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羅洲華人公司制度 · 第二節 《蘭芳公司歷代年冊》

羅芳柏太哥,廣東嘉應州[1]人也。其居里為石扇堡。水口有神壇一座,枌榆鎮撫,桑梓屏藩,形勢最勝。有習青鳥者,觀此形勝,謂此處必產異人,將來功名事業必高出尋常萬萬者。故羅太哥生而虎頭燕頷,龍肫虬髯,長耳方口。雖長不滿五尺,然好讀書,胸中常懷大志。量寬洪,喜怒不形於色。而且多材多藝,諸子百家無所不曉。壯遊交,為眾所推尊。後游金山,作『游金山賦』一篇以見志。 時坤甸初開,有聚勝公司,四大家圍。[2]羅太哥初到坤甸之日,聚勝公司及四大家圍皆器重之,有羅方口之稱焉。由坤甸而上,有東萬律,相傳是鶴老[3]州府,開金湖者多潮陽、揭陽人。由東萬律上十里許,有茅恩(Mao-yien)山、豬打崖,坤日、龍岡、沙拉蠻(Senaman)等處,開金湖者亦潮,揭二陽人居多。明黃等處,開金湖者多大埔[4]公州人。有劉乾相者,同堂子弟有五百餘人,自立為太哥,當時最強盛者。由東萬律下數里許,為山心,開金湖者是大埔縣人,董其事者為張阿才。至於嘉應屬人,惠、潮屬人,亦多雜處其間,但不能一一枚舉焉。[5] 是時坤甸埠頭,潮州屬人多不守禮法,好以強欺弱,嘉應州屬人往往被他凌虐。[6]羅太哥目擊時艱,深為握腕,思欲邀集同鄉進據一方者久之。既而有同心者壹百八人,由笏黎黎港口而上,至老新港起岸,到山心金湖已黎明矣。董事張阿才率工人方在金湖,忽見羅太哥等眾蜂擁而來,遂倉惶奔走。羅太哥即招安撫慰,視同兄弟,即據其金湖之屋,築柵修垣,徐圖左右。自是聲威日振,雄據一方,四方來歸者眾,創建東萬律蘭芳公司總廳。廳之左右起民房,造店鋪,居然市井閭閻矣。 時茅恩[7]聚處甚盛,有老埔頭,有新埔頭。老埔頭有店兩百餘間,新埔頭有店二十餘間。老埔頭系潮、揭二陽,海陸二豐人多,尊黃桂伯為總太哥。新埔頭系嘉應州人多,以江戊伯為功爺,統率其眾,立蘭和營,舉四人協理,名曰『老滿』。羅太哥欲淹有其地,使劉台二伯藏信於笠,入茅恩暗通江戊伯,內攻外合,出其不意,攻其無備。黃桂伯束手無策,只得歸降。羅太哥自黃桂伯歸服,而坤日、龍岡、沙拉蠻等處俱為羅太哥所有矣。[8] 明黃劉乾相自恃其強,不惟不肯歸順,而且興兵構怨,戰伐經年。自明黃起聯營至六份頭,有蠶食鯨吞之意,相距蘭芳公司總廳不過數百步。羅太哥忿恨至極,與諸兄弟約,誓滅此而朝食。於是親抱桴鼓,奮力爭先,諸兄弟無不以一當十,呼聲動天,一朝而破劉乾相六個大寨,聯營盡皆奔潰。劉乾相被趕至阿亦華帝,跳港而亡。是役也,殺得劉乾相屍橫遍野,血流成渠,為數年來第一血戰,亦賴眾兄弟之力方能一舉成功也。羅太哥復得其土地,擴而充之,而蘭芳公司益見富強矣。 羅太哥因思內患雖平,外患未息,居隣東萬律者,莫如打嘮鹿(Montrado),於是復又起兵至打嘮鹿。時打嘮鹿開金湖者有七公司,最強者為大港[9],其次三條溝[10]公司、新屋公司、坑尾[11]公司、十五分公司、十六分公司,滿和公司,又有和順總廳、[12]九分頭、新八分、老八分、新十四分、老十四分等公司。[13]羅太哥所扎之營,近打嘮鹿埠頭之山。羅太哥觀打嘮鹿之形勢如鍋,不可急圖,須待釜沸,方可以破其釜,遂引兵而回。至倒河,江戊伯引接濟之兵又到。羅太哥言其時勢不能驟平,遂合兵而回東萬律。至今打嘮鹿仍有山名蘭芳會崠雲。 羅太哥初得東萬律之時,上、下坤甸俱由老新港笏黎黎來往。時高坪以下沙埧達港口等處,皆嘮子[14]所居。沙埧達港口上灣,系邦居蘭使打[15]喃吧哇人創造王府,諒必港路如故,但唐人不敢在此往來耳。因思此港路不通,上下較遠,不若打通此港路,方為便捷。於是令山心財庫張阿才,先帶兵丁前往高坪以下開仗。羅太哥引兵接仗,老仕丹[16]亦令邦黎麻[17]則麻黃伯麟雅阿濫帶兵助戰。嘮子不見兵革,勢如破竹。邦居蘭使打遂退上萬那,而沙埧達港口一帶皆平。至今嘮子港之名仍存,邦居蘭使打王府之基趾猶在,但遍地皆蓬蒿矣。 邦居蘭使打自遲上萬那後,與萬那王合,故新港等處嘮子又不安分。羅太哥又起兵打新港。我公司築寨六處,將邦居蘭使打之寨困在垓心,相持有九月之久。羅太哥令掘地而攻使打之柵,掘至寨邊,寨柱抵塞,鋸其柱腳,柱尾搖動。嘮子知覺,故使打宵遁。羅太哥揮兵直抵三叭地方。萬那王與沙埧達王膽破心寒,有朝不保夕之狀,特請坤甸仕丹,到其處說立和約,以三叭為界。羅太哥亦姑念窮寇莫追,即允諾仕丹,而與萬那王立和約,以三叭為地界。