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爾士論符號 · 18.「實用主義」定義

以下定義選自皮爾士為赫伯特·尼科爾斯《宇宙論》(1904年)所寫二十二頁書評的手稿。以大師般簡潔凝練的語言,皮爾士解釋說,實用主義並非一種實踐效果的哲學,而是一種邏輯方法。基於符號關係是思維之本質這一命題,實用主義傾向於促成對日常的、常識經驗世界的實在論的而非唯名論的承諾。 資料來源:手稿1476號。 對於這樣一部著作的批判,對於其特徵的刻畫,即便像這裡嘗試為之的那樣微不足道,直到批評者評論所取的立場觀點得到認識為止,都不可能有任何意義。我們的立場是實用主義;然而由於這個詞一直以來都用得很不嚴謹,因此大有必要就其本性作出部分解釋,同時指明維護它的人由以確信其真理的複雜過程。假如哲學想望變成一門健全科學的話,其學者就必須服從化學及分類生物學研究者所遵守的同樣的術語學規範;而一旦聲稱一個詞是為了表達一種精確地被定義的目的而發明的,那麼哲學學者就必須放棄每一種用於其他目的的習慣用法,雖然這些用法可能在一瞬間偶然引起注意。實用主義一詞被創造出來是為了表達一個確定的邏輯準則,這一準則,如其初次宣布時所表明的那樣,涉及一整個哲學體系。這一準則意在提供一種概念分析的方法。概念是某種具有一般類型之存在方式的東西,這種類型就在於,或可構成,一個語詞之意義的理性部分。這裡不可能嘗試一個更嚴格或更貼切的定義。這一準則中規定的方法是在想像中追尋出這一概念的可想像的肯定的或者否定的實踐結論,——也即,深思熟慮的、自我克制的行為的結論;而這個準則所斷定的就是這裡潛存著那個語詞、那整個概念的全部意義。所有對感覺的指稱都極力排除於這個命題之外,這一點尤其應予注意。諸如紅與藍之間的區分,被堅持認為並不構成概念的部分。提出這個準則既非作為順手工具,就其可以發現的有用性而言提供服務,亦非作為自身明證的真理,而是作為牢牢奠基於對符號本性之精深研究之上的意義深遠的定理。每一思想,或認知之表象,都屬於符號。「表象」與「符號」是同義詞。一個符號的全部目的就在於它將在另一個符號中得到解釋;而其全部意義就潛存於它授予那種解釋的特殊特點。當一符號決定著在另一符號中對其自身的解釋時,這個符號便產生一種外在於其自身的效應,即一物理效應,儘管產生這種效應的這個符號自身可能並不是一種實存的客體而僅僅是一種類型。符號產生這種效應,不是在這種或那種形上學的意義上,而是在一不容置辯的意義上。關於這一點,要注意的是超出自我控制能力的行為不是可以歸咎的對象。思維是一種行為,而推理是一種深思熟慮的行為;稱一論證非邏輯,或一命題虛假,是一種特殊的倫理判斷,因而不可適用於我們情不自禁的行為。這並不否認今天不可設想的東西明天可以設想。但是只要我們情不自禁地採取一種思維方式,我們就必須全心全意地承認其為真。對它的任何懷疑都是無聊的空想和不可兌現的支票。而今我們都確乎認為,而且情不自禁地認為,符號影響著其解釋元符號。正是通過耐心地考察符號解釋的各種方式(其中一些非常怪異),並考察這些方式之間的關係(一次探險,探險中,我們應該,可能的話,為自己配備一位嚮導,或者假如不可能做到這一點的話,就鼓起勇氣去看一個必須被掌握的概念窺視著另一個的腦袋,其後另一個窺視著這一個,如此等等,直到他逐步認識到這一過程沒有終點或者終生不足以完成這一研究為止),實用主義者才最終懷著極大的驚訝,手拿這個簡單的準則從令人沮喪的迷宮走出。因為難以相信如此令人驚訝的結果,他曾經尋找其方法的某些疏漏,尋找將會駁倒它的某種事例,然而在長期艱辛的創造力能夠設計的為證偽它的每一精密計劃反衝回他自己的頭腦,而他能夠開始的所有懷疑窮盡之後,他最終被迫承認其真理。這一準則一旦接受,——理智地接受,在其真理之證據的光照下,——他便立即從房間裡清掃出所有形上學的垃圾。每一抽象概念要麼被宣布為胡言亂語,要麼給予一個平易的、實踐的定義。這些結果的一般傾向是近乎唯心論者所謂樸素的東西,近乎常識,近乎神人同形同性論。這樣,比如說,實在就變為諸如不管你或我還是我們的任一同伴可能認為其所是的東西。