,白費唇舌,耽誤了大事。你狠狠心,把我的頭連脖子斫下來,剝光我的衣服,人家就認不出是我了。你把帶得了的金子,和我的腦袋、衣服,都扛上肩膀,快溜走吧。記住我的話:這是你末一次來,不能再來了。你很容易掉在這圈套里,身邊沒有人救你。也千萬別和人合夥來冒險;即使你本人沒給逮住,你那同犯為了洗身清,博取恩赦,會向國王告發,再不然,他會把秘密泄漏給口風不緊的親戚朋友。千句並一句,別上這兒送死,別向誰露底。」弟弟聽了哥哥恩義深重的忠告良言,也知道別無它法,痛哭起來,實在狠不下心。只有這一位同胞兄弟,要向他下毒手,真是窮凶極惡,天理難容!他只打算陪著哥哥同歸於盡。哥哥橫說豎說,終算說服了他。那時天將分曉,弟弟背起裝滿金子的口袋,一邊哭,一邊拔刀割斷哥哥的腦袋,包在屍身上脫下的衣服里,含悲忍痛,和金子口袋一起帶出牆外,把石塊好好放還原處。他眼淚汪汪,回到家裡,媽媽得知慘事,也淌眼淚嘆氣。母子倆把腦袋埋在家裡地下,又把血衣洗淨。
明天國王進庫,瞧見那光膀子的無頭屍,呆了半晌。他想不出賊怎樣進來的,絲毫找不到線索。他把那具屍體逐部仔細察看,也不知道是誰;大門封鎖依然,牢里鐵皮的窗戶也沒人碰過;難道那賊精通妖術,會用搬運法,否則金子是偷不走的。他氣糊塗了。
國王心裡老不痛快,下令把屍體示眾,懸賞招認。來看的人不少,卻沒一個認出死者是誰。國王於是下一道新令。遠離寶庫,逼近大街,有一塊草地,那裡豎起一個絞刑架,把那屍首兩腳朝天倒吊著,由六個人日夜看守。國王嚴旨:要是屍首給偷走,六個人全得釘死在十字架上;他們務必注意來往行人,瞧見掉淚的、嘆氣的、流露悲憫的,馬上抓住,押送王廷。
賊的母親非常哀痛,也沒人來慰問。她聽說兒子屍體像奸細那樣倒掛在絞架上,覺得是奇恥大辱,忍無可忍,什麼也不顧了。她對二兒子又氣又驚地說:「我的兒呀!你殺掉你的同胞哥哥,還割下他的腦袋,仿佛他出賣了你,和你有怨仇似的。你說為了逃命,萬不得已,還編了一通話,說他中了圈套,沒法兒解救。我不知道你這話是真是假。保不定你想獨吞這筆金子,殺害了哥哥,把黑的說成白的來哄我(a me mostri il bianco per il nero)。現在他的屍體又給國王那樣糟蹋,我吩咐你夜裡去偷它回來,我要把它安葬,好好按禮辦事。我給你兩天的限期,至多三天。你哥的屍首老掛在那裡,我傷心得也活不成。所以你務必弄它回來,要不然,我就去見國王告發你。這不是說著玩兒的。」兒子深知那地方戒衛森嚴,母親任性不懂事,向她解釋開導,要她回心轉意。他說,去偷屍一定給人抓住,娘兒倆都會完蛋;落到國王手裡,盜案就破,自己是賊,得受絞刑,她是知謀從犯,必然同一下場。他還講了好些道理,勸她打消本意。可是,隨他講什麼道理,說多麼危險,他媽全聽不進。她像一匹拗性子的劣馬,橫著心,不聽話,只發瘋似的叫嚷,要是兒子不依她,她就到國王那裡去自首【以下節去四句】。
娘固執己見,非把那屍首弄回不行,兒子知道違拗她是白搭。這位變得小孩子氣的老婆婆有了古怪念頭,做兒子的只好挖空心思使她如願。他胡思亂想出千百條計劃,都是難兌現的,盤算來,盤算去,只有一條切實可行,風險也少。家裡有兩頭驢子,正用得著。他把四個皮袋盛滿了香甜美酒,酒里都擱麻醉藥,裝在驢子背上,夜裡走近屍場。等到半夜,他假裝遠路客人,順著大街,向絞架走去。臨近時,他解松綑紮皮袋的繩子,大聲呼救。守屍的兵士全跑來,只見皮袋快從驢背掉下。這小伙子作出氣惱樣子,生怕袋裡的酒外流;多虧大家幫忙,他又把皮袋在驢背上扎穩。他忙向眾人道謝,說:「壯士們,多虧了各位了!我是販酒的,靠它養家活口。今天要沒有你們,我的酒就流光,我的本錢也折光了。我真感激不盡。表示一點兒謝意,我請各位賞臉喝幾口酒,品品這酒的好味道。」他從背包里拿出麵包和熟肉,一起坐下吃喝。衛兵們一嘗那香甜美酒,放開喉嚨,大杯子直灌,不多時個個昏倒,躺在地上,鼾呼大睡。這乖覺的小伙子一滴酒也沒喝,立刻從絞架解下哥哥的屍體,又掛上去一個酒袋作替身,高高興興回家。臨走,他還把那些醉漢右頰上的鬍鬚剪掉。