仕丹用竹劈開刻字,插地為界。年久竹滅,至今掘地之空猶存焉。[18] 羅太哥攻打新港之時,苦心竭力,辛苦備嘗。嘗曰『新港銀坑也,銀坑開,東萬律不患貧矣』。羅太哥夫人亦有賢德,極力贊襄。偶值糧食不繼,自出簪珥等項,今鎮平人黃安八,下坤甸採辦糧食器用,以濟緊急之需。不料黃安八下至坤甸,竟將金銀手飾,一概梟吞,帶回唐山。噫嘻,何大忍心若此,可謂良心喪盡矣。故羅太哥怒氣;沖天,即說誓曰,『此大廳頭人,鎮平人及各處人,俱不能嗣位;惟嘉應州唐山而來,擇有德者嗣之,以後永為定額』。至今猶世世守之,不敢有負羅太哥一片苦心也。 羅太哥初意,欲平定海疆,合為一屬,每歲朝貢本朝,如安南、暹羅稱外藩焉。奈有志未展,王業僅得偏安,雖曰人事,豈非天哉。後之嗣者,當思羅太哥身經百戰,方得此東南半壁,雖作藩徼外,實有歸附本朝之深心焉。斯羅太哥在天之靈,亦實式憑之矣。 羅太哥創建東萬律蘭芳公司總廳後,時往來坤甸,每見港中鱷魚,實為民間之患,作文禱諸神,效韓文公故事,[19]投以豬羊畢,而港中鱷魚,皆浮水面,而出大海。本土番王等,見羅太哥如此申格豚魚,皆驚為奇人,無不嘆服畏敬。今錄其祭鱷文以後焉。 祭諸神驅鱷魚文 伏以聖德巍峨,降祥必不降孽:神恩浩蕩,容物先備容人。曾以呼風喚雨,錫士庶之恩膏:豈其妖蠹害民,負蒼天之愛育。予也來游南國,職掌於斯,出入往來,優遊,與吾儕慶順遂之樂,享太平之福者,誰非藉諸神之靈,而維持調護乎。然聞之,樂之民樂者,[20]必當憂民之憂;受民之奉者,必當治民之事。茲我坤鎮,邇年以來,鱷類梟侵。壬子之秋,連喪吾唐人之三子。或者曰為惡遭殃,三子宜受其咎。然下民之罪,應終於天,終不忍飽於鱷腹。值前月又噬唐人,似嘮肆行波浪之間,利鋒誰挫;威逞埠市之側,爪牙孰拒。勢必率諸同人,叩禱諸神之前,投以豬羊鷂鴨,而安鱷魚之靈。鱷魚有知,其聽吾一言:夫海之中,鯨鯛之大,蝦蟹之細,無不容歸。你鱷魚各從其類,藏形斂跡,而徙于洋,庶不得與吾人雜處嘮土也。如不聽從,是目無吾人,且目無諸神也。伏乞諸神,大振威靈,率雄兵,揮猛將,盡起大隊大帥,以涸鱷魚之港,必使種類不留,庶小民有賴,昇平有象矣。[21] 羅太哥戰獲新港之時,年已五十七矣。次年乙卯,五十八歲而終。胡天之不懇遺一老,而遽終其天年也。 羅芳柏太哥開創東萬律蘭芳公司時,是唐前丁酉年,即是和一千七百七十七年。 羅太哥時,未有公班衙[22]來理此州府,故一切法度,經其手定,犯重罪者,如命案、叛逆之類,斬首示眾;其次如爭奪打架之類,責以打藤條、坐腳罟:又其次如口角是非之類,責以紅綢大燭。是時本廳舉一副頭人,本埠頭亦舉一副頭人,並尾哥、老太以幫理公事。其餘各處,亦有舉副頭人、尾哥,老太以分理公事。各副頭人有餉務可收,惟尾哥、老太以得舉者為榮,無言俸祿之事焉。時人子約有兩萬餘人之間,開金湖者居多,亦有耕種、生理、業藝等項經紀。開金湖者有納腳仿金,[23]耕種者有納鴉息米煙戶錢,做生理者出口貨物無抽餉一惟入口貨物方有抽餉焉。 羅太哥時,由坤甸新埠頭[24]港路上,有萬那港口柵,[25]沙埧達柵,高坪柵,新港有寶恩[26]柵,喃吧哇港上有華帝柵。此數處為東萬律咽喉之所。 羅太哥終於唐乙卯年。臨終時遺囑曰:蘭芳公司太哥,系嘉應州人氏接任;本廳副頭人,系大埔縣人氏接任。此兩處永為定規。至於各處頭人、尾哥、老太,不拘本州各縣人氏,俱可擇賢而授任。故歷代相傳,俱遵規例焉。 江戊伯太哥,廣東嘉應州人也。初為茅恩蘭和營功爺。身體長大,武略超群,能以力雄人。相傳所持之刀,重壹拾捌斤。曾一刀而殺斷嘮子之頭十八顆。嘮子之畏江戊伯,如張文遠之威鎮逍遙津。間有嘮子夜啼,一呼江戊伯之名,便戰慄而不敢啼。以故聲名赫奕,四方嘮子皆平。為羅太哥同德同心之兄弟,忠勇第一者也。嗣位四年,即回唐山。後闕四伯太哥嗣位時,復由唐山而來東萬律焉。 闕四伯太哥,廣東嘉應州人也。自嗣位後,遠近嘮子,起復恣肆,暫次猖獗。幸江戊伯至自唐山,闕四伯曰:老兄回來甚好,方今嘮予恣肆,實王家放縱之故,[27]望老兄助一臂之力。江戊伯次日即帶兵丁到冒頓黎烏,歇一夜。又次日,到原議樹下,依港唇而掛帳幕。適有小舟自上流而下,叫他登岸,方知嘮子。問他欲往何處,嘮子畏縮而不敢言。江戊伯大聲疾呼,嘮子五體投地,魂不附體,良久方應曰:要往喃吧哇。江戊伯曰:你至喃吧哇對喃吧漢[28]說,限明日喃吧漢要上來會面。倘若不來,即踏平你喃吧哇。次日,喃吧漢即上來見面。江戊伯叮囑:方今嘮子多事,你王家豈得坐視。倘使仍蹈故轍,惟你王家是問。喃吧漢諾諾連聲而退。