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環縣誌 · 環縣誌 卷之三
學校
國於天地,必有與立[1],學校是也。古帝王掘起,百務未遑,先以一牢[2],肅恭瞻拜,豈非以師教萬世不得與凡有功德者齒哉?國家重道崇儒,超越前代,殷[3]薦追尊之典,為史冊所未聞。而或考制不詳,湮沒德意,則固司牧者之咎也。爰仍郡志之舊,特起學校志,不雜群祀[4],亦以覘表章正學之休焉爾。志《學校》。
儒學先在馬嶺,宋咸平間兵馬監押張蘊建[一][5],知萊州麻某撰碑記,慶曆四年移置今縣。在南城稍東,明洪武間,知縣李健創建,東西六十步,南北一百步。成化間,同知李著[6]更拓其地,改置修飾,多立號舍,以便生徒肄業。弘治間,知縣李賓重建,規模益大。嘉靖二年,知縣王鑑重修。十四年,參議[7]李文中[8]令推官桂祥[9]監修,有訓導耿雄記。《郡志》載,有敬一亭[10]御製碑七座,名宦、鄉賢祠各一所,明倫堂三間,博文、約禮齋各三間,大門、儀門各一所,饌堂、廚房、經書庫、學倉各一所,教諭、訓導公廨三所,生徒號舍二十間,泮池橋門坊一座,射圃亭一所。明季疊遭兵火,灰燼無存。本朝順治七年,知縣滑侖重建,推官李爾蕙[11]為記。時亂離甫定,規模草創。自大成殿、兩廡、戟門、欞星門外,一切未備。因循一百餘年,風雨飄零,前制亦大半圮毀。乾隆十九年,知縣高觀鯉捐資重建,學廟庶乎苟完焉。制詳於左:
大成殿五間。東西兩廡各五間。戟門三間。旁開禮門、義路二穴,便執事行走。泮池一區。磚甃置石橋。欞星門三間。名宦祠三間。在戟門東。鄉賢祠三間。在戟門西。照牆一座。路旁德配天地、道冠古今坊二座。明倫堂三間。在廟西。博文、約禮齋各三間。左右分列。大門、儀門各一所。面西。<
位序
正殿:南向祀至聖先師孔子。明嘉靖間,從宰輔張璁[12]議,易象為主,去王號。本朝因之。四配:東西向曰復聖顏子、宗聖曾子、述聖子思子、亞聖孟子。亦明張璁議。十哲[13]:閔子騫損、冉伯牛耕、仲弓雍、冉有求、子路仲由、宰我予、子貢賜、子游言偃、子夏卜商、子張顓孫師,皆稱先賢某子。分東、西向。初,張璁定十哲以子張補子淵。本朝康熙間,以有若似孔子,朱子羽翼聖經,增置十哲從祀。
兩廡:先賢澹臺滅明、宓不齊、原憲、公冶長、南宮适、高柴、漆雕開、樊須、司馬耕、公西赤、琴張、申棖、陳亢、巫馬施、梁鱣、公晰哀、商瞿、冉孺、顏辛《史記》作柳、伯虔、曹恤、冉季、公孫龍、漆雕哆、秦商、漆雕徒父、顏高、商澤、壤駟赤、任不齊、石作蜀、公良孺、公夏首、公肩定、後處、鄡單、奚容蒧、罕父黑、顏祖、榮旂、秦祖、左人郢、句井疆、鄭國、公孫句茲、原亢、縣成、廉潔、燕伋、叔仲會、顏之仆、邽巽、樂欬、公西輿如、狄黑、孔忠、公西蒧、步叔乘、施之常、秦非、顏噲,以上明代從祀。秦冉、顏何、縣亶、牧皮、林放、蘧瑗、樂正子、公都、萬章、公孫丑。以上雍正六年敕九卿[14]議定增祀。先儒左丘明、公羊高、穀梁赤、伏勝、高堂生、孔安國、毛萇、董仲舒、后蒼、杜子春、王通、韓愈、胡瑗、周敦頤、程顥、歐陽修、邵雍、張載、司馬光、程頤、楊時、胡安國、朱熹、張栻、陸九淵、蔡沈、呂祖謙、真德秀、許衡、薛瑄、羅從彥、李侗、陳憲章、胡居仁、王守仁。以上明代從祀。蜀諸葛亮,宋尹焞、魏了翁、黃干、陳淳、何基、王柏,元趙復、金履祥、許謙、陳澔、吳澄,明羅欽順、蔡清,本朝陸龍其。以上雍正六年奉敕集議增入。
