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翼方校釋 · 千金翼方卷第十
傷寒下
太陰病狀第一八證 方二首
太陰之為病,腹滿,吐,食不下,下之〔1〕益甚,時腹自痛〔2〕,胸下堅結。
〔1〕下之 《傷寒論•辨太陰病脈證並治》作「自利」。
〔2〕痛 《傷寒論•辨太陰病脈證並治》「痛」下有「若下之,必」四字。
太陰病脈浮,可發其汗〔3〕。
〔3〕汗 《傷寒論•辨太陰病脈證並治》「汗」下有「宜桂枝湯」四字。
太陰中風,四肢煩疼,陽微陰澀〔4〕而長,為欲愈。
〔4〕陽微陰澀 謂浮取而微,沉取而澀。《醫宗金鑒•訂正仲景全書•辨太陽病脈證並治》:「陰陽以浮沉言,夫以浮微沉澀之太陰脈,而兼見陽明之長脈,則為陰病陽脈,髒邪傳腑,故為欲愈也。」
太陰病欲解時,從亥盡丑。
自利不渴者,屬太陰,其髒有寒故也,當溫之,宜四逆輩。
傷寒脈浮而緩,手足溫,是為系在太陰。太陰當發黃,小便自利,利者〔5〕不能發黃,至七八日雖煩,暴利〔6〕十餘行,必自止。所以自止者,脾家實〔7〕,腐穢當去故也。
〔5〕小便自利,利者 《傷寒論•辨太陰病脈證並治》作「若小便自利者」。
〔6〕雖煩暴利 《傷寒論•辨太陰病脈證並治》作「雖暴煩,下利日」六字。
〔7〕脾家實 謂脾陽恢復,而非邪實。《傷寒論今釋•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今暴煩下利,乃正氣奮起驅除腸中有害物,故云脾家實,腐穢去,實為正氣恢復也。」
本太陽病,醫反下之,因腹滿時痛,為屬太陰,桂枝加芍藥湯主之;其實痛〔1〕,加大黃湯〔2〕主之。
〔1〕其實痛 《傷寒論•辨太陰病脈證並治》作「大實痛者」四字。
〔2〕加大黃湯 《傷寒論•辨太陰病脈證並治》作「桂枝加大黃湯」六字。
桂枝加芍藥湯〔3〕方。
〔3〕桂枝加芍藥湯 原缺,據《傷寒論•辨太陰病脈證並治》補。
桂枝三兩 芍藥六兩 生薑三兩,切 甘草二兩,炙 大棗十二枚,擘
上五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分溫三服。
加大黃湯〔4〕方
〔4〕加大黃湯 《傷寒論•辨太陰病脈證並治》作「桂枝加大黃湯」六字。
大黃二兩
上於前方中加此大黃二兩即是。
人無陽證〔5〕,脈弱,其人續自便利,設當行,大黃芍藥者,減之,其人胃氣弱,易動故也。
〔5〕人無陽證 《傷寒論•辨太陰病脈證並治》作「太陰為病」。
少陰病狀第二四十五證 方一十六首
少陰之為病,脈微細,但欲寐。
少陰病欲吐而不煩〔6〕,但欲寐,五六日自利而渴者,屬少陰,虛故引水自救;小便白者,少陰病形悉具,其人小便白者,下焦虛寒,不能制溲〔7〕,故白也。夫病其脈陰陽俱緊而反汗出,為陽〔8〕,屬少陰,法當咽痛而復吐利。
〔6〕而不煩 《傷寒論•辨少陰病脈證並治》作「不吐,心煩」四字。
〔7〕溲 《傷寒論•辨少陰病脈證並治》作「水」。
〔8〕為陽 《傷寒論•辨少陰病脈證並治》作「亡陽也」三字。
少陰病咳而下利,譫語,是為被火氣劫故也,小便必難,為強責少陰汗也。
少陰病脈細沉數,病在里,不可發其汗。
少陰病脈微,不可發其汗,無陽〔1〕故也。陽已虛,尺中弱澀者,復不可下之。
〔1〕無陽 《傷寒論•辨少陰病脈證並治》作「亡陽」。
少陰病脈緊者,至七八日下利,其脈暴微,手足反溫,其脈緊反去,此為欲解,雖煩下利,必自愈。
少陰病下利,若利止,惡寒而蜷〔2〕,手足溫者,可治。
〔2〕蜷 《傷寒論•辨少陰病脈證並治》作「蜷臥」二字。按「蜷」,拳曲不伸。《玉篇•足部》:「蜷,蜷局不伸也。」《素問•舉痛論》:「脈寒則縮蜷。」
少陰病惡寒而蜷,時自煩,欲去其衣被,不可治〔3〕。
〔3〕不可治 《傷寒論•辨少陰病脈證並治》作「可治」二字。
少陰中風,其脈陽微陰浮,為欲愈。
少陰病欲解時,從子盡寅。
少陰病八九日,而一身手足盡熱,熱在膀胱,必便血。
少陰病其人吐利,手足不逆,反發熱,不死,脈不足者,灸其少陰七壯。
少陰病但厥無汗,強發之必動血,未知從何道出,或從口鼻目出,是為下厥上竭,為難治。
少陰病惡寒蜷而利,手足逆者,不治。
少陰病下利止而眩,時時自冒者,死。
少陰病其人吐利躁〔4〕逆者,死。
〔4〕躁 《傷寒論•辨少陰病脈證並治》「躁」下有「煩,四」二字。
少陰病四逆惡寒而蜷,其脈不至,其人不煩而躁者,死。
少陰病六七日,其息高〔5〕者,死。
〔5〕息高 謂呼吸表淺,喘促息短,因腎氣絕,肺氣脫,氣息浮游於上,不能納氣歸根而致。《傷寒論直解》卷五:「息高者,少陰腎氣絕於下,止呼出不能吸入,生氣上脫,有出無入,故死。」
少陰病脈微細沉,但欲臥,汗出不煩,自欲吐,至五六日自利,復煩躁,不得臥寐者,死。
少陰病始得之,反發熱,脈反沉者,麻黃細辛附子湯〔6〕主之方
〔6〕麻黃細辛附子湯 《傷寒論•辨少陰病脈證並治》作「麻黃附子細辛湯」。
麻黃二兩,去節 細辛二兩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上三味,以水二斗先煮麻黃,減一升,去上沫,納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1〕。
〔1〕一升 《傷寒論•辨少陰病脈證並治》「升」下有「日三服」三字。
少陰病得之二三日,麻黃附子甘草湯,微發汗,以二三日無證,故微發汗方
麻黃二兩,去節 附子一枚,炮〔2〕,去皮,破八片 甘草二兩,炙
〔2〕炮 原作「泡」,據《傷寒論•辨少陰病脈證並治》改。
上三味,以水七升先煮麻黃一二沸,去上沫,納諸藥,煮取二升半,去滓,溫服八合〔3〕。
〔3〕八合 《傷寒論•辨少陰病脈證並治》作「一升,日三服」五字。
少陰病得之二三日以上,心中煩,不得臥者,黃連阿膠湯主之方
黃連四兩 黃芩一兩 芍藥二兩 雞子黃二枚 阿膠三挺
上五味,以水六升先煮三味,取二升,去滓,納膠烊盡〔4〕,納雞子黃攪令相得,溫服七合,日三服。
〔4〕烊盡 《傷寒論•辨少陰病脈證並治》「盡」下有「小冷」二字。
少陰病得之一二日,口中和〔5〕,其背惡寒者,當灸之,附子湯主之。
〔5〕口中和 謂口中不燥、不苦、不渴,為里無邪熱,胃氣和調之徵。按「和」,和諧。《廣雅•釋詁三》:「和,諧也。」《傷寒論條辨》卷五:「口中和,謂不燥不渴,里無熱也。」
少陰病身體痛,手足寒,骨節痛,脈沉者,附子湯主之方