國王明天聽到消息,對那賊的本領十分驚嘆,稱讚他智勇雙全。一個人為了遂心如願,往往不恤丟臉,什麼下流事兒都幹得出;這位國王要找到那個精細刁鑽的賊,也就不擇手段。他有一個待嫁的女兒,十八九歲年紀,十二分人才。他布告全國:誰都可以和這位王女歡度良宵,但是那人得先指天宣誓,不撒謊隱瞞,把干過的奸詐勾當講給她聽,才許和她親熱。王女去住在一所私宅里,夜不閉戶。國王叮囑她,要是來人自述盜過金庫、斬過賊頭、偷過屍首、哄過衛兵等等,快抓住他不要放手。好一位昏君!還算是一國之王呢!他這種荒唐意願就和孕婦的奇怪食慾也差不多了【以下節去一句】。
那犯案累累的小伙子看見莊嚴頒布的上諭,心裡明白,就打算再捉弄國王一次。恰巧一個殺人犯被法庭處決,支解成為四塊。他在黑夜裡偷偷從屍體上割下一支手臂,然後到王女那裡去。王女牢記父王的面諭,巴巴地等候著。他登門入室,直到床前,說特來和她雙雙同睡。她說很歡迎,但必須遵照告示辦事。他把所作所為一股腦兒講了。王女很有勇氣,兩手揪他,這鬼精靈傢伙把那條死人斷臂送在她手裡,溜之大吉。公主又怕又驚,滿以為自己勁兒太大,扯斷了來人的胳膊呢。
國王知道又中狡計,斷定那賊是個有才有膽的非常人物,應該破格重用。他於是公告全國,召犯案者入朝面君,諸罪赦免,並有重賞。那小伙子就來叩見國王,把前後壞事源源本本陳述一遍。國王聽著,驚奇讚嘆,把女兒配他為妻,封授他一等男爵。好多王公貴人都是這樣起家的,他們位高爵貴的來頭並非德行,而是為非作惡(E cosí avvienech e molti sono chiamati nobili,la cui nobiltà cominciòper commesse sceleraggini,non per op ere vertuose)。那個殘殺同胞、盜竊財產的賤種就也搖身變為貴族和上等人了。
海涅把希羅多德的記載隨意改編,邦戴羅把白描的簡筆畫點染成著色的工筆畫,但對原來的故事線(story line)還是貼得緊緊的⑨。兩篇有一點很相像。仿佛蜜蜂的尾巴是尖刺,詩的收梢是冷嘲,小說的結束是熱諷。邦戴羅的末了兩句也許正是所謂「富於時代本質」的例證。他是馬基雅弗利(Machiavelli)同時人,這部《小說集》里有一個大笑話,就是馬基雅弗利親口講的,那篇的「入話」還描寫馬基雅弗利操練士兵時出的丑⑩。馬基雅弗利觀察古今社會和政治生活,歸納出一個臭名昭著的事實:「導致光榮顯赫的欺騙和罪惡」(frodi onorevoli,sceleratezzegloriose)⑪,邦戴羅對那個賊的美滿收場,也鑑古慨今,發了同樣的議論。
《生經》、《史記》、《小說集》三部書顯然講了同一件事。希羅多德不用說是邦戴羅的來歷;我近來看到兩個義大利民間故事,《一對賊搭當》(Cric e Croc)和《強盜被盜》(L』uomo chi rubòai banditi),都有輾轉承襲的痕跡⑫。佛經和古希臘史曾結下這段文字因緣,很耐玩索,我不知道是否有人指出或考訂過。《舅甥經》是「佛告諸比丘」的;三篇相形之下,佛講故事的本領最差,拉扯得最囉嗦,最使人讀來厭倦乏味。有不少古代和近代的作品,讀者對它們只能起厭倦的感覺,不敢作厭倦的表示。但是,我相信《生經》之類夠不上特殊待遇,我們還不必就把厭倦當作最高的審美享受和藝術效果。
邦戴羅講完故事,加上兩句論斷,說明包含的意義。《舅甥經》是宗教寓言,更有責任點清宗旨,以便教化芸芸眾生:「佛告諸比丘:『欲知爾時甥者,則吾身是。』」原來它和全書里其他《經》一樣,寓意不過是宿世輪迴。整部《生經》使我們想起一個戲班子,今天扮演張生、鶯鶯、孫飛虎、鄭恆,明天扮演寶玉、黛玉、薛蟠、賈環,實際上換湯不換藥,老是那幾名生、旦、淨、丑。佛在這裡說自己是甥,在《野雞經》里說:「爾時雞者,我身是也」;在《鱉猻猴經》里說:「獼猴王者,則我身是。」諸如此類。那個反面角色調達也一會兒是「猻」,一會兒是「鱉」,一會兒是「蠱狐」。