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全史 · 第五十四章 乾隆帝與英大使馬加特尼卿

稻葉君山 《清朝全史》
熱河離宮之謁見 乾隆五十八年,英王佐治三世所派遣之使臣馬加特尼氏,於塞外熱河離宮謁見乾隆,其情形已於前節敘其梗概。馬加特尼卿,不肯如從來歐洲各國對於清廷執附庸之禮,欲以對等國之禮謁見。茲將馬加特尼之日記抄出,可以觀乾隆帝之態度,及馬卿之意見,並可以窺察當時清國官吏之懷抱。其文如左: 佐治三世(1738~1820),今通譯喬治三世,英國漢諾威王朝的第三任君主,1760~1820年在位。在他執政期內,其強硬立場導致了北美殖民地的最終獨立。同時,也使英國成為首屈一指的世界強國。 九月八日(禮拜日)晨,由科拉邱(Cola-cho-you)出發,此地距熱河有十二哩,而至距熱河二哩弱之匡烏蘭(Qun-ur-long)止,在此整備衣冠,排隊進行。其盛觀可得而記者,列下: 中國官吏騎馬者百人 邊孫(Benson)步兵中佐 輕裝龍騎兵四人 牧師代理 大鼓 橫笛 炮手四名 炮手四名 炮兵伍長一名 少尉一名 步兵四名 步兵四名 步兵四名 步兵四名 下仆一名——制服 熱河 九月八日(禮拜日) (續)余等既達此地,未幾使節來,將余所交陳述書返還,若余交此書於大臣,必可得回書雲。 時余等之翻譯官來,以在萬大人、趙大人處所聞,告余曰:中國皇帝在此地公園之最高某處,御覽余等排列而行,甚形歡悅,即命首相及王公等,前來訪問。少間萬大人等兩人又告余曰,以余所居地甚狹,首相若來,隨從甚眾,恐不能容,首相不得已而中止。更言首相膝間少有傷,身體不便行動雲。此日天氣頗暖,急遽行事,下仆等皆疲倦,行李一切,尚未整頓,余以殷勤語答之曰:倘此時有要談,即請斯當東代,余以今夕往會首相何如?乃雲首相希望於今日午後與斯當東會。屆時斯當東及其子,偕余之翻譯員赴首相邸。自余之宿舍至該處,殆有一哩,途中經過熱河之大半。至後,滿洲迎接員,由大門導余等於一室,首相在焉。官吏四人侍其側,此四人帽上皆飾以紅珠,中二人著黃色短衣,至斯當東回寓,始知首相欲聞英王致中國皇帝書中之意,與斯當東又致余書,謂宜從中國禮節雲。 馬戈爾尼朝見乾隆帝 乾隆戎裝像 九月九日(禮拜一)晨,又派三人來勸余,要求廢棄對等之禮。余謂待附屬國之禮,與待獨立國之禮,其間自然有別,余初不知以此開罪於中國皇帝,余以彼必思所以調停之也。 九月十日(禮拜二)又派滿洲人三名前來,仍將關於禮節之事,復行提起。余對彼等云:若大使對於外國君主行禮,竟比對於本國君主加重,甚非得當。但以鄭重之禮來,答以鄭重之禮,有時不在此例耳。於是彼等問曰:然則對於英王之禮儀如何?余答曰:曲一膝持陛下之手而接吻。彼等乃高聲曰:然則對於敝國皇帝行此禮如何?余答曰:無論何時,皆可行之。余又云:余等以對於本國君主之禮,對於貴國君主,敬愛之道,可謂盡矣!彼等聞行此禮,表面上似甚滿意而去。午後,趙大人來訪余曰,彼已見首相,將關於謁見禮儀,會商良久,將來或照英國式辦法或敝國式辦法,二者必擇其一,但尚未決定雲。