附子二枚,炮,去皮,破八片 茯苓三兩 人參二兩 白朮四兩 芍藥三兩
上五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分溫三服。
少陰病,下利便膿血,桃花湯主之。
少陰病二三日至四五日,腹痛,小便〔6〕下利不止而便膿血者,以桃花湯主之方
〔6〕小便 《傷寒論•辨少陰病脈證並治》「便」下有「不利」二字。
赤石脂一斤,一半完,一半末 乾薑一兩 粳米一升
上三味,以水七升煮米熟,湯成去滓,溫取七合,納赤石脂末一方寸匕〔1〕,一服止,余勿服。
〔1〕方寸匕 《傷寒論•辨少陰病脈證並治》「匕」下有「日三服」三字。
少陰病下利便膿血者,可刺。
少陰病吐利,手足逆,煩躁欲死者,茱萸湯〔2〕主之。方見陽明門。
〔2〕茱萸湯 《傷寒論•辨少陰病脈證並治》作「吳茱萸湯」四字。
少陰病下利,咽痛,胸滿,心煩,豬膚湯主之方
豬膚一斤
上一味以水一斗煮取五升,去滓,納白蜜一升、白粉五合,熬香,和令相得,溫分六服。
少陰病二三日,咽痛者,可與甘草湯,不瘥可與桔梗湯。甘草湯〔3〕方
〔3〕甘草湯 原缺,據《傷寒論•辨少陰病脈證並治》補。
甘草二兩〔4〕
〔4〕二兩 原缺,據《傷寒論•辨少陰病脈證並治》補。
上一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半,去滓,溫服七合,日再服。
桔梗湯方
桔梗一兩〔5〕 甘草二兩
〔5〕一兩 原作「一大枚」,據《傷寒論•辨少陰病脈證並治》改。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分溫再服。
少陰病咽中傷,生瘡,不能語言,聲不出,苦酒湯主之方
雞子一枚,去黃,納好上苦酒於殼中 半夏洗,破如棗核,十四枚
上二味,納半夏著苦酒中,以雞子殼置刀環中,安火上令三沸,去滓,少少含咽之,不瘥更作三劑,愈。
少陰病咽中痛,半夏散及湯主之〔6〕方
〔6〕主之 原缺,據《傷寒論•辨少陰病脈證並治》補。
半夏洗 桂枝 甘草炙
上三味等分,各異搗,合治之,白飲和服方寸匕,日三服。若不能散服者,以水一升煎七沸,納散兩方寸匕,更煮三沸,下火令小冷,少少含咽之。半夏有毒,不當散服。
少陰病下利,白通湯主之方
附子一枚,生,去皮,破八片 乾薑一兩 蔥白四莖
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分溫再服。
少陰病下利脈微,服白通湯,利不止,厥逆無脈,乾嘔〔1〕,煩者,白通加豬膽汁湯主之方
〔1〕乾嘔 「嘔」字原缺,據《傷寒論•辨少陰病脈證並治》補。
豬膽汁一合 人尿五合
上二味納前湯中,和令相得,溫分再服。若無膽,亦可用。服湯脈暴出〔2〕者死,微續〔3〕者生。
〔2〕脈暴出 謂脈搏突然出現浮大躁動之象,因陰液枯竭,將絕之陽,暴脫於外而致。《傷寒貫珠集•少陽篇》:「脈暴出者,無根之陽發露不遺,故死。」
〔3〕微續 謂脈緩緩漸出,為陰液未竭,陽氣漸復之徵。《註解傷寒論》卷六:「脈微續者,陽氣漸復也,故生。」
少陰病二三日不已,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四肢沉重疼痛而利〔4〕,此為有水氣,其人或咳,或小便不利〔5〕,或下利,或嘔,玄武湯〔6〕主之方
〔4〕而利 《傷寒論•辨少陰病脈證並治》作「自下利者」四字。
〔5〕小便不利 《傷寒論•辨少陰病脈證並治》作「小便利」三字。
〔6〕玄武湯 《傷寒論•辨少陰病脈證並治》作「真武湯」。宋代為避宋始祖趙玄朗之名諱,改「玄」為「真」。
茯苓 芍藥 生薑各三兩,切 白朮二兩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上五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七合。咳者,加五味子半升、細辛一兩、乾薑一兩;小便自利者,去茯苓;下利者,去芍藥,加乾薑二兩;嘔者,去附子,加生薑足前為半斤;利不止,便膿血者,宜桃花湯。
少陰病下利清谷,里寒外熱,手足厥逆,脈微欲絕,身反惡寒〔1〕,其人面赤,或腹痛,或乾嘔,或咽痛,或利止而脈不出,通脈四逆湯主之方
〔1〕惡寒 《傷寒論•辨少陰病脈證並治》作「不惡寒」三字。
甘草二兩,炙 附子大者,一枚,生,去皮,破八片 乾薑三兩,強人可四兩
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溫再服。其脈即出者,愈。面赤者,加蔥白九莖;腹痛者,去蔥,加芍藥二兩;嘔者,加生薑二兩;咽痛者,去芍藥,加桔梗一兩;利止,脈不出者,去桔梗,加人參二兩;病皆與方相應者,乃加減服之。
少陰病四逆,其人或咳或悸,或小便不利,或腹中痛,或泄利下重,四逆散主之方
甘草炙,枳實炙 柴胡 芍藥各十分
上四味搗為散,白飲和服方寸匕,日三服。咳者,加五味子乾薑各五分,兼主利;悸者,加桂五分;小便不利者,加茯苓五分;腹中痛者,加附子一枚,炮;泄利,下重者,先以水五升煮薤白三升,取三升,去滓,以散三方寸匕納湯中,煮取一升半,分溫再服。
少陰病不利〔2〕六七日,咳而嘔,渴,心煩不得眠,豬苓湯主之。方見陽明門。
〔2〕不利 《傷寒論•辨少陰病脈證並治》作「下利」。
少陰病得之二三日,口燥咽干,急下之,宜承氣湯〔3〕。
少陰病利清水色青者,心下必痛,口乾燥者,可下之,宜承氣湯〔3〕。一雲大柴胡。
少陰病六七日,腹滿,不大便者,急下之,宜承氣湯〔3〕。方見承氣中。
〔3〕承氣湯 《傷寒論•辨少陰病脈證並治》作「大承氣湯」四字。
少陰病其脈沉者,當溫之,宜四逆湯。
少陰病其人飲食入則吐,心中溫溫欲吐,復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脈弦遲,此胸中實,不可下也,當遂吐之。若膈上有寒飲,乾嘔者,不可吐,當溫之,宜四逆湯。方見陽明門。
少陰病下利,脈微澀者,即嘔,汗者必數更衣,反少,當溫其上,灸之。一雲灸厥陰五十壯。
厥陰病狀第三五十六證 方七首
厥陰之為病,消渴,氣上撞〔1〕,心中疼熱,飢而不欲食,甚者則欲吐蛔,下之不肯止〔2〕。
〔1〕氣上撞 《傷寒論•辨厥陰病脈證並治》「撞」下有「心」字。
〔2〕不肯止 《傷寒論•辨厥陰病脈證並治》作「利不止」。
