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道次第廣論集注 · 菩提道次第廣論集注卷八
敬禮至尊①成就大悲諸善士足。
①成就大悲諸善士:菩薩大乘僧。
①如是恆長修習生死種種過患,見②一切有如同火坑,欲證③解脫息滅惑苦,由此希求策逼其意,學三學道,能得解脫脫離生死。又此解脫無所退失,④非如善趣,⑤然所斷過及所證德僅是一分,故於自利且非圓滿,由此利他亦唯少分,後佛勸發⑥當趣大乘。故具慧者,理從最初即入大乘。如《攝波羅蜜多論》云:「無力引發世間利,⑦畢竟棄捨此二乘,一味利他為性者,⑧應趣佛乘由悲說。」又云:「知樂非樂等如夢,見痴過逼諸眾生,捨棄利他殊勝業,此於自利何精勤。」如是見諸眾生墮三有海與我相同,盲閉慧眼不辨取捨,履步蹎蹶不能離險,諸有成就佛種性者,不悲愍他,不勤利他不應正理。即前論云:「盲閉慧目步蹎蹶,欲利世間有佛種,何人不起悲愍心,誰不精勤⑨除其愚。」當知此中,⑩士夫安樂,士夫威德,士夫勝力,謂能擔荷利他重擔,唯緣自利共旁生故。故諸大士本性,謂專一趣注行他利樂。《弟子書》云:「易得少草畜亦食,渴逼獲水亦歡飲,士夫此為勤利他,此聖威樂士夫力。日勢乘馬照世游,地不擇擔負世間,大士無私性亦然,一味利樂諸世間。」如是見諸眾生眾苦逼惱,為利他故而發怱忙,是名士夫亦名聰叡。即前書云:『見世無明煙雲覆,眾生迷墮苦火中,如救頭然意勤忙,是名士夫亦聰睿。」是故能生自他一切利樂本源,能除一切衰惱妙藥,一切智士所行大路,見聞念觸,悉能長益一切眾生,由行利他兼成自利,無所缺少具足廣大善權方便。有此大乘可趣入者,當思希哉,我今所得誠為善得,當盡所有士夫能力,趣此大乘。此如《攝波羅蜜多論》云:「淨慧引發最勝乘,能仁遍智從此出,此是一切世間眼,具足照了如日光。」由種種門觀大乘德,牽引其意起大恭敬,而當趣入。
①如是恆長修習生死種種過患……脫離生死:謂修習生死過患,得如理如量之定解。希求解脫,學三學道,能得解脫生死。
②一切有:三有。
③解脫:涅槃。
④非如善趣:非如下士增上生,雖生善趣,而有退失。
⑤然所斷過及所證德僅是一分:《略論釋》(六O九頁):「即證阿羅漢亦僅有斷德之一分,不能證得法身,及未能斷所知障。」
⑥當趣大乘:當趣入大乘究竟圓滿之道。
⑦畢竟棄捨此二乘:故畢竟棄捨此二乘之心量,非舍二乘解脫之道。
⑧應趣佛乘由悲說:《略論》中譯作「能仁所示大悲乘」。大悲為入大乘之門。
⑨除其愚:除世間一切愚。
⑩士夫安樂:士夫內心安樂。「士夫」即下文「見諸眾生眾苦逼惱,為利他故而發怱忙,是名士夫」。
利樂:《略論釋》(六一O頁):「利即指現前利,樂指究竟樂。」
此聖威樂士夫力:《略論釋》(六一一頁):「所感威德、安樂、勝力,均超一切。」士夫力:士夫勝力。
日勢乘馬照世游:《略論》中譯作「如日照世駕威光」。
《略論釋》(六一一頁):「如日輪照世界,不自言疲。」
《廣論譯釋》:「乘騎七馬拉車之威日,(徧照世間一切,速疾)而遊行四大洲,驅除各方的黑暗,不怕艱難而擔負起這樣的重任遊行世間。」
地不擇擔負世間:如大地不揀擇,擔負一切世間。《略論釋》(六一一頁):「大地載世間,亦不擇物。」
聰叡:《略論》作「善巧」。
由是因緣於大士道次第修心分三:一顯示入大乘門唯是發心,二如何發生此心道理,三既發心已學行道理。 今初
如是若須趣入大乘,能入之門,又復云何。此中佛說二種大乘,謂波羅蜜多大乘與密咒大乘,除此更無所余大乘。於此二乘隨趣何門,然能入門唯菩提心。若於相續,①何時生此,未生余德,亦得安立為大乘人。何時離此,縱有通達空性等德,然亦墮在聲聞等地,退失大乘。②大乘教典多所宣說,③即以正理亦善成立,故於最初入大乘數,亦以唯發此心安立,後出大乘亦以唯離此心安立。故大乘者,隨逐有無此心而為進退,如④《入行論》云:「發菩提心剎那後,諸囚系縛生死獄,然應稱為善逝子。」⑤又云:「今日生佛族,今為諸佛子。」此說發心無間,即為佛子。《聖彌勒解脫經》云:「善男子,譬如破碎金剛寶石,然能映蔽一切勝妙金莊嚴具,亦不棄捨金剛寶名,亦能遣除一切貧窮。善男子,如是發起一切智心,金剛寶石,縱離修習,然能映蔽聲聞獨覺,一切功德金莊嚴具,亦不棄捨菩薩之名,能除一切⑥生死貧窮。」此說雖未學習勝行,然有此心便名菩薩。龍猛菩薩云:「自與此世間,⑦欲證無上覺,其本菩提心,堅固如山王。」《金剛手灌頂續》云:「諸大菩薩,此極廣大此最甚深,難可測量,秘密之中最為秘密,陀羅尼咒⑧大曼陀羅,不應開示諸惡有情。金剛手,汝說此為最極希有,昔未聞此,此當對何有情宣說。金剛手答曰:曼殊室利,若有正行修菩提心,若時此等成就菩提心。曼殊室利,爾時此諸菩薩行菩薩行,行密咒行,當令入此大智灌頂陀羅尼咒大曼陀羅。若菩提心未圓滿者,此不當入,亦不使彼見曼陀羅,亦不於彼顯示⑨印咒。」故法雖是大乘之法,不為滿足,最要是彼補特伽羅入大乘數。
①何時生此:何時生菩提心。
②大乘教典多所宣說:教證。
③即以正理亦善成立:理證。
④《入行論》:《入行論·贊菩提心功德品》卷一。
⑤又云:見《入行論·受持菩提心品》卷三。
⑥生死:謂世間。
⑦欲證無上覺,其本菩提心:欲成佛,其根本為菩提心。
⑧大曼陀羅:壇城。
⑨印:手印。
又大乘人依菩提心,假若此心僅有解了,①大乘亦爾。②若有此心德相圓滿,則其大乘亦成真淨,故當勤學。如《華嚴經》云:「善男子,菩提心者,猶如一切佛法種子。」當獲定解,故更釋之。此如水糞及暖土等,與稻種合為稻芽因,與麥豆等種子相合為彼芽因,故是共因。如麥種子任會何緣,終不堪為稻等芽因,故是麥芽不共之因。由此所攝水糞等事,亦皆變成麥芽之因。如是無上菩提之心,佛芽因中猶如種子,是不共因。解空之慧,如水糞等是三菩提共同之因。故③《上續論》云:「信解大乘為種子,慧是能生佛法母。」謂菩提心如父之種,證無我慧如同慈母。如父是藏人,決定不生漢、胡等子,父是子姓決定之因,母是藏人生種種子,故是共因。龍猛菩薩云:「諸佛辟支佛,諸聲聞定依,解脫道④唯汝,決定更無餘。」此贊般若波羅蜜多,聲聞、獨覺亦須依此,故說般若波羅蜜多為母,是大小乘二子之母,故證空慧,不能判別大乘小乘,以菩提心及廣大行而分判之。《寶鬘論》云:「諸聲聞乘中,未說菩薩願,大行及回向,何能成菩薩。」此說不由見分,當以行分。如是證空性慧,尚非大乘不共之道,況諸餘道,故若不以菩提心為教授中心而正修習,僅於起首,略憶文句,而於⑤余道微細一分,多殷重修,顯然於法知見太淺。總如生子俱須父母,道支圓滿亦須方便、智慧二品。特須方便上首發菩提心,智慧上首通達空性。⑥設修一分而未全修,若唯希求解脫生死,於奢摩他須莫誤為毗缽舍那,善修無我空性之義。然若自許是大乘者,是則必須修菩提心,⑦如慈尊云:「智不住三有,悲不住寂滅。」以慧遮止墮生死邊,以悲遮止⑧墮寂滅邊,慧不能遮墮寂滅故。不墮有邊,小乘有故,菩薩道者,正所斷除,墮寂邊故。
①大乘亦爾:依文解義,唯是虛名。
