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大綱 · 第四章 近代之社會與經濟

蕭一山 《清史大綱》
第一節 政治社會之組織及其寄生者——士大夫階級 中國社會在大圈子裡看,二千多年好像沒有什麼變化,在小圈子上看,則每一時代都各有它的特點。所謂大圈者,如社會組織的級層、人民生活的方式、生產事業的工具、文化形成的素質。我國一向是農業宗法社會,人民習於勤苦守舊的生活,以孝友來維持彼此間的關係。所謂小圈者,如統治階級的屬性、經濟重心的移轉、民俗士習的好向、學術政治的影響,都是自成規摹,衍為風氣。然而小圈總不免受大圈的支配,大圈雖也因小圈而演變,但究竟很少。可是自西洋文化傳入以後,另一個大圈子的力量加乎我們之上,逼得我們不能不變質,近百年來一切的紛紜改革,多災多難,均由於此,這是後期的事情。前期約二百年間,雖已受西化之影響,然其力不強,固無礙於中國社會和人民生息的大禮。所以我們描述這一階段的情況,不啻為中國社會史作一次結算。 清初的統治階級,在表面上是所謂異族的「旗閥」。太祖所定八旗主共議國政的封建制度,至太宗時已改為君主制,朝儀不得平列。順治親政,收多爾袞之正白旗,並原屬天子自將之正黃、鑲黃二旗為 上三旗,作為侍衛親軍。下五旗諸王分領,已非關外宗藩世及之舊規,可以由朝廷隨意任命。所以君主成為一個積世的軍閥,親貴不過假天潢從龍之重,偶派以指揮禁旅,鎮懾雜重而已。惟旗主各臣所屬,猶有定規(見《八旗通志·典禮志》)。國事由議政王大臣裁決,諸王皆通兵略,植黨羽,納結士大夫,以邀聲譽,屬下為官的,必勒令報效。自然也形成一種「旗閥」。雍正帝得位有些取巧,諸王臣屬,未盡貼服,乃儘量的呵譴誅戮,加以制裁,摧抑他們的權力,並以中國「天無二日,民無二王」之說壓之,不許於君主外,更以旗主為主人,屬下人覲賀,必須由朝廷允許。改固山額真(旗主意)之名,為固山諳班(管事意),加重都統的職權,直屬於朝廷,總攝旗內行政。諸王除享有包衣(「包」系清語「家」之意,「衣」系虛字「的」之意,如包衣佐領,即家的佐領,專為諸王輿台奴僕侍衛之用,本不成名辭,後乃用作職名。實則是一種賤役)及俸餉外,一切不能過問。又禁止與朝士交往,向外官需索,甚至於上三旗和下五旗及各旗屬人私相往來,都要查出治罪。從此宗室衣帛食粟,養尊處優,隔絕氣類,學行能力都不長進,成一種匏瓜的樣兒了。天子一人擅威福之柄,極主權之尊,居然達到專制政體的最高峰,這是政治上的一種進步,由封建而進為君權,雖然變更了祖制,但也能安定國本,必為祖宗所讚許,假使不如此,則恃功驕盈的親貴,你爭我奪,怎麼能談到政治?又怎麼不鬧出亂子呢?清朝所以能享國長久,雍正帝實有莫大之關係。他又把議政的制度除去,設一個軍機處,完全由君主集權,即內閣為歷代政府領袖的精神,也一掃無餘。可是他用哪些人來分職共治呢?卻仍不外乎士大夫階級了。 古語說:「人主獨貴者其政平,不獨貴者則階級起。」封建制度的破壞,即由於獨貴而無階級,清朝的皇室王公,最初是自然的封建,後來有名無實,並未影響到中國的社會,而中國社會的士大夫階級,反能利用傳統的治權,和異族共天下,這也是中國文化的奇蹟。其淵源應追溯到唐代,從武后以文章選士,玄宗遂凝成科舉為全國人民出仕唯一之正途。這和六朝的門閥制度,魏、周、唐初的「關中本位政策」,迥然不同(可參看陳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論稿》)。清承 明朝之後,雖制義仍用八股,而科舉為正途出身,和唐宋以來是一樣的。於是乎讀書人以做官為職業,儼然形成一種統治的士大夫階級,養成重文輕武的風習,使兜鍪積功的武夫竟莫敢誰何!清代有對於文武生童待遇不平等的笑話,而鮑超以出死入生積功至一品提督反不如一個翰林學政尊貴的故事,就可想見中國社會的情形了。雖取士的內容有應該改革的地方,如康雍乾三朝,都曾有人提議廢八股、改策論,終因清人束縛才智、牢籠士子的私心而不得行(康熙時黃璣,雍正時張廷玉,乾隆時鄂爾泰,三個人都主張維持舊制,鄂並有「非不知八股為無用,特以牢籠人才,舍此莫屬」的話)。然而取士的方式,畢竟是一種良好的制度,使有志上進的人,都可得一條出路,發展他們的政治欲,「學優則仕」、「經世致用」,不以文章為點綴之品,而以「文章華國」為敲門磚。「宰相必用讀書人」成了傳統的觀念,「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成了一般的思想。「秀才造反,三年不成」,他們既有取得治權的正當方法,又何必冒險來攘奪呢? 「天下英才,入吾彀中」,君主固可以太平無事;而「窗下十年,熬得人上」,一般文人也有了歸宿,在道理上講原來是不錯的。因為只有智識才能領導社會,用文化統治總比用武力統治好。古語說:「文可長治,武難久行。」文化統治要尚禮尚法,武力統治則恃威恃權,禮法有道理可循,威權感情用事,中國四千年來的傳統精神,是偏重於前者的。清人適應中國社會的環境,維持科舉的制度,才能控制漢人的情感,把滿人融化進去,毫無跡象。要不然的話,民族革命絕不會到二百六七十年以後才得成功了。科舉制度以鄉試、會試、殿試為三步驟,其實只有兩階:三年大比,子午卯酉年在各直省鄉試,中式者為舉人。辰戌丑未年在京師禮部會試,中式者曰貢士。天子親策於太和殿,曰殿試。分一二三等,叫做三甲:一甲只三人,俗稱狀元、榜眼、探花,賜進士及第;二甲賜進士出身,三甲賜同進士出身。均不拘名額。舉人得候選內閣中書、各省教職及大挑知縣。進士一甲一名授修撰,二三名授編修,二三甲再朝考選用庶吉士,都是翰林院官。余則為京官、主事、中書、教習,外官知州、推 官、知縣等。翰林為什麼說是「清華之選」?因為他們接近內廷,可以替皇帝辦文墨,充考官,有不次之擢,容易爬上來。而京官、外官,三年考績,一二等或卓異者,加級紀錄,或赴京引見,即予升轉。讀書人不但有事做,而且作大官也很快,只要你肯努力,確實有軌道可循的。譬如尹繼善以雍正元年成進士,四年才由庶吉士(頗似現在的研究生)散館(三年學習期滿,考試畢業的意思)授編修(正七品,頗似現在的助理研究員),充日講起居注官。五年遷侍講(從五品,頗似研究員)、郎中(正五品,等於現在各部的司長),不久赴廣東查案,署按察使(正三品,頗似現在的高等法院院長或監察使)。六年授內侍讀學士,署江蘇巡撫(從二品,即現在的省政府主席)。七年署河道總督(正二品,頗似現在的黃河水利委員會委員長)。