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評之批評 · 評價與實驗知識 [127] [128]
很久以前,柏拉圖就提醒我們注意書面討論與口頭討論相比較而言的劣勢。印刷出來的文稿並不回答印在它上面的問題,它不會參與討論。但是,從作者這一方面來說,也像讀者方一樣,存在著一個不利的條件,即他永遠無法以曾經所具有的那麼多自由來再次探討同一個問題,他受到了束縛並因此而受到連累。即使他能擺脫想要使觀點前後一致的那種徒勞,也無法輕鬆地完全根據主題本身來對它加以重新探討。寫出來的東西興許會引發各種需要加以答覆的評論和批評;這樣,他就間接地被從主題那裡引開,進行他先前關於這個主題如何想和說了些什麼的討論。
我說這些話是為了對價值與判斷的關係,或者說為了解各種價值問題進行一番思考作個鋪墊。在先前所寫的文章 [129] 和各種大多對我不利的評論和批評所構成的窘境中,我將儘自己所能就主題本身的是非曲直對它加以討論,並修正和擴充這個討論以顧及我的批評者們的主要論點;同時,我會不可避免地重複一些先前已經說過的東西。關於本文中所說的東西和先前的討論中說過的東西之間的一致性,我將基本上留給讀者去查看,萬一他對這個並不十分有趣的話題感興趣的話。
I
為了避免含混與誤解,我們從列舉一些老生常談開始。(1)「價值」這個詞意味著許多相當不同的東西,比如像內在的、直接的好(good)和對其他東西來說的好或有用——輔助性的(contributory)、工具性的價值這樣的東西。由此推知,當人們不加限定地使用「價值」一詞時,它意指的是內在的或直接的價值。(2)價值,無論是直接的還是輔助性的,我們都可以發現它或許不包含判斷,不隱含認知。如果說我們直接地稱讚、珍視、推崇,直接地讚賞等,那麼,這些詞指的是情感的(affecional)或情感驅動的(affecto-motor)態度,不是理智的態度。因此,我們是把對象作為手段來使用,是把它們看作有用的東西,而不對它們加以判斷。如此,在寫前面一個句子的時候,我使用了打字機和一些詞,沒有思考過它們的功用。打字機之類的東西是工具性的價值,但它們沒有得到判斷或認識。不過,我們也能使價值從屬於知識(knowledge)和判斷。既然我們沒有通常的語言來意指未經認知的價值(non-cognized values)和經過認知的價值之間的差異,那麼當存在含混不清的危險時,我們就將採用某種迂迴的說法來標示其中的差異。(3)與判斷相關,在各種價值(包括內在的和輔助性的類別)中間存在著一個進一步的區分。(a)在一些情況下,判斷僅僅陳述 或記錄給定的價值和功用。它們是關於價值與功用的判斷。一種關於價值的理論就是一個以一種高度普遍化的形式表現的這類判斷。(b)在其他情況下,關於我們可以對之下判斷的東西,不存在給定的或確定的價值。對於一種缺席的不確定的價值,我們求助於評估和鑑定。在這種情況下,判斷的目標不是去陳述(state)而是去安置(en-state)一種價值或功用。這個人真的是一個朋友嗎?他是否真的具有人們在他身上發現的那些價值呢?或者,就一種功用來說,也可以有對工具的理智尋求。人們運用判斷來決定在論述中什麼是恰當的、有效的詞,而不是自動地使用一個自己送上門來的詞。這兩種判斷之間的區別在行文推論中偶爾會被提到,為了避免囉嗦,我們稱其為情況(a)和情況(b)。 [130]
雖然工具性的好與目的性的好之間的區分是一個必要的理智上的區分,但是我們必須避免把它變成一種邏輯上的析取或存在上的分離。從存在上來看,最直接的好或喜好(liking)無論如何總歸是整體事件過程的一部分。這樣,它就對未來的直接的好壞產生結果。 [131] 沒有必要急切盼望看到每一種直接的好中的輔助性屬性。相反,這樣一種先入之見顯然會干擾到完全的、完整的目前的好,並因而減少或毀掉它的內在價值。但是,我們必須作好準備,無論何時,只要有必要,就根據一種好在未來的或工具性的能力去判斷它。任何其他態度都會使把喜好帶進理性生活變得不可能,並把關於價值的各種經驗降低為無法再進一步論述的、原始的好(brute goods)構成的一個不連續的系列。判斷一種向來 是毫無疑問的價值在目前或將來的價值,意味著我們如今從它輔助性的效用方面來考慮它,而並不否定或背離它過去的直接價值。這是關於道德的一句老生常談;如果需要的話,它也可以被證明是關於美學批評的一句老生常談。
另一方面,輔助性的價值,或者說功用,也可以作為目的性的價值或直接的價值而存在。在這裡要提的不是守財奴和他的金子這個舉濫了的例子,在這個例子中,手段最終篡奪了目的的位置。這裡所要說的情況是這樣的:手段不僅是單純的 手段,而且是不可或缺 的手段。在這樣的情況下,手段和目的之間的任何固定的 區分都瓦解了,兩者融合在一起了。手段是這樣 一個手段,它出於其本身的緣故,作為整個目的或內在的好的一個有機部分而受到「喜愛」。許多批評判斷的工具性理論的人,一直以來都忽略了這個事實。判斷的工具性理論主張,從邏輯上來說,必須把認知作為安置(安置,不是陳述)一種直接境況的中介來加以分析。但實際上,從人性上來說,從存在上來說,認知是這樣 一種受到喜愛的手段。在它和它產生的作用之間不能作任何存在上的分離。因此,它也是一種直接的價值或好。
