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漢史 · 第六章 西漢王朝的誕生和漢初的統治
公元前202年(漢高帝五年)「楚漢戰爭」結束後,中國廣袤的國土又復歸統一於一個新的封建政權——漢。這個以劉邦為首的地主集團創建的漢王朝,從公元前202年開始,至公元8年被「新莽」代替為止,共有二百餘年的歷史。為了與公元25年由劉秀建立的、定都洛陽的漢王朝相區別,前者史稱「前漢」或「西漢」,後者稱「後漢」或「東漢」。
西漢王朝的二百餘年中,很明顯地可以看出其經濟、政治發展經歷了三個階段:(一)從劉邦稱帝開始,經惠帝(前194年至前188年)、高后(前187年至前180年)、文帝(前179年至前157年)、景帝(前156年至前141年)五代,約六十餘年(史稱「漢興七十餘年」),是為漢初,是西漢王朝初創和經濟恢復時期;(二)自武帝(前140年至前87年)經昭帝(前86年至前74年)至宣帝(前73年至前49年)的近百年間,是西漢王朝發展的鼎盛階段;(三)元帝(前48年至前33年)以後,成帝(前32年至前7年)、哀帝(前6年至公元1年)、平帝(公元1年至公元8年)時,西漢王朝逐漸衰落。本章敘述和研究西漢王朝初期六七十年的歷史。
第一節 西漢王朝的誕生和劉邦統治時期
西漢王朝誕生的標誌是劉邦正式登上皇帝的寶座,在劉邦稱帝之後,西漢王朝的各項制度才逐漸完備。所以,劉邦統治的數年,也是西漢王朝封建制初創期。這一個繼秦而起的封建王朝,要在中國建立一種什麼形式的統治呢?
一 劉邦稱帝及初期的政權建設
「汜水之陽」登帝位 項羽敗亡以後,掃除了劉邦當皇帝的最大的、公開的障礙。但是,他知道還有一個隱患未除,那就是表面上受他統轄,而實力較劉邦大的齊王韓信。所以,戰勝項羽後,劉邦趁韓信猝不及防之際,迅速地率兵至韓信軍駐地,解除他的指揮權「奪其軍」(《史記·高祖本紀》)。接著,又藉口「齊王韓信習楚風俗」(同上),改封韓信為楚王,都下邳(江蘇宿遷西北)。這樣,就使擁有重兵的韓信離開了他所控制的軍隊和地區,到南方的楚地當一個毫無可能與劉邦分庭抗禮的王。劉邦又將建成侯彭越封為梁王,都定陶,兼有牽制韓信之意。與此同時,劉邦所遣的盧綰、劉賈也消滅了拒不投降的臨江王共敖之子共尉。至此,與劉邦公然對抗的軍事集團不復存在,爭奪帝位的隱患業已剷除,建立統一的封建中央政權條件完全具備。剩下的問題只是如何把皇冠戴到劉邦的頭上了。
公元前202年二月,由楚王韓信、韓王信、淮南王英布、梁王彭越、故衡山王吳芮、趙王張敖、燕王臧荼等諸侯王聯合上書,請求劉邦稱帝。這幕「上皇帝尊號」的喜劇導演雖然就是劉邦本人,但表面上他還要裝模作樣地「推讓」一番,說什麼「寡人聞帝者賢者有也,虛言亡實之名,非所取也。今諸侯王皆推高寡人,將何以處之哉?」顯得頗為「謙遜」,表示不願接受「皇帝」的尊號。諸侯王又不免再一次歌功頌德:「大王德施四海,諸侯王不足以道之,居帝位甚實宜,願大王以幸天下。」經過如此這般地一再請求,劉邦才答應:「諸侯王幸以為便於天下之民,則可矣。」(《漢書·高帝紀》)於是,二月初三在「汜水之陽」的定陶[100],舉行了簡單的登基儀式。從此,劉邦由「漢王」變成漢王朝的「皇帝」,登上了他日夜夢想的帝位。公元前202年在「汜水之陽」劉邦君臣所表演的這一套「勸進」程序,很具有典型性。在以後的封建社會歷史中,凡是推翻舊王朝建立新王朝的第一代皇帝,多數都採用這種被「勸進」的方式,顯得出於「無奈」,口稱為「民」,半推半就地坐上皇帝寶座。儘管當皇帝是他們夢寐以求的事,但臨上台前,總要「推讓」一番。這也是中國封建專制制度的獨特現象。
劉邦在「汜水之陽」由「漢王」改稱「皇帝」,也就在制度上確立了定於一尊的地位,成為全國最高的統治者,完成了由秦到漢的改朝換代的歷史性過渡。
定都和遷都 西漢是楚漢戰爭後誕生的新王朝,又是楚漢戰爭中漢國的繼續和擴大。所以,這個王朝誕生後在許多方面都是漢國的延續。如劉邦即皇帝位的當年,史稱「高帝五年」。即帝位後,除對一些諸侯加官晉爵外,漢王朝的統治機構無需重建,追隨劉邦左右的原有文臣武將,就成為新政權的班底。
只有國都問題是需要西漢統治集團重新考慮的。因為,汜水之陽的定陶,只是劉邦即帝位的臨時地點,漢的國都原在櫟陽。楚漢戰爭結束後,關東廣大地區都統一在漢王朝之下,若仍在櫟陽建都就不妥。於是高帝五年(前202年)五月,劉邦定都洛陽(河南洛陽)。其意義不難看出乃襲東周舊制,居「天下」之「中心」。
但定都後不久,有前往隴西戍邊的齊人婁敬,路過洛陽時求見劉邦。他向劉邦指出:應遷都關中。婁敬詳細地分析了將國都遷往關中的好處:「秦地被山帶河,四塞以為固」,形勢險要;又有「美膏腴之地,此所謂天府也」,物產豐盈;這裡人口繁盛,若入關而都之,即使關東有亂,「百萬之眾可具」,「秦之故地可全而有也」。所以在關中建都,就如同「搤天下之骯而拊其背也」(《史記·劉敬叔孫通列傳》)。婁敬的看法是有道理的,且說動了劉邦。然而,與劉邦起事的左右群臣則紛紛反對。他們強調「雒陽東有成皋,西有殽黽,倍(背)河、向伊雒,其固亦足恃」,在這裡「周王數百年」(《史記·留侯世家》),而在關中「秦二世即亡」(《史記·劉敬叔孫通列傳》)。這些「理由」都是藉口,實際是由於他們多是關東人,不願到離家鄉較遠的關中去,所以堅持要定都洛陽。在這一片反對聲中,只有張良支持婁敬的看法,他指出:洛陽附近「不過數百里,田地薄,四面受敵,此非用武之國也」。而關中不僅地勢險要,物產豐富,「左殽函,右隴蜀,沃野千里,南有巴蜀之饒,北有胡苑之利」,而且宜於對廣大的關東地區進行控制:「阻三面而守,獨以一面東制諸侯。諸侯安定,河渭漕輓天下,西給京師,諸侯有變,順流而下,足以委輸。此所謂金城千里,天府之國也。」(《史記·留侯世家》)張良的分析,使劉邦下定決心,立即拜婁敬為奉春君,賜姓劉氏,當天即下令遷都關中。
劉邦車駕由洛陽入居關中。開始仍在櫟陽舊都「治櫟陽宮」(《前漢紀》卷3),同時命少府陽城延在原秦都咸陽以東的長安鄉建築新宮,至高帝七年(前200年)二月,始具規模,首都從櫟陽遷往長安。從此以後,長安成為全國政治中心。
以後的事實證明,西漢遷都關中的措施是有利於地主階級統治的。因此,長安不僅始終是西漢王朝的首都,而且在兩千年封建社會裡,有不少王朝建都於此,成為中國城市中作為國都年代最久的一個。這本身就說明了西漢定都關中是正確的。[101]
統治集團內部更新 劉邦稱帝後,追隨其左右的文臣武將均成為開國元勛。通過分封、賜官、賞爵使他們皆身居顯職,組成地主階級的統治集團。儘管西漢王朝同秦王朝在形式和實質(即國體與政體)上是一樣的,都是封建專制主義政權。但是,從掌握政權的統治集團的成分比較,西漢王朝比秦王朝至少有以下變化:
(一)有更多出身下層或中小地主的人進入最高統治集團。在推翻秦王朝、建立西漢政權的骨幹成員中,多系秦代社會中的下層人物。如劉邦就是出身於「泗水亭長」的一個基層小官吏,家中雖有田產,但其妻呂雉及父太公仍須「居田中」參加生產勞動,而這個「好酒及色」的亭長,還常常欠別人的酒錢無力償付,使人不得不「折券棄責(債)」(《漢書·高祖本紀》),一筆勾銷了事。由此可見,參加起義前的劉邦,決非大地主貴族。至於隨從劉邦起事的,輔佐他開創漢王朝基業的大臣中,只有張良為韓國公子,屬於貴族;其次是張蒼,曾任秦御史,叔孫通曾為秦待詔博士,屬於秦代上層官僚。其餘諸將相、大臣,多出自社會低層,如蕭何曾為「主吏掾」(《史記·蕭相國世家》),曹參曾為「獄掾」(《史記·曹丞相世家》),任敖也曾任獄吏,傅寬為騎將,申屠嘉為材官,均是小官吏或士卒出身。還有周勃在參加起義軍前「以屠狗為事」(《漢書·樊酈滕灌傅靳周傳》),灌嬰曾以販繒為生。此外,陳平、王陵、陸賈、酈商、酈食其、夏侯嬰等皆是一般百姓。這些原來當過小官吏、小手工業者,或中小地主及出自社會下層的平民,在剛剛建立的西漢王朝最高統治集團中,占有相當大的比重。漢初的這種「布衣將相之局」(趙翼《廿二史札記》卷2)是和秦統治集團的不同處之一。
(二)更多的關東地主進入最高統治集團。劉邦原籍沛縣豐邑,除最早隨他一同起義的蕭何、曹參、樊噲等「豐沛集團」外,在後來陸續加入到劉邦軍事陣營的,也多系關東地區人。因此,西漢王朝建立時,進入最高統治層的多是關東地主,來自關中的地主只是極個別的。至於被封為「功臣」的開國元勛,則全部來自關東。現據《漢書·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列十八侯之原籍、出身如下(見下頁),由此不難看出上述兩方面的變化[102]:
這十八人雖不能包括創建西漢王朝的全部重要功臣或官僚——如張良、陳平就未被列入——但以此分析漢初「布衣將相」的統治集團成分,則是具有代表性的。從出身或原職業看,十八人中出身小官吏或「中涓」、「舍人」的十名,出身「織薄曲為生」等小手工業者或「家貧」的下層人民者四人,其餘四人一名為張耳之子張敖,一名為不明出身的陳武。明確標明社會地位較高的只有丁復為「越將」,王陵為「縣豪」,在十八人中僅占九分之一。再從籍貫方面看,十八人中家居沛、豐的就占十人,其餘八人也均來自關東諸郡,出於關中原秦地者無一人。
以上事實反映了西漢王朝建立後,與秦王朝相比較,地主階級政權內部統治集團的成分有明顯的變化。而這種更新對西漢王朝的統治具有重要影響。
首先,由於關東地主進入統治集團,改變了秦代以關中軍功地主統治全國的狀況,在客觀上有利於消除春秋戰國幾百年關中和關東長期對立、而秦統一後仍沒有解決的矛盾。入漢以後這種地區間的矛盾已經消除,不能說與統治集團成分變化無關。在這個意義上講,西漢政權的建立,確是促進中國進一步統一的標誌。