啟聖祠[15]。在大成殿後。祠孔子五世祖木金父肇聖王、祁父裕聖王、防叔詒聖王、伯夏昌聖王、叔梁紇啟聖王。以上雍正元年追封,詔改啟聖祠為崇聖祠。配祀顏無繇、曾點、孔鯉、孟孫氏,俱稱先賢某氏。從祀程晌、朱松、蔡元定、周輔成,以上明代議。張迪。雍正六年增入。俱稱先儒。
祭器
帛筐二十個,白磁爵三十九隻,登一,鉶十八,簠、簋各一百六十四,籩、豆各五百八十六,罇三,銅爵一百四十七,牲俎二十。以上祭器,乾隆七年置。按《明志》,正位:酒尊一,爵三,登一,鉶二,犧尊、象尊、山罍[16]各一,籩、豆各十,簠、簋各二[二]。配位:共酒尊一,各爵三、登一、鉶二,籩、豆各六,簠、簋各一。十哲:共酒尊一,東西各爵五、鉶一,籩、豆各四,簠、簋各一。東西廡:每四位爵四[三],籩、豆各四,簠、簋各二。又,正位:牛一,羊一,豕一,帛一。四配:羊一,豕一,解為四體,帛各一。十哲:東西各豕一,解為五體,帛各一。兩廡:東西各豕一,解為一百八分,帛各一。又,籩、豆之實:用十者,籩實以形鹽、藁魚[17]、棗、栗、榛、菱、芡、鹿脯、白餅、黑餅,豆實以韭菹[18]、醯醢[19]、菁菹、鹿醢、芹菹、兔醢、筍菹、魚醢、脾析、豚胉;用六者,籩減芡、鹿脯,黑、白餅,豆減韭菹、醯醢、脾析、豚胉;用四者,籩實以形鹽[四]、藁魚、棗、栗,豆則實以芹菹、兔醢、菁菹、鹿醢;各二者,籩實栗、鹿脯,豆實菁菹、臡[20]。簠、簋各二者,實以黍稷、稻梁;各一者,實以黍稷。登實以太羹,鉶實以和羹。啟聖祠視[21]四配,東西配視十哲,從祀視兩廡。本朝參用明數,惟犧、象、山罍不設,十哲增二,東西應各爵六。至牲俎,正位牛一、羊一、豕一,四配羊二、豕二,十二哲羊二、豕二,兩廡羊二、豕二。崇聖祠正位羊一、豕一,配位、從祀各羊一、豕一。每歲文廟祭祀,銀兩額設五十九兩六錢,與各壇通融支用。內地丁項下征支銀一十五兩一錢七分八厘一毫六絲,余則赴司請領。
樂器
麾旙二,琴八桌八,瑟二架二,柷一,敔[22]一,搏拊[23]二,龍笛二,鳳簫二,洞簫二,笙四,箎[24]二,塤二,金鐘十二,玉磬十六,應鼓一,鞀鼓[25]一。
舞器
節二,羽十六,龠[26]十六,干十六,戚十六。乾隆五年定例,府州縣學樂舞生額設三十六名,照依六佾之數,外加四名,以備疾病事故更替之用,其餘悉行罷黜。
書籍
《聖諭廣訓》[27]一本,《諭旨錄》[28]二部三十本,《御製朋黨論》[29]一本,《大清律》[30]一部二十本,《十三經》二部一百二十本,《二十一史》一部五十函共五百本,《明史》一部一百本,《御纂易經》[31]二部,《御纂書經》二部,《御纂春秋》二部,《御纂詩經》二部,《朱子全書》二部,《駁呂留良四書講議》[32]二部。
生儒
貢生無定額。額設廩生[33]二十名。每名歲支餼糧銀[34]三兩二錢,隨支膳夫銀六錢六分六厘六毫六絲。增生二十名。附生無定數。每歲科試[35]入學各八名,遇恩廣額。武生[36]。每歲試准入學十二名。
