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流船 · 第十四章
沃格雷夫。——蠟像。——桑寧。——我們的燉菜。——蒙莫朗西的嘲諷。——蒙莫朗西與水壺大戰。——喬治學習班卓琴。——受挫的經歷。——音樂業餘愛好者面臨的困難。——學習吹風笛。——哈里斯在晚餐後感覺很憂鬱。——喬治和我去散步。——回來的時候我們又餓又濕。——哈里斯有點奇怪。——哈里斯與天鵝,驚人的故事。——哈里斯過了一個艱難的夜晚。
午飯後我們趕上一陣順風,慢慢地經過了沃格雷夫和希普萊克。在午後慵懶的陽光下,位於河灣處的沃格雷夫就像一幅古老的畫,初見之後,就永久地徘徊在你的記憶里了。
「喬治與龍」酒店的門口有一個招牌,正面是皇家藝術研究院的萊斯利畫的,背面是同院的霍奇森畫的。萊斯利的畫描繪了喬治與龍大戰的情景,而霍奇森則想像出了大戰結束後戰勝了惡龍的喬治享用一杯啤酒的情景。
《桑福德與默頓》的作者戴生活在這裡——更重要的是,他死於沃格雷夫。教堂裡面有一座紀念薩拉·希爾女士的碑,她在遺產中每年留出一英鎊在復活節的時候分配給兩個男孩兩個女孩,這些孩子必須「從來不忤逆他們的父母,從來不說謊、不偷竊、不打破窗戶」。想像一下,為了得到五先令必須放棄那麼多!多不值啊。
傳說很多年前,這裡真的出現了一個從來沒有做過這些事情的男孩——或者說,按照要求,沒有人發現他做過這些事——贏得了這榮譽的皇冠。得獎之後,他在市政廳展覽了三個星期,還是擺在一個玻璃罩子裡呢。
那筆錢後來怎麼了沒有人知道。他們說按慣例總是傳遞給下一次蠟像展覽。
希普萊克是一個很漂亮的村子,但因為村子位於小山上,所以從河面上看不見。丁尼生是在希普萊克教堂舉行的婚禮。
河流到桑寧的那一段穿越了很多小島,非常寧靜孤獨。除了黃昏時分偶爾有一兩對鄉下的戀人沿著河岸散步之外,幾乎看不到其他人。皇親貴族們都留在了亨利,而陰沉骯髒的雷丁還沒有到。這段河流很適合夢回過去的日子,回想那些消失的事物和臉龐,想像那些可能發生但卻沒有發生的事情,全部交錯在一起。
我們在桑寧下船,沿著村子走一走。這是整段河流上一個童話般的小角落。它看上去不像是用磚石和灰漿建造的村子,反而更像是舞台上的搭建。每棟房子都被玫瑰覆蓋著,特別是現在六月初,玫瑰花綻放如同粉色的雲彩。如果你在桑寧過夜的話,最好是在教堂後面的公牛旅館。那是一座名副其實的鄉村老酒店,前面是鬱鬱蔥蔥的四方院子。傍晚時分,樹下坐著的老人們喝著麥芽酒,一邊聊著村子裡的大事小事。旅館的房間層高很低,但古香古色,裝著格子窗戶,樓梯總是有些古怪,走廊又長又彎。
我們在甜美可愛的桑寧轉悠了一個小時左右,這個時候要想再划船到雷丁已經有些晚了,所以我們決定回到希普萊克的一個小島,在那裡過夜。我們安頓好的時候天色還挺早,喬治建議說,既然時間很充裕,我們可以趁機準備一頓豐盛的晚餐。他說他準備給我們展示一下,即使在河上,也能好好做頓飯。他還建議說,有我們採購的蔬菜、剩下的冷牛肉和其他東西,我們應該做愛爾蘭燉肉。