②若有此心德相圓滿:《略論》:「倘彼有一性相完全之菩提心。」
《略論釋》(六一六頁):「具菩提心之性相,《現觀莊嚴論》有偈云:『初、解義菩提,二、造作菩提,三、真實菩提。』須具此三者,乃為完全菩提心。」
③《上續論》:《略論》作《寶性論》。
④唯汝:唯般若波羅蜜多證空慧。
⑤余道:氣脈、明點。
⑥設修一分而未全修,若唯希求解脫生死:指二乘人應善修無我空性。
⑦如慈尊雲「智不住三有,悲不住寂滅」:《現觀莊嚴論》:「智不住生死,悲不住涅槃。」智:智慧分。悲:方便分。
⑧墮寂滅邊:沉空滯寂。
解佛密意①堪為定量諸佛子等,若有如此寶貴之心,於內生起執為希有,嘆生如此希有妙道;若內心生②愚夫所愛微分功德,則不執為如是希奇。③《入行論》云:「余自利不起,利益有情心,此希勝心寶,先無今得生。」④又云:「豈有等此善,何有此知識,豈有如此福。」⑤又云:「誰發勝心寶,即禮彼士身。」⑥又云:「從搖正法乳,出此妙醍醐。」此說是出佛語心藏勝教授故。是故吉祥阿底峽尊持中觀見,金洲大師持唯識中實相之見,然菩提心依金洲得,故為師中恩最重者。⑦若有了解聖教扼要,觀此傳記,於道扼要有大了解。若勤修此生真實心,雖施烏鴉少許飲食,由此攝持亦能墮入菩薩行數,若無此心,縱將珍寶充三千界而為布施,亦不能入菩薩之行。如是淨戒乃至智慧,修諸本尊脈息明點等,皆不能入菩薩之行。猶如世說⑧刈草磨鐮,若此寶心未至扼要,任經幾久勵修善行,無甚進趣,如以鈍鐮刈諸草木。若令此心至於扼要,亦如磨鐮雖暫不割使其鋒利,其後刈草雖少時間,能刈甚多。一一剎那亦能速疾淨治罪障,積集資糧,雖微少善能令增廣,諸將盡者能無盡故。⑨《入行論》云:「大力極重惡,非⑩大菩提心,余善何能映。」又云:「此如劫火一剎那,定能燒毀諸罪惡。」又云:「若思為除療,諸有情頭痛,具此利益心,其福且無量。況欲除一一,有情無量苦,欲為一一所,成無量功德。」又云:「余善如芭蕉,生果即當盡,菩提心樹果,恆無盡增長。」
①堪為定量:如理如量,達到標準的。
②愚夫所愛微分功德:指禪定、神通。
③《入行論》云:「余自利不起,利益有情心,此希勝心寶,先無今得生。」:語出《入行論·贊菩提心功德品》卷一。
漢譯《入行論》:「反是絕不求自利,唯為利益諸有情,殊勝菩提心妙寶,空前希有始誕生。」
《入行論廣解》:「余諸有情,雖為自利,尚未有剎那頃,起如是心,諸菩薩眾,為一切有情,成辦安樂,斷除痛苦,欲求成佛,此超勝妙寶之心,空前希有,於焉誕生。」(促成眾生成佛之無量功德。)
④又雲「豈有等此善,何有此知識,豈有如此福」:語出《入行論·贊菩提心功德品》卷一。
漢譯《入行論》:「如此善心何能匹,如斯善友何可得,如斯福德何能及。」
《入行論廣解》:「是故於彼所有昧於苦樂方便之有情,匱乏安樂,具多痛苦,能以增上生及決定勝之一切安樂,令其滿足,截一切痛苦之流,除一切愚疾之暗,具如是作用之(菩提)心,此外有何善法,可與相匹?成辦一切利益,救護一切災害,有何親友能似彼乎?於一切應取捨處,悉無倒教示,有何福德能似彼者?余無能及,故於發菩提心,應勵力也。」
《譯註》譯作「於諸乏樂者,多苦諸眾生,足以眾安樂,斷彼一切苦,更復盡其痴;寧有等此善?安得似此友?豈有如此福?」
《譯註》解云:「在這世間上,哪有和這相等的善行呢?哪裡找得到像這樣的善知識呢?哪有比菩提心更廣大的福德呢?」
⑤又雲「誰發勝心寶,即禮彼士身。」:語出《入行論·贊菩提心功德品》卷一。
漢譯《入行論》:「誰具勝義妙寶心,於彼之身當敬禮。」
《入行論廣解》:「若誰補特伽羅,發起勝義妙寶心者,於彼之身,應三門恭敬頂禮。」
⑥又雲「從搖正法乳,出此妙醍醐。」:語出《入行論·受持菩提心品》卷三。
漢譯《入行論》:「攪正法乳成酥酪,此是醍醐無上味。」
《入行論廣解》:「此發心者,是以聞思慧杵,善攪契經正法廣大乳海,而出之精華,能生酥酪精汁,具足生一切利益之美味與大力,故咸應於此致力也。」
⑦若有了解:若要了解。
⑧刈:音「YŒ,藝」。
⑨《入行論》:《入行論·贊菩提心功德品》卷一。
⑩大菩提心:圓滿菩提心。
又雲「此如劫火一剎那,定能燒毀諸罪惡。」:語出《入行論·贊菩提心功德品》卷一。
漢譯《入行論》:「菩提妙心猶如劫盡火,剎那能焚諸罪盡無餘。」
《入行論廣解》:「發心摧罪具大能力,如劫盡火,初禪以下諸器世間悉能焚毀,若發心者,於諸應墮地獄重罪,一剎那間,定能焚毀故。定受之業,彼尚能摧,況不定業。」
又云:見《入行論·贊菩提心功德品》卷一。
成無量功德:指佛果。
又云:見《入行論·贊菩提心功德品》卷一。
余善如芭蕉,生果即當盡:《入行論廣解》:「不為菩提心所攝持之諸餘善法,猶如芭蕉,即生果已不能再生即便凋盡。」
第二如何發生此心道理分四:一由依何因如何生起,二修菩提心次第,三發起之量,四儀軌受法。
①初中有三,初從四緣發心道理者。一若見諸佛及諸菩薩難思神力,或從可信聞如是事,依此發心,謂念②所住所修菩提有大威力。二雖無如是若見若聞,而由聽聞依於無上菩提法藏,信解佛智而發其心。三雖未聞法由見菩薩正法將滅,便作是念而發其心,謂念如是正法久住,能滅無量有情大苦,我為令此菩薩正法久安住故,定當發心。四雖未觀見正法欲滅,然見惡世上品愚痴,無慚無愧嫉姤慳等,便作是念,於此世中雖於聲聞獨覺菩提能發心者,尚屬難得,況於無上菩提發心。我且發心餘當隨學,見難發心而發其心,共為四種。發心之理,論說於大菩提發心,故是發心欲證菩提。由何緣者,初由見聞希有神變生希有想,念我當得如是菩提。第二謂從說法師所,聞佛功德先生淨信,次於此德發欲證心。第三謂由不忍大乘聖教遷滅,於佛妙智發欲得心。此中由見聖教不滅則能滅除有情大苦,亦緣除苦而發其心,然其發心主要因緣,是由不忍聖教寢滅,若不爾者,則與下說依悲發心有重複過。第四由見此心大利極為希貴,正由此緣之所激動,便於佛所發欲得心。又此發心,由於菩提發欲得心而為建立,非就所為而為安立。若不於佛功德修信,則於佛位不希證得,不能滅除於辦自利執唯寂滅為足之心。若由修習慈悲門中,見於利他須大菩提,欲得佛者,此能遮遣於利他中執唯寂滅為足之心,不能遮前滿足執故,又無餘法能遮彼故。又於自利執唯寂滅為足之心,非不須遮,以於小乘唯脫生死,唯有一分斷證功德,其自利義不圓滿故。又此雖脫三有衰損,然未解脫寂滅衰故,又經宣說圓滿自利是佛法身故,故於佛德淨修信已則能觀見,況雲利他即辦自利,若不得佛亦必不可,是為不退小乘最大因緣。又③前所說初二發心,曾未見說慈悲所引,諸餘經論亦多僅說見佛色身法身功德,引起欲得成佛之心名曰發心。又說④誓願安立一切有情成佛亦名發心。故此二中,雖一一分亦應預入發心之數。圓滿一切德相發心者,僅見利他必須成佛,引起欲得成佛之心猶非滿足,即於自利亦見成佛必不可少而引欲得。⑤又此亦非棄捨利他,亦須為求利益他故,《現觀莊嚴論》云:「發心為利他,欲正等菩提。」此說雙求菩提與利他故。