外在就變成諸如何所思、何所感、何所為的元素,無論其所思、所感、所為是有關外在對象的,還是有關別的東西。因此,外在的必然是實在的,而實在的卻可以是也可以不是外在的;也沒有任何東西是絕對外在的或絕對缺乏外在性的。每一斷言性命題都指稱外在的某物,即使一個夢使我們證明對它的一種描述為真,而另一種描述則否。實存是那種反作用於其他事物的東西。因此,外在世界,(也即,相比較而言外在的世界)並非僅由實存的對象構成,也非單單由這些對象與其反作用構成;恰恰相反,其最重要的實在具有唯名論者稱為「純粹」的語詞,也即,一般類型與將在者(wouldbes)的存在方式。唯名論者說它們實質上與語詞同類是正確的;然而其所謂「純粹」則暴露出全然誤解了我們的日常世界由以構成之物。 19.為實效主義申辯序 下文選自皮爾士發表於1905—1906年三篇實用主義叢論的最後一篇。這裡所刊印的一段中,他論證說三段論可用圖像來表象和研究,因為邏輯主要關心形式。圖像(diagram)是各種可能關係的形式或圖標。進一步,他認為圖像(這裡沒有篇幅包括他所舉的許多例子)不僅可以表象邏輯真理,而且是其存在的實例,由此就證明了邏輯呈顯於「整個純粹的物理世界」。 選文中,除了腳註部分,括號內的話都是皮爾士的原文。 資料來源:《一元論者》第16期(1906年1月):第492—497頁。 讀者,讓我們建構一種圖像以例示思想的一般過程;我的意思是可精確表象任何思想過程的圖標化系統。 「然而既然思想本身已經呈現於我們,何必還要多此一舉呢?」實質上,這便是不止一兩個卓越的有知之士曾經提出的疑問式反駁,其中我挑出一位名聲赫赫的將軍。 我乃隱逸之士,故不準備以如下反問反唇相譏,「將軍,我相信,你作戰中要使用地圖。但是你何必多此一舉呢,既然地圖所表象的國土就在那兒?」對此,假如他回答說,他在地圖上尋找如此遠離於「就在那兒」的敵人戰線里的具體情況,我就要進一步追問:「那麼,我這樣理解是否正確,假如你完全徹底地熟悉這個國家,比如,就像你的童年往事歷歷在目那樣,那麼,在制訂詳細計劃時,這個國家的地圖對你就沒有一點用途?」對此他只好回答說:「不,我說的不是那個意思,因為我或許可以希望用地圖確定位置,以便標明雙方部隊陣地的每一預期日子的變動。」對於這種說法,我的第二個辯駁就該是,「很好,將軍,那恰恰符合於目前所論圖標的優點。事實上,正是在你如此清楚指明的地方,存在圖標一般的優點。那就是說,如果我可以嘗試仿效你那樣陳述問題的方式的話,人們可以在同一圖標上做精確的實驗;而當人們做這種實驗時,必須清醒地注意到因此在圖標的不同重要部分相互關係間所產生的未曾意想、未嘗預期的變化。對圖標的這類操作,不管外在的還是想像的,代替了化學和物理研究中實行的對實在事物的實驗。我無需說,化學家們此前已經描述了作為把問題放置進自然的實驗。同樣,對圖標的實驗是把問題放置進有關相互關係的自然。」到這裡將軍會提出(假如我可以模仿著名的戰士在事後回想中評論我的遭遇戰的話)在像化學家的那些實驗——這些實驗是對於正在探討其行為的物質本身而做的——與對於圖標所做的實驗——這後一種實驗與它們所表象的事物間沒有物理聯繫——之間存在很多差異。對此的正當回答,而且是唯一正當的回答構成邏輯新手易於忽視的一點,將是這樣:「你說化學家的實驗是對於研究的客體本身完全正確,然而實驗做過以後,他操作於其上的特定樣品很可能就拋棄了,因為已經沒有進一步的用途。化學家所研究的並非特定樣品;而是分子結構。如今他久已掌握充足證據證明,同一分子結構的所有樣品以完全同樣的方式進行化學反應,以致一種樣品與另一種完全一樣。但是化學研究的對象,他實驗於其上者,並且與他放進自然中的問題相關者,正是這一分子結構,所有樣品中這一分子結構所具的身份與分子結構本性上所具身份一般無二。因此,你說得對,他的確是在研究對象本身上做實驗。然而假如你停下來考慮一下的話,我認為你就會承認,你說對於圖標所做實驗與此不同是錯誤的。因為在那裡所研究的對象是什麼?正是關係形式。