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道次第心論 · 菩提道次第心論卷第二

極尊上師宗略巴造論 比丘能海集 戊二、此中顯示道中心要之正理,即是攝持正行之方法,分別三士道修行之次第也。已一、明與中上共同之下士道。內分三科:庚一、正修下士意樂。庚二、發生意樂之量。庚三、破除邪執。 庚一、正修下士意樂。分二 辛一、發生希求後世之心。 辛二、後世依止安樂之方便。 辛一、發生希求後世之心。分二 壬一、觀現生無常念最後必死。 壬二、觀死已當入何趣及苦樂。 壬一、觀現生無常念最後必死。分四 癸一、不修無常道理之過失。謂吾人內自思維過去未來,外觀山河人事情境,日日相續,似若存在,而且年月往來時季變遷悉有定序。然而靜觀此之存在與定序等。又非實有存在與定序,反是不實無常之證明也。 複次,有情必死之理雖知,而未常念觀修對治之故,久之乃成不死之慣性,隨起現法之計執,眼前求樂避苦,不遑念及將來後世,何況解脫正真之道,及大義利他成佛之事,更屬難知難行。 又雖近教法,時趣聞思修學,而以注心目前苦樂之故,致令所修善力微弱,復有惡行罪犯雜沓而轉,正行反成惡業惡趣之因。 又不修無常,雖說必修來世。而因現前苦樂取捨之計,必致修行推延緩怠,不能精進,廢忘大事,馳入倒境迷途,邪業邪命終成退墮。 又若不修無常之念,希望身命長住之心,謀取生存久遠之方,遂於利養恭敬等事起猛利貪。或於貪不遂欲,轉起嗔恚,不見貪嗔過失,蒙味痴愚,而自以為是更復隨增我慢嫉妒等諸大煩惱及隨煩惱,猶如瀑流,日夜相繼不息,由此能引身語意攝十種惡行,乃至成就無間隨近謗正法等諸惡業行。 又復由此漸漸棄捨正法甘露,斷絕現生增上生緣及決定解脫之命根。死後為諸惡業之引導,令赴粗猛燃燒苦痛非愛之諸惡趣中。 癸二、多修無常道理之功益云何?譬如有一稍知佛法之人,決定今後當死,於諸上妙五欲受亨廣勝大財勢力、樂意眷屬朋黨依重等,必能息心正念。 於可施物遇緣能舍不生慳執,虛榮恭敬毀謗欺辱,其心平等,不受八風,遮止諸罪諸惡行必能具力精進。 於諸善法集修,如歸依淨戒等,必能不顧身財虛名,了知以不堅身易堅固身,以敗壞財易不壞財,由是速能增長果地行位,由是復能引導眾生,有大義存焉非屬細小。 複次,涅盤經云:「一切耕種之中,秋實第一。一切跡中,像跡第一。一切想中,無常第一。」是能頓摧一切煩惱惡行之大椎。是能作轉依頓辨成就一切勝妙事專修之大門徑。反此執心不死,則是一切衰敗之門。依止勝衰之理,恆時決擇修心,則是一切圓滿成就之門。 癸三、畏死不畏死,以慧心決擇。此無常想,初修之人不應堅執恆時專修,應於初中後三,思維此理,引發定解而趣正道可也。 何以故,或有堅著親屬財貨等,增上力習,生起愛別離等怖畏之苦,於道成障致生遠離,不問生死仍墮痴迷。 若爾,救濟云何,應當思維此我惑業增上之身,決定不免於死亡壞滅,然有殊勝解脫之道,能遮諸有生死,但有遮道之敵,即是是常心,愚不畏死。 是故智人,應怖愚不畏死之常心。更當思維生死未了,惡趣因在,善生不定,道業未成,若是即便死亡,救我依誰。以此勤修正道,則於亡沒舍受之時,無怖無悔無苦無恨,是為畏死不畏死。名曰善逝。 癸四、正修念死之方法。於中分三 子一、思維有情決定必死。 子二、思維死無定期。 子三、思維死時除佛法而外別無善法可能救濟自他。 子一、所謂有情決定必死之思維者。如無常集頌云:「若佛若獨覺,佛子諸聲聞,尚須舍此身,何況凡夫人。」任何死亡必至者:「若空若海中,若山間城市,何處死不來。」又:「已生及當生,數數作取捨,始終悉壞滅,當住正法行。」又佛教勝光王經云:「譬如有四大山王,堅硬隱固,不壞不裂,精純實密,無諸隕損,大力運行,觸天磨地,從其四方會合而來,研壞一切草木根斡枝條,乃至一切有情命等,悉皆研磨壞碎。