①初中有三,初從四緣發心道理者:《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五:「當知菩薩最初發心,由四種緣、四因、四力。」
《披尋記》卷三十五(一九八八頁):「四緣四因四力者:建立義是緣義,順益義是因義。如《有尋有伺地》說。(陵本五卷十二頁)即於如是諸因緣中,若令發心堅固不動,有勝堪能不可屈伏,即此因緣,轉名為力。」
《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五:「云何四緣?謂善男子或善女人,若見諸佛及諸菩薩,有不思議甚奇希有神變威力。」
《披尋記》卷三十五(一九八九頁):「有不思議甚奇希有神變威力者:神變有三種:謂神境神變,記說神變,教誡神變。如《威力品》釋。(陵本三十七卷十九頁)如是神變,由成所作,名不思議。《決擇分》說:謂如是如是如來,同界同智,勢力勇猛,住無漏界,依此轉依,能作一切有情義利,如是不可思議。(陵本七十四卷十頁)依定自在,隨其所欲,一切事成,勝於其餘,勝諸世間同意所許,故名甚奇希有。」
《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五:「或從可信聞如是事。既見聞已便作是念:無上菩提具大威德,令安住者及修行者,成就如是所見所聞不可思議神變威力。」
《披尋記》卷三十五(一九八九頁):「令安住者及修行者者:此說諸佛得定自在。心調柔故,名安住者。善修心故,名修行者。」
《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五:「由此見聞增上力故,於大菩提深生信解,因斯發起大菩提心。是名第一初發心緣。」
「或有一類,雖不見聞如前所說神變威力,而聞宣說依於無上正等菩提微妙正法菩薩藏教,聞已深信。」
《披尋記》卷三十五(一九九O頁):「微妙正法菩薩藏教者:謂於十二分教中方廣一分,唯菩薩藏。即於是中宣說一切諸菩薩道,為令修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十力、無畏、無障智等一切功德,是名無上菩提微妙正法。聞已深信者:謂諸菩薩具多勝解,於真實義勝解依處,具足成就淨信為先決定喜樂。如《力種性品》說。(陵本三十八卷七頁)」
《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五:「由聞正法及與深信增上力故,於如來智深生信解,為得如來微妙智故發菩提心。是名第二初發心緣。」
「或有一類,雖不聽聞如上正法,而見一切菩薩藏法將欲滅沒,見是事已,便作是念:菩薩藏法久住於世,能滅無量眾生大苦,我應住持菩薩藏法,發菩提心;為滅無量眾生大苦。」
《披尋記》卷三十五(一九九O頁):「見一切菩薩藏法將欲滅沒者:謂十二分教方廣一分,及所余分菩薩藏攝者,是名一切菩薩藏法。若諸有情世間由見濁故,有情多分造立眾多像似正法,虛妄推求邪法邪義,故說正法將欲滅沒。能滅無量眾生大苦者:謂如《能斷金剛般若經》說:『若胎生、若卵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如是一切,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此說菩薩要依菩薩藏法,得微妙智,方能成辦如是不思議事,是故說言能滅無量眾生大苦。」
《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五:「由為護持菩薩藏法增上力故,於如來智深生信解,為得如來微妙智故,發菩提心。是名第三初發心緣。」
「或有一類,雖不觀見正法欲滅,而於末劫末世末時,見諸濁惡眾生身心,十隨煩惱之所惱亂。謂多愚痴、多無慚愧、多諸慳嫉、多諸憂苦、多諸粗重、多諸煩惱、多諸惡行、多諸放逸、多諸懈怠、多諸不信。」
《披尋記》卷三十五(一九九一頁):「末劫末世末時者:謂於爾時正法欲隱,是名末時。於是時中,為顯諸行生滅,三世差別,是名末世。若復為顯彼時久遠,假設譬喻計算數量差別,是名末劫。當知此中時是總稱,世是其位,劫是其數,如是差別。諸濁惡者:略有五種:一者壽濁,二者有情濁,三者煩惱濁,四者見濁,五者劫濁。如《菩提分品》釋。(陵本四十四卷十八頁)於爾所時,一切有情多造惡業,多受惡果,故名為惡。十隨煩惱之所惱亂者:謂諸眾生身心為隨煩惱之所惱亂有其十相,非謂十種隨煩惱也。又復隨煩惱名,通說一切本隨煩惱。《集論》中說:謂所有諸煩惱,皆是隨煩惱。(《集論》四卷十二頁)又煩惱差別有其多種,倒染心故,名隨煩惱。如《有尋有伺地》釋。(陵本八卷六頁)謂多愚痴等者:痴不善根,愚所知事,故名愚痴。於所作罪,望己不羞,望他不恥,名無慚愧。於資生具,深懷鄙吝,故名為慳。心懷染污,不喜他榮,故名為嫉。由可愛事若變壞時,內懷冤結,故名為憂。因此拊膺,故名為苦。身心剛強,不安穩性,無堪能性,故名粗重。此有十八品類差別,如《決擇分》說。(陵本五十九卷二頁)能令身心不寂靜轉,故名煩惱。由非法行不平等行現在前故,故名惡行。不修諸善,不護諸惡,故名放逸。躭著睡眠偃臥為樂,晝夜唐捐舍眾善品,故名懈怠。於佛法僧心不清淨,於四聖諦生不順解,故名不信。」
《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五:「見是事已,便作是念:大濁惡世,於今正起諸隨煩惱所惱亂時,能發下劣聲聞獨覺菩提心者,尚難可得,況於無上正等菩提能發心者。我當應發大菩提心,令此惡世無量有情,隨學於我起菩提願。由見末劫難得發心增上力故,於大菩提深生信解,因斯發起大菩提心。是名第四初發心緣。」
②所住:所安住。所修:所修行。
③前所說初二發心……名曰發心:此為第一,自利慾成佛。
④誓願安立一切有情成佛,亦名發心:此為第二,利他令成佛。
⑤又此亦非棄捨利他……此說雙求菩提與利他故:《略論釋》(六二一頁):「以發心必須具足自他二利,單緣自利發心固不圓滿,單緣利他發心亦不圓滿,須緣自他二利,且不自滿足,乃為真實圓滿發心,此即發心之定量。又對治自利滿足之過,當觀佛功德,對治緣他滿足之過,當觀慈與悲。求無邊自利,當證佛法身;求無邊利他,當證報化二身;如是合自他二利無邊而發心,即為具足性相。」
二①從四因發心者。謂一②種姓圓滿,二善友攝受,三悲愍有情,而四不厭患生死難行,依此四因而發其心。
①從四因發心者:《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五:「云何四因?謂諸菩薩種性具足,是名第一初發心因。又諸菩薩賴佛菩薩善友攝受,是名第二初發心因。又諸菩薩於諸眾生多起悲心,是名第三初發心因。又諸菩薩於極長時種種猛利無間無缺生死大苦難行苦行,無有怯畏,是名第四初發心因。若諸菩薩六處殊勝,從無始世展轉傳來,法爾所得,當知是名種性具足。由四種相,當知菩薩善友具足。謂諸菩薩所遇善友,性不愚鈍,聰明黠慧,不墮惡見。是名第一善友具足。」
