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全史 · 第四十四章 清俄通商及恰克圖條約

稻葉君山 《清朝全史》
中俄交際之始 俄人與中國人在政治上、商業上實行交際,雖始自清朝,而互相交通,則始自明朝。以吾人之所知,隆慶元年(西紀一五六七),俄國始派遣大使彼德羅夫及亞力息夫兩人於中國,但因彼等未進貢物,不許朝見。萬曆四十七年,派第二使臣華守哥、彼德林,仍以無貢物不許朝見。此時多母司科多賀司科等西比利亞各地諸將軍,始注意通商於中國。後順治十二年、十三年、十七年,及康熙九年,所派使臣,皆為商人兼之,或以商人隨行者。清廷以其為朝貢使,如行跪拜磕頭之禮,許其朝見,頒以恩賜;否則,卻其貢物遣還之。雖然,其所攜貨物,大概許其買賣。康熙十五年,受俄國使臣之命而至北京之義哥來司巴夫亞利者,為荷蘭商人,謂「俄國僻處遠方,不諳中華文義禮法,兩次抒誠,致多闕失,實非得已」,於是行三跪九叩禮進貢方物,得以允許通商。 視俄國大使如朝貢使 依《尼布楚條約》第六條所載,一國之內,外國臣民攜帶護照者,得以自由通商。但此約不獲實行,於是俄皇彼德,又派德國人哀非爾、伊司勃蘭、伊德司、Ides者於北京,照《尼布楚條約》所載,率俄國商隊至北京,請許其自由通商。先是,伊德司於西曆一六九二年,出發莫斯科,旅行一年又八月,於康熙三十二年十一月,與九十人之從者,共達北京。然因其國書列康熙帝之名於彼得後,以俄羅斯察罕汗之奏表,不合外國奏表之體裁,與貢物一併返還。將來俄國之奏表,應先由黑龍江將軍閱看,倘不合式,即就地駁回;合式則許其使臣進京,行三跪九叩首禮,將表奏上。然以伊德司不知中國制度,犯此過失,爰指示奏章不合式之處,復行三跪九叩首禮朝見數回,照常頒以恩賜,並許其發賣攜帶貨物。爾後二百人以內之俄國商隊,每三年一回至北京,寓俄羅斯館,八十日間,許以免稅通商。而伊德司於康熙三十三年發北京,翌年一月到莫斯科,由是俄國政府乃有派遣商隊於北京之權;私人亦以通商獲利,得中國通商權為喜。在清廷,見此種商隊,依然目為朝貢使,管理於理藩院,使之行三跪九叩首之禮以自誇雲。 聖彼得堡 北京與庫倫之通商並停止 在北京三年一回定期通商,既如前述,而喀爾喀土謝圖汗部,與西比利亞接壤地方,則於土拉河色楞格河岸,歲一開市,互為通商。清廷任土謝圖汗自行管理,並不設官監督,故至通商時,兩國人民叢集,極為紛擾。當時俄人又以毛皮貿易為名,通商於黑龍江下流雅克薩地方,建築炮台,潛踞要隘,如前所述。於是康熙帝一面派蒙古人圍雅克薩,三年後陷之;一面於北京貿易及國境貿易,加以種種限制,禁止俄國商隊之入北京,凡俄國人通商於國境內者皆命停止。西曆一七一九年(康熙五十八年),俄帝彼德為劃定兩國境界,確定兩國通商事宜,派遣阿夫巴西羅起伊思邁羅夫(Lomayleff)於北京。其隨行者有曾游中國之瑞典醫生特蘭客,其人於一七二○年(康熙五十九年)十一月始達北京,居留至一七二一年(康熙六十年)五月,六閱月之久。當時伊思邁羅夫與清廷交涉,聲明他日清廷派遣使臣於俄國時,從俄國之風俗禮節,於是行三跪九叩首禮,准其朝見。又伊思邁羅夫住北京時,康熙帝屢延見之,雖極其優待,至於條約改正之事,從不置答。而內地商民至庫倫貿易者,嚴行監督,經管理官吏之手,將其貨物人數,報告於理藩院,其領執照出邊境時,呈示關吏,若不得其驗明,不得貿易;又從理藩院派一監督官,二年一任,與土謝圖汗會同監督庫倫貿易。而俄國為保護其利益,及繼續修改條約之交涉起見,使特蘭客為外交辦事官,住居北京。此事雖得清廷允許,然自伊思邁羅夫去後,待特蘭客殆如囚虜。北京通商,因管理商務官勒索誅求,甚不發達。於庫倫亦有眾多俄人,入而與內地商人互為通商,不奉監督官命令,紛擾益甚,土謝圖汗請於清廷,禁止庫倫之通商。又兩國邊境,蒙古人越境逃歸俄境者,清廷雖要求引渡,而俄人不允。又當時北京有基督教會教師,不喜俄人,以驅逐特蘭客唆康熙帝,至康熙六十一年遂命特蘭客離北京,旋發命令,凡俄人居國境內者,悉行逐出。