社學[37]
在縣治西北,東西長三十步,南北長八十步,久廢,基址現存。貢生都邦彥請帖佃種,修復之日,收回可用。乾隆十六年,知縣高觀鯉捐設社學三處,暫寄廟宇。縣城設心福寺[38]。曲子鎮設北門樓,今移伏虬。洪德城設三聖廟。
鄉飲酒禮[39]
每歲正月望、十月朔,舉行其儀。以長官為主,以鄉之致仕官有德行者一人為大賓[40],年高有德者為僎賓,其次為介,教職為司正。贊禮、贊引、讀律,皆使諸生中之能者。環縣明倫堂素廢,奉行鄉飲無地。本朝百餘年來,典禮久闕。乾隆十九年,知縣高觀鯉捐建堂階,適奉檄舉報鄉飲,詢謀士庶,公舉在籍訓導楊大倫為大賓,庠生王敬之為僎賓,耆民都有恥等為介賓。冊造請咨,擬於十月朔日舉行為始。原額銀二十兩,裁減銀十七兩,止該銀三兩,又除荒銀二兩四錢八厘四毫九絲二忽七微九纖六塵,止該銀五錢九分一厘五毫七忽二微四塵,在地丁項下征支。
【校勘記】
[一]宋咸平間兵馬監押張蘊建 「兵馬監押張蘊」原志作「部署張凝」。據《隴右金石錄》載《環州馬嶺鎮夫子廟碑陰》改。
[二]簠簋各二 「各二」原志作「各四」。據《明史》卷四七《禮志》改。
[三]每四位爵四 「爵四」原志作「爵一」。據《明史》卷四七《禮志》改。
[四]籩實以形鹽 原志脫「籩」。據《明史》卷四七《禮志》補。
【注釋】
[1]國於天地,必有與立:《左傳·昭公元年》:「後子見趙孟。……趙孟曰:『秦君何如?』對曰:『無道。』趙孟曰:『亡乎?』對曰:『何為?一世無道,國未艾也。國於天地,有與立焉。不數世淫,弗能斃也。』」與,輔助。立,存在。
[2]牢:古代祭祀用的牛、羊、豕三牲,三牲各一為一牢。
[3]殷:盛大的音樂。《易·豫》:「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王弼註:「用此殷盛之樂薦祭上帝也。」
[4]群祀:古代大祀、中祀以下列在祀典的祭祀。清代有祭群廟、群祠之典。群廟如先醫廟、火神廟,群祠如賢良祠、旌忠祠,皆在群祀之列。
[5]兵馬監押:武官名。宋代置於路、州、府、軍、監的武官稱都監,資淺者稱監押。
按:原志記述環州儒學為「宋咸平間部署張凝建」,依《環州馬嶺鎮文宣王廟碑記》(見原志卷九《藝文》),環州儒學建於宋咸平元年(998)。營建者張侯(名諱不詳),齊州(今山東省濟南市)人,其子張揆《宋史》有傳。張維《隴右金石錄》載有宋范仲淹書《環州馬嶺鎮夫子廟碑陰》:「慶曆二年春正月,予領環慶之師,出按邊境,過馬嶺鎮。四望族落,皆鎮之屬羌,而戍城之中,有夫子廟貌。觀其記石,乃故兵馬監押、殿直、贈某官張公蘊之所建也。」據此,環州儒學營建者為張蘊,謂張凝建有誤。張凝咸平四年(1001)始任邠寧環慶靈州路副都部署兼安撫使。
[6]李著:明山東濮州(今山東省范縣)人,天順間任慶陽府同知。
[7]參議:官名。元、明、清為朝廷和行省的屬官。明在布政使下設左右參議,因事設置,分守各道,輔佐布政使主管錢糧事務。
[8]李文中:雲南大理衛官籍。明嘉靖間,為分守環慶參議。
