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史稿 · 第五章 秦同各諸侯國間的關係
一、春秋時期各國鬥爭形勢
周王室的地位 自平王東遷以後,周天子雖然依然保持著天下「共主」的名義,但實際上已經降低到與其他諸侯國同樣的地位。而且愈往後愈衰落,大的諸侯國簡直不把周天子放在眼裡。周王畿在春秋初還據有以今洛陽為中心的河南西北部地區,到後來,各諸侯國不斷侵吞周王室的土地,致使周境東不及虎牢;南僅達伊、汝二水之間;西不到殽、函;北距黃河,全境不過一二百里。而這樣一塊地方,也維持不住,在王畿以內常常遭到諸侯的搶掠,甚至連周天子有時也被趕出雒邑。因此,春秋以前周王室集權的統一局面早已不復存在,代之而起的是各個諸侯國的割據稱霸。而周王室之所以還能苟延殘喘地保留下來,只是由於在各個大諸侯國爭霸的過程中,還可以把周天子作為一面旗幟來利用,隨著這面旗幟的作用愈來愈小,周王室也就接近最後滅亡。
秦的立國,雖由周平王封賜開始,但由於周王室地位一天天下降,以致無足輕重,所以進入春秋以後,秦與周幾乎毫無關係了。
各諸侯國的位置 隨著周王室的衰落,各個諸侯國一天天強大,在全國形成大大小小數十個割據政權,其中有廣袤數千里的大國,也有截長補短不足五十里的小國。還有一些戎、狄、蠻、夷部落散布其間。這些諸侯國的分布位置大致如下:
秦的東方,在今山西省的西南部是晉國。在黃河中游有鄭、衛、宋、陳、蔡等國,其中鄭國是比較強盛的。在今山東省境內,有西周始封的兩個大國——魯、齊。魯國在春秋時發展不大,齊國則吞滅了周圍的一些小國而強大起來。北方較大的有燕國。南方的楚國占地最廣,今湖北、湖南及安徽、四川等七八個省的部分地區,都是楚的勢力範圍。長江下游,在春秋末年有吳、越兩國迅速發展起來。
這些諸侯國中,春秋時期與秦關係最密切的為晉、楚兩國。因秦地處西方,同許多諸侯國均未直接發生過戰爭。
大國稱霸的局面 統一的奴隸制周王朝分裂為諸侯割據的局面,是奴隸制向封建制社會形態大變革的反映。由於新、舊政治經濟因素的矛盾鬥爭,不僅在各個諸侯國內部出現激烈的階級鬥爭,而且在各個諸侯國之間也出現了連綿不斷的戰爭,這種戰爭以幾個大國為首,互相爭奪土地,奪取霸權。於是,在春秋時代出現了幾個大國相繼稱霸的局面。在爭奪霸權的過程中,首先稱霸的是東方的齊國。齊桓公即位(公元前685年)以後,任用管仲改革內政,又以「尊王攘夷」(即擁戴周王,驅逐戎、狄)相號召,聯絡許多諸侯國,打敗了一些戎、狄小國,並侵蔡伐楚,幾次大會諸侯,這樣就成了中原霸主。
當齊國在中原稱霸的時候,秦國主要力量尚在關中一帶與戎、狄爭奪土地。因此,齊國在稱霸之際,與秦尚無直接接觸。
繼齊之後,晉、楚、秦相繼在中原爭奪霸主地位。其中秦國勢力雖始終沒有越出關中,但是同東方的晉國處於長期的戰爭狀態,實際也參加了中原的爭霸。
春秋末期,吳、越兩國在長江下游爭霸,同秦國也沒有直接的接觸。[1]
大國爭霸的過程,是封建的經濟、政治因素不斷增長的過程,同時也是民族間大融合的過程。因此,對大國爭霸歷史的研究,有助於對春秋時期社會形態的轉變和民族融合過程的認識。
下面僅就奴隸制發展階段的秦國(公元前770年至前620年),在諸侯割據、大國爭霸的形勢下同各諸侯國的和、戰關係做專門敘述,從而了解秦國在這社會大變革中的發展、變化和作用。
二、秦同楚國的關係
楚國的崛起 楚是一個古老的民族。[2]楚同秦也有著類似的歷史命運:在殷商時期,楚為商的與國。商亡後,同秦人一樣,楚被周人排擠於漢水之南,被斥為「南蠻」,且時常加以翦伐。也正是在西周衰亡之後,楚國才在長江、漢水一帶強大起來。春秋初期,楚國征服了周圍的許多戎、蠻小部落和小國,繼而又打敗了北面周人建立起的一些姬姓小國,並把矛頭指向中原。不過,在齊桓公稱霸中原的時候,楚國尚不能與齊國抗衡。齊桓公死後,楚國就把鋒芒指向北方,這時在中原足以與楚對抗的只有宋國。宋襄公想繼齊而稱霸,公元前638年,宋襄公出兵攻鄭。鄭為楚的盟國,為了同宋爭奪霸權,楚成王(公元前671年至前626年)決定出兵伐宋救鄭。是年冬十一月初一,楚、宋兩國軍隊在泓水(河南柘城縣西)展開大戰。當宋軍已擺好陣勢時,楚軍正在渡河。宋國的司馬子魚勸宋襄公趁機下令進攻,宋襄公說「不可」。待楚師渡過河但尚未擺好陣勢,子魚促宋襄公下令進攻,宋襄公仍說「未可」。等到楚師擺好陣勢,宋襄公才下令開戰。結果由於楚師人多,宋軍數寡,被楚打敗,宋襄公自己也被打傷,第二年就死去(見《左傳》僖公二十二年),這就是歷史上有名的「泓水之戰」。由於楚國在「泓水之戰」大敗宋襄公,從而控制了黃河流域中許多中、小國,原來是齊國盟國的魯、宋、鄭、陳、蔡、衛、許、曹等小國,都成了楚的盟國。從此楚國代替齊國,以「霸主」自居,在中原稱霸。
秦同楚國的戰爭 楚國同秦國很少發生正面衝突。這是因為在秦穆公統治以前,秦國無力向關中以外的地區發展,而秦穆公統治的時期,向東發展首先遇到的則是晉的阻礙,所以秦的勁敵是晉,而不是楚。
春秋前期,秦國同楚的戰爭只有兩次:
第一次在公元前635年(秦穆公二十五年),這一年秋,秦派兵攻打秦楚間的鄀國(鄀,在今河南內鄉附近)。鄀為楚國保護下的小國,楚國的申公子儀(斗克)和息公子邊(屈禦寇)率申、息之師,駐紮於鄀國商密(今河南淅川西南)。因此,秦攻鄀,實際是與楚交戰。秦軍在商密附近的析地,暗暗將趕車的「輿人」捆綁起來,冒充楚兵俘虜,並揚言析已降秦,在析駐紮之楚軍已與秦結盟。消息傳至商密楚軍中,軍心動搖,於是向秦軍投降。秦軍兵不血刃生俘申公子儀和息公子邊,勝利而歸。當楚國國內得知此消息後,派令尹子玉率兵追秦師,但早已追之不及了。(見《左傳》僖公二十五年)[3]這一次秦國取勝,主要是謀略成功,雙方軍隊並未展開激戰。
第二次是在公元前632年,晉、楚間發生「城濮之戰」時,秦國站在晉國一方,派人至晉師參加對楚作戰。關於此次戰爭的詳情將在下面敘述,這裡從略。[4]
春秋前期,秦楚之間只有以上兩次衝突。
秦同楚國的聯盟關係 春秋時期,絕大部分時間秦國同楚國保持著聯盟關係,以共同對晉。因為,自秦穆公以後,秦國積極向東發展,首先碰到的阻礙就是晉。這一點同楚的利益一致,自然就結成同盟關係,秦穆公曾經同楚成王聯姻、結盟:「絆以婚姻,袗以齋盟」(《詛楚文》),並發誓:世世代代永遠不相互攻擊,「葉萬子孫毋相為不利」[5]。事實上,秦、楚兩國確實維持著長期的聯盟關係,在春秋時期很少發生戰爭。
三、秦同晉國的關係
秦同晉的關係相當複雜,下面按時間順序分階段敘述。
晉惠公繼位前的秦晉間關係 晉原與周同族。周初,成王滅掉唐國,將其幼弟虞封在那裡,稱為「唐叔虞」,這就是晉國的始祖。唐叔的兒子晉侯燮父遷到晉水之旁,才改國號曰「晉」。(見《國語•晉語》、《史記•晉世家》)進入春秋後,晉國曾長期發生內亂,共鬧了六七十年,至公元前678年,才由曲沃武公將晉統一起來。當晉國內亂時,秦國的統治階級也正忙於在關中地區同戎、狄作戰,無暇外顧。因此,那時秦與晉沒有直接接觸。
晉國統一以後國勢日強,公元前655年,晉獻公借道虞伐虢,虞君因貪晉國的「屈產之乘」和「垂棘之璧」,又輕信「晉我同姓,不宜伐我」,而讓晉借路。結果,晉滅虢後,回過頭來就把虞滅掉。(見《史記•晉世家》、《左傳》僖公五年)晉國吞滅虢、虞兩個小國,在當時似乎與秦無關,但是,虢、虞所處的方位,正是秦國東向的出口:虞扼茅津,虢據函殽,皆在咽喉之地,也是秦國出關的重要孔道。晉國趁秦國還未能東顧之時,搶先占領這裡。這對此後秦晉長期的鬥爭,有著重要影響。
這時,在秦國,雖然秦穆公(公元前659年至前621年)已經即位,但關中基業未固。在晉國,晉獻公(公元前676年至前651年)也剛剛平定內亂不久,所以兩國間基本上保持友好往來,沒有發生戰爭。[6]
公元前656年,秦穆公娶晉獻公的女兒穆姬為夫人。[7]這位穆姬是晉國當時的太子申生的姐姐,也是後來相繼為晉君的惠公夷吾、文公重耳的異母姐。晉獻公滅掉虞國後,又特地將從虞國擄來的百里奚,作為秦穆公夫人穆姬的媵送至秦國。從這些關係來看,在秦穆公和晉獻公統治的時代,秦晉兩國的統治階級都極力促進雙方之間的友好關係,而通過聯姻,確也使它們的關係密切起來。它們之所以這樣做,主要是因為兩國當時都需要鞏固內部統治,加強在國內的統治地位。所以,當國內統治穩固之後,需要向外擴展勢力之時,這種密切的關係,也恰好成了互相干涉的最方便的口實。
秦穆公開始向晉國伸手 作為奴隸主階級代表人物,秦穆公是一個抱有稱霸野心的國君,他將興修的宮殿稱為「霸城宮」(《史記•高祖本紀》《正義》引《三秦記》),又將關中的雍水改名霸水,「以章霸名」(《漢書•地理志》)。這樣熱切地嚮往稱霸的秦穆公,當然不會滿足於局限在關中地區「稱霸」。所以,當晉獻公一死,晉國出現內亂之際,秦穆公就插手晉國事務了。
公元前651年,晉獻公死後,獻公的寵姬——驪姬生的兒子奚齊繼位。晉國大夫里克、丕鄭等聯合起來殺死奚齊,準備立獻公的另一子——重耳為國君。但另一大夫荀息,則將驪姬生的另一子——卓子立為君。於是,里克等又把卓子和荀息殺死,晉國暫時出現了混亂無君的局面。這時,晉國公子夷吾逃亡在外,秦穆公應夷吾之請,將其護送回國,是為晉惠公。晉惠公夷吾在請求秦穆公援助時,曾許諾:若能立為晉君,就將晉國的河西八城割給秦。(見《史記•秦本紀》)秦穆公一方面貪圖河西八城,重要的還在於:他了解到夷吾同晉國當權的大臣里克不合,這樣對秦是很有利的:「忌多則怨」,「是吾利也」(《左傳》僖公九年)。秦穆公很希望晉是一個君臣不合、內亂迭起的鄰國。因此,積極地護送夷吾回國。
但夷吾回國取得君位後,立即背約:不給秦河西八城,僅僅派丕鄭去秦致謝。丕鄭至秦後,卻向秦穆公獻策:殺死為夷吾出謀劃策的大臣呂甥、卻芮,扶植晉國的另一個公子重耳歸國。秦穆公採納了這個計謀,但不料丕鄭回去後事泄,被晉惠公殺掉。丕鄭之子丕豹懷著仇恨逃至秦國,鼓動秦穆公攻晉國,他說:「晉君無道,百姓不親,可伐也。」但穆公認為:晉國的形勢還沒達到「百姓不親」的程度。他說:「百姓苟不便,何故能誅其大臣?能誅其大臣,此其調也。」(《史記•秦本紀》)他能看出:晉惠公能殺死丕鄭,說明還是有人擁護他,所以他還沒有「失眾」,「失眾,焉能殺?」(《左傳》僖公十年)基於這樣的判斷,秦穆公決定暫時先不出兵,等待時機。
