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評之批評 · 自由社會的宗教與道德 [79] [80]
除年頭外,19世紀的一切似乎都已遠去。至少,對於我們中間年紀老到足以在那些年確立自己的道德和政治信仰的人來說是這樣。世界的現狀迫使我們追問:我們成長時的信仰,我們學會懷有的希望,是否都是虛幻的?我們清醒地意識到,我們生活的社會並非完全自由的。我們知道,存在許多缺陷和問題需要解決。我們知道,我們並沒有認清自由帶來的責任。隨著時間的流逝,我們越來越確切地認識到,問題集中於經濟自由與政治自由的關係。一些人認為,政治行動正在侵犯個人在實業與金融方面的自由;其他人認為,為了給所有人的政治自由提供保證,國家必須進一步限制經濟自由。學術討論所關心的話題是法律與自由的關係和允許自由的界限。
但這樣談論問題只限於表面。我們中的大多數認為下述觀點是理所當然的,即自由社會的價值觀和目標提供了文明定義的要點,提供了我們共同的道德進步的標準。一些人認為,不可避免的進步是歷史發展的首要規律和經驗,他們將進步等同於人類在政治和公民自由方面的進步;他們面向未來,伴隨著各處那只是暫時的逆流,繼續前進。一些人並不深信進步的確定性;隨著年齡的增長,他們相信,自由社會的優勢是由下述事件證明的,即想不出有嚴重的逆潮流的運動。
我們認識到,戰爭的禍根依然存在,夢想普遍實現世界和平是將來的事。我們知道,過去留下的敵意和懷疑需要時間來消除。但我們也認為,世界各國日益增長的相互依存、這種相互依存的增長對各國都有利的證明以及認識到訴諸殘暴的武力是野蠻時代的遺留物,這些都加速了各國和平共處的日子的到來。我們認為,和平與文明緊密相連,從長遠來看,其他問題都是次要的。在我國,我們認為,自由的制度與我們地理位置的優勢相結合,使我國成為創新各種方法的領袖,世界和平將依賴這些方法來推進。
我們認識到,不同種族、不同宗教之間的相互關係問題仍然是棘手的問題,因為在這個問題上過去也遺留下了惡俗。但我們也相信,時間的親和作用,彼此尊重與同情理解的增長,會逐漸平復文明的低級階段給社會帶來的創傷。我幾乎不需要繼續這一話題。我們不希望的是,在這樣科學高度發達、藝術和技術高度發展的現代工業文明中取得長足進步的國家,會正式宣布下述信念並以之為指導,即戰爭是社會進步的最高標誌,並將對其他信仰和其他種族的野蠻迫害看作國家強大的最終標誌。我們認為,純粹物理力量的使用至少是要打下述折扣的,即隨著戰爭的持續,任何聲稱文明的國家都不能認為,它所躋身的文明等級,可以用為征服和壓服而組織動員各種資源——這資源包括物質、科學和道德——的能力來衡量。
國際上相互理解的可能性、宗教和種族寬容的可能性受到了深思熟慮的系統的抨擊,因此自由信仰的其他所有條款遭到否定,這毫不奇怪。在戰爭突然爆發之前的若干年,極權主義國家壓制良心自由、科學探索自由、言論和出版自由以及自願結社的權利。這些權利被侵犯,不是由於它們的表達恰好與強有力的特殊利益相衝突,也不是由於某種特殊事件。甚至在我們國家,眾所周知這種壓制也存在。在極權主義國家,這些權利被以道德理由加以否定和打擊。它們被當作私人和階級自身利益的表現,會削弱基本的社會聯繫。它們證明了自私和導致分裂的利己主義占據上風,忽略了公共利益方面的貢獻。它們是使國家外部虛弱、內部無序和分裂的根源。