余亦不答一言。少間又派人來云:若用英國式,但持皇帝之手接吻,與敝國風俗,尚屬未便。然廢此一節,而代之以屈兩膝之禮,如何?余答之曰:已如余所云,中國人伏身於地,僅重大之禮為然,如英人之屈一膝者是。彼等云:然則省去接吻可也。余諾之,尚曰:省略接吻之禮,乃閣下等之創造者。余依閣下等之言而行,實則非完全禮節,餘切望行完全禮節,以對貴皇帝也。於是此煩瑣之談判乃定。由此可觀察中國朝廷之特質,與廷臣等之外交言論矣。 喬治三世 九月十一日(禮拜三)上午九時半,派三人至余寓,導余至首相處。首相接余等以親和之態。余首述旅行之疲勞業已平復,特來面謁,並希望將敝國王致貴皇帝之書速行奉上,以疏通彼此意思,至為幸事雲。 余又云:余曾屢次請大皇帝御安,祝聖壽之無疆,並喜中國國民得沐浴恩惠,實為至幸。若西歐之大王聞知此事,亦必祝東亞大皇帝前途之幸福。首相以敬詞答曰:大使自遠國奉命而來,所送之物,乃希世珍品也。因之敝國從來不變易之慣例,今特格外通融,改行貴國之禮式。英國國王之書,欲直呈於敝皇帝,亦無不可。又云:下禮拜四,乃朝廷大慶典日,擬以此日,使余得拜謁皇帝。所談論頗久。彼問余等航海中曾有何事,在何處停泊。余等答以在交趾支那多倫灣(Turon)稍停泊,此乃貴國之朝貢國也。又問英國與俄國相距若何,兩國親睦否?又義大利、葡萄牙與貴國甚近,亦嘗朝於貴國否?余以中國里數告知英國與俄國相距遠近,尚繼語曰:敝國對於現在世界,無敵視之者。故俄國亦與其他各國,同敦睦誼雲。然而現在兩國間交誼,此前稍薄。其故何在?因敝國王愛平和、守正道、憐小弱,見俄國之抑壓土耳其,欲起而持正論,故俄國甚為不喜。意國與葡國,並非敝國之朝貢國,但為世界和平計,確守正道,願各國勢力平均,故敝國王保護此兩國,敦厚交誼之事,屢見不一。言至此起而辭去,首相執余手,曰不日將於北京圓明園,可再得晤談之機會,因在熱河之地,事務繁忙,毫無暇晷,而近日皇帝舉行大祭諸事,準備更繁雲。 九月十四日(禮拜四)午前四時,余等偕萬、趙兩大人向宮廷而行,相距三哩之遙,行一時余始達。進行之列,樂隊、衛隊、轎子或乘馬之文武官員、大使隨員等,頗呈盛觀。余穿斑點之桑核形天鵝絨服,佩金鋼石星章,以表彰奈特(Night〔騎士〕)之勳爵。斯當東氏著綠花天鵝絨服,外加牛津大學出身法學博士緋色之帶。余之敘述如此瑣屑者,以見余等之隨機應變,盡力模仿東洋風俗習慣思想之苦心也。余等於花園門前下車,徒步而進。及導至近御座之側,在準備之大天幕內,約待一時之久,大鼓音作,雅樂聲喧,報龍駕已近,一同出幕。行至綠色絨氈上,見帝坐輿上,輿夫十六人扛行,有持傘者,有捧大小旗者,有司百官扈從其後。輿駕經過時,中國臣民,皆俯伏不敢仰視,余等以一膝屈拜之禮迎之。待其已就玉座,余持黃金制飾金鋼石之英王書信箱,由天幕門前向內而行,以慎重之態度,由側面石階而上,親自捧而呈之於帝。帝交之首相,而置於綠墊上。於是帝以贈英王之玉如意授余,述其欲與英王以後常親善之希望。此玉如意長尺半許,施以雕刻,中國人為無上貴品,以余觀之,亦無何等價值之可言也。 圓明園諧趣園 次又贈余以綠色之玉如意,余同時奉呈美麗琺瑯所制之時表二個,鏤以金鋼石,帝閱看後交與首相。