看上去是個很不錯的建議。喬治撿了柴火升起火堆,哈里斯和我開始給土豆削皮。我從來沒有意識到削土豆皮是那麼困難的一件事情,這簡直是我做過的類似事情當中最複雜的了。我們剛開始還挺開心的,甚至可以說幹得歡欣雀躍,但當我們削好第一隻土豆的時候,我們輕鬆的心情就不復存在了。我感覺我們越削,土豆上剩下的皮越多。當我們把皮都削完、所有的眼都挖掉的時候,土豆已經一點兒不剩了——至少剩下的部分已經不值一提了。喬治過來看了一眼——剩下的土豆大概和豌豆差不多大。他說:
「噢,這可不行!你們太浪費了。你們必須刮皮。」
於是我們開始刮土豆皮,這比削皮還要困難。土豆的形狀那麼的獨特——全是坑啊包啊洞啊什麼的。我們連續工作了二十五分鐘,完成了四個土豆。接著我們決定罷工,我們認為晚上剩下的時間應該用來把我們自己刮乾淨。
我從來沒有見過比刮土豆皮更令人身陷困境的事情。當我和哈里斯站起來的時候,我們刮下來的四個土豆的皮幾乎要把我們埋掉一半了。這說明小心節省能產生什麼樣的結果。
喬治說愛爾蘭燉肉裡面如果只有四顆土豆也太不像話了,於是我們洗了大概半打土豆,沒有去皮就直接下鍋了。我們還放了一顆捲心菜、半配克豌豆。喬治攪拌了鍋子裡的東西,說裡面還有很多空間,所以我們翻遍了我們的籃子,把剩下的雜七雜八的東西都放了進去:半個豬肉派、一些冷培根。喬治還找到了半聽三文魚,也放進了鍋里。
他說這個就是愛爾蘭燉肉的好處:你可以處理掉很多這類東西。我找出兩個有裂縫的雞蛋,也放了進去。喬治說這樣可以讓湯汁更濃稠。
我忘了還加了些什麼配料,但是我們真是什麼都沒有浪費。我記得蒙莫朗西在整個過程中一直很有興趣,後來他若有所思地離開,幾分鐘後再次出現時嘴裡叼著一隻死掉的水鼠,很顯然希望把這個作為他對這鍋燉肉的貢獻。他到底是帶著嘲諷的心態,還是真心想幫忙,我說不清楚。
我們討論了是不是要把這隻河鼠放進鍋里。哈里斯說應該沒問題,和其他東西放在一起,多少有些好處。但是喬治反對,他說沒有這個先例,他從來沒聽說能把水鼠放進愛爾蘭燉肉裡面,而且他寧可以安全為重,也不要試任何危險的做法。
哈里斯說:「如果你從來不嘗試新的東西,你怎麼能知道會發生什麼呢?就是你這樣的人阻礙了世界發展。想想那位第一個嘗試吃德國香腸的人吧!」
這道愛爾蘭燉肉是個極大的成功。我從來沒有吃過這麼好吃的菜。那裡面有一種清新、開胃的味道。當一個人的味蕾被那些老沒有變化的東西弄得很疲憊之後,面對一道有新鮮味道的菜,真的會覺得是全世界最美味的東西。
而且這道菜的營養很好。喬治說,裡面有不少好東西。豌豆和土豆煮得有點不夠軟,不過我們的牙齒都不錯,所以問題不大。那湯汁,簡直像詩歌一樣美好——也許對不太強健的胃來說有點太稠了,但是很有營養。
我們飯後喝了茶,還吃了些櫻桃派。蒙莫朗西在我們喝茶的時候與水壺進行了一場大戰,結果得了可憐的第二名。
整個旅途中蒙莫朗西對水壺一直顯示出極高的興趣。他會坐在那裡看水壺燒開水,帶著非常困惑的表情,還會時不時朝他大吼,希望能激怒水壺。當水壺開始沸騰冒氣的時候,蒙莫朗西會覺得這是水壺在挑釁,他會想跳起來大戰一場。但總是在這個時候,就有人過來把他的獵物拿走了。
今天他決定要先下手為強。當水壺發出第一聲響聲的時候,他跳起來、咆哮著、帶著恐嚇的態度朝前進發。其實這只是個很小的水壺,但卻勇氣可嘉,它出其不意地朝蒙莫朗西吐了一口唾沫。