厥陰中風,其脈微浮為欲愈,不浮為未愈。
厥陰病欲解時,從丑盡卯。
厥陰病渴欲飲水者,與水飲之,即愈。
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虛家亦然。
傷寒先厥,後發熱而利者,必止,見厥複利。
傷寒始發熱六日,厥反九日而下利。厥利當不能食,今反能食,恐為除中〔3〕。飼〔4〕之黍餅〔5〕,不發熱者,知胃氣尚在,必愈。恐暴熱來出而復去也。後日脈之,其熱續在,期之旦日〔6〕夜半愈。所以然者,本發熱六日,厥反九日,復發熱三日,並前六日,亦為九日,與厥相應,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後三日脈之數,其熱不罷,此為熱氣有餘,必發癰膿。
〔3〕除中 病證名。即中氣消除之意,是胃氣將絕的見證。《李千古傷寒論•除中論》:「除中者,除去也。言邪氣太盛,除去胃氣,欲引食自救,故暴能食也,此為欲勝也。凡傷寒邪傳厥陰,陰氣作厥而利,當不能食而反能食,食以麵餅試之,若胃氣絕,得面則必發熱,為不治之症,真除中也;若不發熱者,胃氣尚在,恐是因暴熱來而能食,熱去即不能食矣,非除中也。宜細察焉。」
〔4〕飼 原作「食」,今改。按「食」與「飼」同。以食物給人吃。《詩經•緜蠻》:「飲之食之,教之誨之。」
〔5〕黍餅 《傷寒論•辨厥陰病脈證並治》作「索餅」。
〔6〕旦日 第二天。《穀梁傳•宣公八年》:「繹者,祭之旦日之享賓也。」范寧註:「旦日,猶明日也。」
傷寒脈遲六七日,而反與黃芩湯徹其熱,脈遲為寒,與黃芩湯復除其熱,腹中冷,當不能食,今反能食,此為除中,必死。
傷寒先厥發熱〔1〕,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強痛,其喉為痹。發熱無汗,而利必自止〔2〕,便膿血。便膿血者,其喉不痹。
〔1〕先厥發熱 《傷寒論•辨厥陰病脈證並治》「厥」下有「後」字。
〔2〕利必自止 《傷寒論•辨厥陰病脈證並治》「止」下有「若不止,必」四字。
傷寒一二日至四五日,厥者必發熱,前厥〔3〕者,後必熱〔4〕。厥深熱亦深,厥微熱亦微。厥應下之,而發其汗者,口傷爛赤。
〔3〕厥 《傷寒論•辨厥陰病脈證並治》作「熱」。
〔4〕熱 《傷寒論•辨厥陰病脈證並治》作「厥」。
凡厥者,陰陽氣不相順接便為厥。厥者,手足逆者是。
傷寒病厥五日,熱亦五日,設六日當復厥,不厥者自愈。厥不過五日,以熱五日,故知自愈。
傷寒脈微而厥,至七八日膚冷,其人躁無安時,此為髒寒〔5〕,非為蛔厥也〔6〕。蛔厥者,其人當吐蛔。令病者靜,而復時煩,此為髒寒。蛔上入其膈,故煩,須臾復止,得食而嘔,又煩者,蛔聞食臭必出,其人常自吐蛔。蛔厥者,烏梅丸主之方又主久痢。
〔5〕髒寒 《傷寒論•辨厥陰病脈證並治》作「髒厥」。
〔6〕非為蛔厥也 原作「蛔上入其膈」,據《傷寒論•辨厥陰病脈證並治》改。
烏梅三百枚 細辛六兩 乾薑十兩 黃連十六兩 當歸四兩 蜀椒四兩,汗 附子六兩,炮 桂枝六兩 人參六兩 黃檗六兩
上一十味異搗,合治之,以苦酒漬烏梅一宿,去核,蒸之五斗米下〔7〕,搗成泥,和諸藥令相得,臼中與蜜杵千下,丸如梧桐子大。先食飲服十丸,日三服,少少加至二十丸。禁生冷滑物臭食等。
傷寒熱少微厥,稍頭寒〔8〕,默默不欲食,煩躁,數日小便利,色白者熱除也,得食其病為愈。若厥而嘔,胸脅煩滿,其後必便血。稍頭一作指頭。
〔7〕下 《傷寒論•辨厥陰病脈證並治》「下」下有「飯熟」二字。
〔8〕稍頭寒 《傷寒論•辨厥陰病脈證並治》「稍」作「指」。
病者手足厥冷,言我不結胸,少腹滿,按之痛,此冷結在膀胱關元也。
傷寒發熱四日,厥反三日,復發熱四日,厥少熱多,其病當愈,四日至六七日不除〔1〕,必便膿血。
〔1〕不除 《傷寒論•辨厥陰病脈證並治》作「熱不除者,其後」六字。
傷寒厥四日,熱反三日,復厥五日,其病為進,寒多熱少,陽氣退,故為進。
傷寒六七日,其脈數〔2〕,手足厥,煩躁,陰〔3〕厥不還者死。
〔2〕數 《傷寒論•辨厥陰病脈證並治》作「微」。
〔3〕陰 《傷寒論•辨厥陰病脈證並治》作「灸厥陰」三字。
傷寒〔4〕下利,厥逆,躁不能臥者死。
〔4〕傷寒 《傷寒論•辨厥陰病脈證並治》「寒」下有「發熱」二字。
傷寒發熱,下利至甚〔5〕,厥不止者死。
〔5〕下利至甚 「甚」原缺,據《傷寒論•辨厥陰病脈證並治》補。
傷寒六七日,不利,便發熱而利,其人汗出不止者死,有陰無陽故也。
傷寒五六日,不結胸,腹濡,脈虛,復厥者,不可下之,下之亡血,死。
傷寒發熱而厥,七日下利者,為難治。
傷寒脈促,手足厥逆者,可灸之。
傷寒脈滑而厥者,其里有熱〔6〕,白虎湯主之。表熱見里方見雜療中。手足厥寒,脈為之細絕,當歸四逆湯主之方
〔6〕里有熱 「里」原作「表」,據《傷寒論•辨厥陰病脈證並治》改。
當歸三兩 桂心三兩 細辛三兩 芍藥三兩 甘草二兩,炙 通草二兩 大棗二十五枚,擘
上七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若其人有寒〔7〕,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主之方
〔7〕有寒 《傷寒論•辨厥陰病脈證並治》作「內有久寒者」五字。
吳茱萸二兩 生薑八兩,切
上前方中加此二味,以水四升、清酒四升和煮取三升,去滓,分溫四服。
大汗出,熱不去,拘急〔1〕,四肢疼,若下利,厥而惡寒,四逆湯主之。
〔1〕拘急 《傷寒論•辨厥陰病脈證並治》「拘」上有「內」字。
大汗出,若大下利〔2〕而厥,四逆湯主之。方並見陽明門。
〔2〕大下利 「大」原作「火」,據《傷寒論•辨厥陰病脈證並治》改。
病者手足逆冷,脈乍緊者,邪結在胸中,心下滿而煩,飢不能食,病在胸中,當吐之,宜瓜蒂散。方見療痞中。
傷寒厥而心下悸,先治其水,當與茯苓甘草湯卻治其厥。不爾,其水入胃,必利。茯苓甘草湯主之方
茯苓二兩 甘草炙,一兩 桂枝二兩 生薑三兩
上四味以水四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溫三服。
傷寒六七日,其人大下後,脈沉遲,手足厥逆,下部脈不至,咽喉不利,唾膿血,泄利不止,為難治,麻黃升麻湯主之方
麻黃去節,二兩半 知母十八銖 萎蕤十八銖 黃芩十八銖 升麻一兩六銖 當歸一兩六銖 芍藥 桂枝 石膏碎,綿裹 乾薑 白朮 茯苓 麥門冬〔3〕去心 甘草炙,各六銖