由此得出,在情況(a)與情況(b)之間不能作任何固定不變的分離。人們對過去的好和壞進行判斷,為的不是看它們是否曾經是 「真的」好或壞,那是通過描述來確定的;而是看它們是否現在是或者在將來的一個具體情境下將會是「真的」好或壞。這當然意味著人們現在是相關於它們未來的可能性來看它們的;換句話說,是從它們的輔助性方面來看的。此外,判斷[或情況(b)]的目的是要使某種直接的價值或者說情況(a)復位(reinstate)。當新的依賴於判斷的價值產生時,它像任何別的事物一樣,是一種直接的好或壞。然而,它也是屬於一種附加 (plus)一類的直接價值。先前的判斷不僅作為其產生的條件而影響新的好,還通過進入新的好的性質來影響它。新的好具有一個附加的價值維度。在這種情況下,目的與它的手段如此有機地結合在一起,以至於目的的意義發生了改變。一個未開化的野蠻人和一個有著文明趣味的人都能夠從一幅畫中得出一種直接的價值來,但他們得出的價值在實際性質上是很難相同的。只要承認這個事實,我們就一定得承認:沒有人,至少沒有哪個心智成熟的人,擁有完全 不受先前價值判斷的結果影響的直接價值。對這樣一個人來說,關於價值的那種天真純樸是某種有待恢復的東西。它依賴於利用先前的世故的那些結果。簡而言之,在情況(a)與情況(b)之間作一個理智上的區分是必要的;但是,我們一定不能假設這在事實上意味著一個完全在存在意義上的區分。
接下來的列舉或許顯得像是一個冗長乏味的吹毛求疵。但是,我們可以支配的術語是如此含糊又稀少,以至於如果我們想要清楚所指的是什麼並使意義對其他人顯得明白,那麼區分各種意義就是必要的。價值有六個涵義。第一,就其直接性或孤立性而言的直接的好,對任何心智成熟的人來說,在很大程度上是一個理智上的抽象;第二,就其直接性或孤立性而言的某一種功用,或者說有用的、輔助性的好;第三,在判斷的結果中被認可或發現的一種好;第四,對於某種有用的或輔助性的價值來說的同樣的情況;第五,一種直接的好,它原初依賴於判斷,但帶有先前的判斷或反思探究的結果作為其特性中一個有特徵的部分;第六,對於某一種直接功用來說的同樣的情況,這種功用帶有與它的目的所具有的直接的好相融合的意味。第五種和第六種意義在存在中趨於重合。 [132]
通過指出忽略這些區分會產生的混淆,整個這篇文章可以輕鬆地來強調作出這些區分和按照規則來應用它們的重要。就第一種和第二種涵義而言,經常有人做這項工作;就第三種和第四種涵義來說,我先前討論的目的之一就在於完成這項工作。所以,在這裡,我只局限於舉一個例子,與第五種和第六種涵義的區別有關的一個例子。概括地說,其要點是:對審美(包括文學)內容的批評依賴於先前的直接鑑賞,並且對安置後來的鑑賞而言是工具性的(如果它發揮了自身作用的話),這些後來的鑑賞有著我們已經提到過的那種附加 性質。鑑賞(appreciation),或者說趣味,必須為批評提供材料;而一個批評的所值(worth)則通過它在一個新的鑑賞中起作用的能力得到檢驗,這個新的鑑賞因為這個批評而得到了拓展,具有了新的深度和意義範圍。
普勞爾(Prall)先生關於價值寫了一篇有趣的文章,其中特別涉及批評理論。 [133] 在這篇文章中,他有機會提到我先前的那篇文章,並藉機對某些價值因判斷而是其所是的這樣一種觀念進行了批評。 [134] 這一批評附帶地認為我忽視了第一與第二種涵義的價值,要不然就是我把情況(a)消融在情況(b)之中。我希望本文至少可以消除這種誤解。但是,他否認第三與第四種價值的存在。他堅持認為,用他本人的話來說:「只要我們根據目前所主張的定義(就是說,由興趣或者一種情感驅動的傾向來規定的價值)正確推進,我們就應當指望能通過分析把杜威認為由評價(這是實踐判斷中的一類)所構成的一切價值都還原為根據我們的定義來規定的價值。」同時,他對批評與價值的關係這個問題很感興趣。在理論方面,由於他否定由判斷構成的那些價值,他便致力於把批評的判斷降低為純粹關於 先前的直接價值或興趣的判斷,降低為記錄、列舉、分類,等等。既然否認第三與第四種意義,那麼不用說,他當然進一步否認第五與第六種意義了。儘管如此,他對於批評所發揮的實際功能或作用的感覺,卻使他在事實上幾乎承認了他在理論上所否定的東西。因此,他說(第271頁):「從根本上說,要使批評能夠存在,就必須既要有直接的情感驅動反應……又要有在理性話語中,以邏輯形式對這種反應的表達。判斷是以理性方式對印象(也就是說對情感驅動的態度)所進行的事後 表達的名稱。但是,無論定義得多麼鬆散或不明確,一個有理性的存在者都是一個統一體,而他接受的那些印象在很大程度上都是由他的心智成長狀態來決定的;這種成長,至少在它的諸多重要方面中的一個,意味著作出一系列判斷的邏輯推理。因此,雖然判斷僅僅表達印象,但印象卻不可避免地以先前的判斷為前提條件。」