今生和前生間的因果似乎只是命運的必然,並非道理的當然,例如賊外甥犯了盜、殺、淫等罪過轉世竟成佛祖,就很難了解或很需要辯解。國王在「詔」里明說「舅甥盜者」,而舅甥曾「給官御府」;按理兩人都是有姓名、有著落的,國王只消派差役拘捕,不就乾脆完事了?他偏巴巴地等賊上門。故事雖因此免於流產,情理上很說不通。保不定《生經》也會榮列「名著寶庫」,那時候自有人細心和耐心地找出各種滿意的解釋來。《史記》和《小說集》寫的是隻身單幹的賊,獨往獨來;佛經里這個賊有一夥家裡人充幫手,「將教僮豎」,本領就此比下去了,保密程度也降低了。為了使「守者」麻痹大意,他連夜「因水放株」,乾的活兒不輕,定的計策很笨。《史記》和《小說集》都容許我們設想有些「利色」之徒不肯錯過好機會,但因交代的罪行對不上口,於是取樂一番,逍遙離去;那個賊是惟一沒有得手而險遭毒手的人。《舅甥經》里的賊是第一個、也是惟一的冒險採花者,似乎公主靜靜地、乖乖地由他擺布,到她伸手抓來人、放聲叫「守者」時,早已讓他得盡便宜。要不然,她哪裡會「懷妊十月生男」,而且那孩子貨真價實是他下的種呢?這裡的敘事很有破綻;也許表面上的敗筆恰是實際上的妙筆,那要擅長文評術語所謂「挽救」或「彌補」(recuperation)的學者來證明了。《史記》和《小說集》里的賊有個母親,佛經里的賊有個兒子;那母親起了發動機的作用,這兒子只是無謂的超額過重行李。佛經一開頭曾提起那賊的母親(「姊有一子」),以後再沒講她;就她在故事裡起的作用而論,那賊竟像李逵所說「是土窟坑裡鑽出來的」,沒有「老娘」。佛經里把偷屍一事鋪張為先燒屍、後偷骨,把入朝面君一事鋪張為先在外國做官、後回本國招親,情節愈繁,上場人愈多,時間愈拖拉,故事就步伐愈鬆懈,結構愈不乾淨利落,漏洞也愈大。中世紀哲學家講思想方法,提出過一條削繁求簡的原則,就是傳稱的「奧卡姆的剃刀」(Occam’s razor)。對於故事的橫生枝節,這個原則也用得上。和尚們只有削髮的剃刀,在講故事時都缺乏「奧卡姆的剃刀」。
希羅多德寫的是歷史,有傳真記實的職責。他對真實性的概念,當然遠不如後世歷史家那樣謹嚴。但是他對神話、傳說等已抱有批判態度,並不一概採用,正像咱們的司馬遷在上古「軼事」里,只「擇其言尤雅者」,才寫入《太史公書》⑬。希羅多德寫到埃及王定下美人計,使親生女兒淪為犯罪分子不花錢來嫖的娼妓,也覺得這事太荒唐離奇,一般讀者准以為不可能,因而不足信。照顧普通人的常情常識,同時維護歷史家的職業道德,他特意插進一句話:「如是云云,我斯未信。」既把它大書特書,又自表不輕信全信,仿佛又做巫婆又做鬼,跟兔子逃跑而也和獵狗追趕。這樣一來,兩面都顧全了。這個修辭上的策略可以表現為各種方式,從《莊子·齊物論》:「予嘗為汝妄言之,汝以妄聽之」,到現代英美流行語:「信不信由你!」(Believe it or not!)⑭文藝作品裡的情事原是烏有子虛,但作者講到常情常識不易接受的事,也往往採取同樣手法,向讀者打招呼,為自己卸責任⑮。就從邦戴羅的同世紀本國人傑作里舉一個例,差不多是希羅多德那句話的翻版。阿里奧斯托(Ariosto)敘事詩的女主角(Angelica)告訴人說,自己雖然和男主角(Orlando)多年一起漫遊,依然是個黃花閨女(E che』l fior virginal cosí av ea salvo,/Come se loportò del materno alvo);作者於是插話道:「這也許是事實,然而頭腦清醒的人不會相信。」(Forse era ver,ma non peròcredibile/ A chi del se nso suo forse signore)⑯邦戴羅大大充實了原有故事的內容,增添了人物的內心活動和對話,周密地補加細節,例如剝去屍身衣服、酒里下蒙汗藥,還裁減一些曲折,省得故事拐彎、走冤枉路,例如兵士喝酒序幕的簡化。他對國王的美人計,准也覺得豈有此理、或無其事,需要照顧常情常識,向讀者打個招呼,所以他強調國王的「不恤丟臉」、「不擇手段」、「昏君的荒唐意願」。