及後遠近嘮子,俱不敢放肆。江戊伯又復任八年,嘮子更為死心踏地。一連三十餘年,安享太平,無嘮子滋擾之事者,皆江戊伯之德威足以及人之力也。[29] 宋插伯太哥,廣東嘉應州人也。亦羅太哥同時之兄弟。值承平之世,功名事業罕所表見,惟坐享太平而已。[30] 劉台二甲太,廣東嘉應州人也。為羅太哥同時兄弟中年最幼者。嗣位後,始有公班衙來理此州府,封劉台二為蘭芳公司太總制甲太之職。[31]後至嘉拉巴,[32]稟見緞大王,[33]將羅太哥戰功起家、勤勞得地、擇賢任能、揖讓相傳之事,陳說一番。又道謝公班衙授職頒爵,敝公司得托並檬,實叨樾蔭之意。緞大王喜見顏色,撫慰甚多。及辭行之日,仍獎諭不絕雲。[34] 蘭芳公司自羅太哥傳位至江戊伯,闕四伯、宋插伯,俱稱太哥。傳至劉台二時,始有公班衙來理此州府,封甲必丹南蟒,[35]劉台二為蘭芳公司甲太大總制。於是本廳副頭人、本埠副頭人俱請封為甲必丹。[36]後開萬那,[37]設公館,舉一甲必丹。而新港、佇喃(Toenang)、沙拉蠻、喃吧哇、八閣亭(Poko Klappa)、淡水港(Soengei Poeroen)、坤甸、新埔頭等處,俱設公館,俱舉甲必丹。惟時人子揮錢[38]歸公班衙,至於各馬餉務則歸公司。[39] 古六甲太,廣東嘉應州人也。自嗣位後,壬寅年即與萬那嘮子斬殺,耗費公司兵丁錢糧不少,公司元氣自此而大傷矣。至於古六甲太接任,唐壬寅年與萬那王家斬殺,遂失萬那公館甲必丹之缺,並失新港公館甲必丹之缺。蒙坤甸緞仕丹令人講和。[40] 謝桂芳甲太,廣東嘉應州人。也曾進本州武庠,頗有本領。劉台二甲太在日,每期許他,謂將來嗣位者,必此人也。及至辭世之日,在位諸公,有欲舉謝桂伯者,亦有不欲舉謝桂伯者,遂至舉古六伯為甲太。因壬寅年,有事於嘮子,國勢維艱,乃辭位而回唐山,眾方舉謝桂伯為甲太,時年老,兼沾風疾,僅八月而辭世焉。論者謂劉台二甲太辭世之後,即舉謝桂伯為甲太,當不至與萬那嘮子有爭鬥之事。然勢時之盛衰,國運之隆替,其中有數存焉,不可得而強也。 葉騰輝甲太,廣東嘉應州人也。時在本埠經營生意,自嗣位後,仍居店中,遇有事方至廳中焉。 劉乾興甲太,廣東嘉應州人也。謝桂芳甲太、葉騰輝甲太俱未與萬那鬬殺,及至劉乾興甲太接任,唐丙午年,復與萬那王家鬬殺,又耗費公司兵丁錢糧不少。又蒙坤旬緞仕丹,著人和解,故兩家罷兵。[41]自是以後,公司人民漸少,出息漸微矣。秉之兩任頭人,不處廳內,以故廳事破敗,日就傾頹。值喪亂之後,委靡不振者久之。幸舉劉生甲太,[42]方修整總廳,各處關隘之柵,皆重修復,連先鋒廟、[43]福德祠,[44],以及各神廟,皆煥然一新。論者比之漢之光武焉。 劉生甲太,廣東嘉應州人也。初上任時,河水澄清三日,連埠頭左右之溝渠,盡皆澈底澄清。蓋坤甸各屬之水,皆樹葉浸漬,而成紅赤,一旦澄清,莫非氣運使然與。上任之明年,庚戌歲,即上萬那,欲與王家修舊好也。不意王家恐懼有異志,以上掩烏為名,推託不見。生甲太等候三月之久,方回東萬律焉。生甲太原欲開採萬那地方,於是辛亥年復上萬那,使人先知會王家,原欲開採地方,非有異志。後來王家方推誠相信,見面後,許諾開採,生甲太遂帶五百餘人,開採文蘭[45]等處。當是時,牙王城(Ngabang)並無埠頭,只有鍾恩壽一家數口居焉。自經開採後,漸次聚處,埠頭內山,日復興旺。後來出金鋼石最多,為西面第一富盛之地,此亦公班衙洪福所致也。 初太港未與公班衙戰爭之日,不講仁義,全行霸道,驕盈極矣。起兵斬山而行,擊破邦戛。邦戞失守,四散逃亡。時濱海一山,有數百人為太港所困,往來不通,糧食不繼,將就斃焉。生甲太聞之,即遣救出其民,分給衣食,安插得所。[46]及後結連公司亦被太港所破,難民千餘,逃至東萬律地方。生甲太即命發粥救飢,安插各處,濟急扶危之道,生甲太其得之矣。 和一千八百五十年,即唐庚戌歲,鹿邑太港公司叛逆公班衙,生甲太奉緞里思麟[47]為利[48]之命,要助公班衙以拒太港。於是今通山築柵,制銃炮鉛碼,火藥糧食,一切器用,以防堵太港。後來太港鬼計百出,反覆無常,終不能抵敵公班衙之兵。待至計窮力竭之日,將其鹿邑埠頭,一概放火燒盡,[49]約有六七千人,逃至敝公司屬下不離居(Prigi)地方,揚言要由萬那而往沙拉晝。[50]生甲太聞及此信,即日親帶壯丁六百餘人,前往不離居,撤其軍器,擒其首逆,送至坤甸,安其良民,送回鹿邑,修復埠頭。復上萬那,親與王家講和,開採土地。又奉瑕里思麟之命,舉一人為萬那甲必丹。合計六年之久,因打嘮鹿滋擾,疊奉公班衙之命,奔走効勞,不敢稍懈。