其次,由於西漢統治集團中不少成員出身下層,對民間疾苦有一定了解。因此,對農民的壓榨、剝削有一定程度的減輕,對勞動人民施行有限度的妥協和讓步。這雖然是秦末農民戰爭取得的成果,也不能不看到西漢統治集團成分變化的影響。
由此可見,西漢統治集團成分的更新,其影響是深遠的。當然,這種變化,也是秦末農民戰爭的結果,則是不言而喻的。
「復故爵田宅」令 統治集團的更新,只是穩定西漢政權上層的措施。高帝五年(前202年)五月發布的「復故爵田宅」令,則是針對全國廣大臣民——包括地主和農民——而採取的安撫辦法,以穩定整個社會。
在劉邦即帝位不久就頒布的這道「復故爵田宅」[103]的有名詔令中,主要包括三個方面內容:
首先,恢復一批地主的地位和財產,並扶植一批新的軍功地主。如「復故爵田宅」的規定,顯然系指原來有爵、有田宅的人而言。對七大夫、公乘以上「先與田宅,及所當求於吏者,亟與」等賦予的特權,也是在於恢復地主階級的地位及其財產。與此同時,這道詔令還扶植起一批新的軍功地主,如對沒有軍功爵的軍吏卒,和軍功爵在大夫以下的,一律賜爵為大夫,即五等爵;軍功爵在大夫以上者,分別增加一級,如大夫增為官大夫,官大夫增為公大夫,以此類推。從七大夫以上,各令食邑,即坐食租稅,這就使一大批有軍功的吏卒,成為地主。這些軍功地主是漢初政權的主要支柱。
其次,詔令也有保護自耕農的作用,如「民前或相聚保山澤,不書名數」中的不少人當是貧苦農民,又對「諸侯子在關中者」有「復之十二歲,其歸者半之」的優待,也有利於自耕農的發展,自耕農的發展是漢代農業生產發展的主要因素。
第三,本詔令對「民以飢餓自賣為人奴婢者」宣布「皆免為庶人」。這顯然有進步意義,是解放生產力的重要措施。
總之,「復故爵田宅」詔令所貫串的精神,乃是對不同階級、階層的人均採取安撫政策。對地主,則保障其財產和政治特權,對農民則承認其對土地的所有權,對奴婢則有限度地提高其社會地位,從而緩和階級矛盾,穩定剛剛誕生的西漢政權。當然,其根本目的則在於加強地主階級統治。儘管如此,這種政策對當時的社會發展還是有積極作用的。
叔孫通定朝儀 在推翻秦王朝之初,漢王劉邦就曾宣布廢除秦代苛法繁儀。所以,在劉邦剛稱帝時,朝廷之禮儀法規甚不具備,群臣竟可在皇帝面前飲酒爭功,以至醉後狂呼亂叫,拔劍擊柱,喧囂鬧嚷,不成體統。對此,劉邦當然頗為不滿。
博士叔孫通就趁機勸說皇帝應召儒生制定朝儀,並自薦承擔這一任務。得到劉邦首肯後,叔孫通即征魯諸生三十餘人,采古禮與秦代禮儀制定出一套朝儀。由於叔孫通曾為秦博士,他所制定的這些朝儀多沿襲秦制。高帝七年(前200年)長樂宮建成,諸侯群臣皆入宮朝賀,剛剛制定出的朝儀,也從此開始實行。是日,天尚未明,宮中侍衛、儀仗已羅立廷中。皇帝傳警,群臣按事先排演好的次序,依官階高低進入奉賀。禮儀莊嚴,場面肅穆,顯示出皇帝的威嚴,臣下莫不震恐肅敬。行禮畢,舉行朝宴,皆以職位高低向皇帝依次敬酒,一改以前那種喧譁、混亂的狀態,益發使人威懾於皇權之「神聖」。劉邦高興地嘆道:「吾乃今日知為皇帝之貴也。」(《史記·劉敬叔孫通列傳》)將叔孫通封為太常。從此,西漢一代的朝儀就這樣確定下來。
推行廣泛的招撫政策 將秦末以來流亡於各地的不同階層、不同身份的人召集回來,是安定封建社會秩序的重要前提。所以,西漢王朝建立後,即推行廣泛的招撫政策。前述「復故爵田宅」令,就是對「聚保山澤」的地主和農民的招撫,使他們回到本鄉故土。對於游離於西漢政權控制範圍以外的重要人物,劉邦則特別下詔,誘其歸附漢王朝。如原齊相田橫,「楚漢戰爭」中曾與漢軍為敵,項羽敗亡後,田橫率五百餘徒屬逃離大陸入海,居島中不降。劉邦即帝位後,就下詔赦田橫罪,召其入京。田橫因以前曾烹殺過漢使酈食其,而食其之弟酈商現為漢將,恐到京後被酈商復仇問罪,故不願來京。劉邦遂下令:田橫若肯歸來,不僅保障其生命安全,而且允諾「大者王,小者乃侯耳」(《漢書·魏豹田儋韓王信傳》)。在劉邦詔書的感召下,田橫終於放棄了與西漢政權對立的立場,遵命赴洛陽。但是,行至洛陽不遠的廣鄉時,田橫百感交集,他對隨同自己一起歸來的人說:「橫始與漢王俱南面稱孤,今漢王為天子,而橫乃為亡虜,北面事之,其愧固已甚矣。又吾烹人之兄,與其弟並肩而事主,縱彼畏天子之詔,不敢動搖,我獨不愧於心乎?」遂自殺。劉邦聽到田橫死訊後,大讚「賢哉!」而且為之流涕,又拜隨同田橫前來的二位「客」為都尉,派二千士卒以王者之禮安葬田橫。後來,被拜為都尉的「二客」及尚留在島中的五百壯士「聞橫死,亦皆自殺」(《漢書·魏豹田儋韓王信傳》)。田橫及其五百壯士之死,歷來被人們視為古代人講氣節、重信義的典範,為人們所稱頌。但田橫等壯士從堅持與西漢政權為敵,到放棄對立立場自動歸順,以至羞愧自殺,劉邦所實行的安撫政策是起了極大作用的。事實證明,劉邦的這種政策對於廣大民眾和部分割據勢力是有作用的。不過,對於那些野心很大,或擁有相當大的領地的割據勢力,這種安撫辦法仍無濟於事。
總之,在劉邦即位的最初幾年中,穩定政權,恢復封建統治秩序,成為當務之急。通過上述的幾個方面的措施,劉邦基本上達到了目的。不過,在這期間封建的統一尚不甚鞏固,中央集權也不夠強大,地方割據的勢力對中央朝廷仍存在著嚴重的、潛在的威脅,封建統一政權分裂的危機再次出現。所以,在實施上述恢復封建統治秩序的諸種措施的同時,劉邦又同昔日曾同自己一起並肩戰鬥的諸侯王展開了鬥爭。
二 同異姓諸侯王的鬥爭
自西漢政權誕生後,由劉邦即帝位開始,直到高帝十一年(前196年)病死,在六七年的時間內,西漢中央政權同異姓諸侯王之間的鬥爭,構成當時歷史的主要內容。這一鬥爭的實質是統一的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同地方割據勢力的鬥爭。在此期間,劉邦代表統一的封建國家削除了異姓諸侯王,這就為西漢封建政權的進一步統一、鞏固打下了基礎。
漢初的異姓諸侯王 秦統一中國後,在全國推行郡縣制,建立了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結束了割據狀態,這是歷史的重大進步。但是,在楚漢戰爭中,劉邦為爭取同盟軍,籠絡一些有實力的將領,共同擊滅項羽,曾被迫或自願地分封了幾個王。在劉邦稱帝以後,正式定封爵,序二等,大者王,小者侯,其中封功臣侯者百餘人。封王者,在劉邦統治時代共有七個:
(1)楚王韓信。如前所述,韓信為諸侯王中對劉邦威脅最大的一個,在楚漢戰爭中,劉邦同意他稱齊王,已屬不得已,故消滅項羽後即奪其軍。但當時畢竟師出無名,不便鋤誅,只得改封為楚王,王淮北,都下邳(江蘇宿遷西北),以削弱其實力。
(2)趙王張敖。漢四年(前203年)劉邦立張耳為趙王。五年(前202年)張耳死,子張敖嗣位。敖娶劉邦長女魯元公主為妻。都襄國(河北邢台西南)。
(3)韓王信。故韓襄王后裔,名信。隨劉邦入關,至漢中,還定三秦。漢二年(前205年)立為韓王,後降楚,又歸漢。五年(前202年)立為韓王,王潁川(治所在今禹州)。
(4)梁王彭越。高帝五年(前202年)封,都定陶。
(5)淮南王黥布。原為楚將,曾受項羽封為九江王,漢四年(前203年)七月被劉邦封為淮南王。
(6)燕王臧荼。原為項羽所封,後降漢,劉邦仍立其為燕王,都薊(今北京西南)。
(7)長沙王吳芮。項羽曾封其為衡山王;後又奪其地,劉邦稱帝後復吳芮長沙王,都臨湘(今湖南長沙)。
這些諸侯王占據著大片土地,儼然獨立王國,他們被分封,大多是「徼一時之權變,以詐力成功」(《漢書·韓彭英盧吳傳》贊)的。所以劉邦對他們不能不時刻加以戒備,一旦有機會就要削奪他們的兵權。而他們之中多數懷自危之心,隨時準備反叛。這就必然導致地方割據勢力同中央皇權之間矛盾的尖銳化,諸侯王的存在成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和國家統一的嚴重障礙。
於是以劉邦為代表的中央封建政權同各個諸侯國之間的鬥爭就不可避免了。
臧荼反叛和盧綰受封 在諸侯王中,最先公開反叛的是燕王臧荼。時在高帝五年(前202年)七月,劉邦稱帝不久。臧荼首先叛漢,並不奇怪。他原系故燕國大將,後被項羽封為燕王,在楚漢戰爭中,雖迫於形勢曾助漢擊楚,但對於出身平民的劉邦稱帝未必心服。所以,劉邦剛剛登上帝位,他就舉兵反叛了。
聞臧荼反叛,劉邦即親率盧綰、宣虎、劉釗、程黑、魏敕、昭涉掉尾、季必、朱濞等人統兵征伐。大兵一至,叛軍頃刻瓦解。九月,叛亂徹底失敗,臧荼被俘。
臧荼的叛亂,反映了諸侯王的割據勢力同漢王朝中央政權決不能兩立。但作為剛剛當上皇帝的劉邦,當時並未認識到這一點。所以他在平定了臧荼叛亂之後,並不想消滅燕國,「詔諸侯王視有功者立以為燕王」(《漢書·高帝紀》),準備另立燕王。在劉邦的心目中,代替臧荼為燕王的人選早已確定,那就是盧綰。盧綰與劉邦均為豐人,他倆不僅同里,而且是同日所生,自幼極為親密。劉邦在參加起義之前,曾被官府追捕,盧綰則忠實地追隨其左右。劉邦率兵舉事後,盧綰「以客從」,後封為太尉、將軍。雖無赫赫戰功,卻被劉邦親幸,封為長安侯。連蕭何、曾參這些重臣亦不能不對其另眼相待。劉邦初即帝位時,本想封盧綰為王,但由於盧綰無顯著戰功,恐為臣下不服,故未加封。這次平定臧荼叛亂,自然是難得的機會。群臣也已窺到劉邦的意圖:「皆曰:『太尉長安侯盧綰常從平定天下,功最多,可王。』」(《漢書·韓彭英盧吳傳》)。於是,盧綰便被封為燕王。
除掉臧荼,又扶植起盧綰。燕國的問題並未徹底解決。