我沒有詳細列舉這些事情,是因為我認為,我們自己對我們為之奮鬥的事業的忠誠仍然需要加強。我提到這些事情,是因為我相信,當代危機對信奉自由社會的原則和價值觀的人來說,起碼可以令後者比以往更嚴肅地反思以心靈自由和良心自由為核心的不同形式的自由的道德基礎和道德觀。在長期和平的年代,我們應當思考通常被概括為「公民自由」的不同形式的自由,這或許是自然的。我們知道,它們具有極端重要性,因此它們被列於我們的憲法中,在政治上由最高的政治權威來保障。但或許,在認為它們對於法院和警方具有政治和法律的重要性時,我們沒有看到它們與自由社會表達並創建的道德和宗教價值觀的基本聯繫。但當強大的國家向自己的成員否認能夠運用這些自由,並努力以強力將同樣的否定強加於其他國家的人民時,此時我們的確應該為下述自由尋求道德根據,包括良心自由,崇拜自由,聯合起來追求共同的宗教、實業和教育目標的自由,思想自由以及言論和出版自由。特別重要的是,我們這樣做是因為:自由的這些形式受到攻擊和否定,根據的是被斷言為道德的理由;它們被斷言在道德價值方面比起自由社會的這些自由帶來的淺薄自私和物質享受更具根本性。在成功地得出結論的實際鬥爭中,我們也需要確信我們信仰自由社會的理想和方法的理由,需要確信這些理由是道德的和宗教的,而不是外在的智慧、策略、物質增益、安逸與舒適等東西。
我認為,在所有現代戰爭中,每個參戰的人都需要為一種信念所支持,即自己的事業在道德上是正義的,而敵人是在為非正義的、不正當的勢力而戰。但在剛才的話中,我還有另一種想法,不只是要在鬥爭中努力積聚能量。甚至有可能在戰爭勝利後我們贏得的和平,在某種程度上依賴於我們思考自由社會的道德價值觀的深度和我們致力於提升這些價值觀的努力。無論如何,現狀是一個機遇,的確也是一個急迫的挑戰,使我們比以往更深刻地認識到自由社會心靈自由的意義:即認清為法律和政治的形式和方法所支持、幫助,並由此取得成果的道德價值觀。
我們需要這一新的認識由下述事實說明,即畢竟人們可能並沒有真正對專制社會的理想和方法的復活感到極度震驚。因為道德絕對論在人類歷史上的很大部分甚至絕大部分留下了痕跡;相比之下,自由社會的道德是新事物——幾乎可以說是平地而起的。我不想斷言,社會制度中無數代人身上表現出的絕對論的道德,是奴隸的道德。但即便不說,人們實際上也認為,多數人的心靈太孱弱、品質太墮落、不相信自由,因此社會秩序依賴於少數道德權威,他們有權強迫民眾服從道德原則。科學與工業方面的變革廢除了舊的道德規章發生作用的這種特殊形式。在這種規章體現為制度的時代發展起來的習俗、態度和信念,會試圖掌握新的力量,利用它們再一次維護道德權威、道德紀律,維護多數人服從少數權威人士的道德,對此我們為什麼會奇怪呢?這個問題是純理論的問題。但雖然如此,提出這一問題可以幫助我們認識到,自由社會的出現不僅構成了政治革命也構成了道德革命,鞏固民主的政治秩序依賴於活力與真誠,我們以這種活力與真誠致力於維護自由社會的道德基礎。
有人經常說,目前繼續進行道德和宗教鬥爭,對於維護人類神聖的人格特徵是必要的。無疑人們會認為這一說法是對的。但像所有一般論述一樣,可以有各種解釋。對支持這種觀點的人來說,他們可能在構建人格方面、心靈和良心自由的地位、自由交往權利的地位問題上有根本不同的觀念。支持這種觀點的人可能沒有認識到,伴隨創建自由社會的道德變革集中於下述信念,即相信人格是一種沒有思想自由和交往自由就不可能完善並保持的東西。因為長期的歷史進程都印下了下述信念的印記,即相信人格的真正規範依賴於毫無疑問地服從外部操控的最高道德權威。除此之外我們又如何解釋此前不久才出現的宗教信仰自由和廢除將信仰作為公民條件的特殊檢查呢?