〔3〕麥門冬 《傷寒論•辨厥陰病脈證並治》作「天門冬」。
上一十四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黃二沸,去上沫,納諸藥,煮取三升,去滓,分溫三服,一炊間當汗出,愈〔4〕。
〔4〕一炊間當汗出愈 《傷寒論•辨厥陰病脈證並治》作「相去如炊三斗米頃,令盡,汗出愈」十三字。
傷寒四五日,腹中痛,若轉氣下趣少腹,為欲自利。
傷寒本自寒下,醫復吐〔5〕之,而寒格,更逆吐〔5〕,食入即出,乾薑黃芩黃連人參湯主之方
〔5〕吐 《傷寒論•辨厥陰病脈證並治》此下有「下」字。
乾薑 黃芩 黃連 人參各三兩
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溫再服。
下利有微熱,其人渴,脈弱者,自愈。
下利脈數,若微發熱汗出者自愈,設脈復緊為未解。
下利手足厥,無脈,灸之不溫〔1〕,反微喘者死,少陰負趺陽〔2〕者為順。
〔1〕不溫 《傷寒論•辨厥陰病脈證並治》「溫」下有「若脈不還」四字。
〔2〕少陰負趺陽 謂太溪脈小於趺陽脈。少陰謂太溪脈,為腎經脈;趺陽謂沖陽脈,為胃經脈。少陰脈負於趺陽脈,示胃氣尚好,生化有源,故為順。《傷寒論辨證廣注•辨少陽病脈證並治法》:「趺陽脈,《脈經》原名沖陽……病重者切此以決死生。傷寒以胃氣為本,趺陽之脈不衰,知胃氣尚在,病雖危,猶可治也。」
下利脈〔3〕反浮數,尺中自澀,其人必清膿血。
〔3〕脈 《傷寒論•辨厥陰病脈證並治》此上有「寸」字。
下利清谷,不可攻其表,汗出,必脹滿。
下利脈沉弦者下重,其脈大者為未止,脈微弱數者,為欲自止,雖發熱不死。
下利脈沉而遲,其人面少赤,身有微熱,下利清谷,必郁冒,汗出而解,其人微厥〔4〕。所以然者,其面戴陽〔5〕,下虛故也。
〔4〕其人微厥 《傷寒論•辨厥陰病脈證並治》作「病人必微厥」五字。
〔5〕戴陽 病證名。指下真寒而上假熱的危重病證,因下元虛衰,真陽浮越所致而症見兩顴淡紅如妝,游移不定,或口鼻作衄,或口燥齒浮,足脛逆冷,脈浮大,按之空虛無力,或微細欲絕等。《傷寒緒論》卷下:「凡下元虛憊之人,陽浮於上,與在表之邪相合,則為戴陽。」
下利脈反數而渴者,今自愈。設不瘥,必清膿血,有熱故也。
下利後脈絕,手足厥,晬時脈還,手足溫者生,不還者〔6〕死。
〔6〕不還者 《傷寒論•辨厥陰病脈證並治》「不」上有「脈」字。
傷寒下利,日十餘行,其人脈反實者死。
下利清谷,里寒外熱,汗出而厥,通脈四逆湯主之。方見少陰門。
熱利下重〔7〕,白頭翁湯主之。
〔7〕下重 謂大便時腹痛窘迫,迫不及待,但又努責難出,肛門重墜,由肝熱下迫大腸,穢氣鬱滯於魄門而致。《傷寒論今釋•辨厥陰病脈證並治》:「下重即里急後重也,熱言其性質,利言其所病,下重言其證候。」
下利,欲飲水者,為有熱,白頭翁湯主之方
白頭翁二兩 黃檗三兩 黃連三兩 秦皮三兩
上四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去滓,溫服一升,不瘥更服。
下利腹滿,身體疼痛,先溫其里,乃攻其表。溫里宜四逆湯,攻表宜桂枝湯。方並見上。
下利而譫語,為有燥屎,小承氣湯主之。方見承氣門。
下利後更煩,按其心下濡者,為虛煩也,梔子湯〔1〕主之。方見陽明門。
〔1〕梔子湯 《傷寒論•辨厥陰病脈證並治》作「梔子豉湯」四字。
嘔家有癰膿,不可治,嘔膿儘自愈。
嘔而發熱,小柴胡湯主之。方見柴胡門。
嘔而脈弱,小便複利,身有微熱,見厥難治,四逆湯主之。方見上。
乾嘔,吐涎沫,而復頭痛,吳茱萸湯主之。方見陽明門。
傷寒大吐下之,極虛,復極汗者,其人外氣怫鬱〔2〕,復與其水,以發其汗,因得噦。所以然者,胃中寒冷故也。
〔2〕外氣怫鬱 謂肌表無汗而鬱熱盛。按「怫鬱」,鬱結。《漢書•鄒陽傳》:「太后怫鬱泣血,無所發怒。」《傷寒論今釋•辨厥陰病脈證並治》:「外氣怫鬱者,表閉不得汗之謂。」
傷寒噦而〔3〕滿者,視其前後,知何部不利,利之則愈。
〔3〕而 《傷寒論•辨厥陰病脈證並治》此下有「腹」字。
傷寒宜忌第四十五章
忌發汗第一
少陰病,脈細沉數,病在里,忌發其汗。
脈浮而緊,法當身體疼痛,當以汗解。假令尺中脈遲者,忌發其汗。何以知然,此為榮氣不足,血氣微少故也。
少陰病脈微,忌發其汗,無陽故也。
咽中閉塞,忌發其汗,發其汗即吐血,氣微絕,逆冷〔1〕。
〔1〕逆冷 《傷寒論•辨不可發汗病脈證並治》作「手足厥冷,欲得蜷臥,不能自溫」十二字。
厥〔2〕,忌發其汗,發其汗即聲亂,咽嘶,舌萎〔3〕。
〔2〕厥 《傷寒論•辨不可發汗病脈證並治》此下有「脈緊」二字。
〔3〕舌萎 《傷寒論•辨不可發汗病脈證並治》「萎」下有「聲不得前」四字。
太陽病發熱惡寒,寒多熱少〔4〕,脈微弱,則無陽也,忌復發其汗。
〔4〕寒多熱少 《傷寒論•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作「熱多寒少」。
咽喉乾燥者,忌發其汗。
亡血家忌攻其表,汗出則寒慄而振。
衄家忌攻其表,汗出必額上促急〔5〕。
〔5〕促急 《傷寒論•辨不可發汗病脈證並治》作「陷,脈急緊,直視不能眴,不得眠」十二字。
汗家重發其汗,必恍惚心亂,小便已陰疼。
淋家忌發其汗,發其汗必便血。
瘡家雖身疼痛,忌攻其表,汗出則痓。
冬時忌發其汗,發其汗必吐利,口中爛,生瘡,咳而小便利。若失小便,忌攻其表,汗則厥逆冷。
太陽病發其汗,因致痓。
宜發汗第二
大法春夏宜發汗。
凡發汗,欲令手足皆周,漐漐一時間益佳,不欲流離〔6〕。若病不解,當重發汗。汗多,則亡陽。陽虛,不得重發汗也。
〔6〕不欲流離 《傷寒論•辨可發汗病脈證並治》作「不可令如水流漓」七字。按「流離」,猶淋漓。司馬相如《長門賦》:「左右悲而垂淚兮,涕流離而縱橫。」
凡服湯藥發汗,中病便止,不必盡劑也。
凡雲宜發汗而無湯者,丸散亦可用〔7〕,然不如湯藥也〔8〕。
〔7〕可用 《傷寒論•辨可發汗病脈證並治》「用」下有「要以汗出得解」六字。
〔8〕藥也 《傷寒論•辨可發汗病脈證並治》作「隨證良驗」四字。
凡脈浮者,病在外,宜發其汗。
太陽病脈浮而數者,宜發其汗。
陽明病脈浮虛者,宜發其汗。
陽明病其脈遲,汗出多而微惡寒者,表為未解,宜發其汗。
太陰病脈浮,宜發其汗。