這樣,在幾年之內,秦晉之間沒有發生戰爭。公元前649年,當伊雒之戎向周王室進攻時,秦晉還能聯合起來救周。(見《左傳》僖公十一年)直到公元前647年(秦穆公十三年),晉國發生饑荒,秦國還給晉運去糧食,儘管這樣做是為了爭取晉國民心(見本書第四章第六節),但畢竟沒有發生戰爭。次年(公元前646年)秦國發生災荒,向晉國「請粟」,雖然晉國的大臣虢射極力主張趁秦國災荒之際出兵伐秦,但並沒有在當年出兵。[8]不過,這一切都表明秦晉之間的戰爭已經是一觸即發了。
秦晉戰爭的爆發——大戰韓原 就在秦國發生災荒的次年,醞釀已久的秦晉之間大戰終於爆發了。
公元前645年,晉準備出兵攻秦,但還沒等晉國出兵,秦穆公就主動率兵迎擊,深入晉國的韓(在今山西河津、萬榮間)。[9]晉惠公也率師來到韓地,雙方擺好陣勢,就要進行一場決戰。這時,秦國軍隊人數雖較晉少,但同仇敵愾,將士一心,鬥志高昂;而晉國的軍隊內部矛盾重重,人數雖多,但士氣低落。
九月的一天,秦晉兩國軍隊在韓原展開了一場激戰。一開始,由於晉軍兵多將廣,將秦軍團團圍住,連秦穆公都被包圍。晉大夫梁由靡等截住秦穆公的去路,眼看穆公就要被擒。就在這危急時刻,突然從秦軍中出現了一股生力軍,奮勇向晉軍衝殺。結果,不僅救出秦穆公,而且將晉軍殺得落花流水,並生俘晉惠公,秦軍大獲全勝。(見《史記•秦本紀》、《史記•晉世家》、《呂氏春秋•愛士》、《淮南子•氾論訓》、《左傳》僖公十五年、《國語•晉語》等)
韓原大戰,秦能取勝,可以看出秦國實行的爰田制還有一定的積極作用。據記載:使秦軍轉敗為勝,在危急關頭出現的生力軍,就是曾經受到秦穆公「賜酒」的「岐下野人」。(見本書第四章第三節)秦國實行爰田制,所以「野人」才得以參加同晉國作戰。其次,還由於秦穆公在國內統治的措施和策略是成功的,使下層群眾能夠為秦國作戰。《史記•秦本紀》說:那些「野人」「見穆公窘,亦皆推鋒爭死」。《呂氏春秋•愛士》記載:「嘗食馬肉於岐山之陽」的「野人」,「畢力為穆公疾斗」。這些記載,都把秦國戰士英勇奮戰的原因,歸結為「報食馬之德」(《史記•秦本紀》),這當然不能令人完全相信。不過,總可以證明秦穆公對本國實行的政策和措施,還能在一定程度上激發秦國下層群眾同敵國作戰的熱情。因此,下層群眾能在戰爭中表現出較強的戰鬥力。韓原之戰秦國得勝的另一個原因,就是秦穆公善於抓住作戰的有利時機:當晉國發生災荒時,以及晉君殺死大臣丕鄭時,都曾有人鼓動秦穆公出兵伐晉。但秦穆公卻認為時機不成熟,而暫時未動。在這次戰前,晉國內部君臣之間的矛盾已經十分明顯,如晉國大臣慶鄭、韓簡等就一直反對晉國同秦國作戰[10],晉國的士兵鬥志不高。[11]在這種形勢下,秦穆公果斷地出兵,以少數兵力深入晉地,結果一舉取得對晉作戰的勝利。
秦晉和解及晉國的改革 晉惠公被俘後,晉國內部一片混亂。狄人又乘晉國失敗之際,奪取狐廚、受鐸兩地,渡過汾水,一直打到昆都。這時,晉國的一些大臣,為了挽救國勢日削的危機,決定改革早已腐朽的舊制度。他們首先從田制開始:公元前645年晉國「作爰田」,這就意味著正式宣布廢除井田制;同秦國一樣實行爰田制。由於爰田制下奴隸的地位有一定提高,擴大了當兵的來源,所以緊接著就「作州兵」,以兩千五百家為一州,由州長統率,自備兵甲,一到戰時就按這樣編制出征。由於晉國實行了這些改革,在一定程度上調整了生產關係,緩和了階級矛盾,也使統治階級內部矛盾有所緩和,奴隸制的危機暫時得到解決。
在秦國,晉惠公夷吾的姐姐、秦穆公的夫人穆姬聽到俘虜了惠公以後,就穿上喪服,以死來威脅秦穆公,揚言:若晉君早晨到來,我就晚上死;若晉君晚上被押來,我就早上死。要挾秦穆公放回晉惠公。更主要的是:秦國的統治階級估計,此時秦尚無力完全吞掉晉國,「晉未可滅」,若在此時殺掉晉君,只能進一步激起晉對秦更大的仇恨,「祇以成惡」(《左傳》僖公十五年),對秦不利。於是,秦穆公決定釋放晉惠公回國,與晉講和。
當年十一月,晉惠公被放回晉國。至此,秦晉間的戰爭暫告一段落。就在這一年,晉國又發生災荒,秦國再次給晉運去糧食。從此兩國又重歸於「好」。
秦企圖控制晉國 秦雖與晉暫時和解,但實際並未放棄控制和操縱晉國的企圖。秦放回晉惠公是有條件的:(1)以晉惠公的太子圉為人質,留在秦國;(2)割河西八城給秦。[12]秦國得到了晉國的河西八城,其領地就擴展至黃河西岸,在地勢上更易深入晉國內地。太子圉在秦為質,秦穆公為了牢固地控制他,還給他在秦娶妻。這樣,在晉惠公歸國當政的數年中,秦對晉的威脅更大了。
公元前638年晉惠公在國內病重。在秦為質的圉聽到消息後,就私逃歸國,準備繼承君位。秦穆公沒想到圉竟敢私逃回國,這樣的晉君當然不能為秦所容。秦穆公就立即從楚國迎來了晉獻公的另一個兒子——公子重耳,「益禮厚遇之」(《史記•秦本紀》),給以隆重的接待,並將包括曾給圉作妻的懷嬴在內的秦女五人,送給重耳。秦國這樣在重耳身上下工夫,自然有其目的。因為公子重耳也早就覬覦著晉國的君位,他在外流亡了十幾年,具有較為豐富的閱歷,在周圍又集聚了一批謀臣,當時唯有他才有力量同圉爭奪君位。所以秦穆公的賭注就下在重耳身上。