某種形式的道德絕對主義根深蒂固,可以用下述問題來測試:我們在什麼程度上容忍下述權利,即堅持並宣傳社會強勢集團認為在道德上有害的觀點?我們大多數人實際上相信下述觀點,即一些觀點與傳染病一樣,當有利於組成社會的單位防止傳染病蔓延時,不僅有權利而且有責任使用有組織的社會的強制力,來撲滅那些蔓延起來會造成道德流行病、造成社會瘟疫的輿論,難道不是這樣嗎?無論如何,歷史事件證明,人們不僅會持這種觀點並以系統思考的道德哲學來支持這種觀點,而且還會認為只有依靠這種方法,真正的道德人格才能得到保護和保存。
所謂的大西洋憲章中的第二種自由是:「世界各地每個人以自己的方式崇拜上帝的自由。」這一自由包括不 以任何方式崇拜任何上帝的自由嗎?包括成為無神論者的自由嗎?或者,由於我們自己的實踐在執行政治寬容原則時對這一問題給予了肯定的回答,即不把宗教信仰限定為公民權利義務的條件,公開聲明無神論者享有所有政治和法律權利。那麼讓我們來問這樣一個重要問題:我們的實踐建立在什麼基礎上?建立在信仰心靈自由的內在原則上嗎?或者我們的實踐在什麼程度上是不關心信仰的結果?——歷史事件已經證明,試圖壓制宗教上的錯誤,即便這一壓制在理論上有正當的理由,就其直接結果而言在實踐上是有害的。
我提出這個問題不是為了討論應該給予什麼回答。我是用這個問題說明這樣一個觀點,即相信理智自由作為社會的核心價值以及其他社會道德的源泉,是最近的事,它與歷史上大多數時期社會用以進行管理的原則相對立。現存的自由社會的奠基者們不僅在政治方面,而且在道德觀方面都是創始者和先驅者。心靈自由是維護自由社會的基本的核心的自由,這一論述沒有什麼新東西。我要說的只是重複這一論述,強調其中所包含的兩點思考:一是全心全意一心一意地相信這一觀點,使我們相信,理智自由是自由社會道德信條的核心。二是這一信仰與人類歷史上大部分時代社會賴以組織的核心道德原則是對立的。
這一道德絕對主義的基本原則有兩個根源和兩條主幹。一條是,關於如何管理社會,這一根本真理主要由相對少數人的集團所掌握,他們憑藉這一點,在道德上有資格成為納粹所說的大眾「領袖」。與之相應的另一條是,大多數人不可能擁有這些真理,因此只有在那些獨占社會與道德的終極真理,因而擁有領導的責任和權利的人的指導下,才能自己管理自己的生活。其他人的責任和權利是遵守和服從道德領袖的道德權威。
將法西斯和納粹的哲學看作純粹的強力(power)崇拜,看作對一切道德原則的價值的否定,這是一種簡單化。這一簡單化可以暫時用來刺激麻木的人;但它遠非理智的人所要求的,他們懷疑純粹寄希望於強力以及強力帶來的回報在極權主義國家實際所起的作用。但是對我們來說,較之無需道德支持的強力愛好,實際情況要更加危險。使納粹擁有對所有其他人利益構成極度威脅的強力的,是這樣一個事實,即許多人堅信,強力被用作高尚的社會目標,強力的成功將有利於所有社會的有序與和平。不加掩飾地表現出來的武力不可能長久維持其力量。當人們發現統治僅僅建立在武力的優勢上時,這種統治的日子便屈指可數了。為了能夠控制人們的生活,統治的強力不得不披上權威的外衣,披上至少外表正當的外衣。
正是通過對照特定的階級或集團擁有的權威道德哲學,及隨之而來的這一集團決定信仰什麼不信仰什麼的權力,自由社會的道德哲學獲得了其重要意義。為思想和良心自由辯護,沒有比下述觀念再無力的根據了,即認為觀念與信仰只存在於我們內心,因此在心靈與行動之間有著鴻溝。我認為,沒有人會真心誠意地認同這一點:允許心靈和思想自由的理由是,它們不會在人們的實際行為中造成什麼區別。然而將理智或精神性的信仰和實際或公開的行動、將內心觀念與外部世界截然分離的學說,在保障目前獲得的心靈自由方面起著作用。甚至有理由證明,心靈自由是不可能阻止的,只有言論自由是可以阻止的,似乎行動的條件,包括與同伴交流的條件,不會嚴重影響我們的探索、思考和判斷的能力。在這一點上,我們至少可以從納粹哲學中學到某種東西。因為它們的方法表明高度重視觀念對行動的影響力,包括涉及許多人的大規模的行動。
於是,我們又回到自由社會道德信仰和道德理想這一關鍵問題。如果我們從納粹的哲學和實踐中了解到,觀念的實踐重要性極其巨大,其他一切的影響力最終都不能與之相比——正如一位偉大的美國自由主義者所言,如果我們只了解到了這一點而沒有再了解到其他東西,那麼我們會模仿他們的方法,反覆灌輸一系列固化的觀念。這種方法就是,每一天每一分鐘都在通過廣播灌輸某些觀念,壓制一切有可能競爭的探索、意見和信仰,並將這種方法集中用於天真的年輕人身上。這樣做,我們事實上就掌握了極權主義道德規範的基本信條。我們表示接受下述觀念,即擁有指導社會行動權威的真理是由小部分精英擁有的,大多數人在道德方面都不具有正確地判斷和信仰的能力;如果允許他們心靈自由,他們的政策和決定會由於個人和階級利益而搖擺,最終會導致分裂、衝突和崩潰的結果。
如果我們持相反的觀點,認為心靈自由是其他自由之本,政治和法律制度只有就其來自並證明心靈自由而言才是正義的、值得尊重的,那麼現狀就迫使我們面對為我們的信仰辯護的問題。我們如何保護自己不受下述指控——即由於道德真理是唯一的、不變的,我們從相信並接受這一真理轉向允許許多聲音喧囂,由此我們所能期待的只是混亂嗎?我們如何對待下述原則——即道德真理需要權威的肯定和服從者的接受,而不需要討論和辯論?