韓信的被殺 劉邦對韓信的戒心,並未因將其改封楚地而稍減。他那雙充滿猜忌的眼睛一刻不停地注視著韓信。果然,不久劉邦就發現:項羽故將鍾離昧與韓信交往密切,項羽敗亡後,鍾離昧竟亡歸韓信。於是,劉邦命令楚捕昧歸案。此時,韓信初至楚,出入都以重兵護從,更加引起劉邦懷疑。恰值高帝六年(前201年)又有人誣告韓信欲反,這就更堅定了劉邦誅鋤韓信的決心。陳平獻計讓劉邦藉口游雲夢,趁韓信不備時擒拿。劉邦當即宣稱游雲夢,並率隨從兵將向楚地進發。同時下詔要在楚國西界之陳地會諸侯。
韓信聞劉邦將至,已猜出劉邦此行意圖,「欲發兵,自度無罪,欲謁上,恐見擒」(《漢書·韓彭英盧吳傳》)。但終於未發兵反叛,而聽從左右進言,於十二月當劉邦至陳時,將鍾離昧之頭獻上以表白。豈料劉邦除韓信之決心已下,獻鍾離昧之頭亦無濟於事。韓信被繩捆索綁,載於後車,劉邦向他宣布的罪狀是「人告公反」(同上)。到洛陽後,劉邦又將韓信改封為淮陰侯,居洛陽。
韓信一再被削地奪爵,知劉邦「畏惡其能」,對劉邦愈加不滿,常稱病不朝,羞與周勃、灌嬰等為伍。韓信的不滿和輕視劉邦的情緒,當然不可能不流露出來,如有一次在朝廷上議論各人的統兵能力時,韓信竟當面說劉邦:「陛下不過能將兵十萬」,而說自己則「多多益善耳」(《漢書·韓英彭盧吳傳》)。
韓信的不滿情緒,不久就發展到謀反活動。陽復侯陳豨,是劉邦派往趙、代監軍的相國。當他離開首都赴任之前,曾與韓信密謀:陳豨在邊地起兵反漢,韓信從中響應配合。陳豨至代後,果然大量養士,積蓄力量,準備謀反。高帝十年(前197年)秋七月,劉邦之父太上皇死,召陳豨入朝,豨託病不至。九月,豨公開宣布反漢,自立為代王,劫略趙、代。劉邦聞訊,親率兵征伐。韓信偽稱病不從,待劉邦走後,立即依原計劃準備響應陳豨。高帝十一年(前196年)春,韓信部署已定,不料被屬下一舍人向呂后告發。呂后與蕭何謀劃,詐稱陳豨叛亂已息,令朝臣入宮慶賀。韓信驚悉此訊,勉強入宮。哪裡想到,一入長樂宮,就被呂后、蕭何早已布置好的武士斬於長樂鍾室。高帝十一年冬,劉邦率軍打敗陳豨叛軍。後陳豨投向匈奴,至高帝十二年(前195年)冬,為周勃所斬。當劉邦粉碎陳豨叛亂回咸陽後,聽到韓信已死的消息時,劉邦心情是很複雜的:對於這樣一個曾為自己奪取江山而立過不朽之功的傑出將領,自不免有一點懷戀之情;又因徹底除掉一個威脅自己帝位的心腹之患而高興。難怪他「聞信死,且喜且哀」(《漢書·韓彭英盧吳傳》)了。
對韓信的被誅,歷來有兩種截然相反的評價:有人認為劉邦誅殺功臣「有負於信」(司馬光《資治通鑑》卷12);有人認為韓信「誠反覆小人」(王鳴盛《十七史商榷·信反面攻故主》)死有餘辜。還有更多的史學家考證韓信是否真有謀反之舉,以此作為判斷其被殺是否應當的標準。其實,對這一類歷史上屢見不鮮的事件,不妨從兩方面分析。一方面應當看到像劉邦、呂后這樣,不惜誅殺功臣,以保持自家權位的做法,乃是許多開國皇帝常常採用的。這種從人類極為卑鄙的私慾出發而採取的殘忍手段,是應當唾棄和詛咒的。但另一方面也應看到,當封建國家處於統一和分裂的岔路口,中央集權和地方割據兩種勢力進行激烈較量的時候,作為嚴重威脅統一和中央集權的一支重要力量。韓信的被誅鋤,在客觀上對歷史向前發展是有利的。儘管劉邦、呂后誅殺韓信和其他諸侯王時採取的手段不值得稱頌,但其維護封建統一、加強中央集權的結果,則是應當肯定的。列寧在評價普列漢諾夫時,就曾對他採用的策略和客觀的效果分別給以不同評價:「他的策略是極其庸俗卑劣的,但在哲學方面他捍衛的是正確的東西」(《給阿·馬·高爾基》,載《列寧全集》第34卷第387頁)。在人類漫長的歷史中,有的人個人的道德、品質和其在歷史上的作用並不完全一致。評價他們的時候,既不能因其道德、品質或某種手段的卑劣而否定其在歷史上曾經起過的作用;也不能因其在歷史上起過積極作用,而忽視其個人道德、品質的問題。用這種分析方法評價歷史人物,才不至於簡單化或臉譜化。
韓王信的投敵 在韓信尚未被殺前,另一個割據勢力的代表——韓王信又投降了匈奴。
原來,韓王信被劉邦封在「北近鞏洛,南迫宛葉,東有淮陽,皆天下勁兵處」(《漢書·魏豹田儋韓王信傳》)的韓國故地。高帝六年(前201年)春,劉邦卻將太原郡改為韓國,令韓王信遷到這裡,擔任守備邊境、阻擋匈奴的任務。這顯然有排擠韓王信之意。韓王信至新封之地後,主動請求將距邊境較遠的國都晉陽(山西太原市南),改為距匈奴更近的馬邑(山西朔州),得到劉邦批准。當年秋,韓王信至國,不久即被匈奴所困。他曾多次派人與匈奴聯絡,後被漢使得知,漢使回朝向劉邦報告。劉邦因而指責韓王信。韓王信見事已敗露,即於高帝六年(前201年)九月索性公開投降匈奴,並同匈奴人聯合向太原進攻。
劉邦聞韓王信叛變,就於十月[104]親率軍前往鎮壓,並在銅鞮(山西沁縣南)大破叛軍,斬其將王喜,韓王信逃往匈奴。其部將曼立臣、王黃等又收羅韓王信舊部,立六國時趙國貴族後裔趙利為王,與匈奴勾結,配合韓王信繼續與漢王朝為敵。
韓王信的叛逃,增加了匈奴對漢的威脅。但是,作為漢王朝屬下的一個異姓王國,卻從此消失了。
彭越之死 當劉邦率兵鎮壓陳豨時,曾令梁王彭越率兵參加。但彭越只派士卒去應付一下,自己卻未去,這使劉邦大為不滿,即派人向彭越問罪。彭越受到斥責,甚為恐懼,欲親去謝罪。部將扈輒勸道:「王始不往,見讓而往,往即為禽,不如遂發兵反」(《漢書·韓彭英盧吳傳》),但彭越不聽。適有梁太僕因犯罪而逃至朝廷,向皇帝揭發彭越與扈輒謀反。於是,劉邦派人將彭越逮捕,囚之於洛陽。經審訊,有司奏:彭越「反形已具」,應依法論處。所謂「反形已具」,只是因扈輒曾勸越反,越雖不反但亦未檢舉或誅殺扈輒,這在封建專制制度下是與謀反同罪的(見《漢書·韓彭英盧吳傳》引臣瓚曰)。劉邦赦其死罪,削爵奪國貶為庶人,流徙至蜀青衣(治所在今四川名山北)。彭越帶著傷感、委屈的心情從洛陽出發前往蜀地。在途中的鄭(陝西華州東)恰遇到由長安來洛陽的皇后呂雉。彭越向呂后哭訴,表白自己決無反意,望呂后為其求情,讓他歸昌邑故里。當時,呂后慨然許諾,並將彭越帶回洛陽,至洛陽後,呂后對劉邦說:「彭越壯士也,今徙之蜀,此自遺患,不如遂誅之。」(《漢書·韓彭英盧吳傳》)劉邦欣然同意。呂后就指使彭越舍人誣告彭越又欲謀反,經廷尉奏請,於高帝十一年(前196年)三月,處彭越夷三族,並將其頭高懸於市「梟首」示眾。
異姓王彭越就這樣被消滅了[105]。
英布的反叛及失敗 彭越被殺不久,高帝十一年(前196年)七月,淮南王英布(即黥布)就舉兵反漢,進行叛亂活動。
原來,英布與彭越、韓信在楚漢戰爭中各領二萬重兵。開始時,與劉邦之實力不相上下,後來才陸續歸附漢。劉邦稱帝後,此三人的命運緊密相連,可謂「一損俱損,一榮俱榮」。當高帝十一年(前196年)韓信被殺的消息傳開時,英布即惶恐不安。未過三月,彭越又被殺。為殺一儆百,劉邦竟將彭越屍體制為肉醬,分別「賜」給各諸侯王。英布收到這一血腥的「賞賜」,驚懼萬狀,即部署軍事力量,以備不測。適值其屬下中大夫賁赫與英布幸姬有奸,被發覺。賁赫逃至長安,上告揭發英布謀反。英布聞賁赫已上告,遂族赫全家,發兵叛漢。
消息傳到首都時,劉邦正臥病在床。他欲令太子率兵前往鎮壓。經呂后勸說才決定帶病親自率軍前往,而令張良佐太子留在首都。
英布初反時,曾預料劉邦年老患病必不能親征,而漢軍諸將中唯有韓信、彭越可與自己匹敵。現兩人已死,故英布有恃無恐。英布率叛軍渡淮,攻楚地,然後引兵而西。不料劉邦親率漢軍迎戰,使英布震驚。高帝十二年(前195年)劉邦與英布會戰於蘄縣西會甀鄉。結果,叛軍大敗,英布獨與百餘人逃往江南。劉邦取勝後率兵回師,另遣別將追剿英布。後來,在洮水(廣西全州北)又將英布殘軍擊潰。英布逃至番陽,被當地人殺死。
淮南王英布的叛亂,也以失敗而告終。
趙王張敖被奪國 趙王張敖,娶劉邦長女魯元公主,可謂親幸無比。即使如此,也不免被劉邦猜忌。
高帝七年(前200年)劉邦經過趙時,趙王張敖對劉邦執禮甚恭,但劉邦對其十分傲慢,「箕踞罵詈」(《漢書·張耳陳余傳》),使趙相貫高、趙午甚為不平。他們主張殺死劉邦以泄憤,張敖堅決不准。次年,劉邦擊韓王信歸而過趙,貫高等欲刺殺劉邦,未得下手。高帝九年(前198年)貫高的仇人向朝廷揭發貫高陰謀。劉邦下令將張敖及貫高、趙午等逮捕。至長安,貫高一口咬定謀反與張敖無關,雖被「榜笞數千,刺爇,身無完者」(同上),終不改口。最後,劉邦乃赦趙王,尚魯元公主如故,然奪其國,改封為宣平侯。
對於貫高,劉邦因尊崇其信義,乃免其罪。但貫高自己則以為替張敖辯白之責已盡,又有「篡弒之名」,無顏「事上」,遂自殺而死。
張敖的趙國也被罷廢了。
盧綰之叛逃 盧綰原與劉邦情同手足,又在臧荼被消滅後才被封為燕王。但最後他也發展到公然叛逃的地步。
當陳豨投向匈奴以後,燕王盧綰奉劉邦之命進擊。在戰爭過程中,盧綰派至匈奴中的使者張勝,遇到陳豨派至匈奴求援的王黃。王黃勸張勝說服盧綰緩擊陳豨。他指出:燕王盧綰得以倖存,皆因「諸侯數反,連兵不決」(《漢書·韓英彭盧吳傳》),一旦陳豨被滅,燕國也將難免被滅。不如與匈奴聯合,緩攻陳豨以自保。張勝回來說動盧綰,與匈奴、陳豨等勾結,在戰場上則連兵不決,敷衍劉邦。
高帝十二年(前195年)十二月,陳豨兵敗被斬後,降將向劉邦揭發盧綰與陳豨勾結之事。劉邦即令人迎盧綰來朝。盧綰不來,並對其左右說:非劉氏而王者,現在只剩我和吳芮二人,目前劉邦病重,呂后專以殺功臣及異姓王為事。劉邦得知盧綰言行,又探得盧綰屬下之張勝果在匈奴中,斷定「綰果反矣」(同上),於是,在高帝十二年(前195年)春二月,劉邦令樊噲、周勃率兵擊盧綰。盧綰率家屬及宮人逃離國都,至長城下觀望。據稱欲待劉邦病癒後入朝謝罪。但就在這一年四月甲辰,劉邦死於長樂宮。盧綰得此消息後,遂逃往匈奴,被匈奴封為東胡盧王。一年以後死於匈奴。
這樣,至劉邦死時,先後分封的八個異姓王中,有七個被除滅。剩下來就只有一個地處南方的小國——以吳芮為王的長沙國了。