《披尋記》卷三十五(一九六六頁):「六處殊勝等者:《聲聞地》說:附在所依,有如是相,六處所攝。從無始世展轉傳來法爾所得。又說:如是種子,非於六處有別異相,即於如是種類分位六處殊勝。乃至廣說。」
《披尋記》卷三十五(一九九四頁):「性不愚鈍等者:不愚諸法性是利根,名不愚鈍。由與俱生引發二慧相應,名為聰明。了知諸法自相及分別體,是名黠慧。於實無事不如一類起增益執,於實有事不如一類起損減執,是名不墮惡見。」
《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五:「又諸菩薩所遇善友,終不教人行於放逸,亦不授與諸放逸具。是名第二善友具足。」
《披尋記》卷三十五(一九九四頁):「終不教人行於放逸等者:謂如諸受欲者,樂受諸欲而無喜足,名行放逸。精妙飲食及余資身眾具,名放逸具。」
《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五:「又諸菩薩所遇善友,終不教人行於惡行,亦不授與諸惡行具。是名第三善友具足。」
《披尋記》卷三十五(一九九四頁):「終不教人行於惡行等者:墮惡趣行,名為惡行。毒火刀酒等物,名惡行具。」
《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五:「又諸菩薩所遇善友,終不勸舍增上信欲受學精進方便功德,而復勸修下劣信欲受學精進方便功德。所謂終不勸舍大乘,勸修二乘。勸舍修慧,勸修思慧。勸舍思慧,勸修聞慧。勸舍聞慧,勸修福業。勸舍屍羅,勸修惠施。終不勸舍如是等類增上功德,而復勸修如是等類下劣功德。是名第四善友具足。」
《披尋記》卷三十五(一九九五頁):「終不勸舍增上信欲受學精進方便功德等者:此中信欲精進方便,即四瑜伽。如《聲聞地》釋。(陵本二十八卷九頁)受學,謂於一切所應學處。望義差別,或說增上,或說下劣,隨應當知。」
《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五:「由四因緣,當知菩薩於諸眾生多起悲心。謂諸菩薩,雖有十方無量無邊無苦世界,而生有苦諸世界中。」
《披尋記》卷三十五(一九九五頁):「於諸眾生多起悲心者:此說菩薩於諸有苦眾生,多分能起拔苦增上意樂故。」
《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五:「於中恆有眾苦可得,非無眾苦。」
《披尋記》卷三十五(一九九六頁):「於中恆有眾苦可得者:謂有八苦,名為眾苦:即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會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五取蘊苦,如《決擇分》釋。(陵本六十一卷十四頁)」
《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五:「或時見他,隨遭一苦觸對逼切,或時見自,隨遭一苦觸對逼切,或見自他隨遭一苦觸對逼切,或見二種,俱遭長時種種猛利無間大苦觸對逼切。」
《披尋記》卷三十五(一九九六頁):「隨遭一苦者:謂於八苦中除生死苦五取蘊苦,所余隨一故。或見二種俱遭大苦者:見自及他,名見二種。於八苦中生死二苦,名為大苦;五取蘊苦,亦名大苦。諸苦器故,行苦性故。如是大苦,無始流轉,故名長時。徧五趣有,故名種種。馳趣無礙,故名猛利。流轉相續,故名無間。」
《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五:「然此菩薩依自種性,性自仁賢。」
《披尋記》卷三十五(一九九六頁):「性自仁賢者:不以刀杖手塊等事惱害有情,於諸眾生性常慈愛,是名為仁。遠離顰蹙等,是名為賢。」
《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五:「依四境處,雖不串習,而能發起下中上悲,無有斷絕。」
《披尋記》卷三十五(一九九六頁):「依四境處者:謂如前說,見他見自或見自他或見二種所遭苦事,能為所緣生起悲心,故名境處。」
《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五:「由四因緣,當知菩薩於諸眾生先起悲心,於極長時種種猛利無間無缺生死大苦,難行苦行,尚無怯畏,何況小苦。」
《披尋記》卷三十五(一九九七頁):「於極長時種種猛利無間無闕生死大苦者:此中無闕,謂諸菩薩依受生願往生,隨順饒益有情諸善趣中,下從欲界人中,上至色究竟天徧受生故。難行苦行者:謂諸菩薩波羅蜜多及四攝事,各有三種難行之相,是名難行。如下廣釋。又諸菩薩為求菩提,心能忍受一切事苦,此有八別:一、依止處苦,二、世法處苦,三、威儀處苦,四、攝法處苦,五、乞行處苦,六、勤劬處苦,七、利他處苦,八、所作處苦。如《忍品》釋。(陵本四十二卷八頁)」
《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五:「謂諸菩薩性自勇健,堪忍有力,當知是名第一因緣。」
《披尋記》卷三十五(一九九七頁):「性自勇健堪忍有力者:於難行事勇決樂為,不生懈怠,是名勇健。眾苦現前,思擇忍受,是名堪忍。心無怯弱,亦無畏憚,故名有力。」
《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五:「又諸菩薩性自聰敏,能正思惟,具思擇力,當知是名第二因緣。」
《披尋記》卷三十五(一九九八頁):「性自聰敏等者:成俱生慧,名性聰敏。能入一切明處境界,是名能正思惟。徧於彼彼離放逸處有力思擇,是名具思擇力。」
《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五:「又諸菩薩能於無上正等菩提,成就上品清淨信解,當知是名第三因緣。」
《披尋記》卷三十五(一九九八頁):「能於無上正等菩提成就上品清淨信解者:謂於無上正等菩提所應得義,成就淨信,具多勝解,謂我堪任,定當能得故。如《力種性品》說。(陵本三十八卷七頁)」
《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五:「又諸菩薩於諸眾生成就上品深心悲愍,當知是名第四因緣。」
《披尋記》卷三十五(一九九八頁):「於諸眾生成就上品深心悲愍者:謂若見聞有苦眾生,為種種苦之所逼惱,起大悲心,於彼眾生隨能隨力方便拔濟令離眾苦故。」
②種姓圓滿:即《瑜伽師地論》:「種性具足」。