九年署兩江總督(二品,頗似現在的司令長官)。此後迭任封疆,留京就作尚書(一品,即今部長)。不到十年,就可以大用了。這算是「特別快車」,即令是平常的「通車」,只要不受處分,如被劾劣等;不遇阻礙,如丁憂守制;大約二十年,總可以位極人臣。我們翻一翻清代的名人傳,或宰輔錄、縉紳錄之類,有幾個達官不是科舉出身?這制度值得我們讚揚,國父列考試為五權之一,不是很合國情麼? 統治階級的政府官吏,有內外之分,就是中央官和地方官:中央以內閣為全國行政之總機關,設大學士滿、漢各二人,冠以三殿(保和、文華、武英)三閣(文淵、東、體仁)之名,襄贊君主,督率百僚,是政府的領袖,略如古之宰輔。但軍機處成立後,實權已為所奪,不過職位仍極尊貴罷了。以下有學士、侍讀學士、侍讀、中書等官。六部(吏、戶、禮、兵、刑、工)分理全國庶政,以尚書滿、漢各一人掌之,內除戶部分十六司,刑部十八司外,余均分四司,有郎中、員外郎、筆帖式等官。此外都察院司糾察諫言,頗似現在的監察院。有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給事中、監事御史、經歷、都事、科道等官。大理寺平反刑獄,頗似現在的最高法院。有寺卿、少卿、寺丞、評事等官。理藩院掌藩屬政令,設官同各部,頗似現在的蒙藏委員會。翰林院頗像現在的研究院,制誥文史,以備顧問,有掌院學士、侍讀學士、侍講學士、侍讀、侍講、修撰、編修、檢討、典簿及庶吉士等。 國子監頗像現在的大學,掌成均教育。有祭酒、司業、監丞、博士、典簿、助教、學正、學錄等。欽天監察天文、定氣朔,頗像現在的氣象局。有監正、監副、五官正、靈台郎、監候、挈壺、司晨、主簿等。通政司,轉達內外奏章,有通政使、副使、參議、經歷、知事等。帝室的官廳,尚有內務府、詹事府、宗人府、太常寺、光祿寺、太僕寺、鴻臚寺等。地方則十八省各有總督(管二省或三省)、巡撫、布政使、按察使、提督學政(或提學道),分掌兵、政、財、刑、教育之事。下分三級:曰道,設道員;曰府,設知府;曰縣,設知縣。直隸州廳與府同,州廳與縣同,各有僚屬。府州縣衛,又各有教授、學正、教諭、訓導等學官,以掌地方教育,京師就是太學——國子監。這都是士大夫的迴翔之地,也就是他們施展懷抱的目的物了。 一般人讀書雖有官學、義學或書院,但是很少,所以多就私塾從師,由州縣小考錄為童生。冊送學政,按臨科試,擇優入學,稱附學生員,俗稱之為秀才。本學教官,月科季考,冊報學政,歲考取優者食餼於官,曰廩膳生員,等於現在的官費生。次者為增廣生員,皆有定額,兩試優等,或食餼年久者,學政復考送部廷試,在國子監肄業,稱貢生、監生,等於現在的大學生。凡生員都可以應鄉試,不是生員,就沒有報考的資格。中鄉試副榜者,可以升為貢生。或諸生有功者,亦可升入太學,或有功官員的子弟,也有奉旨特許為監生的。歲科考及鄉會試的制度,稱為「掄才大典」,都非常嚴格。如舞弊被發覺,雖大臣也要論罪,重則正法,輕則遣戍。但清朝有時為財政困難,或特殊的河工、兵事、急賑,往往賣官鬻爵,不論什麼人都可拿錢來買一個資格,從道員以下到雜佐,稱為「捐班」。不能入學的,也可捐一個監生,去應鄉試。但生貢舉進的正途,三品以上的大官,是不能捐的。士子在入學以後,就可以穿藍袍,戴銀雀帽,免徭役,見官不跪,榮耀鄉里。若是能博得舉人進士的頭銜,真所謂:「不浹辰而周聞天下,四方觀聽,希其風采。」(見《通典》沈既濟語)到處受人尊敬,官吏饋贐儀,親友送厚禮,好像和尚「食方萬家」了。怎能不讓人醉心呢?王鳴盛的父親,每試不利,及其子貴為光祿寺卿,已獲封銜,猶頂戴扶杖去考,督學乃其子同年,離座勸之,他說: 「大丈夫奮志科名,當自得之,若藉兒輩福,遽自暴,我甚恥之。」這樣老而彌篤的精神,足見科舉的魔力如何了。 治學出仕,本來為的是「明道救世」,但科舉做官卻變為士大夫階級的啖飯之地了。清朝的俸祿很薄:一品官每歲俸銀一百八十兩,至五品遞減二十五兩,為八十兩。六品六十兩。七品四十五兩。八品四十兩。九品只三十餘兩。京官每銀一兩搭祿米五斗。乾隆二年以後加倍給與恩俸。若是自甘粗糲,僅糊一口,大約還不成問題,但中國是宗法社會,一個人做官,不曉得有多少親戚、朋友、同鄉作寄生蟲,區區薪俸,何能維持?只有靠「陋規」、「賄賂」來調劑了(康熙四十一年劉子章《請裁節外官家口疏》云:「臣見外在官員,除攜妻子兄弟而外,其奴婢有多至數百人甚至千餘人者,其赴任離任則有車馬盤纏之費,在任則有衣食豢養之費,而本官已不勝其苦。當其入境出境,驛遞則有人夫迎送之苦,州縣則有中伙供應之苦,在任則行戶,有官價市買之苦,小民有柴炭力役之苦,而地方更不勝其累。即本官蒞任之初,亦常思清廉自矢,仰報國恩,而居之數月,千百名口,嗷嗷待哺,不得已取之所屬以供之,一次滑手,漸至再三,久之則率以為常而不顧,而素無操守者,又不知巧取何如,於是地方之官民大困矣。……伏祈嚴加裁節,制為定數:凡官員家口除妻子兄弟外,其奴婢則督撫止帶五十人,藩臬四十人,道府三十人,州縣十五人。」就以這種限制而論,其數目也相當可觀了)。凡是經手錢糧的官吏,其陋規弊端最多。如戶部(即財政部)奏銷有「部費」,一個書吏庫丁,都可腰纏累累。而河工、軍需、城工、賑恤諸事,則「講分頭」,題官、議敘、調缺以及辦理刑名諸事,則有「打點」、「照應」、「招呼」、「斡旋」諸名目。所以吏、兵、工、刑四部,也有相當的辦法,最可憐的是禮部。有人以富(戶)貴(吏)威(刑)武(兵)貧(禮)賤(工)六字擬六部,而戶最富禮獨貧。其餘翰詹、御史等文墨建言之官,儲才養望之地,只有收門生的「贄敬」,賴學差的「棚規」,以及同年同鄉作外官的「冰炭敬」和「別敬」。倘使門生飛黃騰達,對老師特別照顧,做了幾年的外差,當過幾次的主考,一生還吃用不盡!如果清廉自守,則自然苦不堪言了,居屋湫 隘,少衣無車,借債度日,指差賒欠,見之於詩歌小說者甚多。但京官另有一種額外發財的機會,就是派往外省查案,盤費、供應、公幫、程儀、規禮都是照例的,受賄還不在內,所以出去一趟,往往可撈若干萬回來!這些錢都出在地方官身上,地方官那得如許的使費?其弊不問可知了。一個州縣官,每年幾十兩銀子的收入,用幾個管「刑名」、「錢穀」、「書記」、「掛號」、「征比」的幕友,每人就得送束脩數百兩至一二千兩,又沒有辦公費,怎麼辦呢?在錢糧上生法子加火耗,康熙帝說過:「所謂廉吏者,亦非一文不取之謂,若纖毫無所取給,則居常日用及家人胥役何以為生?如州縣官止取一分火耗,此外不取,便稱好官。」但事實上火耗有加至一錢以上至四五錢的。