無能獨存。非是速走藏避可得逃脫,或以自力,或以財道,或以諸物及咒藥等令彼退卻。此大山王,即是世間無常,大力無能敵對,決定為彼所壞。又諸緣起諸法,隨時隨緣渙散,正如風吹煙雲,無法系聚,使不散滅,入行論云:「人壽無常,晝夜不停,有減無添,何能不死。」余則喻如織布,如赴刑埸,如牧殺羊,如射如瀉,如流不返。四序遷流,如牧人驅畜,如是經喻極多,應善思尋。又如險崖下墜,未觸地碎身之時,勿可以此空墜之間,為安樂無損。又此百年之中,除去童頑衰老,體弱病羸、奔赴求活、愁思倦疲、愛別怨逢、往返酬應、雜話飲食、息勞眠睡,而於清淨修行正念攝心,一身能有幾時。應熟思之。 子二、思維死無定期者。如人念欲於此久住。自然計較久居之事。念欲他往,則必籌計將來之事。如死期無定,於日日中籌備死事。自然阻止無義,多能成辦後來義利。又南洲之人壽量不定,增至無量,減至十年。死緣極多,生緣無憑,四大失調,四大鬥爭,一滴之毒可以殺身。芒刺之鋒可以害命。有心無心之害。魔及非人之損。內有嗔恚利刀、欲貪毒水、嫉妒火燒、五欲怨敵、八風之患。外有王賊水火、刀兵饑饉、奪命殺人、軟賊系執等。勞形苦心,死緣眾多。隨緣生死,自無主宰。 子三、思維死時除佛法而外,別無善法可能救濟自他者。若人死時,雖有親屬憐愛圍繞救護,然終有誰同死者去,古有殉身同死,然業果不同,異途各馳,不能自主。(死後能自主者須待修行。)所有悅意寶物田園資具無量之多,而不能攜去一塵之微,雖可愛之自身,亦難留他共住。現前一切樂意圓滿之情境,難捨難離。然而偏要舍離,無法可以持護。複次,思維今得有暇之身,幸逢佛法,了知三寶常住自性不滅,只須修行,不仰賴他。是故應當殷重專精歸向三寶,尋求知識,淨治罪障,廣集資糧,次第進修,諸法現證,來去自由,隨境安然,心有智見。此是修行密意,甚深般若源頭,不可輕忽。 壬二、觀死已當入何趣及苦樂者。以能總觀無常,故知現法非久。應別思維死後並不斷滅。善惡二趣必趣其一,別無生處。然生善不善道,自無主宰,隨業自在,設若不幸,墮惡趣中,情境如何,故當忖念。謂若思墮苦趣心生厭離,亦思傲慢。由見苦是惡果能息惡行,由見樂是善果乃勉力為善。由觀自而悲有情,厭生死而求解脫,畏眾苦而發起猛利真誠歸求三寶之心。如是一法而成眾善之聚,眾善之因,行者勿忽。 此中思苦分別又三: 癸一、思地獄苦。 癸二、思餓鬼苦 癸三、思畜生苦。 癸一、思地獄苦。分四 子一、八大地獄。 子二、近邊地獄 子三、寒凍地獄 子四、獨一地獄 子一、所謂八大地獄者。從此以下過三萬二千窬繕那,有等活地獄。復由此以下漸隔四千四千窬繕那有餘之七獄。初、等活者。刑死復活展轉受苦等。二、黑繩獄者。以種種黑繩惑引罪人,然後砍割煎燒等。三、眾合獄者。集會多人,以大山鐵槽等壓榨搗裂,血流涌注等。四、號叫地獄者。令彼有情尋求宅捨入大鐵室,入已大火燃燒等。五、大號叫獄者。如前更增重樓游觀寬廣。六、燒熟地獄。有油鍋鐵床、紅鐵大地,煎燒罪人等。七、極熱地獄者。多由罪人內外身體洞穿,火從內部發出,或以鐵葉纏裹其身,內火焚身,或由眼等諸根噴出金汁火等。八無間獄者,謂地區廣大,有情身量廣大,罪人極多,苦器苦法亦更多廣無量,無數罪人,展轉輪換受苦,萬死萬生,中間不息,此界壞已,復生他界,此界成後復回受苦,了無終期。此中壽量者,人間五十年,下地一晝夜,積算至五百年者,是等活地獄壽量。以此倍倍增加乘進,乃至無間地獄之量,因知。 子二、近邊地獄者。謂八大地獄一一四方四門各有四城,城城復四門,一一門外有四獄,所謂煨坑、臭泥、仰刀路、劍葉林,其中各有銅鐵鳥犬蛇蟲等。無極河,河中出火及索網漉鉤殺等事,乃至洋銅鐵彈等食余灌口,其流極長難盡。 子三、寒凍地獄者。謂從八大地獄橫去一萬窬繕那外,即從此處下三萬二千窬繕那處有寒包獄。其下各隔二千二千窬繕那處,有餘七地獄。