對異姓諸侯王的削除,乃是封建統一的大勢所趨,是應當給以肯定的。不過,在消除異姓王勢力的同時,劉邦又大封其同姓子弟為王。因此,加強中央集權的歷史任務,在劉邦統治時代並沒有徹底完成。
劉氏同姓王的出現 在消滅異姓王的過程中,劉邦錯誤地總結了教訓,認為分封劉氏子弟為王能屏藩皇室,也無離心背德之虞。所以,他曾殺白馬為盟,立誓「非劉氏而王者,天下共擊之」(《史記·呂太后本紀》)。這樣,他一面消滅異姓諸侯王,一面又分封劉氏宗室子弟為諸侯王。至劉邦死時,被封為諸侯王的劉氏子弟共有九個:
(一)荊王劉賈,為劉邦從父兄(即劉邦叔父之子),隨劉邦起事,在楚漢戰爭中,曾率兵入楚地,焚燒楚軍積聚的糧貯,並參與垓下之戰,誅項羽。高帝六年(前201年)十二月,劉邦囚禁韓信後,將楚「分其地為二國」,立劉賈為荊王,「王淮東五十二城」(《史記·荊燕世家》),高帝十一年(前196年)英布叛時,劉賈被英布殺死。
(二)楚王劉交,為劉邦同父少弟[106]。滅秦後被封為文信君,「常侍上,出入臥內」(《漢書·楚元王傳》),與劉邦關係最密切。後與劉賈一起被封,為楚王,都彭城,王二十六縣。
(三)齊王劉肥,為劉邦長庶男[107]。高帝六年(前201年),在封劉交、劉賈之同時,「以膠東、膠西、臨淄、濟北、博陽、城陽七十三縣」(《漢書·高帝紀》)封給劉肥,為齊王。
(四)代王劉喜及吳王劉濞。喜為劉邦次兄,原封為宣信侯。高帝六年(前201年)同前三人一起被封為王,「以雲中、雁門、代郡五十三縣」(《漢書·高帝紀》)立為代王。[108]不久,匈奴伐代,劉喜棄國逃回洛陽,被劉邦廢為合陽侯。高帝十一年(前196年)劉賈被英布打死,無後,劉邦遂立劉喜之子劉濞為吳王,「王三郡五十三城」(《漢書·荊燕吳傳》)。
(五)淮南王劉長,為劉邦少子。高帝十一年(前196年)淮南王英布叛,劉邦立劉長為淮南王。
(六)趙王如意,劉邦子,為其寵姬戚夫人所生。高帝九年(前198年)張敖被貶為宣平侯,另封如意為趙王。
(七)梁王劉恢,劉邦子。高帝十一年(前186年)劉邦誅彭越後,即以劉恢為梁王。[109]
(八)淮陽王劉友,劉邦子。高帝十一年(前186年)被立為淮陽王。[110]
(九)代王劉恆,劉邦子。高帝十一年(前186年)劉邦鎮壓陳豨後,立劉恆為代王。
以上九王均系劉邦親封。這樣,當異姓諸侯王一個個被消滅的同時,同姓諸侯王又被一個個地立起。所以,中央集權同地方割據勢力之間的矛盾,並未得到徹底解決。
高帝十二年(前195年)十月,劉邦以重病之身率兵征英布,作戰中又為流矢所中,病情惡化。至當年四月甲辰,53歲的劉邦死在長安之長樂宮。開西漢一代基業的漢高祖就如此匆匆地離開人間,還沒有來得及完成的加強中央集權的使命,只好待他的後繼者們去完成了。
第二節 「無為而治」下的西漢王朝
自漢高祖劉邦死後,至漢武帝即位之前,西漢統治階級奉行「無為而治。」[111]在這半個多世紀內,西漢社會經濟得到較快的恢復和發展,為武帝時期的鼎盛奠定了基礎。
一 「與民休息」的統治政策
「無為而治」的提出和實行 西漢王朝建立之初,各種制度大都因襲秦代。對於如何治理這樣一個國家,劉邦本提不出什麼理論和方針,他自己沒讀過多少書,開始的時候還鄙視讀過書的儒生。然而他善於採納別人的意見,樂於改正錯誤,所以不久就改變了對讀書人的錯誤看法。當皇帝以後,陸賈對他的影響很大。劉邦不少政治主張,都來自他周圍的謀士,特別是治國的政治原則、理論方針,大部分是陸賈替他設計的。陸賈在《新語》這部專門為劉邦寫的書中提出:「夫道莫大於無為,行莫大于謹敬」(《新語·無為》),「君子之為治也,塊然若無事,寂然若無聲,官府若無吏,亭落若無民」(《新語·至德》),這裡已有「無為而治」的原則。劉邦實際上已接受了這一原則,採取「與民休息」(《漢書·景帝紀》贊)的政策。不過,在劉邦統治的數年中,西漢政權初立,朝廷忙於封王、廢王,東征西討,於為政方面顧及甚少。所以,明確地以「無為而治」作為一種施政原則,是在劉邦死後,惠帝時才開始的。
惠帝之所以能繼劉邦而成為西漢王朝的第二代皇帝,也是經過幾次反覆才確定下來的。劉邦共有八個兒子,長子劉肥,因其母曹姬是劉邦的「外婦」(情婦),故不能立為太子。次子劉盈(即惠帝),其母呂雉是劉邦元配夫人,因此,劉邦稱帝後即將劉盈立為太子,成為皇帝法定的繼承人。可是,不久劉邦寵愛的戚夫人使他改變了主意,幾次提出要改立戚夫人所生的劉如意為太子。劉邦要廢劉盈而立劉如意的理由是劉盈「仁弱」,「如意類我」(《史記·呂太后本紀》)。這裡透露出劉邦不願把政權交給「仁弱」的人掌握,但最重要的原因恐系劉盈之母「色衰愛弛」(《史記·外戚世家》),而戚夫人正當年輕貌美之時,所以劉盈的太子地位也發生了動搖。不過,劉邦的打算並沒有實現,首先當然是呂雉反對,她又搬動滿朝文武大臣幫她說情。其中以「敢直言」的御史大夫周昌「諫爭」得最激烈,他對劉邦聲稱:若易太子「臣期期不奉詔」(《史記·張丞相列傳》)。最後,呂雉又依張良之計,以劉盈的名義「卑辭厚禮」請來四位老人——東園公、角里先生、綺里季、夏黃公,為劉盈張目。這四位名士因不願為漢臣,而隱居於商山(陝西商州東)中,故被稱為「商山四皓」。劉邦對此四人十分敬重,曾求之數年而不得。漢高帝十一年(前196年),英布叛亂時,劉邦最初打算派太子劉盈率兵出征,是「商山四皓」向呂釋之獻策說「太子將兵,有功則位不益太子;無功還,則從此受禍矣」(《史記·留侯世家》),呂氏才勸劉邦改變初衷親自率兵出征的。漢高帝十二年(前195年)劉邦在打敗英布歸來後,又要廢劉盈而改立劉如意,經張良、叔孫通力諫,劉邦只在口頭上答應,而心中另有打算。這時「商山四皓」終於出場:一次劉邦設宴,劉盈奉侍席間,四位「鬚眉皓白,衣冠甚偉」的老者緊隨在後。當劉邦得知這四位就是「商山四皓」時「大驚」,問道:「吾求公數歲,公避逃我,今公何自從吾兒游乎?」「商山四皓」則乘機說:「竊聞太子為人仁孝,恭敬愛士,天下莫不延頸欲為太子死者,故臣等來耳。」劉邦聞此言,嘆道:「彼四人輔之,羽翼已成,難動矣。」(《史記·留侯世家》)從此才徹底打消了廢易太子的主意。當年十月,劉邦死後劉盈得以順利繼位。
可見,惠帝的繼位,與張良和「商山四皓」有密切關係。張良晚年「學辟穀、道引、輕身」,這都是道家修煉的功夫。「辟穀」即若干時日內不食或減食,道引和輕身也是健身除病之術。「商山四皓」不願為官「逃匿山中」(《史記·留侯世家》),其行徑也頗似道家的主張。這反映了在呂后、惠帝身邊有一批鼓吹和信仰道家學說的近臣。所以,當惠帝、呂后當政後,「無為而治」的道家思想就順理成章地被奉為指導思想了。從惠帝至景帝這段時間,統治階級有意識地推行「無為而治」和貫徹「與民休息」的政策,這是道家思想在政治上的運用。不過,它不是一般的道家思想,乃是「老」「莊」之學和「黃帝之學」的結合。所以,歷史上都把這一時期的政治稱為「黃老政治」。[112]
「黃老政治」產生的背景 漢初實行的「黃老政治」即主張「無為而治」。它既不同於法家實行的一味嚴刑酷罰,也不贊成儒家的繁文縟禮。但所謂「無為而治」乃是立足於「無為而無不為」的原則。所以,其為政「寬緩」並非放棄刑罰,「與民休息」更不是否定對人民的剝削。只是把刑罰和剝削限制在社會可以接受的範圍內,從而使社會得以休養生息,達到恢復和發展生產的目的。歷史事實證明:漢初所實行的「黃老政治」對社會進步和勞動人民生活條件的改善,都是有好處的。
漢初,統治階級之所以需要推行「黃老政治」不是偶然的。主要有兩個原因:
(一)秦末農民大起義對地主政權的打擊,貌似強大的秦王朝在農民起義的狂飆中頃刻瓦解,這一事實不能不給剛剛建立西漢政權的統治者以深刻印象。漢初的許多政治家、思想家都是從這些事實出發總結經驗教訓的。如前面說的陸賈為劉邦寫的《新語》,就是從「秦所以失天下」(《史記·酈生陸賈列傳》)的歷史中提出的一套政治理論。這些政治家、思想家都看到由於統治者貪鄙、暴虐和嚴刑酷罰帶來的可怕後果:「秦以刑罰為巢,故有覆卵之患;以趙高、李斯為杖,故有傾仆跌傷之禍」(《新語·輔政》),「秦王懷貪鄙之心,行自奮之志,不信功臣,不親士民,廢王道,立私權,禁文書而酷刑法,先詐力而後仁義,以暴虐為天下始」,結果,「一夫作難而七廟隳,身死人手,為天下笑」(賈誼《過秦論》)。陸賈、張良、叔孫通、「商山四皓」、劉邦、呂雉以及陳平、曹參等均是從秦末戰火中過來的人,皆有親身體驗,自然極易接受「黃老之學」的「無為而治」的理論,實行「與民休息」的政策。
(二)漢初社會經濟凋敝也使統治階級不得不行「黃老政治」。由於秦王朝統治者對人民的過度壓榨,早已使社會經濟陷入崩潰的境地,加之秦亡後連續數年的戰爭,到西漢王朝建立時,到處是一片荒涼、殘破的景象。據《漢書·食貨志》記載:「漢興,接秦之敝,諸侯並起,民失作業,而大饑饉。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過半。」「天下既定,民亡蓋臧。」漢初的人口,較之秦代大為減少,大城市人口只剩下十分之二三。如秦代有三萬多戶的曲逆(河北順平東南),到漢初只有五千餘戶了,這在當時還算得上是大縣。面對著這樣的經濟狀況,地主階級的貪慾再大,也無從剝削起。所以,劉邦統治時期雖然沒有特別宣稱推行「黃老政治」,但當時的客觀形勢迫使他不得不「約法省禁」(《漢書·食貨志》),奉行「與民休息」的政策。
由於上述兩個原因,加之漢初一批鼓吹道家學說的近臣的影響,從惠帝開始「黃老政治」成為統治階級有意識地、自覺地推行的統治術。在此後的半個多世紀內,「黃老政治」成為「一個時代精神,或作一個時代的趨勢」(張維華《論西漢初年對於刑律的修正》,載《文史哲》1982年第5期)。
「無為而治」下的漢初政治,有什麼主要特點呢?