斯當東者,受有命令,若余死亡時,代理行余之職務。余述其原由,以介紹於皇帝,彼仍行一膝屈拜之禮如余。後捧呈美麗之空氣槍二挺,帝亦賜以綠色玉如意。同時余之隨員等,皆得賜物。於是余等乃離御座,循階而降,就列於帝左邊之席。同時右邊有滿洲諸王公及大臣等,依位次就席,皆著品極相等之禮服。此等席面之上,不設桌布,惟配置山海珍味而已。皇帝以自己席上之數品饗余等,又以中國酒下賜。此酒非由葡萄所釀成,乃以米與蜂密製成者。後經半時許,召余與斯當東出座,賜余等以御手所斟之酒各一杯。余等於御前飲之,寒酷天氣,身心頓覺溫暖焉。 此時頻頻問答,既而以英王之年齒詢余,余答以希望如帝有八十二歲之高齡雲。帝威風凜然,而親愛謙讓之德,流露於外,待遇余等,可謂殷勤盡致。觀其風神,年雖矍鑠,可以凌駕少年人,望之如六十歲人。飲食之際,傳運食品,次序規則,極其嚴密,殊堪警異。其儀式靜肅而莊嚴,頗似聖餐式之典禮。御座設於圓形天幕之內,其直徑不過二十四五碼,內中樹柱甚多,有鍍金者,有著色者,有塗漆者,諸器具之配布,一見皆覺其壯麗華美。各種懸掛之物,鋪設之品,屋脊窗欞,形狀位置,均調和得宜,色彩之變化,巧妙而整齊,縱覽一過,頗覺愉快。此雖眩目之虛飾,見之尚覺清快安靜,絕無煩雜之象。此儀式之特長,乃於靜肅中帶威嚴也。謹嚴妝麗,為亞細亞之特色,歐洲式之精微,殆有未及。時有達祖(Tatze)即Pigu之大使三人、卞爾拇克(Calumucks)大使六人(回回教徒也)臨場,但彼等並不惹人注目。其間有拳術、走繩等諸戲,皆如演劇然。台設御座前,相離其遠,余等見此,如觀《瑣羅門王之榮華》一劇。——余對此時之光榮,不得不回憶少時所見之傀儡戲,其中《瑣羅門王之榮華》一劇,當時以為極人間之威福者,不圖於今日實現之也。 瑣羅門王,今通譯所羅門王。 九月十五日(禮拜日)余於中國旅行中,凡山水、庭園、古蹟等處,皆欲一觀其勝。此事偶達天聽,於是命余觀覽熱河公園。由首相傳旨,此園稱「萬樹園」,是實諸樹蓊鬱之樂園也。余等聞此無上之光榮,心甚感激。早三時起,與高級之大臣等,共赴宮殿,伺帝駕出。待至三時之久,漸傳御駕起行,照舊乘十六抬之輿,有無數之設衛兵、音樂隊、旌旗馬傘等隨從。余等正面而立,御目覽及余等,稍進即命停止,帝親與余等談話:今日照常例赴廟燒香行禮,因與余等宗教不同,不便同至其地。帝之態度,雖對下位,毫無傲色,實可褒揚。當帝猶未行禮之時,首相及諸大臣等,導余等於休息之屋內,稍進茶點,後乃騎馬前進,以游盛大之御園。余等行於園中,約三哩余,見其監理法之整備,實可驚嘆,如行於英國白脫夫特瀉(Bedfordshire)之路敦(Luton)近郊,土地互為高下,有林有石,景色天成,旁插青松,夾道而行。前為一大湖,望其對岸,遠在渺茫之中。此處有大遊船一艇,以候余等;又有無數小艇,以迎從者,皆施以彩旗,裝飾美麗。余等逢優美景色,無論何處,即上岸觀覽,如是者約航行四五十次,有時泊於奇異之宮殿焉。至於遊船之內部,裝飾物品之可注目者,如遊獵巡幸之畫,飾以碧玉瑪瑙之珍奇花瓶,精美之陶器漆器,歐洲制之各種器具,及地球儀、太陽儀、掛鍾、自動音樂器等,精巧貴重,對之深駭;余等所贈之物,與之比較,遜色多矣!