感蒙公班衙推誠相愛,寄以腹心,亦賴通山人子出入相友,守望相助。 公班衙諒亦洞鑒焉。惟萬那,喃吧哇各王家,則無相顧之心,迄今嘮子疊  次死唐人,竟置之不理。且互相掩飾,實有故縱之意。如王家正太,嚴究兇手,何至公司耗費銀錢若此。所幸公班衙時深眷顧,故通山得以依賴,不然王家行為若此,公司人子通山不敢居住矣。 和一千八百五十六年,即唐丙辰年,生甲太會同緞屙物[51]恩得里山[52],過嘉拉巴謁見緞太王,畫定公司地界,永為蘭芳公司之地,揖讓相傳,世世守之焉。[53] 在上述多次提到的歷史文獻中,包括了華人公司控制下各縣首領的年表。這份年表只是單調無味的人名羅列,因此我們就不照年表原樣翻譯。不過,其中有許多零散資料,對了解當地華人鄉鎮歷史地理很有意義。在此將它簡要歸納,相信對以後的婆羅洲歷史研究者有所幫助。 南吧哇與八閣亭 南吧哇河兩岸的華人原屬蘭芳公司,在南吧哇首府有一個區長。但在1857年1月4日根據政府決議確定政府與公司的關係後,公司對該河右岸所有華人的管轄權被剝奪了,此後他們直接處於政府的控制之下。 南吧哇的第一任首領,是羅芳伯在位時任命的「二哥」。不過,當地人卻稱他為「甲必丹」。那裡同時有兩位首領,一個是客家人,一個是福佬,兩人都有甲必丹頭銜。在宋插伯領導時,後來提升為甲太的劉台二擔任首領。劉從當地酋長那裡獲得甲必丹首領的頭銜,荷印政府一直用這個頭銜稱他。劉台二在南吧哇建立了第一個公館,位於新埔頭(KampongBaroe)之上或附近,在我們1822年那個堡壘的對面,距酋長的府第約一刻鐘的路程。 後來的甲太古六,也曾任南吧哇與新埔頭的甲必丹。與他同時在任的,是已在第21頁提到的:由甲太劉台二任命並得到我們政府認可的老埔頭甲必丹劉阿Loen。當上述1857年的決議生效後,政府開始任命南吧哇河右岸的華人甲必丹,該公司的甲必丹公館遷往八閣亭,直到蘭芳共和國解體。南吧哇管理處的甲必丹前後總共有十七位。 淡水港 在宋插伯甲太時期,該地區華人第一次有了首領。坤甸蘇丹封他甲必丹稱號,並賜給一隻金矛。此矛一直保存在當地公館中,由各首領代代相傳。此後還有七位甲必丹在任。除個別外,都來自嘉應州。直到公司解體,此處甲必丹公館一直保存著。 新埔頭 據說當地有個叫郭庚伯的人的祭旗處,平時有人灑掃料理。這位村落的創始者,也就是當地的第一任甲必丹。第二位是劉台二任命的劉阿Loen。直到公司被政府解散,一共有過四位甲必丹。 萬那 萬那的第一任甲必丹TsoengA-tshoi在哪一年被任命並無記載。第二任劉阿Loen是由劉台二曱太從新埔頭調往萬那的。下一任也由劉台二任命,並在板肚(Pientoe)[54]建了一個公館。此館在1842年那場動亂中被燒毀。因為打勞鹿動亂,劉阿生重新在萬那任命了一位甲必丹,轉屬政府在牙王城任命的甲必丹領導。 新埠(Sepata) 劉台二時期當地設立了甲必丹,在他的後任管理期間,由於1842年與戴雅克人的衝突,公司地位有所削弱,萬那失陷,這個頭銜自然也沒有了。寶恩(Po。yien)的工事同時付之一炬。 佇喃和Menjoekei 後來成為甲太的劉台二曾擔任南吧哇甲必丹,在此管理了一段時間。他居住在佇喃,他的繼任者一後一屆甲太古六,起先也住在這兒,後來搬到Menj oekei的不離居,並在當地建了一個公館。古六的後任及再下一任甲必丹都住在佇喃,直到後者就職後的第五年(即1848年)。最後一位甲必丹任命於1876年,一直到公司解散他都住在不離居。甲必丹所在地的變換,可能是佇喃的式微與人口減少造成的。如今在當地只剩下十來戶散居的農家了。 需要補充說明的是,公館兩位副頭人之一,前後六任均由嘉應州人氏擔任,正如甲太人選一樣。另一位副頭人職位,就如讀者已知的,按公司創始人的規定,只由來自大埔縣的人擔任,先後共十人任職。他們原先住在茅恩,後來被羅芳伯召往公司總廳。值得注意的是,Naala,Pakwoeloe,爐末(Loemoe)和沙拉蠻等地,一直有增設一位大埔籍甲必丹的特權,所以,共有四次兩位甲必丹並存的局面。 1  譯按:以下所錄為《蘭芳公司歷代年冊》,是由蘭芳公司的葉湘雲提供給高延的中文本,見原著第39-54頁。 [1]  嘉應州,雍正十一年(1733)析潮州府屬程鄉為直隸嘉應州(今梅州市),轄平遠、鎮遠(今蕉嶺),興寧、長樂(今五華),統謂「嘉應五屬」主要居民為客家人,本書所研究的對象就是來自這五縣與大埔的客家移民。――譯者。 [2]  有關這一點,從未發現其它資料。 [3]  鶴老,客家人稱潮州方言群。――譯者。 [4]  大埔,潮州府九縣之一。其它八縣居民幾乎都是福佬,唯有大埔全是客家人。 [5]  可以說,這些早期東萬律殖民者的相當詳細的資料,與後面將要提到的史料,填補了西婆羅洲歷史上一個關鍵的空白。關於這一主題,我只看到VanKervel《婆羅洲西海岸社會狀況的變遷》  【(de Hervorming van den maatschappelijken toestand ter Westkust van Borneo),見「Tijdschrift van N.I」(《荷印期刊》),1853,第1期,第188頁】一文有所記載:大約在1774年前後,打勞鹿和拉臘的公司之間發生了一場激戰,兩地華人大都逃亡到坤甸和東萬律。我們無法考證這條被Veth所引用的資料的可靠程度(見《婆羅洲西部》(Borneo’s Westerafdeeling),第1卷,第300頁】。就如各位所見,《蘭芳公司歷代年冊》沒有提到此事 [6]  很明顯,當時福佬在坤甸已占優勢。 [7]  此地可能不復存在,我們無法確定它的正確地點,所以在下列東萬律附圖中未曾標註。不過,根據前面及此處所提到的來看,它應在東萬律首府北面幾英里處。 [8]  Van Schelle先生在《荷印礦業年鑑》(jaarboek Van het Mijnwezen in Neder.landsch O.I.,1881年)第268頁顯然說得不對:『大約在1775—1780年期間,羅太伯率領一批華人前往東萬律,開墾了當地,使之得到迅速擴展。他們發現福佬已在沙拉蠻建立了一個據點,就把他們趕走』 [9]  大港,正如我的同事VonFaber在1864年的「Tijdschrift voor Taal Land-en Volkenkunde van N.I.」(《荷印語言地理民族學彙刊》)(第13期,第468頁)中已說過的,該公司是從Soengei Raja(意即大河)借用了『大港』之名,至今婆羅洲華人仍以『大港』稱呼該河。大港公司成員主要居住在該河流域。Van Rees先生髮明的『奔騰的巨流』(「Wachia,Taykong en Amir」,第91,92頁)的譯法,因為他以為大港之名顯示了該公司比其它公司具有優勢。這個解釋儘管富有詩情畫意,不過,它與這位作者其它一些有關婆羅洲華人的說法一樣,都是憑空想像的結果。 [10]  Veth教授和他之前的人何以將『三條溝』拼寫成sin-ta-kioe,對我們來說是一個謎。很難講這是源於福佬方言,因為福佬自己的叫法是Sam-tiào-kao。那些在殖民地生活過相當長時間的西方人,誤用中文往往比華人誤用荷語、當地語更為嚴重。很可能,三條溝名稱的來源是由於礦場需要的水源取自三條天然或人工河道。 [11]  這個公司處於環繞打勞鹿平原的群山中。那座也稱作坑尾的山,聳立在首府東面三、四英里處·從那裏不僅可縱觀打勞鹿全貌,晴天甚至可以看到海景。如今此地已無人煙。1881年,當地礦場曾建了一條深隧道,試圖用以大規模開採金礦,但結果似乎毫無成效。參見1883年《荷印礦業年鑑》第23等頁『技術與管理』部分。 [12]  這個建築始終做為打勞鹿的『廳』而為人所知。組成聯盟時,上述公司聯盟就以『和順』為名。【此處《蘭芳公司歷代年冊》作者誤將總廳作為公司之一。――譯者】 [13]  所有這些公司的名稱均按嘉應州客家話發音。直到今日,客家人一直是華人區占人口絕大多數的居民。以往所有的作者對婆羅洲這些地名、人名的寫法都與我們不同,最主要原因自然是他們不懂華人的語言,並且因為他們的許多信息都從馬來人口中得到的。特別是Van Kervel先生犯的這類錯誤,證明了他與馬來人一樣,把華人的「F」音當成「P」音。 [14]  嘮子,華人對當地原住民的統稱。――譯者。 [15]  1779年,荷屬東印度公司任命了一位Pangeran Setja Nata為萬那的君主(Veth,第1卷,第263頁)。直到1794年,三發王國已控制在東萬律華人手中時,也許他還在位。在蘭芳年冊中,PangeranSeta變成了Setja,是否年冊作者搞混了或誤會了?或是沙埧闧還有一位也叫Setja的君主,即Setja X:或是他完全分不清Seta和Setja的區別?我無從揭開這個謎。 [16]  Abdoe'r Rahman,1772-1808年的坤甸蘇丹,享年六十六(Veth,第1卷,第373頁)。