名為寒包、包裂、(口歇)(口析)。郝郝、虎虎、青蓮、紅蓮大紅蓮,如是多用斷見無見黑暗自利等習氣變生,而壽命特長。 子四、獨一地獄者,在寒熱地獄之近邊。本地分說,人中亦有。立世阿毗曇說,在大海岸邊。亦如僧護因緣等說。 如是等大地獄者,眾業共成。獨一地獄者,或一或二或多,別業所成,此等形相處所不定,山河曠野,海中地底,悉皆有之(多依本地分說)。能感此等苦因,皆是自內三門惡行所致,日日之新集眾多,先業更廣無數無量,一朝果熟,苦報現前,誰是保障,豈可安然度日。應勤精進對治,不應悠悠自害。 癸二、思餓鬼苦者。由諸習近上品慳貪,常與彼餓鬼等饑渴相應,故血肉枯稿,皮骨幹連,頭髮蓬鬆,口中出火,舌根捲縮。總分三類:一者內障,或喉細如針,或吐焰成炬,或喉咽大瘡,或肚腹極大,消化過速,終無能飽。二者外障,或見泉河池沼,皆成枯竭,或見大力持兵而守不得漸進,或水變膿血,自不樂飲。三者自性障,謂有一類名猛焰鬼,凡諸飲食入手即成燃燒之物、鐵汁火炭等。復有一類名食穢鬼,專食臭穢、有損可厭糞溺之類。復有一類名食身鬼,食自身肉,吸自身血,或身毛如針,自刺其體,無能安受坐臥。或溺血海污池,或受猛亂火風,或在曠野饑渴,希望雲雨而天降鐵箭毒煙流石雷鐵過分寒熱之氣。或飲盡河海之水而渴不能止。此等悉由貪嗔愚痴邪見等,自性習氣變生,內外痴迷化現,復由執著力強固,故壽命最長,通以人間一月為一日,推演至五百歲,而長壽鬼更增至五千或一萬年等。 癸三、思畜生苦者。強者欺弱,互相吞食,饑渴寒熱,獵人追捕,暗射弓失,多方殺害,無依無怙。或生黑暗或深海底,不識青黃,不見天日。或身為人用,聽其馳驅,穿鼻系綁。鞭打馱運,剪毛烙身,宰殺活食,無量痛苦莫能申訴。又皆痴愚,難聞正法,不堪道器,更為可愍。俱舍釋云:「諸旁生者,謂諸水陸空行,根本生處,皆依大海,悉從大海散出轉變。」壽長者一劫短則剎那,中間無定。 如是三惡趣苦等,必先定中觀尋,再再思量,設我身墮此中,希望誰有大力可靠救我。誰具慈悲哀愍念我。諸天雖有大力,而我之苦樂不關彼懷。今世眷屬能顧念我者,而無實力救我。遍觀具大雄力,而復慈悲愍人可作歸救者,無過於佛。如是道理,我今知否信否,尋求彼體,作歸依處否,懇求佛慈加佑我否,此中之理,死時及中有際,自心能憶持不忘作歸依否,應當數數觀修,趣入如次所教。 辛二、後世依止安樂之方便。此中修心之道者,先修不重現生,希求後世。觀現生無常死苦,及死後三惡趣苦,而後發起尋求後世安樂依止之方便,即是歸求三寶,與業果認識之修法也。於中分二: 壬一、始終進道之門是皈依三寶。 壬二、於一切樂善根本生起忍信。 壬一、始終進道之門是皈依三寶,中又分四 癸一、皈依之因由者。法義眾多,如入行論意云:「諸白淨業勢力微,諸黑惡業勢力勝,猛力作惡必速墮,故當殷勤求皈依。」又陳那菩薩云:皈依理多,有二要,觀惡道生布畏,信三寶求皈救。 癸二、所皈之境義者,所謂佛法僧三寶之理事也。 頌云: 唯五智三身十力四無畏大悲方便語慈心利有情 是究竟皈依所謂佛者是至極調善之性,亦復證得大雄之能,具一切種智方便善巧,化度有情,無緣大悲體,於凡歸求者若親若非親,平等救濟。經說正行供養勝財供養,有施無施、無愛無不愛,悉皆饒益護念。別余諸天魔王,人中具力,園苑大林孤樹靈祠等,皆非究竟依靠之所,不具大力,悲心雜小,具惑障,無方便,究竟不可靠也。 癸三、如何如法正皈。分四 子一、憶念三寶功德相。 子二、皈依差別相。 子三、自誓正受儀式。 子四、不信更有餘皈依處。 子一、憶念三寶功德相。分三 丑一、佛功德相。 丑二、法功德相。 丑三、僧功德相。 丑一、佛功德相。分四 寅一、身功德。 憶念三寶功德相中,第一佛功德相之身功德者。 