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爾士論符號 · 17.實用主義演講[1]
在我們從其「精密邏輯」選來的那篇文章的後一部分里,皮爾士以堅持我們可以構成其實在性假說的能力便同時是其證明這一點,為符號關係或第三性的實在性作出論證。一年有半,1903年,皮爾士應邀到哈佛演講,在那裡他作了實用主義系列演講,如下選文就摘自這一系列演講。這裡他再次論及第三性之實在性這一問題,不過這次採用了一種不同的、儘管並非矛盾的論證,那就是我們有許多第三性作為世界裡的實在力量在發揮作用的客觀事例。比如,自然規律就不單單描述著二元關係,而且其本身就是在自然界發揮著作用的實在的三元關係。有關自然規律的知識有助於對自然客體之未來行為的預測,這一事實表明自然規律在某種程度上支配著自然界。或者說再次表明了,語詞之產生物理效應的力量幾乎不能按照二元關係來解釋。無疑,一句辱罵和一聲恭維之間純粹聲波上的物理差異本身並不足以解釋何以一者令人皺眉而另一卻引發微笑。不如說,不同的臉部(物理)效應是由於這一事實,即語詞是符號,或第三,表達著第一個人對第二個人的意思。假如我們記得1903年美國正在軍事鎮壓菲律賓獨立運動的話,那麼皮爾士所舉派屈克·亨利[2]演說的潛在效果這個例子就不會顯得那麼怪僻了。
資料來源:手稿309號。
我開始論證第三性在自然界的有效運作。
讓我們以實驗著手此問題。這裡有一塊石頭。現在我把這塊石頭放在與地板間沒有任何障礙的地方,我將滿懷信心地預言,一旦我放鬆對這塊石頭的把握,它就將落在地板上。你願意的話我將用現實的實驗證明我能夠做出正確的預言。但是我從你們臉上的神情看到你們都認為那將是一個十分傻氣的實驗。何以如此?因為你們都非常清楚我能夠預言將發生什麼,而事實將證實我的預言。
然而我如何可能知道將要發生的事情呢?你們肯定不會認為這是藉助於特異功能,似乎將來事件能夠以其存在的反作用直接影響我,好像在對於它的經驗中那樣,好像剛剛過去的事件可能影響我那樣。你們非常清楚在此情形下斷無此理。然而,我確實知道只要我鬆開手,石頭就將落下,這作為一個事實依然是真實的。如果我真實地知道任何事物,我所知的那個事物就必然是實在的。如下說法將是十分荒謬的,雖然我有能力知道事件如何得以決定,我卻無法控制這些事件,就像這塊石頭從我手中落下之後我便不能控制它一樣,如此我就只能根據熟悉一些純粹虛構之物的能力窺視未來。
我知道如果我鬆手這塊石頭就將落下,因為經驗已使我確信這類對象總要下落;而假如在場的任何人就此問題尚有任何懷疑的話,我將樂於做此實驗,而且我敢百分之九十九地肯定其結果。
然而所有固體在缺乏任何向上的力或壓力時下落這個一般命題,我要說這個公式,屬於表象。只有我們的唯名論朋友對此尚有異議。他們將如此過分竟然說這個命題是個純粹表象,——純粹這個詞的意思是所表象者與實在所是者是兩樣非常不同之物;而這個公式除了一種表象的存在外沒有任何存在。它當然屬於表象。那是不可否認的,我同意。而同等不可否認的是屬於表象的事物事實上(ipso facto)並非實在。在這方面,一個反作用的對象與一個表象的對象之間存在巨大的反差。凡是反作用的東西事實上就是實在的。但是一個表象的對象事實上並非實在。假如我預測一旦我鬆開這塊石頭它將飛上天空,那將是純粹的虛構;而簡單地做出實驗,其為虛構這一點即可得到證明。這是很清楚的。另一方面,並且基於同樣理由,我知道一旦我鬆手,這塊石頭就將落在地板上,如你們所有人都必定承認的那樣,假如你們不為理論所矇騙的話,我確實知道,——而我注意到你們沒有人願意跟我打賭,——這一事實就證明了為預測提供可靠基礎的那個公式,或者齊一性,就是,或者假如你們更喜歡的話,就符合於實在。
或許在這一點上有人會提出異議說:你承認,實在地所是是一回事而得到表象卻是另一回事;而你進一步承認自然規律的本性在於得到表象。那麼由此可推出自然規律不具有實在的存在方式。對此我的回答是,這種推論是基於一種語義模糊。當我說每當一定條件可得到滿足就將發生何事這個一般命題屬於表象時,我的意思是它指稱將來的(in futuro)經驗,我並不知道所有這些經驗都正被經驗著而且絕不可能知道都已被經驗過了。但是當我說實在的存在不同於表象的存在時,我的意思是實在所是者最終在於經驗中將強加於我們的事物,事實中存在一種原始的強迫因素,而這一事實不單單是一個合理性問題。這樣,假如我說:「只要我活著,我會每天給我的表上發條,」我絕不可能有一種確定地涵蓋所有這裡承諾的實證經驗,因為我絕不會確切地知道我的末日已到。但是實在的事實將是什麼並不取決於我表象著什麼,而取決於經驗的反作用將是什麼。我的斷言即我生活的每一天都要給表上發條可能證明符合事實,即使我是最無常的人,夜幕降臨以前就將死去。