[9]桂祥:河南汝陽(今河南省汝南縣)人,明嘉靖間任慶陽府推官。
[10]敬一亭:明嘉靖間,各地文廟皆設敬一亭,亭內立碑,上書嘉靖帝御題「敬一箴」,作為生員士子的座右銘。
[11]李爾蕙:山西代州(今山西省代縣)人,清順治六年(1649)任慶陽府推官。
[12]張璁(1475—1539):字秉用,浙江溫州府永嘉(今浙江省溫州市龍灣區)人。明正德進士,官至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嘉靖間任首輔。著有《張文忠集》。
[13]十哲:孔廟從祀的十位先哲,為孔子門下最優秀的十位弟子。《論語·先進》記錄了孔子對學生中代表人物的評價:「德行:顏淵、閔子騫、冉伯牛、仲弓。言語:宰我、子貢。政事:冉有、季路。文學:子游、子夏。」顏淵配享後,以子張補入「十哲」。清康熙間,曾置有若、朱熹從祀,成為「十二哲」,除朱熹外,皆為孔子弟子。
[14]九卿:古代朝廷九個高級官職的合稱。歷代多設九卿,各朝的名稱、司職有所不同。清代以三公(太子太師、太保、太傅)及六部尚書為大九卿,太常寺卿、太僕寺卿、大理寺卿、鴻臚寺卿、光祿寺卿、同政使、國子監祭酒、翰林院掌院學士、都察院左都御史為小九卿。
[15]啟聖祠:奉祀孔子父親叔梁紇及先祖的享殿,亦名崇聖祠。
[16]山罍(léi):刻有山雲圖紋的祭器,也稱山尊。
[17]藁(gǎo)魚:乾魚。
[18]菹(zū):醃菜。
[19]醯醢(xī hǎi):醋和醬。醯,食醋。醢,醬;又,肉醬。
[20]臡(ní):帶骨的肉醬。
[21]視:比照。《孟子·萬章下》:「天子之卿受地視侯,大夫受地視伯,元士受地視子、男。」趙岐註:「視,比也。」
[22]敔(yǔ):古樂器名,又稱楬。形如伏虎,用長木尺敲打,雅樂將終時擊以止樂。
[23]搏拊:古樂器名。《釋名·釋樂器》:「搏拊,以韋盛糠,形如鼓,以手拊拍之也。」明、清所制搏拊,形如建鼓而小,鼓腰有環繫繩。作樂時,掛在頸上用手拍,建鼓擊一下,搏拊擊兩下,相互應和。
[24]箎(chí):古管樂器。竹製,像笛,單管橫吹,專用於雅樂。
[25]鞀(táo)鼓:即長柄搖鼓,俗稱撥浪鼓。
[26]龠(yuè):古代管樂器,像編管之形,似為排簫之前身。有吹龠、舞龠兩種。吹龠似笛而短小,三孔;舞龠長而六孔,可執作舞具。這裡指後者。
[27]《聖諭廣訓》:清雍正帝撰。康熙帝以封建倫理道德為要旨,頒發上諭十六條,傳布民間。雍正即位後對其詳加闡述,撰成《聖諭廣訓》。
[28]《諭旨錄》:岳鍾琪等編,十卷,清雍正七年(1729)刻印。
[29]《御製朋黨論》:清雍正帝針對胤禩(八阿哥)等政敵撰寫的檄文。文中大肆伐撻歐陽修《朋黨論》里「君子以同道為朋」的說法,把宋代以來的朋黨之風,歸咎於歐陽「邪說」,要求諸臣「洗心滌慮,詳玩熟體」,以整飭風紀,排除異己,鞏固政權。
[30]《大清律》:法典名。順治初,清廷著手制定成文法典,律成定名《大清律集解附例》。康熙二十八年(1689),將康熙十八年纂修的《現行律例》附入其內。雍正初續修。乾隆五年(1740)更名為《大清律例》,通常稱《大清律》。