頌云: 我今歸命佛世尊稱讚最上諸功德十力真實而出生 已到最上清涼地四無所畏等具足作大光明持燈炬 開發明焰布光照施彼熾盛大明聚能舍已身為眾生 冤親二處悉平等無垢無染本清淨沐浴身心調伏尊 安住勝妙忍辱樂已斷一切愛纏縛精進策勵以為腰 安住三摩地為鎖奢摩他水湛然淨如海流注深無底 智慧通達為頂門次第而表莊嚴相自身廣大諸色相(以上法身贊) 畢竟圓滿可稱揚最上難得優曇華具百千種勝功德(以報身贊) 廣大清淨復虛空最上族氏王宮生三十二相悉具足 八十種好復莊嚴百福俱嚴勝妙身廣大最上無等比 見者咸生忻悅心於一切處無所著色如真金初出焰(以上形相)(色相) 舌比蓮花廣清淨能摧魔力大象龍善說最上諸法語 引導眾生彼岸行宣說正法救世者(以上化身) 寅二、語功德者 頌云: 時語如語不誑語實語法語如義語正語寂語無我語顯示第一義諦門 隨睹四界各有情一時各各作異問佛一剎那相應慧悉能攝受眾異詞 一音答彼一切問彼彼隨類自解生此能善轉正法輪盡諸天人苦邊際 言音極和美月注甘露味靜息貪塵坌如天龍時雨 拔除嗔毒蛇大鵬鳥金翅障翳極無知普放智日明 摧我慢大山當頭金剛器漸聞如來語即隨如來意 默然不作語能息苦開慧慶慰安匱乏治放逸勵勤 上智生法喜中人開勝慧下智除顛倒無我隨他語 寅三、意功德者 頌云: 如來勝意大功德種種遍智大悲心如其所有盡所有 無礙智了如掌文真實了知諸梵行無破無斷色力堅 具足清白復周圓稽首淨修梵行者三魔口多諸根寂(戒) 諸行所作悉周圓禁戒具足妙無暇稽首大力三摩地(定) 如妙高山心安固不退轉智悉能成遍一切處智常隨 稽首無勝無滅智種種因門皆覺了種種果門亦悉知 種種煩惱及對治稽首如來善覺者佛三阿僧祗劫中(智心) 積集難行一切行運大悲心而普復自他能渡煩惱流 了知三苦極微細由愍苦故起大悲三界所緣諸性中 大悲普及一切處如來智性中平等若怨若親平等觀 悲心廣大不可量普攝一切眾生類稽首大悲不思議 一切所作自通力他力弱者助營修他善美者必隨順 如來已得最上利棄捨自樂而不著引示世間安隱處 廣為眾生說正道(悲心) 寅四、業功德者。 頌云: 已得寂靜無所為稽首牛王勝上者無量甚深住寂滅正智常行安樂行 如來最勝解威儀戰死魔軍心寂靜諸行圓妙語善說身現頭陀難行相 人中最勝解脫尊戰死魔軍而得勝於諸善法不放逸善住正念正智慧 善開寂眼視眾生稽首善救生死苦善覺眾生無明睡善破眾生諸愚痴 佛勤勇起精進心策發一切懈怠者諸不善中施善法諸墮學中開學門 諸怖畏中施無畏不安隱者令安隱諸暗冥中作明照諸不善中令修善 諸過失中功德生諸罪業中除罪業令違逆者知恩德能滿眾生意所求 三業任運復無間作正饒益普護念苦樂遲速何法濟相應不失如潮信 如是觀修如來身口意功德,及其事業,頌文之義務當細意攝持,分別契入,乃知經教及其注釋,大都指示如是,三寶歸依之教理成就分別之智也。由是修觀,決擇思量取捨頌中文義,是能消除無量「多聞」廣大般若之障也。 如是時時相續取捨修行慧行(刻意)隨即成就慧心廣智。 初修慧行,若稍困難者,以此念修,不難趣入慧念,而成慧行。 隨念思量大覺如來如是相似體相之境,亦能以此發起殊勝菩提之心。成就相好光明。 日夜恆時觀佛念佛者,依此而能速成念佛三味。 以止隨行念佛功德之業者,死時決無痛苦之事,而於願行功德,莫不完全成就。 大德布埵瓦云:數數思維如來功德,漸增深信,漸淨身心,同類相應,得大加持。以此獲得定解,正信歸佛,學佛之行,於佛妙智,計為準量,於實德能證解無疑。自然一切事用,悉成佛法。是歸佛念修,為修行之捷徑也。 此是略說念佛道理,以種種門,發生憶念功德。清淨信心,於修行上自能發起勇猛策勵,隱速進道。如是餘二寶德,念修之方亦復如是。 丑二、法功德相者。以信佛為因。而觀佛之無量功德,皆是修證滅道二諦,除過增德,以為自心教證(此謂無師智)。而得生成佛果。故經云:諸佛功德由法生起。(自心教證四諦諸法)受行法類。(具足道品引導現見)法所變現(作業修行境行果力而現)法為主體。(法隨法行,不隨余行、我法知見等)從法生長。