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史稿 · 第十二章 統一中國的最後勝利
秦昭襄王死後,統一戰爭的形勢發展很快。自公元前250年(秦孝文王元年)至前221年(秦始皇二十六年),在三十年的時間裡,秦國就消滅了其他六國,結束了數百年戰爭割據狀態,建立了統一的、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秦王朝。
隨著封建統一戰爭的勝利進軍,在秦國內部,統治階級和勞動人民、統治階級各派之間也在進行著劇烈的搏鬥。兼併戰爭、勞動人民反抗剝削階級的鬥爭和統治階級內部的紛爭,這三個方面錯綜交織同時進行,構成了戰國末期秦國出現的紛繁複雜、令人眼花繚亂的歷史畫面。
一、戰國末期的階級鬥爭
封建制代替奴隸制,是社會發展過程中的一次重大飛躍。但封建制依然是建立在對廣大勞動人民——主要是農民——殘酷的剝削和壓榨的基礎之上的,因此階級鬥爭不可能停止。尤其是戰國末期,兼併戰爭給人民帶來愈來愈深重的苦難,勞動人民反抗統治階級的鬥爭,自然也就愈來愈加激烈。
戰爭給人民帶來的苦難 戰國末期各諸侯國之間的連年戰爭,給廣大勞動人民造成極大的苦難。從歷史記載上看,當時幾乎每年都有戰爭,有時一年竟有幾次大戰,有的大戰持續長達數年之久。正是因為戰爭頻仍,那時的人竟把齊、楚、燕、韓、趙、魏、秦這幾個大國直呼為「戰國」。例如蘇代說:「凡天下之戰國七,而燕處弱焉」(《戰國策•燕策一》);趙奢說:「今取古之為萬國者,分以為戰國七」(《戰國策•趙策三》);頓弱說:「山東戰國有六」(《戰國策•秦策四》)。[1]後來,人們就把這個歷史時期稱為「戰國」。各國間連綿不斷的戰爭,使人民陷於水深火熱之中。孟子曾經這樣描述當時的戰爭:「爭地以戰,殺人盈野;爭城以戰,殺人盈城」(《孟子•離婁》)。《墨子》書中,描寫戰爭景況更為具體:那些大國一旦攻入別國,就焚燒宗廟,割去莊稼,砍光樹木,拆毀城牆,趕走牲畜,將敵國人民殺死或者繩捆索綁而掠做奴隸。這種情況到戰國末期更加嚴重,《呂氏春秋》說:「當今之世濁甚矣,黔首(人民)之苦不可以加矣」(《振亂》),「眾者暴寡,以兵相殘,不得休息」(《謹聽》)。
戰爭不僅使大批人遭到屠殺,家園被毀,財物被劫,而且普遍增加了廣大勞動人民已經十分沉重的經濟負擔。戰爭中,農民要被迫編入軍隊,而且自備軍甲,一切要由自己負擔。《戰國縱橫家書》中明確記載:參加作戰的農民,都要自備糧食,如「宦二萬甲自食以攻宋,二萬甲自食以攻秦」(《蘇秦自趙獻書於齊王章》)。沉重的負擔使出征的農民經濟破產,田園荒蕪。一場大戰之後,僅僅就經濟上來說,十年的辛勤耕作也不能補償:「十年之田而不償也。」(《戰國策•齊策五》)
秦是戰國末期對外戰爭最頻繁的一個國家,不僅秦軍自己「死傷者眾」(《戰國策•秦策二》),而且被秦戰敗的國家,常常是「刳腹折頤,首身分離,暴骨草澤,頭顱僵仆,相望於境,父子老弱系虜,相隨於路」(《戰國策•秦策四》);如韓、魏兩國被秦打得「百姓不聊生,族類離散,流亡為臣妾,滿海內矣」(《戰國策•秦策四》);趙國在長平之役,被秦「誅屠四十餘萬之眾,流血成川」(《戰國策•秦策三》)。自秦孝公以後,秦國同各國戰爭,僅見於史籍記載的殺人數目就超過一百幾十萬人。[2]秦國本國人民死傷數雖無明文記載,當也不會太少。
戰爭給生產帶來巨大的破壞,如黃河就被用來作為反對敵國的手段:齊、趙、魏、周等這些國家,常常決堤放水,讓大水沖向其他國家。公元前281年,趙攻魏,趙惠文王就曾親自指揮決黃河堤,用大水沖魏,像這類事實是很多的。每一場水災都使人民生命財產遭到損失,使生產遭到破壞。這種「以鄰為壑」的情況,使許多河流不僅不能用來灌溉,而且成為災害的根源。
秦國地處函谷以西,後方較為穩固,又招徠三晉之民以補充其勞動力之不足,農業生產受戰爭影響較小,但對其他國家說來,戰爭給生產帶來的破壞,則愈來愈嚴重。
各國之間連綿不斷的戰爭,削弱了對一些經常侵擾的遊牧民族的抵抗能力。春秋時的戎、狄,有些部落被消滅,有些遷徙,有些經過融合成為另一種民族。至戰國末期,逐漸強大起來的,在北方有匈奴、林胡、樓煩、東胡等民族。他們在燕、趙、秦邊境上騷擾,使農業生產遭到很大破壞,雖然這些國的邊境都築起長城,並派兵防守,但由於各國之間的紛爭,常常留給邊境民族進入中原燒殺掠奪的機會。在秦國境內,義渠等戎人趁秦與別國交戰之際,不斷地「起兵襲秦」(《史記•張儀列傳》)。這一切,無疑都給廣大勞動人民造成了極大的苦難。因而使割據戰爭愈來愈不得人心。
勞動人民反抗統治者的鬥爭 由於封建割據戰爭加重了人民的苦難,戰國後期勞動人民反抗統治階級的鬥爭愈來愈激烈。如公元前314年,燕國的人民在統治階級發生內亂時,趁機進行武裝鬥爭,後來齊國軍隊入燕,燕國人民又以更激烈的鬥爭,反抗齊國統治階級的殘暴壓迫。楚國是當時政治最腐敗的國家,那裡的勞動人民反對壓迫、剝削的鬥爭也最激烈。楚王常常為「楚國多盜」、「盜賊公行而弗能禁」(《戰國策•韓策二》)大傷腦筋。公元前300年,在楚國爆發了戰國時期最大的一次農民起義,這次起義,使楚國官吏束手無策;這就是有名的莊起義。「莊為盜於境內,而吏不能禁」(《韓非子•喻老》)。起義的武裝曾打到楚國國都郢:「莊之暴郢」(《呂氏春秋•介立》)。這次農民戰爭的規模同戰國時期最大的一次戰役——「長平之戰」,可以相提並論。
秦國自商鞅變法以後,史書記載「山無盜賊」,「鄉邑大治」(《史記•商君列傳》),在昭襄王時,荀子入秦後,也說:秦國的社會比較穩定,百姓「甚畏有司而順」(《荀子•強國》),與各大國相比,這裡階級鬥爭比較緩和。但是,勞動人民反抗地主階級的鬥爭,在秦國內部絕沒有停止。從秦國制定的專門用來鎮壓勞動人民反抗鬥爭的殘酷刑律中,就可看到人民反抗統治者的鬥爭是存在著的,而且其方式是多種多樣的,最普遍的鬥爭方式是逃亡和「盜」。如雲夢秦簡中有「士五(伍)」「不識日去亡」(《治獄程式》七)、「士五(伍)丙」「盜千錢」(《治獄程式》十九)、「盜牛」(《治獄程式》十一)、「盜馬」(《治獄程式》十五)等案例,表明這類事件在當時是很多的。隨著封建經濟的發展,貨幣使用的廣泛,勞動人民還以私鑄貨幣來反抗統治階級的經濟剝削,《治獄程式》中有這樣的案例:「爰書:某里士五(伍),甲、乙縛詣男子丙、丁及新錢百一十錢、容(鎔)二合,告曰:丙盜鑄此錢,丁佐鑄。甲、乙捕(索)其室而得此錢,容(鎔),來詣之。」還有許多「盜」集聚在一起成為「群盜」。從雲夢秦簡中可以看到:有些「群盜」擁有弓弩等武器,他們「白晝居某山」,聚眾搶劫富家的財物,並且同收捕他們的官兵進行英勇鬥爭。(見《治獄程式•群盜》)在官府做工的手工業工匠也起來鬥爭,他們被稱為「工盜」(《法律答問》二十三)。有重要意義的是,這時就出現了破壞、反對封建土地私有制的鬥爭,有人竟把標誌著私有土地的田界加以移動,即所謂「盜徙封」(《法律答問》六十四)。一切都表明,秦國至戰國末期,勞動人民採取著各種方式同地主階級展開鬥爭,而秦國在當時還是各大國中階級矛盾較為緩和的一個國家,其他國家的內部階級鬥爭,較秦國只能是有過之而無不及,這是可以肯定的。
人民群眾推動歷史走向統一 人民群眾是歷史的主人。戰國時期的人民群眾不僅推動了當時剛剛產生的封建經濟向前發展,而且推動了分裂割據的各諸侯國家走向統一,促進了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統一的封建國家的早日誕生。
割據戰爭加重了人民的痛苦,廣大勞動人民是渴望統一的,他們用實際鬥爭表達了自己的意志:凡是政治穩定的國家,那裡的階級鬥爭就比較緩和;凡是政治腐敗、內亂迭起、四分五裂的地方,那裡的階級鬥爭就比較尖銳,而這些國家則往往在階級矛盾激化之際被戰敗或滅亡。自昭襄王以後,在秦的本土內部局部地區實現了統一,政治上比較穩定,生產發展有一定保證,因此階級矛盾較為緩和。雖然零星的、小規模的人民反抗鬥爭不斷出現,「盜」、「群盜」屢見於《秦律》,但大規模的武裝起義沒有出現。這就使秦國在對外戰爭中有了較為穩固的後方。相反,在另外一些諸侯國,如燕國,人民憎恨本國的統治者,在公元前314年齊國進攻燕國之時,竟「簞食壺漿,以迎王師」,歡迎齊國軍隊,後來燕國人民發現齊國的統治者較燕國統治者更壞,又起來反抗齊國的統治,結果使齊國的軍隊不得不撤回本國。(見《史記•齊世家》、《史記•燕世家》及《戰國策•燕策一》)
楚在春秋時是最強大的諸侯國之一,到戰國末期,統治者「厚賦斂諸百姓」(《戰國策•楚策三》),「恃其國大,不恤其政」(《古史》引《戰國策》)。人民群眾就用武裝鬥爭來回答統治者:在莊起義的時候,齊、韓、魏三國在垂沙大敗楚軍,並殺死大將唐蔑。不久,秦國又打敗楚國,殺大將景缺,楚國就是在這種內外夾擊下一步步削弱的。秦國則多是趁各國階級矛盾尖銳化時,取得統一戰爭勝利的。
趨向統一的客觀現實,使新興地主階級代表人物認識到:統一是大勢所趨,凡有遠見的思想家都積極鼓吹統一,如孟子[3]在回答天下怎樣才能安定這個問題時,就十分明確地說:「定於一」,即要統一於一個政權之下。什麼人才能統一呢?「不嗜殺人者能一之」(《孟子•梁惠王》)。這反映了長期的分裂戰爭是不得人心的。秦國的相國呂不韋知道「民之所走,不可不察」(《呂氏春秋•功名》),提出了一整套建立統一的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的方針(詳下節)。這正是階級鬥爭客觀現實在地主階級代表人物頭腦中的反映。
總之,階級鬥爭促成了戰國末期統一趨勢的出現,推動了社會向前發展。
二、呂不韋和秦王嬴政
全國統一前夕,秦國同東方各諸侯國激戰方酣之際,秦國內部統治階級中間爆發了一場劇烈的鬥爭。這場鬥爭不僅是地主階級內部爭奪對勞動人民統治權力的廝殺,而且它關係到統一後,採用什麼方針、策略對全國實行統治的問題。鬥爭的結局,對秦統一全國後的歷史發展,具有深遠的影響。
呂不韋怎樣當上秦國的丞相 秦昭襄王死後,由太子柱繼位,是為孝文王。昭襄王統治達五十六年之久,所以當孝文王登上王位的時候,已經是五十三歲的人了。早在繼位以前,孝文王就已奄奄一息,登上國王寶座剛剛三天,就離開了人世。[4]孝文王死後,太子子楚繼位,是為秦莊襄王。
莊襄王(公元前249年至前247年)在位時,秦國軍政大權均操在丞相(又稱相國)呂不韋手中。呂不韋原是衛國濮陽(河南濮陽西南)人,後在韓國經商,是「家累千金」的大商人。(見《戰國策•秦策五》)這樣一個人是怎樣在秦國當上相國的呢?