[31]《御纂易經》:指清康熙帝赦諭朝臣纂修的經學著作《御纂周易折中》,為御纂「七經」之一。另「六經」為《御纂書經》《御纂春秋》《御纂詩經》《周官義疏》《儀禮義疏》《禮記義疏》。
[32]《駁呂留良四書講議》:清雍正時文華殿大學士兼吏部尚書朱栻等撰,為肅清反清思想家呂留良的影響而作。呂留良(1629—1683),字莊生(又用晦),號明村,崇州(今浙江省桐鄉市)人。與張履等治程朱理學。雍正初,湖南永興人曾靜派學生張熙入陝,勸川陝總督岳鍾琪反清,被岳告發。曾靜入獄後供出是受呂留良著作的影響而為。呂在死後四十九年(1732),受曾靜一案牽連,被剖棺戮屍梟首示眾,著作被焚禁,家族連帶獲罪。
[33]廩生:廩膳生員的簡稱。廩膳,即由公家給在學生員的膳食津貼。明初生員有定額,皆食廩。其後名額增多,因為初設食廩者為廩膳生員,省稱「廩生」,增多者稱增廣生員,省稱「增生」。又於額外增取,附於諸生之末,稱附學生員,省稱「附生」。後凡初入學者皆稱附生,其歲、科兩試等第高者可補為增生、廩生。清制基本相同。
[34]餼糧銀:官府發給廩生食糧的折價銀。餼,饋贈人的未經加工的食物,包括穀物及未宰殺的牲畜。
[35]科試:明、清府州縣學考試制度,亦稱科考。明代各省提學官在任三年中,按規定考試所轄學校生員兩次。第一次為歲考(歲試),輪流於所轄州府舉行,以考試結果分辨優劣,酌定賞罰。第二次為科考,主要作為生員參加鄉試前的資格考試,依考試結果,確定參加鄉試生員,按次充補廩生、增生並黜革不合格者。清沿之。
[36]武生:武學生員的簡稱。科舉時代選士分文、武兩科。唐武則天長安二年置武舉,為武科之始。明代從各都司、衛、所年滿十歲的世襲軍官子弟中選派,成化後改為考試。清代武會試以兵部主之,武鄉試以督撫主之,武科試以學政主之,均分內外場。外場試馬、步射及弓、刀、石,內場試《武經》,須外場中式始得入內場。
[37]社學:舊時地方學校名。元世祖至元七年(1270)頒布立社令文,每五十家立一社,每社設立學校一所,選擇通曉經書者為學師,於農閒時令子弟入學。明初復興,正統時允許社學學生補州、縣學生員。弘治十七年(1504),令各府、州、縣建立社學,選民間十五歲以下幼童送入讀書,講習冠、婚、喪、祭之禮。後久廢不行。清代於每鄉置一所,擇文行優者為禮師,免其差徭,量給廩餼。凡近鄉子弟十二歲以上者令入學。
[38]心福寺:即景福寺。
[39]鄉飲酒禮:古代嘉禮之一。《儀禮·鄉飲酒》詳記其禮儀。每三年一次,於正月間考察鄉學中人德行道藝,選取賢能,進薦於君,並行鄉飲酒禮,以賢能者為賓,有選拔人才意義。後沿其制,而內容有所不同。明官方規定為民間禮儀,旨在敦睦教化。洪武年間,始令每年孟春、孟冬,各地官署官員與學官率士大夫年老者,行禮於學堂。清沿之。
[40]大賓:古時行鄉飲酒禮,設有大賓、介賓、一賓、二賓、三賓、眾賓與大僎、二僎、三僎,按程序施行禮儀。清制,擇鄉里年高有德之人為大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