我並不認為上面引用的這段話在承認構成新價值並因而使一個新的直接鑑賞成為可能的判斷方面毫無含糊之處。相反,在這方面,它是含混不清的。出於前後一致的考慮,我們必須完全在對先前毫無疑問的價值的事後 記錄這種意義上來理解普勞爾先生所說的批評判斷。在這種意義上,理性話語和邏輯形式只不過是一些結構的名稱,它們外在於主題,並且除了進行鴿籠式的分類和開列清單之外,無法對主題進行任何修正。但是,我相信,任何人讀了這段話都能在其中至少認出一種模糊的理解,即「理性存在者統一體」確實以某種方式產生著某種東西,這種東西不僅僅是對先前印象的一個靜態記錄,而且確實以某種方式影響著後續的價值——我們所說的第五和第六種意義。說判斷必然是後續印象——價值的先決條件,這至少是承認了有這樣一類判斷,它們的具體內容 是對後來的價值產生影響的條件作用(conditioning)。任何注意到這種條件作用的人,都幾乎一定會對此產生興趣。那麼,在特殊的例子和一般的理論中,為什麼把這種條件作用作為我們的思考對象呢?既然我們承認一些判斷具有這種功能,那麼為什麼不能以它的最有效運用為明確目的而再構成一些其他判斷呢?如果a是b的條件,而我們對b感興趣,那麼,作為有理性的存在者,我們怎麼能不去注意a如何影響b,以及不同形式的a如何規定不同變體的b的呢?在詳細考察了這個根據以後,只要一步就能構成一個a,它的真正內容(主題、對象)是由它所規定的那個特定種類的b。真正明智的批評除了這個過程之外,還會是什麼呢?無論如何,只要一個人像普勞爾先生那樣明確承認,後來的價值受到先前判斷的影響或以先前判斷為條件,那麼在邏輯上,他就不可能否認這樣一類價值判斷的存在,這類判斷並不完全與事後 記錄相關,而是以這些判斷對後續的直接價值所施加的條件影響為主題 的。
II
不過,這些提醒只是為了使問題明確,而不是要解決問題。為了清楚明白起見,我們需要一個詞來專門意指後一類判斷,如果它們存在的話。目前使用的語言在關於判斷方面,正如它在關於價值方面一樣不完善。相應地,我們就要用評價(valuation)這個形式來意指我們假設的情況,把關於價值的評價活動(valuing)和判斷這些詞留給那些事後 記錄和陳述的情況。
那麼問題如下:僅僅記錄、描述、羅列和分類的價值判斷[屬於情況(a)的各種價值],我們容許它們存在。它們窮盡了這個領域了嗎?或者還存在著另一類我們稱之為評價的判斷,這類判斷評估尚未存在的價值並使它們成立嗎?通過這類判斷,我們指的不僅僅是判斷使先前存在著而如今缺乏或缺失的價值成立。問題是相關於這一點而產生的,即是否存在這樣的情況:人們不清楚任何已經給出的價值是否會是 一種價值,價值是受到質疑的,而判斷的目標則是要獲得一種確定無疑的價值。這是一個事實問題。我斷言,這類判斷和價值是存在的。我的一些批評者們則斷言它們不存在,認為這樣的判斷總是可以通過分析,在邏輯上被還原為關於已經存在的價值的事後 判斷這種類型。他們否認判斷本身的創造性功能(creative function)。 [135] 我的假設是:在我們應用了關於給定價值的全部判斷連同在邏輯上可以從它們之中推出的那些規則和通則之後,仍舊還剩下一個無法用這樣的分析來處理的邏輯剩餘物,它要求一種不同類別的判斷。當我們不清楚我們喜歡什麼或者我們應當去喜歡什麼的時候,藉助於對過去的喜好進行列舉和分類,並不總是足以解決問題的。那麼,我們也許會求助於盲目的試錯;根據我們的批評者們的理論,這是唯一可用的其他選擇。但我的觀點是,我們也可以求助於判斷、反思、理性探究;並且,如果我們這樣做了,就會得到一個如下形式的判斷:如果我們完成特定種類的一個行為,就會擁有為了得出一個更加概括的價值判斷所需的材料,而且只有通過這種方式才能獲得這樣的材料。或者,換種方式說,為了獲得一種確定的價值來作為一個以後的事後 價值判斷的主題,必須完成如此這般的一個行為。用價值的術語來說,「完成如此這般的一個行為,對一個新的內在的好來說,是一種不可或缺的輔助性的好」,這個行為是缺少判斷就不會存在的一個行為。這三種形式是同一個判斷的不同表述方式。
在日常語言中,儘管我們經常稱讚和推崇而不對稱讚或推崇行為的價值進行任何判斷,但也存在著其他情況,即我們鑑定或評估、評價(evaluate)。在這些情況下,我們不再把過去的價值作為終極的、毫無疑問的價值接受下來。我們根據它們在新的、獨一無二的情境中的好或壞來評價它們。過去的價值對於新情境而言是有疑問的,至多也只能是假定的。它們表明,它對完成某個特定行為來說是有用的、不可或缺的,但不會對作為結果而產生的價值作出證明。在關於一個行為的功用的判斷中,我們利用關於 先前價值的判斷——事後 的判斷。這一點,我不否認。我否認的是:認為目前判斷的對象可以根據這樣的判斷建構起來,或者可以被「還原」為這樣的判斷。 [136] 如果我們要作出選擇,那麼,關於給定的價值的那些判斷可以稱為價值-判斷,雖然也許只是在我們可以把關於土豆的判斷稱為土豆-判斷的意義上。全部哲學上的意義,在於價值本身的事實和本質。賦予價值-判斷任何特異的含義都會造成迷惑,如果它們全都是事後 判斷的話。 [137]
如今我們的論證到達了一個分界點。我們首先考察了一個邏輯的或辯證的問題,即根據我們的定義對評價判斷各個獨特特徵的一個分析。這樣一個分析,就像任何辯證的問題一樣,是獨立於存在的。但我們的最終興趣並不是邏輯的:它觸及一個非邏輯的假設——通過判斷並且僅僅通過判斷才成立的那些尚未確定的價值存在著。這個假設無法在邏輯上被證明或否證。我們必須訴諸事實。誰也不能「馬不飲水強按頭」。但是,為了引導有意願去弄明白能發現些什麼的人,我建議考慮以下幾點:
(1)我們有時對各種目標——預期中的好——和各種手段的創造進行仔細考慮。這些情境以懷疑、不確定和懸而未決為特徵。我們並不清楚 我們要什麼或者應當想要什麼。因此,明擺著的,它們不能被還原為先已存在的判斷。比如說,創造發明就顯得不僅僅是一個機械過程,好像只要求助於足夠的先前知識,它就會在任何一個明白事理和受過教育的人那裡發生似的。顯然,這種完完全全求助於精確表述出來的、完整的先前知識的做法遺漏了某些東西。這個「某些東西」,就是說,目前討論的問題中所知之物的意味 (bearing ),正是關鍵所在。而在對有待形成的目標進行仔細考慮時,對過去的各種價值以及從中得出的種種規則的考慮看來,似乎只是加劇了情況的複雜難解。我們加以收集和歸類的過去的例子越多,就越是猶豫不決。它們中的一些似乎指向這個方向,另一些又指向那個方向。沒有哪一個對它們的計數和組合有決定的意義。新的情況看起來如此獨一無二,以致就是無法融入它們之中。換句話說,需要注意:與我相反的魯賓遜、佩里和普勞爾的理論,隱含著對懷疑、不確定的真正邏輯實在性的一個否定。他們的理論主張是一種表面現象,是由於個人沒能成功地把目前的情況還原為舊有情況的適當組合而引起的。
(2)這包含著出於理智的目的而對時間的實在性或意義的一個否定。據此,在急需仔細考慮的關於時間的例子中不存在真正的新奇,不存在真正的獨一無二。 [138] 它否認這樣的可能性,即根據已經給出的存在的知識無法得到完全表述的那些情況。
(3)它否認深思熟慮中產生的那個行為具有理智的、邏輯的、認知的功能。從常識層面上說,這個行為是為了使一個在邏輯上有決定性的 判斷成為可能而必需的那個判斷的近似 對象。 [139] 也就是說,它滿足了要求指導或啟發的一個理智上的需要。我們意在通過判斷建立起這樣一個行為,它會使那些沒有被給出而且直到判斷產生一個行為為止都無法被給出的材料顯現出來。常識也許會出錯,它經常是錯的。也許,為了揭示規定價值的那些條件並非必須有一個行為。但是,就這個問題來看,自相矛盾的是那些人,他們認為,那些引發深思熟慮的判斷的不確定價值可以完全消融在關於先前存在的東西的那些判斷之中,而不需要有進一步的行為來作出一個完整的價值-判斷。
俗話說:人各有志,不可強求。用一句話來概括,對價值的判斷的傳統理論而言確實如此。作為用來防止毫無意義的任意爭論的一個手段,它是一條有價值的應用規則。但是,也存在著我們顯然不得不 討論趣味、喜好、偏見、興趣和欲望的情況。幾乎沒有一個家長或教育者會承認這種辯解的普遍有效性。他也許會訴諸純粹生理的或心理的手段,用一頓鞭打或者一塊蜜糖來改變他所反對的那種趣味或價值。這樣就不存在評價判斷,而頂多只是把一種趣味或喜好用另一種更加符合他本人口味的趣味或喜好來取代罷了。但即使是家長們和教師們,有時也會求助於一種理智的方法、判斷的方法,以去除一種舊的情感驅動的態度,創造一種新的態度。生活中的大多數緊要關頭都是這樣的情況,在其中,趣味是唯一值得討論的東西;而且,如果理性的生活要存在並占據主導的話,人們必須根據判斷的邏輯蘊涵而作出判斷。
說點具體的。也許不僅是趣味而且是一種壞的趣味,才使我更喜歡爵士樂而不是貝多芬。也許我應該 喜歡立體主義或意象主義,雖然我並沒有這樣。也許我對學院派繪畫的興趣是由於我缺乏對繪畫的敏感和才智的一個標誌,而非像我以為的那樣,是對繪畫的一種興趣的標誌。也許,雖然惠蒂埃 [140] (Whittier)的作品一直是我在詩歌欣賞方面的主要價值,我也應該在一些其他的詩歌形式中尋找價值。自由體詩怎麼樣?我喜歡——或者不喜歡它,——但它是不是一樣應該被一個文明人喜歡——或者不喜歡——的東西呢?把話題從藝術轉移到道德上來,受到喜愛的東西和應該受到喜愛的東西之間的類似區別也是道德學家們爭論的焦點。在審美鑑賞領域之內,它們是一切明智批評 必然討論的話題。
注意這個「也許」。有這樣的情況,一種趣味或價值直接讓位於另一種趣味或價值。我們說,一個人在成長過程中逐漸拋棄舊有的喜好;不同的喜好代替了它們。這不是我們關心的情況。但有一些情況是,一個人並不清楚 他喜歡什麼,或什麼對他是好的,或應當把什麼看作好的。作為一個非理性的造物,他也許會求助於簡單的試錯。作為一個理性的造物,他試著用判斷來規範他的嘗試,就是說,把他的嘗試作為一個實驗,通過形成一些使更加準確的判斷得以可能的新材料,這個實驗會讓情況更加明了。我們並不否認舊有的價值曾經是 價值,因為既然它受到喜愛或稱讚,那麼根據定義,它就是一種價值。然而,我們要問的是:它是否確實應當是一種價值,對這樣一件事物的喜好是不是我們性格中某種缺陷的表現?簡而言之,我們詢問我們應該喜歡什麼。我們進行判斷,是為了形成 一個明確的喜好。一個理性的喜好,指的不是理性作為一個實體而製造出來的喜好;而是從關於過去的喜好及其各自結果的判斷中產生出來的喜好。目前論證的關鍵在於,這樣一個理性的喜好——它與未經理性思考的喜好之間的相反之處是道德和美學批評的主要話題,也是一種審慎生活理論的主要話題——根本就無法成立,除非判斷以要完成的一個行為作為對象,這個行為不是喜好的表現,而是對喜好的檢驗;這個行為是一個手段,為的是獲取能使喜好與判斷在理性上可能的那些材料。那麼,如果某些喜好及其價值被認定為是錯誤的(wrong),而不是假的(false)(根據定義,它們不可能是假的),而人們意在通過反思的探究去糾正或改善它們,那麼,我們就能找到評價-判斷存在的經驗依據。我們斷定,這樣的判斷獨有的特徵是:否定地說,無法通過對已經給出的事實、價值和規則進行還原來得到它們;肯定地說,只有通過那些以一個有待完成的行為的本質為直接對象的判斷才能得到它們。
III
這樣,我們就進到一種特別具有邏輯性質的分析上來了。我們所概括的這種處境的邏輯蘊涵是什麼呢?
