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評之批評 · 道德的意義和發展 [83] [84]

考慮到上午的議題,我的第一個陳述恐怕會令人失望,那就是:從嚴格意義上來講,根本就不曾有過道德的進化。我這樣講的意思,並不是說道德實踐和道德信念一直是停滯不前的,或者用早先那種學院式的話叫作「道德是永恆不變的」。我的意思是說,在道德信念和道德實踐中有著那麼多不同的發展路線,以至於憑現有的知識,我們很難——實際上——根本不可能選出或確定任何一條簡單的、固定的、連貫的道德進化之路;也就是說,我們不可能發現任何一種統一的、連貫的事物發展趨向,就像我們在植物世界或動物世界甚或在太陽系的發展中的發現那樣。我想,現在,我這樣想的原因就非常明顯了。我們的道德生活是一件極其複雜的事情,它受到眾多不同的、獨立力量的影響。數學家可能稱之為大量獨立的作為變量的道德實踐的函數。舉例來說,人類,一直以來受到政治組織的影響。那存在於某一特定時期,反映在宗族、專制帝國、城市國家以及大民主體制之道德上面的社會組織,其性質種類總是不同的,因為社會條件、政治要求及其規則是不同的。此外,當然,法定程序對道德產生了重大的影響;因為法律的任務之一,就是定義人們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什麼,以及製作一張關於罪行和罪行的懲處方式的一覽表。如今,儘管合法(legality)與美德不再是一回事;但是,歷史表明,人們的道德概念總是受到他們在工業、貿易和商業中的法律觀念和法律實踐的影響,有時候前者還以後者為模範。 人們的工業和經濟生活是另一個深刻地影響道德概念的因素。因為特定的美德,如節儉、勤勉和審慎,幾乎就是特定的工業生活狀況的直接產物。堅持不懈和容忍耐心作為美德,總是在工業因素(尤其是農業)非常強大的人群中得到興旺發展。 很顯然,人們的道德觀念非常密切地受著影響,極大地依賴於他們的宗教概念、科學知識與理念。 不必講得更多,我們現在至少有四條關於人類興趣和行為的重要線路已經影響了人類的道德歷史,而這四種影響並不是齊頭並進的;有時候,一種影響最突出,而其他的則落後些。所以,我們並未發現一種穩定的、統一的發展過程。舉例來說,就道德與科學之間以及人的智力的自由發揮與人的理智生活之間的關係而言,就道德與一種稍顯狹隘但卻緊緻的社會組織形式之間的關係而言,我們很難找到能與希臘生活在其最佳實踐者雅典那裡所取得的相提並論的成就。但就道德關聯並依賴於工業、商業以及一個廣闊的網絡關係的和平運作而言,或者就其依賴於法律程序的建構完善及法律方法的確立而言,那麼,我們將發現,雅典人的道德相當落後。另一方面,一些偉大的帝國,尤其是東方的一些帝國,在道德的一切與貿易誠信有關,與作出及信守諾言、履行合同有關的方面,都已經非常發達。而在巴比倫帝國,一個精明的商人,幾乎或多或少是一個騙子。我們都知道,中國這個偉大帝國的貿易道德水平有多麼高。 再從總體來看。在中世紀,就宗教方面而言,對某些形式的倫理價值有著極大的敏感性;但是我們都知道,在科學方面,在智力的發揮方面,在工業和商業以及其他某些方面,都出現了一種倒退。 現在,因為這些改變了人類道德歷史的不同力量並非齊頭並進,而是一種力量突出,繼而另一種力量突出,所以,道德的發展機遇無疑受到了遏制。它經歷了起起落落:某種層面的道德處於其鼎盛期,而另一種道德則處於非常落後的境地。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所能做的也就是找出人類道德歷史中那些強大的特徵,由此根據整體再確定在某個方向上相對穩定的、統一的進程。這些不同的力量——政治的、法律的、經濟的、宗教的和科學的——畢竟相互改變著,也相互補充著;唯因如此,才有了某個方向上的匯合點。 現在,我要談到的第一個道德歷史上的偉大成就是擴展,也即那些在其間存在著道德/倫理關係的人類,其領域和範圍的擴大。