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全史 · 第七十七章 伊犁事件

稻葉君山 《清朝全史》
俄國由訂約所獲之各種權利 自一八四四年,俄征服吉爾吉斯之大部落以後,其圖謀中央亞細亞之心,曾不暫戢,欲占領西爾達利亞溪谷,乃先東窺伊犁各地,卒由俄大佐可巴爾斯奇與伊犁大臣訂結通商條約,事在咸豐元年。蓋清俄交涉,在西伯利亞方面者,自恰克圖界約及市約以來,亘百六十年之久,未經開放門戶,今乃開伊犁之塔爾巴哈台地方,許其通商,設領事館。塔爾巴哈台在科布多之西,當耶而吉西河之上流。越七年,清俄締結《愛琿條約》,並黑龍江左岸之地於俄;同時於《天津條約》中,許俄人設置北京—恰克圖間之郵政,且援最惠國之條款,改從前以藩王待遇俄使之禮節。越二年,《北京條約》成於依格那提夫之辣腕,依氏以再造滿清之恩自居,乃割取沿海州一帶,又開喀什噶爾城互市,並許設領事。 《北京條約》簽字儀式 凡此,皆所以當現金之報酬也,而庫倫與張家口間貿易上之權利,俄人亦多有所獲;一八六三年,俄設領事館於庫倫,要求種種權利,而一八六二年在北京交換之陸路通商條約,已有「兩國國境百清里地方為免稅地帶,兩國均不得徵收關稅」之規定。至於兩國國境,在恰克圖界約時,幾以唐努烏梁海之北西端沙弼奈嶺,為蒙古北部之境界線;一八六四年(同治三年),結《塔爾巴哈台條約》,始劃定為沙弼奈嶺以南,至帕米爾高原一帶焉。俄國由此條約,雖獲特有之權利,然烏梁海之確入於清領,亦由此時始。越歲,即一八六五年,俄取敖罕,而清領亦有雅克布白克之亂,取喀什噶爾,據烏魯木齊一帶,與東干相應,擾亂新疆。一八七一年(同治十年),俄已占領伊犁各地,更欲由馬納斯而東,以窺烏魯木齊。 唐努烏梁海,位於外蒙古西北的一個群山環抱的盆地。北至薩彥嶺,南到唐努山,原屬我國,1921年在蘇聯策動下宣布「獨立」,1944年為蘇聯兼併。 沙弼奈嶺,山嶺名,也是清代中俄邊界西段上的一個界碑名。今通譯沙畢納伊嶺、沙賓達巴哈嶺等。 俄與清以退還伊犁之公證 俄既占領伊犁,清國照會俄國,要求答覆。當時俄政府答云:「清廷威令,久不行於此地,載諸約章之通商,往往不能如約保護。今伊犁之吉爾吉斯人,屢掠邊境,防禦無策,不得已始占領之,然在俄國蓋未嘗思吞此土地也。故欲待清國之威令能行於此方,度可以保國境之安全時,然後退還之」云云。據吾人所見,俄國此時方與喀什噶爾汗國訂結通商條約,豫知清國之兵力,一時難以及於伊犁,故始為此退還之約也。光緒四年,左宗棠派遣之將劉錦棠,平定雅克布白克,復天山兩路,清政府乃憑一八七一年之公證,要求退還伊犁。俄政府以事出意外,不能如當時之宣言者以行,乃使其駐北京公使曰:「若北京政府能保護將來國境之安全,且賠償俄多年耗於伊犁之政治費,方可以退還」云云。一八七八年,清政府遂命崇厚為全權大臣,適俄締結條約。 厘窪薩假約之內容 崇厚赴聖彼德堡,久與俄政府交涉,不得要領,一八七九年(光緒五年)秋,遂成假條約於厘窪薩(Livadia)。據當時各國新聞紙所傳者如下: (一)俄國返還伊犁地方於清國。 (二)清國赦伊犁地方叛民之罪。 (三)由伊犁入於俄國領內之人民,與俄國人民受同等之待遇,享同等之權利。 (四)俄人在伊犁地方之財產,永遠為俄人所有。 (五)由清國欽派左宗棠,俄國欽派克夫滿,行授受伊犁之事。 (六)因歸還伊犁,清國應於此條約交換之日起,限一年間,與盧布五百萬於俄國以充償金。 厘窪薩,今通譯里瓦基亞、里發的亞。 伊犁惠遠古城遺址 (七)因歸還伊犁,清國應將可克斯河以西,何生達山以南,鐵克斯河上流兩岸之大地割與俄國。 可克斯河,今通譯霍爾果斯河。 何生達山,今通譯穆素爾山。 (八)改正從前定於塔爾巴哈台條約之宰桑泊國境。 (九)經特派委員改正國境後,各立界碑為志。 (十)俄國於伊犁、塔城、喀城、烏爾喀(庫倫)外,得添設領事官於嘉峪關及吐魯番。 (十一)俄國領事官與清國地方官因公行文,互稱曰公文,清國應以待官員之禮節待俄國領事。 宰桑泊,今通譯齋桑泊。 (十二)俄國商民,照向來通商於蒙古各地免徵課稅之例,今於天山南北路諸城亦概行免稅。 (十三)俄國商民,得於張家口及其領事官所在之地建設倉庫。 (十四)俄國商民,得由張家口經通州赴天津,或由天津往他港及內地諸城,販賣貨物,又得由此路運輸貨物於俄國。 (十五)此條約批准後,五年以內,不得修改。 (十六)總理衙門對於俄商呈請解除粗茶課稅一條,應即可決。 (十七)若有越界盜掠牲畜之事,清俄兩國官吏,應照舊約,各使其犯民償還原物或代價。 (十八)此條約之正本批准後,於一年以內,在聖彼得堡交換。 犁姆查爾嶺,今通譯耶木素爾嶺,即凌山。 據以上條約觀之,則知俄政府對清政策,態度雖極從容,而挾望殊甚宏遠,伊犁之各地雖還,而鐵克斯河之西岸已非清有。蓋俄國之真意,視掠取犁姆查爾嶺,尤急於占領鐵克斯河,以據此通路,可直窺天山南路也。鐵克斯河之各地最豐饒,本為遊牧之民所欣羨,故俄國依此條約,將收容歸化之民於此地,征其賦稅,以圖伊喜庫庫爾湖之連絡,亦可想見矣。迨清使崇厚歸國,而此約又生出種種之紛議。 張之洞像 清廷之拒絕批准 大使崇厚方發俄國,而條約之內容,已泄於清國,輿論沸騰,咸欲破棄此約。當時張之洞任翰林侍讀,曾有制俄之策,茲引一節以為證: 我之御俄,原有可勝之理,但邊疆之戰,勝敗利鈍無常。臣愚以為俄縱戰勝於新疆,而西不能越嘉峪關,東不能迫寧古塔,而俄人窮兵既久,艱於輸運,勢必自斃。中國強弱之機,在人材消長之會,今猛將謀臣,有事變之經驗者,尚足一戰,若再因循數年,則左宗棠年已衰老,李鴻章亦將就老,精銳將盡,欲戰不能,豈不重可惜哉?俄人既築城堡灣港於東,屯重兵於北,設行棧於西,縱橫倔強於滿蒙一帶者,匪伊朝夕,今且漸及於朝鮮矣。故今日若能施防制於藩籬,則他日即免爭鬥於堂奧,此改正新約,所以宜先整兵備也。新約不能緩改,崇厚不能稽誅,中外臣工,咸持斯議,非臣愚一人之私言也。蓋謀輔在疆臣,而作氣在百僚,據理以力爭之在總理衙門,而決大疑、定大計,始終堅持,則在我皇太后皇上。事關宗社大計,未敢緘默不言,仰懇飭下廷臣會議具奏,臣不勝尤憤迫切之至。 如此上策,毫無實際,書生空言,誠不足怪。崇厚知此約之不利,曾力爭之,而俄外交官倔強不能抗,遂失敗以歸。清廷大憤,力主開戰,崇厚遂及於禍:十二日,政府以彼未奉上諭,遽行歸國,奪其職,西太后復處以死刑。和議既破,乃大整軍備,戰雲日亟,而俄國則付之沉默,僅責清廷不應治崇厚以死罪,因集海軍於中國海面。光緒六年(西紀一八八○)自春至夏,幾釀成戰事,然始終持調停之策者有二人,即曾紀澤、戈登是也。 戈登及曾紀澤之意見 是時中國官吏,漸知海防之不可忽,已命德人漢納根築港於旅順,以為直隸灣之防備。