雍正帝整飭吏治,令火耗歸公,給官吏養廉,總督多至一二萬兩,知縣也有二千兩上下,京官尚書侍郎三五千兩,其餘的作為辦公費,把貪廉立出一個標準,又執嚴法以繩之,相當收到了政治清明的效果。然而州縣仍不夠用,又巧立「平余」諸名色,而雜項陋規,逐年產生,彼此不同,數目很大。加以吏役為爪牙,紳士作四肢,無薪無俸,不得不勒索百姓,魚肉鄉里,積弊有不堪言者。所以俗語說:「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依當時的糧價每石米的一兩上下,可以有十萬石米,值現在國幣約十萬萬元,真是可觀。這還是廉吏,貪吏更不用說了;這還是知府,道員兩司督撫更不用說了。一般行政官尚如此,經手錢糧的關吏、鹽使、漕運、河督,更不用說了。因為層層剝削,層層報效,所以互相包庇,互相容隱,新任索例規,替舊任彌虧空;上司索供應,替下屬隱罪惡。總而言之,都是薪俸不足「養廉」,貪污成了「陋規」了。顧亭林說:「今日貪取之心所以膠固於人心而不可去者,以俸給之薄無以贍其家也。」這真是非常痛心的話!以貪污為政治之常經,一切政治成績,還要問麼?「升官發財」既為士大夫階級「操奇計贏」之職業,所以有人拿錢捐官做,而仕途益濫,政治就更加污濁了。倘若讀書未達,不得為官,便去作紳士、書吏、幕友,也還是一套玩意兒。最倒霉的是作學官及塾師,吳鼐詩:「說起窮來真是窮,一年餬口仗生童。」傅芝堂自嘲聯語: 「百無一事可言教,十有九分不像官。」所以社會上稱之為「豆腐官」,蓋謂只能吃豆腐也。鄭燮詩:「教書原來是下流,傍人門戶過春秋;半飢半飽清閒客,無鎖無枷自在囚。」所以寒酸的教書匠,常常為一般人取笑的資料。讀書高高在何處?然而一旦「青雲直上」,就不免「得意忘形」了。《儒林外史》所描寫諷刺的,已可見一斑。「有官皆貪,無紳不劣」,是行政制度上造成的積因。不貪者,行無車馬(如陳璸),死無殮資(如于成龍),往往以此賈禍(如王應辰及《紅樓夢》上之賈政)。不劣者,務農經商,謝絕公門,大都不問外事。我們要知道,科舉制度雖是不錯,然而政治上的積弊,數百年來,始終是一樣的,這不應該徹底加以改革麼? 第二節 城鄉社會之組織 中國政治社會的組織,雖有其優良之特點,如科舉考績等制度,然而任事者多屬貪官污吏,所以法治精神逐漸消失,一般都注重「人存政舉人亡政息」的人治論。政治毫無積極的建設性質,只有消極的清廉主義。岳武穆說:「文官不要錢,武官不怕死,則天下太平矣。」可見宋朝已構成這樣的政治形態。推而上之,至於北宋王安石的變法,「欲大有為以膏澤斯民」,還不免被司馬光一般人的「無為贊」打擊下去;推而下之,至於康熙帝的盛治,還要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雍正帝倒是一個有為之主,給養廉銀以維持生活,定辦公費以嚴禁推派,所以「雍正時人人可為清官」(孫嘉淦語)。如果他的政策能貫徹下去,中國政治的素質,或者可以變換一下,走入法治的道路。可惜他執政的時間較短,而乾隆帝又不能善承父業,以致仍回復原來的狀態,做官不必以能只需要廉。人民對於官吏,不希望他們「興利除弊」,只希望他們「兩袖清風」。除完糧興訟而外,最好是和官吏全無干係。中國社會基於這種消極的政治觀念,所以政府和人民截然為兩事,國家和宗族也是不相調協的。人民以為國家就是政府,故無愛國心;宗族是身命所託,故「保家先於保國」。如 此,人民可以獲得很大的自由,政府也樂得太平無事。那末,人民自身究竟怎樣來維繫呢?那就全靠以宗法為背景的鄉治了。 西洋是以市府積成的國家,中國是以宗族積成的國家,故西洋社會組織極緊湊,中國社會組織頗散漫,這也是商業國家和農業國家的必然結果。中國社會由宗族而聚為鄉村,因為生產事業的便利,各自成為部落,借宗法的關係來實行「鄉自治」。城市不過是政府設治的地方,或工商業類聚的地方,在政治組織以外,仍屬自治的性質。政府對於城鄉自治的事業,雖有干涉之權,卻少干涉之實,法令規定,也都是因利就便而已。此種制度,從周秦以來,就有很好的規模,年代久遠,變化頗多,但大體仍不甚懸殊。鄉村自治和保甲政策,在古代是同一淵源,到後來變成了兩種體制,而保甲時廢時興,有的地方行,有的地方不行。清代重視保甲,常頒法令,督促實行,幾乎和鄉治聯為一體了。鄉的名稱,各處也不一致,茲例舉如下: 「鄉」、「里」、「區」、「社」、「坊」、「鎮」、「鋪」、「廂」、「集」、「圖」、「都」、「保」、「總」、「村」、「莊」、「營」、「圩」、「甲」、「牌」。 其有特殊情形之組織者,如「寨」、「堡」、「團」、「卡房」等,彼此大小範圍,實未易判辦。大概都是「家」——「戶」或「人」的組合體,為我國最下層社會的自治單位。其首領皆為一鄉之耆紳,或一族之長老,公選而出,照例由地方政府承認的。否則,就是隨便叫一個人出首應官,實際上還另有主持者。名稱叫做「某長」——如鄉、里、區、社、坊、鎮、鋪、廂、集、圖、都、保、村、圩、甲、卡等;或「某頭」——如總、莊、牌等;或「某正」——如里、保等;或「某主」——如寨等;或「某董」——如區、堡、團等;或「某總」——如營等。也有叫做「地方」的。因習慣相沿的關係,其組織之原則和情形大略如下: (一)農村裡的各家,互相聯合,村設一長,間有合數村設一長,或一村設數長的。 (二)村長等是由族長兼任的居多。因為一般農村多聚族而居,其族長不特有行政權,且有處決訴訟及私事之權。 (三)村之大小,多則百餘家,少則三五家,普通總是二三十家,依自然地勢,相依相集。 (四)村名隨一族之姓氏,或地主之姓氏。倘一村有數姓者,以大族之姓氏為名,也有因地得名的。 (五)村與村鄉與鄉間都可以聯合編制,大約鄉鎮比較村莊大,堡寨比較鄉鎮大,其首領多為有聲譽之智識分子及在鄉軍人,或者是取合議制。 鄉村自治所辦的事項,範圍很廣,無所不包,儼然像一個小國家。梁任公在《中國文化史·鄉治章》中說:「鄉治之善者,往往與官府不相聞問,肅然自行其政教。其強有力者且能自全於亂世,盜賊污吏,莫敢誰何?例如吾粵之花縣,在明末蓋為番禺縣甌脫地,流賊起,其民築堡砦自衛,清師入粵,固守不肯剃髮,不許官吏入境。每年應納官課,以上下兩忙前,匯齊置諸境上,吏臨境則交割焉。一切訟獄,皆自處理,帖然相安,直至康熙二十一年始納土示服,清廷特為置縣曰花縣,斯可謂鄉自治之極效也已。」小注說:「此事官書不載,蓋有明遺老二人如田疇者為之計劃主持。」其實這類的堡寨,在清初很多,四明山寨之王翊,即為最著者。