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流船 · 第七章
披上周日盛裝的河流。——在河上穿的衣服。——男人們的機會。——哈里斯沒有一點審美力。——喬治的運動衣。——與時裝大片上的年輕女人在一起的一天。——托馬斯夫人的墓。——不喜歡墳墓、棺材和屍骨的人。——哈里斯瘋了。——他對喬治、銀行以及檸檬水的看法。——哈里斯的雜技。
我們經過莫爾西水閘的時候,哈里斯給我講了他在迷宮的故事。過水閘耽誤了一些時間,因為我們是裡面唯一一條船,這又是個很大的水閘。我記得我以前好像從來沒見過莫爾西水閘裡面只有一條船。我認為它是泰晤士河上最繁忙的水閘,比博爾特水閘還繁忙。
我曾經站在岸上觀望水閘,連河水都看不見,眼前是一片艷麗的運動衣、花哨的帽子、瀟灑的遮陽帽、花花綠綠的太陽傘、絲綢毯子、披風、飄帶和精緻的白衣。
從碼頭朝下往水閘看的時候,你會覺得看見裝滿了各色鮮花的盒子,堆成了彩虹一般的小山,遮蓋住每一個角落。
在天氣好的周日,整天都是這樣的景象。水閘的上游和下游停滿了各色遊船,排隊等著通過。有些船開過來,有些船開過去,一整條河流從皇宮到漢普頓教堂都點綴著黃色、藍色、橘色、白色、紅色、粉色的船隻。漢普頓和莫爾西的居民們都穿上了遊船的服裝,帶著他們的狗來到水閘邊閒逛,有的在調情,有的在抽菸,有的在看來往的船隻。這一切,男人們的帽子和外套、女人們絢麗的衣裝、興奮的狗兒、移動的船隻、白色的船帆、美麗的景色還有閃閃發光的河水,構成了沉悶的倫敦老城外最愉悅的景觀。
河流給大家穿衣打扮提供了一個最好的理由。這一次,男人們也有機會展現對色彩的品味,要是你問我的話,我認為現在我們表現得還不錯。我總是喜歡帶點紅色的東西——紅色和黑色。你曉得,我的頭髮帶一點金棕色,有人告訴我這顏色很漂亮,和暗紅色很相配。我一直認為淺藍色的領帶和它也很相配,還有俄羅斯皮子做的鞋,加上紅色的絲綢手帕放在腰間——手帕比皮帶的效果好多了。
哈里斯總是選擇深淺不同的橙色或者黃色,但我認為他選得並不是那麼成功。他的膚色配黃色太深了。黃色並不適合他,這毫無疑問。我建議他用藍色做底色,配上白色或者奶油色。但是,唉!一個人對衣著的品位越差,反而越固執己見。真可惜啊,他這種穿法永遠不會好看的。其實有一兩種顏色他穿起來不錯,戴上帽子還是挺好的。
喬治為這次旅遊買了一些新衣服,讓我很是惱火。他的運動衣非常庸俗難看。我不想讓喬治知道我怎麼想的,但是我實在找不到其他更恰當的說法。周四的晚上他把那衣服帶回來給我們看。我們問他這是什麼顏色,他說他也不知道。他不知道這個顏色應該叫什麼。店員告訴他說這是東方風格。喬治把衣服穿上,問我們覺得怎麼樣。哈里斯說,如果在早春把這衣服掛在花園裡,用來嚇跑鳥兒,倒是挺不錯的。但是作為人類服飾的主題,除了馬蓋特遊樂場的黑人外,誰穿上身都會讓他難受。喬治很不高興,但是,正如哈里斯所說,如果他不想聽別人的意見,又為什麼要問呢?
其實真正讓我和哈里斯擔心的是,這衣服會把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吸引到我們這條船上。
女孩們如果穿得漂漂亮亮的,坐在船里也不錯。對我來說,有品位的划船裝束比什麼都有吸引力。但是,對於所謂的「划船裝」,最好是所有的女士都能了解,這衣服是能夠在船上穿的,而不是放在玻璃櫃裡的。如果船上的人總是惦記自己的衣服,而不是這旅程本身的話,那可真是浪費。我曾經有一次和兩位這種女士去船上野餐,那天我們才叫享受!