1.一個評價-判斷是複合的。在什麼也沒被給定、不經過關於確定的對象和關係的一系列判斷的情況下,我們無法形成關於應當去喜歡什麼的判斷,也無法確定一種明確的好或功用。對確定無疑的材料的各種判斷和關係與此密切相關。沒有這樣的構成性(constituent)判斷,就不可能有評價-判斷,不可能有真正的情況(b),有的只是隨機的猜測和盲目的試錯。我們的第一個任務是要列舉這些構成性的、從屬性的判斷。假定評價-判斷是指向對一種好的行動過程(興趣、深思熟慮地要去選擇的「喜好」、好)的一個評估,而這一行動過程是關於國際上欠美國的戰爭債務的,那麼,好是不是全部或部分地取消這筆債務呢?是不是保留這筆債務並堅持它得到償付才是好呢?或者它是別的什麼呢?顯然,在公眾輿論中存在著各種興趣之間的一個衝突,而我們需要的是達到一個統一的或綜合的公眾輿論或判斷。否則,一個人興許會在各種搖擺不定的意見之間猶豫,並且需要自己拿定主意(拿定主意是評價-判斷的俗稱)。
關於這個問題的判斷由三個層次構成,雖然前兩者可以被歸入同一個邏輯形式之下。(1)存在著我們定義過的那種意義上的評價-判斷,存在著關於毫無疑問的好與壞的記錄和分類,存在著不經過 判斷的那些價值。繁榮興旺是好的,工人的普遍就業是好的,友善的國際關係是好的,遵守義務、協定、契約是好的。許許多多直接的好和有價值的東西,人們所知道的——或者自認為知道的——各種內在的和輔助性的好,都可以合併起來形成判斷。如果評價-判斷要成為有意義的,或者要成其為一個判斷,我們就必須 如此陳述它們。(2)必須收集和陳述非價值的事實(non-value facts)。每筆債務的準確金額和名目必須得到確認和陳述;每個相關國家的經濟條件、財政狀況以及列出的賠償條約的條款,國際貿易、匯率狀況,對國內貿易與工業體系的影響等,均是如此。從邏輯上說,這類可以歸併為第一類。無論上述哪一種情況,我們都要報道事實、事件,用材料確保判斷。(3)存在著普遍判斷,或者對各種已知聯繫的陳述。一種單方面的黃金儲備積累影響匯率;匯率的不一致使一些國家無法自由購買另一個有著基準黃金儲備的國家的東西;工業的復興是社會與政治穩定的一個條件;國內工業蕭條導致國際貿易損失;處於匯兌不利地位的國家可以在中立的國際市場上競爭以圖優勢,以低於有基準黃金儲備的國家所能給出的價格出售東西;免除債務是高尚的,拒絕償債是危險的,等等。
2.關於上述三個條目下列出的這些陳述,本身的確切事實是無關緊要的。如果人們否定其中一個陳述,那麼還會有類似形式的其他陳述可以放在它的位置上。重要的是,如果人們不接受這些關於相關材料和關係的判斷,就不可能有評價-判斷。 [141] 但是就我們的目標而言,這個事實的重要性在於:這些判斷以及它們之間的聯繫並不確切地規定一個決定性的 評價-判斷,也就是說,它們並不確定我們正在尋找的那個好或功用。它們提供必需的材料。而一個評價-判斷的典型對象 是這種材料或手段意指的東西,一個尚在形成中的「喜好」或興趣。它們與在這個特定情境下作為好的而得到選擇的東西的關係是什麼呢?一些判斷指向一個方向,另一些判斷指向另一個方向。一些被援引來支持不取消債務是好的,另一些被引用來支持相反的行為是好的。類似的事實可以在任何未得到解決的道德的或需要審慎考慮的難題中發現。在每一個合理的審美批評中,在各種趣味存在著衝突之處 試圖區分各種審美價值的努力中,人們都可以發現它們。
在我先前撰寫的文章中,我在眾多情況中挑選了與看醫生的價值有關的一個判斷。這個例子的目的是要表明一個所謂的評價-判斷能很容易地「還原」為關於已知事物的先前陳述。還原採取如下形式:健康是一種已知的好;疾病是一種已知的壞;這些是關於給定價值的判斷。存在著一個可以找到的醫生;我感覺不舒服;這些是關於已知事實的判斷。有一條一般規則,即這麼難受應該去看醫生;這是一個關於已知的關係或普遍之物的判斷。於是,我就去了。這裡所有的一切,不過是日常判斷的一個組合。即使在哲學中,一點想像也是有用的。那麼就請想像這樣一種情況,在其中,事情確實複雜難解且無法遵循慣常已有的事實和格言來解決。我只有很少的錢;看醫生的費用將會是一個負擔,一種壞(a bad);我聽說了一些傳聞,這些傳聞質疑這唯一一個可以找到的醫生的能力;醫生們,甚至是有本事的醫生造成傷害的情況如此之多;許多嚴重的疾病被「自然」治好了;我的鄰居有一個藥方,據他所說,用這個方子治好了他的一位朋友,諸如此類。此外,還有一個柏拉圖反覆強調的基本觀點,他把一個知道如何去治癒病人的醫生所具有的知識與一個知道被治癒且繼續生活下去是否真的是好的聰明人(如果有這種人的話)的知識進行對比。
簡單地說,各種事實、一般規則以及過去的好和壞可以以抽象形式被援引來反對看醫生。構成真正複雜情況的是:這兩套 考慮,贊成的和反對的,都 擺在面前並且互不相容。不需要非凡的機敏就能指出,如果你構造出一種情況,其中沒有難解的結,沒有各種相反事實與規則之間的衝突,那麼,你手頭就已經有了用來判斷它的材料和原則。那麼,我們在個人生活和公共生活中碰到的無數尚未解決的問題又如何呢?邏輯學家們為什麼不造出關於各種規則、事實以及已有的好和壞的判斷來把這樣 一些問題還原為常規判斷的一個簡單組合呢?
通過考慮判斷被用來確定一種輔助性價值的情況,討論可以繼續下去。目前有一個在經濟上甚至政治上都有相當重要意義的法律問題。各個法院和委員會必須決定各個公用事業公司應該交納的稅率。在做這件事時,他們受制於一個主要的固定條件。稅率必須定得使納稅人可能得到一份合理的回報;否則,就是對財產的非法侵吞了。為了確定一份合理的回報,就有必要對要授以回報的財產進行一個評估。這裡正是困難開始出現的地方。計算適當回報的經濟價值是什麼?從法院的一些判決中,我們很容易得到一些否定性的陳述。它不是 交易價值。如果把這看作價值,那麼就不可能降低稅率了,因為顯然交易價值會反映出價值是由現有稅率固定下來的。它不是 原始成本,會因為各種暫時條件,不節約或者腐敗而增長。而有時候,對稅率基準的評價是定在高於原始成本的水平之上的。它也不 總是目前的替換成本。某些特定情況——比如一些馬路在最初施工時已經鋪好了,要挖開它們,費用會相當昂貴——也許會使人們作出一個過高的評價。而且,它也並不 總是一個相似的交易可能獲得的價值,如果它是處於競爭狀態下而不是在一個由公營特許造成的准壟斷狀態下的話。在上面列出的內容中,我們似乎已窮盡了所有關於給定 價值的判斷了。如果哪個否認評價起著使一種新價值成立的作用的人來著手司法評估的這個例子,並且來解決法院沒能成功解決的這個問題,這也許會對我們有所啟發。而在做這件事的時候,他應當注意,對關於已有價值的上述情況的這些判斷進行一種組合是不夠的,因為它們存在於不同的方面。因此,在作出新評價時,對不同的給定價值給予的相對比重 就成了問題的關鍵。關於這個問題,沒有哪些給定的事實和價值是決定性的。顯然,這個問題是預期性的,不是回溯性的;而判斷則是實驗性的,不是記錄。 [142]