雖然否定的理由不足以為這一肯定的信仰辯護,然而一些主要是否定的理由在使人們相信自由社會的優勢方面有很大影響。更重要的是,它們表明了某種肯定的、構建性的東西。專制社會的失敗在將思想和行動轉向自我管理的理想方面起著巨大作用。它表明,不負責任的強力是毒藥;它會使那些使用這些毒藥的人比接受毒藥的人中毒更深。受歡迎的政府促成權力的分散與分配,以非常低調的道德術語解決問題,它證明,當產生和實施社會管理的權力被分散時,權力的濫用易於相互抵消。
即使有人認為,擁有權力並有權宣布他人的信仰和目標的人擁有道德真理;並且歷史表明,人類是由於自我中心和為自己追逐權力而進步的;我們依然可以安全地聲稱,某一集團如果擁有管理他人生活和財產的權力,它越擁有對終極道德真理的壟斷,就會越無理性,越冷酷無情,沒有一種對他人的權力能夠像被賦予的控制他人信仰的權力那樣完整。因此,對於自由社會的創始人而言,以擴大自由探索和自由交往的領域來延伸權力的策略,是唯一安全的策略——正如不斷擴大被征服人民的範圍,使他們處於專制主義蹂躪之下,對極權主義國家是唯一安全的策略。
這一事實,如果你願意,可以稱為消極的事實;它無誤地表明,不得不在肉體上強迫的,或不依賴於道德手段來使人接受的道德真理,不是真正的道德真理。它由於使用確保其被承認的手段而墮落,較之被強迫服從的人群,在運用強制力的人群中,這種墮落更容易發生。在我們反對的專制主義國家這一特定情況下,我認為,矛盾顯而易見:一面宣稱道德權威,一面卻以強力強迫人們接受之。提出這一問題,是由於它證明了在任何一種社會道德問題中,目的和用以實現目的的手段是同一的。這是很難獲得的經驗,即我們用手段決定目的,並確實帶來了這種結果。急躁情緒總是使人想要通過捷徑得到他們所認為的好的結果。他們沒有意識到,使用其他方法而不是使用主要是教育的方法,表明他們對他們所號稱運用的道德原則的固有力量缺乏信心。
自由社會表現出許多缺點。絕大多數自由社會都沒有在用於達到其目的的方法上實現其公開聲明的理想。斷言心靈自由和交往自由作為社會有序和進步的基本原則,就是斷言道德和宗教的選擇應當出自運用自由理智作出的決定,自由理智是由在共同合作的探索中積極與他人交流而得到訓練和發展的。這一態度標誌著人類歷史上最重大的變化。在將標誌人類生活的理想和信仰付諸實現的過程中,道德原則是最具難度的。如果人類天性並非傾向於將伴隨自由而來的責任轉嫁給他人,極權主義國家就不會在復活道德絕對主義方面獲得那樣的成功,甚至不會獲得暫時的成功。墨索里尼由於號召青年「享受危險生活」而在義大利獲得了法西斯主義的名聲。如果享受危險生活意味著比魯莽地、草率地生活包含更多東西,如果它意味著在對極端的社會問題作出決定和形成政策時敢於參與,那麼自由社會的本質就是要求其成員永遠過有道德勇氣的生活,道德感隨時準備付諸行動。我們的缺點之一是一直在說服自己和他人,自由社會的生活是輕鬆的生活。如果指責我們過於關注權利而過少關注責任,這一指責是有意義的,意義正在於此。在自由社會,權利和責任不是相互對立的,自由的權利與下述責任是統一的,即要不懈地緊張地學習,做我們力所能及的工作,使我們所學對他人有用。
作為一般的社會哲學和科學的社會學學說,下述命題已經有許多討論,即使我們相互發生真正的聯繫——不僅是肉體的聯繫——的人類社會的本質和生活,是交流 的存在:依靠語言,每一經驗的結果、每一發現的意義、每一新見解和激動人心的前景的展現,都能與他人交流,因此成為共同擁有的東西。教育的整個過程以下述事實為基礎,即心靈和品質通過聯繫與交往得以發展。極權主義國家利用學校、出版、書籍、講壇、公眾集會、廣播甚至個人談話,將它們作為逐步灌輸單一的一系列觀念的工具;這樣的苦難對於心靈自由與自由生活的等同,是一種反面的貢獻。