三①從四力發心者。謂由自功力欲大菩提,是名一自力,由他功力希大菩提,是名二他力,昔習大乘,今暫得聞諸佛菩薩稱揚讚美而能發心,是名三因力,於現法中親近善士,聽聞正法,諦思惟等長修善法,名四加行力,依此四力而發其心。《菩薩地》說依上總別八種因緣,若由自力或由因力,而發心者是名堅固,又由依止此諸因緣,或由他力或加行力,而發心者名不堅固。如是善知總諸聖教及大乘教,將近隱滅,較諸濁世最為惡濁,現於此世應當了知至誠發心極為希少。當依善士聽大乘藏,諦思惟等,勤修加行,非唯他勸,非隨他轉,非為仿效其規式等,當由自力至誠發心樹立根本,以其菩薩一切諸行皆依此故。
①從四力發心者:《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五:「云何四力。一者自力,二者他力,三者因力,四者加行力。」
《披尋記》卷三十五(一九九八頁):「自力他力因力加行力者:如四緣中除第一二,及四因中除其第二,所余緣因,皆自力攝。即彼所除,是他力攝。夙習相應,是名因力。現法修習,是加行力。」
《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五:「謂諸菩薩由自功力,能於無上正等菩提深生愛樂,是名第一初發心力。又諸菩薩,由他功力,能於無上正等菩提深生愛樂,是名第二初發心力。又諸菩薩宿習大乘相應善法,今暫得見諸佛菩薩,或暫得聞稱揚讚美,即能速疾發菩提心。況睹神力,聞其正法。是名第三初發心力。又諸菩薩於現法中,親近善士,聽聞正法,諦思惟等,長時修習種種善法,由此加行,發菩提心。是名第四初發心力。」
《披尋記》卷三十五(一九九九頁):「親近善士聽聞正法諦思惟等者:善士、即善友之異名。云何善友?云何親近?如《供養親近無量品》釋。(陵本四十四卷六頁)聽聞正法、諦思惟等,如《力種性品》釋。(陵本三十八卷十五頁)此中等言,等取於法正修應知。長時修習種種善法者:謂由身語意積集諸善,有多差別,故名種種。如《戒品》釋。(陵本四十卷三頁)」
《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五:「若諸菩薩依上總別四緣四因,或由自力,或由因力,或總二力,而發心者,當知此心堅固無動。」
《披尋記》卷三十五(二OOO頁):「依上總別四緣四因乃至堅固無動者:謂發心時,四緣四因,總略宣說,唯有爾所,是名為總。差別宣說,隨一所顯,是名為別。堅、謂堅牢,不可摧伏故。固、謂深固,不可傾拔故。言無動者,定趣大菩提故。」
《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五:「或由他力,或加行力,或總二力,而發心者,當知此心不堅不固,亦非無動。有四因緣,能令菩薩退菩提心。何等為四?一種性不具,二惡友所攝,三於諸眾生悲心微薄,四於極長時種種猛利無間無缺生死大苦難行苦行,其心極生怯畏驚怖。如是四種心退因緣,與上發心四因相違,廣辯其相,如前應知。」
第二修菩提心次第者,從大覺所傳來者現分二種:一修①七種因果教授,二②依寂天佛子著述所出而修。 今初
①七種因果教授:七種因果修法,源出《大般若經》、《現觀莊嚴論》,經月稱論師(《四百論釋》)、月居士、蓮花戒《修次》開演而成言教。
②依寂天佛子著述所出而修:即自他相換修法,源出《華嚴經》、《大方廣經》及龍樹《寶鬘論》,經寂天菩薩於《入行論》中開演而成言教。(不屬深觀、廣行,而屬大力行派)。此二種修法,皆傳於金洲大師,又傳於阿底峽尊者。
七因果者,謂①正等覺菩提心生,此心又從增上意樂,意樂從悲,大悲從慈,慈從報恩,報從念恩,憶念恩者從知母生,是為七種。
①正等覺菩提心:大菩提心。
此中分二:一於其漸次令發定解,二如次正修。 初中分二:一開示大乘道之根本即是大悲,二諸餘因果是此因果道理。
初中有三。初重要者,若由大悲發動心意,為欲拔除一切有情出生死故起決定誓,若悲下劣不能如是。故荷盡度眾生重擔,賴此悲故,不荷此擔便不能入大乘數故。悲初重要,如《無盡慧經》云:「大德舍利弗,又諸菩薩,大悲無盡,所以者何,是前導故。大德舍利弗,如息出入是人命根之所前導,如是諸菩薩所有大悲,亦是成辦大乘前導。」《伽耶經》云:「曼殊室利,諸菩薩行,云何發起何為依處。曼殊室利告曰,天子,諸菩薩行,大悲發起,有情為依。」若不修學至極廣大二種資糧,終不能滿如是誓願,觀見是已轉趣難行廣大資糧,故為轉入諸行所依。
中重要者。如是一次發如是心趣入正行,然因有情數量眾多行為惡暴,學處難行,①多無邊際②經劫無量,見已怯畏退墮小乘,非唯一次發起大悲,應恆修習漸令增長。於自苦樂全不顧慮,於利他事毫無厭舍,故易圓滿一切資糧。如《修次初篇》云:「如是菩薩大悲所動,全不自顧,極欲希求利益他故,而能趣入至極難行,長夜疲勞集聚資糧,如《聖發生信力經》說。其大悲者,為欲成熟一切有情,③全無苦生是所不受,④全無樂生是所不舍,若趣如是極大難行,不久即能圓滿資糧,決定當得一切智位,是故一切佛法根本唯是大悲。」
①多無邊際:指數量。
②經劫無量:指時間。
③全無苦生是所不受:一切苦皆願受。
④全無樂生是所不舍:一切樂皆舍於有情。
後重要者。諸佛獲得果位之時,不如小乘而住寂滅,盡虛空住義利眾生,亦是由於大悲威力,此若無者同聲聞故。如《修次第中篇》云:「由大悲心所攝持故,諸佛世尊雖得圓滿一切自利,盡有情界究竟邊際而善安住。」又云:「佛薄伽梵無住大涅槃,因即大悲。」譬如稼禾初以種子,中以雨澤,後以成熟而為最要。佛之稼禾,初中後三,悲為最要。①吉祥月稱云:「以許悲為佛勝苗,初如種子增如水,長時受用如成熟,是故我先贊大悲。」由見此義,《正攝法經》云:「世尊,菩薩不須學習多法。世尊,菩薩若能善受善達一法,一切佛法皆在其手。一法云何,所謂大悲。世尊,由大悲故,一切佛法皆能自來菩薩手中。世尊,譬如轉輪聖王輪寶所至,一切軍眾皆至其處。世尊,如是菩薩大悲所至,一切佛法咸至其所。世尊,譬如命根若在,余根亦在。世尊,如是大悲若在,菩提余法亦當生起。」若於如是勝道扼要,無邊教理之所成立,獲得定解,於菩薩心根本大悲所有法類,何故不執為勝教授。故如響那窮敦巴說:「於覺所雖請教授,終唯教雲,②舍世間心,修菩提心。」善知識敦巴譏笑告曰:「此是掘出覺所有教授中心。」③知法扼要,獲決定解,唯此最難。故應數數④集聚淨治,閱《華嚴》等諸大經論,求堅定解。如⑤吉祥敬母云:「⑥尊心寶即是,正等菩提種,唯尊知堅實,余凡莫能曉。」
①吉祥月稱云:『以許悲為佛勝苗,初如種子增如水,長時受用如成熟,是故我先贊大悲』:
《入中論》皈敬頌:「悲性於佛廣大果,初猶種子長如水,常時受用若成熟,故我先贊大悲心。」
《入中論講記》:「(此頌)顯大悲心重要,分三段:初謂菩薩初發心時,喻如種子。菩提心為菩薩因,大悲為菩提心因。若無大悲唯求自了,終不發心趣佛果故。中謂修菩薩行時,要經三大阿僧祇劫,調伏無數剛強難調眾生,難忍能忍,難捨能舍,長時苦行,方成佛果。若非大悲心之任持,則菩提心有時退失。喻如種子在田中,若無日光水土,必霉爛腐壞,不能成長。後謂成佛果時,三身四智,圓滿具足,斷智二德,究竟成就,而不入涅槃,應機說教,任運度生,盡未來際,亦由大悲。若無大悲,應入涅槃,不須辛勤作利生事。喻如禾稼長成,忽遇冰雹,不能成熟,或不得受用。故大悲心初、中、後三時,皆最重要,為大乘佛法之中心。贊者,以語業敬禮也。」