原來,公元前265年(秦昭襄王四十二年)左右,當呂不韋經商來至趙國首都邯鄲的時候,遇到了秦國公子異人。異人是秦昭襄王之孫,當時為安國君的秦太子柱(即後來的孝文王)之子。異人的兄弟有二十幾個,他自己又非長子,其親生母夏姬並不受寵,所以被秦王送至趙國來為「質」。所謂「質」,就是諸侯國之間結盟時相互送的人質,他們雖系各國的公子、王孫,但其安危吉凶,則「托於不可知之國」,若本國一旦背約,質就立刻「身為糞土」(《戰國策•秦策五》)。所以,異人在趙境遇不佳:「車乘進用不饒,居處困,不得意。」(《史記•呂不韋列傳》)這個落難王孫,歸國的希望非常渺茫,繼承王位的可能性根本沒有,只有客死他鄉的前途在等著他。正在這時,大商人呂不韋在邯鄲遇到公子異人,立刻看出「此奇貨可居」(《史記•呂不韋列傳》),用他可以做一筆一本萬利的生意。於是決定在異人身上搞一次政治投機。
呂不韋決定這樣做,是從對秦國的內部形勢分析出發的:在秦國,當時即將登上王位的太子柱寵愛華陽夫人,華陽夫人之弟被封為陽泉君,他們在秦國擁有相當大的權勢,具有舉足輕重的影響。華陽夫人雖位尊勢隆,但自己卻無子,在當時,「有承國之業」(《戰國策•秦策五》)希望的,乃是太子柱的另一兒子子傒。而傒子既不是華陽夫人所生之子,又不受她的寵愛。這樣,在太子柱以後,王位究由誰來繼承,在秦國王室內部,還大有爭奪的餘地。此時,正值戰國末期,秦國最終消滅各國、統一中國的形勢業已形成。因此,秦國內部爭奪王位的鬥爭,實質上也是爭奪未來的全國最高統治地位的一場鬥爭。
正當公子異人鬱郁不得志的時刻,呂不韋來了。呂不韋對異人分析了秦國王室內部矛盾形勢,並表示願幫異人爭取適嗣的地位。異人聽後當然求之不得,對呂不韋感激涕零,頓首許諾:若能取得秦國王位,「請得分秦國與君共之」(《史記•呂不韋列傳》),一場政治交易拍板成交。
呂不韋先送給異人五百金,讓他在邯鄲廣為結交,又以五百金買奇物玩好,自己攜這些物品去秦進行活動。至秦後,他找到華陽夫人之弟陽泉君[5],對他說:你們(指陽泉君和華陽夫人)已經犯下死罪難道還不知道嗎?你們一家現在均居高位,而子的門下卻無貴者;你們家藏有無數珍寶、美女、駿馬,這些都靠華陽夫人受寵,才保得住。然而,華陽夫人無子,子傒為適嗣,將來一旦子傒登上王位,恐怕你們的地位和生命都要發生危險了。陽泉君聽後,忙向呂不韋請教辦法。呂不韋告訴他:現在有異人在趙為質,「賢」且極想歸秦,並願為華陽夫人之子。華陽夫人若能將其認為己子,並設法立為適嗣,將來由他來繼承王位,這樣「異人無國而有國,王后(指華陽夫人)無子而有子」(《戰國策•秦策五》)。對於華陽夫人來說,這樣做就能永保權勢:「夫在則重尊,夫百歲之後,所子者為王,終不失勢,此所謂一言而萬世之利也。」(《史記•呂不韋列傳》)呂不韋的遊說果然打動陽泉君,陽泉君「入說王后(指華陽夫人)」(《戰國策•秦策五》),華陽夫人聽從呂不韋之計,願認異人為子,並勸安國君以異人代替子傒為適嗣。在此前後,異人在邯鄲結交的賓客,都紛紛稱讚異人。這樣,安國君終於同意將異人立為適嗣,異人從趙歸秦。[6]當孝文王(即安國君、太子柱)死後,就由異人繼承了王位,是為莊襄王。[7]
莊襄王上台後,按照原來的約定,就讓呂不韋擔任相國。這樣,秦國內外大權就操在呂不韋手中了。
呂不韋當政時秦國的成就 公元前249年,莊襄王即位,呂不韋為相國,被封為「文信侯」,以藍田(陝西藍田縣西)十二個縣為其食邑(見《戰國策•秦策》),後來又改封至三川郡的河南雒陽(洛陽附近)食邑十萬戶。莊襄王在位三年即死去,接著便由莊襄王之子政繼位,這就是後來的秦始皇。但剛繼位的秦始皇只有十三歲。呂不韋繼續任相,並以「仲父」的身份輔政,所以一直到始皇九年,即公元前238年秦始皇二十二歲親自執政以前,秦國的軍政大權一直操在呂不韋的手中。他在秦國實際執政達十二年之久。
在呂不韋當政期間,秦國在對外發展方面取得很重要的成就:
公元前249年(秦莊襄王元年)滅東周君。原來,自公元前256年,秦昭襄王滅掉周王赧以後,掛名的周天子雖然不存在了,但還遺留下一個東周君。這個東周君又稱周公。此周公並非周公旦之後,乃是周王室的另外一支:考烈王封其弟揭於王城(洛陽西宮)。是為周桓公,子威公,孫惠公,惠公徙居於鞏(河南鞏縣),惠公之子武公,武公之子咎,稱為東周君。這時咎雖然在鞏不稱「天子」,但總是周王室的殘餘。在莊襄王元年,呂不韋便親自率兵消滅了它,將其地併入秦國,令東周君遷往陽人(河南臨安西)。從此,周王室最後的一支也被清除了。
同年,秦國派大將蒙驁率兵伐韓,取得通向東方的重要城市:成皋和滎陽,建立三川郡。成皋和滎陽是歷代兵家必爭之地,秦國取得它們,並設郡管理,不論在經濟上和戰略上,都具有重要意義。這時秦的國界已接近魏的國都大梁。
公元前248年(秦莊襄王二年),秦國的蒙驁繼續率兵向東進攻,先後取得魏國的高都、波,以及趙國的榆次、新城、狼孟等三十七城。公元前247年,秦又派大將王齕攻韓之上黨,同時,蒙驁又率兵攻晉陽,並以狼孟等三十七城和太原、晉陽等地建立太原郡。太原郡最初為趙國所建,公元前259年(秦昭襄王四十八年),秦將司馬梗曾攻取太原。次年,秦被魏、楚聯軍所敗,太原復歸趙。這一次秦在這裡重建太原郡,表明形勢發生了根本變化,此地已牢固為秦所控制。
秦國取得的一系列勝利,使魏、趙等國感到極大威脅,公元前247年,趙、魏、韓、楚、燕五國又一次聯合起來,五國軍隊在魏信陵君無忌的率領下向秦進攻。秦軍出兵迎擊,大戰於河外。由於秦軍寡不敵眾被聯軍打敗,秦將蒙驁逃走,五國聯軍取得一次勝利。
莊襄王死後至秦始皇八年(公元前239年)以前的這段時間內,秦的主攻目標仍是韓、趙、魏三國:公元前245年,秦攻取魏國的卷(河南原武城北)(見《編年紀》),公元前244年又取得魏的、有詭。同年,秦將蒙驁率兵攻占韓國十三座城,在秦軍進攻面前,三晉已無力抵抗,公元前242年,秦又攻占魏的酸棗、長平、雍丘、山陽等二十城,並在這裡設立東郡。次年(公元前241年),秦攻占魏的朝歌。魏有一個附庸小國——衛,也已被滅掉。秦將衛君角從濮陽遷至野王(河南沁陽)[8],讓他在那裡繼續維持著有名無實的君位。秦國對衛君和東周君的處理方法,實際是一種「恩」、「威」並施的統治策略,同過去一味以殺戮為能事的做法略有不同。
在秦國節節進逼的形勢下,趙、楚、魏、韓、燕五國又一次聯合起來。公元前241年,五國之師在趙將龐煖的統率下,向秦國的蕞地進攻。但此時五國聯軍已經不堪一擊,遭秦反擊後,只好移師東向,攻秦之舉毫無所獲,反而向齊進攻。秦國趁各國自相殘殺之際,繼續向三晉進攻,公元前240年攻取趙國的龍、孤、慶都和魏國的汲。公元前238年,秦將楊端和又占領魏的首垣、蒲和衍氏。至此,秦國取得的土地,至少有十五個郡以上,占統一以後全國總郡數近二分之一。[9]更重要的是:在秦國的打擊下,東方諸國被打得落花流水,從此再也聯合不起來,只有在那裡等待著被秦一個個地消滅了。
《呂氏春秋》的編纂 面臨著全國即將統一的新形勢,地主階級內部各派思想家和政治家,都在研究完成統一中國的軍事和政治策略,以及統一後的封建國家如何進行統治的問題。當時正在韓國的韓非,已經對前代的法家思想進行系統總結,開始撰寫先秦法家思想之集大成的著作——《韓非子》。作為秦相國的呂不韋,更不能迴避這些問題,自他執政以後,就從東方各國招攬各派學者、文人來秦國,效法魏的信陵君、楚的春申君、趙的平原君、齊的孟嘗君,將大批賓客養在門下。並「厚遇之,至食客三千人」(《史記•呂不韋列傳》)。呂不韋養士的目的,就是讓他們著書立說,為統一中國作理論準備。在呂不韋的領導下,賓客們「上觀尚古,刪拾春秋,集六國時事」(《史記•十二諸侯年表》),「人著所聞,集論」(《史記•呂不韋列傳》),於公元前239年編成了一部著作——《呂氏春秋》。
《呂氏春秋》實際是一部集體編撰的論集,分為「十二紀」、「八覽」、「六論」三個部分。由於是有計劃組織編寫的,所以在形式上十分整齊,「十二紀」即以「孟春」、「仲春」、「季春」、「孟夏」、「仲夏」、「季夏」、「孟秋」、「仲秋」、「季秋」、「孟冬」、「仲冬」、「季冬」十二個季節為「紀」,每一紀有五篇文章;「八覽」即《有始覽》、《孝行覽》、《慎大覽》、《先識覽》、《審分覽》、《審應覽》、《離俗覽》、《恃君覽》,每「覽」共有八篇文章;「六論」為《開春論》、《慎行論》、《貴直論》、《不苟論》、《似順論》、《士容論》,每「論」有六篇文章,加上《序意》(即序言),共應有161篇論文。但因後來奪佚錯落,現在《呂氏春秋》中的《有始覽》只有7篇,《序意》篇也僅餘殘文,故全書現共存160篇文章(見郭沫若:《沫若文集》第十五卷,407~408頁)。這樣的體裁,在先秦諸子中,是獨一無二的,《呂氏春秋》是我國第一部有組織、按計劃編寫出的文集。
當然,為照顧體裁形式的整齊,和各篇的長短大約相等,在內容上不免受到影響,例如有些篇目是勉強湊成,有的則將一篇文章強割為兩篇,或同一內容改換標題寫成兩篇,像《應同》與《召類》,《務大》與《諭大》,《去尤》與《去宥》就是十分明顯的幾篇。
《呂氏春秋》編制的形式雖然整齊,但其內容卻相當複雜。這裡不僅同先秦其他諸子的著作一樣,論述了哲學、政治和社會道德、倫理等問題,而且包含了不少歷史和自然科學知識,如「十二紀」中各「紀」的第一篇,就分別記載了一年十二個月中星辰的位置,以及各個季節的物候,是我國古代天文、曆象方面的重要資料;又如《士容論》中最後的四篇文章:《上農》、《任地》、《辯土》、《審時》,記載了農業生產有關的科學知識。可見《呂氏春秋》的內容很「雜」,它是類似於後來的百科全書式的叢書。
在理論觀點上,《呂氏春秋》對先秦的儒、法、道、墨、陰陽五行各派,採取兼容並包的態度。它「兼儒墨、合名法」(《漢書•藝文志》),先秦各主要學派的理論,幾乎都可從《呂氏春秋》中找到。正因為這樣,它才被稱為「雜」家的代表作。
《呂氏春秋》雖包容了各個學派的理論觀點,而全書又以陰陽五行構成的體系貫串起來,這就形成了《呂氏春秋》一書的特點。
《呂氏春秋》這一特點,正是戰國末期經濟、政治趨向統一,從而要求思想統一的產物。從「雜」中反映出百家開始匯合,而這種統一和匯合,正是歷史發展的必然結果。
由於《呂氏春秋》是由呂不韋提倡、編纂的,所以它所反映的觀點,就是呂不韋的觀點。下面就根據《呂氏春秋》的材料,初步剖析呂不韋的哲學思想和政治思想。
《呂氏春秋》中的哲學觀點 在哲學方面,本書中充分表現了「雜」的特點。這裡,有一些可貴的唯物主義因素,但是在其整個理論體系中一套陰陽五行的理論,使之具有濃厚的神秘色彩。
在回答什麼是世界的本源這個哲學基本問題上,《呂氏春秋》提出了「太一」、「道」,或者叫「精氣」,表現了唯物主義的觀點:
日月星辰,或疾或徐,日月不同,以盡其行。四時代興,或暑或寒,或短或長,或柔或剛。萬物所出,造於太一,化於陰陽。
或者十分明確地說:
太一出兩儀,兩儀出陰陽,陰陽變化,一上一下,合而成章。渾渾沌沌,離則複合,合則復離,是謂天常。(《仲夏紀•大樂》)
天道圜,地道方。(《季春紀•圜道》)
精氣之集也,必有入也。集於羽鳥與?為飛揚。集於走善與?為流行。集於珠玉與?為精朗(良)。集於樹木與?為茂長。集於聖人與?為敻明。(《季春紀•盡數》)
