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聲十六法譯註 · 十四曰和

【題解】 出自《溪山琴況》中的「和」況。本篇將《溪山琴況》中「和」況的調弦部分省略為「調之在弦,審之在指,辨之在音」,《溪山琴況》中原文是「辨之在指,審之在聽」。後面的結構與《溪山琴況》同,也是按照「弦與指和」「指與音和」和「音與意和」的順序展開,文字也全摘抄自《溪山琴況》,略做修改。最後「神閒氣逸」一句提出「指與弦化」達到的「太和」境界,實則也是對《溪山琴況》原文中「神閒氣靜,藹然醉心,太和鼓鬯,心手自知」的改寫。 和為五音之本,無過不及之謂也。當調之在弦,審之在指,辨之在音。弦有性,順則協,逆則矯①。往來鼓動,有如膠漆,則弦與指和。音有律,或在徽,或不在徽,具有分數,以位其音。要使婉婉成吟,絲絲叶韻②,以得其曲之情,則指與音和。音有意,意動指隨,則眾妙歸。故重而不虛③,輕而不浮,疾而不促,緩而不弛;若吟若猱,圓而不俗,以綽以注,正而不差。紆迴曲折,聯而無間;抑揚起伏,斷而復連。則音與意和。因之神閒氣逸,指與弦化,自得渾合無跡,吾是以知其太和④。 【注釋】 ①矯:拂逆,違背。 ②葉(xié)韻:用同「協韻」,符合韻律。葉,和洽。 ③虛:據《溪山琴況》,當作「虐」。 ④太和:指天地間的沖和之氣。 【譯文】 「和」是五音的根本,意思是恰到好處,沒有過度也沒有不足。這應當在弦上調節鬆緊,在指下分辨音高,在音中做出區別。弦有其特性,順之就能和洽,逆之就會背反。手指在弦上的運動往來,要如膠漆一般合而不分,這樣就能做到弦與指和。按音有其合律的音位,有的在徽上,有的不在徽上,都有確定的分數來定位。應當使樂曲悠揚動聽,處處合韻,以表現出樂曲的情致,這樣就能做到指與音和。琴音中有人的意緒,如果能夠做到手指隨著意緒而動,那麼各種妙處都將盡匯於此。所以右手在彈弦時,要做到厚重而不粗暴,輕靈而不虛飄,快速而不急促,遲緩而不鬆弛;左手按弦則在吟、猱時要圓轉而不媚俗,在綽、注時要音位正而無偏差。曲調要紆迴曲折,連續而無間斷;也要抑揚起伏,中頓而又聯續。這樣就能做到音與意和。於是神情閒氣、心氣澹遠,手指與弦融為一體,自能渾然相合而無痕跡,我由此知道這樣的琴藝達到了太和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