河南登封之李際遇,汝寧之沈萬登、劉洪起,舞陽之李好,許州之韓甲第,湖北襄城之劉鉉等,也都是結寨自保的豪傑,但最後亦必「納土示服」。這是變亂時的特殊情形,並非平時一般的鄉治。平時一般的鄉治,以宗祠為基礎的最多,梁先生繼述其鄉「茶坑」的自治情形很詳,大概是本保會議曰「上祠堂」,聯保會議曰「上廟」,祠堂有值理,保長只應官。耆老會議以春、秋二季行之,子弟一切罪行,皆可處理。自衛有鄉團,浚河出人工,娛樂則放燈、打醮、演戲,讀書則在祠堂設幾個蒙館。還有類似信用合作社的「江南會」,類似消費合作社的集體買賣。這雖是清末的情形,但必為相傳的舊規,國內尚所在多有,惟以南方各省,組織較為嚴密,北方因種族經幾次的混合,就不免淡漠了,可是保甲和鄉約,乃似一似二的制度,清廷實行保甲政策,遍於全國,始於順治,初為總甲制,繼為里甲制,皆十戶一甲,十甲一總,城中曰坊,近城曰廂,在鄉曰里。康熙四十七年申令十戶立一牌頭,十牌立 一甲頭,十甲立一保長,戶給紙牌一張,「出則明注所往,入則稽其所來」,「無事遞相稽查,有事互相救應」。造冊呈報,以稽戶口。乾隆二十二年,因為「保甲所以弭盜安民,乃日久玩生,類以市井無賴之徒承充保甲長」。諭令「士民公舉誠實識字及有身家之人充之,其一切戶婚、田土、催糧、拘犯等事,另設『地方』一名承值,至巡更看棚等役,民間以次輪充」。由此可見保甲最初的目的,正如《嘉慶會典》所謂:「稽其犯令作慝而報焉。」只是消極的偵察工作,所以自好者不為,由市井無賴濫充。但「以士大夫治其鄉之事為職,以民供事於官為役」(見《皇朝文獻通考》)以及「自城市達於鄉村,使相董率,遵約法,察奸宄,勸微行,善則相共,罪則相及,以保安息之政」(見《大清會典》)的制度,同時又在推行著。究竟是保甲還是鄉治呢?蓋清廷視保甲為鄉治,人民以鄉治括保甲,即梁任公所謂:「保長以應官,身分甚卑,不得列席耆老會議」者也。「地方」也是一樣的。清人論保甲者很多,皆頗含混不清,其實如呂氏藍田鄉約(宋呂大臨、大防兄弟)的四項:——德業相勸,過失相規,禮俗相交,患難相恤,則保甲已在其中。清廷對鄉治取放任態度,對保甲取厲行政策,其微意蓋在防制漢人的反動。所以每朔望必宣講《聖諭廣訓》(順治頒六條,康熙增十六條),最注意者是「各安生理,無作非為」!不知鄉村的農民,卻藉此掩護以實行地方自治。後來「教亂」擴大到五省,非營兵保甲所能辦,才有應運而興的堡寨、碉樓、鄉勇、團練出來,退而自保,進以圖功,清廷反賴它來勘亂。此雖為保甲之變體,然保甲名存而實亡了。可是鄉村自治的社會組織,始終都在維持著。其於中國全民族之生存及發展,有極重大的關係,以自然互助的精神,作簡單合理的組織,為宗法之蛻余,乃鄉黨之遺影,「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見《孟子》)。「人與人相保,家與家相愛」(見《管子》)。而政治組織在上邊不管如何因革損益,下邊的社會組織總是「百變不離其宗」,確實有它的好處——雖然壞處也有。自清末受東西洋的影響,行「官辦的自治」,所謂「代大匠斫必傷其手」,固有精神,也就漸漸喪失了。 至於城市,在中國古代是農民「秋冬入保」(見《公羊傳》何注) 的地方,其後職業漸分,始為官吏工商所集居,而有「國」與「野」的區別。野擴大為鄉村,國衍變為城市。國原文作或,外加□者,乃表示垣壁保聚的意思,所以城市也就混為一名了。城市必為行政官廳所在地,其設施大都屬於政治組織,至於城廂保甲也和鄉村差不多,不過沒有鄉村自治的範圍大,性質較單純罷了。城市最大的是皇帝所都的京城,有外城、內城、皇城、紫禁城四圜。其次是各省督撫將軍所駐的省城,周圍也是幾十里,將軍是鎮壓漢人的駐防官,在內另築旗營。再次就是縣城了,道員知府都在大州縣設治,京城省城也一樣的設縣治民,可說全國都是以州縣為單位的。高級官吏駐守某縣,則某縣就成為「附郭」的首縣。若單純的商業城市,在清初只有廣州、廈門(泉州)、寧波(明州)、上海四處,後三處時開時禁,惟廣州在康熙二十二年以後,常為對外貿易的唯一門戶。「番船來粵者,歲以二十餘柁為率,至則勞以牛酒,牙行主之,所謂『十三行』是也。」(見《廣東通志》)上海本屬華亭,舊名華亭海,原有上下二海浦,上海浦也就是黃浦,宋已名市,元更置縣。道光以後,遂為國內第一市場。「上有天堂,下有蘇杭」,這兩個城市,是宜於享樂的風景區,工商業還說不上,普通縣城裡,總有個巡檢司(等於現在的警察局),「掌緝捕盜賊盤詰奸宄」,「凡縣內津關要隘,並設置之」。省城有督撫提標的城守營、綠旗兵和都統……城守衛防守衛的八旗兵。京城有兵衛之步軍營、巡捕營、步軍統領及兵馬指揮使等,都是維持治安的。人民仍有城廂保甲之組織,不過城市的官吏越多越大,則自治的權力就越少越小了。所謂「天子腳下」或「輦轂之下」,簡直沒有人民活動的餘地。然而工商業的集團,和變相的宗法集團,則城市愈大,就愈容易發榮滋長。譬如同行公會和同鄉會館,無地無之,他們的組織雖不甚健全,但頗有互助的精神,這是一種極單純極自然的團結。而同行公議或同業組合,卻很像西洋的基爾特(Gild)。只是同鄉會館太多了,卻在宗法以外,加上鄉土觀念,形成國人牢不可破的封建思想,其原意是在外的旅客互助,到後來反迴轉本鄉「割據」、「自封」。清制官吏迴避本籍,頗有全國統一的精神,民國以後反被破壞無餘。但某人治某之 說,又不是真正的人民自治,這對於中國前進的社會,阻礙殊大,真是「匪夷所思」了。 第三節 人口與土地 社會組成的分子是人民,農業經濟的資源是土地,此二者乃中華民族生息之主要條件,資產僅居於附帶的地位,這和西洋以商業資本為主要條件,而側重財富的情形不同。我國號稱地大物博人眾,其實物產並不如俄、美兩國完備,土地究有多大?人口究有幾許?因為統計數字不完全精確,必須要我們檢討。以人口而論,清代本有編審制度,由里甲三年或五年一編造,遞上至布政司,為黃冊,年六十和十六歲以下者不列。因為征丁銀(輕則一分、重有至八九兩者)的原故,自然有逃戶、避差或數丁納一的毛病,可見這時人口沒有正確的數目。康熙帝為明了人口實數起見,才以五十一年的丁冊為額,將來滋生人丁,永不加賦。雍正時攤丁銀入地畝,而編審之制,形同虛設。乾隆以後,僅賴保甲冊報,「竟有不及實數什之二三者」;且有「應城一縣,每歲只報滋生八口,應山、棗陽只報二十餘口及五六七口」的笑話(均見《東華錄》乾隆四十年諭旨)。清廷因此三令五申,人民既沒有丁多糧重的顧慮,又加以婦女老弱賤民蜑戶,通統計算在內,數目才大致不差。