當那些意識到他們彼此之間有道德上的責任和權利(這是人類的第一個知識)的人類——我們稱之為原始人,然而即便那時,他們在其事業中可能是相當先進的——在擴大其領域的時候,其組織的單位是氏族/宗族(clan)——即一群被認為彼此之間有最接近的血親關係的人,最多只包括幾百個人。在那個靠血緣的紐帶把大家綁在一起的狹小氏族中,有很多被嚴格規定了的道德上的義務和責任。但是,除了這些很狹隘的限制之外,事實上,在對外的時候,沒有任何公認的道德關係和倫理上的義務;因為,陌生人、外國人、異族人都被假定為敵人,即便不是敵人,也是與他們在道德和倫理上無關緊要的人。沒有對之忠誠的義務,沒有尊重他生命的義務,沒有對之保持貞潔的義務,沒有任何義務,除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對之保持好客——這就是陌生人和外國人被賦予的定義和權利。 現在,當我們追溯人類歷史,發現這一領域的範圍在擴大,至少從理論上講,到目前為止,道德關係的領域已經和人類自身一樣寬廣了;而這無疑受到羅馬詩人 [85] 的斯多葛派哲學的影響,他曾說過,他認為沒有什麼和人類相關的東西是與他自己不相關的。他在歷史上最早的時候就表達了一種觀念,而這個觀念花費了長達數世紀、千年之久的人類鬥爭才得以實現。當然,即便那時,這句話或多或少不過是一個常見的套話、一種文學性的表達,而不是對一種現實的表述。因為大部分人無疑是外國的或異族的,哪怕是對羅馬帝國最先進的道德學家而言,也是如此。即便在今天,雖然我們在理論上認識到「四海之內皆兄弟」的信念,或者認識到這樣一個事實,即道德的義務和關係存在於人們所聚集的任何地方,無論他們的種族、經濟條件或宗教信仰有什麼差別;但我們還是明白,我們是在為我們的國際關係而處理一種理想的事物,我們嚮往它、珍惜它並希望它實現,但它卻不是一個事實。我們為和平而作的鬥爭,為反對戰爭而作的鬥爭,事實上表明了我們還沒有認識到:我們在對自己人民的關係中所認可的道德準則,和約束其他人民的道德準則是一樣的。我們依然生活在一種擴大了的氏族/宗族道德之中。 很多道德關係在轉向我們本族之外的大量人民的一刻就結束了,或者可能會結束;當然,我們的道德仍舊受著黨派的影響,受著有關社會身份、經濟階層等差異的影響。若不糾纏於這種情況的不完整性和不足,那麼誠然,還是能夠穩定發展的,我們可以稱之為進化:在此方向上的進化,在擴大和拓寬這一領域(在此領域中,倫理關係被認可,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被付諸行動)上的進化。 現在,接下去講第二點。關於行為的標準和理想,有著更為一致、更為非個人的替代品。當人們說上帝並不區分對待個人的時候,這是發生在人類歷史中的、超越了之前所有神的、一個醒目而非同尋常的進步。耶和華本人,誠如在《舊約全書》大部分內容中所反映的,無疑是區分對待個人、團體和國家的。他有他自己的選民,對那些人的命運,他是關心的;對他們,他有一套另外的評判標準,不同於向其他人民所施行的。這裡和通常的一樣,邏輯概念所標識的——帶有些許含糊和預設形式——不外乎是通常的倫理概念;並且,我們發現,在人類歷史的早期,有多少不同的社會團體,就有多少不同的道德編碼、不同的標準,以及應用這些標準的不同方式。甚至就在我們現在也許認為無疑是我們自己的、基於條頓傳統的文明之黎明中,我們也發現,舉例來說,對壞事的懲罰肯定是根據冒犯者和被冒犯者各自的社會身份來分級的。一個農民或低等階級的人以任何方式冒犯了一個貴族階層的人或他的財產,就是一種最為嚴重的冒犯;而貴族冒犯與之同等階層者,則是一種嚴重的冒犯,但他若冒犯一個農奴或奴隸,相對來說,只是一種瑣碎的、微不足道的冒犯了。要列舉那些不平等、不公平,或者在我們看來,完全是獨斷地在個人和各種各樣環境以及條件中所製造出來的區別,那麼,即便我被允許有很多時間,也是絕對不可能的。