因此,到1794年,他的年歲足以擔當得起『老仕丹』的稱號。 [17]  Panlima,馬來語指軍事首領。――譯者。 [18]  上述說法對政府特使Nahuys在1819年提到的一條資料(為Veth所引用:《婆羅洲西部》,第2卷,第46頁)是絕好的補充。據此,這個曾附屬於萬那的沙埧闧,大約與東萬律同時被坤甸吞併。東萬律被吞併,是1787年後由於南吧哇王Sjerief Kasim和他的父親蘇丹Abdoe』r Rahman之間的所謂調和而造成的。(Veth,第l卷,第278頁)。不過,此事對幾乎獨立的華人來說似乎沒什麼印象,他們的年冊並沒提到這件事。 [19]  此事參見作者:《廈門歲時習俗》(Jaarlijsche Feesten en Gebruiken van de Emoy-Chineezen)第290頁。 [20]  此處當是「樂民之樂者」。――譯者。 [21]  事實上,儘管萬那南部與Kapoeas河的鱷魚泛濫成災,現今的東萬律河卻很少這種怪物。當然,可以肯定的是,自從沙埧達地區被強大起來的華人占領後,鱷魚的數量確實減少了。但並非被我們這位大哥的魔法(伴著華人特有的喧譁的敲鑼打鼓、鳴槍放炮)嚇跑的,而是由於一個勤勞能幹的民族的居住點的擴增,以及由此造成的水上運輸繁忙而促成的。 [22]  即Compagnie的音譯,指荷蘭東印度公司。――譯者。 [23]  我們完全不清楚『腳仿金』的意思,可能是馬來字或戴雅克字轉化而來,也許就是mas kerdjang,意即散金塊,可做貨幣使用,但在每次交易中都要稱過重量。 [24]  這個座落在坤甸對面的相當繁榮的華人村莊,主要居民有勤勞的造船匠、鋸木工和木材商。在蘭芳公司統治的年代裏,它一直是公司版圖的一個組成部分·直到1872年,政府為了澈底解決自己的租戶與公司租戶之間的利益衝突,買下甲太在新埠頭的一些經濟收益,將它與坤甸首府合併成一個稅收區。 [25]  1883年,在柵欄內還有一塊地盤作為甲必丹的住所。這一部分始終屬於蘭芳公司所有。【此注原著漏標號碼,與前注相混,今改。--譯者】 [26]  可能是馬來語的Koeboe—tengah,處於沙埧闧河與東萬律河交匯處。三年前,這個村落只剩二、三戶華人了。 [27]  實際上,這是十分軟弱的西婆羅洲馬來君主們一直用以對付華人的策略,因為他們自己沒有力量或沒有勇氣面對那些對手。 [28]  喃吧漢,即馬來語Panambahan,指部落首領。——譯者。 [29]  此處可以看到中文作者記錄的東萬律與南吧哇之間的最早關係·所以在此沒有提Willer先生《南吧哇與坤甸志略》(「Kronijk van Mampawa en Pontianak」見「Tijdschrift voor Indische Taal-,Land en Volkenkunde」,第3期)一書的下列資料。他認為,大約在1784年,華人SiApong(正確的拼法是Afong)請求南吧哇王允許他在境內開採新金礦。王給了他一筆資金,並指定東萬律地區給他。照此看來,這個說法的後半部純屬憑空想像,緊接的部分也是:『這就是華人村莊的起源,後來的蘭芳公司就由此產生。這個公司是由一個三人委員會領導的共和國』(第533頁)。在蘭芳公司已成立七年後的1784年,馬來編年史作者還提出如此嚴重的紀年錯誤,則可想他在其它方面的描述的可靠性了。也許我們可以認為這是一種編造,目的無非是為了粉飾一個軟弱的君主無力抵抗華人在他境內定居的事實而已. 前面提到公司存在一個三人委員會的看法,可能源於下列事實:除了大哥,東萬律首府還有一位副頭人。此外,根據羅芳伯的臨終遺囑,另外任命一位原籍必須是大埔縣的副頭人。也許,這兩位副頭人與大哥一起都住在公司大廳中。上述編年史還談到東萬律人的各種小公司。那些小公司在1787年荷蘭東印度公司聯合坤甸蘇丹占領南吧哇並任命這位Sjerief Kasim蘇丹的兒子為南吧哇王時起了作用(第544頁),對此中文年冊也毫無記載。所以,我們要麼使用不完整的中文史料,要麼使用粗枝大葉甚至憑空想像的馬來文資料。不過,馬來文編年史中有關1788年蘭芳公司擴張到萬那,Kasim王好不容易抵制了華人侵襲他的內陸的記載,則得到了中文史料的證實。 [30]  就是這位甲太,在政府特使Nahuysl819年訪問東萬律時接待了他。Veth對此做了詳細的記載(第2卷,第46等頁)。Nahuys寫到,「PanglimaTjap」對他的民眾施行了三十多年嚴厲而公正的統治。