公元前637年,晉惠公病死,子圉在國內繼位,是為懷公。這時,在秦的重耳向秦穆公保證:取得君位後,要像流水朝東海一樣,朝事秦君。(見《國語•晉語》及本書第四章第五節)於是,秦穆公就派兵護送重耳回國搶奪君位。
重耳回國後,在一些大臣支持下,將懷公趕跑,奪得了君位,是為文公。文公繼位後,又派人把逃在高梁地方的懷公殺死。這時,惠公的舊臣呂甥和郤芮卻密謀害死文公,幸有寺人披向文公告密,文公估計自己在國內實力尚不夠充足,就偷跑出國,在王城與秦穆公相會,以求得庇護。呂甥、郤芮等這時尚未發現文公已逃跑,就放火燒掉王宮,待到得知文公並不在宮內之後,呂甥、郤芮等就追至河上。秦穆公用計把這二人誘來並殺死,才重新派兵三千護送重耳回國。這一次,由於除掉了重耳的政敵,國內較為安定,所以秦穆公就把在秦為重耳娶的夫人也一併送回。從此以後,在晉國就開始了文公的統治(公元前636年至前628年)。
從晉國不斷的內亂中可以看出:秦國極力干預晉君的廢立,其目的無非是通過由秦扶植起來的國君而控制晉國,這就充分表現了秦國奴隸主階級稱霸的野心。
晉國的稱霸和秦晉聯合 秦穆公扶持重耳奪取君位,原是企圖使晉受控於秦。然而,事與願違,在晉文公重耳統治晉國的時期,秦國卻不得不追隨晉國,充當為晉國助威的角色。
晉國自「作爰田」、「作州兵」之後,奴隸主統治的政治、經濟制度有了一定改善。晉文公即位以後,又任用趙衰、狐偃等,進一步整頓內政,「救乏振滯,匡困資無,輕關易道,通商寬農,懋穡勸分,省用足財」(《國語•晉語四》),實行有利於生產發展的政策。這樣,很快地使「政平民阜,財用不匱」(《國語•晉語四》),為晉國的霸業打下了雄厚的物質基礎。
公元前635年,周襄王被狄人趕出國,跑到鄭國避難,並派人到魯國、秦國和晉國告難。這正是搶「勤王」旗幟、撈取爭霸的政治資本的好機會。秦穆公聽到消息後,立即派兵等在黃河岸邊,準備將周襄王接來。(見《左傳》僖公二十五年)但晉文公聽從大臣狐偃的建議,親自率兵直接幫助周襄王復位,遠遠地搶在秦的前面。這樣,晉文公就把「勤王」的旗幟搶到手。襄王復位後,文公去朝見。周襄王以異常隆重的禮儀接待文公,並賜給晉以陽樊、溫、原、茅之田。從此,晉國在中原稱霸就取得了政治資本。
隨著晉國一天天強大,秦國不僅再不能插手晉國內部事務了,反而時常不得不為晉國爭霸而吶喊助威。在晉、楚爭霸的一次決戰——「城濮之戰」中,秦國就充當了這樣的角色。
「城濮之戰」是晉、楚兩國在中原爭霸的一次決戰。自公元前638年以後,楚國代替宋在中原稱霸。晉國的勢力發展起來後,首先就同楚發生衝突。公元前634年,楚國應魯國之請進攻齊國;同時為了阻止晉國的勢力向南發展,就對倒向晉國的宋進攻。晉國藉口救宋也向南進軍。這樣,晉楚之間非打一場大戰是不能解決問題的了。
在晉楚決戰之前,晉文公為了爭取秦、齊兩國站在晉國一邊;就接受先軫的獻策:叫宋國用財貨去運動齊、秦兩國,請齊、秦兩國向楚請求撤退圍宋之兵。同時,晉國卻把楚的兩個盟國——曹、衛的土地分給宋。這樣一來,楚當然不答應撤兵之請,而齊、秦兩國又貪圖宋的財貨,也就站在晉國一面與楚國為敵了。後來,晉文公又採納先軫的建議:私下答應恢復曹、衛兩國,使這兩國又同楚斷絕了關係。
公元前632年,晉、楚之間的大戰開始了。最初,晉國根據楚軍急切求戰、傲慢輕敵的特點,先主動從陣地上後退九十里,以避其鋒芒。四月初三,晉軍進駐城濮(今山東濮縣有臨濮故城)。這時,秦國派公子小子慭作為盟國代表,也隨晉軍來到這裡。小子慭是秦穆公之子,秦國派他為代表,說明秦晉關係十分密切。同來的還有齊國的大夫歸父和崔夭以及宋成公。
四月初四,晉楚在城濮展開決戰。由於晉國使用了巧妙的戰略戰術,將楚國殺得大敗,晉國大獲全勝。(見《史記•楚世家》、《史記•晉世家》及《左傳》僖公二十八年)戰後,公元前632年冬,晉文公在踐土(今河南原陽西南)會盟諸侯,周天子也被召來參加,並冊命晉文公為「侯伯」。從此,晉國取代楚國而稱霸中原。
在城濮之戰中,秦國實際是被利用來替晉文公爭霸效力的。儘管當時秦國的統治者還不可能認識到這一點。但是,後來秦穆公很快地就意識到了,而不願再為晉國效力了。
城濮之戰的次年,即公元前631年,晉國的狐偃、宋公孫固、齊國歸父、陳轅濤塗,和蔡國的代表,以及周天子的卿士王子虎分別代表本國和周天子,在翟泉(洛陽城內)會盟,小子慭也代表秦參加了這次會盟。這次盟會,晉國策動與會各國共同伐鄭,以掃除稱霸中原的障礙。明年,即公元前630年(秦穆公三十年),秦穆公按照盟約,率兵配合晉文公向鄭國進攻。藉口是當年晉文公出亡過鄭時,鄭國對他招待不周:「無禮於晉」,而且對晉的敵國楚表示友好,「且貳於楚」(《左傳》僖公三十年)。問罪之師浩浩蕩蕩向鄭開來,九月,秦晉大軍迫鄭境,晉軍駐函陵(河南新鄭縣北),秦軍扼汜南(河南中牟縣南),鄭國的形勢十分危急。這時,鄭國派謀臣燭之武出城與穆公相見,曉以利害。燭之武對秦穆公說:秦、晉聯合來攻鄭,把鄭滅亡是不費什麼力氣的。但是,消滅鄭國以後,將要得到好處的是晉國,而不是秦國。鄭距晉近而離秦遠,秦助晉滅鄭,是「亡鄭以陪鄰」。晉國強大起來後,對秦國是很大的威脅,因為晉今天圖鄭,明天就會攻秦。所以,秦助晉攻鄭的結果,就是使秦受到損失而讓晉國從中取利,「闕秦以利晉」(《左傳》僖公三十年)。燭之武對於秦晉兩國間的矛盾了解得比較透徹,所以能從秦國統治者的立場出發分析形勢,這就有力地打動了秦穆公。秦穆公聽了燭之武一番遊說之後,決定不再替晉國當馬前卒,下令單獨撤兵,同時與鄭國結盟,並派攻鄭的杞子等三大夫率兵幫助鄭國守城。攻鄭之舉就此結束。