「順民之情與之休息」漢初統治的一個特點,就是「順民之情與之休息」。這種統治方式其理論根據,就是道家的「因」。這在黃老學說中是一個重要的概念:「因者,君之綱也。群臣並立,使各自明也。」(司馬談:《論六家之要指》)所謂「因」即「因應」(《史記·老子韓非列傳》太史公曰)、「因循」(司馬談《論六家要旨》)。這種學說應用在政治上有兩個方面的意義:一是因故事成法,對過去的制度不加改動;另一方面還有遵循客觀形勢,在原有的基礎上稍加變化的意思。漢初的一切制度和政策,都是根據這一原則制定和執行的。「秦並天下,建皇帝之號,立百官之職,漢因循而不革」(《漢書·百官公卿表》),漢代的政治制度包括皇帝以及下屬的官僚系統,均因循秦代舊制,只有個別地方才「頗有所改」(同上)。在為政、執法方面同樣如此。如蕭何為丞相時,「謹守管籥,因民之疾秦法,順流與之更始」(《史記·蕭相國世家》太史公曰)。漢代「無為而治」的典型代表當推曹參,惠帝元年(前194年)曹參為齊相,到任時「盡召長老諸生,問所以安集百姓,如齊故(俗)諸儒以百數,言人人殊,參未知所定。聞膠西有蓋公,善治黃老言,使人厚幣請之。既見蓋公,蓋公為言治道貴清靜而民自定,推此類具言之」。曹參就是按照蓋公的「黃老術」治齊,結果「相齊九年,齊國安集」。後來,蕭何死,曹參繼任漢相國,也是用在齊國的辦法治國,「出入三年」「天下具稱其美」(《史記·曹相國世家》)。曹參為政的要領就是「休息無為」。所謂「休息無為」包括下列幾個內容:
(一)遵循舊制,舉事無所變更。曹參為相時,無所樹建,一切皆遵循蕭何所制之法,不加變更。惠帝曾以此責問他,他回答說:陛下和我本人的才能均不及劉邦和蕭何。既然劉邦和蕭何早把一切制度法令規定得很明確,我們循規蹈矩「遵而勿失」(《史記·曹相國世家》)就夠了。曹參這種解釋僅說出問題的一方面,更主要的原因是,漢初蕭何、劉邦所制定的制度法令也僅僅是「摭秦法,取其宜於時者」(《漢書·刑法志》)而已,即把秦代制度和法律中最被人們痛惡的內容去掉,「因民之疾秦法,順流與之更始」(《史記·蕭相國世家》)。這是適合剛剛安定下來的漢初社會情況的。經過長期戰亂後,人們需要安定,不希望無休止地變動,所以,曹參無所改動,「遵而勿失」,取得很好的效果。正如當時民謠傳頌的:「蕭何為法,若畫一;曹參代之,守而勿失。載其清淨,民以寧一。」(《史記·曹相國世家》)
(二)少干預屬下事,勿擾民。曹參代蕭何為相,當他離開齊國赴長安之前,對接任的齊相說:「以齊獄市為寄,慎勿擾也。」(《史記·曹相國世家》)這是他惟一的囑咐。意思就是:不必干擾下屬活動,不要過細苛察。所謂「獄市兼受善惡,若窮極,奸人無所容竄。奸人無所容竄,久且為亂」(《漢書補註·蕭何曹參傳》引孟康曰)。這正是道家主張的「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道德經》)的具體發揮。正是奉守這一原則,所以曹參為齊國相時,除「日夜飲醇酒」以外,很少過問政事。他不僅自己喝得爛醉,還把前來言事的官吏及相府屬吏拉來一起喝酒,大家醉成一團,相府內竟成「日飲歌呼」(《史記·曹相國世家》)之所。顯然,曹參這樣做無非是有意在官吏中造成一種不苛求細務、寬宏大度的政風。在「百姓新免毒,人慾長幼養老」(《漢書·刑法志》)的漢初,這樣做是很必要的。
(三)擇吏以「厚重長者」為標準。曹參對下屬官吏不究細過,而且「見人之有細過,專掩匿覆蓋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他擇吏也以此為標準,凡「木詘於文辭,重厚長者」方可用之,對「吏之言文刻深,欲務聲名者,輒斥去之」(《史記·曹相國世家》)。這也是對秦「專任刑罰」的矯枉過正的做法。
這些做法對於剛剛「離秦之酷」的百姓來說,是非常合適的。所以史稱「參與休息無為,故天下俱稱其美矣」(《史記·曹相國世家》)。以曹參為代表的一批統治者,皆是這樣「填以無為,從民之欲,而不擾亂」(《漢書·刑法志》),從而成為這一時代的政治風氣。
皇室帶頭躬修節儉 漢初的幾代皇帝和皇室,多注意節儉,一反秦代皇室窮奢極欲的奢華作風。從漢高祖劉邦時,就注意到這個問題。如高帝七年(前200年)劉邦見蕭何負責修建的未央宮過於「壯麗」,竟責備蕭何說:「天下匈匈勞苦數歲,成敗未可知,是何治宮室過度也。」經過蕭何解釋:「天下方未定,故可因以就宮室。且夫天子以四海為家,非令壯麗亡以重威,且亡令後世有以加也。」(《漢書·高帝紀》)劉邦才轉怒為喜。不論當時劉邦的「怒」是真情還是故作姿態,但多少可看出他心中還能想到天下「勞苦數歲」國不該「治宮室過度」。到惠帝以後在「黃老政治」下,幾代皇帝和皇室都比較注意節儉。惠帝、呂后及景帝皆無過分鋪張豪華之舉,形成節儉的風氣,尤以文帝為甚。文帝在位23年,史稱其「宮室苑囿車騎服御無所增益」。他曾計劃造一「露台」,令工匠計算,需用百金,覺得花費太高,對臣下說:「百金,中人十家之產也」,結果作罷。他所寵幸的慎夫人「衣不曳地(按:貴族婦女以衣曳地為榮),帷帳無文繡」,以示敦樸。文帝為自己預修的陵墓,也要求從簡,「治霸陵,皆瓦器,不得以金銀銅錫為飾。因其山,不起墳」(以上皆引自《漢書·文帝紀》)。上述史書記載,基本可信。據不久前考古工作者調查,坐落在陝西關中的西漢諸陵中,唯有文帝的霸陵(在今西安市東狄寨公社鮑旗寨村西北)「無封土可覓」(《西漢諸陵位置考》,載《考古與文物》1980年創刊號),歷年來出土之文物,僅有瓦器而無金銀之屬,證明文帝確是相當節儉的。
「輕徭薄賦」獎勵農耕 因劉邦稱帝後「量吏祿,度官用以賦於民」(《漢書·食貨志》),所以漢初的田賦、租稅較秦為輕。這期間國家規定的田租,一般均在「十五稅一」或「三十稅一」之間,即十五分之一或三十分之一。漢文帝十三年(前167年)還免除過一年的田租。[113]減免田租,主要受益者當然是擁有大片土地的地主,但自耕農的負擔也應相對地減輕。封建政府從土地和其他方面取得的收入,比起後代來數量少得多。賦稅收入「歲不過數十萬石」(《漢書·食貨志》),比起秦代的竭澤而漁式的壓榨,更不可同日而語了。
當然,除了田租(即土地稅)以外,西漢政府還有其他收入。據現有資料可知,至少當時還有以人口為徵收對象的口賦、算賦、軍賦、更賦等等。不過,這些賦稅在文帝、景帝之時,也都有所減、免,如算賦是在高帝四年(前203年)時開始徵收的,當時規定,「民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賦錢,人百二十為一算」(《漢書·高帝紀》引《漢儀注》),至文帝時算賦則由一百二十錢減至四十錢。無論如何,比起秦代「頭會箕斂」的賦稅壓榨,漢初是輕得多了。
「輕徭薄賦」還表現在對徭役的徵發有一定的節制。如惠帝時修長安城徵發徭役一般均利用農閒時間,每年不超過三十天,以不誤農時。所以長安城的修建歷六年才完成。[114]文帝時還多次下詔獎勵「孝弟、力田」及救濟鰥寡、「賑貧民」(《漢書·文帝紀》)等。這些措施對穩定社會秩序、恢復和發展農業生產無疑是有積極作用的。
輕刑慎罰 漢初的法律比較簡單,刑罰也是比較輕簡的。劉邦入關中時「約法三章」,建立統一的西漢王朝之後,丞相蕭何「作九章律」(《漢書·高帝紀》),成為西漢法律的基礎。西漢蕭何作的「九章律」內容如何,目前已不能詳知。據《晉書·刑法志》載:李悝《法經》中的六篇:「盜」「賊」「囚」「捕」「雜」「具」,加上「興」「廄」「戶」三律,即是「九章律」。但這種傳統的說法是值得研究的。因為,早在秦代時,其法律已超出《法經》的「六律」範圍。如「戶律」就已見於《睡虎地秦墓竹簡》。據現有資料判斷,蕭何制訂「九章律」決不是以《法經》為基礎,而應以秦律為根據。不過,漢初的律令遠比秦代的寬簡。據記載,蕭何「摭秦法,取其宜於時者」(《漢書·高帝紀》),所以,其禮儀「大抵皆襲秦故」,「少所變改」(《史記·禮書》),而其刑法可能改變較多,許多不「宜於時者」就被汰除了。
在漢初幾十年中,統治者還不斷地對秦的「苛法」加以汰除,故史稱這一時期「約法省禁」。如高帝時,蕭何定律令就已「除參夷,連坐之罪」(《晉書·刑法志》),即廢除「族刑」和連坐之法。惠帝四年(前191年)又「除挾書律」,也就是廢除秦律中「挾書者族」(《漢書·惠帝紀》引張晏曰)的苛法。高后元年(前187年)「除三族罪妖言令」(《漢書·高后紀》),「族」刑早在蕭何定漢律時就已宣布「除參夷」,可能是並未真正廢除,故至高后時又不得不重申。「妖言」指「過誤之語」(《漢書·高后紀》引師古注),屬於言論罪,在當時也被視為「重酷」之法,「皆除之」(同上)。文帝元年(前179年)「盡除收帑相坐律令」。文帝十三年(前167年)下令「除肉刑」(《漢書·文帝紀》),即將黥、劓、刖左右趾這幾種肉刑,分別改為笞三百、五百。景帝元年(前156年)又將笞五百改為笞三百,笞三百改為笞二百,景帝六年(前151年)又減笞三百為二百,減笞二百為一百。同時又規定笞刑所用的箠:「笞長五尺,其本大一寸。其竹也,末薄半寸,皆平其節。當笞者笞臀,毋得更人。」(《漢書·刑法志》)景帝時還有一些其他的改革,如中元二年(前148年)二月「改磔曰棄市,勿復磔」(《漢書·景帝紀》)。此外還發布過一些赦死罪的詔令。
不可否認,漢初「約法省禁」的記載,與實際執行的情況當有一定距離。如上述蕭何定律時已有「除參夷」之記載,文帝時又出現「除三族罪」及「盡除收帑相坐」的詔令。可見,有些被宣布廢除的刑罰,實際還在執行,所以相類似的禁令在漢初曾重複出現。即使在高后元年宣布「除三族罪」之後,在史書上仍有「夷三族」的事例記載。至於文帝和景帝時「除肉刑」,更屬自欺欺人之舉,因為將肉刑改為笞刑,被刑者所受痛苦絲毫不能減少,而且被笞者在扑打之下多不到規定之數就已被打死,結果是「外有輕刑之名,內實殺人」(《漢書·刑法志》)。就是規定了「箠」的長度、厚度及「毋得更人」(不准換人用刑),行刑之後「自是笞者得全,然酷吏猶以為威」(《漢書·刑法志》)。所以,漢初「除秦苛法」是有一定限度的,並非像統治者自己宣布的那麼「仁慈」。
但是,在「無為而治」的統治思想指導下,漢初的統治者畢竟注意了「秦以刑罰為巢」(《新語·輔政》),「秦二世尚刑而亡」(《新語·德基》)的可怕教訓,相信「法令滋章、盜賊多有」(《道德經》)的道家學說,力圖減輕刑罰。因此,在惠帝、高后時「刑罰用稀」,文帝即位以後,史稱「禁網疏闊」。在「黃老思想」的指導下,選用執法務寬的張釋之為廷尉,「是以刑罰大省,至於斷獄四百,有刑錯之風」(《漢書·刑法志》)。景帝時仍遵循文帝時為政的方針「屢敕有司以農為務,民遂樂業」(《漢書·食貨志》)。這種局面較之秦代,當是輕刑慎罰了。
除此之外,漢初還不斷宣布免罪、赦死、「矜老弱」等詔令,尤其是在文帝、景帝時期,統治者標榜「專務以德化民,是以海內殷富,興於禮義」(《漢書·文帝紀》),社會呈現一片穩定、昇平景象,所謂「周雲成康,漢言文景;美矣」(《漢書·景帝紀》贊),這就是史稱的「文景之治」,是「與民休息」的直接結果。