茲先簡表如下: 順治八年 10633326口(王氏《東華錄》紀戶口始此年) 十年 13916598口(九年反多500餘萬口) 十八年 19137652口(《文獻通考》則為2106萬餘口) 康熙十年 19407587口 二十年 17235368口 三十年 20365368口 四十年 20411163口 五十年 24621324口(《通考》、《石渠余記》均同,惟《癸巳類稿》少列45萬餘口) 六十年 29148359口(惟《通考》為27355462口)滋生人丁 467850口 雍正四年 25660980口 滋生人丁860710口 十二年 26417932口 滋生人丁937530口 乾隆六年 143411559口(《東華錄》謂此年編審天下戶口畢,共大小男婦數) 十年 169122127口 二十年 185612881口 二十七年 200472461口 三十五年 213613163口 四十年 264561355口 五十年 288863974口 五十五年 301487115口 五十九年 313281795口 六十年 296968968口 嘉慶元年 275662044口 八年 302250673口 十三年 350291724口 二十年 325674895口 二十四年 301260545口 道光元年 355540825口 十年 394784681口 十五年 401767053口 二十年 412814828口 依上表,在康熙末葉,我國人口不過三千萬人,這數目自然有少無多,因為當時還抽丁銀,而且婦女老弱都不在內。乾隆晚葉已超過三萬萬,這時因為丁銀沒有了,又統計男婦老弱,所以突然增加了十倍。道光中葉已超過四萬萬,四五十年間加三分之一,這也是當然的。到現在又過了一百多年,還說是四萬萬七千萬,那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於是乎有消極論者以食鹽消費量為比率,說中國人口多不 過二三萬萬,超過者皆誇大之辭。然而王慶雲說:「各省冊報民數,固不能無一舛漏,大抵有少開無多報。」又說:「不數十年輒自倍以登,此可驗之一鄉而知天下者。」(見《石渠余記》)我們若用馬爾塞人口論(Malthus, Theory of population )的比例級數增加率來計算,可知王氏的話實在不錯。清代乾嘉以後的冊報,似乎並未誇張,而且還有少開。我們怎麼知道呢?因為戶數總比較精確些,以戶數與口數對照來看:乾隆十八年統計十八省及盛京共38845354戶,若照「八口之家」來計算,至少有三萬萬以上的人口,照「五口之家」來計算,至少也有二萬萬以上的人口,可是官書只列一萬萬多,相差甚遠,難道一戶只平均兩個半人麼?中國是大家庭制度,絕少無妻子而「自立門戶」者,可見人口數目,止「有少開,而無多報」。所以乾隆四十年諭旨說:「不及實數什之二三。」若加以三倍來概算,則至少在三萬萬以上了。到四十年以後,才列出這個數目來,還能算多麼?不過以道光末的四萬一千多萬和現在的四萬七千多萬來比,未免又相形見絀了。我是贊成積極論的,但不敢說一定在十萬萬以上,只是大體上仍相信清代的會計錄而已。可是咸豐以後,就有些靠不住了。譬如咸豐元年是四萬萬三千多萬,二年就減少一萬萬,到同治二年又減少一萬萬,不過十三年光景,人口減去了一半,雖然中間有太平天國及捻回諸亂,也未免駭人聽聞!況且元年至二年,太平軍剛才起義,還未出廣西湖南二省,怎能減削一萬萬呢?這都可見冊報有缺無全,未必隨意捏造。總而言之,在鴉片戰爭以前,我國的人口已有四萬萬以上了。 再以土地而論:我國在清初只本部十八省及盛京(即今之東三省)是農業繁殖的區域,其餘藩部,如蒙古、青海為遊牧社會,新疆、西藏為半耕半牧,都不算數。其已墾升科之田,大略如下: 乾隆十八年奏銷冊 嘉慶十七年奏銷冊 直隸 657191頃89畝 741434頃71畝 山東 911054頃7畝 984728頃46畝 山西 329586頃21畝 552672頃53畝 河南 722820頃36畝 721145頃92畝 江蘇 689884頃45畝 720894頃86畝 安徽 338120頃93畝 414368頃75畝 江西 479207頃62畝 472741頃7畝 福建 128270頃87畝 136536頃62畝 浙江 459787頃70畝 466003頃69畝 湖北 566913頃49畝 605185頃56畝 湖南 312287頃98畝 315815頃96畝 陝西 252371頃3畝 306775頃22畝 甘肅 177831頃33畝 236841頃35畝 四川 459146頃67畝 465471頃34畝 廣東 328832頃93畝 320348頃35畝 廣西 87400頃60畝 89760頃43畝 雲南 69499頃80畝 93151頃26畝 貴州 25691頃76畝 27660頃7畝 奉天 25243頃21畝 21306頃90畝 吉林 14922頃51畝 黑龍江 816頃 共計 7080951頃1畝 7708586頃86畝 據上表在乾隆初葉各項田地僅7080951頃有餘,到嘉慶中葉增加627635頃有餘,道光以後則有減無增。而乾隆以前卻有增有減: 順治十七年 5194038頃30畝(田地山盪) 22642個 (畦地) 康熙三十年 5932684頃27畝 康熙六十年 7356450頃59畝 雍正元年 8901879頃62畝 雍正十二年 8901387頃24畝 由此更可看出列朝的政績,當以雍正時代為最著。上較康熙,下較乾隆,都多出約二百萬頃。自然是因政治嚴明的關係,漏稅免科的田土就少多了。然而仍不見得是墾地的真實數,恐怕相差還甚遠,我 們看清初人的估計,就可知道。 查地方一里,有田五頃四十畝,地方千里,有田五百四十萬頃(十里百倍,百里萬倍,千里百萬倍)。依王制,山陵、林麓、川澤、溝洫、城郭、宮室、塗巷去三分之一,實有田三百六十萬頃,其非五穀之棉花、蔬果、菱荷、藥餌等類,再除四分之一,亦實有二百七十萬頃。十五省之地,不下方五六千里,然以步弓徑直量,不過方四千里,今姑以方三千里科算,為方千里者九,每歲額賦亦應有(田二千四百三十萬頃),糧二千四百三十萬石,銀八千七百四十八萬兩(按什一之稅,畝征一斗,頃征十石,九分折色,每石銀四錢,一分征本色,合如上數)。然各直省現征額賦之數,不及三分之一,則水利不修之弊也。