太陽中風,陽浮而陰濡弱,浮者熱自發,濡弱者汗自出,惡寒,淅淅惡風,翕翕發熱,鼻鳴乾嘔,桂枝湯主之。
太陽病〔1〕頭痛發熱,身體疼,腰痛,骨節疼痛,惡風,無汗而喘,麻黃湯主之。
〔1〕太陽病 「病」字原缺,據《傷寒論•辨可發汗病脈證並治》補。
太陽中風,脈浮緊,發熱惡寒,身體疼痛,不汗出而煩躁,大青龍湯主之。
少陰病得之二三日,麻黃附子甘草湯微發汗〔2〕。
〔2〕微發汗 《傷寒論•辨可發汗病脈證並治》「汗」下有「以二三日無證,故微發汗也」十一字。
忌吐第三
太陽病惡寒而發熱,今自汗出,反不惡寒而發熱,關上脈細而數,此吐之過也。
少陰病其人飲食入則吐,心中溫溫,欲吐復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脈弦運〔3〕,若膈上有寒飲,乾嘔,忌吐,當溫之。
〔3〕脈弦運 《傷寒論•辨少陰病脈證並治》作「脈弦遲者,此胸中實,不可下也,當吐之」十五字。
諸四逆病厥,忌吐,虛家亦然。
宜吐第四
大法春宜吐。
凡服吐湯,中病便止,不必盡劑也。
病如桂枝證,其頭項不強痛,寸口脈浮,胸中痞堅,上撞〔4〕咽喉,不得息,此為有寒,宜吐之。
〔4〕上撞 《傷寒論•辨可吐》「上」上有「氣」字。
病胸上諸實,胸中鬱郁而痛,不能食,欲使人按之,而反有涎唾,下利日十餘行,其脈反遲,寸口微滑,此宜吐之,利即止。
少陰病其人飲食入則吐,心中溫溫,欲吐復不能吐,宜吐之。
病者手足逆冷,脈乍緊〔1〕,邪結在胸中,心下滿而煩,飢不能食,病在胸中,宜吐之。
〔1〕脈乍緊 《傷寒論•辨可吐》「緊」作「結」。
宿食在上脘,宜吐之。
忌下第五
咽中閉塞忌下,下之則上輕下重,水漿不下〔2〕。
〔2〕不下 《傷寒論•辨不可下病脈證並治》「下」下有「臥則欲蜷,身急痛,下利日數十行」十三字。
諸外實忌下,下之皆發微熱,亡脈則厥〔3〕。
〔3〕厥 《傷寒論•辨不可下病脈證並治》「厥」下有「者,當齊握熱」五字。
諸虛忌下,下之則渴,引水易愈,惡水者劇。
脈數者忌下,下之必煩,利不止。
尺中弱澀者復忌下。
脈浮大〔4〕,醫反下之,此為大逆。
〔4〕脈浮大 《傷寒論•辨不可下病脈證並治》「大」下有「應發汗」三字。
太陽證不罷忌下,下之為逆。
結胸證其脈浮大,忌下,下之即死。
太陽與陽明合病,喘而胸滿者,忌下。
太陽與少陽合病,心下痞堅,頸項強而眩,忌下。
凡四逆病厥者,忌下,虛家亦然。
病欲吐者,忌下。
太陽病〔5〕有外證未解,忌下,下之為逆。
〔5〕太陽病 「太陽」二字原缺,據《傷寒論•辨不可下病脈證並治》補。
少陰病食入即吐,心中溫溫,欲吐復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脈弦遲,此胸中實,忌下。
傷寒五六日,不結胸,腹濡,脈虛,復厥者,忌下,下之亡血則死〔1〕。
〔1〕下之亡血則死 《傷寒論•辨厥陰病脈證並治》作「此亡血,下之死」。
宜下第六
大法秋宜下。
凡宜下,以湯勝丸散。
凡服湯下,中病則止,不必盡三服。
陽明病發熱汗多者,急下之〔2〕。
〔2〕下之 《傷寒論•辨可下病脈證並治》「之」下有「宜大柴胡湯」五字。
少陰病得之二三日,口燥咽干者,急下之〔3〕。
少陰病五六日,腹滿,不大便者,急下之〔3〕。
〔3〕下之 《傷寒論•辨可下病脈證並治》「之」下有「宜大承氣湯」五字。
少陰病下利清水色青者,心下必痛,口乾者,宜下之〔4〕。
〔4〕下之 《傷寒論•辨可下病脈證並治》「之」下有「宜大柴胡、大承氣湯」八字。
下利三部脈皆浮〔5〕,按其心下堅者,宜下之〔3〕。
〔5〕浮 《傷寒論•辨可下病脈證並治》作「平」。
下利脈遲而滑者,實也,利未欲止,宜下之〔3〕。
陽明與少陽合病,利〔6〕而脈不負者,為順〔7〕,脈數而滑者有宿食,宜下之〔3〕。
〔6〕利 《傷寒論•辨可下病脈證並治》此上有「必下」二字。
〔7〕為順 《傷寒論•辨可下病脈證並治》「順」下有「也;負者失也,互相剋賊,名為負也」十三字。
問曰:人病有宿食,何以別之。答曰:寸口脈浮大,按之反澀,尺中亦微而澀,故知有宿食,宜下之〔3〕。
下利不欲食者,有宿食,宜下之〔3〕。
下利瘥,至其時復發,此為病不盡,宜復下之〔3〕。
凡病腹中滿痛者,為寒〔8〕,宜下之〔4〕。
〔8〕為寒 《傷寒論•辨可下病脈證並治》作「此為實也」四字。
腹滿不減,減不足言,宜下之〔4〕。
傷寒六七日,目中不了了,睛不和,無表里證,大便難,微熱者,此為實,急下之〔1〕。
〔1〕下之 《傷寒論•辨可下病脈證並治》「之」下有「宜大柴胡、大承氣湯」八字。
脈雙弦而遲,心下堅;脈大而緊者,陽中有陰,宜下之〔2〕。
〔2〕下之 《傷寒論•辨可下病脈證並治》「之」下有「宜大承氣湯」五字。
傷寒有熱而少腹滿,應小便不利,今反利,此為血,宜下之〔3〕。
〔3〕下之 《傷寒論•辨可下病脈證並治》「之」下有「宜抵當丸」四字。
病者煩熱,汗出即解,復如瘧,日晡所發者,屬陽明,脈實者當下之〔1〕。
宜溫第七
大法冬宜服溫熱藥。
師曰:病發熱頭痛,脈反沉,若不瘥,身體更疼痛,當救其里,宜溫藥四逆湯。
下利腹脹滿,身體疼痛,先溫其里,宜四逆湯。
下利脈遲緊,為痛未欲止,宜溫之。
下利脈浮大者,此為虛,以強下之故也。宜溫之,與水必噦。
少陰病下利,脈微澀,嘔者,宜溫之。
自利不渴者,屬太陰,其髒有寒故也,宜溫之。
少陰病其人飲食入則吐,心中溫溫,欲吐復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脈弦遲。若膈上有寒飲,乾嘔,宜溫之〔4〕。
少陰病脈沉者,宜急溫之〔4〕。
下利慾食者,宜就溫之。
〔4〕溫之 《傷寒論•辨少陰病脈證並治》「之」下有「宜四逆湯」四字。
忌火第八
傷寒加火針〔5〕,必驚。
〔5〕傷寒加火針 《傷寒論•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作「太陽傷寒者加溫針」八字。
傷寒脈浮,而醫以火迫劫之,亡陽必驚狂,臥起不安。
傷寒〔1〕其脈不弦緊而弱,弱者必渴,被火必譫語。
〔1〕傷寒 《傷寒論•辨太陽病脈證並治》「傷」上有「形作」二字。
太陽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躁,到經不解,必圊血。
陽明病被火,額上微汗出,而小便不利,必發黃。
少陰病咳而下利,譫語,是為被火氣劫故也,小便必難,為強責少陰汗也。