這裡提出的「太一」、「道」、「精氣」等範疇,都是從儒家、道家那裡借用來的。它們是指精神,還是指物質?在這裡雖看不太清楚,但綜觀《呂氏春秋》全書,有些地方表現出一些唯物主義觀點,否認精神是世界的本源,如以「氣」來解釋人的疾病和禍福:指出人因形體不動,精氣積,就易得病;不知保養身體,只去求鬼神,則疾病更重,「卜筮禱祠,故疾病癒來」(《季春紀•盡數》)。又根據「類同相召,氣同則合」(《有始覽•名類》)的現象,論述了禍福皆由人所召,從而否定天命。它說:「堯為善而眾善至,桀為非而眾非來」,「禍福之所自來,眾人以為命,安知其所?」(《有始覽•名類》)它把「精」同鬼神對立起來:「精而熟之,鬼將告之。非鬼告之也,精而熟之也。」(《不苟論•博志》)這些都強調了人為的作用,反對了天鬼迷信,閃爍著無神論的光輝。既然否認神的存在,《呂氏春秋》中提出的「太一」、「精氣」、「道」等並不是虛幻的精神,不是神、上帝。可見這是一種古代樸素的唯物主義觀點。
但《呂氏春秋》的唯物主義觀點,卻包含在一套陰陽五行神秘的神學體系之中,所以又成為唯物與唯心的混雜。如《呂氏春秋》中的十二紀,就是以木、火、土、金、水五行,配合春、夏、秋、冬四時作為體系的。這不僅是本書的體系,也是作者提出來的統治圖式,要求統治者在一年十二月內能順應五行四時之氣來進行統治,以求得福;反之,則要得禍。(見《呂氏春秋•季冬紀》)這正是鄒衍創始的五行學說的進一步發展,並成為後來漢代董仲舒的神學理論基礎。
在認識論方面,《呂氏春秋》也表達了一些唯物主義觀點。如強調「學問」的重要性(見《孟夏紀•勸學》、《有始覽•謹聽》等),反對「不知而自以為知」(《不苟論•博志》),主張認識事物必「緣物之情及人之情以為所聞,則得之矣」(《慎行論•察傳》)。反對主觀成見,妄想臆斷,強調「人必別宥然後知」(《先識覽•去宥》),即去掉思想認識上的片面性,才能真正認識世界。《呂氏春秋》否認唯心主義的先驗論,認為「聖人」所以先知,「非神非幸」,而在於「審征表」,即能詳細觀察客觀事物反映出的徵候和表現。「無征表而欲先知,堯舜與眾人同等」(《恃君覽•觀表》)。這些提法反映了作者在認識論方面的唯物主義觀點。
但由於其唯心主義體系,《呂氏春秋》在認識論方面也不能擺脫唯心論的束縛,如作者認為:「學」的最終歸宿不是別的,「達天性」而已,說什麼:「凡學非能益也,達天性也」(《孟夏紀•尊師》),「別宥則能全其天矣」(《先識覽•去宥》),「能全天之所生而勿敗之,是謂善學」(《孟夏紀•尊師》),這就墮入了唯心論的泥坑,窒息了它的樸素的唯物主義因素。正因作者不能擺脫這種唯心主義體系的束縛,所以,面對錯綜複雜、無窮無盡的客觀世界,《呂氏春秋》哀嘆人無法認識它:「目固有不見也,智固有不知也,數固有不及也」(《似順論•別類》),從而走入不可知論,它認為:「知與不知皆不足恃,其惟和調近之,猶未可必。」(《孝行覽•必己》)「和調」就是「順應外界,與世沉浮」的意思,然而仍然不能免禍得福,所以又走向命定論,作者提出:「命也者不知所以然而然者也。人事智巧以舉錯者不得與焉,故命也者。就之未得,去之未失」(《恃君覽•知分》)。這種「命定論」、「不可知論」,同唯物主義的認識論毫無共同之處,但是它們又同在一本書中出現,充分顯示出其「雜」的特點。
社會歷史觀和政治主張 《呂氏春秋》反映的社會歷史觀和政治主張,也是很「雜」的,它表現在許多方面。
《呂氏春秋》承認人類社會是由低級向高級發展的,作者認為「太古」時代是沒有君主、帝王的:
昔太古嘗無君矣,其民聚生群處,知母不知父;無親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別,無上下、長幼之道;無進退、揖讓之禮;無衣服、履帶、宮室、蓄積之便;無器械、舟車、城郭、險阻之備……(《恃君覽•恃君》)
顯然,這裡描繪了一幅原始社會沒有階級、沒有國家的圖景。後來由於「少者使長,長者畏壯,有力者賢,暴傲者尊,日夜相殘,無時休息」。於是「聖人深見此患也,故為天下長慮,莫如置天子」(《恃君覽•恃君》)。這才產生了君主,出現國家。這裡,《呂氏春秋》肯定人類社會是由低級向高級進步,國家最初是沒有的。這種歷史觀是進步的,但它又認為「天子」是「聖人」「置」的,又與「天生民而立之君」的觀點相一致,具有消極的一面。
《呂氏春秋》反映的政治主張包括什麼內容呢?
首先,主張建立中央集權的統一王國:
今周室既滅,而天子已絕,亂莫大於無天子,無天子,則強者勝弱,眾者暴寡,以兵相殘,不得休息。(《有始覽•謹聽》)
這種看法代表了新興地主階級建立統一的封建國家的要求。在如何實現統一的問題上,《呂氏春秋》贊成、支持用戰爭手段來解決:
故取攻伐者不可非,攻伐不可取,救守不可非,救守不可取。惟義兵為可。兵苟義,攻伐亦可,救守亦可。兵不義,攻伐不可,救守不可。(《孟秋紀•禁塞》)
這裡所說的「義兵」,就是封建的統一戰爭。用封建統一戰爭結束割據狀態,這在當時是有進步意義的。
消滅割據狀態以後,《呂氏春秋》設計的是一個統一的封建王朝:
必同法令,所以一心也;智者不得巧,愚者不得拙,所以一眾也;勇者不得先,懼者不得後,所以一力也。故一則治,異則亂;一則安,異則危。(《審分覽•不二》)
這種實行封建統一的主張,是新興地主階級各派思想家、政治家都曾提出過的,它符合當時歷史發展的趨勢。
統一的封建國家建立後,如何進行統治?在這個問題上《呂氏春秋》更多地攝取儒家和道家的主張:
儒家代表人物孟子提出:「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孟子•盡心下》)這種民貴君輕的說法,是孟子以後儒家思想的一個重要方面,反映了地主階級在現實的階級鬥爭面前,不得不對「民」加以重視。在《呂氏春秋》中,這種觀點得到了多方面的發揮:
凡舉事必先審民心,然後可舉。(《季秋紀•順民》)
宗廟之本在於民。(《有始覽•務本》)
聖人南面而立,以愛利民為心。(《季秋紀•精通》)
仁人之於民也,可以便之,無不行也。(《開春論•愛類》)
執民之命,重任也,不得以快志為故(事)。(《恃君覽•行論》)
類似的言論還可以舉出許多條。從這裡出發,《呂氏春秋》主張實行儒家說的「德政」:
為天下及國,莫如以德,莫如行義。以德以義,不賞而民勸,不罰而邪止。(《離俗覽•上德》)
當然,儒家所謂「德政」,並非廢棄刑罰,僅僅是反對法家那種單純用刑罰的統治辦法,而是主張刑、德並用。實際就是欺騙和暴力鎮壓兩手都用。《呂氏春秋》把這種思想表達得更清楚:
凡用民,太上以義,其次以賞罰。(《離俗覽•用民》)
兩手要用得恰當,哪一面也不要過分,這樣才能保持統治的穩定:
禮煩則不莊,業煩則無功,令苛則不聽,禁多則不行。(《離俗覽•適威》)
《呂氏春秋》還提倡君主要「無為」而治。「無為」的思想來源於道家,老子說:「我無為而民自化」(《道德經》第五十七章)。帛書《經法》有「柔節先定,善予不爭」等言論,代表黃老思想的重要方面。《呂氏春秋》認為君主應當採取這種「無為」而治的策略進行統治:
君也者處虛。素服而無智,故能使眾智也。智反無能,故能使眾能也。能執無為,故能使眾為也。無智,無能,無為,此君之所執也。(《似順論•分職》)
這種「無為」而治的策略,是與實行「德政」相一致的:
凡君也者,處平靜,任德化,以聽其要。(《審分覽•勿躬》)
作為一種統治策略,道家的「無為」而治,並非真正什麼也不「為」,它最終的目的還是要達到「無為而無不為」。《呂氏春秋》所說的也是如此,它只要求君主「無為」,而要臣下放手去干:
古之王者,其所為少,其所因多。因者君術也,為者,臣道也。(《審分覽•任數》)
君主只是在用人上下工夫,別的事就可「無為」:
賢主勞於求人,而佚於治事。(《季冬紀•士節》)
這些言論正是對道家思想的發展和運用。
當然,在《呂氏春秋》中還包括其他各派的思想學說,故而稱為「雜家」的著作。但它更多地攝取儒、道兩家的傾向也是十分明顯的,這正是呂不韋思想的反映。
「雜家」的出現與戰國末期的歷史條件是分不開的:統一的、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即將出現,隨著奴隸制向封建制過渡的春秋戰國時期的結束,原來代表不同階級、不同階層的各家學派也開始由逐步接近到互相融合。在封建統治階級內部有一部分人,已經認識到單純用過去法家的措施進行統治,已經遠遠不夠,必須兼采各家,尤其是儒、道兩家的政治策略,才更有利於封建地主階級的統治。呂不韋正是這部分地主階級的代表人物,是先秦時代的一位重要的政治家和思想家。
呂不韋同秦王政的矛盾 雖然在公元前229年以公布《呂氏春秋》的方式,呂不韋才把自己的思想觀點公之於眾,但在此之前,他在秦國施政,就已「雜」用各家的主張了。如這一時期秦國繼續鼓勵耕戰,實行嚴刑酷法,而有時又「大赦罪人,修先王功臣,施德厚骨肉而布惠於民」(《史記•秦本紀》),還第一次給一個亡國的國君——東周君賜以陽人地,以「不絕其祀」(《史記•秦本紀》),拔衛後,又將衛君角安置於野王(見《史記•秦始皇本紀》)。[10]這種「刑」、「德」並用的作法,很難說是「儒」還是「法」家的主張,它們正是戰國末期各派思想互相滲透、百家合流的結果。而「懷柔」和「鎮壓」兩手並用政策,正是以後歷代統治者認為最妥善的統治術。它雖然與秦國歷來的傳統有矛盾,但是在秦國統治階級內部並無根本分歧。所以在莊襄王統治時期(公元前249年至前247年),呂不韋能順利地推行他的主張,在秦國的政治舞台上居於舉足輕重的地位。
莊襄王死後,由他的兒子嬴政(又稱趙政)繼位。公元前246年,嬴政即王位時年僅十三歲,不能親政,呂不韋則以「仲父」的身份輔政,實際上,秦國的大權皆操在呂不韋一人手中,這時他的權勢達到無以復加的程度。
但是秦王政一天天長大起來,他那種專權、獨斷和不願傾聽別人勸諫的性格當然也日益鮮明地表現出來。而長期以來習慣於獨攬秦國政事的呂不韋卻不願改變這種狀況。總之,統治階級中間固有的權勢欲,埋下了呂不韋同秦王政勢不兩立衝突的種子。
公元前239年,秦王嬴政二十一歲。次年,在舉行加冕禮以後他就要開始親政。這時,呂不韋可能察覺出了秦王嬴政對自己的潛在威脅,因此在這一年將《呂氏春秋》這部早已開始編纂的著作,公布於咸陽市門,並宣布:「有能增損一字者予千金」(《史記•呂不韋列傳》)。據說當時竟「無能增損者」(高誘:《呂氏春秋序》),觀《呂氏春秋》一書的內容和文字並非上乘,絕非無可增損,其所以當時無人改動,其真實原因前人早就指出:「時人非不能也,蓋憚相國畏其勢耳。」(高誘:《呂氏春秋序》)因害怕呂不韋而無人敢改動《呂氏春秋》。而這也正是呂不韋在此時公布此書的目的:他不過是藉此機會向秦王政示威,要他看看相國的勢力究竟有多大。不僅如此,他公布《呂氏春秋》還為了要秦王嬴政從行動上到思想上都接受他的控制,在《呂氏春秋》全書的總序《序意》篇中,把這個意思說得十分清楚:「良人請問十二紀,文信侯曰:嘗得學黃帝之所以誨顓頊矣,爰有大圜在上,大矩在下,汝能法之,為民父母……」這裡呂不韋把《呂氏春秋》同黃帝教導顓頊聯繫在一起,無異於明確告訴秦王政要像顓頊對待黃帝那樣[11],接受呂不韋的教導。為此,呂不韋甚至還可能有意散布出輿論,說秦王政是他親生的兒子,他才是嬴政真正的父親。[12]他這樣做的最終目的,是要嬴政親政以後,依舊接受他的控制。