(依此引導轉依內證)具法行境。(具屬善說現見及至近觀等是諸行境)依法道引。(依於善說無熱八支,無我解脫。)法所成辦。(以如是境行作業成辦。) 參考附解如下 瑜伽云:法者,遍能任持,唯意境性。又法者,略有十二種,謂契經等十二分教。又此中法者,當知宣說名句文身。 唯識云:法者軌持。因明亦同。 法蘊云:法者,所有素怛纜、毗奈耶、阿毗達磨,或親教軌範、教授教誡,或展轉傳來諸秘要法。 法蘊云:佛言,此聖弟子,以如是相,隨念正法,謂佛正法者。 善說,佛說苦真是苦、集真是集、滅道亦爾、義妙、詞妙、圓滿、寂靜、潔白 現見,若觀苦集滅道,現觀之時,於現法中,即入苦集滅道現觀。(自義及加持)能斷能證亦爾。 無熱,八支聖道名為無熱,熱謂煩惱。八支聖道中,一切煩惱,無得無近得,無有無等有。(八支聖道者,正見、正思維、正語、正集、正命、正念、正勤、正定。) 應時,現觀應時、能斷應時、能證應時,謂於見修等次第各各現斷證等,應時實現。 引導,八支聖道名引導、能導、能隨、能逐。(初中後相) 近觀,八支聖道修習、多修習,能於苦集滅道,如實如見不遠。 智者內證,佛、佛弟子,名智者。佛說苦集滅道,自內知見解了正等覺,為苦集滅道。 丑三、僧功德相。正說唯限諸聖者補特伽羅。此亦依念正法功德,如理修行門中而得成就。攝法經云:「觀諸僧伽應如是念。謂善說正法、受行正法、思維正法。是正法田、持受正法、依止正法。供養於法、作法事業、法為行境。法行圓滿、自性正直、自性清淨、性具哀愍、法成就悲。常具梵淨(正阿蘭若),以為行境。恆趣法行,自行白淨。」 參考附解如下 善說正法者:本十二部經,明辯(口意)趣入,敬慎安守,分別性相,宗行次第,解證完具,詞句無過,相應隨轉,是超世之妙說法輪。 受行正法者:具美善之懷抱,受行精嚴之律儀,出於師師相承之導示,諸行圓具,向上寂靜潔白,始終不越於八正之金繩,證得各各道果之行。 思維正法者:守心正直、密護根門、仁心愍物、不思已利、真觀正見、准量決擇、四念住心、內外無倒,安心有在。 是正法田者:內護三寶,精進三學、合眾攝僧、宏宣教法、誠信調和、悲願不憚、長養攝持、播種護苗、相續傳演、正法久住。 受持正法者:受持三藏,善巧三藏,於三藏義能作密義之解釋。自他問辯,造集論述(學),修行契入,於戒定慧三學能學行,能趣入引導,能所作殊勝,信、戒、多聞、舍、般若,等資糧具。解脫,解脫知見具。精進,警策,內體安固正確,有學之法五蘊具足。無學之法五蘊具(解脫知見者)。已知具知,未知當知、遮知、示知、知中斷、知取捨、知隨於取捨隨三,能契入調練,及秘密契入調練。及住位,升進,將來行作。知中斷,及非中斷,即能隨機教示方道。知日夜現法隨行處,升進與深入(律部)。知墮、知非墮、知輕、知重,能廣唄誦。 依止正法者:學修思維,自作教他,建立任持一切事類,不離八正道軌持。 供養於法者:報恩增信,如說修行,無上供養。重閣寶塔秘窟石室,廣藏經像供養。諷誦宣說口等供養。刊寫造印,身業供養。究心法義,道契精微,意思供養。香花燈水百物實獻。妙觀定果種種供養。 作法事業者:專修法行,不作餘事。十法行者,書寫、供養、施他、披讀、受持、聽聞、諷誦、思維、開演、修習。 法為行境:心緣於法,不觀餘事。 法行圓滿:學修事義,必期於成。 自性正直:不作委曲,虛偽諂誑。 自性清淨:遠諸五欲,惑業污泥。 性具哀愍:振拔物類,慈良不害。 法成就悲:觀緣普攝,修成救濟。 常具梵淨,以為行境:隨地為阿蘭若,於雜染處行作淨靜。 恆趣法行:刻刻嚮往法行習慣。 自行白淨:諸善、相應淨業、淨命,知足自安,少欲無求。 子二、皈依差別相。(此是異門分解之相,最當注意。)如攝事分云:由知三寶內互差別之相而正皈依。此中分六: 甲、相差別者。現等菩提是佛寶相,即彼證果是法寶相,由他教授而修正行是僧寶相。 