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大竹縣誌 · 大竹縣誌卷之六

大竹縣知縣 陳仕林纂 賦役志 帝王經理天下,定賦役、稽戶口,所以重民數也。竹自前代,生齒頗繁,煙火相望,及兵燹之餘,寥若晨星矣。 我朝嘉惠元元,休養生息,楚民入蜀安插,竹地凡屬荒蕪開闢殆盡,盈寧富庶,稱極盛焉。而又急公尚義,歷無積逋催科之政,不先於撫字,亦官斯土者之幸也。作《賦役志》,分四門:曰『戶口』、曰『田賦』、曰『解支』、曰『鹽政』。 戶口 《周禮•小司徒》稽國中四鄙之夫家,鄉大夫登夫家之數,遂大夫稽其眾,司民夫登之於版,以詔司冠,孟冬獻民數於王,登之天府,重邦本也。唐劉晏謂戶口滋多,賦稅自廣,此則以力役之徵言也。 我國家休養生聚,遠軼前代,五年一屆,編審日增月盛。自康熙五十年後,凡有滋生人丁,欽奉恩詔,永不加賦。皇恩普博,萬載同沾用,敢按籍記載,以敷揚嘉盛云爾。 國朝 現編人丁一萬七千一百八十三丁。 滋生戶口一千一百五丁。 田賦 自《禹貢》則壤成賦,此貢賦之所由昉也。三代以降,井田廢而賦役滋繁,惟唐之『租庸調』最為近古。我朝監古定製,因田作供,按丁給役,又總括為條編,厥制簡易。陸贄所謂『規條簡而備患周』者也。竹邑土瘠石多,歲納無幾,然常正之供亦未嘗缺,故不可不縷悉而條分也。 丁糧額辦 全書原載畝糧,自康熙三年奉文清查起,至雍正七年征輸止。 中田每畝載糧一升一合六勺。 下田每畝載糧一升一合四勺。 山鄉地每畝載糧二合。 每糧一石,征糧銀一兩四錢四分九厘五毫七絲四忽三微四塵九纖。 每糧一石,征條糧銀四錢四分八厘八毫八絲二忽六微二塵三纖四沙。 每糧五斗四升四合三勺七抄一撮七圭。載丁一丁,每丁征銀四錢四分八厘八毫八絲二忽六微二塵三纖四沙。 原載稅糧一千八百五十五石八斗九升八合一勺八抄二撮九圭四粒九粟。原載人丁三千四百九丁二分四厘八毫二忽七微三塵。 原載丁條糧銀五千五十三兩六錢九分五厘四絲三忽八微六纖九沙九渺,於雍正七年奉文丈量,恩准部覆丁條糧合併積算,按畝征銀,清查田地於乾隆三十九年止。今自乾隆四十年起至乾隆四十九年征輸止,除籍田四畝九分不征丁糧外,墾輸: 中下山下田地共四千七百五十四頃一十二畝五分七厘一毫八絲七微七塵八纖內。 中田二千一百一十二頃六十九畝九分四厘三毫三絲。每畝征丁條糧銀三分一厘五毫八絲七忽三微二塵七纖。 應徵條糧銀六千六百七十三兩四錢五分二厘七毫八絲四忽二微八塵八纖五沙五渺九漠一埃。 下田一千九百九十七頃二十六畝八分六厘八毫五絲一忽。 每畝征丁條糧銀三分一厘四絲二忽七微一塵八纖。 應徵丁條糧銀六千二百兩六分四厘八毫五絲六忽一微七塵九纖一沙一埃。 山鄉地六百四十四頃一十五畝七分五厘九毫九絲九忽七微七塵八纖。 每畝征丁條糧銀五厘四毫四絲六忽九塵一纖。 應徵丁條糧銀三百五十兩八錢一分四厘九絲七微八塵二纖六渺九漠六埃。 現征丁條糧銀一萬三千二百二十四兩四錢二分九厘。遇閏加征,每兩該征銀四分九厘三絲三忽七微五塵六纖四沙三渺二漠三埃,共銀五百四十一兩三錢二分六厘。現征火耗銀二千零六十四兩八錢六分三厘。遇閏加增銀八十一兩一錢九分六厘。 解支 一邑之賦稅雖繁,總而計之,不過一解一支而已。解者,匯總於上;支者,分給於下。批回領狀其據也。新舊裁復,各款條緒繁多,全書載之至悉。