二 中央集權的加強和統治階級內部的矛盾
漢初幾十年,在「黃老政治」之下,專制主義中央集權也在不斷加強。加強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主要表現在兩方面:一是強化國家機器,加強對人民的控制;二是加強皇權,鞏固皇位,解決統治階級內部的矛盾。關於強化國家機器的情況,將集中在下一章敘述。這裡僅將漢初統治階級上層的鬥爭經過簡述於下。
呂后的專權 公元前195年劉邦死後,「為人仁弱」的太子劉盈繼位,是為惠帝。實際朝政大權則操在「為人剛毅,佐高祖定天下」(《史記·呂太后本紀》)的皇太后呂雉手中。呂后聽政時期,對全國採取「無為而治」的方針,社會基本上維持著穩定的局面,史稱「高后女主稱制,政不出房戶,天下晏然」(《史記·呂太后本紀》太史公曰)。但這並非說統治階級上層就風平浪靜了,恰恰相反,就在這「天下晏然」的日子裡,宮廷內、朝廷上爭權奪利的鬥爭激烈地展開了。
劉邦死後,呂雉為獨攬朝政,徹底除掉有可能與劉盈爭奪皇位的隱患。首先動手將曾有寵於劉邦、為劉如意求太子位的戚夫人殘酷地處死。她下令砍掉戚夫人手腳,戳瞎她的雙目,薰啞她的嗓音,名為「人彘」[115],令惠帝觀看。結果把惠帝嚇得大病一場,從此「日飲為淫樂」(《史記·呂太后本紀》),再也不理政事。同時,呂雉又殺掉趙隱王劉如意。接著將梁王劉友遷為趙王,不久活活將劉友餓死。再將梁王劉恢遷為趙王,最後又逼死劉恢。隨之,呂后把她的家侄呂祿、呂產等封為王,呂氏及其親信從此執掌了朝廷內外的軍政大權。
公元前188年,當了7年有名無實的皇帝後,24歲的惠帝鬱郁而死。惠帝死後,呂后又先後立了兩個小皇帝,均旋即廢掉。從公元前187年到公元前180年,朝廷無皇帝,實際的皇帝就是呂雉。
由於呂后掌權期間剝奪了一些重臣元老的權力,迫使一些大臣「病免家居」(《史記·酈生陸賈列傳》),再加上她封諸呂為王,違反了劉邦死前規定的「非劉氏而王,天下共擊之」的禁令,從而引起劉氏宗室和重臣元老的不滿。所以,公元前180年當呂后一死,在周勃、陳平的謀劃和率領下,就把呂祿、呂產等呂氏一門一網打盡。剷除呂氏勢力後,周勃、陳平等又迎立劉邦之子劉恆入京為帝,是為文帝。
呂后專權及呂氏之失敗不過是中國歷史上常常出現的統治階級內部爭奪權力的鬥爭,在今天看來,既不能用封建「正統」觀念,斥責呂后「篡奪」劉氏政權,也無所謂「統一」與「分裂」、「集權」與「割據」之間的鬥爭。從歷史事實中證明:不論是劉氏掌政,還是呂氏掌政,在漢初幾十年中奉行的政策沒有根本的不同。所以,儘管呂后專權及呂氏集團和漢代功臣集團在鬥爭中曾留下慘不忍睹的歷史記錄,但畢竟未影響西漢的統一局面,與下面將要敘述的諸侯王分裂勢力與中央集權的朝廷之間的鬥爭,性質是不同的。
諸侯王勢力的膨脹 封建國家的統一和分裂、中央集權的加強和地方割據傾向間的鬥爭,從漢文帝即位以後就開始激化了。其矛盾鬥爭的焦點集中在劉氏宗室內部皇權和王權的分割,其矛盾激化的原因則是劉氏諸侯王勢力的膨脹。
劉邦所封的同姓諸侯王的封國,占據了國土的大部。據《漢書·諸侯王表》記載:「自雁門以東,盡遼陽,為燕、代;常山以南,太行左轉,度河、濟,漸于海,為齊、趙;谷、泗以往,奄有龜、蒙,為梁、楚;東帶江湖,薄會稽,為荊、吳;北界淮瀕,略廬、衡,為淮南;波漢之陽,亘九嶷,為長沙。」(《漢書·諸侯王表》序)從上述記載可以看出,諸侯王占據了全國大片土地,其中尤以齊、楚、吳三國最大,幾乎「分天下半」(《史記·吳王濞列傳》,這裡指占王國天下的一半)。當時全國大約有五十四個郡,各諸侯國就占三十九個郡,僅齊一國就有七郡。歸西漢王朝中央政府統轄的,只有十五個郡了。這十五個郡是:河東、河南、河內、東郡、潁川、南陽、南郡、漢中、巴郡、蜀郡、隴西、北地、上郡、雲中並內史(見錢大昕《廿二史考異》卷2《漢興以來諸侯王年表》)。顯然,屬西漢中央統轄的只是當時中國的中、西部一小半地區,而北、東、南一大片地區則是分屬各諸侯王國的。從人口數量比較,據有的學者推算,漢初人口總數約有一千三百萬。而西漢政府直接統治地區的人口約為:戶九十七萬,口四百五十萬;屬於諸侯王國的人口約為:戶一百八十萬,口八百五十萬。這樣,中央直接統轄的地區與諸侯王國地區的人口比為5.29:10(見柳春藩《秦漢封國食邑賜爵制》,遼寧人民出版社1984年出版)。不過,這些諸侯王剛被封時或年歲尚小,或羽翼未豐,尚未對中央政權構成威脅。
諸呂被消滅以後,高祖時所封的諸侯國,僅有吳(王劉濞)、楚(王劉交)、齊(王劉襄)、淮南(王劉長)和長沙(王吳芮)尚存。其他諸侯國如燕、趙、梁、淮陽、恆山等國,均已先後被削奪或絕祀而亡。這本是加強中央集權的大好時機,然而因文帝本人乃是由宗室大臣擁立而登上帝位的,在朝廷上的根基不深,所以他不敢貿然削奪已有的諸侯王。而且,為籠絡劉氏宗室以鞏固帝位,文帝又陸續封了許多諸侯王:
文帝元年(前179年)十二月,立趙幽王友之子劉遂為趙王;徙高后時置的琅邪王劉澤為燕王。
文帝二年(前178年)三月,立趙王遂之弟劉辟強為河間王;立悼惠王之子朱虛侯劉章為城陽王、劉興居為濟北王(次年八月興居因罪自殺,國除),立皇子劉武為代王(四年徙為淮陽王,十二年徙梁,稱為孝王),立皇子劉參為太原王(四年徙為代王,復並得太原),立皇子劉揖為梁王(十一年六月死)。
以後,雖有的諸侯國先後被除,如文帝七年(前173年)長沙國王絕嗣「國除」。但又有更多的諸侯王被封,如文帝十六年(前164年)齊王劉則死,無子,文帝就封悼惠王子列侯見在者劉將閭等六人為王。文帝五年(前175年)淮南王劉長謀反失敗後(見下文),又立其子劉安等三人為王。這樣,總計文帝之世諸侯王國有:吳、楚、燕、趙、代、梁、淮陽、河間、城陽、齊、濟北、淄川、膠東、膠西、濟南、淮南、衡山、廬江等十八九個諸侯王國,數目比高帝時還多。
更嚴重的問題還在於,這些諸侯王的羽翼已成,迅速膨脹起來的勢力,足以同西漢中央政權分庭抗禮。這些諸侯王國「大者跨州兼郡,連城數十,宮室百官同制京師」(《漢書·諸侯王表》序),儼然獨立於西漢朝廷之外,甚至「不用漢法」,「自為法令,擬於天子」(《史記·淮南衡山列傳》)。這就嚴重地影響了封建統一,削弱了中央集權。於是,以皇帝為代表的中央集權勢力,同以諸侯王為代表的地方割據勢力之間的衝突,迅速地激化起來。
劉興居和劉長的叛亂 諸侯王勢力的膨脹,形成「尾大不掉」之勢,終於導致公開反對中央朝廷的叛亂。最早舉行叛亂的是濟北王劉興居和淮南王劉長。
最初,當呂氏勢力被剷除之後,劉興居曾以東牟侯的身份,同諸大臣共立文帝,並親自率兵迎文帝入宮。文帝即位後就封興居為濟北王。但不久劉興居就對自己的地位不滿,「意自以失職奪功」(《漢書·高五王傳》),覺得文帝虧待了他,遂起叛心。文帝前三年(前177年)五月,匈奴入侵河南地,文帝派灌嬰率兵迎擊,自己則由甘泉(陝西淳化西北)至太原(今太原市西南)督戰。在後方的劉興居就趁機舉行叛亂。文帝聞訊後,立即派大將軍柴武率十萬軍隊回師鎮壓,又派祁侯繒賀率兵屯滎陽接應。七月,文帝回到長安,下詔宣布:叛軍凡投降者「皆赦之,復官爵」(《漢書·文帝紀》)。結果,叛軍頃刻瓦解。八月,劉興居被俘後自殺。不過,濟北王的叛亂只是一場序幕,更大的叛亂還在後面。
文帝六年(前174年)淮南王劉長又舉起叛旗。劉長是劉邦的少子,高帝時就被封。文帝即位後,仍待其以兄弟之禮。而劉長卻「自以為(與皇帝)最親,驕蹇,數不奉法」,無視封建法制。文帝亦一再容忍,甚至劉長親手殺死辟陽侯,也未治其罪。此後劉長更加驕橫,在封國內「不用漢法,出入警蹕,稱制,自作法令」(《漢書·淮南衡山濟北王傳》),並逐走朝廷為淮南國所置的官吏,而自置二千石、相,公然與朝廷抗禮。對此,文帝也未加懲處,僅令其舅父、將軍竇昭、竇信勸諫,但這反而助長了劉長的氣焰,對朝廷更加「不悅」,終於決心謀反。
文帝六年(前174年)劉長派人與棘蒲侯柴武、太子奇勾結,準備叛亂,並準備勾結外族,請求閩越及匈奴發兵支援,但尚未行動,即被朝廷發覺。文帝派人傳訊劉長入京,張蒼等依法請處劉長以「棄市」之刑。文帝聲稱「不忍」,赦其死罪,廢王爵流放到蜀郡。途中,劉長絕食,至雍「不食而死」(《漢書·淮南衡山濟北王傳》)。
賈誼的《治安策》劉興居和劉長的叛亂雖都以失敗告終。但已十分清楚地顯示出:積勢已成的諸侯王正在威脅著皇權,成為統一的封建國家的障礙。當時,朝野間許多有識之士已經為此而憂心忡忡,其中代表人物之一就是賈誼。
賈誼,洛陽人,年十八即以「能誦詩書屬文」而聞名郡中。文帝初立「召以為博士」,二十餘歲即超遷為大中大夫,為文帝所器重,準備授以公卿之位,但老臣周勃、灌嬰等對少年得志、才華橫溢的賈誼則很看不慣,說他「洛陽之人年少初學,專欲擅權,紛亂諸事」(《漢書·賈誼傳》),使文帝也不敢對他十分重用,而不得不對其「疏之」,於是賈誼被貶為長沙王太傅,後又為梁王太傅。文帝六年(前174年)當劉興居、劉長先後叛亂並被平息之後,正在梁王太傅任上的賈誼乃上疏。在這篇後來名為《治安策》的著名上疏中,賈誼向皇帝痛陳天下形勢。他認為:當時西漢政權並非「已安已治矣」,而是危機四伏,「可為痛哭者一,可為流涕者二,可為長太息者六,若其他背理而傷道者,難遍以疏舉」(《漢書·賈誼傳》)。而這裡首舉之所謂「可為痛哭者一」,就是愈來愈大的諸侯王國勢力,他形象地比喻:「天下之勢,方病大瘇,一脛之大幾如要,一指之大幾如股,平居不可屈信(伸),一二指搐,身慮亡聊,失今不治,必為錮疾,後雖有扁鵲,不能為已。」為此,他提出必須立即削弱諸侯勢力。辦法就是「眾建諸侯而少其力」,即今諸侯王之子孫,依次分割其父輩封地「地盡而止」。這樣,諸侯王愈分愈多,而各諸侯國封地則愈來愈少。「力少則易使以義,國小則無邪心」,這就使諸侯國無力與中央政府對抗,不致成為中央政權的威脅,而接受朝廷的統轄,「諸侯之君不敢有異心,輻湊並進而歸命天子」(《漢書·賈誼傳》)。
賈誼的意見得到文帝的重視,不久就把齊國分為六,把淮南分為三,顯然就是在「眾建諸侯而少其力」的思想指導下做出的決定。但是,以當時諸侯王的勢力,僅僅採取這麼一點措施是遠遠不能抑制其發展的。結果,反而引起諸侯王的猜忌,促成割據勢力早日叛亂。
三 「吳楚七國之亂」
吳國勢力的發展和晁錯的削藩策 在劉興居、劉長被消滅以後,吳王劉濞就成為反叛勢力中的主謀和首領。
劉濞是劉邦兄劉仲之子,高帝十一年(前196年)被封為吳王。吳國是劉邦所封之同姓諸侯王中第二個大國。在惠帝、高后時期,劉濞就利用吳地有鹽鐵之利,招天下亡命來吳國鑄鐵、煮鹽,坐收暴利,他在國內不收賦,但國用饒足。為籠絡人心,吳國竟保護各地逃來之罪犯,還由官府出錢代人民支應朝廷之徭役,「如此者三十餘年,以故能使其眾」(《漢書·荊燕吳傳》)。到文帝時期,吳國在經濟、政治上發展到足以脫離漢中央政權的程度。不久,吳王劉濞之子在長安因犯罪被殺,使劉濞「怨望」而「稱疾不朝」,開始露出反意。文帝開始還是採取懷柔政策,賜吳王几杖,特免其按規定入朝,企圖緩和矛盾。但吳王同中央對抗的野心並未因此消除。