但是,秦王嬴政恰恰不是呂不韋希望的那樣的君主,從他以後的作為來看,秦王政專斷而驕橫的性格,是決不願受制於人的。他不僅不能接受呂不韋的擺布,而且要「獨制其民」,不能「與人共治之」(曹元首:《六代論》)。他不僅不能容忍像呂不韋這樣熱衷權勢、以「仲父」自居的人,而且同儒家宣揚的「重民」思想根本格格不入,所以他對於《呂氏春秋》宣揚的觀點,有很大一部分是牴觸的;雖然他並不一定反對儒生——這從統一後秦始皇左右還有不少「皆誦法孔子」的「諸生」、「博士」(《史記•秦始皇本紀》)可以證明——但無論是誰妨礙他獨斷專行,都是他所不能允許的。在這一點上,法家絕對的君主極權的主張,倒是頗合他的口味。這樣,秦王政二十二歲親政以後,同呂不韋的矛盾公開爆發,乃是勢所必然的了。
但這一衝突的爆發,其表面原因和導火線卻是從「宮闈穢事」開始的。
據文獻記載:呂不韋早就和秦王政的母親,即莊襄王的夫人私通。後來,秦王政年紀稍長,但太后仍「淫不止」,呂不韋怕被秦王政發覺,而另外找來「大陰人」嫪毐代替自己,「太后私與通,絕愛之」。嫪毐因此而得寵,「賞賜甚厚,事皆決於嫪毐」(《史記•呂不韋列傳》)。後嫪毐在秦國的權勢竟發展到與呂不韋不相上下,以致國內人們常嫪氏、呂氏並提:「與嫪氏乎?與呂氏乎?」(《戰國策•魏策四》)「嫪毐家僮數千人,諸客求宦為嫪毐舍人千餘人」(《史記•呂不韋列傳》)。當公元前238年(秦始皇九年),秦始皇二十二歲,在雍蘄年宮舉行加冕禮時,嫪毐「矯王御璽及太后璽」發兵作亂。秦王政派相國昌平君、昌文君率兵鎮壓。結果,嫪毐兵敗,參與叛亂的衛尉竭、內史肆、佐弋竭、中大夫令齊等二十人皆梟首,並車裂示眾,滅其宗。嫪毐家的舍人,輕者罰為鬼薪,並有奪爵遷蜀者四千餘家。而嫪毐自己則流放至蜀。因嫪毐事連呂不韋,次年,秦王政免去呂不韋相國職,後又令其遷蜀,呂不韋懼,飲毒酒自殺。呂不韋死後,有些門客為其送葬,秦王政又下令:凡臨喪者,原是三晉來秦之人一律逐出國;原為秦人者,祿至六百石以上免爵流放,五百石以下者,可不免爵,但不臨喪者也要遷走。並申明:以後若有人做類似於嫪毐、呂不韋這樣事的「籍其門」,並和此次事件作同樣處理。秋天,又下令「復嫪毐舍人遷蜀者」(《史記•秦始皇本紀》)。
從以上記載可以看出,事件的真實原因決不是什麼「宮闈穢事」。秦王政所鎮壓的,以及參加嫪、呂一派活動的牽涉到數千人,說明這次鬥爭乃是以秦王政為首的一派勢力,同嫪、呂為首的一派勢力爭奪統治權力的鬥爭。結果是以嬴政的勝利而告終。從此,秦國就在嬴政「獨治其民」的方式統治之下,而《呂氏春秋》所設計的統治方案,則付諸東流。
三、秦國的最後勝利
封建經濟的發展,為全國統一造成前提,人民群眾的鬥爭又推動統一的實現,在客觀上已經形成了封建統一的條件。到莊襄王統治時代,秦國已經積蓄起足夠的經濟、軍事力量;而到秦始皇親政時,又消滅了呂不韋和嫪毐集團,使政權嚴格地控制於秦始皇一人手中,封建中央集權在秦國達到空前未有的程度,這就加速了統一戰爭的勝利進行。
從公元前236年(秦始皇十一年)至公元前221年(秦始皇二十六年),在十五年中,秦國的軍隊像秋風掃落葉一樣,消滅了其他諸侯國,最後統一了中國。
秦國的逐客令 秦本來具有招徠其他諸侯國臣民的傳統。從秦穆公時起,就有許多秦國以外的人在秦為客卿。至戰國末年,秦國已經取得對各諸侯國家的明顯優勢,一些地主階級的政治家、軍事家、思想家和謀士紛紛投奔秦國。在這些人中,有一個在秦國以後的政治生活中扮演著重要角色的人,就是李斯。
李斯原是楚國上蔡(河南上蔡)人,年輕時,曾任過掌鄉文書的小吏。他雖身居統治階級的下層,但對高官厚祿卻懷有極為強烈的欲望。據說:有一次,他在廁所中見到那裡的老鼠,吃的是髒東西,有人或狗來時,則被嚇得慌忙逃竄;而到倉庫中見到那裡的老鼠吃的是好糧食,住在寬敞的房裡,沒有人和狗前來驚擾。李斯對此大發感慨地說:人「賢」或者「不肖」正像這些老鼠一樣啊!就看各人處在什麼地位了。這就是李斯的人生哲學。由此出發,他認為:一個人若安於卑賤的地位而不設法爬到統治別人的位置上去,就同禽獸沒有兩樣,他說:「詬莫大於卑賤,而悲莫甚於窮困。」(《史記•李斯列傳》)所以,李斯處心積慮地決心要爬上地主階級的高位。當他看出自己所在的楚國已經明顯地不是秦國的對手,而其他五國也都無力抗秦的時候,就決心入秦,到那裡去尋找孜孜以求的功名富貴,並公然宣稱:「久處卑賤之位,困苦之地」,決不是我李斯這樣的人能容忍的,「故斯將西說秦王矣」(《史記•李斯列傳》)。於是,在公元前247年(秦莊襄王三年),李斯離開楚,來到秦國。
李斯來到秦國時,正值秦莊襄王已死,繼位的秦王(即秦王嬴政)年尚幼,相國呂不韋執秦國政。李斯就投奔至呂不韋門下,充當舍人。當時呂不韋也正廣收人才,不久即任李斯為郎。李斯又借與秦王接近之機,取得秦王信任,當上了長史。這樣,當呂不韋失勢以後,李斯仍得到秦王的寵信,而「拜斯為客卿」(《史記•李斯列傳》)。
但是,正當李斯按照他自己的人生哲學和處世邏輯,一步步向統治高位登攀的時候,秦國發生的一件事,不僅幾乎毀掉李斯的「前程」,而且差點改變秦國幾百年來招徠客卿的一貫傳統。這件事就是韓國陰謀的暴露。
原來,當秦國軍事取得節節勝利之時,首先感到恐慌的就是鄰近的韓國。這時,昏庸無能的韓王無計可施,竟使出了疲秦之計:聽說秦國喜歡大興工程,就派出水工鄭國入秦,勸說秦國修築水渠。韓國的統治者愚蠢地認為:如果秦國果真這樣做,就會使他們將力量用到修建上去,而無力東伐。鄭國入秦後,果然說動秦國的統治者,於是開工破土,引涇水入洛。當工程正在進行之際,韓國的陰謀被秦王發覺了。秦王嬴政本來就是一個多疑善變、心胸狹窄的人,當時就有人說他:「少恩而虎狼心,居約易出人下,得志亦輕食人。」(《史記•秦始皇本紀》)自嫪毐事件敗露後,秦王就已顯出對客卿的不信任。而鄭國來秦的意圖被秦王發覺後,就更加重了秦王對客卿的憎恨,因此,欲下令殺掉鄭國。這時秦國的宗室大臣早已對在秦國的客卿不滿,便進一步煽動說:各諸侯國來秦的人,哪一個不是為了他們自己國家而奔走的!不如將所有的客卿統統趕走。秦王便聽從這些意見,下令「逐客」。
逐客令一下,使大批從東方各國來秦的客卿惶恐不安。這時,李斯也在被逐之列。為保住在秦國的地位,李斯便向秦王上書,力勸改變這一決定。在書中,李斯首先歷數秦國用外人而使國富兵強的事實,從穆公說起:「昔穆公求士,西取由余於戎,東得百里奚於宛,迎蹇叔於宋,來丕豹、公孫支於晉。」這五個人皆非生自秦國,但「穆公用之,並國二十,遂霸西戎」。孝公時又用衛國的商鞅進行變法,結果:「移風易俗,民以殷盛,國以富強,百姓樂用,諸侯親服,獲楚、魏之師,舉地千里,至今治強。」接著,李斯又舉出惠王時用魏國人張儀之計,「拔三川之地,西並巴、蜀,北收上郡,南取漢中,包九夷,制鄢、郢,東據成皋之險,割膏腴之壤,遂散六國之從,使之西面事秦,功施到今」。昭襄王時用魏國人范雎,「廢穰侯,逐華陽,強公室,杜私門,蠶食諸侯,使秦成帝業」。從這些歷史事實中,李斯得出結論:「由此觀之,客何負於秦哉!」如果秦以外的人皆不用,結果就會「使國無富利之實而秦無強大之名也」。下面,李斯又舉出:秦王所喜歡的珠寶玩好,音樂美女,許多都是來自秦國以外,但是「陛下說之」,並不因其非秦國所產而不要。然而,對於士卻採取「不問可否,不論曲直,非秦者去,為客者逐」的辦法,這是「所重者在乎色樂珠玉,而所輕者在乎人民」,他指出:「此非所以跨海內製諸侯之術也。」李斯又反覆說明:欲無敵於天下,必須使本國的人愈多愈好:「臣聞地廣者粟多,國大者人眾,兵強則士勇。是以太山不讓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擇細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卻眾庶,故能明其德。」總之,要成王、稱霸、建立帝業,必須能容納人。如果不能容納人,反而把人往外推,無異於幫敵人的忙,「此所謂『藉寇兵而齎盜糧』者也」。最後,李斯寫道:「夫物不產於秦,可寶者多;士不產於秦,而願忠者眾。」如果把這些「客」都驅逐出去,「求國無危,不可得也」。
李斯的這封上書,不僅情詞懇切,而且確實反映了秦國歷史和現狀的實際,代表了當時有識之士的見解。因此,這篇《諫逐客書》成了歷史名作。(見《史記•李斯列傳》)
秦王嬴政見到《諫逐客書》後,立即改變主張,撤銷逐客之令,並恢復李斯之官位,自此以後,對他更加倚重。
這時,即將被殺的水工鄭國也向秦王進言:韓國唆使秦大興水利建設工程,其最初目的雖是消耗秦國實力,但水渠修成後,「亦秦之利也」(《史記•河渠書》)。儘管修渠時,減輕了秦國對東方各國的壓力,「為韓延數歲之命」,讓韓國苟延殘喘的再繼續幾年,但渠成後卻「為秦建萬代之功」(《漢書•溝洫志》)。秦王為鄭國的話所動,決定不殺鄭國,而讓他繼續領導修完預定的水利工程。這就是後來在秦國經濟中發揮很大作用的鄭國渠。
經過這一次周折,秦國仍舊保持著吸收並使用外來客卿的傳統,而外來的客卿也在秦國統一中國的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尉繚和《尉繚子》 在來秦的賓客中,有一個重要的軍事家,就是尉繚。
尉繚原稱為繚,魏國大梁人,公元前237年(秦始皇十年)來秦。這時,秦王嬴政已經消滅了呂不韋和嫪毐的勢力,除掉了統治階級內部的反對派,權力進一步集中一人之手,正要以全部力量向外發展,而首當其衝的則是韓國。面對著迅速壯大起來的秦,東方各國都個個自危,韓國則更加震恐。在這種形勢下,繚到秦國來向秦王進言,他說:當前,以秦國的力量消滅東方各諸侯國,是毫無問題的。但若各諸侯國聯合起來,合縱而抗秦,結果就很難預料了。繚向秦王獻策:不要吝惜財物,向各國掌權的「豪臣」行賄,破壞其聯合之策,離間其內部關係。這樣做,不用三十萬金,「則諸侯可盡」(《史記•秦始皇本紀》)。秦王採用了繚的辦法,在以後同各國進行鬥爭的過程中,不少次是用此策而取得勝利的。
但是,不久繚就看出秦王政是一個殘忍成性的暴君,「誠使秦王得志於天下,天下皆為虜矣」(《史記•秦始皇本紀》)。儘管秦王對繚恭敬備至,不僅讓他享用同自己一樣的衣服飲食,而且秦王在繚的面前常常表現得十分卑謙。但繚已經認識到:秦王政這樣的人「不可與久游」,便準備不辭而別。但秦王發覺後,千方百計地將他留住,並任命他為掌管全國軍隊的國尉。因此被稱為尉繚。[13]
關於尉繚的事跡,史書上留下來的很少,但統一前夕秦國對其他諸侯國作戰過程中,使用的戰略和策略,與尉繚的軍事思想十分吻合,從而可以知道指導秦國對外戰爭的決策集團中,尉繚起著相當大的作用。春秋戰國時,各國都有出色的軍事家,如吳國的孫武、齊國的孫臏、魏國的吳起,等等。秦國若沒有傑出的軍事家,其勝利的取得是不可想像的。尉繚就是秦國傑出的軍事家。