宜火第九
凡下利,谷道中痛,宜炙枳實若熬鹽等熨之。
忌灸第十
微數之脈,慎不可灸,因火為邪,則為煩逆。
脈浮當以汗解,而反灸之,邪無從去,因火而盛,病從腰以下必重而痹,此為火逆。
脈浮熱甚,而反灸之,此為實,實以虛治,因火而動,咽燥必唾血。
宜灸第十一
少陰病一二日,口中和,其背惡寒,宜灸之。
少陰病吐利,手足逆,而脈不足〔2〕,灸其少陰七壯。
〔2〕手足逆而脈不足 《傷寒論•辨少陽病脈證並治》作「手足不逆冷,反發熱者,不死;脈不至」十四字。
少陰病下利,脈微澀者,即嘔,汗者,必數更衣,反少者,宜溫其上,灸之。一雲灸厥陰五十壯。
下利手足厥,無脈,灸之主厥,厥陰是也,灸不溫反微喘者,死〔3〕。
〔3〕下利……死 《傷寒論•辨厥陰病脈證並治》作「下利,手足厥冷,無脈者,灸之,不溫,若脈不還,反喘滿者,死」二十二字。
傷寒六七日,其脈微,手足厥,煩躁,灸其厥陰,厥不還者,死。
脈促,手足厥者,宜灸之。
忌刺第十二
大怒無刺,新內無刺,大勞無刺,大醉無刺,大飽無刺,大渴無刺,大驚無刺,無刺熇熇〔1〕之熱,無刺淥淥〔2〕之汗,無刺渾渾〔3〕之脈,無刺病與脈相逆者。
〔1〕熇熇(hèhè 賀賀) 熾熱貌。《素問•刺熱》:「先寒後熱,熇熇暍暍然。」王冰註:「熇熇,甚熱狀。」
〔2〕淥淥 濕潤貌。秦簡夫《趙禮讓肥》第二折:「走的我遍體汗,濕淥淥渾如水澆。」
〔3〕渾渾 渾濁,紛亂貌。《素問•脈要精微論》:「渾渾革至如湧泉,病進而色弊。」王冰註:「渾渾,言脈氣濁亂也。」
上工刺未生,其次刺未盛,其次刺其衰。工逆此者,是謂伐形。
宜刺第十三
太陽病頭痛,至七日自當愈,其經竟故也。若欲作再經者,宜刺足陽明,使經不傳則愈。
太陽病初服桂枝湯,而反煩不解,宜先刺風池風府,乃卻與桂枝湯則愈。
傷寒腹滿而譫語,寸口脈浮而緊者,此為肝乘脾,名曰縱,宜刺期門。
傷寒發熱,惡寒,其人大渴,欲飲酨漿〔4〕者,其腹必滿,而自汗出,小便利,其病欲解,此為肝乘肺,名曰橫,宜刺期門。
〔4〕酨(zài 載)漿 古代一種微酸的酒。《周禮•天官•酒正》:「三曰漿」鄭玄註:「漿,今之酨漿也者,此漿亦是酒類,故其字從載,從酉省。」
陽明病下血而譫語,此為熱入血室,但頭汗出者,刺期門,隨其實而瀉之。
太陽與少陽合病,心下痞堅,頸項強而眩,宜刺大椎肺俞肝俞,勿下之。
婦人傷寒〔5〕,懷身腹滿,不得小便,加從腰以下重,如有水氣狀,懷身七月,太陰當養〔6〕不養,此心氣實,宜刺瀉勞宮及關元,小便利則愈。
〔5〕婦人傷寒 《金匱要略•婦人妊娠病脈證並治》「寒」作「胎」。
〔6〕太陰當養 詳參《備急千金要方》卷二•養胎「妊娠七月,手太陰脈養」之說。
傷寒喉痹,刺手少陰,穴在腕當小指後動脈是也,針入三分補之。
少陰病下利便膿血者,宜刺。
忌水第十四
發汗後,飲水多者必喘,以水灌之亦喘。
下利其脈浮大,此為虛,以強下之故也。設脈浮革,因爾腸鳴,當溫之,與水必噦。
太陽病小便利者,為水多,心下必悸。
宜水第十五
太陽病發汗後,若大汗出,胃中乾燥,煩不得眠,其人慾飲水,當稍飲之,令胃氣和則愈。
厥陰病〔1〕渴欲飲水,與水飲之〔2〕,即愈。
〔1〕厥陰病 「病」字原缺,據《傷寒論•辨厥陰病脈證並治》補。
〔2〕與水飲之 《傷寒論•辨厥陰病脈證並治》作「少少與之」。《醫宗金鑒•訂正仲景全書•辨厥陰病脈證並治》:「厥陰病渴欲飲水者,乃陽回欲和,求水自滋,作解之兆。當少少與之以和其胃,胃和汗出自可愈也。若多與之,則水反停漬入胃,必致厥利矣。」
嘔而吐,膈上者,必思煮餅,急思水者,與五苓散飲之,水亦得也。
發汗吐下後病狀第五三十證 方一十五首
發汗後,水藥不得入口為逆。
未持脈時,病人手叉〔3〕自冒〔4〕心,師因教試令咳,而不即咳者,此必兩耳無所聞也。所以然者,重發其汗,虛故也。
〔3〕叉 手指相交錯。《說文解字•又部》:「叉,手指相錯也。」
〔4〕冒 覆蓋。《玉篇•月部》:「冒,覆也。」
發汗後身熱,又重發其汗,胃中虛冷,必反吐也。
大下後發汗,其人小便不利,此亡津液,勿治其小便,利必自愈。
病人脈數,數為熱,當消谷引食,而反吐者,以醫發其汗,陽氣微,膈氣虛,脈則為數,數為客熱,不能消谷,胃中虛冷,故吐也。
病者有寒,復發其汗,胃中冷,必吐蛔。一雲吐逆。
發汗後,重發其汗,亡陽,譫語,其脈反和者,不死。服桂枝湯,汗出,大煩渴不解,若脈洪大,與白虎湯。方見雜療中。
發汗後,身體疼痛,其脈沉遲,桂枝加芍藥生薑人參湯〔1〕主之方
〔1〕桂枝加芍藥生薑人參湯 《傷寒論•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作「桂枝加芍藥生薑各一兩人參三兩新加湯方」十八字。
桂枝三兩 芍藥四兩 生薑四兩,切 甘草二兩,炙 大棗十二枚,擘 人參三兩
上六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本云:桂枝湯令加芍藥生薑人參。
太陽病發其汗而不解,其人發熱,心下悸,頭眩,身而動〔2〕,振振欲擗地〔3〕者,玄武湯主之。方見少陰門。
〔2〕身而動 謂全身肌肉不自主地跳動。《傷寒尚論辨似•太陽經上篇》:「目筋之跳動為。身動,言渾身之肉忽此忽彼,俱如之跳動也。」
〔3〕振振欲擗地 謂身體顫抖,站立不穩,時時欲仆倒在地之狀,因太陽病過汗陽虛,不能溫煦筋脈肌肉,水氣乘之而致。《傷寒論直解》卷三:「振振欲擗地者,合頭眩、身而言也。言眩之極,動之甚,則振振動搖不能撐持而欲擗地也。」
發汗後,其人臍〔4〕下悸,欲作奔豚,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主之方
〔4〕臍 原作「齊」今改。按「齊」,通「臍」。肚臍。《說文通訓定聲•履部》:「齊,假借為臍。」
茯苓半斤 桂枝四兩 甘草一兩,炙 大棗十五枚,擘
上四味以水一斗先煮茯苓,減二升,納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發汗過多以後,其人叉手自冒心,心下悸而欲得按之,桂枝甘草湯主之方
桂枝四兩 甘草二兩,炙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頓服即愈。
發汗,脈浮而數,復煩者,五苓散主之。方見結胸門中。
發汗後腹脹滿,厚朴生薑半夏甘草人參湯主之方