然此等當為中國婦人室所陳之物,比之圓明園之歐洲物品,尚屬劣等雲。各亭台皆設寶座,其旁面懸以玉如意,與昨日所贈於英王之物相似。 十月三日(禮拜三)時已到北京,早間余至圓明園甚遲,首相及其弟等,坐以待余,他大臣無一人在。首相以珠山(舟山)送來之函數通授余,其一通乃馬慶德(Captain MaCkintosh)船長之書,由其一等轉運手送來者;他二通為Ser Erasmus Gower(沙拉司麻嘉窪)君寄來者。彼問此等信件內中,所報何事;答以賴昂兵艦急遽準備由舟山出發,然賓土坦兵艦,因艦長未到,尚不能出發云云。余即以此書授首相,以證余之所告皆非虛語,借釋其疑。彼又問余之病,及余自動身以來,從者數人之死亡;並雲外國人等,常苦北京嚴寒天候,倘霜降節前不出北京,恐有不健康之虞,頗為憂慮也。又常以書告余,謂新年祝典宴會,豫備在熱河,其娛樂之事,再三敘述。時余答以天氣寒冷,體弱不堪忍受,無在北京度歲之意,現在防寒亦甚留意雲。余自初見時即將余所受之英王之命,詳細說明,於其中諸點,欲試行交涉。余至北京如從前,侃侃而道余之見解,欲向中國皇帝請其派大使往英國,余並誓言必使之安全達英國,而回中國;凡日用必用品物及所用船舶,可以預先籌備,而禮遇自不必言矣,余又概括而說明之。抑對於中國,欲不論何事,能無一毫障礙,則言辭態度不得不慎,所以請派大使者,以對於英國王,表示仁慈友愛之意,其臣民亦因此深感中國皇帝之保護及恩澤也。 喬治三世送給乾隆的自鳴鐘 首相忽轉言力避此議,則知此種言論,於前途有困難矣。又進言余健康之狀態,皇帝之所以勸余歸去者以此;若身體無恙,帝甚喜余居此雲。 余歸宅,接他人所來信函,言皇帝回英王之函,現已草就,今由中國語譯拉丁文。余因之知中國朝廷所抱之意思,似微露一種促余出京之命令,雖出余之懸揣,而事實上似可據久在此地之萬、趙兩大人之語而得。首相來函,召餘明晨在宮中相會。余問以答英王之書是否交於余手,彼等乃佯為不知有此事者,然彼等更言若此時能即出發,頗有便益。餘思彼出此言,或有所授意,然彼等雖出促余出發之言語,而態度間一種悄然之象,殆不可蔽;以余等若能盡大使之職而去,彼等因此可以得利益;今其所以不得意者,以為此次招接余等,殆無加功進級之望也。 十月四日(禮拜四)晨,滿洲使者,謂首相及諸大臣皆齊集宮殿相待,望余速臨雲。此時余睡在病床,聞使者言,甚覺不快,勉強下榻,整理衣服。不移時到其處,余以為必候我已久,諜知首相及諸大臣之到臨,尚在三小時之後。彼等至,遂導余經過二三廣大庭園,渡許多極壯麗之橋樑,始到正殿階下,向上而觀殿內,見黃絹之高几,並列其間,旁有屏風,皇帝贈英王之書,即置於几上。余等照例敬禮,而後進正殿,於是將高几並書恭敬而抬至余前。 首相因對余等說明常例禮節之意味,後更明言將贈英王之禮物及書信送至余寓,其內容何如,未一言及;次指桌上黃色之各包,某為皇帝贈英王之物,某為贈余及余之隨員等者。