乙、業差別者。如其次第,善轉教業(佛),斷煩惱苦(之)所緣為業(法),勇猛增長業(僧。) 丙、信解差別者。如其次第,(於佛)應建立親近承事信解,(於法)應建立希求證得信解,(於僧)應建立和合同一法性,共住之信解。 丁、修行差別者。如其次第,(於佛)應修供養承事正行,(於法)應修瑜伽方便正行,(於僧)應修共受財法正行。 戊、隨念差別者。謂分別隨念三寶功德等。 已、生福差別者。謂依增上補特伽羅(佛僧)及增上法故,生最勝福。「性寂常樂福,勝智解脫福,淨侶和合福。」 子三、自誓正受儀式。分二:應持、應止各三。 應持三者:(一)、誓受依佛為師。(二)、依般涅盤為正修正行。(三)、依僧伽為修助伴。 應止三者:(一)、永不歸依天神外道。(二)、不惱害一切有情。(三)、不與外道及疑謗者共住。 子四、不信更有餘皈依處。本師如來,圓滿福慧,具足無上無邊真實功德,所余大師,與此相匹,莫能及者(內外大師差別)。佛正法教。由安穩道,得安樂果。淨除煩惱,息生死流。終不欺罔(內外法差別。)余道執我執法,多虛少實。佛聖弟子樂解脫者,純一妙善解脫,淨潔(內心無我)、無染(境上無求)、無惡、(無損害行),余諸外道與此相違(內外眾差別)。 如是應觀內外大師及其教法,諸學法眾,所有勝劣、染淨、正、不正等,是故決定信解,唯有現前三寶,是我皈依拔苦之處。與此相違不及者,是不應歸投也。 以上如何如法正皈竟,以下第四應學修之次第者,內分二科。 癸四、應修學之次第。分二 子一、依攝事分中說。分二 丑一、前說有四 丑二、後說有四 子一、依攝事分中說者。分前後兩種,前者有四,亦曰預流四支。 寅一、親近善士者。由正歸依三寶,親近於佛,即是親近示道大師。隨順此之正行,即是親近示道善知識故。 寅二、聽聞正法。由聞如是契經,及此所緣作意,能息煩惱。於教證法當得現證故。 寅三、如理作意。 寅四、法隨法行者。由歸依僧,於趣涅盤補特伽羅為修行法侶,具隨順行。謂於諸趣解脫者,共同學故。(依共同法軌而行) 丑二、後說有四: 寅一、諸根不掉者。意根隨境掉動,入於非處,應深見過患,令意厭舍。 寅二、受學學處者,應隨力受學佛制學處。(隨力持戒) 寅三、悲愍有情者。謂佛聖教,以悲為體,於諸有情依止悲心,不作損害也。 寅四、勤修供養者。應時時中於三寶所勤修供養。 子二、依本論教授中說。分二 丑一、別學。 丑二、共學。 丑一、別學又有二。 寅一、應遮。 寅二、應學。 寅一、應遮者。如涅盤經云:「若歸依三寶。是謂正近事,終不應皈依,諸餘天神等。皈依正法故,應離殺害心。歸依於僧伽,不共外道住。」 寅二、應學者,即所謂敬重三寶也。 甲、敬重佛像。若塑、若畫、木刻、銅鑄,隨好不好,虔心頂戴,不作譏毀。出言不敬,安險下處,隨物污穢,障蔽光明,相好難睹,抵押買賣。貪心厚利,視為貨物。一切不作,增長覺慧。 乙、敬重經法。成藏成部,破藏抽殘,借假不還,盜竊損毀,壞佛法身,重罪無邊。抵押買賣,居奇藏集,不使流通,災害橫生,閉塞心慧。藏護不力,蟲鼠食壞,水濕浸溶,安放不恭,雜品混同,意不虔敬,百病臨身,法緣阻障,見說法者、持經捲入,殘篇半偈,普作恭敬,不敬法人,現生愚蒙,來世少慧,極大忘念,不能憶持。 丙、敬重僧伽。佛子四聚,以敬佛故,不作輕侮。凡作僧衣,袈裟著體,持戒破戒,悉作恭敬。不察他過,不判怨親,勝我劣我,分群別類。智慧獅子,不殺獵師。敬重僧伽,眾人愛敬。攝護依止,琢磨玫玉,沙里藏金,道業速成。 丑二、共學。分六 寅一、隨念三寶功德總別諸相者。謂數數思維,如前所說內外三寶各各功德總別諸相。一者、識相念恩。二者、修行成就正范良模。三者、以此增長多聞廣慧。(別余參考者,如寶性論、寶相贊、三寶攝要頌、佛所行贊、本行集經、六度集經、佛吉祥德贊。法苑珠林,乃至各各大小著名論述,莫不皆有三寶功德等論分別,應參看。)