厚朴半斤,炙 生薑半斤,切 半夏半升,洗 甘草二兩,炙 人參一兩
上五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發其汗不解,而反惡寒者,虛故也,芍藥甘草附子湯主之方
芍藥 甘草各三兩,炙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六片
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溫三服。
不惡寒〔1〕,但熱者,實也,當和其胃氣,宜小承氣湯〔2〕。方見承氣湯門。一雲調胃承氣湯。
〔1〕不惡寒 《傷寒論•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不」上有「發汗後惡寒者,虛故也」九字。
〔2〕小承氣湯 《傷寒論•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作「調味承氣湯」五字。
傷寒脈浮,自汗出,小便數,頗復微惡寒而腳攣急,反與桂枝,欲攻其表〔3〕,得之便厥,咽干,煩躁,吐逆,當作甘草乾薑湯以復其陽;厥愈足溫,更作芍藥甘草湯與之,其腳即伸;而胃氣不和,可與承氣湯;重發汗,復加燒針者,四逆湯主之。甘草乾薑湯方
〔3〕欲攻其表 《傷寒論•辨太陽病脈證並治》「表」下有「此誤也」三字。
甘草四兩,炙 乾薑二兩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分溫再服。
芍藥甘草湯方
芍藥 甘草炙,各四兩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半,去滓,分溫再服。
凡病若發汗,若吐,若下,若亡血,無津液,而陰陽自和者,必自愈。
傷寒吐下發汗後,心下逆滿,氣上撞胸,起即頭眩,其脈沉緊,發汗即動經,身為振搖,茯苓桂枝白朮甘草湯主之方
茯苓四兩 桂枝三兩 白朮 甘草炙,各二兩
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去滓,分溫三服。
發汗吐下以後不解,煩躁,茯苓四逆湯主之方
茯苓四兩 人參一兩 甘草二兩,炙 乾薑一兩半 附子一枚,生,去皮,破八片
上五味以水五升煮取二升,去滓,溫服七合,日三服。
發汗吐下後,虛煩不得眠,劇者反覆顛倒,心中懊,梔子湯〔1〕主之。若少氣,梔子甘草湯〔2〕主之。若嘔者,梔子生薑湯〔3〕主之。梔子湯方見陽明門。
〔1〕梔子湯 《傷寒論•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作「梔子豉湯」四字。
〔2〕梔子甘草湯 《傷寒論•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作「梔子甘草豉湯」六字。
〔3〕梔子生薑湯 《傷寒論•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作「梔子生薑豉湯」六字。
梔子甘草湯〔1〕方
於梔子湯中加甘草二兩即是。
梔子生薑湯方〔2〕
於梔子湯中加生薑五兩即是。
傷寒下後,煩而腹滿,臥起不安,梔子厚朴湯主之方
梔子十四枚,擘 厚朴四兩,炙 枳實四枚,炙
上三味以水三升半煮取一升半,去滓,分二服,溫進一服,快吐〔4〕,止後服。
〔4〕快吐 《傷寒論•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作「得吐者」三字。
下以後發其汗,必振寒,又其脈微細。所以然者,內外俱虛故也。發汗,若下之,煩熱,胸中窒者,屬梔子湯〔5〕證。
〔5〕梔子湯 《傷寒論•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作「梔子豉湯」四字。
下以後復發其汗者,則晝日煩躁不眠,夜而安靜,不嘔不渴而無表證,其脈沉微,身無大熱,屬附子乾薑湯〔6〕方
〔6〕附子乾薑湯 今本《傷寒論》、《金匱要略》並無此方。
附子一枚,生,去皮,破八片 乾薑一兩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頓服即安。
太陽病先下而不愈,因復發其汗,表里俱虛,其人因冒〔7〕,冒家當汗出自愈。所以然者,汗出表和故也。表和,故下之。
〔7〕冒 謂頭目暈眩,神識不清,如物蒙蔽。《尚論篇》卷一:「冒者,神識不清,似有物蒙蔽其外也。」
傷寒,醫以丸藥大下後,身熱不去,微煩,梔子乾薑湯主之方
梔子十四枚,擘 乾薑二兩
上二味以水三升半煮取一升半,去滓,分二服,溫進一服,得快吐,止後服。
脈浮數,法當汗出而愈,而下之,則身體重,心悸者,不可發其汗,當自汗出而解。所以然者,尺中脈微,此里虛,須表里實,津液自和,自汗出愈。
發汗以後,不可行桂枝湯,汗出而喘,無大熱,與麻黃杏子石膏甘草湯
麻黃四兩,去節 杏仁五十枚,去皮尖 石膏半斤,碎 甘草二兩,炙
上四味,以水七升先煮麻黃一二沸,去上沫,納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本雲黃耳杯。
傷寒吐下後,七八日不解,熱結在里,表里俱熱,時時惡風,大渴,舌上乾燥而煩,欲飲水數升,白虎湯〔1〕主之。方見雜療中。
〔1〕白虎湯 《傷寒論•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作「白虎加人參湯」六字。
傷寒吐下後未解,不大便五六日至十餘日,其人日晡所發潮熱,不惡寒,猶如見鬼神之狀,劇者發則不識人,循衣妄掇,怵惕不安,微喘直視,脈弦者生,澀者死;微者,但發熱譫語,與承氣湯〔2〕。若下者,勿復服。
〔2〕與承氣湯 《傷寒論•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作「大承氣湯主之」六字。
大下後,口燥者,里虛故也。
霍亂病狀第六一十證 方三首
問曰:病有霍亂者,何也。答曰:嘔吐而利,此為霍亂。
問曰:病者發熱頭痛,身體疼痛,惡寒而復吐利,當屬何病。答曰:當為霍亂,霍亂吐下利止,復更發熱也。