(拙著《清代通史》引) 以上系順治年間戶部大臣的奏疏語,固然因水利不修,田園荒蕪,旱澇成災,墾地未必能足數,但亦可知官方冊報必有不實不盡之處,即以雍正元年為例:實征銀三千零二十二萬餘兩,米豆麥四百十二萬餘石,當時的糧價,每石米不過值七八錢,最多是一兩(漕米折征普通是每石一兩),姑以一兩計,則實征三四三四萬石或兩。以是年田地八九○萬頃計,就應該有八千九百萬石或兩,然實收不過三分之一強,可見不僅田土有逃稅的毛病,即征則也有問題,實際平均每畝只徵得四分,即每頃四兩,所以人民都認為清朝糧賦很輕,其中逋欠和官吏的中飽,也在所難免了。我們再看清末總稅務司英人赫德(Robert Hart)的估計: 今假以清國土地為縱橫各四千里(新疆、蒙古、西藏、東三省不在內),則其面積合計為一千六百萬方里。每方里之地,假定有田五百畝,則合計所有之田,為八十萬萬畝,若每畝地租,酌抽銅錢二百文,而以錢二千值銀一兩,則每十畝得銀一兩,即八萬萬矣。縱令年有豐歉,地有山林水地之分,不能一 律計算,即以半數計之,亦不下四萬萬兩。(見《清國地租稅法改革意見書》) 這種推算雖還不如清初戶部的推算來得切實,但可以相互對照:以方四千里除三分之一計算,應有田地五十七萬六千萬畝(即五千七百萬頃)。清中葉以後田地數,只合到八分之一。難道這七分都受天災水利的影響嗎?況且以四萬萬人口,耕種七百萬頃(七萬萬畝)田地,平均每人只一畝七分,年收不過一石七斗,何能糊一人之口呢?可見清代奏銷冊的田數毫不確實,而富力之蘊藏,決不止於如是。我們若把人口和土地就以上兩種推算來對照一下,大約每人平均可占十五畝左右,如果能「地盡其利」,每年收入除完糧納稅外,一個人的衣食溫飽之資是不成問題的。但最近耕地只139764萬畝(民國三十年統計),每人平均還不到三畝,又只占全國總面積的百分之八。即此可知我國所以患貧的原故,而吏治、經界、開墾、增產和水利諸問題,都是農業經濟的基本要務了。 第四節 人民的生活及習俗 就以上所述,可知我國自然的富力和人口的密度以及社會組織能力,政治文化天才,論人論地,都是世界上大有可為的優秀民族,就只因消極的民族哲學,地域的封建思想,阻礙了前進。而異族統制的私心,官吏貪黷的風氣,逼得人民「靠天吃飯」,一般的生活,真是窮苦不堪。哪有什麼人生樂趣呢?《儒林外史》記述當時士人的狀況說: 夏總甲果然替周先生說了,每年館金十二兩,每日二分銀子,在和尚家代飯。……俺前日聽說:「荀家炒了些麵筋、豆腐乾,送在庵里,又送了幾回饅頭火燒。」(第二回)范進謝了房主人,他家離城還有四十五里路,連夜回來,拜見母親,家裡住著 一間草屋,一廈披子,門外是個茅草棚,正屋母親住著,妻子住披房裡。正待燒鍋做飯,只見他丈人胡屠戶手裡拿著一副大腸和一瓶酒,走了進來……胡屠戶又道:「老人家每日小菜飯,想也難過!我女孩兒也吃些。自從進了你家門,這十幾年,不知豬油可曾吃過兩三回哩?可憐!可憐!」(第三回)馬二先生望著湖沿上接連著幾個酒店,掛著透味的羊肉,櫃檯上盤子裡盛著滾熱的蹄子、海參、糟鴨、鮮魚,鍋里煮著餛飩,蒸籠上蒸著極大的饅頭。馬二先生沒有錢買了吃,喉嚨里咽唾沫,只得走進一個麵店,十六個錢吃了一碗麵。肚裡不飽,又走到間壁一個茶室吃了一碗茶,買了兩個錢的「處片」嚼嚼,倒覺有些滋味!……馬二先生大喜,買了幾十文餅和牛肉,就在茶桌子上盡興一吃(第十四回)。當時就把餘下十幾兩銀子館金,又借了明年的十幾兩銀子的館金,合起來就娶了親。……又做了兩年,積攢了二三十兩銀子的館金,在祁家傍邊尋了四間屋,搬進去住。只雇了一個小小廝,虞博士到館去了,這小小廝每早到三里路外鎮市上買米油鹽小菜之類,回家與娘子度日。娘子生兒育女,身子又多病,館錢不能買醫藥,每日只吃三頓白粥,後來身子也就漸漸結實起來(第三十六回)。 觀此可知一般以筆耕舌耨為生活的讀書人之苦況,一年十幾兩銀子的束脩,還要養家,只可住草房,吃白飯了。有田的大地主,自然的比較好些,但這種人並不多,一般的農村十分之九是小自耕農、佃戶及長短工,每年收入也和教師相差無幾,甚至於還不如,生活自然更苦了。《紅樓夢》描寫繁華世家,也常反映出農民的苦況,如「劉姥姥道:『這樣螃蟹,一共倒有二十多兩銀子,阿彌陀佛!這一頓的錢,夠我們莊家人過一年的了!』」工人以手藝勞力所得,雖無一定,每日平均起來,大約不過幾分銀子(以木瓦匠而論:順治中每工二十八文,道光中八十四文,平均五六十文,折銀五六分,多則七八分)。商店中的夥計,每年一二十千文,每日也只合幾分。林則徐說:「人生日用飲食所需,若以食貧之人,當中熟之歲,大約一人有 銀四五分即可過一日,若一日有銀一錢,則諸凡寬裕矣。」總而言之:占中國最大多數的士農工商四種人,一年的生活費,多不過二十兩銀子,每飯只合一二分,雖是物價低廉,也還買不到一斤肉,兩升米。如《巢林筆談》云:「順治三年會覲耑席十六色,付庖銀五錢七分。而豬羊雞鴨甚賤,斤不過一二分有奇,他物稱是,席之所以易辦也。」而當時糧價:糙米每石六七錢(見《經世文編》陸世儀《漕兌揭》),普通米七八錢(見同書尹繼善《厘剔漕事疏》),老米一千二百文(《熙朝紀政·紀糶篇》),以銀價合一兩三四錢。平均一石米價在一兩左右,每天也只有幾升米錢!何況一個人的消費並不只於食米呢?家無擔石之儲,人鮮溫飽之計,一般生活程度的簡陋,已可想見了。至於特別瘠苦的地方,服食粗糧,菜根樹皮,都用以充飢,遇著荒亂的時候,還有吃土沙的饑民,啖敵肉的丐兵,真是慘不忍聞的非人生活啊! 可是少數的官吏富賈和地主,卻極盡繁華豪奢之能事,如紐琇《觚剩》云: 江南泰興季氏,與山西平陽亢氏,俱以富聞於天下。季自滄葦以御史回籍後,尤稱豪侈。其居繞牆數里,中有復道周巡,健兒執鈴柝者共六十人,月糧以外,每夕犒高郵酒十甏,燒肉三十盤。康熙九年,霖雨連旬,恐霉氣侵涴,命典衣者曝裘於庭,張而擊之,紫貂、青狐、銀鼠、金豹、猞猁猻之屬,脫毛積地,厚三寸許。家有女樂三部,悉稱音姿妙選。閣宴賓筵,更番佐酒,珠冠象笏,繡袍錦靴,一妓之飾,千金具焉。及笄之後,散配僮僕與民家子,而嬌憨之態,未能盡除,日至高舂,晨睡方起,即索飲人參、龍眼等湯,梳盥甫畢,已向午矣。制食必依精庖為之,乃始下箸,食後輒按牙歌曲,或吹洞簫一闋,又復理晚妝,尋夜宴,故凡娶季氏家姬者,絕無聲色之娛,但有伺候之煩,經營之瘁也。 又禮親王《嘯亭續錄》云: 京師米賈祝氏,自明代起家,富逾王侯,屋宇至千餘間,園亭環麗,游十日未竟。宛平查氏、盛氏,富亦相仿,然二族喜交士大夫為干進之階,故屢為言官彈劾,不及祝氏退藏也。懷柔郝氏,膏腴萬頃,喜施濟,貧乏人呼為郝善人。