寅二、隨念三寶恩德恆勤供養者。供養之意樂如何,應思凡自所享一切樂善,皆三寶恩德。(知自性德、明白因果、滅罪增福。)以報恩心發起意樂而修供養。供養之境者:佛色身、塔、像、法性,(含攝內外)十方諸佛、塔、像法性。供養之作法:躬親自作,消障集資。悲心利人。教他供養,自他同行,二利兼收。 供事之分別:飲食、衣服、資具、病藥、什物、眾香、華(man)、伎樂、燈燭光明、禮拜問訊、迎奉合掌、贊詠、五體投地、向右旋繞、田宅林苑,無盡供養。摩尼珠玉、珍琦雜寶、瓔珞鈴鐺、采羅(man)網,諸身莊嚴等具,具說不盡。若凡無罪無礙,如法心悅之事物,皆堪供養。乃至無主花果珍玉等皆堪作供。 供養時候,廣大供不定何時。特別供者,為消障成行酬恩補過、迎請聖住、息增懷伏、求願等不定。常供者,十年、五年、一年、半年、一月、半月、間日、天天、早晚六時,及佛菩薩等生節、成道紀念、殊勝時日,必定興供供養。 是法非法:是法者,眾多不簡,微妙莊嚴。自分享受,勞力苦集,誠實量力,不加巧計,現前恭陳,禪誦意觀,自作教人,誠心歡喜,信心猛利,勝解空理,事物順法,清淨無罪,心不染污,回向菩提,非法云何,自作供養,以散心貪心雜心染心。教他供養,以輕心慢心,放逸懈怠,不自躬行。從他追求,而作顯示已功,及以貪商巧曲而興供養。一切皆是非法。 供少福多:應思一切世界中。所有如來,以諸資具,妙好百物,發歡喜心,廣大勝解心俱,周遍思維一切有情隨喜心,如是修供,雖以少物而成無量廣大之供,亦復攝集廣大菩提資糧。應恆常時勤修勿間也。 修行正行供養者:多時少時修行四無量心,隨念三寶實德能,思行諸波羅密多勝法,作意勝解甚深空性,攝心正住。於淨戒律儀持心防護,依道品、、菩提分法、六度、四攝等,而發精進修學。若能隨此十法,修行供養三寶,名曰圓滿正行供養,或曰無上法供養。 六種意樂供養者:緣想三寶是大福田(一也),有無比大恩(二也)。一切有情中至尊(三也)。如優曇華開時難遇(四也)。三千大千世界僅此一處一現(五也)。一切世出世善圓滿之根本(六也)。以此六事隨於一寶之上,少分樂意思維,而生無量大大安樂、佛果勝利。 以上文義。是從菩薩地中摘出,隨時相應行之,若遇隹節殊勝時會因緣,更當隨力善修妙供,則福慧正圓,成就隱速。(此下說法多從經論、大德語錄中來。) 複次,日常受用飲食衣服房具等,皆須先供三寶,而後自享。(如清宮三大殿座上,皆有寤供養佛像,即是表示不敢自享也。)極能消罪增壽,圓集無上資糧。 複次,供養物品,必擇美好,有力供養者,不可儉略財力人事,如逢肥沃良田,廣平無量,而自惜種不播,或略植數粒,或棄不顧,愚哉可惜。 複次,福德殊勝之田,要以信犁深耕,及時下種,種子必擇美好上等,佛德無邊,施福亦無邊,勝田非是中常之田,難遇幸逢,必要知之。 複次,若誰聽聞難持文,思惟不解義,修習多中斷。慧力極遲鈍,依於勝福田,如夏令時雨,小河行大船。 複次,有財有力,明知而不修供,復念詞云:「獲不備無知等。」是明明白白作欺偽,而果報亦受人欺偽。 複次,偈云:「慳習不供施,財變內外障,現生成餓鬼,智者善思之。」 大權菩薩力自在者,尚須化變種種供雲,經無量時劫,而興供養於無上福田。是故由少至多,不勝轉勝,日夜練習,令心歡喜,修行供養,是為最要。 複次,有說:我不以此供施求菩提,我以自力修行成菩提。此是慳貪懶惰之自欺語,供施即是修行,供施即是修行之第一波羅密也。 有說,我不求福,福盛無智,來生必墮落。是也,福不必求,但供施不可不修。若行無資糧,現生即至退墮,何待來生。而況福不礙智。福增則慧廣,順風揚帆,此人不知也。 寅三、悲心隨念別余有情。令受歸依,安住律儀者。如是內外三寶道理,令諸有情未信者生信,已生信者,如法乞受歸依,乃至精誠進道,出離證果。 寅四、凡有所作先當啟白三寶祈禱成就者。