她們都打扮得很漂亮——都是些蕾絲和絲綢玩意兒,還有花兒啊、飄帶啊、嬌氣的鞋子啊、輕薄的手套什麼的。但是她們這麼穿只適合去影棚照相,而不是去船上野餐。這是法國時裝雜誌上的「划船裝」。在真正有泥土、空氣和水的地方,它們都顯得可笑而愚蠢。
最開始她們認為船不夠乾淨。我們把所有的座位都擦了一遍,向她們保證這已經打掃乾淨了,但是她們卻不信。一個用戴著手套的食指擦了一下坐墊,然後給另一位看,兩人同時嘆了口氣。她們最後坐下來,表情就像是古時候的基督徒烈士們在上火刑之前還裝作舒服的樣子。划船的時候,總是免不了濺起來一些水花,但她們認為那一點水花就毀了她們的衣服。這水印不會消失,痕跡會永遠留在衣服上。
我是尾槳手。我盡力了。我讓槳離水面有兩英尺高,每劃一次都讓槳上的水滴落下來,才再次劃下去。(過了一會兒,前槳手說,他技術不行,和我配合不好。如果我允許的話,他想坐著不動,看看我怎麼划船。他說他很有興趣看看。)但是,儘管我如此這般,萬分小心,還是無法避免水珠時不時濺落到她們的衣服上。
兩位女士沒有抱怨,只是緊緊地擠在一起,雙唇緊咬,每次有水珠滴到她們身上,她們就明顯地畏縮顫抖。她們如此沉默地忍受一切是非常高尚的表現,但是卻讓我完全失控。我太敏感了,我劃得越來越亂,越是想小心,濺起的水花就越多。
最後我完全放棄了,我說我去劃前槳。前槳手也認為這個想法不錯,所以我們就交換了位置。兩位女士見我離開,不禁鬆了一口氣,瞬間高興了起來。可憐的女孩們,她們最好還是忍著我點。現在她們旁邊划船的老兄是個心情愉快、大大咧咧、頭腦簡單的傢伙,和紐芬蘭犬差不多敏感。你可以瞪著他看一個小時他也不會注意到,而且即使他注意到了,也不會覺得不對勁。他愉快地用槳拍打水面,水花像噴泉一樣濺滿了整條船,讓她們倆一下子嚇得坐了起來。在她們的衣服上潑了一品脫水之後,他愉快地輕笑起來,說:
「真的很對不起。」還拿出他的手帕來幫她們擦水。
「噢,沒有關係。」可憐的女孩嘟嘟囔囔地說,悄悄地把毯子蓋滿了全身,還用她們那裝飾著蕾絲花邊的陽傘來保護自己。
午餐的時候她們可是難受極了。有人讓她們坐在草地上,但草地上有土;又讓她們靠在樹樁上,但那樹樁好像已經幾個星期沒有擦拭過了;所以她們把手帕鋪在草地上,然後坐在上面,挺直身體。有人端著一盤牛肉餡餅,不小心被樹樁絆了一下,餡餅飛了出去,幸好沒有飛到她們身上。但這事故讓她們覺察到了新的危險,所以更加惴惴不安。從那之後只要任何人走動,任何人手裡有會掉下來弄得一塌糊塗的東西,她們就越來越緊張地盯著那人看,一直到對方坐下來為止。
「現在,小姐們,」前槳手在吃完飯後愉快地對她們說,「來吧,該你們洗東西了。」
她們最開始沒搞明白他的意思。當她們理解對方意圖之後,她們說恐怕她們不知道應該怎麼洗。
「噢,我馬上教你們,」他喊道,「很有意思的。你們趴下來,我是說,靠在河岸上,你們知道吧,把東西在水裡晃幾下就好了。」
那位姐姐說,她擔心她們的衣服不適合幹這個工作。
「沒關係的,」這位大大咧咧的小伙子說,「把袖子捲起來吧。」
他真叫她們這麼幹了。他告訴她們說野餐一半的快樂都在於此。她們說的確非常有意思。
現在我回想起來,那位年輕人真的像我想像的那麼木訥麼?或者說——不,不可能!他臉上的表情是那麼單純,像孩子一樣。