證明尉繚是傑出軍事家的材料,就是現存的《尉繚子》一書。《尉繚子》是一本很有價值的軍事著作,一直被人們所重視。在宋代朝廷頒發的《武經七書》中,把《尉繚子》和《孫子》、《吳子》、《司馬法》、《三略》、《六韜》、《唐李問對》並列為軍事教科書。但南宋以後,又有人對《尉繚子》是否為戰國時的尉繚所著提出懷疑,有人認為流傳至今的《尉繚子》,系後人「偽」造。[14]但是最近在山東銀雀山發掘的一號漢墓中,出土了竹簡《尉繚子》,其內容與現在流傳本基本一致。這就證明:早在漢代,今本《尉繚子》就已存在,它的成書至晚在戰國秦時。這樣,說它系後人「偽」造,就不能成立了。但還有人認為:《尉繚子》的作者,與秦國的尉繚不是一人。理由之一是《尉繚子》書中有「梁惠王問尉繚」等語,證明《尉繚子》的作者尉繚與梁惠王同時,而來秦的尉繚卻在戰國末年,時間相差近百年。但是,如果說有兩個尉繚,也很難解釋:為什麼在不到一百年內,竟有兩個姓名相同的人出現?而且,《尉繚子》的作者既是魏國人,秦國的尉繚恰好又是魏國人,世界上絕無此種巧合。唯一的解釋就是,《尉繚子》記「梁惠王」事,乃出於依託,不一定真有此事。在先秦諸子中,這是屢見不鮮的,依託黃帝者有之,依託老子者有之,在戰國末年的作者,為什麼不能依託梁惠王呢?還有的人根據《漢書•藝文志》記載:將《尉繚子》分記於「雜家」和「兵家」兩處,從而斷定:今本《尉繚子》系兵家尉繚,另有至今尚未發現的雜家《尉繚子》。但這種看法已被事實駁倒,新出土的竹簡《尉繚子》,就證明《尉繚子》就此一種,有人已論述了「雜家」《尉繚子》就是「兵家」《尉繚子》。此看法已為大多數史學家同意,勿須贅述。[15]
《尉繚子》就是由魏入秦的尉繚之著作。證明這一點,就可以據《尉繚子》論述尉繚的軍事思想。
《尉繚子》共二十四篇,即:
(一)天官;(二)兵談;(三)制談;
(四)戰威;(五)攻權;(六)守權;
(七)十二陵;(八)武議;(九)將理;
(十)原官;(十一)治本;(十二)戰權;
(十三)重刑令;(十四)伍制令;(十五)分塞令;
(十六)束伍令;(十七)經卒令;(十八)勤卒令;
(十九)將令;(二十)踵軍令;(二十一)兵教上;
(二十二)兵教下;(二十三)兵令上;(二十四)兵令下
這二十四篇中,包括戰爭觀,戰爭與經濟、政治的關係,戰爭的指導原則以及具體的戰略戰術、隊列編制、獎懲原則等等。同先秦時的其他兵書一樣,它既是一本軍事著作,也是一本哲學著作。
對戰爭的看法,尉繚同當時一些先進的軍事家一樣,認為:「兵者,兇器也;爭者,逆德也;將者,死官也;故不得已而用之。」作者是不主張輕易挑起戰爭的。他認為只有「誅亂禁暴」的軍事行動才是值得肯定的。相反,以燒殺搶掠為目的的戰爭,是要受到反對的:「凡兵不攻無過之城,不殺無罪之人,夫殺人之父兄,利人之財貨,臣妾人之子女,此皆盜也。」(《武議》)作者所肯定的「誅亂禁暴」的戰爭,乃是少殺人,給社會帶來的動亂較小,甚至達到:「兵之所加者,農不離其田業,賈不離其肆宅,士大夫不離其官府。」(《武議》)這當然是很難辦到的。在戰國時代,當時的戰爭正如墨子所形容的那樣:「今王公大人,天下之諸侯……皆差論其爪牙之士,皆列其舟車之卒伍於此,為堅甲利兵以往攻伐無罪之國。入其國家邊境,芟刈其禾稼,斬其樹木,墮其城郭,以湮其溝池,攘殺其牲牷,燔潰其祖廟,勁殺其萬民,覆其老弱,遷其重器……」(《墨子•非攻下》)面對這種情況,尉繚明確指出:這樣亂殺亂搶,就是「盜」,主張儘可能保持社會秩序安定,以至於「兵不血刃而天下親」(《武議》)。這種思想無疑是有進步意義的。
由這一基本認識出發,尉繚認為:軍隊要取得勝利,最重要的就是靠道義,亦即正義的戰爭,是能取得人民擁護的。他說:「凡兵有以道勝,有以威勝,有以力勝。講武料敵,使敵之氣失而師散,雖刑全而不為之用,此道勝也。」(《戰威》)之所以能夠「道勝」,就因為將士相信自己所從事的戰爭是有必要的:「夫將之所以戰者,民也;民之所以戰者,氣也;氣實則斗,氣奪則走。」(《戰威》)這裡作者指出「民」在戰爭中的決定作用,而「民」「氣」如何,即士氣高低,決定著戰爭的勝負。這種觀點無疑也是正確的。
正因為尉繚重視士「氣」的作用,從而極力主張充分發揮士兵的主動精神,將帥要「信其心」,「未有不信其心而得其力者也,未有不得其力而能致其死戰者也」(《戰威》)。總之,欲使士卒「死戰」,必須重視他們的思想,也就是說首先要講政治,不能單純以刑罰命令去驅使士卒打仗,對於整個戰爭的看法,都是如此:「兵者以武為棟,以文為□(此處原文為方框「□」);以武為表……以文為內。能審此三者,則知所以勝敗矣。」(竹簡《尉繚子》釋文)這裡說的「文」,就是政治。至於「文」的內容,作者也十分清楚地指出:就是儒家講的孝慈、禮信、廉恥等。以這些內容,再輔之法家主張的爵祿、刑罰等,則戰必勝、攻必克:「必先禮信而後爵祿,先廉恥而後刑罰,先親愛而後律其身。」(《戰威》)這種恩威並施、軟硬兼用的方法,反映了戰國末期儒、法等家逐漸合流的歷史趨勢。比起商鞅時代,只強調爵祿、刑罰一面,顯然是一大進步。
同當時的一切進步軍事家一樣,尉繚認為:戰爭的勝負,取決於人事,而不取決於天。他說:傳說中的黃帝「百勝」,並不是什麼神秘的力量,不過是「人事而已」(《天官》)。作者還進一步舉出許多實例,說明「天官時日不若人事」,這些戰例都是破除迷信的好教材,如:「天官曰:背水陣為絕地,向阪陣為廢軍。武王伐紂背濟水,向山阪而陣,以二萬二千五百人擊紂之億萬而滅商,豈紂不得天官之陣哉!楚將公子心與齊人戰,時有彗星出,柄在齊。柄所在,勝,不可擊。公子心曰:彗星何知,以彗而斗者固倒而勝焉。明日與齊戰,大破之。」(《天官》)在講到天時、地利、人事之間的關係時又說:「舉賢用能,不時日而事利;明法審令,不卜筮而獲吉;貴功養勞,不禱祠而得福」(《武議》)。這種反對卜筮迷信,強調「人事」作用的唯物主義觀點,是十分明確的。這裡,也像在《孫子兵法》中一樣,指出:「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可見《尉繚子》和《孫子》一樣,既是軍事科學著作,又是哲學著作,其中包含的唯物主義思想,是我國古代思想史的精華。
《尉繚子》也十分重視經濟同軍事的關係。作者要求須使人民「充腹有粒,蓋形有縷,夫在芸耨,妻在機杼」(《治本》)。要做到這點,須要「均井地,節賦斂」(《原官》),「無奪民時,無損民財」,這樣才能使民「有儲蓄」(《治本》)。而這一切都是為了戰勝敵人:「夫土廣而任,則國富民眾……民不發軔,甲不出暴,而威治天下」(《兵談》)。
除此而外,《尉繚子》還總結了戰略、戰術方面的經驗,如《踵軍》講行軍作戰的一般原則,《兵教》講陣戰的規則,《束伍》、《伍令》講軍事紀律以及互相監視「什伍連坐」的規定。從這些材料中,可以看出許多重要問題。例如從《重刑令》規定的刑罰,可以看出秦國的刑罰多麼殘酷:「軍有千人以上,有戰而北,守而降,離地逃,軍命曰國賊。」這樣的人,要處於如下刑罰:「身戮家殘,去其籍,發其墳墓,暴其骨於市,男女公於官。」從而可知,秦國的軍隊之所以拚死作戰,不僅有「斬一甲首,賜爵一級」的規定,也有如上的殘酷刑罰,這就使秦國人「非斗無由也」(《漢書•地理志》)。又例如從《兵令》中看出:當時的軍陣排列「有內向,有外向,有立陣,有坐陣」。從最近發掘的秦始皇陵前陶俑坑中所看到的,正是這種軍陣形式。由此可見,《尉繚子》書中記載的內容,並非紙上談兵,而是在實踐中運用的科學總結。
尉繚是秦統一中國過程中重要的軍事家,《尉繚子》是一部重要的軍事著作,應當予以適當的歷史地位。
姚賈和茅焦 姚賈原為魏國人,出身微賤,父親為看管城門之監門卒。姚賈在魏曾盜竊於大梁,後至趙國遊說,不為趙國所用,而被逐出。最後來至秦國,為秦王所重用,他曾替秦出使,拆散燕、趙、吳、楚四國聯盟。但姚賈對秦國封建統治作出的主要貢獻卻不在於此,他的重要作用在於:向秦王提出用人不必責備求全。他舉例說:像歷史上的姜太公呂尚望、管仲、百里奚、咎犯等曾為君主建立過功勳的有名人物,在個人的經歷上都有一些被認為不光彩的地方:姜太公在齊時被老婦趕出,在朝歌賣過臭肉,又曾被子良逐走,釣魚魚不食餌,賣庸作又不能自售;管仲也出身貧賤,曾在魯國被囚;百里奚曾以五張羊皮被賣;咎犯則曾在中山為盜。而這四人被「明主」所用,皆立有大功。[16]他們雖有「詬丑大誹」,但是,「明主不取其汙,不聽其非」,知人善任,用其所長,「察其為己用」,而放手讓他們為自己效勞、立功。從這些事例中,姚賈得出結論:「故可以存社稷者,雖有外誹者不聽;雖有高世之名,無咫尺之功者不賞」(《戰國策•秦策五》)。這正是對秦國一貫執行的「任人唯賢」的政策進一步發揮。秦王嬴政聽過之後大為讚賞,在以後統一中國的過程中,這些政策曾經起了重要作用。
茅焦,也是秦國的客卿,原為齊國人(見《史記•秦始皇本紀》),也有的文獻說他是「滄州人」(《史記•秦始皇本紀》《正義》引《括地誌》)。當秦王政鎮壓嫪毐以後,又囚禁了與嫪毐私通的太后,殺死太后所生之二子,並將為此事進諫的二十七人處死。這時茅焦仍然要向秦王進諫,他不顧被處死的威脅,向秦王指出:「陛下車裂假父,有嫉妒之心;囊撲兩弟,有不慈之名;遷母陽宮,有不孝之行;縱蒺藜於諫士,有桀、紂之治;令天下聞之,盡瓦解無向秦者。臣竊恐秦亡,為陛下危之。」(《說苑•正諫》)茅焦敢於這樣尖刻地斥責秦王,在歷史上都是罕見的。難怪郭沫若認為這是一種「小說家的筆法」(《沫若文集》第十五卷,406頁),是不足信的。但若說以上記載純屬虛妄,也無根據。因《史記•秦始皇本紀》也記載茅焦說秦王這件事,語意雖無那樣刻薄,然情況大體相同。可見,茅焦向秦王直諫一事,是不能否定的。
其實,像茅焦這樣敢於直諫的賓客,在秦國決不止一個。如有的人向秦王指出:「王兵勝而不驕,伯主約而不忿。」現在秦王既「驕」又「忿」,「非伯主之業也」(《戰國策•秦策五》)。這裡雖沒記下說者是誰,但從口氣中可知定是秦國的賓客,或許就是茅焦一類的人。
這一類賓客在秦國的作用也是不容忽視的。由於他們的身份、地位,既非秦國固定的臣民,也不是敵國的使者。他們可以接近秦國統治階級的上層,直至國王。合則留,不合則去。所以敢於犯顏直諫,正因有一些人不斷地唱與君主相反的調子,所以在秦國的朝廷上,大臣與國王爭論,是常有的事情,有時甚至秦王還爭不過大臣。如有一次秦王政與中期爭論,結果,爭論不過,「秦王大怒,中期徐行而去」(《戰國策•秦策五》)。後來,秦王也沒對中期如何懲處。可見,統一以前的秦王嬴政,並不像統一中國以後當了皇帝的嬴政那樣,聽到的只是一片頌聲,有誰觸「逆鱗」就要遭殃。統一前,秦國有許多敢說話的大臣,秦王所聽到的也不完全是歌功頌德之辭,這也是秦國取得勝利的主觀條件之一。而在向秦王直言進諫的人中,絕大多數恐系外來的賓客。
秦國堅持接納、使用賓客的政策,對其經濟、政治、軍事、文化的迅速發展,都有重要作用。僅就秦始皇時代而言,就有:王、茅焦、尉繚、桓、王翦、李斯、昌平君、昌文君、王賁、李信、王綰、馮劫、王離、趙亥、隗林、馮無擇、王戊、趙嬰、楊樛、蒙恬、宗勝等。他們原皆非秦國人,但卻為秦出力,為其統一中國作出貢獻。
同趙國的兩次大戰 當秦國內部初步穩定之後,秦王政就派兵向東方進攻,他首先選擇的攻擊目標是趙國。
秦為什麼急於進攻趙國呢?