純廟(乾隆帝)常駐蹕其家,進奉上方水陸珍錯至百餘品,王公近侍及輿台奴隸供食饌,一日之餐,費至十餘萬雲。 從以上兩段記載,就可知富紳大賈土豪的奢侈情形,要是和權奸朝貴來比,仍屬小巫大巫。和珅在當政時,每晨以珠作食,謂可心竅靈明,過目即記,然一粒重者價二十萬,輕者或一萬,至輕者亦八千,珠之舊者與已穿孔者不中用,一時海上之人,都不憚風濤去採珠,所以價值最昂。我們一看他家被抄的單子,只金碗碟四千多件,金唾盂一百二十個,金面盆五十三個,赤金五百八十萬兩,沙金二百餘萬兩,貂皮衣一千四百十七件,貂蟒袍褂八十五件,其平日享受的豪奢,比皇帝還要加若干倍(宮內御膳房年耗二萬餘兩)。至於河員鹽政的積弊之深,用費之汰,更是人所習知。譬如駐清江浦的南河總督,歲修經費四五百萬,用於河工者不過十之二三,余皆納賄、酬應、饋贈、分肥。一席之宴,恆歷數日。彘臠、鵝掌、駝峰、猴腦之制,所費不貲。乾隆時兩淮鹽政衙門,由鹽商每日供應一百二十兩。而鹽商競尚奢靡,無論婚喪嫁娶之事,凡宮室、飲食、衣服、輿馬之所費,輒數十萬金。這樣貧富不均的現象,相沿數百年,為什麼沒有造成西洋那樣的貴賤階級和社會革命呢?其中頗有一種道理:因為那些人的錢,大半是「官久自富」或經商得來的,而做官則人人有權利,只要你能獲得科舉的資格,昨天是窮漢,今天即可為達官,因此都以富貴為嚮往之目的,而不以富貴為攻擊之對象。可是這種富貴極靠不住的,它既由於不正當的朘削而來,得之易失之亦易,一旦被議,家敗人亡,或習於奢靡,坐吃山空,不到幾十年,往往豪富可以變為赤貧或乞丐、小偷。譬如乾隆時阿勒渾做過總督,窮極奢侈,罷官後不數年,成為乞丐,到友人家去偷東西。又如「銀錢堆滿十三 行」的行商伍氏,在道光間富甲天下,不多年也就式微了。此種例子,不勝枚舉。俗語說:「十年河東轉河西,莫笑窮人穿破衣!」《梅溪叢話》云:「富貴如花,不朝夕而便謝;貧賤如草,歷冬夏而常青。好花如富貴,只可看三日;富貴如好花,亦不過三十年。」這都是說富貴貧賤的變遷很快,所以不能形成對立的階級。我們若把旗人的生計,再略一敘述,就更可以明了了。 旗人是清朝的宗族,和一半的漢軍,都系從龍功臣,在政治上自然占有特殊地位。入關以後,一馬甲(正兵)每月給銀三兩,護軍(衛兵)每月給銀四兩,皆每年給米二十四石。七歲以上,就有全份口糧,六歲以下為半口。且於京城按旗分地,賞給房屋,又於近京五百里內,撥給地畝(照官階分配,壯丁大約三十畝)。這樣的生活,總比一般漢人優裕多了。只因他們養尊處優,妄事奢靡,不過十餘年,就「窮困日甚」(見陳之遴《滿洲兵民生計疏》)。康熙間曾發一千二百萬帑金賑濟他們,雍正、乾隆間除賞賜外,曾兩次替他們贖回典賣出去的田地,然而總無效果。為什麼弄得這樣窮困呢?據雍正帝說:「相染成風,未改其靡費之習,賞銀一及兵丁之手,亦不過妄用於飲食,不及十日,悉為烏有。」又說:「多有以口腹之故,而鬻房賣產者,即如每飯必欲食肉,將一月所得錢糧,不過多食肉數次,即罄盡矣。又將每季米石,不思存儲備用,違背禁令,以賤價盡行糶賣,沽酒市肉,恣用無餘,以至闔家匱乏,凍餒交迫,……乃以美食鮮衣之故也。」乾隆帝也說:「八旗為國家根本,從前敦崇儉樸,迨承平日久,漸即侈靡。且生齒日繁,不務本計,但知坐耗財米,罔知節儉,惟知鮮衣美食,盪費貲財,相習成風,全不知悔,旗人貧乏,率由於此!」這原因說得很明白,不是和漢人富貴之不能長享,是一樣的道理麼?從前有人說:「國有四民,功令獨旗人不得經商逐利,故貧困至此!」王慶雲在《熙朝紀政》中痛駁此議,謂「旗人不善謀生,又悍仆、豪奴、邪民、駔儈導之縱暴以為利,故屢煩朝廷之禁約。……大抵旗人狃於揮霍,炫於鮮衣美食,經商逐利,不待禁而不能」。從此我們可以知道中國以節儉為美德,是具有維持最低限度的生活之深意。但人情好逸惡勞,有錢的儘量享受,勢必至於破落而後已,這 也是社會上盈虛消長的道理。其原因還由於我們的農業社會生產量有限,分配就不能太偏,消費就不能過分,否則「一曝十寒」,自然就有一種克制調劑的力量。要不然的話,像旗人「每飯食肉」,又何至於傾家蕩產呢?所以我們現在要提高人民的生活水準,必須加緊生產建設,並改革政治的貪污制度,使一般人都能平均享受,即令我們的人口繁殖太快,大約仍可自給自足的。 至於一般人的生活狀況,南北習俗,微有不同,乾隆元年的諭旨說: 朕聞晉、豫民俗,多從儉樸,而戶有蓋藏。惟江蘇、兩浙之地,俗尚侈靡,往往家無斗儲,而被服必極華鮮,飯食靡甘淡泊。兼之井裡之間,茶坊酒肆,星列棋置,少年無知,遊蕩失業,彼處地狹民稠,方以衣食難充為慮,何堪習俗如此?民生安得不愈艱難! 為什麼南北有這種差別?因為東南是財富之區,西北是瘠苦之地,清初戶部計國富,就說:「古來天下之利,全在西北,其江南之蘇、松、常、鎮,浙江之嘉、湖等府,漢唐以前,不過一澤國耳。自錢鏐竊據,南宋偏安,民聚而地辟,遂為財賦之藪。故明初年,見東南之賦,足以供用,於是推知東南之利,而不謀及西北。是以西北之賦日少,而民日窮。迨及季世,盜賊叢生矣!」其所謂「謀不及西北」者,就是指「水利不修」的意思,南北財富之轉移,固因氣候土壤的原故,實亦由於「水利不修」,因此西北才時苦「旱澇成災」、「饑饉洊至」了。南方謀生較易,所以養成粉華靡麗的習慣,北方謀生較難,所以養成儉樸粗陋的習慣,然而從小處看,南方也有災荒,北方也有富室,不過比較起來,南豐北歉,南奢北儉罷了。總之,全中國都不外一個窮字,富人究竟是極少數。茲再從衣食住行四事,略一敘說。 (一)衣 清代農家許著綢紗絹布,商家只許著絹布,仍舊是重農賤商的意思。然而一般的區別,是有「功名」(生員以上及官吏通 稱)的人,許如式制綢衫,平民則終身著「布衣」。大率南人尚華(康熙時吳下謠云:「男兒著條紅圍領,女兒倒要包綢巾,貧兒打扮富兒形,爹娘凍餓,豈不寒心?」可見蘇州一帶重衣履,雖窮人也打扮,是不管家計的)。北人尚朴,婦女尚華,男子尚朴。順治四年定官民服制,採金元之遺,削髮垂辮,箭衣小袖,深鞋緊襪,較之明代衣寬四尺,袖寬二尺,襪皆大統,鞋必淺面,就大不相同了。但婦女、幼童、釋道、優伶卻還襲用明制。官員著青色貢緞「外褂」(前後開叉),算是禮服,胸背各補綴黼黻一方(惟親郡王用圓形),稱為補服,俗名補子。文官繡鳥,武官繡獸,隨品級而異: 一品 二品 三品 四品 五品 六品 七品 八品 九品 文官 仙鶴 錦雞 孔雀 雲雀 白鷳 鷺鷥 鵪鶉 練鳥 武官 麒麟 獅子 豹 虎 熊 彪 犀 牛 海馬 凡遇慶典,官皆百服「蟒袍」(一品至三品九蟒五爪,四品至六品八蟒五爪,文官七品至末入流,武官六品七品五蟒五爪,均不拘顏色),謂之花衣期。