哈里斯想在漢普頓教堂上岸,去看看托馬斯夫人的墓。
「誰是托馬斯夫人?」我問。
「我怎麼知道?」哈里斯回答說,「她就是那個墳墓里很有意思的女士,我想去看看。」
我反對。我不知道是不是我天生不對勁,但是我從來就對墳墓不感興趣。我知道,當來到一個村子或者城鎮的時候,理當先跑到教堂墓地,去欣賞那些墳墓。但我從來都反感這樣的想法。對於跟著喘氣的老頭慢慢走過陰暗冰冷的教堂去閱讀墓志銘,我一點都不感興趣。即使看到鑲嵌在石頭上的一塊裂開的銅牌,我也不會感覺真正的幸福。
在那令人激動的碑文前,我表現出異常的冷靜,對當地望族的家族史也毫無興趣,這讓那些尊敬的教堂司事目瞪口呆。而我急切地想要離開墓地,又是對他們感情的嚴重傷害。
一個灑滿金燦燦陽光的明媚清晨,我靠在圍繞著鄉村小教堂的矮牆上抽著煙,眼前甜美寧靜的景色帶來了深沉靜謐的愉悅,我沉浸其中——灰色的古老教堂、纏繞在牆上的常春藤、雕工古樸的木質門廊、高大的榆樹間蜿蜒的白色小徑、修剪整齊的樹籬上露出的茅屋頂、山谷中銀色的河流和遠處森林覆蓋的小山!
這景色多美麗啊。這片詩情畫意的田園風光讓我精神煥發。我感到心情愉快,而且自覺高尚。我再也不想做任何有罪的、不道德的事情,我應該到這裡來生活,不做任何壞事,過著無可厚非的美妙生活,當我老去,銀絲爬上發梢,仍然能靜享生命。
那天早上,我原諒了我的朋友和親戚們的一切惡行,並且為他們祝福。他們可不知道我為他們祝福。他們還是在被摒棄的道路上一意孤行,對我在這寧靜偏僻的村莊裡為他們做的事情毫無所知。但是我還是為他們祈禱,我希望他們知道我所做的一切,因為我想讓他們過得幸福。我正沉浸在這崇高而偉大的想法中,但一個刺耳的聲音突然打斷了我的思路:
「好了,先生,我來了,來了。沒問題,先生,不用著急。」
我抬頭看見一個禿頂老頭蹣跚穿過教堂墓地朝我走過來,手裡拿著一大串鑰匙,每走一步就發出撞擊的聲音。
我靜靜地、莊嚴地示意他走開,但是他還是朝我走來,同時尖聲大喊著:
「我來了,先生,來了。我有點瘸,已經不像從前那麼敏捷了。這邊來,先生。」
「走開,你這倒霉的老頭!」我說。
「我已經儘快趕過來了,先生,」他說,「我老伴剛剛才看見你。跟我走吧,先生。」
「走開!」我重複道,「在我翻過這堵牆砍死你之前趕緊走開!」
他看上去吃驚極了。
「你不是來看這些墳墓的麼?」他問。
「不!」我回答說,「我不看。我就想在這裡歇歇,靠著這古老的牆歇歇。走開,別打擾我!我正想著崇高偉大的事情,我就想站在這裡歇歇,因為感覺很舒服。你可別來搗亂,還讓我生氣,拿這些傻乎乎的無聊墳墓來打攪我的好心情。走開!找個人來把你自己埋了吧,我出一半的錢!」
他呆了一會兒。揉揉他的眼睛,仔細盯著我。從外表看我就是個正常人:他完全糊塗了。
他說:「你以前沒有來過這裡吧?你不是住在這裡的人吧?」
「不,」我說,「我不住這裡。如果我住這裡的話,你就住不成了。」
「噢,那好,」他說,「你一定得看看這些墳墓——墓啊——就是埋死人的地方,你知道的——棺材啊!」