「啊,你居然敢!」蒙莫朗西怒吼一聲,露出了他的牙齒,「我要好好教育你怎麼尊重一隻努力工作的可敬的狗,你這個可惡的長鼻子丑東西!放馬過來吧!」
接著他沖向了這只可憐的水壺,咬住了壺嘴。
接著,一陣令人毛骨悚然的尖叫劃破了寂靜的夜空。蒙莫朗西衝下船,在島上以每小時三十五英里的速度跑了三圈,還不時停下來把鼻子埋進冰涼的泥水裡。
從那天起蒙莫朗西對水壺就保持著一種摻雜敬畏、懷疑和憎恨的感情。無論什麼時候看見水壺,他總會咆哮一聲然後飛快地夾著尾巴後退,一旦水壺被放到爐子上,蒙莫朗西就會馬上跳到船外面,坐在岸上,直到喝茶時間結束。
晚餐後喬治拿出了他的班卓琴,正想彈起來的時候卻遭到哈里斯的反對:他說他正好有點頭疼,所以承受不了琴聲。喬治認為聽聽音樂對他有好處——因為音樂能舒緩神經,有助於緩解頭痛;他輕輕彈了一兩個音符,讓哈里斯感受一下。
哈里斯說他寧願頭疼也不要聽。
喬治直到今天也沒有學會彈班卓琴。他遇到的讓他感到氣餒的事情太多了。我們在河上的時候有兩三天晚上他想嘗試練習一下,但卻一直沒能如願。哈里斯說話一向讓人喪氣,再加上蒙莫朗西在喬治彈奏的時候一直持續不停地吼叫。喬治根本沒有得到公平對待。
「為什麼我彈琴的時候他要那樣子嚎叫?」喬治氣憤地大喊,朝著蒙莫朗西扔了一隻靴子。
「他在叫的時候你為什麼要那樣子彈琴?」哈里斯接住那隻靴子,並反駁喬治,「你放過他吧,他忍不住要叫的。他懂得欣賞音樂,是你彈的音樂讓他叫起來的。」
於是喬治決定回到家之後再開始學習班卓琴。但即使在家他也沒有什麼練習的機會。波匹茲太太會上樓來說她很抱歉——她本人倒是很喜歡聽的——但樓上的那位女士處在懷孕比較敏感的時期,醫生擔心這琴聲會對胎兒造成傷害。
於是喬治決定深夜帶著琴到廣場上去練習。但附近的居民紛紛向警察投訴,警察晚上設了一個觀察哨,把喬治抓住了。因為證據確鑿,所以喬治只能保證六個月之內不再打擾這裡的安寧。
從此之後喬治仿佛一蹶不振。六個月過去後,他有一兩次打算重操舊業,但總會被潑冷水——總要與那些毫無同情心的人鬥爭。又過了一陣,喬治完全放棄了,廣告大減價出售他的樂器——「樂器主人已經不再使用」——他開始改學打撲克了。
我曾經認識一個學吹風笛的年輕人,你簡直難以想像他遭遇到的各種反對。即使他自己的家庭成員也從來沒有給過他積極的鼓勵。他父親從一開頭就拚死反對,說話一點兒也不留情面。
我的這位朋友本來每天早上起床練習,但是他的姐姐反對。她是個教徒,認為一大早不適宜聽這種聲音。
於是他就決定每天晚上等家人都睡覺之後再熬夜練習。但這也行不通,因為這讓他們家的名聲非常不好。因為晚歸家的人會聚集在門口聽,到了第二天早上,傑斐遜先生家裡發生了一起恐怖謀殺案的消息就傳遍了全城。人們會繪聲繪色地描述被害人恐怖的尖叫、殺人者兇殘的叫罵,接著還有求饒的聲音和臨死之前的嗚咽聲。
於是他家人只能讓他白天在關上門窗的後廚練習了,但是儘管有這些預防措施,他吹得比較成功的幾個樂句仍然能夠傳到客廳,讓他母親禁不住流淚。
她說這樂曲讓她想起她可憐的父親(這可憐人在新幾內亞海灘游泳的時候被鯊魚吃掉了——但為什麼她會聯想到這個事情她自己也說不清楚)。