然於志不詳,則胥吏乘隙為奸,官民將受其累,故按籍一一布列於左: 解 地丁每年應解正銀一萬三千二百二十四兩四錢二分九厘。遇閏加增銀五百四十一兩三錢五分六厘。應解火耗銀二千零六十四兩八錢六分三厘。遇閏加增銀八十一兩一錢九分六厘。 鹽課每年應解正稅、羨截、工食等銀一千四百七十八兩三錢五分六厘二毫。 茶課每年應解正稅、羨截、硃力等銀一十七兩七錢九分。 田房稅契銀每年無定額。乾隆五十年徵收銀二百零七兩五錢三分,起運布政司庫收貯,聽候支撥。 支 春秋二祭、文廟及山川、社稷各壇祠祭祀銀一十六兩;又續增武廟春秋祭祀銀一十六兩,內酌撥銀二兩,致祭厲壇。 廩生原額二十名,每名歲支餼糧銀三兩二錢,共銀六十四兩。遇閏,每名加銀二錢六分六厘六毫六絲六忽六微六塵四纖。 孤貧口糧每歲支銀三十八兩三錢七分。 知縣歲額俸銀四十五兩,養廉銀六百兩。額設衙役二十九名:內門子二名,皂隸一十二名,快手八名,轎傘扇夫七名,每名歲支工食銀六兩,共銀一百七十四兩。設立仵作三名內,乾隆四十八年,撥一名歸四合鎮同知衙門應役,工食銀兩照舊由縣支解,每名歲支工食銀六兩;又隨學仵作二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三兩,共銀二十四兩。又設立民壯十名,每名歲支工食銀八兩,共銀八十兩。額設禁卒十名、更夫十名,共二十名,每名歲支工食銀六兩,共銀一百二十兩。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撥一名歸四合鎮衙門應役,添設捕役四名,由縣支解,每名歲支工食銀六兩,共銀二十四兩。又設立斗級二名,倉夫四名,每名歲支工食銀六兩,共銀三十六兩。又設立縣屬底鋪、豐德、九盤,共三鋪,共設鋪司兵六名,每名月給工食銀五錢,歲共支銀三十六兩,遇閏如數加增。 縣丞歲額俸銀四十兩,養廉銀一百二十兩。額設衙役八名:內門子一名,皂隸二名,快手四名,馬夫一名,每名歲支工食銀六兩,共銀四十八兩。仵作一名,歲支工食銀六兩;隨學仵作二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三兩,共銀一十二兩。 典史歲額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養廉銀囗七兩。額設衙役六名:內門子一名,皂隸四名,馬夫一名,每名歲支工食銀六兩,共銀三十六兩。 教官二員歲各給俸銀四十兩,共銀八十兩。設立衙役四名:內門子二名,膳夫二名,每名歲支工食銀六兩,共銀二十四兩。 鹽政 昔管子煮海為鹽,而齊家治國平天下;唐劉宴任鹽鐵使,天下之賦,鹽居其半。然則上裕國課,下資民食,鹽政亦急務也。 竹邑鹽政屢設立各處隘口,商無濫滯不行之弊。第恐民食不敷,商人因之以居奇,是又便於商而不便於民。民商得實,司牧者其熟籌之。 本縣石壁井一眼。雍正八年,奉文坐引一十九張,課銀五錢,羨餘銀六分,每張徵稅銀二錢七分二厘四毫,羨餘銀一錢二分七厘六毫,截角銀四分八厘。 認銷 南部縣陸引一千四百零八張,每張征正稅銀二錢七分二厘四毫,羨餘銀二錢七厘六毫,截角銀四分八厘。 認銷 西充縣陸引二百七十張,每張征正稅銀二錢七分二厘四毫。羨餘銀一錢二分七厘六毫,截角銀四分八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