謂既皈依竟,或有所作,或有所求,皆須供養啟白三寶然後行之,余諸世間尋常之事,慮其所作所求,於戒於法逾越不順,墮入罪殃,致生後悔。又既專誠近事三寶不歸餘類故,復不可依止隨順其他邪道。決定應作非應作事,以亂正意,顛倒因果,而失加持,且致衰敗。 寅五、隨念皈依三寶之利益安樂,日夜各作三次皈依者。謂佛法僧三寶之福德難思義,故皈依者之福德亦難思義。 頌云: 三寶勝功能超見聞思議假如有實質(色) 三界莫能容皈依勝福德如四大海水非手器可量 佛法僧三寶是至善至尊,美德難思,莫能言表。世出世間,獨一希有無上之寶,我今親近,我今獲得,我今慶幸,歡喜難名。 從今以後依止修持,學戒練心,必獲勝三摩地。復由等持定力,而得慧性解脫 複次,思念大勝利者,由歸依故,得大守護。摧遣一切邪勝解障,乃至滅除盡淨。否則不免歸近惡見、惡說、惡行、惡知識,造作惡業無邊而不自知。終竟三途惡趣,是其園苑歸路。 複次,由歸依故,預入正行善士之流,高潔正人之友。承佛氣分,是佛之子,十方諸佛贊善。一切聖賢歡喜。天龍敬仰,吉神護衛,人皆歡悅。遠諸災害,希願善成。惡群邪類,倒引諸魔,不敢正視。(以上多出瑜伽攝分等) 依本論教授所出利樂者,約略有八: 一者、必有皈依乃能攝入內道佛弟子部中。謂言是否正真佛徒,建立內外道差別之點,有眾多言論,然皆共許以有無皈依而別內外。是故初入佛門,必先擇師,如法成就皈依體性。此若無者,任何善能,皆非佛子所攝也。 二者,皈依三寶所以成就一切律儀之依處。俱舍論云:「受皈依者,是受一切律儀之門。」皈依七十論云:「近事皈三寶,此是入律本。」謂由皈依儀則,堅固涅盤意樂,由此意樂發生律儀,否則作用不能生起。 三者,先集業障之勢力,轉成微薄或消散滅盡。集菩薩學處論引經頌云:「若人皈依佛,彼不墮惡趣,捨棄彼人身,當受生天上」。有天人五衰現象,當墮畜中,皈佛得免。 四者、積廣大福。 五者、不墮惡趣。 六者、是究竟尊勝之處。 七者、成辦事業不難。障難輕微,加持福慧,但必須祈禱,誠意供養。 八者、速能成佛。由信有暇難得,以此受行律儀,入道殊勝速急,不致遲緩難成。 如是念思諸勝利故,於日日中晝夜六時,勤作歸依。 寅六、守護皈戒不舍三寶如人愛命。世間無常,誰能不死,舍報取生,展轉受苦,有何可貴。棄捨三寶,萬劫難遭。故於任何事緣,乃至命難,絕不棄捨三寶,如是念知,再再發願,乃至戲笑,亦不說我舍三寶,放棄歸戒。 觀上種種論義,故知歸依一法,是攝佛教始終唯一正大之門。從此入道,不偏不遠。升堂入室,不行邊陋。次第光明,如主歸家。得殊勝見,無慮患害。無人留難,功德增長,容易不退,朋輩親故,父母師保。慈心撫育。忠直助道,田宅廣大,庫藏眾多,隨心使用,尊人利已,順風揚帆,趣道無險,智人善觀。 如是最重要者,是由怖畏而生功德之念,受行皈依,勵力學處,時久不退。 (皈依以後必當求法)從上所說,思維死後當生惡趣而生怖畏之心。更思於彼惡趣中,能救拔我者唯有三寶,三寶之中,佛是說法大師,猶如醫王。僧是正行助伴,猶如救護病者之人。正法者,正是救治病症之藥。是故能脫一切怖畏苦痛者,尤賴法藥。若誰就醫而不服藥者,病莫能愈。故修行之人,應當尋求正法妙藥。遠一分過,成一分德。乃至斷證、轉依。次第入修,而致安住究竟解脫之道者,離法之外,別無因素。所以皈依以後,當要求法,依教服藥進道,是為準則。 複次,正法者,善惡是因,若樂是果。修行之先,先須善巧,了知黑白二業、業因果報之正理、修行轉變解脫方法,否則雖畏怖惡趣,而不能作正解脫,或作非理錯謬之解脫。正解脫者,果上之惡趣等苦,須於因中嚴治其心。心隨善轉,惡業不生,苦果消除,是故應當正知因果,以修其心,如次善學。 菩提道次第心論卷第二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