「馬褂」本為行裝軍服,乾隆以後,始漸為一般人所用,而黃馬褂原系侍衛點綴之品,後乃以賞有功,殊覺可笑。帽子則幼童亦戴著,頗異於古二十而冠之制。不過普通都是素冠、氈帽或便帽(即小帽,六辮合縫,綴以簷,如筩,取六合一統之意,創於明太祖,俗名西瓜皮帽),官員禮帽:冬曰「暖帽」,夏曰「涼帽」,暖帽以氆氌或紫貂海龍制之,涼帽以青絨或稻草制之,均綴紅色之纓。「頂子」則視品極而別其質色: 一品 二品 三品 四品 五品 六品 七品 八品 九品 紅寶石 紅花珊瑚 藍亮寶石 藍暗寶石 白亮水晶 白暗硨磲 素金 花金 花銀 俗稱禮帽曰大帽子,帽後飾孔雀翎,普通皆一眼,多者雙眼三眼,初惟貝子冠三眼,公冠雙眼,康熙間特賜施琅,遂開酬庸之例。後來滿洲五品以上官和護衛,及漢員有軍功者,都可賞戴,再後則援例捐納,就非常的濫了。這都是清代特殊的服飾,在民間隨時隨地都有小的變化,或尚寬,或尚窄,或長,或短,但無損於大形。五顏六 色,各有好尚,惟不得用皇室獨占的金黃色和龍飾。婦女因纏足之故,所著弓鞋,高低尖端,朱竹坨詞:「湖菱烏角,渚蓮紅瓣,不比幫兒遠瘦,拈來直是小觥船。」頗能形容盡致。旗女天足,鞋皆馬蹄底。飾物則五品以上官,得掛「朝珠」。宗室系「黃帶子」,覺羅系「紅帶子」。一般人僅只結「腰巾」,帶「荷包」而已。 (二)食 南人食米,有飯、粥之分,北人食麥,有饃、餅之異,苗人嗜蕎,千里攜帶,蒙人食肉,取之六畜,藏人半耕半牧,嗜糌粑及酥油茶,回人略同漢人,而惟禁食豬(《可蘭經》云:「豕污不可食。」)。這是各族大概的情形,因為地域產品的關係,所以生活的主食品,也不能一樣。魚肉菜蔬之類,大都佐食品,視貧富水陸而供需不同,宴客重山珍海錯,平民雜高粱紅薯。惟吾國烹調之術極精,食品的種類亦廣,非歐美人所能及。配合離奇,千變萬化,一餚登筵,別具風味。其見之於食單者,有八百餘種,歐美尚不及半。富人又以此為「講究」,所以能在世界上占第一位。但是團坐合食,味重餚豐,頗不宜於衛生。張英說:「禮曰:『居山不以魚鱉為禮,居澤不以麋鹿為禮。』食地之所產,則滋味鮮而物力省,近人每以珍錯為奇,不知雞豚魚蝦,本有至味,內則所載,養老八珍,皆尋常羊豕,特烹炮異耳。腥葷雜進,既為傷生侈費,亦乖頤養之道,所當深戒者也。」(見所著《飯有十二合說》)茶為普通飲料,上流人煮茶有法(如馮賓岕《茶箋》),品茶有等(如武夷茶有花香、小種、名種、奇種四等;品茶有香、清、甘、活四等),而一般平民則等於「驢飲」(見《紅樓夢》)。茶葉輸入歐洲,把英國人嗜酒凶暴的風氣漸漸變為彬彬「君子」,這是飲茶的好處,所以自來就占我國出口貨的大宗。至於酒的種類也很多,大別不外南酒(如女貞、花雕、紹興、竹葉青等)、燒酒(如高粱燒、麻姑酒等)、藥酒等(如五加皮、蓮花白、茵陳露等)。也有葡萄酒、麥酒、米酒、果酒等類,而蒙古則飲奶子酒、三投酒。黃星周說:「古雲『酒以成禮』,又雲『酒以合歡』,既以禮為名,則必無傖野之禮,以歡為主,則必無愁苦之嘆矣!若角斗紛爭,攘臂嘩呶,可謂禮乎?虐令苛嬈,兢兢求過,可謂歡乎?」(見《酒社芻言》)可見清初已有貪杯中物,而捋拳叫號者。「酒令」之 行,更為普遍,雖有雅俗之別,但士大夫猜拳行令也和市井無異。 (三)住 南有天井,北有院落,房皆四合,覆以瓦草。門前有照壁,官四品以上者,始得成八字形。有功名者,始許用開嘴獸頭,鎮於屋脊兩端,門側立石獅,旗杆。又南方多以竹木編壁,外附以泥,北方則多用磚石土坯,但亦有穴居野處者,謂之窯洞。魯豫以北,室多火坑,《日知錄》說:「北人以土為床,而室其下以發火,謂之坑,古書不載,《舊唐書·高麗傳》『冬月皆作長坑,下然薪火』,即今之土坑。」是明清間已有之。清末章炳麟謂北方文化日就鄙野之一因,以其無德智體育之可言,不為無見。然而南方廁所和家屋相連,糞坑到處皆是,亦頗令人生厭。至於宮殿苑囿,樓台亭榭,則因人因地而殊制,不是一般人所能享的,所以不多說了。 (四)行 「南人使船,北人使馬」,古語有之,因為南方多湖沼河流,北方多平原大漠,所以南方的街道逼窄,北方的路途寬廣。但旅行上的困難,南北都是一樣的。交通工具,既十分簡陋,旅舍飯館,亦污穢不堪,且有剪徑之「暴客」,圖財之「黑店」,真是「行不得也哥哥」。因此商賈遊宦,挾巨資以行者,往往聘「鏢師」保護,京城並設有鏢行。但綠林中人頗重義氣,有「替天行道,殺富濟貧」之思想,大概也是梁山泊的遺風。而遊俠之士,扶善鋤惡,左右其間,旅客常有因禍得福者,如《兒女英雄傳》所描寫之安公子,雖是小說家言,但似此一類的事情,見諸名家記載者還多,未必全屬虛構。交通路線,自京師達於各處分四路:東北至盛京、吉、黑,東路至魯、寧、皖、贛、粵及蘇、浙、閩,中路至河南,一達兩湖、廣西,一達雲、貴,西路至山西以達陝、甘、川,沿路設有「驛站」,司郵遞,由州縣及驛丞掌之,有驛夫、驛馬、驛車、驛船。「原為驛遞重要公文而設」,後來「擅行輕動,即無關緊要,往往插羽飛驛,轉形紛擾」。成就為一種弊政了。交通工具陸路只車轎兩種:京官之轎,輿夫四人,俗謂四轎,飾以藍呢。乾隆以後,劉統勛始乘馬車,紀曉嵐始乘騾車,杜紫綸(詔)始乘驢車,都是因為省費的原故,幔幃也極樸素,而顛簸殊苦。外官督撫學政,有乘八轎的,圍以綠呢。亦有制為馬輿、騾轎者,則快而且穩,可以坐臥。秦朝釺志:「一枕軟 輿蝴蝶夢。」即詠此。車有騾、馬、牛、驢馭使之不同,而用人推挽者,多單輪車。晉習鑿齒謂諸葛亮之木牛流馬即單輪車,可行於崎嶇之山地,今四川之雞公車,亦由象形而得名,大約就是木牛的遺制吧!美國人說中國的「車輛」四千年來無變化,這並不算過火的話。水路只有簡單的帆船,但必須在一葦可通的地方。後來曾國藩練水師,「欲為艨艟大艦,皆不能旋運」,可見造船術也退步了。交通既如此困難,所以文化的溝通和進步,受了它很大的限制。 總而言之,中國因為是農業的社會,承數千年祖宗之遺規,安居樂業,自給自足,已成靜止之狀態,不知隨時改良,惟務安貧守舊,一切都很少進化。有時反在無意中加以阻撓破壞,以致良風美俗,廣土眾民,漸漸造成窮苦固陋的樣子,真是令人痛心!這都由於文化未能發揚光大,領導者牽拘於世俗之傳統,不能把學問用之於「經世」的原故。海通以後,西洋人以科學凌駕中國,我們顯然是落伍了!社會掀起很大的波瀾,舊的無法保存,新的未能建設,我們老是徘徊在渡頭,民生日益憔悴,整整又耽誤了幾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