在人類漫長的歷史中,我們所謂「正義」的進步,我們所謂「公平」的進步,主要是這樣的——承認有一個簡單的判斷標準,有一個簡單的權利與義務的基礎,據此,所有個人,無論其階級與條件如何,都是平等的;承認所有個人都將在道德上被平等地對待。我在這裡不準備停下來引用或列舉我們在實踐這個觀念的很多方面走了多麼短的路,畢竟我們有這個觀念,而且我們是敏感的,而過去有那麼一段歷史時期並不敏感;我們敏感於我們從那個為評判和對待人類而產生的簡單、統一、涵蓋一切的標準觀念那裡發生的偏差;我們對它是心懷不安的,而且正在或多或少地邁出躊躇而蹣跚的步伐,以擺脫那些不公平。 第三點,人類道德的歷史不斷表明,智慧及好的判斷力所占據的舞台越來越大:最好的方法被用來判斷人類行為,塑造事物的一覽表,告訴人們何為美德、何為值得做的,以及何為惡習、應受指責。我真不知該如何在一時之內把這個智慧不斷被賦予重要性的發展進程擺在諸君面前;不過,最好的方式也許是反面地展現人類道德思想過往歷史中的許許多多道路中的一些,在其中,似乎任何東西——唯獨除了智慧,除了判斷力和反思——都已被拿來決定人類行為的對與錯、好與壞。 在道德觀念與道德實踐的早期和中期,以及某種程度上甚至更晚近的歷史中,人類以一種最糾纏不清的方式,與那些被今天的絕大多數人直率地稱為迷信的東西聯繫在一起。即便是他們好一點的、可以挑選出來作為近似於我們今天最好的道德觀念的那些觀念,也是不自由的。那些觀念並非從其自身的根基中產生出來,如其自身所是地贏得贊成和同意;而是由於一種最非理性的原因,它們找到了支持、動機,以及對它們的辯護。在人類歷史的好幾個世紀中,禁忌的事實——即一些個人或某些階層的個人可以在物體或人身上施一種符咒,令其在某種意義上成為莊嚴神聖的、被賦予某種神奇的力量,給任何觸摸它們的人帶來不幸;這往往是保護財產權的主要動機,有時是保護個人的生命,但幾乎在所有案例中都與財物或個人財產有關。財產的神聖或穩定性在某些野蠻的人群中經常會有記載,而且完全沒有道德標準上的貶損,這些人看起來在很多方面要大大優於今天的人們。事實上,財產可以被留在任何地方,然後在需要的時候被找到。一項詳細的研究表明,某種禁忌或巫術符咒已被施與這些財產之上,人們不敢觸碰它們是因為那些有魔力的詛咒或符咒;只要他們以任何方式接近或將一個手指放在這些財產上,它們就會纏住他們。現在看起來,幾個世紀以來被認可的主要道德影響力、作用於人類之上的動機,就是禁忌或各種巫術符咒,而不是一種文明的智慧所歡迎的原則或觀念;其結果,人類大量的道德能量,人類理智上、實踐上的能量,就被轉向了各種各樣完全無用和非理性的渠道上了。有時候,看起來,似乎那些尚未發展好的野蠻種族,相比其他某些比較先進的人群,倒是擁有最強的能量,因為野蠻種族至少不會受到所有已經逐漸形成的,與巫術以及准巫術概念相關的規則、權利和宗教祭儀的影響。有這樣一個概念,即道德或道德之事,關於對錯、好壞的問題,帶有一種形上學的性質,可以被寄託於事物之上,而且會蔓延和傳染——當這一概念通過某種精神上的、未知的手段和規則起作用的時候,就發展出最詳盡的行為準則。其中,道德利益居中心地位,複雜的禮制和祭儀是為了避免各種不純(impurity)或與任何此類影響有染;也發展出了同樣詳盡的宗教祭儀,以通過各種象徵的和半巫術的(semi-magical)手段來純化從任何可能的影響中產生的後果。這些事情,的確在令人不可思議的程度上保證了群體的行為,尤其是那些為其在道德上、精神上和科學上身居高等階層而自豪的人們。但是,承擔了生活中百分之九十九有用工作的,正是那些低階層的人,那是一些不得不謀生且不得不干足夠多的活以便使其他人得以過活的人們。人類實際的發展被這一理智和道德實踐上的偏差所阻礙的程度,是不可設想的。反之,我們可以設想:如果我們所說的道德是沿著這樣一條線路進步的,即它更注重以智慧和人類最好的判斷力來決定行為的後果,更注重理智地運用我們所能找到的關於行為的後果——自然的、不可避免的和社會的後果——並將此因素運用於決定孰是孰非,那將意味著什麼。