歸根結底,這是出於作者的一種客觀真實感、一種對事物可能性的限度感。作者沒有這個感覺,就不會想到那種需要。在某一意義上,這個感覺對作者的自由想像是牽制,是束縛,正如文娛和體育遊戲的規則拘束了下棋者或足球運動員的手腳。然而即使在滿紙荒唐言的神怪故事裡,真實事物感也是很需要的成分;「虛幻的花園裡有真實的癩哈蟆」(imaginarygardens with real toads in them)⑰,虛幻的癩哈蟆處在真實的花園裡,相反相成,才添趣味。絕對唯心論也得假設客體的「非我」,使主體的「我」遭遇抗拒(Anstoss)而激發創造力,也得承認客觀「必然性」,使主動性「自由」具有意義和價值。這是同樣的道理。佛講故事時,常常缺少些故事裡需要的真實事物感,《舅甥經》也是一例。也許我們不應該對佛這樣責望,因為他並沒有自命為小說家、歷史家或傳記家。
注
① 《碎金集》(Fragmente)4部17節,米諾(J. Minor)編《諾法利斯集》(Schriften)(1923)第 3冊 6頁。
② 《查理九世王朝紀事》(Chronique du règne de Charles IX)《自序》,梅里美《小說與故事集》(Romans et nouvelles),《七星(la pléiade)叢書》本 31頁。
③ 參看柏林(Ⅰ. Berlin)《歷史的必然性》(Historical Inevitability)(1945)5—8頁。
④ 希羅多德《史記》第2卷 121章,戈德來(A. I). Godley)英譯,《羅卜(Loeb)古典叢書》本第1冊 415-423頁。
⑤ 《歌謠集》(Romancero)第1卷《故事詩》(Historien)1首,海涅《詩文書信合集》(Werke u nd Briefe)(東柏林版,1961)第2冊 7—10頁,自注見 181—182頁。
⑥ 弗洛拉 (F. Flora)語,轉引自羅索 (L. Russo)編《文學批評論文選》(Antologia della critica letteraria)(修訂二版,1958)第2冊 207頁。
⑦ 參看《管錐編》(一)633 頁注①、《管錐編》(三)86頁、400頁注①,《管錐編》(四)346頁、527頁。
⑧ 布洛紐利果(G. Brognoligo)編《邦戴羅小說集》(Le Novelle)(修訂2版,1928)第1卷 25篇,第 1冊 334—343頁。
⑨ 《十日談》的第一部仿作、佛羅倫薩人約翰牧師(Ser Giovanni Fiorentine)的《公羊集》(Il Pecorone)第九日第一篇威尼斯建築匠父子的遭遇,也根據希羅多德,但情節添改得很多。關於這個故事在希、意、法、英作品中的傳布,英語裡很早的西洋小說史、約翰·鄧洛普 (John Dunlop)《小說史》(The History of Fiction)(1814)就有考論。柯爾律治(Coleridge)曾臭罵這本書,稱作者為「文評直腸里鑽出來的蛆蟲」(a worm from the Rectum of Edinburghian Criticism)——《書信全集》(Collected Letters),格里格士(E. L. Griggs)編本(1956—71)第4冊 647—648頁。然而鄧洛普的開路功績是不容低估的。我的一本是1845年4版,亡友鄭西帝先生所贈,有關這個故事的一節見250—251頁。
⑩ 《小說集》第 1 卷 40篇,第 2冊 83—100頁。
⑪ 參看《君主論》(Il Principe)8章,《讀古史論》(Discorsi)3卷 40章,《加斯脫拉加尼傳》(Vita di Custruccio Castrucani)7章,《佛羅倫薩史》(Historie fioren-tine)6卷 17章——龐方提尼(M. Bonfantini)編《馬基雅弗利集》(Opere),《理卻地(Riccardo Ricciardi)義大利文學叢書》本28—31頁,409頁,555頁,843頁。斐爾丁《大偉人華爾德傳》(Jonathan Wild the Great)第4卷 15章里那十五句格言可算是這種理論的提綱。
