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散文名篇 · 留侯論(清)魏禧

客問魏子曰:「或曰:『子房弟死不葬[2],以求報韓。』既擊始皇搏浪沙中[3],終輔漢滅秦,似矣。韓王成既殺[4],酈生說漢立六國後[5],而子房沮之[6],何也?故以為子房忠韓者,非也。」 魏子曰:「噫,是烏足知子房哉[7]!人有力能為人報父仇者,其子父事之,而助之以滅其仇,豈得為非孝子哉?子房知韓下能以必興也,則報韓之仇而已矣。天下之能報韓仇者,莫如漢,漢既滅秦,而羽殺韓王,是子房之仇,昔在秦而今又在楚也。 六國立則漢不興,漢不興則楚不滅,楚不滅則六國終滅於楚。夫立六國,損於漢,無益於韓。不立六國,則漢可興,楚可滅,而韓之仇以報。故子房之地決矣。」 「子房之說項梁立橫陽君也,意固亦欲得韓之主而事之,然韓卒以夷滅[8]。韓之為國與漢之為天下,子房辨之明矣。范增以沛公有天子氣[9],勸羽急擊之,非不忠於所事,而人或笑以為愚。且夫天下公器非一人一姓之私也[10],天為民而立君,故能救生民於水火[11],則天以為子,而天下戴之以為父。子房欲遂其報韓之志,而得能定天下禍亂之君,故漢必不可以不輔。夫盂子,學孔子者也,孔子尊周,而孟子遊說列國,惓惓於齊梁之君[12],教之以王[13]。夫孟子豈不欲周之子孫王天下而朝諸侯?周卒不能;兩天下之生民,不可以不救。天生子房以為天下也,顧欲責子房以匹夫之諒[14]、為范增之所為乎?亦已過矣! 注釋: [1]留侯:張良,字子房,其先韓人,祖、父皆仕韓。秦滅韓後,張良為漢劉邦謀臣,輔漢滅項羽,定天下,受封為留侯。[2]《史記留侯世家》載,韓國被秦吞滅後,張良連弟弟死了都不辦喪事,用全部家財來求客刺秦王,為韓報仇。[3]博浪沙:地名,今河南省原陽縣東南。秦始皇東遊,張良和刺客埋伏在博浪沙,用大鐵錘擊始皇,誤中副車。始皇大怒,大索天下十日,沒有捉住張良。[4]韓王成:韓國的諸公子,名成,人稱橫陽君。張良曾經遊說項梁立橫陽君為韓王,項梁乃從,後為項羽所殺。[5]酈生:酈食其(yì jī),劉邦的策士。他曾經向劉邦獻策,要劉邦分封土地給六國後代,並授予他們王印,這樣天下就會臣服,楚國也會來朝拜,恰好張良有事來謁見劉邦,知道劉邦已同意酈生的建議,當即勸阻劉邦,說:「誠用客之謀,陛下事去矣!」劉邦大罵酈生,急忙派人銷毀已刻好的封印。[6]沮:阻止。[7]烏:何。[8]夷滅:消滅。夷,平,誅鋤。[9]范增:項羽的謀臣,被尊為亞父,他屢次勸項羽殺劉邦,項羽不聽,後鬱憤病死。沛公:劉邦。[10]公器:指名位、爵祿等。[11]水火:喻困苦患難。[12]惓惓:同「拳拳」,誠懇深切之意。[13]王(wàng):成就王業。[14]顧:卻,反而。匹夫:庶人,平民。諒:忠誠守信。 魏禧(1624—1681),字叔子,一字冰叔,號裕齋,又號勺庭,江西寧都人,明諸生,入清不仕,舉家隱居故鄉翠微峰。四十歲始遊歷大江南北,所結交皆明遺民。在清初文壇上很有地位,與兄際端、弟禮,俱有文名,時稱「寧都三魏」,又和侯方域、汪琬齊名,號「國初三家」。散文長於見識議論,各體風格不同,都能縱橫變化,文隨意盡。有《魏叔子文集》。 張良是韓國人,卻做了漢的謀臣。本文的論說中心表面似乎是:張良仕漢是否忠韓。共分兩層論述:一、張良仕漢以報韓仇;二、張良仕漢以救天下之民。第二層是第一層的深化,尤其「天下公器非一人一姓之私」、「天下之生民不可以不救」等觀點,實際上推倒了所謂忠韓的匹夫之見。 此篇是魏禧議論文的名篇,氣勢踔厲風發,層層推進,表現了他長於見識和議論的寫作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