②舍世間心:謂出離心。
③知法扼要:是法之命脈。
④集聚淨治:集聚資糧,淨治罪障。
⑤吉祥敬母:馬鳴菩薩。
⑥尊心寶即是,正等菩提種,唯尊知堅實,余凡莫能曉:《略論》中譯作:「佛之心寶貴,能圓菩提種,唯佛知斯要,餘人莫能及。」堅實:心要。
第二諸餘因果是此因果之理。初從知母乃至於慈,為因之理者。①總欲離苦,數數思惟其有情苦即能生起,然令此心易生猛利及堅固者,則彼有情先須悅意愛惜之相。如親有苦不能安忍,怨敵有苦心生歡喜,親怨中庸若有痛苦多生舍置。其中初者,因有可愛,此復隨其幾許親愛,便生爾許不忍其苦,中下品愛下品不忍,若極親愛,雖於微苦亦能生起廣大不忍。見敵有苦,非但不生欲拔之心,反願更大,願不離苦,是不悅意相之所致。此亦由其不悅大小,於苦歡喜而成大小。親怨中庸所有痛苦,既無不忍亦無歡喜,是由俱無悅非悅意相之所致。如是應知,修諸有情為親屬者,是為令起悅意之相。親之究竟是為慈母,故修知母,憶念母恩,及報恩三,是為引發悅意可愛。愛執有情猶如一子,此悅意慈是前三果。由此即能引發悲心。②欲與樂慈及拔苦悲,因果無定。故知母等三種所緣,即是與樂慈及拔苦悲二者根本,故於此中當勤修學。又發心因,修諸有情皆為親者,是③月稱論師及大德月、蓮花戒論師等之所宣說。
①總欲離苦:欲一切有情離苦。
②欲與樂慈及拔苦悲,因果無定:《略論》譯作:「若與樂之慈與悲,則不顯現因果之決定。」
《略論釋》(六二八頁):「或謂悲與慈互為因果,則七因果數目次第即不決定。不知慈悲互為因果者,指拔苦悲與予樂慈而言。然此處慈心,指悅意之慈,即無此過。」
③月稱論師及大德月、蓮花戒論師等之所宣說:《略論釋》(六二八頁):「月稱論師《四百頌釋》、大德月《弟子書》、蓮花戒論師《修次中篇》均開顯之。《現觀莊嚴》四品亦作此說。」
增上意樂及以發心,為果之理者。由其如是漸修其心,悲心若起,便能引發為利有情,希得成佛即此便足,何故於此添增上心。欲令有情得樂離苦,慈悲無量聲聞獨覺亦皆有之,若自荷負一切有情與樂拔苦,則除大乘決定非有,故鬚髮此心力強勝增上意樂。是故僅念一切有情,云何得樂云何離苦,非為滿足,須自至誠,荷此重擔,故當分辨此等差別。《海慧問經》云:「海慧,如有商主或有長者,唯有一子,可悅、可愛、可惜、可意,①見無違逆,然此童子因其幼稚而作舞娛,墮不淨坑。次其童子若母若親,見彼童子墮不淨坑,見已雖發號哭憂嘆,然終不能入不淨坑拔出其子。次童子父來至其所,彼見一子墮不淨坑,見已急急舉止慌措,欲出其子心甚愛顧,全無嘔吐,跳不淨坑取出其子。」此說三界為不淨坑,獨愛一子謂諸有情,若母若親者謂聲聞獨覺,見諸有情墮生死中,憂戚嘆嗟,然不能出,商主長者謂諸菩薩,法譬合說。又說獨一愛子落不淨坑,如母之悲,聲聞獨覺亦皆共有,故依悲愍,當發荷負度眾生擔增上意樂。如是若發度有情心,然我現時不能圓滿利一有情。又非止此,即使證得二羅漢位亦僅利益少數有情,利亦唯能引發解脫,不能立於一切種智。故當思惟無邊有情,誰能圓滿此諸有情現前究竟一切利義,則知唯佛方有此能,故能引發為利有情,欲得成佛。
①見無違逆:善順親意。拉卜楞寺格西云:「菩薩視一切眾生猶如獨子,沒有薄此厚彼,度此不度彼之分別。」違逆,藏文原意不和睦、分歧。《廣論譯釋》:「當看他的時候,簡直找不到一點缺點。」
第二如次正修分三:一修習希求利他之心,二修習希求菩提之心,三明所修果即為發心。初中分二:一引發生起此心所依,二正發此心。初中分二:一於諸有情令心平等,二修此一切成悅意相。 今初
①如前下中士中,所說諸前行等所有次第,於此亦應取來修習。又若此中不從最初遮止分黨,令心平等,於諸有情一類起貪,一類起瞋,所生慈悲皆有黨類,緣無黨類則不能生,故當修舍。又舍有三,行舍、受舍及無量舍,此是最後。此復有二,謂②修有情無貪瞋等煩惱之相,及於有情自離貪瞋令心平等,此是後者。修此③漸次為易生故,先以中庸無利無害為所緣事,次除貪瞋令心平等。若能於此心平等已,④次緣親友修平等心。若於親友心未平等,或由貪瞋分別黨類,或貪輕重令不平等。此亦平已,次於怨敵修平等心,此若未平,專見違逆而起瞋恚。若此亦平,次當徧緣一切有情,修平等心。
①如前下中士中,所說諸前行等所有次第,於此亦應取來修習:《略論釋》(六三二頁):「即是修習六加行」。
②修有情無貪瞋等煩惱之相:《略論》譯作「願諸有情,修無貪瞋等煩惱之想。」
③漸次:次第。
④次緣親友修平等心:《略論釋》(六三四頁):「有謂怨中二類觀平等固可,如何於親亦應觀舍。當知未修平等舍前,所有悅意慈心,是以貪為自性。修平等舍以後,所生悅意之慈心,是以無貪為性。」
若爾於彼由修何事能斷貪瞋,謂修二事。就有情者,謂念一切欣樂厭苦,皆悉同故,緣於一類執為親近而興饒益,於他一類計為疏遠,或作損惱或不饒益,不應道理。就自己者,當作是思,從無始來於生死中,未經百返為我親屬,雖一有情亦不可得,於誰應貪,於誰當瞋,此是《修次中篇》所說。又於親屬起貪愛時,如《月上童女請問經》云:「我昔曾殺汝一切,我昔亦被汝殺害,一切互相為怨殺,汝等如何起貪心。」及如前說無定過時,一切親怨速疾變改所有道理,當善思惟,由此俱遣貪瞋二心。此取①怨親差別事修,故不須遣親怨之心,是滅由執怨親為因,所起貪瞋分黨之心。
①怨親差別:對親起貪,對怨起瞋。
引發一切成悅意相者。《修次中篇》云:「慈水潤澤內心相續,如濕潤田,次下悲種易於增廣,故心相續以慈薰習,次應修悲。」所說慈者,謂於諸有情,見如愛子悅意之相。又此所說由修等舍,息滅貪瞋不平惡澀,如調善田。次以見為悅意慈水而潤澤已,下以悲種,則大悲心速疾當生,應當了知極為切要。此中有三,初修母者。生死無始,故自受生亦無始際,若生若死輾轉傳來,於生死中①未受此身,未生此處決定非有,亦無未作母等親者。如②《本地分》引經說云:「我觀大地,難得汝等,長夜於此未曾經受無量生死,我觀有情,不易可得,長夜流轉未為汝等若父若母兄弟姊妹軌範親教,若余尊重,若等尊重。」此復非僅昔曾為母,於未來世亦當為母,無有邊際。如是思惟,於為自母,應求堅固決定了解。此解若生,次念恩等亦易發生,此若未生,則念恩等無所依故。
①未受此身:未受三界五趣種種身。
②《本地分》:《瑜伽師地論》卷九及卷四十二。