晉文公見秦穆公單獨撤兵,也無可奈何,他估量晉軍暫時無法滅亡鄭國,也不得不隨之撤兵而去。
綜觀在晉文公一代(公元前636年至前628年),由於晉國逐漸強大,以至稱霸,使秦無力控制晉國,反而不得不追隨晉國。這就形成了數年之內秦晉聯盟的「和好」局面。
秦晉大戰的再次爆發:殽之役 公元前628年,晉文公剛去世,秦晉就爆發了大戰。
公元前628年,鄭國掌北門的人[13]至秦,鼓動秦穆公派兵去偷襲鄭國,他說:我掌城門,若秦兵偷襲,可唾手而得。(《史記•秦本紀》)秦穆公為利所動,派大將西乞術、白乙丙和孟明視於公元前627年率兵襲鄭。秦軍至滑(河南偃師南),碰到鄭國商人弦高。弦高見秦軍壓境,而鄭國毫無所聞,就將準備販至周的牛送到秦營,詭稱奉鄭君命前來犒軍,同時又急派人向鄭國君報告秦軍進犯的消息。當時的鄭國國君穆公蘭(公元前627年至前606年)得知此消息後,立即派人對秦國派來的杞子等人下逐客令。[14]孟明視等秦將見此情形,認為鄭國早有準備,偷襲無望,只得班師回國。但秦軍又不甘心空手返回,就順便把姬姓小國——滑滅掉。當時滑國已屬晉,成為「晉之邊邑」(《史記•秦本紀》),而晉國正要尋機打擊秦國,以剝奪其優勢,除數世之患。其時正值晉文公新喪,晉國主戰派將領原軫、先軫等人就藉口:「秦不哀吾喪而伐吾同姓,秦則無禮。」(《左傳》僖公三十三年)於是,晉就聯合姜戎[15]之兵,大興問罪之師,於當年四月,與秦兵大戰於殽(即殽山,在今河南洛寧縣西北)。這場大戰結果是晉軍大勝,秦軍全軍覆沒,西乞術、白乙丙、孟明視三員大將被俘。秦國失敗的原因十分明顯:首先,秦在政治上和戰略上都十分被動,正如晉國原軫所說:「秦違蹇叔而以貪勤民」(《左傳》僖公三十三年),出師無名。因此,開始希冀偷襲鄭國成功,把希望建築在敵國無準備的前提下,當認為鄭國有準備時,立刻喪失信心。最後無理取滑,更是心虛理虧,士氣自然不振。其次,秦軍此次出師,抱有僥倖心理,傲慢輕敵,軍紀鬆弛[16],也種下失敗的種子,所以在晉軍的打擊下一觸即潰。在晉軍方面,則選擇了一個很有利的時機,又找到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晉襄公穿著凶服從戎,「墨染其衰而加絰」(即墨染的麻衣),以激起對秦軍的仇恨。這就使晉軍在政治上和戰略上都處於主動地位。因此,殽之戰秦敗晉勝,絕非偶然。
秦國的三員大將孟明視、西乞術、白乙丙被俘後押在晉國。晉襄公的嫡母——也就是晉文公的夫人,是秦穆公的女兒文嬴,她向襄公求情,詭稱秦穆公對孟明視等三人恨之入骨,勸晉國將他們放回,讓秦穆公「烹之」。晉襄公聽從文嬴的話,釋放三將。先軫聽到此消息後,氣得在襄公面前大發脾氣,說這樣做就是「墮軍實而長寇讎」(《左傳》僖公三十三年),縱敵為患,離滅亡不遠了。襄公一聽也立即醒悟過來,馬上派陽處父將此三人追回。追至河邊,陽處父見三人已上船,便將為自己駕車的一匹馬解下,聲稱奉晉襄公之命,向孟明視贈馬,以引誘他們上岸。但孟明視等並未中計,僅在舟中拜謝道:蒙貴國君主不殺,我們歸秦後,若被處死,死後也不忘晉國恩德;若被赦免,三年後將向貴國君拜賜。孟明視等回國後,秦穆公在郊外素服迎接,向著秦軍痛哭,承認自己不聽蹇叔勸阻,招致失敗,將責任都歸結到自己身上,並仍命孟明視等三人復「官秩如故」(《史記•秦本紀》)。秦穆公勇於公開承認自己不聽勸諫,不將失敗的罪責推在臣下身上,這就顯示出他同那些昏庸的君主的區別。這一篇在秦國歷史上的第一個「罪己詔」,就是流傳至今的《尚書》中的《秦誓》。[17]《秦誓》的作用,不僅在於穆公自己總結失敗的教訓,而且在於籠絡人心,把秦國統治階級中發生的裂痕重新彌合起來。因為,早在秦穆公開始決定派兵襲鄭時,秦國的謀臣蹇叔就反對這樣輕舉妄動。他曾勸穆公說:鄭距秦很遠,勞師遠征,鄭國人不可能不發覺。鄭國有所防備,秦軍偷襲無功,軍心就會動搖。但是,秦穆公不聽勸阻,貿然派蹇叔、百里奚之子孟明視、西乞術、白乙丙三人帥師出征。當秦軍整裝待發之際,蹇叔對孟明視哭道:我能見到秦軍出征,但再也見不到他們回來了。穆公見此狀十分生氣說:「孤發兵而子沮哭吾軍,何也?」(《史記•秦本紀》)他甚至粗暴地罵道:「爾何知?中壽,爾墓之木拱矣。」(《左傳》僖公三十二年)意思是說:你這個老朽知道什麼,等著進你的棺材吧!秦穆公如此驕橫武斷,當然使秦國君臣之間的關係驟然緊張起來。所以,在殽戰敗後,穆公極力想緩和這種關係,他主動承擔失敗的罪責:「邦之杌隉(杌隉,不安定的意思),曰由一人」,表示今後要虛心納諫,並責備自己以前不能信用良臣:「詢茲黃髮,則無所愆」,「番番良士,旅力既愆,我尚有之;仡仡勇夫,射御不違,我尚不欲。惟截截善諞言,俾君子易辭,我皇多有之,昧昧我思之。」(《尚書•秦誓》)穆公說這一番話,一方面固然是發自內心的懊悔,另一方面也是向蹇叔等人表示的姿態,讓他們放棄前嫌,仍舊同過去一樣忠實地為自己效力。