後來他們在花園深處給他找了個地方,吩咐他想吹奏的時候把樂器帶到那裡去。這地方離房子大約有四分之一英里的距離。有時候家裡會有對此毫不知情的客人來,家人又忘了告訴客人這個情況並給予警告,這客人可能走到花園裡,在毫無心理準備的情況下聽到風笛聲。如果這人心理很強大,那最多被嚇一跳;但是如果是心理承受能力一般的人,多半會被嚇瘋。
不得不承認,風笛業餘愛好者在最初階段的確非常悲慘。我在聽我這位年輕的朋友演奏的時候我自己也深有感受。風笛好像是一種非常難駕馭的樂器。你必須預先準備好足夠吹出一個樂句的氣息再開始吹——至少我觀察傑斐遜得到的結論是這樣的。
他開始總是吹出一個高亢、豐滿而且鼓舞人心的音節,讓人精神振奮。但後來他吹的樂聲就越來越輕柔,最後一個小節往往在中間就黯然泄氣,沒了聲息。
要想吹風笛,必須要有個好身體。
年輕的傑斐遜只學會了吹奏一首樂曲,但我從來沒有聽到人抱怨他會的樂曲太過貧乏——從來沒有。他說他吹奏的這首曲子叫作《坎貝爾一家來了,歡迎——歡迎!》,但他父親老說這曲子是《蘇格蘭的藍鈴花》。沒有人確切知道到底是哪支曲子,不過所有人都聽出了蘇格蘭的風韻。
每人有三次機會猜曲目的名字,大部分人三次都猜不同的曲目。
哈里斯在晚飯之後就有些不舒服——我認為他一定是吃了燉肉才這樣:他不太習慣這麼豐盛的晚餐——所以喬治和我把他留在船上後,我倆自己去亨利轉轉。他說他會喝一杯威士忌,抽一管菸斗,然後收拾好東西。我們回來之後在岸上大聲喊他,他就會划船過來接我們。
「老夥計,你可別睡著了。」我們離開的時候告訴他。
「只要燉肉還沒消化完,我是睡不著的。」他嘟囔著把船劃回到島的方向。
亨利正在準備即將到來的大賽,所以非常熱鬧。我們在那裡遇到不少我們認識的人,有他們的陪伴,時間過得飛快。當我們準備步行四英里回家的時候,已經快十一點了——我們現在已經習慣把我們的小船稱為「家」了。
這是個很陰沉的晚上,天氣很冷,還下著細雨。我們穿過黑漆漆、靜悄悄的田野,低聲互相詢問有沒有走錯路。我們懷念著我們溫暖的小船,那透過緊繃船篷的明亮燈光,想念哈里斯和蒙莫朗西,還有威士忌,真希望我們現在就在那裡啊。
我們在腦海里勾勒出這樣一幅畫面:我們在小船里,疲憊不堪還有點餓,船外是陰沉沉的河流和看不清輪廓的大樹;樹下我們親愛的小船就像一隻螢火蟲一樣,安逸、溫暖而歡喜。我們仿佛能看見自己坐在船里吃晚飯,大口吃著冷餐肉,互相傳遞著麵包;我們能聽見我們刀叉碰撞發出的喜悅聲音,我們的笑聲充滿了整個空間,直至滿溢,瀰漫到外面的夜空。我們加快腳步,朝著夢想的方向前進。
我們最終到了纖道,這讓我們高興起來。因為在此之前,我們不能肯定到底自己是在朝著河岸走還是在背著河岸走;當你非常疲憊、想馬上睡覺的時候,這樣的不確定性是非常讓人擔憂的。我們經過希普萊克的時候剛好聽到差一刻十二點的鐘聲。喬治這時候若有所思地說:「你還記得我們的船在哪個小島麼?」
「我不記得了,」我也開始陷入了思考,「一共有多少個島?」
「只有四個,」喬治說,「如果他還醒著,問題就不大。」
「如果他睡著了怎麼辦?」我問。但我們馬上放棄了那個想法。
我們到第一個島對面的時候就開始大喊,但是沒有回應。於是我們前往第二個島,同樣沒有回覆。
「噢,我想起來了,」喬治說,「是第三個島。」
於是我們充滿希望地沖向第三個島,開始大喊。
沒有回覆!