但對照中文年冊,Veth引用的這條資料顯然不對,需要加以改正。在我們看來,宋插伯並不在公司下屬的副頭人名單中,而那些副頭人自1777年以來就管理東萬律各地。所以,說他統治了三十多年,不可能是指早年的甲必丹身分而言。 此外,Nahuys先生在1819年1月16日的文件中,談到確認宋插伯的地位,並提到東萬律民眾對他的尊敬與服從;談到在同一天批准他交納五十塊金塊,換取在萬那境內的Menjoekei升荷蘭國旗的特權:以及同年東萬律華人襲擊我們在坤甸的堡壘的事;這些在中文年冊中隻字未提。關於1822年,政府特使Tobias與DeStuers中校修建的通往東萬律的軍事通道,也同樣不見記載·而此事被認為導致了宋插伯被罷免,蘭芳公司從此越來越多地受到荷印政府的控制(見「TijdschriftvanN.I.」1853,第1期,第176頁;更詳細的記載見Veth,第2卷,第116等頁)。年冊關於蘭芳公司與荷蘭政府之間的接觸及爭端幾乎是空白。我相信,為我製作這份副本的已故甲太劉阿生,有意隱瞞了許多文件。也許他認為涉及荷蘭人的詳情我們已很了解,更可能他認為把那些資料交給我是不明智的。就一個熱愛共和式獨立的自由民族來說,對我們酷愛收稅的當局多半不會有什麼恭維話吧。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首領的名單表明,直到1823年宋插伯去世前他還在位。所以,估計在我們軍隊離開後,蘭芳公司並不理會對他的罷免,民眾以沉默的方式繼續承認他的地位。它證明了只要沒有荷軍出現,東萬律華人對我們政府也就視而不見,因此,他們給宋插伯保留了聲譽。 [31]  這一點需要加以說明,劉台二是擁有Kapitein Demang頭銜的,『受尊敬的華人』。是他在1819年就極力反對襲擊我們在坤甸的堡壘的計劃(Veth,第2卷,第116頁);是他在1822年作為使團負責人,在坤甸向Tobias先生請求諒解此事:也是他與一個使團到南吧哇,試圖說服政府特使放棄對東萬律的軍事行動(Veth,第119頁)*宋插伯免職,在Tobias先生的壓力下,他被任命為公司首領,並與東萬律首府的其他頭人伴陪政府特使到坤甸(Veth,第122頁),接受他的,『蘭芳公司甲太』封號。就是這次機會,荷印當局也確認公館副頭人與東萬律埠頭副頭人的地位,並授予他們曱必丹稱號。 [32]  即巴達維亞。――譯者。 [33]  指荷印殖民地總督。――譯者。 [34]  這次會談發生在1824年初。那年民政長宮Hartmann安排了一次由這位甲太陪同的到巴達維亞的旅行(Veth,第2卷,第411頁),目的無疑是為了讓他得到盛情的款待,以便收買他,也讓他一睹我們壯觀的首都,感受到荷印當局的威力。從劉台二以後的無可置疑的忠誠看,Hartmann先生的策略十分有效· 在已免職的宋插伯的葬禮期間,東萬律甲太位置空缺發生一些混亂,不過警察很快就恢復了治安。見Veth,同上 [35]  Demang,馬來語對首領的尊稱。――譯者。 [36]  見注31。 [37]  Veth有關建立這塊殖民地的時間是1831年(第2卷,第492等頁)。此前(即1823年,見Veth,第1卷,第69頁)政府已允許東萬律華人開採萬那地區的某些金礦。其中,當地華人甲必丹A—loen得到了一筆資金開採Belemian的金礦。還有一批打勞鹿的華人(大部分屬於滿和公司),散居在萬那北部,因此產生了不少爭端。這種情況變得越來越難以控制,萬那王只好請求三發副專員將他的土地置於政府的直接管理之下。三發專員即派遣這位副專員,Ritter先生,作為全權代表率領一支軍隊到萬那,任務是將打勞鹿的華人驅逐出境。不過,在軍隊到達之前,由於缺糧,打勞鹿華人已撤離當地。礦場重新回到東萬律華人手中,條件是:今後凡在萬那開採到的金砂,以每兩贏利10-12荷幣的價格賣給荷印當局。這樣一來,公司就很容易得到新礦的開採權,甚至只要有相應的擔保,那些熟悉的華人還能貸到一筆開礦資金。原來貸給已故甲必丹A—loen的錢,被轉到甲太名下,用以經營新的礦場。 根據我們收藏的蘭芳公司甲必丹名單,A-loen與甲太一樣也姓劉。起初,劉台二任命他為南吧哇甲必丹,並得到我們政府的認可。大約在1829年,劉台二改任他為坤甸對面的新埠頭的甲必丹。最後又轉到萬那。無疑,在前兩處他履行了我們授予他的職責,得到了我方領導的信任,因而申請到了開發Belentian金礦的經費。 