唯有以此方式,我們才能看到人類在道德上已經獲得多麼偉大的進步。 這引導我進入最後一點,也是第四點——在這一點中,道德進步表現為個人力量的釋放。我們經常認為(而且在很長一段時間裡,這是唯一的一種想法),野蠻人是完全自由的人,完全不受束縛,不受制於任何規則、法律,而只做他自己喜歡做的事。而事實上,他的生活的大部分都被糾纏於各種各樣的禁忌和固定的規矩中;個人是沒有私人財產的,譬如從他可以轉讓或賣掉什麼東西這個意義上來講,他無權處置任何東西;他沒有任何個人權利,即使有一些權利,也僅僅因為他是某個家庭或某個種姓(caste)或某個社會階層的一員而已。 政治解放的歷史,經濟自由的發展歷史,奴隸制或農奴制的演變,以及實際經營和壓制(它們伴隨著巨大的工業不平等而發生,即便從法律上講已沒有奴隸的時候)的減少——這些政治和經濟方面的偉大進步,表現為更注重個人能力的全方位發展。任何接近於普及教育(universal education)的概念,都是絕對現代的概念,其歷史剛剛超過一百年;而作為被實際運作的觀念,甚至不到一百年。要不是我們已經開始尊重和崇敬各種各樣的個人能力——僅僅因為它們是屬於人類的能力,現在任何像普及教育這樣的理想都是不可能想像的。 人們常說(而且說得沒錯),以前用「做這件事或那件事」或「不要做這件事或那件事」的方式來表達的道德準則衍生出某些行為,那些外在的超-行為(over-actions)受人喜歡;而且,只要做了這些外在的事情,做的時候態度如何,個人的能力及心靈框架如何,都沒什麼大的關係。比起以前,我們如今在規定一種確定的準則,這種準則關係到外在禁令以及諸如執行這個或那個任務的外在命令的時候,已經謹慎周詳得多了。我們主要限於命令和禁止行為中一些粗糙的方面——若沒有這些限制的話,社會根本無法團結一致;但是,我們更在意、更渴望那些與個人能力和個人的生活態度有關的事,即每個人都能成就其最好的自己。同時,我們應該努力把機會提供給每一個個人,以使他能夠成就其最好的自己。所有伴隨著民主這一概念(作為一種社會和道德的理想)而發展的,都標識出道德發展最根本和最重要的路線之一,因為這個民主作為一種道德理想,在本質上成為尊重和崇敬個人能力的問題;因為總有些東西是一個人身上獨有而他人所沒有的,唯因此故,個人應該有機會成就最好的自己才更顯寶貴和更有理由。 現在可以回到我最初的論點:個性意義上的發展以及與之相關之物的相對遲到,要對人類道德歷史那波折起伏的生涯和命運負有主要責任;但無論如何,它向我們展示了一種視點,由此看去,道德的進化、未來可能的進化都是可以設想的。隨著進化概念的被接受,很多人抓住了它,仿佛「進化」裝備了一種大汽車,正帶著這個世界和人類全速行進,駛向某一特定的命運;仿佛「進化」制定了某種註定的力量,而我們正被它推向一個越來越好的境況。這個概念已經被許多廉價而有害的、認為在道德上正發生什麼以及肯定會發生什麼的樂觀主義用來神聖化自己的論點了。 如今有了這種不斷深化的個人意識,我們越來越認識到:能夠帶來道德發展的並不是任何我們稱之為「進化」的力量,而是不得不依賴的對人類本質自身的態度——我們得拿它取代非人的外在力量。我們不得不依賴人類的智慧,我們不得不依賴誠意(good faith),對我們自己的、真摯的誠意,以及同等地給予他人的誠意,即便他們在做我們因其個性而不完全理解的事情的時候;我們也不得不依賴與它們非常接近的那個東西,即同情心的成長。正是這些力量的釋放:智慧的力量,無論什麼情況下都能給予的那種誠意的力量,以及同情的發展——這些才終究是人類道德發展到這個時代所得到的純收入(net outcome)。為了讓它們將來更有活力,更積極地行動,我們將不得不依靠未來的人類的進步。 (徐志宏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