假如我們稱之偶然為真(being true by chance),那麼,這就是一個一般命題在其所有一般性中偶然完全為真的一個例子。
每一一般命題都被限定於有窮數目的情形,在這些情形下,它可以在想像中被證偽,倘若它是一個限定於人類可能經驗的東西的斷定的話;因而可以想像,儘管它將無例外地為真,但它之證明為真仍然僅僅由於偶然。
但是假如我看到一個人,生活習慣非常規律,因此我率先提出打賭,這個人下一月不會忘記給他的表上發條,那麼你只能在兩個選擇性的假說間選擇:
第一,你可以設想某種原則或原因實在地起作用使得他每天給他的表上發條,能動的原則可能或多或少地具有力量;或者
第二,你可以設想他的行為迄今為止有規律純屬偶然;而在那種情形下,過去的規律性並不提供絲毫理由以期待其在將來的連續性,這就跟假如他曾經連續三次擲出六點,這一事件將提供既不多也不少的可能性,他下次還會擲出六點這種情形一樣。
自然的運作也是同樣。以令人信服的齊一性,在我們直接或間接的以往經驗中,自由下落的石頭落地了。就此只有兩個假說擺在我們面前。要麼
第一,那些石頭下落所具有的齊一性只是由於偶然而並不提供任何根據,哪怕最微弱的根據以期待下一次鬆開手,石頭仍將下落;要麼
第二,那些石頭下落所具有的齊一性是由於某種能動的一般原則,在這種情形下,我根據這一原則做出預言時,它卻停止發揮作用,那倒是件蹊蹺事。
先生們,這種立場經得起批判。它是不可辯駁的。
當然,每個理智健全的人都將採納後一個假說。假如他可能在這塊石頭的例子中懷疑它,——那是不可能的——而我也可以最終丟下這塊石頭,——我告訴你們就這樣!——假如任何人尚且懷疑這一點,那麼每天仍然會有上千次其它的歸納預言得到證實,而此人將不得不設想那些預言的每一個都僅僅是僥倖,以便合理地逃避這種結論,即一般原則實在地作用於自然界。此即經院實在論的學說。
或許,你們可能要問我為何將一般性與第三性聯繫起來……
如今,第三性無非是以其最簡單和最基本的形式體現著中間性(Betweenness)或中介對象的特徵;而我用第三性作為凡中介占支配地位之處就占支配地位,並且在表象中達到其完滿性這一現象因素的名字。
第三性,當我用這個術語時,只是用作表象的同義詞,對於表象我喜歡較少色彩的術語,因為其含義不像表象一詞的含義那麼狹窄和專業。如今說,運作於實在世界中的一般原則屬於表象和記號,可謂名副其實,因為其運作方式(modus operandi)與語詞由以產生物理效應的運作方式是同樣的。沒有人能否認語詞確實產生這種效應。拿派屈克·亨利在我們革命時期的名言為例,這一名言曾被他的每個同胞反覆徵引,廣為傳頌:
三百萬人民,以自由的神聖事業武裝起來,而且在如我們所擁有的這樣一個祖國,是敵人可能引來反對我們的任何力量都難以征服的。
這些詞句呈現著一般自然規律的這種特點,[即]它們本來可能產生的效應,無窮地超越環境允許它們產生的任何效應。比如,可能一度發生過這樣的事情,某個美國學生,作為遊客航行在太平洋上,本來漫不經心地在一片紙上寫下這幾句話。這片紙可能丟在水中並被呂宋島海岸上的某個他加祿人撿起;而假如他曾經譯出這些詞句的話,那麼這些詞句就可能很容易在那裡到處傳誦,就像曾經在我們祖國傳誦過一樣,並具有類似的效應。
因此語詞確實產生物理效應。只有瘋子才會否認這一事實。正是對這一事實的否認包含著對它的信仰;而沒有人能夠堅持一貫地拒不承認這一事實,直到他陷於完全的精神麻痹為止。
* * *
[1]這是皮爾士1903年哈佛實用主義系列演講的第四演講的第二部分。——譯者
[2]派屈克·亨利(Patrick Henry,1736—1799),美國革命領袖之一,演說家,曾任大陸會議代表,參與起草《人權法案》。——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