總稅務司英人赫德承清廷之命,招致戈登再至中國,咨以守戰之策。戈登應招,於一八八○年七月,訪李鴻章於天津,繼入北京,力言清國炮台及軍艦之微弱,兵制之不備;且曰伊犁若一旦開釁,則由黑龍江以襲滿洲,不逾兩月,敵兵將出於北京城下。總理衙門王大臣聞之,駭然色變。彼臨去之時,上意見書於李鴻章,多聞所未聞之議,其言曰:「為清廷革新兵制計,宜保存其固有之制,而加以變通。清兵固不能以整齊之陣與歐洲兵戰,然馭之有方,則足以制勝,是宜多習小戰。土工為清人之絕技,宜利用之。清兵不負背囊,進退輕捷,故能倏進倏退以擾敵,行軍之際,可恃以為制勝之道。宜專用後堂槍,不可用重大之炮。宜主亂戰,不主成列。以清國人多而勇,苟支配得當,何功不成?勿泥於歐美條理之組織,強以昂貴之火器自競。蓋歐美兵制,匪一旦所能幾及也。戰艦及水雷亦然,均宜擇值廉者用之。」又曰:「清國若欲實行此議,不能依賴外人,蓋自己所不能行者,外人亦難以施其技也。」戈登又以北京近海,諷清廷遷都。李鴻章以遷都為搖動根本之計,置而不論。外此所言得當者,則有曾紀澤,時曾為駐俄公使,光緒六年春,聞崇厚將治罪,曾電請寬恕。其後四月,復獻恢復伊犁之策,以戒主戰者之狂躁。茲錄其大要: 漢納根(1855~1925),德國陸軍上尉,1879年應聘來華,任北洋水師總教習。曾負責設計和建造旅順口、大連灣、威海衛的炮台,並參加甲午戰爭。 赫德(1835~1911),清末英國侵華代表人物之一。北愛爾蘭人。在中國長期擔任海關總稅務司,被清廷視為客卿。 曾紀澤(1839~1890),清末大臣、外交家,我國首位駐英、法公使。字劫剛,湖南湘鄉(今雙峰)人,曾國藩長子。遺著編為《曾慧敏公全集》。 竊維伊犁善後之計,有三大端,曰劃界、曰通商、曰償金是也。而對俄之方略亦有三:曰戰、曰守、曰和是也。今之主戰者,則以為左宗棠、金順、劉錦棠諸將帥皆擁重兵於邊疆,朝廷朝下一令,不難乘勢西進,一鼓而復伊犁。臣愚以為不然,請言其事如左: 曾紀澤手跡 伊犁地勢在天山之陰,其地險隘,故難攻而易守,主逸而客勞;俄人之堅甲利兵,與西陲回匪又不可同日而語。今欲興大軍,越險阻,以侵強鄰,是所謂孤注一擲,不能操必勝之權者也。且伊犁本中國地,以中國之兵力,恢復舊土,幸而獲勝,於俄固無所損,而戰端一開,後患綿綿,是伊犁雖僥倖回復,而中俄搆怨,交戰之權輿以起,夫豈計之得者哉!夫俄人所長在陸軍,然其經營東方,則恃海軍。俄人恃其詐力,與泰西各國互爭雄長,其海軍力之彌滿於東方者已久,故俄人之狡計,欲以伊犁為啟釁之由,以牽制我之兵力,然後以海軍之力,擾我東邊也。蓋俄之主力,在海而不在陸,俄欲侵擾之區,在東而不在西也。我中國苟欲與俄人戰,非在東海上不可,而回顧海防之準備,果何如乎?今者中原之大難方平,生民之瘡痍未愈,海防之事,雖在進行,而布置未周,成效未睹,就目下而言,臣愚以為折中禦侮之方,殆無把握,豈不可危?況東三省為我朝根本重地,其迤北一帶,黑龍江、松花江等,處處與俄土毗連,有鞭長莫及之勢,一旦有緩急,則防不勝防,我將疲於奔命,豈非危殆之甚者耶?或謂俄國多內亂,其君臣方切於內顧之憂,必無暇與我搆釁,臣獨以為不然。俄之內亂無他,以其國之地瘠民貧而無產失業者之眾也。俄之君臣,常幸邊陲之有事,蓋用兵於域外,則不逞之民,其鋒亦可以轉而向外,而內亂以寧。是俄國靖亂之術,不外乎以亂治亂,乃西洋各國所熟知也。