原來,趙國在六國中,是最強的一個,常常同魏、韓、楚等聯合起來,成為秦國的勁敵。趙國的大將廉頗、李牧、龐煖等都善於用兵,多次打勝仗。但是,自悼襄王(公元前244年至前236年)即位前後,統兵大將長期不和。公元前244年,趙國起用樂乘代替大將廉頗,廉頗不服,將樂乘趕跑,最後廉頗自己也投奔魏國。廉頗去後,趙國只剩下李牧、龐煖、劇辛等幾員名將,不久,劇辛又投降燕國,後被龐煖殺死。在外部,趙和燕的矛盾很大,燕常常乘趙內外交困之際向趙進攻;北方的匈奴也不斷向中原入侵,趙國不僅要築長城防禦,而且還得派大將李牧率重兵在北邊防守。因此,要掃除統一中最大障礙——趙國,這正是有利時機。
公元前236年(始皇十一年),趁趙國與燕國正在交戰之際,秦國派王翦和桓、楊端和率兵向趙國進攻。王翦所率一路秦軍順利地攻取趙的閼與(山西和順)、橑陽(山西左權)。桓、楊端和一路取得趙的河間六城(在今河北、山東間),接著又占了鄴(河北磁縣東)、安陽(河南安陽)。這時,趙國的軍隊正在龐煖率領下向燕進軍,先後取得了狸(河北任丘北)、陽城(河北清苑西南)。可是它的後面,上黨郡和河間地區卻完全被秦占領。次年,桓又率秦軍攻占了趙國的平陽(河北磁縣東)、武城(山東夏津西北)。這一仗雖僅奪得兩城,但相當激烈,「殺趙將扈輒,斬首十萬」(《史記•秦始皇本紀》),這是戰國時期殺人較多的一次戰役。
公元前233年(始皇十四年),秦將桓率兵出上黨向趙進攻,攻取赤麗、宜安(河北藁城西南)。這次秦軍已深入趙國後方,造成包圍趙國首都邯鄲的形勢。在萬分危急的情況下,趙國從北方邊防上調回率兵防禦匈奴的大將李牧進行抵抗。李牧為戰國時名將,所率之軍隊又系趙國最精銳之師,當此趙國生死存亡的關頭,趙國將士皆決心與秦軍決一死戰,雙方軍隊在肥(河北藁城西南)展開激戰。結果趙軍大勝,秦軍慘敗。李牧因戰勝有功,被封為武安君,秦將桓由於失敗,畏罪逃奔燕國。(見《史記•秦始皇本紀》、《史記•趙世家》)
同趙國進行的兩次大戰表明,秦想立即滅掉趙是困難的,因而它就將攻擊的矛頭暫時轉向別的地方。
攻楚伐韓及韓非入秦 在與趙國交戰期間,秦軍就已有一部分在同楚、韓兩國進行戰爭了。
公元前235年(秦始皇十二年),秦同魏結成暫時聯盟,當魏攻楚之際,秦以四郡兵力支援魏國。(見《史記•六國年表》)從當時雙方力量對比來看,秦、魏之兵把楚兵打敗,是毫無問題的,就連楚相李園也承認:「以秦之強,有粱(梁)之勁,東面而伐楚。於臣也(即按照李園的想法),楚不侍(待)伐,割摯(縶)馬免而西走(即很快會投奔秦國)……」(《戰國縱橫家書•李園謂辛梧章》)在這緊急關頭,李園向統率秦魏聯軍的秦國大將辛梧進行遊說,他指出:秦魏聯軍將楚國打敗,對你辛梧個人是沒有任何好處的。因為楚被打敗必然投奔秦國。而楚歸秦後,秦國的矛頭就要指向魏,那時魏對於你不會表示歡迎,而秦則會殺掉你。為你個人打算,不如不出兵,使秦不能立即勝楚,這樣秦必重視與魏的聯盟,魏不能勝楚,也必然重視與秦的聯盟。秦魏聯盟不散,你這個聯軍統帥也必然受到兩國的重視,楚不投向秦,你的地位則不會動搖。這一番話從個人利害關係上,打動了辛梧,他果然拖延出兵達六個月之久,使楚國免遭秦魏聯軍沉重的打擊。(見《戰國縱橫家書•李園謂辛梧章》)
公元前234年(始皇十三年),秦國的另一支軍隊,也正向韓國進攻。這支部隊進攻韓國的目的,主要是為了韓非。
韓非是戰國末期著名的思想家,為韓國貴族之後。他的理論觀點屬於法家學派,喜「黃老刑名之學」,青年時代曾與李斯同學。當李斯入秦以後,韓非尚在韓國。由於他有口吃的生理缺陷,所以不善於遊說,但善於著書。他因見韓國日益衰弱,曾向韓王進諫,然而均未被採納,於是就發憤著書。當韓非所著的《孤憤》、《五蠹》兩篇文章為秦王嬴政見到後,秦王對文章大為讚賞,並發出感嘆道:若能見到文章的作者「死不恨矣」(《史記•老子韓非列傳》)。當時,李斯告訴秦王:此文作者是韓非,現在韓國。於是秦王下令攻韓,定要取得韓非。
韓國至此時已無力拒秦,聞秦兵為韓非而來,而韓王對韓非一向也不曾器重,因此立即將韓非遣往秦國。秦軍目的已經達到,也暫時退兵。
韓非與秦王政 韓非至秦後,秦王政十分高興,韓非勸秦王還是先攻趙。這時,秦國的李斯、姚賈向秦王進讒言說:韓非乃韓國的宗室,其心是向著韓的,不如趁早殺掉以免後患。秦王果然將韓非下獄,李斯則送給韓非毒藥,令其自殺,韓非欲向秦王表白,不得見,只好飲藥而死。秦王不久也追悔,但韓非已死,赦免已來不及了。[17]
韓非雖並未在秦得到重用,但他的理論卻對秦王政有很大影響。韓非的思想和理論,集中反映在其自著的《韓非子》一書中。今本《韓非子》共五十五篇,其中雖有一些系後人著作誤混入者,但其中主要的如《顯學》、《難勢》、《問辯》、《詭使》、《六反》、《心政》、《難一》各篇,及《奸劫弒臣》篇之大部分,皆可確信為韓非所作。從這些著作中可以看出,韓非的理論是集先秦法家思想之大成,其特點是把「法」、「術」、「勢」三者結合起來。在韓非以前,法家人物有商鞅、申不害和慎到。但商鞅只講法不講術和勢;申不害言法,但頗重視「術」,慎到言「法」,同時也重視「勢」,韓非則認為:作為人主,法、術、勢三者不可缺一。他所謂的「法」,就是封建國家制定的法令,對於臣民來說,「法」是最重要的;「吏不必賢,能守吾法而已」。法者「臣之所師也」,「臣無法則亂於下」。韓非認為申不害在韓國沒有成功,關鍵在於法不嚴密:「托萬乘之勁韓,七十年而不至於霸王者,雖用術於上,法不勤飾於官之患也。」(《韓非子•定法》)韓非所謂的「術」,就是君主控制臣下的權謀,「人主之所執也」,君主無術則不能駕馭臣下:「君無術則弊於上」,他認為:商鞅在秦就是只知法而無術,結果國家雖富,但君主卻不能控制臣下,以致數十年而不能成帝王之業:「(公孫鞅)徒法而無術……(雖使)其國富而兵強,然而無術以知奸,則以其富強也資人臣而已矣……戰勝則大臣尊,益地則私封立,主無術以知奸也……故乘強秦之資,數十年而不至於帝王者,法不勤飾於官,主無術於上之患也。」(《韓非子•定法》)所謂「勢」,就是君主的權威,他認為只有權勢才能使法令能夠推行:「威勢之可以禁暴,而德厚之不足以止亂也」(《韓非子•顯學》)。這種勢對於君主說來是十分重要的,慎到把它比做龍和雲的關係:「飛龍乘雲,騰蛇游霧。雲罷霧霽,而龍蛇與螾蟻同矣,則失其所乘也。」(《韓非子•難勢》)韓非認為:法、術、勢三者不可偏廢:「此不可一無,皆帝王之具也。」(《韓非子•定法》)他尤其強調法、勢結合的重要,提出「抱法處勢則治,背法去勢則亂」(《韓非子•難勢》)。可以看出,韓非與商鞅重要的不同,在於重視術和勢的作用。
當然,關於韓非的思想和理論還有一些其他內容,但對秦國歷史影響較為明顯的就是法、術、勢的理論。因為正是這一理論直接為秦王政所接受,並在以後的統治中貫徹實行起來。
在接受韓非的理論以前,秦王政只遵循秦國一貫傳統,實行法治統治,還看不到他有目的地、有意識地使用「術」和「勢」。但從接受韓非的理論以後,特別是統一中國以後,秦始皇就明顯地加強了對術和勢的運用。如採取各種辦法包括上尊號等,使皇位顯得神聖不可侵犯,其目的無非是加強「勢」,這只是「人君南面之術」具體運用的一個方面,其他方面也就不言而喻了。可見,在秦統一中國以後,秦始皇實行的統治方法,就是韓非主張的法、術、勢並用的統治術,而這種統治術在秦始皇死後,二世當政時,李斯又將它發展為「督責之術」,這又是韓非子理論的進一步發展,成為封建獨裁和暴君統治的理論基礎。
由此可見,韓非入秦後不久雖就被害,但他的理論主張實際已在秦國實現。尤其在秦王政身上,韓非的影響是十分清楚的。
李牧再次戰勝秦軍 秦國的勁敵——趙,此時國內的政治局面日趨紊亂,朝政操縱在趙王寵臣郭開手中,郭開嫉賢妒能,使許多人才不得發揮作用。如老將廉頗至魏後,久不被用,很想歸趙,而趙王也有意起用廉頗,曾派人至魏探視廉頗身體如何,廉頗在趙王使者面前「為之一飯斗米,肉十斤,被甲上馬,以示尚可用」(《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但是,郭開賄賂使者讓他向趙王報道:廉頗雖能吃飯,但坐一會兒的工夫就要大便三次。趙王認為廉頗不能用了,終於沒有將他召回。後來廉頗被楚國接去,死於楚。
就是在趙國這種腐敗的情況下,秦軍於公元前232年出兵兩路大舉進攻,一軍至鄴,一軍至太原,向趙的番吾(河北平山縣東)進攻。此時趙國能率兵拒秦軍的只有大將李牧,這一次又是李牧擊退秦軍,再次取得勝利。
趙國雖兩次戰勝秦國,但國內政治昏暗,又加之戰爭消耗損失巨大,實力已盡,早成為強弩之末,毫無反攻之力,只有等待著末日來臨。
秦派內史騰滅韓國 公元前231年(秦王政十六年),在秦國進逼下,魏將麗邑、韓將南陽全部獻給秦。次年,秦國的內史騰率兵攻韓,俘虜韓王安。至此,韓國雖已滅亡,但同韓國貴族的鬥爭並未結束,韓王安被遷於岐山,在公元前266年時,曾發動叛亂,不久被鎮壓下去,這才徹底解決了韓的問題。(見《史記•秦始皇本紀》、《編年紀》)
王翦等破趙與公子嘉竄代 公元前229年(秦王政十八年),秦將王翦、楊端和分別率兵向趙進攻。趙將李牧、司馬尚堅持抵抗達一年之久。但後來趙王寵臣郭開接受秦人的賄賂,向趙王誣告李牧、司馬尚欲叛,趙王便派趙蔥及齊人顏聚代替李牧。李牧在大敵當前的形勢下拒不讓出兵權,趙王竟暗地派人逮捕李牧並處死,同時殺掉司馬尚,為秦軍亡趙掃清了道路。
趙國的李牧一死,秦軍如入無人之境,三月以後,王翦大破趙蔥,俘趙王遷,是年十月,秦軍進入邯鄲,趙亡。
趙亡後,公子嘉逃往代郡,自封為代王,繼續負隅頑抗。(見《史記•趙世家》、《史記•秦本紀》、《史記•李牧列傳》、《戰國策•趙策四》)
荊軻刺秦王和燕的滅亡 滅趙以後,秦兵臨易水,直接威脅著燕國。公元前227年(秦王政二十年),秦國大將王翦、辛劇率兵攻燕、代。燕、代兩國聯合出兵抵抗,但被秦軍擊敗於易水之西。這時的燕國國王名喜,有太子丹曾為質於秦,因秦王政對其不善,從秦逃歸。太子丹從此與秦結怨,一直想報仇,但由於國小勢衰,力不敵秦,未能實現。當秦軍壓境之際,燕國君臣皆惶恐,於是燕太子丹決心派人殺害秦王,以挽救燕的滅亡。