⑫ 加爾維諾(Italo Calvino)編選《義大利民間故事》(Italian Folktales)17則、193則,馬丁(G. Martin)英譯本(1980)51—52頁、689—690頁;參看 719頁、756頁自注。
⑬ 希羅多德在《史記》12卷152章里說得更明白:「有聞必錄,吾事也;有聞必信,非吾事也,斯言也,蔽吾全書可也「(For myself,though it be my business to setdown that which is told me,to believe it is none at all of my business; let that satying hold good for the whole of history.—Op. cit.,vol. IV,p.463; cf. vol. II,pp.225,307,vol. IV,p.123)。參看考林沃德(R. G. Collingwood)《史的觀念》(The Idea of History)(1946)18—19頁說希羅多德的書名在希臘語裡就有「考究探討」(investigation or inquiry)的意思;又《管錐編》(一)481—483頁。
⑭ 參看巴德列治 (E. Partridge)《口頭語詞典》(A Dictionary of Catch Phrases)(1977)22頁。
⑮ 參看《管錐編》(二)801--805頁、《管錐編》(三)314頁、《管錐編》(四)148頁。
⑯ 《奧蘭都的瘋狂》(Orlundo furioso)第1篇 55節,《歐伯利(Hoepli)經典叢書》本6頁;參看第19篇33 節又第31篇61節,194又335頁。先於阿里奧斯托的博亞爾多(Boiardo)在他的敘事長詩里,寫奧蘭都是位「魯男子」,曾和美女(Leodilla)露宿荒野,「一宵無話」,美女很失望,作者於是插話道:「據說這位伯爵一輩子是童身,你信不信聽便。」(Turpino affirma ch e il conte de Brava/ Fo ne la vita suavergine e casto./Credete voi ch e vi piace ormai)——《奧蘭都的戀愛》(Orlando innamorato)第1卷 24章14—17 節,加桑諦(Garzanti)版第1冊444頁;參看同卷25章 39 節、29 章 48 節,又第2卷 4章 11節,466、537又 606頁。斯賓塞(Edmund Spenser)的長篇敘事詩也寫過一位英雄和兩個美人(Aemylia,Amoret)野宿,作者馬上慨嘆世風日下,人心不古,出面保證說,古代人都非常老實和貞潔,律己克欲,決不干傷風壞紀的事 (antique age.... did live.../ In simple truth and blamelesschastitie./.../And each unto his lust did make a lawe,/From all forbidden things hi liking to withdrawe)——《仙后》(Faerie Queene)第4篇 8章 30節,司密斯(J.C.Smith)編本,牛津版第2冊101頁。這都是出於可能性限度感的卸責任或打招呼。
⑰ 瑪麗安·摩爾(Marianne Moore)《詩》(Poetry),,摩爾(G. Moore)編《企鵝本美國詩選》(The Penguin Book of American Verse)(1979)346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