3.那麼,正面地表述,評價-判斷是什麼呢?正如我們已經說過的那樣,它是複合的,包括(i)關於各種事實與通則的一系列判斷。那麼,它採取的形式(ii)是「就舉出的事實和規則來看採取如此這般的一個行動是有用的,具有一種輔助性的價值」。結論是要去採取的行動是評價的近似對象,但僅僅是近似的(proximate)。因為根據定義,這個行動是作為一個手段而被判斷為有用的。那麼,潛在的對象才是評價的目的:發現或揭示一些將會使一個更加準確的價值判斷成為可能的更進一步的材料與關係。通過以這個判斷為規定條件的行動對事實的這種揭示,仍是一個手段。它的目的是一個喜好、興趣,以及基於更加準確的材料、更加合理的根據之上的一個價值判斷。因此,就有了(iii)關於 價值——得以成立的價值的一個最終判斷。
例如,在關於由取消債務(取消本身當然是相對於目的的一個手段)而創造出的這種情境的價值的一個判斷,如果把它作為一個完整的整體 來看,這個判斷在內容上很可能是非理性的。為了成為一個理智的判斷,它必須被分解成一系列對各個步驟的判斷,其中每一個都是嘗試性的、部分的。採取一個行動,比如,召集或者參加一個關於取消債務的會議,並且看看產生了哪些結果,有哪些先前不存在的新事實作為關於下一個要採取的步驟的判斷之根據得到了揭示,等等。謹慎觀望,只要它不被當作逃避與隨意推卸責任的藉口,就不僅是行動的一條規則,更是判斷的一條準則。人們還應該注意,一系列 直接價值和評價活動由此就開始成立了。我們以喜歡或厭惡來回應開始成立的這一系列結果,其中的每一個行為都以判斷為前提,並由此確保進行下一個步驟的新增材料,以及關於那個假設被我們採用了的一般程序更多的可靠性。 [143]
無論人們是否接受這個分析,它都應當消除被人拿來作為根據而批評我的那個誤解。一些批評者一直認為,它是一個超邏輯的(extralogical)、個人的或心理的或實踐的判斷行動,它與我所依據的主題無關。上文應該已經表明,不是這麼回事兒。判斷這個行動,也許可以作為無關的東西而排除出去。我所強調的行動是眼下正在討論的、被判斷為手段的行動,這一行動是對象-內容(object-matter)或判斷內容的一部分,不是一個額外的判斷行為。判斷稱:情況是如此這般,如果 我採取了一個具體特定的行動,新的事件就會發生,這些事件將推進一種更明確的喜好和評價-判斷的形成;相比較而言,如果不採取這個行動,形成這種喜好和判斷的可能性就小。這個分析的涵義中還包括了對普勞爾和佩里的觀點的一個回應,他們認為,我稱為評價-判斷的東西只不過是眾所周知的假設判斷罷了。這第二個「關鍵詞」是說對了:但不是他們所宣稱的那種假設,也就是說,不是已經給出的各個要素之間的一種聯繫。它採取這樣的形式:「就給出的各種事實和價值而言,如果 一個行動被實施了,那個行動將會帶來不可或缺的材料。」這個假設與一個要去 作為一個實驗而實施的行動有關。聯繫或普遍的東西,與行動及其各個結果有關。這樣,就有了邏輯上確證的必然性。
讓我們來考察另一種不同看法來擴充已經作出的這個分析,並使它的意義更加清晰。這種看法比起已經考察過的那些反對意見來,與我自己的觀點有更多的共同之處。科斯特洛(Costello)博士 [144] 列舉了一種情況為例:一個廚娘認為她可以通過一種新的辦法混合各種配料來做出一個特別美味的蛋糕。科斯特洛博士並不像我的其他批評者那樣,否認這個判斷對使一種新價值成立的行動來說是工具性的。我的觀點是:那個廚娘,如果她變成邏輯學家並對她的判斷進行分析,就定會說,一個行動是她的判斷的直接對象,而一種新的、先前未被給定的價值的存在是判斷的潛在對象——如果想進一步說明,她還會說,一個更具決定性的判斷,與建立在對一種現實趣味的實際喜好之上的價值有關的判斷,是它的最終對象和內容。但是,科斯特洛博士說:「在判斷中得到斷言的是聯繫,『如果一個蛋糕用這個配方來做,味道就會好』。廚娘做出來的是蛋糕,不是假設的聯繫或各種性質的蘊涵……僅僅說這個判斷促使廚娘去做蛋糕,這是不夠的。這個判斷必須促使廚娘確信,一定要以這個配方做蛋糕味道才好,不然的話,它們的味道就不會好 ,並且促使她去做蛋糕。」 [145] 如果這是對我的觀點的一個正確分析,那麼,我就承認我的論據很荒謬並放棄我的理論。但這個解釋是錯誤的。毫無疑問,這個判斷包含了一種聯繫。但是,請注意那個條件分句。它說的不是一個這種樣子的蛋糕是好的,而是說如果它被做出來 ,它將會是 好的。因此,判斷不僅僅是製作的一個實際刺激、誘因。製作活動,或者說行動,是判斷的邏輯內容的一部分。 [146] 判斷的對象是一個行動與它的各個結果之間的一種聯繫,因此不包含行動產生了配方與味道之間的關係這種涵義。但是,它非常確實地有一種涵義,即缺少了關於行動及其結果之間關係的判斷,味道這種好 就不會存在,那麼關於它的直言判斷也就沒有可能了。我們不能斷言說一個以某些特定配方做出來的蛋糕味道是好的,「不然的話就不會存在的東西」,簡單地說,是這種好、這種味道。我只能猜想,科斯特洛博士的誤解是由於我的實際意思對他來說是如此理所當然的,以至於他無法設想我會花費如此多的口舌把它們指出來。我能切身體會這種感覺,但佩里、普勞爾以及其他人的批評表明,它們並不是被認為理所當然的東西,而是被某一派人給否定掉了的東西。那些人把一切實踐判斷都「還原」為關於給定事實和給定聯繫的判斷的一個集合。