被派去刺秦王的是荊軻。荊軻祖籍齊,後遷於衛。由於在衛不見用出遊趙,後來又來到燕。到燕後,與狗屠高漸離結交,荊軻為人深沉好書,又善擊劍,經過燕處士田光介紹,被燕太子丹選中。太子丹為使荊軻去刺秦王,對他尊敬備至:「為上卿,舍上舍。太子日造門下,供太牢具,異物間進,車騎美女恣荊軻所欲,以順適其意。」(《史記•刺客列傳》)當秦軍破趙,大軍壓境之時,太子丹急請荊軻入秦執行刺殺秦王計劃。荊軻為取得秦王信任,以燕國之督亢(河北涿縣東南)地圖和樊於期的人頭為覲見禮。樊於期原為秦國將軍,因得罪於秦,逃亡至燕。聽說荊軻欲入秦刺秦王政,自願自剄,將首級讓荊軻帶走。太子丹選派燕國勇士秦舞陽為副,陪同荊軻入秦。荊軻臨行,太子丹及賓客等送至易水之上,高漸離擊築(古代的一種打擊樂器——筆者注),荊軻慷慨悲歌:「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復還」,表示義無反顧。至秦後,通過秦王寵臣蒙嘉向秦王政說:燕國願獻督亢之地,並送來樊於期人頭,向秦稱臣。秦王大喜,見燕使者。荊軻等上朝覲見,既獻圖,圖內早藏有匕首。秦王展圖,圖窮而匕首現。荊軻左手抓秦王袖,右手持匕首,脅迫秦王。秦王大驚,袖斷環柱而走。荊軻在殿上急追,因秦國規定:殿前不准攜帶兵器,秦王身佩長劍,一時又拔不出來,局面十分緊張。最後,秦王在左右的提醒下,把劍擱在背上才拔了出來,斬斷荊軻左股,荊軻雖被傷,仍毫無畏懼,將匕首向秦王投去,未能擊中。秦王又揮劍刺荊軻。臨死前,荊軻尚斥罵秦王。荊軻之死雖是秦統一中國過程中的一段小插曲,而且這一行動也不可能改變歷史趨勢,但他那種慷慨悲壯的精神,卻一直為人們所崇敬。
荊軻刺秦王的失敗,加速了燕國的滅亡。秦王大怒,增兵向燕大舉進攻,公元前226年,秦軍攻下燕都薊,燕王喜與太子丹逃往遼東郡。公元前222年,秦將王賁攻遼東郡,俘虜燕王喜,燕亡。(見《史記•燕世家》、《史記•刺客列傳》、《史記•秦始皇本紀》)
水灌大梁,魏國滅亡 魏國在秦的打擊下,早已奄奄一息。公元前225年(秦王政二十二年),秦國大將王賁率兵包圍魏國都大梁,掘開黃河堤,水淹大梁。三月後城壞,魏王假請降,魏亡。(見《史記•魏世家》、《史記•秦始皇本紀》)
王翦滅楚 公元前226年,秦國內部昌文君發動叛亂,楚將項燕趁機擁昌文君為荊王,秦以鎮壓荊王為名,大舉攻楚。[18]楚當時雖被擊敗,但實力尚在。當秦破三晉以後,就全力攻楚。秦將李信自恃少年壯勇,在秦王面前誇口:以二十萬之眾即可滅楚。秦王又問老將王翦,王翦答非六十萬不可。秦王以為王翦怯弱而李信勇,就派李信為將,率二十萬人攻楚。公元前224年(秦王政二十三年),李信率兵攻入楚境,由於輕敵,大敗,七都尉被殺,秦軍只好退出楚境。李信敗回後,秦王在事實面前認識到輕信李信的錯誤,立即親赴王翦家,請其率兵出征,並按照王翦的要求,傾全國之兵力,給他六十萬人。王翦統這樣多的兵,為使秦王放心,出征前數次向秦王請求園池田宅,表示自己貪於業產而絕無叛心。公元前223年,王翦率大軍伐楚,楚國出動全部兵力拒秦。開始,王翦令秦軍養精蓄銳,待士氣高昂、鬥志旺盛之際,下令出擊。結果,一鼓作氣將楚軍打敗,楚國大將項燕戰死。秦軍乘勝攻入楚都壽春,楚王負芻被俘。接著,秦軍又向江南廣大楚地以及降服於楚的越地進攻。不久越君降秦,至此,楚國全部被滅。(見《史記•王翦列傳》、《史記•秦始皇本紀》)
掃代、滅齊,統一中國 趙亡後,逃至代郡的代王嘉在公元前222年(秦王政二十五年)被秦軍俘獲。公元前221年(秦王政二十六年)滅亡燕、代的秦將王賁率兵向南攻齊。齊王建昏庸腐朽,一味聽信佞臣,毫無抵抗準備,而佞臣後勝早就接受了秦國的賄賂。因此,秦軍一到,齊國立即土崩瓦解,齊王建被俘,齊亡。(見《史記•秦始皇本紀》、《史記•田仲敬完世家》)
從公元前230年至前221年,在不到十年的時間內,秦就消滅了韓、趙、魏、燕、楚、齊六國,完成了統一。在統一戰爭的最後階段,秦軍猶如秋風掃落葉一樣,勢如破竹,節節勝利。在六國之中,並非沒有統兵之勇將和無畏之壯士,但個人的作用,終究無法扭轉歷史業已造成的形勢;政治、軍事、經濟發展的結果,到戰國末年,統一中國的左券已操在秦國,故山東六國儘管不乏足智多謀之臣,慷慨悲歌之士,但終於改變不了歷史命運,而被秦消滅。
從公元前221年(秦王政二十六年)起,中國歷史結束了割據局面,出現了統一的、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秦王朝。戰國的歷史至此告終,中國歷史又翻開新的一頁。
秦統一六國圖
注釋
[1]「戰國」的意義,一直到漢代還是指那些不斷進行戰爭的大國,如《史記•平準書》:「自是之後,天下爭於戰國。」至西漢末,才普遍地將「戰國」作為歷史時代的名稱使用,劉向在《戰國策•敘》中已經以「戰國」為時代名稱了:「……臣向以為戰國時游士輔所用之國,為之策謀……」自此以後,「戰國」才具有直至如今仍然保留的意義。
[2]據有明文記載的秦國殺人數目統計如下:
孝公八年,與魏戰斬首七千。
惠文王八年與魏戰,斬首四萬五千。
惠文王更元七年與韓、趙戰,斬首八萬。
惠文王更元十一年,與韓戰岸門,斬首萬人。
惠文王更元十三年,與楚戰丹陽,斬首八萬。
武王四年,占領韓之宜陽,斬首六萬。
昭襄王六年,伐楚,斬首二萬七千;同年,又伐楚,斬首二萬。
昭襄王十四年,攻韓、魏,斬首二十四萬。
昭襄王二十七年,伐趙,斬首三萬。
昭襄王三十二年,伐魏,斬首四萬;次年又伐魏,斬首四萬。
昭襄王三十四年,伐魏,斬首十三萬,沉河二萬。
昭襄王四十三年,伐韓,斬首五萬。
昭襄王四十七年,長平大戰,坑趙降卒四十五萬。
昭襄王五十年,攻晉軍,斬首六千,流死河二萬。
昭襄王五十一年,伐韓,斬首四萬;同年,攻趙,斬首九萬。
以上總計已超過一百三十萬人。
[3]孟子是封建地主階級的思想家。
[4]關於孝文王在位時間問題,過去也是長期不能解決的問題之一。《史記•秦本紀》:「孝文王元年……十月己亥即位,三月辛丑卒。」《史記志疑》認為:「……此所謂『子孝文王立』者,正嗣子之位也。昭襄卒於庚戌秋,喪葬之事,皆畢斯數月中,紀不言既殯正繼體之禮,秦省之而不行也。所謂『孝文王元年』者,正改元之位也。所謂『孝文王除喪十月己亥即位』者,正踐祚之位也。是年歲在辛亥,三年之喪廢,故孝文王期年便除,而因以知昭王之卒必在秋九月。竊意史公緣孝文即位三日便卒,恐後世疑莫能明,特備載當日行事,至今秩然可見……殊不知爾時秦尚未以十月為歲首也。」梁氏認為當時秦尚未以十月為歲首,故斷定孝文王享國一年。而閻若璩則認為應為二年。許多歷史年表也十分含糊。自從雲夢秦簡《編年紀》出土後,這個問題才得到解決。從《編年紀》中可以看出:至少在秦昭襄王時秦國已開始用顓頊曆,即以十月為歲首。而在《編年紀》中又有「孝文王元年,立即死」的明確記載。由此可證明,孝文王即位享國既非二年,也非一年,只有三天,無誤。
[5]《史記•呂不韋列傳》:「呂不韋……自奉而西遊秦,求見華陽夫人姊,而皆以其物獻華陽夫人……不韋因使其姊說夫人……」這裡是說呂不韋通過華陽夫人之姊。但《戰國策•秦策五》卻說:「(呂不韋)乃說秦王后弟陽泉君曰:……陽泉君曰:然。入說王后……」這裡記載呂不韋通過的是王后之弟陽泉君。郭沫若說:「至所買賄的華陽夫人的親人究竟是姊是弟,無關重要,或者也有姊也有弟,而《史》、《策》各紀其一的吧!」(《沫若文集》第十五卷,399頁)
[6]關於這一段歷史的具體過程,《史記》同《戰國策》記載略有不同。《史記•呂不韋列傳》說:呂不韋入秦遊說時,孝文王尚為太子,封安國君,異人是在秦圍邯鄲時逃歸秦軍的,而《戰國策•秦策五》則說華陽夫人聽從呂不韋遊說後,派人向趙國要回異人,異人回國時,為取得出生於楚國的華陽夫人之歡心,就特別穿上楚國的服裝。華陽夫人一見,果然十分高興,就將異人改名子楚,並立為太子。
[7]在莊襄王取得王位的過程中,華陽夫人是一個重要的角色,這是一個什麼人?過去的史書很少給以注意。現考證如下:
華陽夫人個人、家族情況,文獻雖無直接記載,但華陽這個姓氏,卻給我們提供了研究她的重要線索:
所謂華陽夫人者,華陽乃其姓,其家可能為華陽氏。而華陽氏的來源在秦是可以找到的,這就是昭襄王時的華陽君。
據《史記•穰侯列傳》載:「宣太后二弟,其異父長弟曰穰侯,姓魏氏名冉,同父弟曰羋戎,為華陽君。」原來他是宣太后的同父弟,魏冉的兄弟,名叫羋戎。
華陽君羋戎在魏冉掌權時,是一支有權勢的宗室。但范雎入秦後,曾將穰侯魏冉的權奪回來:「昭王得范雎,廢穰侯,逐華陽,強公室,杜私門。」穰侯魏冉、華陽君羋戎後來被趕出關外:「昭王……逐穰侯、高陵、華陽、涇陽君於關外」(《史記•范雎蔡澤列傳》)。
華陽君被逐出關外,到哪裡去了?「就封邑」,即到自己封地。華陽君的封地就是華陽。華陽之地望有不同的說法,這裡姑存而不論。華陽君被黜後仍回自己封地,過著「食邑租稅」的貴族地主生活。而華陽夫人即其後代。
華陽夫人出自華陽君的家族,還有一個有力證據,就是他們都是「楚人」。
當莊襄王尚未取得王位,剛從邯鄲歸國時,曾有這樣一段小插曲「異人至,不韋使楚服而見,王后悅其狀,高其知,曰:『吾楚人也……』」(《戰國策》)華陽夫人自稱「楚人」,而華陽君羋戎就是「楚人」:「穰侯者……其先楚人,姓羋氏……」,「昭王母故號為羋八子」(《史記•穰侯列傳》)。宣太后及穰侯既都是「楚人」,那麼,宣太后的同父弟,魏冉的異父弟自然也是「楚人」了。從華陽君姓羋這一點上看,他系楚人也是毫無問題的,因為羋乃楚國之大姓。(見《史記•楚世家》及《左傳》昭公十一年)華陽君既是「楚人」,其後代華陽夫人自稱「楚人」也是極其自然的了。