「你是個騙子,」我生氣地回答說,「我不想看墳墓——根本不想看你那些墳墓。為什麼要看?我自己住的鎮子裡就有,我們家就有。在肯塞爾綠地公墓,我的波傑叔叔的墓堪稱整個鄉下第一名,我祖父在鮑爾市的墓室可以容納八個人。我姑婆蘇珊在芬奇利教堂墓地有個磚頭砌成的墓,墓碑上有個像咖啡壺一樣的浮雕,周圍還有六英寸高的上好白石圍著,花了不少錢。如果我想看墳墓,我會去那些地方看的。我不要看其他人的墓。你如果死了被埋起來,我再來看你的墓。我也只能為你做這些了。」
他痛哭起來。他說這裡有一個墓,有人說頂上的石頭好像是一具雕刻人像遺存下來的一部分,還有一個墓上面的字至今沒有人認得出來。
我還是堅持不去。他最後傷心欲絕地說:「那麼,你去看看紀念窗吧?」
我還是不去看。於是他亮出最後的王牌。他靠近我,用沙啞的聲音輕聲說:「地窖下面有個把骷髏頭,來看看吧。噢,來看看那些骷髏頭吧,你是個出來休假的年輕人,得好好玩呀,來看看那些骷髏頭。」
我只好轉身逃了,一面跑還一面聽到他大叫:「噢,來看看那些骷髏頭吧,快回來看一眼!」
但是哈里斯卻對墳墓啊、墓穴啊、墓志銘啊、紀念碑文之類的非常著迷,如果不去看托馬斯夫人的墓,他一定會氣瘋的。他說,打一開始計劃這個行程,他就盼著去看托馬斯夫人的墓。他說如果不是想著能去看這個墓的話,他根本就不會和我們一起來。
我提醒他我們必須得在五點之前趕到謝珀頓去接喬治,於是他就開始數落喬治。為什麼喬治可以去瞎混一整天,而我們倆就得劃著這笨重的老船沿著河上上下下去找他呢?為什麼喬治不來干點活兒?為什麼他不能請一天假來和我們會合?什麼鬼銀行!他在銀行有什麼用!
「我從來沒見他在那裡干過活,不管我什麼時候進去。」哈里斯繼續說,「他整天坐在玻璃後面,假裝在做事一樣。一個人坐在玻璃後面幹什麼?我必須工作才能生存。他為什麼不能工作?他坐在那兒有什麼用?他的那家銀行有什麼用?銀行就是拿走我們的錢,等我們寫支票去的時候,銀行又在上面亂七八糟地蓋上『無效』『退回發票人』等章。這有什麼用?上周他們就這麼折磨了我兩次。我再也忍受不了了。我要撤回我的賬戶。如果他在這裡,我們就可以去看墳墓了。我不相信他現在在銀行。他一定在什麼地方玩兒,一定是這樣。卻讓我們在這裡幹活。我要下船去,找地方喝一杯。」
我告訴他我們現在離酒吧還有好幾英里呢,然後他就開始罵這條河。說這河有什麼用,是不是每個到河上玩的人都會渴死。
每次哈里斯這樣的時候,最好的辦法就是由他去。讓他發泄個夠,然後他就安靜了。
我提醒他說籃子裡有濃縮檸檬水,船頭罐子裡有一加侖的水,只要把這兩樣混合起來,就是清涼解渴的檸檬水了。
然後他又開始大罵檸檬水,說是「主日學校里喝的污水之流」,像是薑汁汽水、覆盆子汁,等等等等。他說這些東西都會引起消化不良,對身心健康都不好,英國至少有一半犯罪可以歸咎於此。
他說他必須喝點東西,於是他爬上座位,彎著身子去拿瓶子。瓶子在籃子最底下,很難找到,所以他只好越來越往前傾,而且他同時還在掌舵。他一不小心把方向看反了,拉錯了舵繩,結果船猛地朝岸邊衝過去。他被這一撞震翻了,一下衝到籃子裡,頭朝下腳朝天豎在那裡,兩手死死地抓住船舷。他害怕翻倒,只能在那裡一動不動,直到我抓住他的雙腳把他拉出來。這又讓他無比生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