科斯特洛博士在他文章的最後一段中,概括了他認為我所犯的根本錯誤。「我能判斷在某些特定條件下硫酸和銅會生成硫酸銅,並且我可以做實驗來檢驗它。毫無疑問,有必要在我能宣布自己獲得了真正的知識之前這麼做 。但如果那時有個人下結論說『你已經把硫酸和銅變成了硫酸銅——好像不然的話,它們會變成別的什麼東西似的 ——因此,你的判斷已經確立它本身為真了』——這樣一個陳述在我看來,是一個最純粹的用詞錯誤。」(斜體字是我標的)我同意這樣一個論證會是用詞上的,並且是愚蠢的,所以從來沒用過這種論證方法。目前正在討論的這個判斷並不是說,由於跟隨在一個判斷之後的一個行動,銅和硫酸會化合成某種東西,如果少了一個判斷,它們就不會形成;形成是只要判斷發生,它就會發生的一個事件。我們的判斷是:通過採取一個行動,知識 將會產生出來,這種知識是關於所發生的事情的一個決定性判斷。而這一點,科斯特洛博士也是承認的。實驗性製作作為判斷的近似對象使知識得以存在,我的目標僅僅是引導人們去注意這個邏輯事態的蘊涵。如果它們得到了注意,就讓詞句,尤其是關於真理的詞句,自己去照顧自己好了。我幾乎無法設想科斯特洛博士會把銅和硫酸共同形成硫酸銅這個事件與一個真理等同起來。如果有誰想要使用真理這個詞,我當然不會反對,只要它的定義前後一貫地得到了遵照。但是接下來,我們必須用一個與真理這個詞不同的詞,既應用於確證(verification),又應用於一個判斷之為 判斷所具有的所謂前件屬性(antecedent property)上。無論如何,確證是通過判斷的近似對象——一個實驗性行動的功用而得以存在的。由此,被認識了的 真理就得以存在。而在我的詞彙中,只有被認識了的 真理才被稱為真理,把先前的判斷稱為對真理的一個要求 或假設或意義會簡單些。然而正如剛才所說的,只要事實及其涵義得到了承認,對詞語的共同理解是很容易達到的。
科斯特洛博士提出的另一點值得注意,他說我混淆了確證和真理。正如剛剛說過的,我很願意在術語上有一個區分,只要事實得到承認和遵循。而對他提出的說明作一番考察,會使關於評價的問題更加清楚。他說:「我並不是為了確證是否要下雨了而判斷『要下雨了』。我作這個判斷是為了避免被雨淋濕這種突然襲擊般的確證。我對情況進行判斷,是為了就一個進一步的出自意願的決定拿定主意 ,比如我是不是應該出去散個步。我非常希望我關於雨的這個判斷是確實的。但是,我完全不希望親自去確證它的真。因此,把真理等同於確證,是非常麻煩的。」(第452頁,斜體字是我標的)就評價-判斷而言,我幾乎不能要求有一個更好的說明了,即使是度身定做的也很難比這個更好了。注意:「要下雨了」這個判斷的邏輯對象的蘊涵,並不是雨本身。下雨僅僅是作為進一步判斷——就是說,關於一個行動之價值的判斷——的一個邏輯要素而得到判斷的。「出去散步」這個行動的價值是有疑問的或不確定的,通常我們可以假設它是一個給定的價值。但是,它在這個獨一無二的、以前從未經歷過的情況下會是一個價值嗎?於是就有了關於雨的判斷、關於雨和淋濕的壞處之間聯繫的判斷,以及萬一不下雨而出去散步的價值的判斷。根據描述,所有這些判斷都不是最終的,而是與另一個判斷相關的,那個判斷是關於要去做的某件事情的。因此,這個行動就是判斷的真正主題,而它的發生或不發生是以這個判斷為前提條件的。因此,一種否則就不會存在的價值是以評估為規定條件的,而由此,一個後來的關於 價值的事後 判斷也就成為可能。那麼,我們假設這個人決定呆在家裡;假設不管怎麼樣,他留在了家裡。在這兩種情況下,他都不會被淋濕。但是,根據這是不是先前判斷的一個結果,這個事實的直接價值 是不同的。如果他未曾進行過判斷,如果他留在家裡僅僅是因為他有事忙或者僅僅是出於習慣,那麼,他留在家裡的價值就僅僅與他的習慣或忙著處理的事相關。如果他留在家裡是由於他關於出去散個步的價值所作的一個判斷,那麼,這個事實就具有一個附加的價值——使他避免了否則將已經陷入其中的一個惡的價值,以及對他的明智的一個證實或反駁的價值。假如結果沒有下雨,那麼,他可能會追悔莫及,怪自己愚蠢,竟沒去冒這個險;假如結果下雨了,那麼,他或許會慶幸自己的謹慎。無論哪種情況,根據科斯特洛博士的觀點,判斷的真正對象出自意願的決定,都由結果得到了確證或否證。那個判斷是否具有前件,是否具有獨立於確證或反駁的真或假,都可以作為一個用詞問題而略過。看起來似乎 它先行具有的正是真或假;但我現在並不準備討論那個問題。
科斯特洛博士提出了另一個更加尖銳的問題。關於這個問題,我承認我最初的觀點引起了一些困難,這些困難不只是用詞上的。與其他批評者不同,科斯特洛博士主張:「實踐判斷是關於將來的判斷,這個將來的特性是因果性地依賴於作出這個判斷[的行為] [147] 的。」這也是我的主要觀點。但是,他指出了我應該注意而沒有注意到的東西:沒有哪個判斷能包括所有將來的可能情況,把一個可能判斷為好而加以選取的選擇的同時,也使我們不可能獲得其他可能的但受到了排斥的好,並因此使任何關於它的實際價值的決定性判斷變得不可能。 [148] 他說:「杜威教授說,這些實踐判斷的主題到目前為止還是不完整的。我要進一步說,這個主題的一個基本部分註定永遠只是一種可能性。判斷被作出來是因為我們必須選擇與排斥,而對我們所排斥的東西,我們把它永遠放到實際確證經驗的範圍之外了。」(第453頁)我希望儘可能明確地聲明,科斯特洛博士已經把這一點說得很明白了,而我所寫過的任何與這一點相反的東西都必須予以取消。即使在我先前的觀點中沒有什麼東西與這一點在邏輯上不相容,我也應該早就看到這一點並對它進行說明。