殽之役失敗後,公元前625年(秦穆公三十五年),秦穆公又派孟明視率兵攻晉。這一次,晉襄公親自領軍迎戰,雙方激戰於彭衙(陝西白水縣境內)。秦軍雖系主動進攻,但晉國軍隊士氣高昂,將士協同一致,在戰鬥緊張之際,晉將狼瞫率所屬部隊帶頭向秦軍猛衝,在這種勇敢無畏的精神鼓舞下,大隊晉軍也隨後跟著殺過去,秦軍猶如被潮水所席捲,潰不成軍,又一次遭到失敗。[18]
彭衙之戰實際是殽之役的尾聲。雖然在殽之役以後,秦穆公下決心改善國內政治,但由於具體的作戰準備不夠充分,所以同樣遭到失敗。殽之役後,孟明視等曾說要向晉君「拜賜」,故晉嘲諷這次秦軍進攻為「拜賜之師」。
第三次大戰:王官之役 在殽和彭衙兩次失敗後,秦國內部政治統治有很大改善,秦穆公仍然不動搖地信任孟明視,讓他放手對政治統治進行改革,「增修國政,重施於民」(《左傳》文公二年)。秦國內政經過一番整頓,頗見成效,晉國的趙衰說:秦國的軍隊「懼而增德,不可當也」,秦國的將領「念德不怠,其可敵乎」(《左傳》文公二年),可見秦軍的戰鬥力倍增。這樣,在公元前624年(秦穆公三十六年)夏,穆公親率秦軍大舉伐晉。這一次,秦軍準備同晉軍決一死戰,渡過黃河後就將船燒掉,表示義無反顧。晉人見秦軍來勢兇猛,不敢出擊,採取守而不戰的戰略。秦軍占領王官(今山西聞喜縣西)及臨晉、平陽間的小邑郊(又作鄗)。然後從茅津渡河,到三年前戰敗的殽地,「封殽中屍,為發喪,哭之三日」(《史記•秦本紀》),才班師回國。[19]
王官之戰以後,時隔一年,晉國又出兵攻取了秦國邊境的刓(即元里)之新城[20],但並沒有改變晉國的劣勢。
綜觀秦國自穆公統治以來(公元前659年至前621年)晉與秦的關係,可以看出這樣的趨勢:在晉文公(公元前636年至前628年)統治以前,秦穆公力圖控制晉國。晉文公統治晉國時期,晉國勢日強並稱霸中原,秦不能操縱晉,反而為晉所利用。在晉文公去世後,晉國勢日衰,秦又逐漸有壓倒晉國之勢。秦國在穆公統治後期,極欲向東方擴展勢力。但是,由於早在秦晉正式發生武裝衝突之前,晉國就占領了被稱為「桃園之塞」的秦國門戶,這也是晉國最初滅掉虞、虢兩個小國的戰略意義。在春秋數百年中,儘管秦國勢力有時很強大,並曾經數次戰勝晉軍,但其基本勢力範圍,始終沒有越出函殽以西。
秦穆公死後,秦國奴隸制迅速衰落,於是在對晉國的戰爭中,失敗的次數就愈來愈多了。
注釋
[1]過去一般史書中有「春秋五霸」之稱,但這「五霸」究竟指哪五個,說法頗為不一。如有的書記載五霸為:齊桓、晉文、宋襄、秦穆、楚莊(見《左傳》成公二年杜氏注、《孟子•告子下》趙岐注、《史記•諸侯年表》、《索隱》、《風俗通》);有的還把齊桓、晉文、秦穆、楚莊以及吳王闔閭稱為「五伯」(見《孟子正義》引《白虎通》);又有把五霸列為:齊桓、晉文、宋襄、秦穆及吳王夫差的(見《淮南子》高誘注、《漢書•諸侯年表》顏師古注);還有將越王勾踐列為五霸之一的(見《荀子•王霸》及《史記•貨殖列傳》)。
上述記載之不同,可以證明自古以來對春秋時究竟哪些國可稱霸主並無定論。之所以沒有定論,皆因後世對「霸」的標準理解不一致。如有的以成敗而論,邵雍說:「宋襄圖霸而力微,卒為楚所敗,此不足論。」(《觀物外篇》卷下)有的則以尊王攘夷為標準,如有的人說:「率諸侯而朝天子,天下化之興復中國,攘除夷狄,故謂之霸。」(《白虎通》第一卷「號」)其實,所謂「霸」無非是較強的諸侯國而已。而在春秋時期,這種鬥爭不僅受著各國之間的力量相互消長的影響,而且最重要的受著本國內部矛盾鬥爭的影響。所以,在整個春秋時期,沒有一個諸侯國能始終維持霸主的地位。不過齊桓、晉文等稱霸時間較長,在歷史上影響較大而已。因此,在這裡沒有必要一定確認某幾個諸侯國在何時稱霸,也沒有必要追究到底是「五霸」還是「四霸」之類的問題。
[2]楚是一個古老的民族,它最早大約來源於和秦同一個東方的氏族部落。從現有文獻資料,可看到如下線索:
(1)秦和楚都奉顓頊為祖先:
《史記•秦本紀》:「秦之先,帝顓頊之苗裔。」
《史記•楚世家》:「楚之先祖出自帝顓頊高陽。」
戰國時楚國詩人屈原也自稱「帝高陽之苗裔」(《離騷》)。
(2)秦楚姓名有相同之處:
秦為嬴姓。
楚人祖先以「熊」命名的很多,古代「嬴」、「熊」通用。
(3)遠古「熊」、「盈」族均在東方:
《令》銘文有:「隹王於伐楚伯在炎」。「炎」即為嬴姓的「郯」國,可見「郯」同楚相鄰。《左傳》閔公二年:「封衛於楚丘」,這就是楚人故地,它與秦人祖先居住的並不遠。《逸周書•作雒解》:「三叔及殷東徐、奄及熊盈以畔。周公……凡所征熊、盈族十有七國。」這裡「熊」即楚人祖先,「盈」即「嬴」,乃秦人祖先,可見,在周初時他們相鄰不遠。楚人、秦人的祖先在殷、周時期的遭遇非常相似。從以上種種線索斷定:秦、楚最早源於一個氏族部落或部落集團,這是有可能的。