我說過,在很長的歷史過程中,在一個封閉的道德原則體系中,在作為這些原則的擁有者和貢獻者的嚴格限制的人群中,有兩種密切相關的信仰成為其標誌。抽象地說,為這種哲學作更好的辯護是可能的,而我們通常認為這是不可能的。道德關懷與社會關係的秩序有著直接的緊密的聯繫,因此據說必定有一種道德律,它本質上是完全固定不變的,使人們認識並遵循它是具有權威的集團的責任。納粹或許宣稱,他們所引入的變化僅僅是利用現代科學的一切方法、技術和工具,確保普遍接受共同的社會原則,而拋棄民主國家仍然使用的過時的笨拙方法。在卡萊爾(Carlyle)嘲笑大眾政府時,他在某種程度上解釋了道德絕對主義的基本原則;他將這種政府比作讓許多人以討論和投票的方法來解決乘法表的真理性問題,他由此詢問:對於正確的社會關係秩序而言,是數學真理更重要還是道德真理更重要?不應迴避這一事實,即自由社會建立在下述信仰基礎上:適用於人類具體關係的道德原則,不是為某些權威掌握的緊密封閉的體系,而是對繼續探索和發現保持開放的體系;只有在不斷探索和不斷交往中,才能保持這些原則的鮮活性。
這一態度被絕對主義道德權威的信徒們漫畫化了,他們說,這是在否定任何穩定的調節原則的存在。其實,我們的結論不外乎就是自然科學探索包含的東西——沒有這種堅持不懈的探索,我們不可能認識到火的燃燒和水的解渴。這兩種情況中的包含是指,我們已知的東西可以而且應該用來了解更多的東西,在相互自由交往中保持已知知識的鮮活性,這在道德認識中甚至比在物理學認識中更必要。相信封閉的不變的真理體系,這一信念在這樣的社會中生長並適應於這樣的社會,即為習慣的鐵環所建立的社會。現在,社會變化成為常態,各種變化加速發生,亟需將抽象的道德原則不斷轉化為需要並可能的新的具體條款。只有兩種方法能達成這一轉化。一是依賴外部的權威;二是繼續探索,繼續交流探索所獲。人們一度認為,在天文學和物理學中自由探索的方法會導致理智的混亂。以普遍使用的檢驗手段來檢驗這一自由探索方法的訓練,在社會道德問題上是需要的、值得的,甚至在難以獲得的極為重要的宗教信仰經驗方面也是這樣。比起在物理學中,在社會道德問題上需要更多的人共同不懈地努力。
道德絕對主義與社會專制主義的復興給自由社會的成員帶來的震驚或許會促使我們探索,我們自己離實現自由社會的原則和理想有多大距離,因為我們的失敗在導致上述復興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我相信,有一個失敗可以確切地指出來:自由制度的支持者過於一廂情願地斷言說,心靈自由是每個正常人天生固有的。結果是,我們對於一些條件沒有給予充分注意,如果個人潛在的理智想要有效地實現,就需要這些條件。我們通常相信,我們所需要的,只是擺脫法律和政治的限制,隨著廢除這些法律和政治限制,心靈自由就會完全實現。這一消極的自由觀是我們稱之為「個人主義」的被充分批判的缺點的根源。我們試圖根據已經擁有的自由,為言論自由、良心自由、集會和出版自由提供辯護,而不是根據它們是導致心靈自由的必要要素來提供辯護。假如自由表達的權利僅僅意味著向公眾傾瀉所謂「私人的心靈」所想的任何東西,那麼它走不了多遠。為信仰辯護的心靈自由是其他自由的最後依靠,心靈自由是需要開發的,培育心靈自由的條件需要不懈地關注。