這場醞釀已久的叛亂,終因晁錯「削藩策」的提出,而爆發出來。
晁錯,潁川人,文帝時為太子家令,深得當時尚為太子的景帝信任,被稱為「智囊」。他以其政治敏感早已看出:諸侯王是西漢政權統一的嚴重障礙,主張「宜削諸侯」(《漢書·爰盎晁錯傳》),並多次「言吳可削」(《漢書·荊燕吳傳》)。景帝即位後,晁錯先為內史,後遷御史大夫,見諸侯王與中央政權之間的矛盾更加尖銳,尤其是吳王劉濞目益驕橫,反勢已成,就上「削藩策」,主張借諸侯王觸犯法網的時機,削減諸侯王的封地。他特別指出吳王劉濞「誘天下亡人謀作亂,今削之亦反,不削亦反。削之,其反亟,禍小;不削,反遲,禍大」(《漢書·荊燕吳傳》)。景帝採納了這個建議,於景帝前三年(前154年),以各種罪名先後削去楚王戊的東海郡、趙王遂的常山郡和膠西王卬的六個縣。這一措施引起很大震動。被削地之王,當然甚為不滿,未被削地之王,見朝廷「削地無已」,也都惶惶不安。形勢到了一觸即發的地步。
吳楚七國之亂的爆發 景帝三年(前154年)吳王劉濞見朝廷不斷下令削地,立刻就要輪到吳國,就決心公開叛亂。他先後串通了楚、趙、膠西、膠東、淄川、濟南六國的諸侯王秘密謀劃。當年冬,朝廷下詔削吳國之會稽、豫章郡,終於拉開導火索。吳王劉濞公開舉起叛旗。
開始,劉濞先將朝廷派到吳國之官吏誅殺,又派人聯絡南方的閩、東越等族共同舉兵。同時,在領地內徵發十四歲以上、六十歲以下之男子全部入伍,共聚眾三十餘萬人,從廣陵(揚州)出發向西漢統治中心區域進攻。接著,膠西、膠東、淄川、濟南、楚、趙等國也出兵響應吳軍,趙王還派人與匈奴聯絡。與吳王聯絡的諸侯國大都依約發兵,只有齊王后悔曾應允吳國之約,守城不動,濟北王則因被屬下郎中令劫持,不得發兵。其餘六國同吳國彼此呼應,向西漢中央政府統治區域進攻。此即史稱之「吳楚七國之亂」。
以吳王劉濞為首的叛軍皆以「誅晁錯清君側」為名。在這種冠冕堂皇的口號下,叛軍進展順利。吳王劉濞率軍涉淮與楚軍合併,先攻梁,破棘壁,殺數萬人,逼得梁王退守睢陽(河南商丘南)。吳楚叛軍乘勝進攻,一時顯得銳不可當。膠西、膠東、淄川、濟南等叛軍則將齊國的臨淄包圍,配合主力吳、楚軍西進。
叛亂的消息傳到首都後,景帝立即進行部署:派中尉周亞夫為太尉,率三十六將軍迎擊吳、楚叛軍,派曲周侯酈寄擊趙,將軍欒布率兵解齊之圍,並命竇嬰為大將軍,駐滎陽督戰。
正當軍事行動萬分緊急的關頭,吳王相爰盎入見景帝。爰盎素與晁錯不合,在任吳國相時,曾因接受吳王財物賄賂,而被位居御史大夫的晁錯治罪。吳、楚七國反叛之初,晁錯也向皇帝告發爰盎知情,欲治其罪。尚在景帝猶豫未決之時,爰盎入見景帝說:吳、楚等國反叛,皆由晁錯鼓吹削奪諸侯之地,「方今之計,獨有斬錯,發使赦吳、楚七國,復其故地,則兵可毋刃血而俱罷」(《漢書·爰盎晁錯傳》)。景帝竟被他說動,表示「不愛一人以謝天下」,準備犧牲晁錯。遂拜爰盎為太常,派宗正劉通使吳,欲說服吳王退兵。接著,就有丞相青翟、中尉嘉及廷尉張歐上書參奏晁錯「無臣子禮,大逆無道」(《漢書·爰盎晁錯傳》),當腰斬。景帝馬上批准,盡心竭力「尊天子,安劉氏宗廟」的晁錯,就這樣被斬於東市。
景帝原以為晁錯死後,吳、楚即可退兵。但當謁者僕射、校尉鄧公從前線歸來,景帝問他殺晁錯後前線形勢時,鄧公向他指出:吳、楚之亂「其意不在錯」,誅晁錯乃是絕大錯誤。到此時景帝才恍然大悟,但已無可挽回,只有「喟然長息」而已。
爰盎、劉通到吳後,不僅未能說服劉濞退兵,反而遭到冷遇。劉濞自稱「東帝」,拒不受景帝詔,並欲囚殺爰盎。盎見勢不妙,趁機逃回。
吳楚七國之亂的失敗 擺在景帝面前的,只有以武力鎮壓叛亂這一條路了。周亞夫奉命率兵出藍田經武關至洛陽。此時吳、楚兵圍梁甚急,周亞夫不顧景帝令其援梁之令和梁的求援,毅然派輕騎出淮泗口,斷絕吳、楚糧道。吳、楚軍攻梁,久不能下,即轉而與官軍會下邑。但周亞夫堅壁不戰,使吳軍糧盡援絕、士卒飢困,終於自行崩潰。三月,周亞夫率兵追擊,大破吳、楚聯軍,吳王濞率數千人逃走,楚王戊自殺。將士紛紛投降,叛軍主力瓦解。
逃走的吳王劉濞棄軍渡淮,走丹徒,又收羅散亡的士卒約萬餘人,欲依東越自保。但東越人也不願附吳,乃誘殺劉濞,獻其頭於漢王朝。
膠西、膠東、菑川等國攻臨菑的軍隊,開始也占上風,齊國曾暗中與叛軍聯繫投降,但不久就收到景帝令堅守待援的詔令。接著漢將欒布率兵破圍齊之叛軍。此時,吳、楚主力軍已徹底失敗,齊王與叛軍勾結的陰謀亦敗露,齊孝王懼罪自殺。弓高侯頹當向叛軍宣布天子詔令,對叛軍首領分別治罪。結果,膠西王自殺,太后、太子皆死;膠東王、菑川王、濟南王伏法、被殺。
將軍酈寄率兵追擊趙國叛軍,趙軍退守邯鄲,漢軍七月攻之不下。本來與趙有約的匈奴答應出兵援趙,聽到吳、楚兵敗的消息後,也不肯入邊。欒布,齊取勝,接著就率兵攻趙。最後用水灌邯鄲,城破,趙王自殺。
參加叛亂的濟北王見諸叛王紛紛敗亡,也欲自殺,齊人公孫獻策請梁王為其說情。梁王向景帝表白濟北王捲入叛亂乃出於無奈,請求寬赦。景帝准梁王所請,免濟北王罪,改封其為菑川王。
吳、楚七國之亂的主力叛軍,舉兵不到三個月就以失敗告終。說明地方割據勢力無力與中央王朝抗衡,叛亂失敗後,各諸侯王國實力更加削弱。從此,諸侯王國再也不能構成對中央政權的威脅了。
加強對諸侯國的控制 吳楚七國之亂的發生,表明地主階級內部中央政權和地方勢力之間的矛盾已經到必須徹底解決的時候了。鎮壓叛亂之後,景帝趁這一有利時機,採取了一系列削弱和控制諸侯王國勢力的辦法,以加強中央集權。
首先,景帝繼續實行賈誼提出的「眾建諸侯而少其力」的計劃,在吳、楚、趙、齊四國舊地,又陸續封皇子十三人為諸侯王。[116]這樣做既收以親易疏之效,又有削弱諸侯王勢力的作用,使新建的諸侯王國遠不如舊王國之強大。景帝以後,漢武帝繼續採取這種措施,諸侯王地日蹙,勢益弱,終於不能與中央分庭抗禮了。
其次是抑貶諸侯王的地位,剝奪其任官之權。以前,各諸侯國之官員,除丞相由皇帝委派外,其餘均由各諸侯王自行任命,其他禮儀制度也與中央朝廷相仿,因此成為獨立王國與皇帝對抗是很方便的。景帝中元五年(前145年)下詔改變這一舊制:「令諸侯王不得復治國,天子為置吏,改丞相曰相,省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官,大夫、謁者、郎、諸官長丞,皆損其員。」(《漢書·百官公卿表》)在這道詔令中有三點值得注意:(一)「諸侯王不得復治國」,即不准諸侯王干預自己封國的政務,這就剝奪了他們的實際統治權力,封國僅僅成為供給他們「衣食租稅」的地方,諸侯王幾乎與一般大地主相差無幾了。(二)是省易官名,如省御史大夫等官,改丞相為相等,其目的是在制度上降低諸侯王的地位,使他們的規模、儀制無法與中央朝廷抗衡。(三)最重要的則是剝奪了諸侯王的置吏權,「天子為置吏」,即諸侯國的官員,統由皇帝任免。這樣一來,各諸侯王從前通過任用官吏培植私黨的途徑被徹底堵住了。諸侯國內上至相、下至縣令均由朝廷委派,王國內的制度與各郡縣已無明顯區別。諸侯王失去專斷擅權的條件,其一舉一動均在皇帝派來的官吏監視之下。從此,叛亂、謀反,與朝廷分庭抗禮的可能性較以前小得多了。
從西漢建國以來一直困擾著歷代皇帝的諸侯王問題,經過平定七國之亂後得到基本解決。景帝之世又採取一系列措施進一步加強對諸侯國的控制。至此,諸侯勢衰,唯得衣食租稅,不得干預國政,分裂、割據的威脅消除後,西漢王朝的政令真正達於全國,統一的形勢得到進一步鞏固。
第三節 西漢初年的民族關係
漢初,在中原以外的周邊民族,同秦代相仿,北方主要是匈奴,東南和南方民族統被稱為越。「西域」一帶有大月氏等眾多民族。不過,當時與漢王朝關係最密切的只是匈奴和南越。本節僅敘述西漢政權同匈奴和南越的關係,其他各族留待下面幾章研究。
一 西漢統治者對匈奴的退讓和妥協
漢初幾十年間,正是匈奴奴隸主國家向四周發展、擴張的時期。而中原的漢王朝剛剛在戰火中建立起來,主要致力於穩定社會秩序、恢復和發展生產以及加強中央集權,無論從經濟上還是軍事上,均無力抵抗匈奴的南侵。因此,這個時期西漢王朝對匈奴基本上採取妥協、退讓的政策。
「白登之圍」高帝被困 當楚漢戰爭正在進行之際,開始強大起來的匈奴奴隸制國家,在冒頓單于統治下,東破東胡,西攻月氏,北征丁零、堅昆等部(約在今內蒙古至西伯利亞一帶),南滅樓煩、白羊(約在今內蒙古南部),重新占領河套地區,擁有「控弦之士」三十餘萬,虎視眈眈地對著南方,聲勢逼人。
就在劉邦稱帝的次年,高帝六年(前201年)冒頓單于發兵圍攻馬邑。是年九月,早就同匈奴關係曖昧的韓王信放棄抵抗,與匈奴勾結。次年,韓王信與匈奴聯合進攻晉陽(在今山西太原)。高帝七年(前200年)十月,劉邦親率軍隊剿擊韓王信,於銅鞮大破叛軍。韓王信公開逃往匈奴,與匈奴人及部下殘軍繼續同漢王朝為敵。匈奴左右賢王率萬餘卒在廣武(山西代縣西北)、晉陽一帶與漢軍周旋。時值天寒大雪,漢軍士卒多被凍傷,「墜指者十之二三」(《漢書·匈奴傳》)。冒頓為迷惑漢軍,故意隱匿其精兵,暴露老弱士卒。劉邦被騙,率三十萬漢軍向匈奴進攻,當漢軍逾過句注山(山西代縣北)時,奉春君劉敬勸阻劉邦退兵,他說:「兩國相擊,此宜夸矜見所長。今臣往,徒見羸胔老弱,此必欲見短,伏奇兵以爭利,愚以為匈奴不可擊也。」然而,劉邦非但不聽勸阻,反而斥劉敬「妄言沮吾軍」(《漢書·酈陸朱劉叔孫傳》),將其關押問罪。
劉邦率漢軍至平城(山西大同西北),在步兵主力尚未全部集結之時,冒頓已率匈奴三十二萬精銳部隊,將劉邦圍困於平城東南之白登山。漢軍被截為內外兩部,劉邦及被圍困於白登山上之漢軍將士七日七夜不得突圍,中外不能相救,情況萬分危急。此時,陳平獻計:派人賄賂單于閼氏(即夫人)。閼氏接受賄賂果然勸說冒頓:以匈奴不能久居漢地及「漢主有神」(《漢書·匈奴傳》)說服他,令其解圍。恰值叛投匈奴之降將王黃、趙利也未按單于約定時間會師,引起冒頓懷疑。使冒頓決心動搖,遂圍開一角,陳平等趁隙保護劉邦突圍而出,至平城,漢軍主力已至,匈奴失去戰機,乃撤兵。劉邦知匈奴撤兵,不敢戀戰,派樊噲收復代地,自己率兵退回廣武。
平城之戰,白登被圍使劉邦認識到西漢王朝暫時無力與匈奴較量,從此改變對匈奴的對策。
高帝時與匈奴的和親 劉邦率兵退至廣武后,立即釋放囚禁的劉敬,並向其認錯:「吾不用公言,以困平城」(《漢書·酈陸朱劉叔孫傳》),並封劉敬二千戶,爵關內侯,稱建信侯。當年十二月,匈奴再次攻代,代王喜棄國逃回,劉邦僅貶其為合陽侯,而未加深究。
然而,匈奴並不因漢朝退讓而停止進擾,劉邦苦於無力抵抗而問計於劉敬。劉敬獻與匈奴和親之策:將漢公主嫁於冒頓單于為閼氏,並送以厚禮。這樣,匈奴「貪於重幣」,又因「冒頓在,固為子婿,死,外孫為單于,豈曾聞(外)孫敢與大父亢禮者哉?」(《漢書·酈陸朱劉叔孫傳》)。劉敬所說的和親理由,雖然很勉強,但在當時漢王朝急需穩定,而又無力抵抗匈奴入侵的形勢下,這種和親政策乃是惟一可行之法。[117]因而立即被劉邦接受,只是呂后不願將惟一的女兒「棄之匈奴」。只好於高帝九年(前198年)冬,將一庶人家女兒冒充公主嫁與匈奴,並派劉敬為使前往匈奴結約。