故與俄國接壤之各邦,皆知其謀而嚴為之備,曾未聞有以俄之內亂為幸者。當此之時,我中國竟欲乘俄之多故,庸有濟哉? 或有謂歐洲列強之中,忌俄國之強大驕橫者多,能使其互相連合以怵俄人,為計甚便,臣愚以為是徒襲往昔戰國之陳論,斷不能再行於今日者也。今日歐洲列國之君主,大異於往昔春戰秋國時之君主,而各國政體亦與昔時殊,論者或有所不知也。泰西列國,雖不盡民主,而國之大政,多為國會議員所主持,征諸軍旅之事,其例益著,當興師出眾之際,莫不萬眾一心,同仇敵愾。故今日之勢,雖有蘇、張之舌,隨、陸之智,遍叩各國議員而遊說之,亦難以收同力抗俄之效;即或偶然得策,而無厭之求,將何以應?主歐洲列國連合之策者,其迂拙無當,亦可知矣。距今三年前,俄國與土耳其戰,英人助土以抗俄,會議於德京柏林以收戰後之局,英國之義聲昭於天下。然西洋各國合從,以義始者,必以利終,故俄兵尚未出土境,而居比魯島已割於英矣。彼西洋列國之連衡合從,唯各圖其利而已,非能以信義友誼相援助者也,又惡可恃哉?況彼西洋列邦,雖外和內忌,各不相善,而其對於東方,對於中國,獨能協力以謀,此無他,則以一國獲權利於中國,各國必均沾其惠也。方今西洋各國,虎視眈眈:環而伺我者日益急,幾成共同之行為,而猶冀人之違背公法,出一旅之師以為我援,豈非昧於時勢之甚者耶?由是觀之,則主戰說之非計,亦可知矣。(下略) 蘇、張,指戰國縱橫家蘇秦、張儀。 隨、陸,指漢代辯士隨何、陸賈。 居比魯島,今通譯賽普勒斯島。 張儀說楚王 曾紀澤折衝於俄京 一八八○年秋,清廷遣曾紀澤於俄京聖彼得堡,重開和議。曾氏所據地位,比於崇厚,其難固萬萬。時俄國外務大臣曰郭恰果夫。清國之主張,在全廢厘窪薩條約,另有所議,以未得俄國同意,清國遂讓步,以厘窪薩條約為商議之根據。論辯經數十回,為期亘數月,卒以曾氏之細心妙腕,克奏其效,一八八一年二月(光緒七年),兩國之紛難遂解。崇厚之假條約,招物議最甚者,為鐵克斯河谷地一條;今茲新約,即將此條除去,俄國僅限於可爾郭斯河西,劃定界限。償金增至九百萬盧布,是蓋以清廷對於前約,故意拒絕,致俄國多耗餉糈之故。此外有宜注意者,俄國於松花江、烏蘇里江等,及滿洲內河之航行及貿易,均於此新約承認是也。俄國毅然放棄伊犁而不顧者,其真意果安在耶?俄自領有伊犁各地,垂十年,於吏治上頗具經驗,又知其土地肥沃,所收租稅足以償其行政之所消耗,然則兩國境界,新劃定於可爾郭斯河者,是豈俄人所能滿意也?自舊境之婆羅賀吉爾至可爾郭斯,凡八十餘里,道途平坦,可以行車無阻;自可爾郭斯至庫爾恰,又僅百四十餘里,清國欲確定此地點,為其所有,則俄又不能不嚴設邊備。幸清國有出類拔群之外交家曾紀澤氏,揮妙腕、逞辯口於俄京者數月,而西北得數十年之安固,厥功亦偉矣。曾紀澤者,曾國藩之長子。國藩討伐太平黨時,紀澤在籍讀書,未嘗干預軍事,或雲此時來上海習英文,未知孰是。光緒四年,任為英法兩國公使;六年,轉任出使俄國欽差大臣,締結今約。曾氏輸忠於清廷,亦云至矣。曾氏外,左宗棠氏,亦熱心經營新疆,成效昭著,吾人所宜知者也。先是左氏聞曾氏赴俄京,四月,發肅州本營,至哈密,大耀兵威,尋改新疆為行省,隸於陝甘總督之下。光緒十年,劉錦棠始任為新疆巡撫,亦左氏所推薦雲。 可爾郭斯河,今通譯霍爾里斯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