1831年Ritter先生制定的上述措施,幾乎被政府特使Francis『全盤取消,黃金和鑽石交易自由開放,此後華人可自行在任何地方開採貴金屬,條件是:人數在75以下的礦場,每個礦工交納6荷層稅金;超過75年的礦場,每人交4荷盾(Veth,第2卷,第530頁)。 [38]  人子揮錢,即人頭稅。――譯者。 [39]  此處與Veth(第2卷,第410頁)的說法不—致。veth的記載是,1823年東萬律華人自願割讓鴉片與其它稅收權給政府,條件是他們可以得到稅收的一半。一就在那一年,一支十二人的軍隊駐進/東萬律首府,按規定收取了八千荷盾的人頭稅。 就如這份年冊所提到的,劉台二掌權期間的主要事件是1825年的騷動,起因由於荷印當局拒絕125名華人新客在婆羅洲登陸,:他們轉送到爪哇。劉台二曾要求我們加強在東萬律的駐軍,相反我們卻撤走了原有的軍隊,而他本人也被自己同胞關押了一段時間Veth,(第2卷,第418頁)。接著是同年5—7月打勞鹿華人襲擊我們南吧哇的堡壘,東萬律華人也積極參與。Veth(第2卷,第412等頁)與1853年」Tijdschrift voor N.I.」(第2期,第310等頁)對此均有詳細記載。然而,就如veth在第425頁所指出的,公司首領們還是忠於我們政府。次年,新任政府特使Diard與一支東萬律的竺團進行了談判,他對上述事件表示諒解,並免除了1825年的稅收veth,第2卷,第437頁;」Tijdschrift van N.I.」1853,第1期,第182頁)。 1834年,劉台二陪同坤甸副專員Ritter做了一次旅行。這次到Kapoeas上游的隆重考察,旨在促進內陸貿易的展開。參見Veth的記載:第2卷,第532等頁。 [40]  我們無從發現有關這場對東萬律十分不利的戰爭的資料。Veth(第2卷,第621頁)寫到:1842年9月17日,傳教士Thomson和Youngblood到達萬那首府牙王城,深為當地華人區的衰敗所震動,那裏幾乎渺無人煙。現在已清楚箇中原因,與Veth教授的猜測相反,它和大港與拉臘的戴雅克之間的戰爭沒甚麼關係。無可置疑,我們對東萬律與萬那之間的糾紛所知甚少。在婆羅洲西部『被怱略階段』 (1827-1846年),地方官員甚至被上級禁止進入內地,更不可過問公司與馬來君主之間的內部事務。 [41]  我看到Veth(第2卷,第649頁)書中的記載是,1846年Radja Brooke告知萬那王,他屬下的戴雅克將同時受到敵對的沙勞越戴雅克與東萬律華人的威脅。此外,我沒有發現其它有關萬那與蘭芳公司之間這場戰爭的記載。 [42]  他的前任離職後就回中國了,不過很快回到東萬律首府聊度餘生。 [43]  不知所供何神。 [44]  供奉土地公。見《廈門歲時習俗》第122-123頁。 [45]  在Tajan河發源處。直到1882年,當地還能見到金礦寮。 [46]  1850年7月,大港將傾向我們一邊的三條溝公司趕出昔邦(Sepang)和西宜宜,並攻擊邦戛,因為當地聚有許多先前被驅逐的華人。邦戛的陸地邊界全被包圍,三條溝派了一個使團到坤甸求助·不過,軍隊到達為時已晚,公館與工事已在前一天,即8月20日被攻陷。死裏逃生的三條溝民眾紛紛往三發河右岸逃竄(見VanRees:Wachia-TaykongenAmir,第112頁)。從中文史料可以看出,東萬律人在這次撤退中起了積極作用,VanRees先生上述著作第147頁也證實了這一點:『東萬律人對大港的怨恨很大,且有增無減。他們的兩艘船接納了80名邦戛的三條溝人,並想在東萬律給他們提供一個避難所,但漂到大港的地盤,船員都被殘忍地處死了』。 [47]  即荷蘭語Resident,指荷蘭專員。――譯者。 [48]  Wille,人名。――譯者。 [49]  1854年7月25日。 [50]  即沙勞越。――譯者。 [51]  即荷蘭語Overste,中校。――譯者。 [52]  指率軍消滅獨立的婆羅洲華人公司的Andresen中校。――譯者。 [53]  有關劉阿生的詳情,可參閱「Bijdragen tot de Taal,Land-en Volkenkunde van N.I.」第4編,第10期,第34等頁所刊載的傳記。 [54]  我未能發現板肚在何處,所以無法在附圖中標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