除出自華陽君家族外,華陽夫人會不會是從楚國直接來的呢?這也不可能!查《史記•六國年表》,從秦昭襄王時代到莊襄王上台前的五十七年中,楚國女子送到秦來的記載只有一次,即楚懷王九年(公元前305年),「秦來迎婦」。而這一次秦國「迎」的婦決非華陽夫人。因為這一年相當於秦昭襄王二年,而在秦昭襄王四年時孝文王才出生,昭襄王無論如何不會給一個尚未出世的孩子娶婦的。
由此可見,華陽夫人系華陽君羋戎之後代是可以肯定的。
[8]《史記•六國年表》記載:衛元君十一年秦置東郡,十三年衛徙野王,是建東郡在前,徙衛野王在後。但《史記•衛康叔世家》云:「元君十四年,秦拔魏東地,秦初置東郡,更徙衛野王縣,而並濮陽為東郡。」乃徙衛野王、並濮陽以後,東郡之地又有擴大,並非新建,故徙衛國君當在建東郡以後,無誤。
[9]秦統一中國以後建三十八郡,後又增至四十餘郡,在秦始皇八年以前歸秦所有的只有十幾個郡。
[10]《史記•秦本紀》載:「孝文王元年,赦罪人,修先王功臣,褒厚親戚,弛苑囿。」但據《編年紀》可知,孝文王在位僅三日,因此這類措施,實際也應在莊襄王時期實行。
[11]古代傳說顓頊為黃帝之孫。見《史記•五帝本紀》:「帝顓頊高陽者,黃帝之孫而昌意之子也。」「黃帝崩,葬橋山,其孫昌意之子高陽立,是為帝顓頊也。」又《史記•五帝本紀》引《華陽國志》及《十三州志》云:「帝顓頊高陽氏,黃帝之孫,昌意之子……」
[12]《史記•呂不韋列傳》:「呂不韋取邯鄲諸姬絕好善舞者與居,知有身。子楚(即異人,後來的莊襄王)從不韋飲,見而說(悅)之,因起為壽,請之。呂不韋怒,念業已破家為子楚,欲以釣奇,乃遂獻其姬。姬自匿有身,至大期時,生子政。子楚遂立姬為夫人。」這就是流傳得很廣的,秦王政為呂不韋私生子的故事。這種說法絕不可信,早已為古今歷史學家所證明,這裡無須贅述。(見郭沫若:《十批判書•呂不韋與秦王政》)問題是這樣的輿論是誰造出來的?古代有些學者認為,不是別人,正是呂不韋散布出來的,其目的是用以暗示秦始皇,使他將呂認作親父,以便永保富貴。(見清王世貞:《讀書後記》)郭沫若在《十批判書》中也提出此種看法。筆者以為這種看法是對的。
[13]關於《史記•秦本紀》記載之尉繚事跡,有人認為「不足盡信」(錢穆:《先秦諸子系年考辨•尉繚辨》,456頁)。在這種看法下,不少有關秦國歷史的著作都忽略了這一個很重要的人物,甚至根本否定尉繚其人的存在。其實,否定《史記》可靠性的根據是站不住腳的,所謂「繚之說秦,與《秦策》頓弱之言同,其稱秦王居約易出人下,得志亦輕食人,事類范蠡」(《先秦諸子系年考辨》,457頁)。這個問題很容易得到解釋,因為當時的形勢是客觀存在,越王勾踐與秦王政在性格上也有類似之處。所以,頓弱、范蠡、尉繚這些有識之士,對某些問題的看法,以至發表一些相互類似的言論,是毫不足怪的,正是由於「英雄所見略同」,才更加證明《史記》記載是可信的。
還應指出:尉繚與頓弱、范蠡的言論雖有類似之處,但決非完全一樣,他們每個人發表的言論,都有其不同的具體環境,聯繫上下文仔細玩味,可看出:決非作史者任意編造,也不可能張冠李戴。現將頓弱說秦王一段記載摘錄於下:
秦王欲見頓弱,頓弱曰:「臣之義不參拜,王能使臣無拜,即可矣。不,即不見也。」秦王許之。於是頓子曰:「天下有有其實而無其名者,有無其實而有其名者,有無其名又無其實者,王知之乎?」王曰:「弗知。」頓子曰:「有其實而無其名者,商人是也。無把銚推耨之勢,而有積粟之實,此有其實而無其名者也。無其實而有其名者,農夫是也。解凍而耕,暴背而耨,無積粟之實,此無其實而有其名者也。無其名又無其實者,王乃是也。已立為萬乘,無孝之名;以千里養,無孝之實。」秦王悖然而怒。頓弱曰:「山東戰國有六,威不掩于山東,而掩於母,臣竊為大王不取也。」秦王曰:「山東之建國可兼與?」頓子曰:「韓,天下之咽喉;魏,天下之胸腹。王資臣萬金而游,聽之韓、魏,入其社稷之臣於秦,即韓、魏從。韓、魏從,而天下可圖也。」秦王曰:「寡人之國貧,恐不能給也。」頓子曰:「天下未嘗無事也,非從即橫也。橫成,則秦帝;從成,即楚王。秦帝,即以天下恭養;楚王,即王雖有萬金,弗得私也。」秦王曰:「善。」乃資萬金,使東遊韓、魏,入其將相;北游於燕、趙,而殺李牧;齊王入朝,四國必從,頓子之說也。(《戰國策•秦策四》)
從以上材料可看出:頓弱說秦王與尉繚所說的方式不同,言辭中間表現出戰國時期縱橫家的特點,而尉繚絕對沒有這些特點。這就證明,尉繚和頓弱是兩人,他兩人說秦王是兩回事,沒有根據懷疑史家的記載。下面再看對范蠡的記載:
范蠡……遺大夫種書曰:「蜚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為人長頸鳥喙,可與共患難,不可與共樂。子何不去?」(《史記•越王勾踐世家》)
這雖與尉繚對秦始皇的評價相似,但也不一樣。尉繚的原話是:
秦王為人,蜂準,長目,摯鳥膺,豺聲,少恩而虎狼心,居約易出人下,得志亦輕食人。我布衣,然見我常身自下我。誠使秦王得志於天下天下皆為虜矣。不可與久游。(《史記•秦始皇本紀》),
越王的特點是「長頸,鳥喙」,秦王則是「蜂準,長目,摯鳥膺」。很難斷定這些記載都是史家作偽。相反,他們各自特點的不同,正可說明記載的真實性。至於「以貌論人」,並非僅此二人,在春秋戰國時代,乃是極常見的情形。如孟子見梁襄王后,出來就對人說:襄王「望之不似人君,就之而不見所畏焉」(《孟子•梁惠王上》)。難道能據此而否定《孟子》的記載嗎?
尤其重要的是,自近來在銀雀山一號漢墓發現竹簡《尉繚子》一書後,更證明了《史記》的記載是可信的。
[14]陳振孫《直齋書錄題解》說:「《尉繚子》未知果當時書本否。」明宋濂《諸子辨》認為:《尉繚子》「固後人依仿而托之者也」。清姚際《古今偽書考》更舉出「證據」說:流傳至今的《尉繚子》系「偽」書。
[15]參見何法周:《〈尉繚子〉初探》(載《文物》,1977(2))。但也有個別同志認為另有屬於雜家的《尉繚子》,不過至今尚未發現。(見鍾兆華:《關於〈尉繚子〉某些問題的商榷》,載《文物》,1978(5))這後一種看法顯然是缺乏根據的,既然沒有發現,當然不能臆測。
[16]《戰國策•秦策五》:「太公望,齊之逐夫,朝歌之廢屠,子良之逐臣,棘津之仇不庸,文王用之而王。管仲,其鄙人之賈人,南陽之弊幽,魯之免囚,桓公用之而伯。百里奚,虞之乞人,傳賣以五羊之皮,穆公相之而朝西戎,文公用中山盜(咎犯——筆者注),而勝於城濮。」
[17]關於韓非的生平事跡及其死,《史記》的記載有不少矛盾,因而引起人們提出許多疑問,如秦國是否有為韓非而攻韓之事,韓非入秦後向秦王提出先攻趙還是先攻韓的問題,以及韓非之死是由於李斯譖殺,還是因姚賈所讒的問題,歷來聚訟紛紜。(詳見《古史辨》第四冊《諸子叢考》及《先秦諸子系年考辨》卷四《李斯韓非考》)這裡不能一一加以考辨,現僅就幾個主要問題,略述作者的看法:
(一)有人懷疑《史記•老子韓非列傳》記載:秦王因見韓非書而欲見韓非「因急攻韓」一事。認為「天下寧有愛好其國一公子之書,因遂急攻其國者?」(錢穆:《先秦諸子系年考辨》)筆者以為:在沒有證據否定秦王曾為此而攻韓之前,《史記•老子韓非列傳》之材料是不能否定的。從秦王受韓非思想影響之深(這一點本書中有論述),不能否定其有為此而攻韓之舉。況且在當時,攻韓、攻趙或攻其他諸侯國,對秦說來只屬時間先後的問題,任何一個藉口都可以發動對一國的進攻。因此,為韓非而攻韓,在當時是完全有可能的。
(二)韓非入秦後,向秦王提出先攻韓還是先攻趙的問題。筆者以為:韓非向秦王提出先攻趙而存韓,證據就是《韓非子》的《存韓》篇。正是韓非有此言論,才被人讒為:「非終為韓,不為秦」(《史記•老子韓非列傳》),否則此話就沒有來由。認為韓非入秦後提出先攻韓國的人,主要根據《韓非子》中的《初見秦》有勸秦王攻韓的話。這個問題牽涉到《初見秦》的真偽問題。從這篇文章內容來看,無論如何也不能認為是韓非自作。《戰國策•秦策一》中有「張儀說秦王」,其內容與《初見秦》完全一樣,早就有人提出疑問(見宋王應麟:《困學紀聞》),後來有人認為系張儀作,有的認為是范雎作。筆者以為:不論怎樣,《初見秦》並非韓非自己著作,這是大多數史學家的看法。因此,入秦後韓非向秦王提出攻韓的問題,實際是不存在的,關於《初見秦》的作者問題,筆者同意容肇祖先生的看法。(見國立中山大學語言歷史研究所周刊第五集,第五十九、六十期合刊,《韓非子初見秦篇考》)
(三)關於韓非為誰所殺害的問題,《史記》與《戰國策》記載略有不同:《史記•老子韓非列傳》:
李斯、姚賈害之,毀之曰:「韓非,韓之諸公子也。今王欲並諸侯,非終為韓不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歸之,此自遺患也,不如以過法誅之。」秦王以為然,下吏治非。……
《戰國策•秦策五》:
秦王……封(姚賈)千戶,以為上卿。韓非知之,曰:「賈以珍珠重寶,南使荊、吳,北使燕、代之間三年,四國之交未必合也,而珍珠重寶盡於內,是賈以王之權,國之寶,外自交於諸侯,願王察之。且梁監門子,嘗盜於梁,臣於趙而逐,取世監門子,梁之大盜,趙之逐臣,與同知社稷之計,非所以歷群臣也。」王召姚賈而問曰……復使姚賈而誅韓非。
細看《史記》全文,與《戰國策》的記載並不矛盾,《史記》說:李斯、姚賈害之,《戰國策》則進一步將姚賈與韓非的矛盾作較詳細的記載,所以「復使姚賈而誅韓非」,正可與《史記》的記載相印證。故可以說李斯、姚賈二人共害韓非。
[18]關於這一段歷史,以前文獻記載得相當混亂。最近新出土的雲夢秦簡《編年紀》糾正了《史記》中若干錯誤,如叛秦者為昌文君並非昌平君之類,牽涉問題很多,請參見黃盛璋《雲夢秦簡辨證》(載《考古》,1979(1))及傅振倫《雲夢秦墓牒記考釋》(載《社會科學戰線》,19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