此時首相之態度,不僅不如平素之殷勤,且見抑制強硬之態;更將余所贈之物交還,至此知其真有嫌厭之情,但託言不敢收受贈禮,因之交還而已,而諸大臣亦固辭余之贈物。 時余疲勞已極,請行告退,更以昨日所言請首相注意,謂解決此問題,致英王信中,雖已言之,然余乃英王所命者,因余不耐談話,請其與斯當東說明可也。彼允之,更雲以書信通知亦可,但暗示此要求必不成功之意。即余後日所送書信,亦皆為無效,昨日會見之際,由彼之舉動可以推知也。 余將致首相之書寫就送去,即早間所要求者,再一敘述。雖明知其無效,姑將所受於本國政府之命令,述其主要者六項。 寧波通商口岸 第一,許英國商人,在舟山、寧波、天津諸港通商。 第二,英國人願效以前俄國人,在北京設一倉庫,以為銷貨計。 第三,於舟山附近,無城砦之孤島,設一倉庫,以堆積英國商人賣余之貨物。又為監督起見,設定租界以居彼等。 第四,於廣東附近,與以同樣特權,或其他之恩典。 第五,澳門與廣東之間,廢止通行稅,至少減至一千七百八十二年之標準。 第六,英國商人及中國皇帝許以居住權者,不強制以出稅,而居住之許可證,往往不能辨別真偽,以後須直接交付彼等。 十月七日(禮拜一)此日正午,余等出北京將赴舟山。余往訪諸大臣,時軍機大臣和琳及諸大官,並皆盛裝,而鋪黃絹之桌上,置有二紙卷。大臣指曰:其一為對於要求事項之敕答,其一為敕諭類之目錄。余曰:望皇帝對於余所要求,允可數事,庶余離首都時,藉以稍慰雲。然彼聞之,似覺不快,以遁辭答覆,謂「足下所要求各事,甚望收幾分之效果」雲。時皇帝又派侍郎松筠為至舟山嚮導。 十月十日(禮拜四)是日午後,萬大人告余曰:侍郎松筠受敕旨前來,茲先告知。然未幾見松筠之船漸近,向我處而來。 彼辭去後,夜間萬、趙兩大人告余雲,大使此次旅行,使用船隻,及中國隨行官吏坐船等,合計四十艘,隨行數千人;又中國皇帝准每日支費用五千兩,倘有不足,即於所過地方官取之;又余等在北京居住時,每日費用千五百兩尚不止雲。此次大使之供應,需莫大之費,固為不虛;然實際所用,未必如此。皇帝允准之時,雖金額甚巨,其間有中國人等所謂官廳回扣者,經過數處,到最後時殆成為最小數。常記憶趙大人語余云:往年廣東大水,有一村盪盡,居民僅以身免,皇帝於曩時遊獵費之中,撥賜五萬兩,作為救濟之用。然此額中先由禮部扣去二萬兩,次扣一萬,再次扣去五千兩,次第扣抽,至後難民所實受者,不過二萬內外。於是余以為中國素夸為有道之邦,以此觀之,其道德固不能較他國為憂,孔子之子孫,殆如歐西諸國利慾神之後裔矣! 十月二十一日(禮拜一)早,余訪侍郎松筠,談甚久,其主要問題,即關於中國皇帝致英王之書信。彼雲,餘十月三日之書簡中,所云英大使要求條項,恐非出自英王之意,似系該大使之意云云。余對於此,稍事解釋,彼聞之尚以為不應對於朝廷有如此要求。可知中國人士所見,殆謂要求非英王之初意,乃大使不稟知君主,而私自一人之見為之者,殊為不當矣。 此等說法,對於英王不失尊敬;而對於大使,不免有難安之處。余亦不與之爭,然余之所慮者,恐中國以余為傳教人,因與松筠討論之。彼果視余等與一般歐洲人同,以為專以熱心傳布宗教為事者也。余答之曰:歐人或者有之,至英人從未以宗教誘人,不過對於支配宇宙最大之天神,世人果真趄實信奉,無論其宗教之形式如何,初亦不必反對。