余是北京之商隊通商,庫倫之歲市通商,一時停止,清俄外交,再斷絕其關係。 俄國索還雅克薩之捕虜 伊特司出使來華,其目的為俄國商隊得通商於北京;此外尚有在留北京之俄國捕虜,由黑龍江雅克薩之戰得來者,亦要求放還。雖然,清廷待遇俄國捕虜甚優,授以官爵,賜以裘帽,又編為八旗佐領,安置於北京城內一隅之地,許以信教自由,隨本國風俗,行祈禱禮拜等事,又進而以國費建設一寺院給與之,故康熙雖應特蘭客之請,放之使還,俄人皆住於北京,不欲歸國。依中國官書所記,康熙二十二年,從尼布楚得來捕虜三十一名,將順治五年來歸之伍朗各里,康熙七年來歸之伊番等編為半個佐領,以伍朗各里管理之;後又二回有捕虜七十名,遂編為整佐領,隸於鑲黃旗,其措置得宜可知。其中有牧師一名米理者,在北京傳教於俄人中,時年已高,俄國商人等,恐其死後無人傳教,請允許由俄國另派牧師。康熙五十一年,兵部郎中圖理琛派遣於窩爾加河沿岸之土爾扈特部。土爾扈特部者,與準噶爾部均為厄魯特蒙古四部之一,本遊牧於塔爾巴哈台近傍,後與準噶爾部有隙,遁於俄境,遊牧於加斯賓海之西、窩爾加河之南雲。及康熙三十五年,準噶爾部噶爾丹敗死,其阿玉奇汗遣使遠來入貢。時康熙帝欲識其國情,派遣使臣,假道於俄以入其境。使臣往還,皆經由特波爾斯科,除比羅理翁牧師外,尚有牧師、副牧師各一人伴行,於康熙五十四年(西紀一七一五)歸北京。後俄國以比羅理翁為高等宗教官,以教戒雅克薩人。其時康熙招聘醫生,因特波爾斯科無名醫,當地知府由莫斯科訪得英醫夏爾賓古,與瑞典人特蘭客,共於圖理琛歸國後送於北京。特蘭客一七一八年回俄國,後隨伊思邁羅夫至北京,如上述。 嘉茶齡 指葉卡特琳娜一世(1684~1727),俄羅斯帝國女皇,沙皇彼得一世的第二任妻子,1725~1727年在位。 《恰克圖條約》告成 康熙不應俄國修改各種條約之要求,前已略述。至是俄國女皇嘉茶齡,再以鄔羅紀斯路啟為使臣,於一七二七年派至北京,除通商之外,更欲議定蒙古國界事宜。時適康熙帝崩,雍正初立,其提議大要,悉予承認,但以從無與外國使臣在北京訂結條約之舊例,先使俄使退於土拉河上,其地有全權理藩院尚書圖禮善,遂與之開議。其關於國界者,則以貝嘉爾湖南之恰克圖為起點,東則過普羅科提嶺,經啟蘭、技古德、亞羅技茲爾、亞倫看旦孫諸村落,沿啟果河前進,更經哀爾伯嘉旦、茲安坎烏拉諸地,橫斷俄人部落與蒙古部落間之沙漠,至亞爾昆河堤岸止;西由阿爾果子、匹啟古特、果斯角,經過多羅司、果尼印諸嶺,而至散濱嶺止。此界約至清末尚不變雲。其關於通商者,則開放恰克圖、些林亞、尼布楚為通商地,於各地起造需用之建築。特於恰克圖設關稅倉庫,其北京商隊人數增至三百人,延長住在時期為三年,此商隊所帶貨物,並議定免稅。禁止人民逾兩國境界雜居,但公事來往文書,清廷依然以理藩院主持之,俄國則歸元老院司其事,所用印璽,則或御璽,或特波爾斯科市廳印皆可雲。此等規定,頗不平等,加以特典,為俄人而設一教堂於北京,及允許俄人六名居於北京,以研究中國語言。條約中更有可注意者,尼布楚東邊烏河一帶公共地方,仍為一種中立地是也。 貝嘉爾湖,今通譯貝加爾湖,位於東西伯利亞南部,為亞歐大陸第一大淡水湖,也是世界最深和蓄水量最大的淡水湖。中國古稱「北海」。 實物交換之通商 從前條約所載,指定商場在近俄國恰克圖,與近清國之買賣城之間,立以鄂博(界標)之地充之。商民通商,兩國官憲,嚴行監督。其方法系實物交換,嚴禁用銀及貨幣。俄人則以闊幅黑羽紗、精美獸皮及羊皮,與中國商人所販紅茶、磚茶、絹綢及綿布等物交換,全為物與物交換之貿易。如上等黑羽紗換紅茶若干,又絹一匹換羊皮若干。然明敏之中國人,與全無經驗之俄人相貿易,俄人每受損失。約言之,定國際通商之普通標準時,黑羽紗不見有何重價,紅茶大有價值,此事與後日起於廣東之外國通商事情並考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