二修念恩者。修習一切有情是母之後,若先緣於現世母修速疾易生。如博朵瓦所許而修,先想前面母相明顯,次多思惟非唯現在,即從無始生死以來,此為我母過諸數量。如是此母為母之時,一切損害悉皆救護,一切利樂悉皆成辦。特於今世先於胎藏恆久保持,次產生已黃毛疏豎,附以暖體十指捧玩,哺以乳酪授以口食,口拭涕穢手擦屎尿,種種方便,心無厭煩而善資養。又饑渴時與以飲食,寒時給衣,乏時給財,皆是自己未肯用者。又此資具皆非易得,是負罪苦及諸惡名,受盡艱辛求來授與。又若其子有病等苦,較其子死寧肯自死,較其子病寧肯自病,較其子苦寧肯自苦,出於自心實願易代,用盡加行除苦方便,總儘自己所知所能,但有利樂無不興辦,凡有損苦無不遣除,於此道理應專思惟。如是修已,若念恩心非唯虛言真實生者,次於父等諸餘親友, ,亦當知母如上修習。次於中人知母而修,若能於此生如親心,則於怨敵亦應知母而正修習。若於怨敵起同母心,次於十方一切有情,知母為先漸廣修習。
三修報恩者。如是唯除轉生死故,不能相識而實是我有恩之母,彼等受苦無所依怙,舍而不慮自脫生死,薄無慚愧何甚於此。如《弟子書》云:「諸親趣入生死海,現如沉沒大水中,①易生不識而棄捨,②自脫無愧何過此。」故若棄捨如是有恩,於下等人且不應理,況與③我法豈能隨順。如是思已,取報恩擔,即前書云:「嬰兒始產全無能,飲誰慈力授乳酪,④依慈多勞此諸母,雖最下等誰樂舍。」又云:「由得誰腹而安住,由誰悲慎而取此,此母煩惱苦無依,最下眾生孰樂舍。」《無邊功德贊》云:「有情無明盲,意樂衰損慧,為父子承事,慈悲饒益我。棄此獨解脫,⑤非是我之法,故汝發願度,無怙諸眾生。」若爾如何報其恩耶,生死富樂母自能得,然彼一切無不欺誑,故我往昔於由煩惱魔力所傷,如於重傷注硝鹽等,於性苦上更令發生種種大苦,慈心饒益,應將彼等,安立解脫涅槃之樂而報其恩。《中觀心論》云:「又由煩惱魔,傷害已成瘡,我如注灰水,反令苦病苦。⑥若有於餘生,慈敬及恩益,欲報其恩惠,除涅槃何有。」不報恩擔,重於大海及須彌擔,若能報恩,即是⑦智者稱讚之處。如《龍王鼓音頌》云:「大海及須彌,地等⑧非我擔,若不知報恩,即是我重擔。若人心不⑨掉,報恩及知恩,令恩⑩不失壞,智者極贊此。」總之自母未住正念,心狂目盲復無引導,步步蹎蹶趣向可怖險崖而行,其母若不祈望其子,復望於誰。若子不應從其險怖救度其母,又應誰救,故應從此而救度之。如是若見為母眾生,由煩惱魔擾亂其心,自心無主而成狂亂。又離慧眼觀增上生、決定勝道。又無真實善友引導,一一剎那造作惡行,如步蹎蹶。總於生死,別於惡趣奔馳懸險,母當望子,子應濟母。如是思已,拔出生死而報其恩。《集學論》云:「煩惱狂痴盲,於多懸險路,步步而蹎蹶,自他恆憂事,眾生苦皆同。」此說如是觀已,不應於他尋求過失,見一功德應覺希有,然此亦合苦惱之理。
①易生:轉生。
②自脫:但自解脫。
③我法:大乘佛法。
④依慈多勞此諸母:自始產以至成人,全靠慈母多經劬勞艱苦而臻。
⑤非是我之法:非是我之所求、所為。
⑥若有於餘生,慈敬及恩益:若有於宿世,曾對自己慈敬及恩益。
⑦智者:佛菩薩。
⑧非我擔:非我之重擔。
⑨掉:掉舉。
⑩不失壞:不忘失。
此說如是觀已……然此亦合苦惱之理:此偈本意,教人不應尋求他過,如見趨險者,不見其過,惟見其可悲憫也。宗大師引之,以證眾生苦惱之理。
第二正發此心分三。初修慈中慈所緣者,謂不具足安樂有情。行相者,謂一念云何令遇安樂,二惟願令其獲得安樂,三我應令其遇諸安樂。勝利者,《三摩地王經》云:「徧於無邊俱胝剎,盡其無量眾供養,以此常供①諸勝士,不及慈心一數分。」此說較以廣大財物,於究竟田常時供養,其福尤大。《曼殊室利莊嚴佛土經》云:「於東北方有大自在王佛,世界曰千莊嚴,其中有情皆具安樂,如諸苾芻入滅定樂。設於彼土修淨梵行,經過百千俱胝年歲,若於此土最下乃至於彈指頃,緣一切有情發生慈心,其所生福較前尤多,況晝夜住。」《寶鬘論》云:「每日三時施,三百罐飲食,然不及須臾,修慈福一分。㈠天人皆慈愛,㈡彼等恆守護,㈢②喜樂㈣多安樂,㈤毒㈥刀不能害。㈦無勞事得成,㈧當生梵世間,設未能解脫,得慈法八德。」若有慈心,天人慈愛自然集會,佛以慈力戰敗魔軍,故守護中為最勝等,故雖難生然須勵力。《集學論》說,當一切心思惟《金光明》中,開示修習慈悲偈文,下至語中讀誦而修。其文為「以此金光勝鼓音,於三千世界中,惡趣諸苦閻羅苦,匱乏苦③苦願息滅」等。修慈次第先於親修,次於中庸,次於怨修,其次徧於一切有情如次修習。修習道理,如於有情數數思惟苦苦道理,便生悲愍,如是亦當於諸有情,數數思惟缺乏有漏無漏諸樂,樂缺乏理,若修習此,欲與樂心任運而起,又當作意種種妙樂,施諸有情。
①諸勝士:諸佛。
②喜樂:指心。多安樂:指身。
③苦願息滅:一切苦,悉願息滅。
二修悲中悲所緣者,由其三苦如其所應,苦惱有情。行相者,謂念一云何令離此苦,二願其舍離,三我當令離。修習漸次先於親友,次於中者,次於怨修,若於怨處如同親友,心平等轉,漸於十方一切有情而修習之。如是於其等舍、慈、悲別分其境次第修者,是蓮華戒論師隨順《阿毗達磨經》說,此極扼要。①若不別分,初緣總修似生起時,各各思惟,皆悉未生。②若於各各皆生前說變意感覺,漸次增多,後緣總修隨緣總別,清淨生故。③修習道理、當思為母此諸有情墮生死中,如何領受總別諸苦,具如前說。此復若修前中士道已生起者,比自心修易於生起,若於自上思惟此等,則成引發出離心因,若於他上而思惟者,則成引發悲心之因。然未先於自上思惟,則不能生令至扼要。此乃略說,廣則應如④《菩薩地》說,悲心所緣百一十苦,有⑤強心力應當修學。此說較諸聲聞現證究竟苦諦,以厭患心所見諸苦,⑥菩薩修悲思苦眾多,若無量門思惟無樂苦惱道理,慈悲亦多。若恆思惟則能發生猛利堅固;故少教授便覺飽足,棄修諸大教典所說,力極微弱。此如前說趣大乘門,⑦是發心理及⑧以大悲為根本理,善別此等,以觀察智思擇修習,後生證悟。若其知解未善分別,唯專策勤略生感觸,全無⑨所至,修餘事時皆如是知。
①若不別分,初緣總修似生起時,各各思惟,皆悉未生:《略論釋》(六四四頁):「若不一一分修,遽修一切有情,貌似生起,實則一無所生。」初即緣總修一切有情,此心貌似生起,然一一各別思惟,實則皆悉未生。
②若於各各皆生前說變意感覺……清淨生故:若於親、中、怨各各生起前說改變心意之感覺,然後漸次從少增多,乃至總緣一切有情,則隨緣或總或別,此心皆能清淨生起。
③修習道理:修習方法。
④《菩薩地》:《瑜伽師地論》卷四十四。
⑤強:強。
⑥菩薩修悲思苦眾多:菩薩修悲,思苦較聲聞多。
⑦是發心理:是發菩提心之理。見本書四三八-四四三頁。
⑧以大悲為根本理:見本書四五七-四六O頁。
⑨所至:成就。
①其悲生量者。《修次初篇》云:「若時猶如可意愛子,身不安樂,如是亦於一切有情,欲淨其苦,此悲行相②任運而轉,性相應轉。爾時即是悲心圓滿,得大悲名。」此說心中最愛幼兒,若有痛苦其母能生幾許悲痛,即以此許而為心量,若於一切有情悲任運轉,說為圓滿大悲體相,由此生起大慈之量,亦當了知。又彼《論緒》云:「由修如是大悲力故,立誓拔濟一切有情,願求無上正等菩提,以為自性菩提之心,不須策勵而得生起。」此說能生願心之因,須前所說如是大悲。由此當知大菩提心發生之量,此非③已至高上聖道所有發心,初發業者所有發心說為如是。④《攝大乘論》亦云:「⑤清淨增上力,堅固心升進,名菩薩初修,無數三大劫。」三無數劫起首菩薩,亦鬚髮起如是之心。