[3]有些史書認為這次戰役是秦晉兩國聯合去進攻鄀,如已故教授童書業《春秋史》說:「晉文公勤王之後,積極向外發展勢力,先聯合秦國去打近楚的鄀國。」(《晉楚爭霸》,開明書店,178頁)這是錯誤的,之所以出現這個錯誤,可能是作者主要根據《左傳》的如下記載:「……秋秦晉伐鄀」,這裡的「晉」字實為衍文。因為當時晉文公剛繼位一年,無暇西顧。鄀地距晉遙遠,且《左傳》下文敘記作戰經過全不涉晉國。過去已有人對此提出疑問,如洪亮吉云:「按鄀在秦、楚界上,與晉地懸隔,且晉文方啟南陽、圍樊、圍原,何暇會秦遠伐小國?傳中無一語及晉,可見晉字為衍文。」可證此役純系秦與楚之間的戰爭,與晉無涉。
[4]見本章第三節中的「晉的稱霸和秦晉聯合」。
[5]秦、楚兩國長期聯合以對付晉,這是歷史事實。至於秦穆公同楚成王結盟、聯姻的史實未見其他文獻記載,只見於《詛楚文》。現將文中有關的這一段摘錄如下:
昔我先君穆公及楚成王,是戮力同心,兩邦若一。絆以婚姻,袗以齋盟。曰葉萬子孫,毋相為不利,親卬大沈厥湫而質焉。(根據郭沫若:《詛楚文考釋》)
其中提到「絆以婚姻,袗以齋盟」,當是可信的。唯在穆公及成王之何年,文中無線索可尋。考秦穆公在位39年,即由公元前659年至公元前621年,楚成王在位46年,即由公元前671年至公元前626年。他們倆同時在位的時間,是從公元前659年至公元前626年,也就是說有33年的時間,楚成王和秦穆公同時在位。究竟在哪一年結盟,確切時間無可考。但「城濮之戰」時,秦國尚參與晉國一方與楚為敵。可見,若有盟誓必在公元前632年晉楚城濮之戰以後。由此,可以大致斷定:《詛楚文》中所說秦、楚間立盟誓的時間,必在公元前632年至公元前626年這八年的時間內。
[6]《史記•秦本紀》有:秦宣公四年(公元前672年),秦「與晉戰河陽,勝之」。此事在《左傳》、《國語》、《史記•晉世家》及《史記年表》等文獻均無記載。考此時晉國剛剛統一數年,其勢力還僅局限於今山西的西南一隅,至十餘年後的公元前655年滅虞、虢以後,才將領地伸至今陝西、河南交界處,而秦國此時的力量也還沒有達到這裡。所以,秦與晉在河陽發生戰爭是不可能的。
[7]因周代有「同姓不婚」的規定,所以對婦人、女子稱姓而不稱氏:《禮記•喪服小記》:「復與書銘……男子稱名,女子稱姓與伯仲。」《亭林文集》卷一《原姓》:「男子稱氏,女子稱姓……古者男女異長,在室也稱姓,冠之以序,叔隗、季隗之類是也。已嫁矣,於國君則稱姓,冠之以國,江芉、息媯之類是也。於大夫則稱姓,冠之以大夫之氏,趙姬、蒲姜之類也……」這裡,秦穆公娶晉獻公的女兒,因晉姓姬,故稱為穆姬。
[8]公元前646年秦發生饑荒時,晉僅僅沒有給秦輸粟,並未發兵攻秦。但有的歷史書卻說是年晉即攻秦,如章嶔:《中華通史》第一冊307頁寫道:「秦飢,乞糴於晉,晉轉不與,且伐秦。」這是不符合史實的。之所以出現這樣的錯誤,根源於《史記•秦本紀》如下一段記載:「(穆公)十四年,秦飢,請粟於晉。晉君謀之群臣。虢射曰:因其飢伐之,可有大功。晉君從之。」從最後一句「晉君從之」判斷,似乎晉國在秦向其糴糧之時就立即伐秦,這是不對的。「秦飢」在秦穆公十四年(公元前646年),秦晉間開戰在秦穆公十五年(公元前645年),時隔一年之久。文獻上記得很清楚,《史記•秦本紀》:「十五年,興兵將攻秦」。《國語》、《左傳》都將此事繫於這一年。可見,虢射鼓動晉惠公趁秦饑荒之際伐之,當時並未成現實,慶鄭等人的反對當是起了作用的。
[9]韓原在何處?有兩種說法:一種認為在古韓國境內,即今陝西韓城縣之西南;一種意見認為在河東。後一種意見以清代學者江永為代表,他指出:「韓城地在河西,然秦、晉戰韓原獲晉侯非此地也。韓原當在河東,故《傳》云:涉河,侯車敗,謂秦軍涉河而晉侯車敗。又,晉侯曰:寇深矣。其不在河西可知。《姓氏書》韓為晉滅,至韓萬復采韓原。蓋在山西河津、萬泉之間也。」這種意見是符合實際的。按萬泉現屬山西萬榮縣,筆者曾於1968年到過該地,其形勢確與書中記載相似。
[10]慶鄭當秦國向晉乞糧時,就反對晉惠公「背信棄鄰」的作法,反映出同晉君的矛盾。在韓原之戰的過程中,晉國的慶鄭始終對晉國這一方抱幸災樂禍的態度,如秦進軍韓地,惠公問慶鄭:「寇深矣,若之何?」慶鄭卻回答說:「君實深之,可若何!」在戰爭的過程中,「晉戎馬還濘而止。公號慶鄭。慶鄭曰:愎諫違卜,固敗是求,又何逃焉!」
韓簡則在戰前就斷定秦國必勝,晉國必敗。他說:「出因其資,入用其寵,飢食其粟,三施而無報,是以來也。」因而他早就打算要當秦軍的俘虜了:「吾幸而得囚。」(以上《左傳》僖公十五年)由此可見晉國一部分大臣的態度。
[11]「晉侯逆秦師,使韓簡視師,復曰:師少於我,鬥士倍我。」(《左傳》僖公十五年)可見晉國的士兵鬥志也不高。
[12]《史記•秦本紀》只記:「獻其河西地」,而未說明幾城。《史記•秦本紀》《正義》注云:「晉河西八城入秦。」但《左傳》僖公十五年則記:「賂秦伯以河外列城五。」考夷吾請秦援助其歸晉時曾說:「誠得位,請割晉之八城與秦。」(《史記•秦本紀》)據此,當以八城為是。
