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評之批評 · 動物實驗的倫理學 [47] [48]

不同的倫理學家就對動物殘忍為什麼是不對的問題,給出了不同的理由。但是,關於它不道德的事實卻沒有疑問,因此也沒有必要爭論。不管理由是動物的某種固有的權利,或者映射了對人類特性惡劣的影響,或者不管是什麼理由,對任何有感覺能力的生物的殘忍,向任何有感覺能力的生物肆無忌憚地施加不必要的痛苦,毫無疑問,是不對的。然而,沒有為如下假設的道德辯護,這種假設認為,在動物身上做實驗,甚至當它包含了某種痛苦,或者如常見的那樣,蘊涵了沒有痛苦的死亡——由於動物仍然受到麻醉劑的影響——是一種殘忍。也沒有為如下主張提出的道德辯護,這一主張認為,除了那些調節所有人的行為的一般法規以外,科學人員和動物的關係應該受制於任何法律或約束,以便保護動物免受殘忍。然而,這些命題沒有一個傳達了全部的真理,因為它們是以否定的方式表達出來的,而真理是肯定的。肯定地陳述出來,和動物實驗相關的道德原則是這樣的—— 1.科學人員有明確的義務在動物身上做實驗,只要那種實驗是在人身上做隨機的和可能有害的實驗的替代選項,只要這樣的實驗是挽救人的生命和增進人類健康和效率的途徑。 2.一般來說,共同體有明確的義務,確保醫生和科學人員在執行對於充分履行他們維持人類的生活和健康這一重要的社會職能所必需的探究,這不會毫無必要地受阻。 讓我們分別來考察這兩個命題。 I 當我們談論有資格的人,為了獲取要取消在人類身上做的無用的和有害的實驗所必要的知識和資源,為了更好地照料他們的健康而在動物身上做實驗時,我們低估了事實。這樣的實驗遠不只是一種權利;它是一種責任。當人們致力於增進人的健康和強健時,他們有義務——不會因為默許而缺少約束力——讓自己獲取將使他們更加有效地履行高級職能的所有資源。這種職能不同於單純地減輕人在生病時忍受的身體上的痛苦。雖然這很重要,但還有比身體上的痛苦更加糟糕的事情,正如還有比身體上的愉悅更加美好的事物一樣。 一個生病的人不僅遭受著痛苦,而且病魔使他不能履行日常的社會責任;他沒有能力服務於他周圍的那些人,其中的某些人可能直接依賴於他。而且,他從社會關係的領域被移除掉,這不僅僅在他所在的地方留下了空缺,還包括對其他人的同情心和情感的沉痛打擊。這樣引起的道德上的痛苦,在動物的生活中的任何地方都沒有對等物,它們的喜悅和痛苦仍然停留在身體的層面上。為了治癒疾病,為了阻止不必要的死亡,因此是和僅僅減輕身體上的痛苦完全不同的事情,處於一個相當程度的更高的層面上。治癒疾病和阻止死亡就是要促進基本的社會福利狀況;就是要獲得有效開展所有的社會活動所必要的條件;就是要保護人的情感免於因為和某人休戚相關的其他人不必要的遭遇和死亡所招致的可怕的浪費和枯竭。 這些事情是如此的顯而易見,以至於有必要為在此提及它們而感到抱歉。但是,任何讀過直擊動物實驗的文獻或聽過旨在反對動物實驗的演講的人都會承認,煽動反對它的倫理基礎是因為忽視了這些考慮。人們通常假定,動物實驗的目標只是為了避免我們自己身上的痛苦而自私地、一廂情願地向他者施加身體上的痛苦。 站在道德的一邊,整個問題被爭論得好像它僅僅是一個平衡彼此相對立的人類身體上的痛苦和動物身體上的痛苦的問題了。如果就是這樣的問題,絕大多數人會作出裁決,認為人類痛苦的主張要優先於動物的;但還有少數人無疑發出了相反的聲音,迄今為止,問題還是沒有定論。然而,問題不是這樣的。問題不是動物身體上的痛苦對立於人身體上的痛苦,問題是動物遭受一定數量的身體上的痛苦——藉助於麻醉劑、無菌處理等預防措施和技能,把痛苦的程度降到最低——對立於把人們在社會中凝聚起來的紐帶和關係,對立於社會活力和生機的條件,對立於對人類之愛和人類的服務最深層的衝擊和干擾。 曾經面對這一問題的人,沒有誰會就道德上的對和錯在哪裡存疑。偏愛動物身體上的感覺的主張,勝過阻止死亡和治癒疾病——這很可能是貧窮、不幸和無效率的最重要的來源,而且也是道德上不幸的最重要來源——甚至還沒有提升到感覺主義的水平。 因此,把動物實驗用作增進社會福祉的工具,是科學人員的責任;保護這些人員免受妨礙了他們的工作的攻擊,是普通公眾的責任。