英人決非為布教而來中國,如廣東、澳門之商人,並未曾偕一教士而來。至於謂余以傳教之使命來,則尤誤也。觀余之隨從,無一教士,其事可知。余之從者,皆去邪從正,好善惡惡,非常慎重,斷不以信仰強人之必從也。至於書中所言,不過述英人自古與葡萄牙及其他歐西各國,雖同一宗教,然英人與彼等異者,則不強使信他教者信己教耳。今以歐西各國教士,與英國同一而觀,我則怪之。 余就皇帝答書中察其意思,第一,英國公使常駐北京一事,皇帝甚為注意(即不得同意)。對於余之使命,避而不言,乃力述英國商人可受親切待遇之一般實證。第二,恐余於宗教上有一種企圖(既如余所述),又對余所否認之一種特占權,謂為抱有野心。不知余等所希望厚待我英人者,不過使皇帝之餘恩,及於歐西國民,未有別種非望。抑余曾將在廣東商人所受壓抑,及其他不平之事,再三言之。此事皇帝書中亦避而不言,置之無足輕重,然在我英人視之,極其重大,若非速圖救濟之法,廣東通商將萎靡沉淪,中國之不利益,殆由此益甚也。松筠惟安慰余,使余勿因書中之語,心抱不安,並謂中國之法律及習慣,不易變更,故不能更張舊制承認余等之要求。至謂對余等請求之事,漠不措意,殊不盡然,何以故?以雖不信任歐西諸國民,而對余等,則極有同情。此後廣東之英人,或有幸福,亦未可知。彼又雲,中國行政之大體,皆視諸總督之聰明與盡力如何,所當注意者,是時簡大臣長齡為廣東總督是也。此人對諸國人,皆極丁寧親切;又其公正誠實,於浙江任中已足見之,對於辦新事業,適當其選也。彼奉命中,值廣東問題繁興,彼必詳查其原因,切實審考,將其事件改正實行,對於英船,必不致有無理之事也。余聞之,心中喜悅,不可抑制。余此時囑彼,望將以上之事實,由中國皇帝再致一書於英王。余之所希望者,有此辦法,可以解歐西人土之疑。松筠聞余言,頗以為難,謂余可往杭州與長齡一見,可以證明各種言論之確實也。 松筠像 乾隆帝與英王之敕諭 (西曆一七九三年) 其 一 咨爾國王,遠在重洋,傾心向化,特遣使恭齎表章,航海來庭,叩祝萬壽,並備進方物,用將忱悃。朕披閱表文,辭意肫懇,具見國王恭順之誠,深為嘉許。所有齎表奉貢之正副使,念其奉使遠涉,推恩加禮,已使大臣帶領瞻觀,錫予筵宴,疊加賞賚,用示懷柔。其已回舟山之管船官役人等六百餘人,雖未來京,朕亦優加賞賜,俾得普沾恩惠,一視同仁。爾國王表內懇請派一爾國人居住天朝,照管爾國買賣一節,此則與天朝體制不合,斷不可行。向來西洋各國,願來天朝當差之人,原准其來京;但既來之後,即遵用天朝服色,安置京內,永不准復回本國。此系天朝定製,想爾國王亦所知悉。今爾國王,欲求派一爾國人居住京城,既不能若來京當差之西洋人,在京居住,不歸本國;又不可聽其往來,常通信息,實為無益之事。且天朝所管地方,至為廣遠。凡外藩使臣來京,譯館供給,行止出入,俱有一定體制,無聽其自便之例。今爾國若留人在京,言語不通,服飾殊制,無地可以安置。若必以來京當差之西洋人,令其一例改易服飾,天朝亦從不肯強人以所難。設天朝欲差人常住爾國,亦豈爾國所能遵行?況西洋諸國甚多,非止爾一國。