[13]這個掌北門的人是什麼人?有兩種說法:一是公元前630年秦國派到鄭去的杞子,《左傳》僖公三十二年杜註:「三十年,秦使大夫杞子戍鄭」;另一種說法是「鄭人」自己(見《史記•秦本紀》)。後一種說法較為可信,因為據《史記•鄭世家》云:「初,往年鄭文公之卒也,鄭司城繒賀以鄭情賣之,秦兵故來。」《史記•晉世家》也記有:「鄭人或賣其國於秦。」可見,說秦國的杞子為鄭掌北門並賣鄭,資料並不充分。
[14]《左傳》僖公三十三年:「鄭穆公……使皇武子辭焉,曰:『吾子淹久於敝邑,唯是脯資、餼牽竭矣,為吾子之將行也,鄭之有原圃,猶秦之有具囿也,吾子取其麋鹿,以間敝邑,若何?』」這裡,鄭一方面向杞子等人表示:早已洞悉秦國的預謀,透露鄭國有準備。另一方面也是向他們下逐客令,結果「杞子奔齊,逢孫、揚孫奔宋」。
[15]姜戎即姜戎氏,本姜姓之戎,在晉南鄙,為戎子支駒之先。
[16]《左傳》僖公三十三年:「秦師過周北門,左右免胄而下,超乘者三百乘。王孫滿尚幼,觀之,言於王曰:『秦師輕而無禮,必敗。輕則寡謀,無禮則脫。入險而脫,又不能謀,能無敗乎?』」這裡,王孫滿雖然從「禮」的標準去衡量秦軍,但也可反映出秦軍傲慢、輕敵和軍紀鬆弛的實際情況。
[17]關於《尚書•秦誓》作於何時,《書》序謂:「秦穆公伐鄭,晉襄公帥師敗諸崤,還歸作《秦誓》。」《史記•秦本紀》則雲作於王官之役後:「封殽中屍,為發喪,哭之三日,乃誓於軍。」這兩種說法究竟哪一種看法更接近事實?筆者以為《書》序的說法較為可信,因為從《秦誓》內容上看:「古人有言曰:『民訖自若,是多盤。責人斯無難,惟受責俾如流,是惟艱哉!』我心之憂,日月逾邁,若弗雲來。」反映了作誓者心情十分沉重,並多所自責之辭,與殽失敗之後的心境是一致的。若說在王官之役秦大獲全勝後,才發表這樣痛悔的言論,是很難令人相信的。所以,大多數學者認為《秦誓》作於敗於殽之後。筆者也同意這一看法。
[18]此次攻進的時間,《史記•秦本紀》謂在穆公「三十四年」,即公元前626年,《左傳》記在「文公二年」,即公元前625年,秦穆公三十五年。又《史記•晉世家》在殽之役「後三年」,記有「秦果使孟明伐晉,報殽之敗,取晉汪以歸」等語。考《史記•晉世家》記的「後三年」,即公元前625年,與《左傳》記載的「文公二年」相符。唯《左傳》無晉取汪之事。(《史記•晉世家》《索隱》謂:「……其年冬,晉先且居等伐秦,取汪、彭衙而還。則汪是秦邑……或者晉先取之秦,今伐晉而收汪,是汪從晉來,故云取晉汪而歸也。」此說頗可信。)再證之以穆公三十三年(公元前627年)孟明視等被俘釋放後,對晉陽處父說:「若從君惠而免之,三年將拜君賜。」而彭衙之戰,「秦師敗績,晉人謂秦拜賜之師」。此戰役若在穆公三十五年則恰好三年,若在穆公三十四年則距殽之役不足三年,「晉人謂秦拜賜之師」等語即不確。故彭衙之戰的時間,當以《左傳》記載較為可靠,在穆公三十五年(公元前625年)。
[19]關於「封殽中屍」的記載,自古以來有一種錯誤理解。杜預在注《左傳》時,曾釋「封」為「埋藏也」。因此不少人認為「封殽中屍」,就是將戰死在殽地的秦軍屍首埋藏起來。直到現代還有人持此說,如童書業《春秋史》中說:「……從茅津渡河,封埋了死在殽地的秦國戰士屍首……」這種解釋是值得商榷的。殽之戰是在秦穆公三十三年(公元前627年)四月,秦軍封殽屍是在秦穆公三十六年(公元前624年)五月,中經三年之久。豈有戰死三年屍首尚在之理?其實所謂「封殽中屍」者,無非是在殽地樹立標誌而已。「封」乃封識之意,例如《樂記》「封比干之墓」注云:「積土為封識」,故《史記•秦本紀》《集解》引賈逵曰:「封識之。」又最近出土之雲夢秦簡《法律答問》中有:「盜徙封,贖耐。」這裡說的「封」就是田間的標誌。可見,正確理解「封殽中屍」,就是在殽地積土為封識,以紀念在這裡戰死的秦軍。
[20]《史記•秦本紀》無晉取刓新城之記載,《左傳》文公四年秋,僅有「晉侯伐秦,圍刓新城,以報王官之役」的一句記載。對「圍刓新城」一句話,近人有許多誤解,以為「刓」與「新城」為兩個地名,如黃灼耀《秦史概論》中說:「晉伐秦,圍刓、新城。」童書業《春秋史》中說:「……但是,晉國並不屈服,隔了一年,又起兵伐秦,圍困刓和新城兩邑……」他們都把「刓」和「新城」當做「兩邑」,這是不對的。「圍刓新城」乃是圍困在刓地新築之城的意思。《史記•晉世家》記載此事時只說:「五年,晉伐秦,取新城」,而不提「刓」,《集解》引服虔云:「秦邑,新所作城也。」據此可知刓與新城實為一地,其地就是同州東北之元里,秦人於此邊境地區新築城邑,故稱「新城」。從《左傳》對此役僅略提一句,而《史記•秦本紀》則根本未提這一情況看,圍刓新城之役並不是什麼重要戰役,它與王官之役、殽之役是不能相提並論的。即使把「刓」和「新城」說是「兩邑」,也不過是「圍」而已。所以事實上並不像某些書上所說的:「隔了一年,(晉)又起兵伐秦,圍困刓和新城兩邑,報復了王官之役的仇恨。可見在春秋時,晉秦的國際交涉,總是晉占上風的。」(童書業:《春秋史》,187頁)僅據「圍刓新城」四個字,就得出「總是晉占上風的」結論,未免有點操之過急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