傷寒其脈微澀,本是霍亂,今是傷寒,卻四五日至陰經上,轉入陰當利,本素嘔下利者,不治。若其人即欲大便,但反失氣而不利者,是為屬陽明,必堅,十二日愈。所以然者,經竟故也。下利後當堅,堅能食者愈,今反不能食,到後經中頗能食,復一經能食,過之一日當愈。若不愈,不屬陽明也。
惡寒脈微而複利,利止必亡血,四逆加人參湯主之方四逆湯中加人參一兩即是。
霍亂而頭痛發熱,身體疼痛,熱多欲飲水,五苓散主之。寒多不用水者,理中湯〔1〕主之方五苓散見結胸門。
〔1〕理中湯 《傷寒論•辨霍亂病脈證並治》作「理中丸」。
人參 乾薑 甘草炙 白朮各三兩
上四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臍上築〔2〕者,為腎氣動,去術,加桂四兩;吐多者,去術,加生薑三兩;下利多者,復用術;悸者,加茯苓二兩;渴者,加術至四兩半;腹中痛者,加人參至四兩半;寒者,加乾薑至四兩半;腹滿者,去術,加附子一枚。服藥後如食頃,飲熱粥一升,微自溫暖,勿發揭衣被。一方蜜和丸,如雞黃許大,以沸湯數合和一丸,研碎,溫服,日三夜二,腹中未熱,益至三四丸,然不及湯。
〔2〕臍上築 謂臍上跳動不寧,如有物搗。按「築」,搗。《廣雅•釋詁一》:「築,刺也。」《三國志•魏志•少帝紀》:「賊以刀築其口,使不得言。」《傷寒貫珠集》卷三:「臍上築者,臍上築築然跳動,腎氣上而之脾也。」
吐利止,而身體痛不休,當消息和解其外,宜桂枝湯小和之。
吐利汗出,發熱惡寒,四肢拘急,手足厥,四逆湯主之。既吐且利,小便複利而大汗出,下利清谷,里寒外熱,脈微欲絕,四逆湯主之。吐已下斷,汗出而厥,四肢〔3〕,不解,脈微欲絕,通脈四逆加豬膽湯主之方
〔3〕四肢 《傷寒論•辨霍亂病脈證並治》「肢」下有「拘急」二字。
於通脈四逆湯中加豬膽汁半合即是,服之其脈即出。無豬膽,以羊膽代之。
吐利發汗,其人脈平而小煩,此新虛不勝谷氣故也。
陰易病已後勞復第七七證 方〔1〕四首 附方六首
〔1〕方 此上原衍「一」字,據正文刪。
傷寒陰易〔2〕之為病,身體重,少氣,少腹里急,或引陰中拘攣,熱上沖胸,頭重不欲舉,眼中生花,痂胞赤,膝脛拘急,燒散主之方
婦人里近隱處燒灰
〔2〕陰易 病證名。傷寒熱病新瘥,邪熱未盡,因犯房事而餘毒相染。男病易於女,名曰陽易;女病易於男,名曰陰易。《諸病源候論》卷八:「其婦人得病新瘥,未平復而男子與之交接得病者,名陰易。」
上一味水和服方寸匕,日三,小便即利,陰頭微腫,此為愈。
大病已後勞復,枳實梔子湯主之方
枳實三枚,炙 豉一升,綿裹 梔子十四枚,擘
上三味以醋漿七升先煎取四升,次納二味,煮取二升,納豉,煮五六沸,去滓,分溫再服〔3〕。若有宿食,納大黃如博棋子大〔4〕五六枚,服之愈。
〔3〕服 《傷寒論•辨陰陽易差後勞復病脈證並治》此下有「覆令微似汗」五字。
〔4〕博棋子大 即棋子大小。《備急千金要方》卷二十七•服食法:「博棋長二寸,方一寸。」
傷寒瘥已後,更發熱,小柴胡湯主之。脈浮者以汗解之,脈沉實一作緊者以下解之。
大病已後,腰以下有水氣,牡蠣澤瀉散主之方
牡蠣熬 澤瀉 蜀漆洗 商陸 葶藶熬 海藻洗 栝樓根各等分
上七味搗為散,飲服方寸匕,日三服,小便即利〔5〕。
〔5〕小便即利 《傷寒論•辨陰陽易病脈證並治》作「小便利,止後服」六字。
傷寒解後,虛羸少氣,氣逆欲吐,竹葉石膏湯主之方
竹葉二把 半夏半升,洗 麥門冬一升,去心 甘草炙 人參各二兩 石膏一斤,碎 粳米半升
上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納粳米,熟湯成〔1〕,溫服一升,日三服。
〔1〕熟湯成 《傷寒論•辨陰陽易病脈證並治》作「煮米熟,湯成去米」七字。
大病已後,其人喜唾,久久不了,胸上有寒,當溫之,宜理中丸。
病人脈已解,而日暮微煩者,以病新瘥,人強與谷,脾胃氣尚弱,不能消谷,故令微煩,損谷即愈。
雜方附
華佗曰:時病瘥後七日內,酒肉五辛油麵生冷醋滑房室皆斷之,永瘥。
書生丁季〔2〕受殺鬼丸方
〔2〕丁季 《備急千金要方》卷九•避溫作「丁季回」三字。
虎頭骨炙 丹砂 真珠 雄黃 雌黃 鬼臼 曾青 女青 皂莢去皮子,炙 桔梗 蕪荑 白芷 芎 白朮 鬼箭削取皮羽 鬼督郵 藜蘆 昌蒲以上各二兩
上一十八味搗篩,蜜和如彈丸大,帶之,男左女右〔3〕。
〔3〕帶之,男左女右 《備急千金要方》卷九•避溫作「絹袋盛,男左女右帶之。卒中惡及時疫,吞如梧子一丸,燒一彈丸戶內」二十七字。
劉次卿彈鬼丸方
雄黃 丹砂各二兩 石膏四兩 烏頭 鼠負各一兩
上五味以正月建除日,執厭日亦得,搗為散,白蠟五兩銅器中火上消之,下藥攪令凝,丸如楝實,以赤縠〔4〕裹一丸,男左女右,肘後帶之。
〔4〕縠(hú 胡) 皺紗一類的絲織品。《文選•神女賦》:「動霧縠以徐步兮,拂墀聲之珊珊。」李善註:「縠,今之輕紗,薄如霧也。」
度瘴散方
麻黃去節 升麻 附子炮,去皮 白朮各一兩 細辛 乾薑 防己 防風 桂心 烏頭炮,去皮 蜀椒汗 桔梗各二分
上一十二味搗篩為散,密貯之,山中所在有瘴氣之處,旦空腹飲服一錢匕,覆取汗,病重稍加之。
老君神明白散方
白朮 附子炮,去皮,各二兩 桔梗 細辛各一兩 烏頭炮,去皮,四兩
上五味粗搗篩,絳囊盛帶之,所居閭里皆無病。若有得疫者,溫酒朝一方寸匕,覆取汗,得吐即瘥。或經三四日者,以三方寸匕納五升水中煮令沸,分溫三服。
太一流金散方
雄黃三兩 雌黃 羖羊角各二兩 礬石一兩,燒令汁盡 鬼箭削取皮羽,一兩半
上五味搗篩為散,以細密帛裹之,作三角絳囊,盛一兩帶心前,並掛門閣窗牖上。若逢大疫之年,以朔旦平明時以青布裹一刀圭,中庭燒之,有病者亦燒熏之。若遭毒螫者以唾和塗之。
務成子螢火丸
主避疾病惡氣百鬼虎狼蛇虺蜂蠆諸毒五兵白刃盜賊凶害。昔冠軍將軍武威太守劉子南從尹公受得此方,以永平十二年,於北界與虜戰,敗績,士卒略盡,子南被圍,矢下如雨,未至子南馬數尺,矢輒墮地,虜以為神人,乃解圍而去。子南以方教子及諸兄弟為將者,皆未嘗被傷,累世秘之。漢末青牛道士得之,以傳安定皇甫隆,隆以傳魏武帝,乃稍有人得之。故一名冠軍丸,一名武威丸方。
螢火 鬼箭削取皮羽 蒺藜各一兩 雄黃 雌黃 礬石各二兩,燒汁盡 羖羊角 鍛灶灰鐵錘柄入鐵處燒焦,各一兩半
上九味搗篩為散,以雞子黃並丹雄雞冠一具和之如杏仁大,作三角絳囊盛五丸,帶左臂,若從軍系腰中勿離身,若家掛戶上,甚避盜賊絕止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