事態開始變得嚴重起來。現在時間已經過了午夜,希普萊克和亨利的酒店早就滿房了,我們也不可能半夜三更挨家挨戶去敲門,問當地村民是否有空房出租。喬治建議我們走回亨利,襲擊一名警察,好讓他把我們抓進警察局裡面過夜。但我們突然又想到:「萬一他不抓我們,而是奮力反擊呢?」
我們可不想整夜和警察打架。況且我們也不想把事情弄得太嚴重,導致我們被抓進去關上半年。
我們絕望地朝著黑暗中仿佛是第四個島的方向大喊,也仍然沒有回應。現在雨越下越大,而且絲毫沒有停止的跡象。我們已經濕透了,又冷又難過。我們開始懷疑是不是真的只有四個島,又懷疑我們是不是真的到了島的附近,到底我們是不是在我們目的地附近一英里的範圍內,還是說我們根本就在河的另外一段。在黑暗裡所有的東西看上去都不一樣。我們開始理解「林中小兒」的痛苦。
正當我們準備放棄希望的那一刻——是的,我知道這是小說和故事裡面總會發生事情的時刻,但我不能控制這點。我在開始寫這本書的時候就下定決心一定要據實下筆,所以即使這樣寫會顯得陳詞濫調,我也只能這樣寫下去。
正當我們準備放棄希望的那一刻,我不得不這麼說。正當我們準備放棄希望的那一刻,我突然在我們前面一段距離的地方看到了一束奇怪的光亮從對岸透過樹林顯現出來。我有那麼一瞬間以為見鬼了:這光亮非常模糊而神秘。接著我意識到那是我們的船,於是我撕心裂肺地大喊起來,差點讓夜晚都在床上翻了個身。
我們屏住呼吸等了一分鐘,接著——噢!我們聽到了黑夜中最美好的音樂!——我們聽到蒙莫朗西朝我們回喊。我們回答的喊聲大到可以喊醒「七眠子」[1]——當然我不理解為什麼叫醒七個人需要比叫醒一個人用更大的音量——之後又過了好像一個小時那麼長的時間,但實際上估計只有五分鐘——我們看見那艘亮著燈的船慢慢駛過黑暗,還聽見哈里斯還沒睡醒的聲音在問我們在哪裡。
哈里斯的樣子有種說不出來的奇怪。這並不是一般的疲勞。他把船靠在岸邊一個我們幾乎無法跳上船的地方,而且馬上又回去睡覺了。我們不停地喊啊叫啊才把他喚醒,讓他思路清醒一些。最後我們終於成功安全上船了。
我們上船的時候注意到哈里斯表情有些憂傷。他給我們的感覺是好像剛剛經歷了什麼不幸。我們問他到底發生了什麼,他說:「天鵝!」
我們停泊的地方好像靠近天鵝的巢,在我和喬治離開不久,雌天鵝回巢了,她大叫起來。哈里斯把她趕走了,這隻天鵝飛走後卻把她的老公帶了回來。哈里斯說他和這兩隻天鵝大戰了一場,他的勇氣和技巧終於幫助他在最後贏得了勝利。
但是半小時之後,他們帶著另外十八隻天鵝一起回來了。就我們聽到哈里斯講的故事,這是一場浴血奮戰。天鵝們想把哈里斯和蒙莫朗西拉到河水裡淹死,而哈里斯像英雄一樣戰鬥了四個小時,殺死了不少天鵝,直到左右的天鵝都飛走等死去了。
「一共有多少只天鵝?」喬治問道。
「三十二隻。」哈里斯睡眼矇矓地回答。
「你剛才說是十八隻。」喬治說。
「不,我沒有。」哈里斯嘟囔道,「我說十二隻。你認為我不會數數麼?」
關於天鵝事件的真相我們一直沒有弄清楚。我們第二天早上再次詢問哈里斯,但他說:「什麼天鵝?」搞得我和喬治昨天晚上像在做夢一樣。
無論如何,重新回到船上是多麼讓人高興的一件事啊,特別是在經歷了我們受過的坎坷和驚嚇之後。喬治和我一起吃了一頓豐盛的晚餐,之後我們想喝一點甜酒,可惜沒有找到威士忌。我們詢問哈里斯把威士忌放到哪裡去了,但是他仿佛不知道我們說的威士忌是個什麼東西,甚至完全不知道我們在對他說什麼。蒙莫朗西看上去知道一些內情,但他什麼也沒說。
我們那天晚上都睡得很好,當然如果不是哈里斯的話我會睡得更好的。我模糊地記得他大概把我吵醒了十幾次,因為哈里斯拿著燈籠滿船找他的衣服。他好像整個晚上都在擔心他的衣服。
有兩次他把我和喬治推開看我們是不是壓住了他的衣服。第二次的時候喬治非常生氣。
「半夜三更的你找你的褲子幹什麼?」喬治怒氣沖沖地問,「你為什麼不躺下好好睡覺?」
我再次醒過來的時候哈里斯很焦急,因為找不到襪子了。我最後的模糊記憶是我被推著翻身,聽見哈里斯嘟囔著雨傘到底跑哪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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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古蘭經》傳說中為避暴政而藏在山洞中沉睡了數百年的幾位青年,有一犬同行,又稱「七人一狗」「山洞人」「以弗所之七聖童」。——譯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