若俱如爾國王所請,派人留京,豈能一一聽許?是此事斷斷難行,豈能因爾一人之請,以致更張天朝百餘年法度!若云爾國王為照料買賣起見,則爾國人在澳門貿易,已非一日,原無不加恩一視。即如從前葡萄牙、義大利等國,屢次遣使來朝,亦曾以照料貿易為請,天朝鑒其悃忱,優加體恤,凡遇該國等貿易之事,無不照料周各。前次廣東商人吳昭平,有拖欠洋船價值銀兩者,俱飭令該管總督,由庫內先行動支帑項,代為清還,並將拖欠商人,重治其罪。想此事爾國亦聞知矣,爾國又何必派人留京,為此越例斷不能行之請?況留人在京,距澳門貿易之處,幾及萬里,伊亦何能照料耶?若雲仰慕天朝,觀習教化,則天朝自有天朝禮法,與爾國各不相同,爾國所留之人,即能學者,爾國自有風俗制度,亦斷不能效法中國,即學會亦屬無用。天朝撫有四海,惟勵精圖治,辦理政務,奇珍異寶,並不貴重。爾國王此齎進各物,念其誠心遠獻,特諭該管衙門收納。其實天朝德威遠被,萬國來王,種種貴重之物,梯航畢集,無所不有,爾之正使等所親見,然從不貴奇巧,更無需爾國制辦物件。是爾國王所請派人留一事,於天朝禮制即屬不合,而於爾國亦殊覺無益,特此詳晰開示,遣令貢使等,安程回國。爾國王惟當善體朕意,益勵誠款,永矢恭順,以保乂爾有邦,共享太平之福。正副使臣以下各官,及通事、兵役人等,正賞加賞各物中,除另單賞給外,茲因爾國使臣歸國,特頒敕諭,並錫賚爾國王文綺珍物,具如常儀,加賜彩緞羅綺、文玩器具諸珍,另有清單。王其祗受,悉朕睠懷。特此敕諭。 其 二 爾國王遠慕聲教,向化維殷,遣使恭齎表貢,航海祝厘。朕見爾國恭順之誠,使大臣帶領使臣等瞻覲,賜之筵宴,賚予駢蕃,業已頒給敕諭,賜爾國王文綺珍玩,用示懷柔。昨爾使臣以爾王貿易之事,稟請大臣,皆系更張定製,不便准行。向來西洋各國,及爾國夷商,赴天朝貿易,悉於澳門互市,歷久相沿,已非一日。天朝物產豐盈,無所不有,原不借外夷貨物,以通有無,特因天朝所產茶葉、瓷器、絲斤,為西洋各國及爾國必須之物,是以加恩體恤,在澳門開設洋行,俾得日用有資,並沾余潤。今爾國使臣於定例之外,多所陳乞,大乖天朝加惠遠人、撫育四國之道。且天朝統馭萬國,一視同仁,即在廣東貿易者,亦不僅爾英吉利一國,若俱紛紛效尤,以難行之事,妄行干瀆,豈能同徇所請耶?念爾國僻處荒遠,間隔重瀛,於天朝之體制,原未諳悉,是以命大臣等,向使臣詳加開導,遣命回國;恐爾使臣等回國後,稟達未能明晰,復將所請各條繕敕,逐一曉諭,想能領悉。 乾隆手跡《清明》 據爾使臣稱爾國貨船,請於將來或到寧波、舟山及天津、廣東地方,駐泊交易一節:向來西洋各國,前赴天朝地方貿易,俱在澳門,設有洋行,收發各貨,由來已久,爾國亦已遵行多年,並無異語。其浙江寧波、直隸天津等處海口,均未設有洋行,爾國船隻到彼,亦無從銷賣貨物;況該處並無通事,不能諳曉爾國語言,諸多未便。除廣東、澳門地方仍准照舊交易外,所有爾使臣墾請吾浙江寧波、舟山及直隸天津地方,泊船貿易,皆不可行。又據爾使臣稱爾國買賣人,要在天朝京城另立一行,收貯貨物發賣,仿照俄羅斯之例,更斷不可行。京城為萬方供極之區,體制森嚴,法令整肅,從無外藩人等,在京城設立貨行之事。