關於 價值的判斷並不包含選擇的必然性,它們只是記錄過去的選擇與排斥的結果。它們記錄的必然是根據選擇而獲得的結果,而作出這些選擇是因為受到了排斥的影響。它們既沒有也不可能記錄如果受到排斥的東西被選取了會發生什麼情況。相反,只是在必須進行審慎選擇的情況下,我們才作出評價判斷。這就是我們說它們是實踐判斷所指的意思。我們稱讚和推崇而不經過思考,在這樣做的同時,我們就在進行排斥。 [149] 隨後,排斥一邊的結果變得明顯了。顯然,我們冒著失去某個更好的東西的危險,不加思考地進行選擇。這就是為什麼一個直接的喜好可能是錯的 但不可能是假的 。它的對象是好的,但是它本來可以更好,並且根據被排斥了的那個更好來看它是壞的——這就是事後反思的裁決。如果「喜歡」是絕對的而不是有偏向的,那麼,我們就處於自相矛盾之中。
但是,評價-判斷無法擺脫這種處境。儘管我們帶著過去的各種價值、事實和聯繫的幫助,儘可能周詳地仔細考慮,最終進行選擇時,我們還是在排斥,而被排斥的東西被視為比較壞的東西,被排除在充分的實驗性檢驗之外了。來自各種評價的各種價值,與未經判斷的直接價值一樣,都是完全固定不動的。換句話說,沒有哪個事實判斷可以得到完全的確證。正是在解決一個先前疑問的過程中,任何實驗都包含著一個新的風險。但這並不是說,判斷和實驗性檢驗得不出任何結果,或者如果我們擲硬幣來決定,效果也差不多。正如科斯特洛博士所說,「我們當然可以通過添加進一步的經驗材料來檢驗這些實踐判斷,但是這些材料本身也需要得到解釋。它們成為有待逐漸糅合、融入新的思想活動、新的比較判斷之中的新材料」——如此以往以至無窮。 [150] 這個事實為評價和實驗的進行規定了一個非常重要的準則:「留心你的可能選擇,並且要以這樣一種方式注意它們,以使以判斷為前提的行動能確保在目前狀況下進行檢驗的最大可能,以及隨時可以進行的重新鑑定(re-appraisal)的最大可能。」這條準則與不寬容——忽視和否定其他選擇——正相反,也與烏托邦主義——如此含糊籠統,以至於我們可以就選擇和計劃產生的各種結果的意義無休止地爭論下去——正相反。關鍵是把我們的選擇判斷或者要採取的行動分解成許多儘可能具體的特定行動,以使靈活的重新鑑定能夠以最小的浪費得到完成。沒有哪個「理想」立即或完全得到實現過。我們只是通過行動來使之具體化,通過這些行動,它的意義變得更明確了,而我們由此就獲得了採取進一步理智行動的可能性。
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沒有討論過「值得」(worth)的情況。正如先前所指出的那樣(這要感謝皮卡德博士),一個判斷可以終止於一個結論,這個結論認為,一個物或人是值得去喜愛或讚賞的,但喜愛和讚賞並不一定隨之而來。這種情況無疑是那樣一些人的堡壘,他們否認判斷在確定價值這件事情上可以參與一份;他們認為判斷也許能確定某物應當 是一種價值,但沒法說它就是一種價值。如果需要補充,我們還可以說,這類情況是一種強有力的抱怨的根據,抱怨理性及理性的好在對抗自然偏好(inclination)與直接的好的力量方面的無效。但是,我們也可以表明,這種情況是理所當然地檢驗著規則的一個例外。首先,我們應當注意,我們的論證所要求的只是如下這一點:喜好——或偏向——是不確定的,而判斷的發生是為了確定喜好,並因而 確定價值。那麼,關於判斷並不確定喜好的情況,我們應當說什麼呢?我們應該單純地抱怨人類天性的頑固或輕浮嗎?首先,存在著這樣一些情況,其中根本不存在真正的不確定或無規定(indetermination)。我們肯定地喜歡,而且從根本上知道我們喜歡。我們遵從習慣與社會期望而作出判斷行為,但我們在內心裡意識到,我們正在進行一種多餘的儀式。這種判斷是假裝的,並不是真實的。因此,對以下事實感到奇怪是沒有根據的:判斷並不決定情感驅動性態度。已經作出的說明,可以解釋其餘的情況。那個分析的要點是:評價判斷的直接對象採取某個特定行動,為使一個完全的最終判斷成為可能而採取某種行動是好的,或者是更好的。那麼,現在如果我們跳過這個直接判斷和作為其對象的那個行為,就沒有理由問為什麼判斷應當確定一個喜好並因而確定一種價值了。判斷一個特定的物或人是否值得尊重、仰慕、讚賞、渴望,這個判斷只是假設的或辯證的,而說從辯證的東西到存在之間並沒有筆直的大道可通,已經是老掉牙的說法了。行動是通向存在的唯一途徑。「值得」是理性獻給價值的一個貢品。但是,當它懸在假設的理智之中時,它始終是有名無實的、無效的,直到它轉換為行動。基於判斷之上的行動是這樣一種判斷的前提,這種判斷揭示將會使一種確定的情感驅動性態度成為可能的材料。如此一來,表面上看來的反對意見反而確證了我們的分析。
在結束本文時,我想簡單地說明一下依據實用主義方法來思考問題的意義。批評家們常說實用主義的檢驗隱含著一個先在的確信或判斷,即某些結果是好的。因此,實用主義方法的運用隱含著一個先在的非實用主義的判斷:如果前提是站得住腳的,那麼,肯定能得出結論。但實際上並不是這樣。日常生活中不具批評意識的實用主義當然常常陷於一種斷言,肯定一些結果是內在的好,應該毫不猶豫地得到斷定或默許。但它這麼做,正是背離了實用主義方法。實用主義方法主張:根據一個行為的各個結果對它進行反思並根據這一反思來行動,這是好的。因為得到揭示的各種結果會使關於好的一個更好的判斷得以可能,因此可以預見的結果或已經獲得的結果的好,就既不是最終的,也不是獨斷地得到規定的。它作為一個「比……好」而是好的——比如果判斷未曾參與所能得到的存在狀況好。關於另一個危險的修飾語——「工具性的」,情況與此類似。這個詞的意思不是說,反思對預先想到或預先存在的確定結果而言是工具性的,更不是針對身體上的需要或經濟上的成功甚至社會改善而言的。它指的是:從其整體上或以實驗的方式來看,反思對創造各種新的結果和新的 好來說,是工具性的。作為把各種舊有的好轉換成新的好的唯一一種中介,它與各個目的之間是相連的;因此,從美學和道德上來說,中介像目的一樣,是一種內在的好。但是,我們必須區分它的嚴格理智意義上的結構和目標,以及它的美學與道德價值,前者是非個人的和工具性地得到規定的,後者是個人的和直接的。認為知識就其認知性質而言是工具性的,這與主張「在其直接和個人方面知識是一個美麗而令人喜歡的東西」並不矛盾。
(趙協真 譯 莫偉民 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