我們沒有充分關注心靈自由得以實現的這些條件(即有效的操作力量),這方面的例證表現為我們忽視了工業環境所起的巨大作用。在工業化的工作條件下,一群人形成了他們的習慣態度;他們每天重複這樣的習慣,這種習慣是他們供養家庭和他們自己的手段。這種形成的習慣是理智的、道德的,不僅僅是自然的。自由交流是培育自由心靈,也是表現自由心靈的手段,只有在共同活動中參與並分享結果時,這種交流才會發生。相信自由社會不適當地將自由限制在脫離經濟的政治事務方面,同時斷言極權主義社會比民主社會在經濟方面會提供更廣泛的自由,這種想法在贏得贊同方面起著重要作用。
在某些情況下,它甚至引導我們社會和英國社會中的一些人根據下述原因贊同極權主義國家壓制公民的自由,認為這一暫時的壓制是建立產業方面自由的社會的必要部分。對於交流和教育的緩慢進程的急躁情緒誤導了為各種希望激勵的人們,以致忽略了在所有方面——包括經濟方面——都更美好更自由的社會的基本原則,這一社會能夠實現只是由於自由的手段——這意味著發展而不是限制自由交往的手段。沒有比下述想法更致命的錯覺了,即相信自由社會的目標可以用下述方法來接近,這種方法包括壓制自由良心、自由探索和自由言論的核心自由。在困惑和變化不定的時刻,相信自由社會的人只有一個確實可用的標準:一個特定的社會和特定的運動是依賴於拓展各種手段還是依賴於限制各種手段?心靈自由依靠這些手段來表達,也依靠這些手段的滋養和培育。
幸運的是,另一種說明使我接近了我們今天所紀念的事業。美國人民在教育方面的信仰有時由於下述原因受到批評和嘲笑:在批評家的心目中,教育成為一種宗教,成為一種偶像。我知道,我們沒有對下述事實進行詳細說明,即支撐自由社會並為之辯護的這種心靈自由是慎重的社會教育的產物,這種社會教育是由不斷交流的過程帶來的,這一交流過程包括不斷地分享,不斷地相互交流思想、經驗、知識和信仰,以創建共同的道德態度和道德觀念,而不只是致力於教育——我們今天讚頌的就是這樣一個高尚的榜樣。
在自由社會,據說關於宗教顯而易見不可否認的東西是,良心和信仰權利的運用伴隨著自由崇拜的特殊力量,這種權利只有在下述情況下是可靠的,即信仰自由不僅僅是容忍必須容忍的某些東西,以免更糟的東西接踵而來。真正的信仰自由不僅僅意味著容忍我們所不厭惡的東西,也不僅僅意味著中立,或確信信仰的不同無關緊要,因為它們不是問題。真正的信仰自由包括同情其他信仰的人的奮鬥和考驗,而不僅是同情我們自己的奮鬥和考驗;還包括渴望與他們在尋求光明的過程中相互合作。但我們還可以比崇拜的權利和信仰自由的責任走得更遠。尋求更多的智慧和洞見可以成為具有強烈的宗教性質的情感。這一宗教性質由於下述認識而加強並加深,即存在著這樣的真理,這種真理制約著我們在分享奮鬥、悲傷和歡樂的生活中的相互關係;發現這種真理是我們的共同任務,贏得這種真理是對我們的共同回報。在許多觀點上我們可以,也將會產生分歧。但我們可以學會將這種分歧作為學習和理解的手段,認識到僅僅具有同一性意味著發展的中斷。在各種宗教的分歧中,我相信,我們在以下諸點上可以一致:即自由社會的宗教將相信繼續發展的可能性;作為發展的條件的對新真理的追尋;構成寬容的彼此尊重和關心——它們鼓舞著人們的和平意願與善良意志。
(余靈靈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