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全史 · 第二十九章 睿親王之死
睿親王暴死
順治七年十二月,攝政睿親王多爾袞,死於邊外之喀喇城,年三十九,是月追尊為義皇帝,廟號成宗。從前王與鄭親王濟爾哈朗為攝政,輔佐幼帝,世祖進關以來,大小政務,獨歸王之掌握。順治元年,封王為皇叔父,攝政王禮儀,一切均擬父王。二年,由禮部議定,凡移文稱為「叔父王」,常稱為「父王」,元旦及佳節,滿漢文武諸臣朝皇上畢,即朝皇叔父王。五年,無論公私總稱為「皇父攝政王」雲。王為太祖寵兒,前已述之。太宗死後,彼為唯一之指導者,使無睿親王,則不能收太祖、太宗所創之功果,可斷言也。順治帝追尊之為皇帝,亦即為此。第此封號至翌歲二月,因王生前尚有謀為不軌之理由,遂一切撤去,且摘出王之黨與而黜降之,謂順治八年之政變。
多爾袞朝服像
追討攝政王之理由
追討之理由如下:太宗崩御時,諸王貝勒大臣等,誓扶立皇上,未有立攝政王之議,惟彼弟豫郡王,唆使勸進。當時皇上尚在幼沖,則推彼與鄭親王,後彼獨專權威,使鄭親王不得預朝政,而以彼親弟豫王為輔政王,背誓肆行,自稱皇父攝政王,以扶立皇上之功為己功,並以太宗平日恩養之力為己力,其他儀仗府第之僭越者,則更不須論。又彼親至皇宮院內,以太宗之位為系原來奪立,逼死肅王而納妃。更悖理而使其生母入太廟,世宗准其奏,此言系鄭親王所提出者,吾人所當知也。又太祖之弟舒爾哈齊之第二子,始即與睿親王不合,然征之追討之理由,指摘雖多,唯除歸咎睿王之專橫外,無何等有力之根據。夫睿王材略雄絕,超出彼等萬萬,其自進關繼續至降南京前後,非可徒以合議政體而奏功效者明也。乃彼等待睿王死後,群起攻擊,亦可想見王之生前之威力何如也。然吾人以為其追討之理由,有足以考究者,則睿王謂太宗之位系出奪立是。夫奪立者不過謂太祖之位,應由彼嗣,而被太宗傍出而奪去之謂也。然此意味,據存於朝鮮所傳為太祖之遺言者,亦復相符。至睿王以自己生母入太廟,則更強為牽涉。生母者,即謂太祖之妃納喇氏,而為太宗所迫殉死之寵妃也。他如王稱為順治帝之父王,非特尊稱然也,且不無因皇太后降嫁於王之事實雲。但此系出當時南人之說,究難保無誤傳之處。
順至帝親政時向全國頒布的詔書
順治帝親政
自睿親王死後,北京朝廷之政權,遂一轉而為鄭親王一派所占有,至其施行之大政方針,亦未嘗驟改。帝即於此歲親政,別未置有輔政者,以年十三歲之君主,能攬軍國機務而無隕越者,惟彼得能臣如范文程、寧完我,如洪承疇、馮詮、金之俊,如魏裔介、魏象樞,皆能內外相應,削平四方者也。據世祖之《傳贊》,則以睿親王之施措,系倉卒成功,於明之弊政,未盡釐正。世祖親政之後,任法嚴肅,凡大臣專橫如陳名夏、譚秦、陳之遴、劉正宗之輩,無不立正典刑,以故人各知畏,夙弊盡革,以成一代雍熙之治。至明代宦官之弊政,世祖則以之存置於十三衙門之下,不為何等變更雲。然世祖六歲即位,十三親政,二十四已殂落,其聰慧遂不能十分發露,惜哉!世祖死,第三子玄曄即位,時年僅八歲,即康熙帝(聖祖)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