而這一關係形式正是圖標的兩個對應部分之間的關係形式本身……」 通過對某種圖標的實驗性操作,即可從任何所與的諸前提的聯結得到每一必然結論的實驗證明,不僅這一點為真,而且,更重要的是,從實驗性操作可隨意(ad libitum)倍增的時刻起,就沒有什麼「必然的」結論較歸納推理的結論具有更大的必然性,而倍增實驗性操作所需要花費的功夫不過就像召喚想像那樣。對此我可以提供規範的證明,而此時此地我被勸阻這麼做只是由於篇幅限制……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將滿足於對我的證明的匆匆草描。首先,對符號本質的分析,(引申符號一詞至其最寬泛的極限,為一對象所決定的任何事物,又通過這一事物,決定著為同一對象所決定的解釋),這一分析引出每一符號為其對象所決定的證明,要麼第一,由參與到對象的特性中,此時我稱這種符號為圖像;要麼第二,由實在地並以其個體存在與個體對象相聯繫,此時我稱這種符號為標指;要麼第三,由於或多或少近似的確定性,作為一種習慣(我所用的這個術語包含一種自然傾向在內)的結果,它將被解釋為指示著對象,此時我稱這種符號為記號。[1]下一步我考察這三類符號在幫助確定真理中是否有功效。記號具體表現一種習慣,而且起碼,對任何理智習慣的運用都是必不可少的。進而,記號提供關於思想的思維方法,在否則我們就不可能思考它們的那些方面。比如,記號使我們能夠創造抽象概念,而沒有抽象概念我們將缺乏一個重要的發現動力。這些抽象概念使我們能夠計算,教導我們集合是個體(個體=個體對象),而且在許多方面作為理性的真正經緯。然而既然記號獨獨基於業已明確形成的習慣但甚至並不提供對其自身的觀察,而且既然知識即習慣,因此它們無法使我們為知識增添哪怕一個必然結論,除非藉助明確的預先形成的習慣。另一方面,標指則提供其對象之實在性與切近性的實證確信。但是具有這種確信卻並不能洞察那些對象的本性。然而,同一可感之物可能雙重地發揮符號的功能。魯濱遜所發現的沙灘上的腳印,以及印在著名的花崗岩上的腳印,對於他是一標指,在他的島上有某種動物,而與此同時,作為一個記號喚起一個人的觀念。每一圖像都分有其對象的某種或多或少的明顯特徵。圖像,個別意義上的也好,集合意義上的也罷,都分有所有謊言與欺騙的最明顯特徵,——圖像的明顯性。而且它們比記號或標指具有與真理的生動特徵更多的關係。圖像並非毫不含糊地指代這個或那個存在著的事物,像標指那樣。至於其存在,其對象可能是純粹的虛構。其對象必然是一類慣常遇見的事物這種情況甚少。但是圖像可以最高程度地提供一種確信。就是說,展現於心靈的凝視之前的東西——圖像的形式,這種形式同樣是其對象,——必然是邏輯上可能的……我們可以從這種區分學到的東西在於,哪一類符號必然表象與推理相關的那類對象。而今推理不得不使其結論明白可見。因此,推理必然主要關心形式,這些形式是理性洞察的主要對象。因此,圖像尤其是推理的先決條件。圖標主要是圖像,而且是可知關係的圖像。確實不錯,必然所是者由簡單的考察任一東西學不到。然而當我們說演繹推理是必然推理時,我們的意思當然並不是說它不可錯。但我們的意思嚴格說來就是結論可從前提中所陳述的關係形式推出。而今既然圖標,儘管通常具有記號的特點,同時又具有接近於標指本性的特點,然而在其對象結構中卻主要是關係形式的圖像,因此,圖像表象必然推理的貼切性便易於看出…… 思想並不必然與大腦相關。它顯現於蜜蜂的勞作中,於晶體的活動中,並遍及整個純粹的物理世界;而人們不能否認思想實在地在那兒,就像不能否認對象的顏色、形狀等等實在地在那兒一樣。始終一貫地堅持那個不可證明的否定,你將被驅入近乎費希特的某種形式的唯心主義唯名論。思想不僅存在於有機世界,而且在那裡發展。但是就像不可能存在無需實例具體化的一般一樣,同樣不可能存在無需符號的思想。無疑,這裡我們必須給「符號」一種非常寬泛的意義,但又不能過寬,以致超出我們的定義域。 * * * [1]1867年,首次宣布這種區分時【本書第三篇論文】,「表象」這一術語用於符號一般的意義上,而「符號」被作為標指的同義詞,圖像稱為「肖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