①其悲生量:《略論釋》(六四五頁):「其修習法,須先了解悲心之意義,次緣少數有情依義而起作意。次緣一切有情而起作意。次如慈母於獨子之苦,次如常人於自身之苦,任運而起,隨時隨地現前,入於無作,是為大悲圓滿之量。」
②任運而轉,性相應轉:「性相應轉」者,《略論》譯作「如本性而轉」。
《略論釋》(六四五頁):「所謂任運,即相應之意。如本性而轉者,謂見有情受苦如自身苦,是為如其自性而轉,如自身覺得輪迴是苦。悲心圓滿者,必緣一切有情,非僅緣一二有情。」
③已至高上聖道:見道以上菩薩。
④《攝大乘論》:卷七末。
⑤清淨增上力,堅固心升進,名菩薩初修,無數三大劫:勝解行補特伽羅(十住、十行、十回向)於解行地中,經初無數大劫,修行圓滿。『清淨增上力』者,謂善根力及大願力。由善根力,應知所治,不能降伏(即能降伏所治)。由大願力,應知常值諸善知識。『堅固心升進』者,謂發牢固心,起增進行。牢固心者,應知所發大菩提心,諸惡友力不能令舍。增進行者,應知現在及生生中,善法常增,終無退減。齊是名為最初修行三無數劫(三無數劫起首)。
故全未知此之①方境,僅作是念,為欲利益一切有情,願當成佛,為此義故我行此善。發此意樂便大誤會,未得謂得,堅固所有②增上之慢。不以菩提心為教授中心而善修習,追求③餘事勵力欲想超邁多級,了知大乘扼要觀之,實可笑處。多經宣說諸勝佛子,於多劫中尚須執為修持中心,而正修學,況諸④唯能了知名者。又此非說不修余道,是說須將修菩提心,而為教授中心修習。總未能生前說領感,若善了知大乘學處,堅信大乘亦可先為發心正受律儀,次乃修習菩提之心。如《入行論》,先受律儀及菩提心,次於彼學六度之中,修靜慮時乃廣宣說修菩提心。然為成就此法器故,於先亦須修眾多心,謂思惟勝利,七支歸依,修治身心,了知學處,發心欲護。故進道中,修空性解,須漸增進尚有名在,然此相等大菩提心,亦須善修上上轉勝,令道升進⑤名亦弗存。此於一切佛子,唯一真道⑥《波羅蜜多教授論》中,宣說二十二種發心,從諸論師解釋此等進道之理,應當了知。
①方境:依拉卜楞寺傳承,「方」指「由修如是大悲力故,立誓拔濟一切有情,願求無上正等菩提,以為自性菩提之心,不須策勵而得生起」。「境」指菩提心。
②增上之慢:我執之特徵。
③餘事:謂氣脈、明點、大手印等。
④唯能了知名者:謂初業學人。
⑤名亦弗存:末世輕忽菩提心。
⑥《波羅蜜多教授論》:即《現觀莊嚴論》。
第三修增上意樂者。如是修習慈悲之後,應作是思,噫此諸有情,可愛悅意如是乏樂,眾苦逼惱,云何能令得諸安樂,解脫眾苦。便能荷負度此重擔,下至語言亦當修心。前報恩時雖亦略生,然此說者,僅生慈悲與樂離苦,猶非滿足,是為顯示須有慈悲,能引是心,我為有情成辦利樂。又此非唯於正修時,即修完後,一切威儀皆能憶念,相續修習增長尤大。《修次中篇》云:「此即大悲,或①住定中,或②於一切威儀之中,於一切時一切有情,皆當修習。」悲是一例,隨修何等所緣行相,一切皆同。如大德月大論師云:「③心樹自從無始時,煩惱苦汁所潤滋,不能改為甘美味,一滴德水有何益。」謂如極苦「噠」大樹,以一二滴糖汁澆灌不能令甜。如是無始煩惱苦味,薰心相續,少少修習慈悲等德,悉無所成,是故應須相續修習。
①住定中:正修。
②於一切威儀之中:中間修。
③心樹自從無始時,煩惱苦汁所潤滋:心及煩惱為法,樹及苦汁為喻。
第二修習希求菩提之心者。由如前說次第所致,①便見利他定須菩提,起欲得心,然僅有此猶非滿足。②如歸依中說,由思惟身語意三事業功德,先應盡力增長淨信。論說信為欲依,次於彼德發起誠心證得之欲,則於自利亦定了知,一切種智必不可少。能為引生③發心之因,雖有多種,然悲為勝,自力所發極為殊勝,此是《修次初篇》引《智印三摩地經》所說。
①便見利他定須菩提……一切種智必不可少:參閱《廣論》卷八(本書四四六頁):「若不於佛功德修信,則於佛位不希證得,不能滅除,於辦自利執唯寂滅為足之心。若由修習慈悲門中,見於利他須大菩提,欲得佛者,此能遮遣於利他中執唯寂滅為足之心,不能遮前滿足執故,又無餘法能遮彼故。又於自利執唯寂滅為足之心,非不須遮,以於小乘唯脫生死,唯有一分斷證功德,其自利義不圓滿故。又此雖脫三有衰損,然未解脫寂滅衰故,又經宣說圓滿自利是佛法身故,故於佛德淨修信已則能觀見,況雲利他即辦自利,若不得佛亦必不可,是為不退小乘最大因緣。又前所說初二發心,曾未見說慈悲所引,諸餘經論亦多僅說見佛色身法身功德,引起欲得成佛之心名曰發心。又說誓願安立一切有情成佛亦名發心。故此二中,雖一一分亦應預入發心之數。圓滿一切德相發心者,僅見利他必須成佛,引起欲得成佛之心猶非滿足,即於自利亦見成佛必不可少而引欲得。又此亦非棄捨利他,亦須為求利益他故,《現觀莊嚴論》云:「發心為利他,欲正等菩提。」此說雙求菩提與利他故。」
②如歸依中說:參閱《廣論》卷四(本書二一八-二二二頁)。又參閱《隨念三寶功德經》。
③發心:發菩提心。
第三顯所修果即為發心者。①總相如前所引《現觀莊嚴》教義。其②差別者,隨順《華嚴經》義。③《入行論》云:「應知如欲往,正往之差別,如是智應知,此二別如次。」此說分為願行二種。異說雖多,然作是念,為利有情,願當成佛或應成佛。作是願已於施等行隨學未學,乃至何時未受律儀,是名願心。受律儀已當知此心,是名行心。《修次初篇》云:「為利一切諸有情故願當成佛,初起希求是名願心。受律儀後修諸資糧,是名行心。」④此中雖有多種征難,茲不廣說。
①總相:《略論釋》(六五O頁):「修果,即為發心總相,亦即總義。如《現觀莊嚴論》云:『發心為利他,希正等菩提。』」
②差別:《略論釋》(六五二頁):「菩提差別,此處所指為依體性差別。」「所謂體性差別者,指願與行之二種菩提心。」
③《入行論》云:見《入行論·贊菩提心功德品》卷一。
④此中雖有多種征難:《略論釋》(六五二頁):「願行二種菩提差別不同者,印德桑皆耶喜(佛智),以初地以上為行,以下為願。卻吉心吝以已受儀軌為行,未受為願。阿闍黎更登札巴認為資糧道中品以上為行心,以下為願心。藏德則以六度為行心,以下為願心。」
*總結七重因果教授:
⑴至⑹、— 希求利他之心
七重因果
⑺、 —— 希求菩提之心
*《略論釋》(六四九-六五O頁):「利他心以勇猛荷擔之增上心為主。此心又須先有具量大悲。具量大悲,又須先有具量悅意慈心。具量悅意慈心,又須前心,故前前為後後之因。俟增上心勇猛生起後,始能生起希求菩提心。因一一眾生,須用何法始能得度,非得一切種智不可,一切種智,唯佛獨有。欲得成佛圓滿種智,必須斷盡所知障。由是引生希求成佛學佛之決定心。再扼要言之,由生起勇猛增上意樂而生起圓滿菩提心。其法由思惟佛三輪功德,生起信心。復由信心生求佛位欲樂。如是之希求佛位欲樂,非修不生。修此欲樂生已,尚非真正菩提心,只能認為有造作之相似菩提心。必俟久修成熟,此欲樂任運生起,始得為真實菩提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