爾國向在澳門交易,亦因澳門海口較近,且系西洋聚會之處,往來便益。從前俄人在京城設館貿易,由未立恰克圖以前,不過暫行給屋居住。嗣設立恰克圖以後,俄羅斯在該處交易買賣,即不許在京城居住,亦已數十年。現在俄羅斯在恰克圖邊界交易,即與爾在澳門交易相似。爾國即有澳門洋行,發賣貨物,何必又欲在京城另立一行?天朝疆界嚴明,從不許外藩人等,稍有越界摻雜,爾國欲在京城立行之事,必不可行。 又據爾使臣稱欲求舟山相近之小島一處,商人到彼,即在該處停歇,以便收存貨物一節;爾國欲在舟山地方住居,原為發賣貨物而起。今舟山地方,即無洋行,又無通事,爾國船隻已不在彼停舶,爾國要此海島,亦屬無用。天朝尺土,俱歸版籍,疆址森然,即島嶼沙洲,亦必劃界分疆,各有所屬。況外夷向化天朝、交易貨物者,非僅爾英吉利一國,若別國紛紛效尤,懇請賞給地方,居住買賣之人,豈能各應所求?且天朝亦無此體制,此事尤不便進行。 又請撥給廣東省城附近地方一處,居住爾國夷商,或使澳門居住之人,出入自便一節:向來西洋國夷商,居住澳門貿易,劃定住址地界,不得逾越尺寸;其赴洋行發貨之夷商,亦不能擅入省城,原以杜夷民之爭論,立中外之大防。今欲於省城地方,另撥一處,給爾國夷商居住,已非西洋夷商曆來在澳門之定例;況西洋各國在廣東貿易多年,獲利豐厚,來者日眾,豈能一一撥地方分住耶?至夷商等出入往來,悉由地方官督率洋行商人,隨時稽察,若竟毫無限制,恐內地人民與爾夷人間有爭論,轉非體恤之意。核之事理,自應仍照定例,在澳門居住,方為妥善。 又據稱英吉利夷商,由廣東下澳門,從內河行走,貨物或不上稅,或少上稅一節:夷商貿易,往來納稅,皆有定則,西洋各國,均屬相同。此時即不能因爾國船隻較多,徵收少有溢額;亦不便將爾國上稅之例,獨為減少。惟應照例公平抽收,與別國一體辦理,嗣後爾國夷商販貨前赴澳門,仍當隨時照料,用示體恤。 又據稱爾國船隻請照例上稅一節:粵海關徵收船費,向有定例。今既未便於他處海口,設行交易,自應仍在粵海關按便納稅,毋庸別行曉諭。 至於爾國所奉之天主教,原系西洋各國向奉之教。天朝自開闢以來,聖帝明王,垂教創法,四方億兆,率由有素,不敢惑於異說;即在京當差西洋人等。居住在北京,亦不准與中國人交結,妄行傳教,華夷之辨甚嚴。今爾國使臣之意,欲任聽夷人傳教,尤屬不可。 《大清國書》書影 以上所諭各條,原因爾使臣之妄說,爾國王或未深悉天朝體制,並非有意妄干。朕於入貢諸邦,誠心向化者,無不加之體恤,用示懷柔;如有懇求之事,若於體制無妨,無不由從所請。況爾國王僻處重洋,輸誠納貢,朕之錫予優嘉,倍於他國。今爾使臣所懇各條,不但於天朝之法則攸關,即為爾國王謀,亦俱為無益難行之事。茲再明白曉諭:爾國王當仰體朕心,永遠遵奉,共享太平之福。若經此次詳諭後,爾國王或誤聽臣之下言,任從夷商將貨船駛至浙江、天津地方,欲求上岸交易,天朝法制森嚴,各處守土文武,恪遵功令,爾國船隻到彼,未免使爾國夷商往返徒勞,勿謂言之不豫也。其懍遵毋忽。特此再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