努力支持他們,也是普通公眾的責任。因為他們雖然有個別的失敗和犯錯,但醫生和科學人員在這項事務中扮演著公共利益使者的角色。 II 這把我們帶向了第二點:就向在動物身上從事科學實驗的人施加特殊約束的立法而言,共同體的責任是什麼呢?國家有責任通過一般的法規反對殘忍地對待動物,這一點幾乎是所有文明國家都承認的事實。但是,動物實驗的反對者們不滿意於這樣的一般立法;他們要求的如果不是法律上的,也是事實上的階級立法,即把科學人員置於特定的監視和限制之下。一般立法可以應付屠宰場的人、卡車司機、馬夫、牛和馬的主人、農夫和馬廄管理員,而受過良好教育的人,致力於科學研究的人,致力於減輕人類遭受痛苦的醫生,需要某些特殊的監管和約束! 不帶偏見的人,很自然要探究這件事的對與錯。聽到對於實驗室的工作人員和教室里的教師的、受不比短暫的好奇心更高尚的動機驅使的、肆無忌憚的殘暴行為的譴責,他們起初可能被觸動以至於相信額外的特殊的立法是需要的。然而,進一步的思考會引出更深層的問題:如果這些關於殘暴的指責有正當理由,那麼為什麼不根據針對殘暴地對待動物的已有法規,把那些違反它們的人帶向審判席呢?那些強烈譴責科學人員的人,沒有訴諸已有的補救和懲罰措施;對這一事實的考慮,把不偏不倚的探究者引向一個更深層的結論。 鼓動新的法律與其說意在阻止殘暴地對待動物的具體案例,不如說是要讓科學探究受制於起阻礙作用的限制。道德議題轉變成這樣的問題:公眾對於提議把科學探究置於限制性的條件之下的道德態度應該是什麼?我想,真正問自己這一問題的人——沒有把它混同於另一個被既已存在的法律所應對的殘暴地對待動物的問題——沒有哪一個會對它的答案存疑。然而,應該強調一點。雖然在它的每一步中,它都招致了來自無知、誤解和嫉妒力量的堅決反對,但科學探究已經成了把人從野蠻引向文明、從黑暗引向光明的主要手段。 按年代估算,在不太遠的過去,物理或化學實驗室里的科學家被廣泛地視為巫師,從事不合法的探尋,或者被視為與邪惡的精靈進行不虔誠的對話。人們相信並散布關於他們的各種各樣的負面故事。那樣的日子已經成為過往;一般來說,自由的科學探究作為社會進步和社會啟蒙的工具的價值,得到了承認。與此同時,有可能通過使情感的訴求變得無關緊要,以及通過使真正的問題變得模糊不清而向生活中注入誤解、嫉妒和畏懼科學的過時的精神,讓動物實驗受制於特殊的監管和立法中的爭議點,因此比初看上去更加深層。原則上講,它包含了對發現以及把發現的成果應用於生活中敵意的復甦,總的來說,這已經成了人類進步的主要敵人。每一個深思熟慮的人,都應該對這種精神的每一次復甦保持持續的警惕,不管它偽裝成什麼東西出現。 III 以這些關於一般原則的積極陳述結束,可能是恰當的;但就反對動物實驗的運動經常被發起的方式的倫理髮表一些看法,幾乎是不可避免的。言過其實的表達,重複從未被證實或考察過的殘暴的指控,使用一代或兩代人之前發生在歐洲的殘暴地對待動物的零星案例,就好像它們在當下的美國實踐中很典型一樣,拒絕接受德高望重的科學人員或者就他們自己的程序,或者就動物實驗為人類以及為它自己的殘忍王國帶來的好處所給出的證據,從模糊的含沙射影的批評到直接的惡語中傷的不公正的判斷——所有這些,無疑有任何不偏不倚地渴望正當和正義獲勝的人必須加以考慮的倫理的面向。 某類視角和某些部分在道德判斷中應該被堅持,這也是公正的要求。毫無疑問,在我們國家的某個城市的某一屠宰場的某一天,比在整個美國所有的科學和醫學實驗室中的一年或幾年施加給動物的痛苦更多。那些自負地不加反抗和不作努力去彌補或減輕現存的罪惡,每天以動物遭受痛苦之後死去為代價來滿足他們自己的食慾,然後又反過來,大聲呼籲反對數量上相對較少的死亡的人,是兩手乾淨地走上法庭的嗎?後者在技術上做了預防痛苦的措施,處於為減輕人類痛苦而增進知識的事業進程中。確實,直到剝奪動物的生命以用作人類的食物是錯誤的這一問題得到最後裁決,任何質疑為了人類的生命和健康而剝奪動物生命的權利——尤其是後一種情況,比前一種情況採取了更多的預防措施來避免動物遭受痛苦——的煽動,在道德上都是缺乏根據的。 (王巧貞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