與匈奴開始和親以後,雙方「約為兄弟」,西漢政府除奉漢宗室女翁主[118]嫁給匈奴單于為閼氏外,還要每年將大量的絮繒肉食物等送給匈奴,這沉重的負擔,換得了漢初的邊境安寧。在此期間,劉邦還採納劉敬提出的「強本弱末之術」(《漢書·酈陸朱劉叔孫傳》),將齊國大姓田氏及楚國之屈、昭、景三氏和燕、趙、韓、魏之豪族大姓與平民遷徙到關中,一方面防止他們叛亂;另一方面防備匈奴,從而使關中增加十餘萬人口。這一系列措施暫時中止了匈奴的入侵,「冒頓乃少止」(《漢書·匈奴傳》)。直到高祖末年,雖有盧綰率萬人投降匈奴,騷擾至上谷(治所在沮陽,即今河北懷來東南)一帶,但匈奴亦未大舉向中原進攻。
惠帝高后對匈奴的退讓 和親政策雖然能暫時緩和同匈奴的矛盾,但並不能根本解決問題,自劉邦死後,匈奴「冒頓浸驕」。惠帝三年(前192年)冒頓派人送來羞辱呂后之國書。書中,匈奴單于以莊重的口吻,表達了極其輕薄、下流的內容,謂:「孤僨之君,生於沮澤之中,長於平野牛馬之域,數至邊境,願游中國。陛下獨立,孤僨獨居,兩主不樂,無以自虞,願以所有,易其所無。」竟極為荒唐地欲與漢王朝最高統治者、已經當祖母的老嫗呂后結婚,顯然,這是對西漢王朝的嘲弄和侮辱。見信後,呂后及朝廷上諸大臣均怒不可遏。老將樊噲慷慨請命:「願得十萬眾橫行匈奴中」,義憤之情溢於言表。朝臣中幾乎眾口一辭,均主張斬匈奴使者,「發兵而擊之」。在場者唯中郎將季布一人提出異議,他說樊噲空話欺人,「可斬」,季布指出,高帝時,樊噲為上將軍,漢兵三十二萬眾,噲尚不能解平城之圍。至今記憶猶新,而樊噲又妄言「以十萬眾橫行」,顯然是「面謾」。季布的分析確有道理,依當時漢王朝的實力,根本無力與匈奴對抗,樊噲的豪言壯語於事無補。如何處理這封充滿褻瀆之辭的國書?季布提出:「且夷狄譬如禽獸,得其善言不足喜,惡言不足怒也。」高后一聽大喜,忙稱「善」,立即令大謁者張澤給單于覆信。信中不惜卑躬屈膝,向匈奴單于乞憐:「單于不忘弊邑,賜之以書,弊邑恐懼。退日自圖,年老氣衰,發齒墜落,行步失度,單于過聽,不足以自污。」與這封屈辱的覆信一起,漢王朝還給匈奴冒頓單于送上「御車二乘,馬二駟」求得和解。冒頓得書,高興地說「未嘗聞中國禮義,陛下幸而赦之」(《漢書·匈奴傳》),並給漢回贈馬,又恢復和親。漢又一次「以宗室女為公主,嫁匈奴單于」(《漢書·惠帝紀》)。
依當時的形勢而言,呂后聽從季布之策,以和親手段維持和平,亦無可非議。但為求得匈奴的寬憐,竟不顧尊嚴,以自污之辭求和,畢竟有失西漢王朝的國格。
賈誼痛陳邊患 至文帝時期,匈奴在邊地騷擾加劇,前三年(前177年)五月,匈奴右賢王進攻河南地,至上郡殺掠人民,丞相灌嬰奉命率車騎八萬五千,將匈奴驅逐出塞,初步取勝。此後,漢匈繼續維持和親的關係。文帝六年(前174年)漢政府又給匈奴送去黃金、錦、繡等物。是年,冒頓死,其子稽粥繼位,是為老上單于(前174年至前160年)。老上單于初立,西漢王朝依慣例將宗室女翁主嫁與匈奴老上單于為閼氏。在翁主隨行人員中,宦者中行說不願遠涉大漠,揚言:若定要我去,定與匈奴聯合為患於漢!後被迫隨翁主至匈奴,果然投降,並深得匈奴信任。由於中行說洞悉雙方情況,又有較高之文化,故為匈奴精心謀劃。如他勸匈奴人勿用漢人之繒絮和保持遊牧族衣旃裘、食重酪之習慣,以免喪失戰鬥力,又教單于左右書記,以計算牛羊牲畜。同時,他還教會單于輕蔑漢王朝的種種方法,如漢王朝給匈奴書,以一尺之牘,辭曰「皇帝敬問匈奴大單于無恙」,而匈奴回書則以尺二寸牘,印封等皆較漢之廣大,其辭倨驁。都是中行說所獻之策。更重要的是,由於他「日夜教單于侯利害處」(《漢書·匈奴傳》),致使匈奴為患日大,漢政府和邊地人民遭到損失,愈來愈嚴重。
面對這種形勢,西漢王朝大臣中有許多人上疏,痛陳匈奴為患之害。其中以賈誼在《治安策》中寫得最為沉痛:
今匈奴嫚娒侵掠,至不敬也,為天下患,至亡已也。而漢歲致金絮采繒以奉之……今西邊北邊之郡,雖有長爵不輕得復,五尺以上不輕得息,斥候望烽燧不得臥,將吏被介冑而睡……可為流涕者此也(《漢書·賈誼傳》)。
他向皇帝大聲疾呼:「陛下何不試以臣為屬國之官以主匈奴?行臣之計,請必系單于之頸而制其命,伏中行說而笞其背,舉匈奴之眾唯上之令。」(《漢書·賈誼傳》)賈誼的上述言論,反映了當時的實際情況和漢族士大夫的心情,其情可感。惜其未能提出任何可行之法,故絲毫未能改變匈奴進犯的形勢。
晁錯的「募民徙塞」之策 匈奴對漢的入侵,並不因有賈誼等慷慨陳詞而稍有收斂,反由於有漢奸中行說之流的實際策劃而愈加猖狂。文帝十一年(前169年)、十四年(前166年),匈奴連續入侵,其前鋒深入至甘泉(陝西淳化)和雍(陝西鳳翔),火燒回中宮。雖均被擊回,但殺掠甚巨。文帝後二年(前162年)漢政府又派人至匈奴言和親,以恢復和平關係。匈奴亦派人回報,形勢有所緩和。但不久,於後四年(前160年)匈奴老上單于死,子軍臣單于立(前160年至前126年)。至文帝後六年(前158年)軍臣單于率眾向漢大舉進攻,由雲中、上郡分兩路向南進攻,首都報警,朝廷緊張部署:「河內太守周亞夫為將軍次細柳,宗正劉禮為將軍次霸上,祝茲侯徐厲為將軍次棘門以備胡。」(《漢書·文帝紀》)幸而匈奴未進攻長安,僅在漢境內掠奪達數月之久,才被擊退。
隨著匈奴入侵的頻繁和西漢國力逐漸加強,防禦和反擊匈奴的問題,已被提到日程上來了。當時尚為太子家令的晁錯曾多次上疏,提出「御胡」建議,其中「募民徙塞下」是「御胡」的重要策略之一。其主要內容為:
(一)改革戍邊制度。改革過去「遠方之卒守塞,一歲而更」的辦法,遷徙部分居民到邊塞屯戍。一面種田,一面備「胡」。
(二)遷徙到邊塞屯戍的,主要是奴婢、罪人和平民。對這些「久居危難之地」的居民,政府加以鼓勵和支持:「賜高爵,復其家,予冬夏衣、廩食,能自給而止。」若無夫或無妻者,官府還應「買予之」,以使他們「久安其處」。還應給屯戍之家修建「一堂二內」之住宅,「置器物」,「置醫巫」等等。使民有久居之心。
(三)將屯戍之民以什伍編制組織起來,平時進行訓練,有事則可應敵,「勸以厚賞,威以重罰,則死不還踵矣」(《漢書·爰盎晁錯傳》)。晁錯的建議,不失為加強邊防的可行之法。後來文帝在不同程度上曾予以採納。而《募民徙塞下》則成為一篇古代著名的論文。
為加強同匈奴的戰鬥實力,文帝時還特別實行鼓勵養馬的政策,「民有車騎馬一匹者,復卒三人」(《後漢書·食貨志》),還在西北邊境設立了三十個牧馬所,用官奴婢三萬人從事牧養,繁殖戰馬,這些措施對防備匈奴大規模入侵,起到一定作用,尤其對後來武帝時反擊匈奴將要起重要作用。正因如此,在景帝一代,儘管匈奴「時時小入盜邊」,但始終「無大寇」(《漢書·匈奴傳》)。雙方力量的對比,在逐漸發生變化。
二 漢初的「南越國」
南越國的出現 嶺南地區,在秦統一後就成為秦王朝領土版圖的一部分,秦王朝在這裡設置了桂林、南海和象郡。
在秦末農民起義爆發以後,嶺南地區關山阻隔,與中央斷絕往來。秦王朝委派的南海尉任囂「病且死」,見秦朝將亡,就把屬下的真定(河北正定)人、南海令趙佗任命為南海尉。任囂死後,趙佗「誅秦所置吏」,以自己親信代替,並斷絕通往中原之道,聚兵自守。當秦滅亡的消息傳來之後,趙佗便於高帝三年(前204年)自立為南越武王。[119]此後,在中原王朝南邊,就出現了一個「南越國」。
西漢初年,漢高祖劉邦無暇顧及南越。高帝十一年(前196年)劉邦特派「名有口辯」的陸賈出使南越。至南越後陸賈向南越王宣揚西漢「國威」,使趙佗既仰慕又畏懼,遂欣然接受劉邦給予的「南越王」封號,從此「稱臣奉漢約」。成為西漢王朝下的一個屬國。
南越雖地處南端,為越族聚居地區,但其國內製度,與西漢王朝屬下之其他諸侯國基本一致。其國內行郡縣制,據考證,西漢之「南越國」內至少有南海、桂林、蒼梧、交趾、九真、日南六郡。官制也與其他諸侯國相仿。從考古資料可知,南越國使用的貨幣及通行的度量衡制,都是與中原一致的。[120]可見,此時南越乃是西漢統一的封建王朝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趙佗的「稱帝」和「稱臣」由於地處遙遠的南部邊陲,漢初的南越國同西漢政權間的關係,也不像中原各諸侯國那樣簡單。在幾十年中,南越王趙佗經歷了「稱帝」和「稱臣」的變化,反映了南越國同漢王朝複雜的關係。
開始,西漢君臣對南越國抱有戒備心理。高后四年(前184年)夏五月,朝廷上有的官員提請禁止中原鐵器及雌性馬、牛、羊運往南越國。被呂后批准實行,引起趙佗的不滿,他猜想:呂后這一決定必是聽信距南越最近之長沙王之讒言。就派人向朝廷請求「市易如故」,希望撤銷禁令。不料,呂后不但不准,反而將南越國派來之使也扣押起來,接著,趙佗又風聞留在中原之宗族已被誅盡,在真定之祖先墳墓也被掘燒。一氣之下,決心拒漢而稱帝,高后五年(前183年)春,趙佗自尊為南越武帝,並派兵北攻長沙國,破邊邑數縣而去。
趙佗稱「帝」後,呂后也曾派兵前往鎮壓,因為中原派去之士卒不服南方水土,且多被瘴疫所染,致使漢軍一年多也不能抵五嶺。到呂后死時,只得收兵罷戰。
公元前179年漢文帝即位後,對「四夷」「喻盛德」(《史記·南越列傳》),採取安撫政策。先將趙佗在真定之祖墳「置守邑,歲時奉祀」,對其留在中原之親屬均「尊官厚賜寵之」(同上)。又派陸賈持詔書出使南越,令趙佗去帝號,繼續對漢稱臣。趙佗本不願與漢王朝對抗,自稱帝後「夙興夜寐,寢不安席,食不甘味,目不視靡曼之色,耳不聽鐘鼓之音者,以不得事漢也」。歸漢之心迫切。一經陸賈面喻,立即同意去帝號「頓首謝,願奉明詔,長為藩臣」。並聲明「老夫死骨不腐,改號不敢為帝矣」(《漢書·西南夷兩粵朝鮮傳》)。從此,又恢復其臣屬地位。
總觀漢初南越國的歷史,可以看出:它同漢中央政權的關係,既與匈奴不同,也與其他諸侯國有異。乃是西漢政權下以少數民族為主要成分的藩國。這種藩屬關係,在漢代中央政權尚不夠有力之時,能維持一方的穩定局面,對地方經濟和文化發展有一定積極作用。是西漢政權對邊疆少數民族統治的一種較好的形式。不過,隨著中央集權加強的需要,這種具有較大的獨立性的藩屬國,就要被加強皇權的歷史趨勢所掃蕩了。
本章小結
西漢初年的六七十年間,是社會生產恢復和發展時期。剛剛取得政權的地主統治階級,奉行「黃老之學」,實行休養生息的政策:招撫流亡、輕徭薄賦、改革刑法、提倡節儉、鼓勵農耕,等等,這些措施在當時是有一定積極作用的。漢初社會經濟的恢復和發展,為下一階段——漢武帝時期,西漢王朝的興盛繁榮打下基礎。在地主階級和農民階級矛盾相對緩和的西漢初年,統治階級內部的鬥爭則始終劇烈地進行著:最初是劉邦同異姓王的鬥爭,接著是劉氏、呂氏以及劉氏內部宗室貴族間的廝殺。這些鬥爭的結果都是中央政權戰勝地方勢力,從而使封建主義中央集權一步步加強。漢初的民族政策,也是與「黃老政治」相一致的。然而,這一切都是為下一階段做準備,一旦社會經濟有一定程度發展,中央集權得到足夠的加強,西漢統治階級就會拋棄「黃老」政治,而實行一種更有力的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