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流船 · 第六章
金斯頓。——關於英國早期歷史的啟迪。——橡木雕刻和普遍生活的啟迪。——小史蒂文斯的悲劇。——關於古董的沉思。——我忘了我在掌舵。——有趣的結果。——漢普頓宮裡的迷宮。——哈里斯當嚮導。
早上天氣很好,正值晚春或早夏,或者隨便你怎麼稱呼,樹葉和青草的淡雅光澤正在漸漸變成深綠色;季節就像即將成熟的少女,因為慢慢甦醒的奇怪脈搏而顫抖。
在金斯頓通向河流的地方,是一些雅致的偏僻小街,在閃亮的陽光下看上去如畫一般。閃耀的河水和上面漂浮的遊艇,林木茂盛的纖道,對岸整潔的小別墅,穿著紅橙色相間的運動服的哈里斯一面抱怨一面划船,遠處能望見都鐸王朝灰色的舊宮殿,這一切組成了一幅陽光燦爛的畫面,明亮而寧靜,充滿生機,卻又如此安詳。儘管天還早,這景象也讓我覺得宛若夢境,不由陷入遐想。
我沉思著金斯頓這個地方,或者說叫「金尼蓋斯頓」(Kyningestun),因為很早之前撒克遜的「國王」們在此加冕的時候,這裡就叫這個名字。愷撒大帝曾經在這裡渡河,羅馬軍團還在高地的斜坡上紮營。愷撒大帝和日後的伊麗莎白女王一樣,好像每個地方都去過,不過愷撒大帝還是比我們的好女王強一點兒,因為他至少沒在小旅館住過。
她可特別喜歡小旅館,我說的就是這位英格蘭的童貞女王。在倫敦周邊十英里內,很少有她沒有去過、停留過或住過的酒店。我曾經想像,如果哈里斯翻開生命新的一頁,變成一位偉大的好人,當了首相,他去世後,他去過那些小酒館會不會都掛出招牌:「哈里斯在這裡喝過一杯苦啤酒」「八八年夏天哈里斯在這裡喝了兩杯冰鎮威士忌」「一八八六年十二月哈里斯曾經被趕出這家酒館」。
不,這樣的話實在太多了。也許那些哈里斯從來沒有去過的酒館反而會出名。「倫敦南部唯一一家哈里斯沒有去過的酒館!」人們會蜂擁而至,看看到底怎麼回事。
可憐脆弱的埃德威王一定很痛恨金尼蓋斯頓這個地方。加冕宴會他肯定受不了。也許他不喜歡吃蜜餞豬頭(我本人也不喜歡),或者說他蜂蜜酒喝多了,於是從喧鬧的宴會中逃了出來,與他心愛的埃爾吉娃在月光下安靜地約會。
也許他們正手拉手站在窗邊看著河面上的寧靜月光,遠處的大廳不時傳來喧鬧的聲音,時而隱約可聞,時而喧囂無比。
不久,殘暴的奧多和聖鄧斯坦闖進了安靜的房間,對這位樣貌甜美的王后粗言以對,把可憐的埃德威拉回鬧哄哄、醉醺醺的人群中去。
多年以後,在刀劍相接的戰鬥樂曲聲中,撒克遜的歷代國王和他們喧鬧的歡宴都已經長眠地底,金斯頓的榮耀也中斷了一個時期。直到漢普頓宮成為都鐸王朝和斯圖亞特王朝的皇宮,才又恢復了舊日繁華。這時,皇家遊艇擠滿了兩岸的碼頭,穿著華服的武士大踏步走下水邊的台階,讚嘆道:「多好的船哪!該死的喲,不得了啦!」
附近許多老房子清晰地展現出金斯頓依舊有著皇家領地的氣派,那時候貴族伺臣就住在此地,緊挨著他們的國王。通往皇宮的大道上,整天都響著叮噹的金屬撞擊聲和馬蹄聲,滿目華服錦繡、才子佳人。那些寬闊的豪宅有帶格子的凸窗、巨大的壁爐、帶山形牆的屋頂,這一切的氣息記憶著那個流行緊身褲和緊身上衣、珍珠胸針或者是複雜難懂誓言的年代。它們是在「人們還知道怎麼建造房子」的時代修建起來的,堅硬的紅磚隨著時間的流逝越髮結實,當你想悄悄上下樓梯的時候,橡木的樓梯也不會嘎吱作響。
說到橡木樓梯,我想起金斯頓一座宅子裡有雕刻得非常精美的橡木樓梯。那裡現在是市場裡一間商店了,但很明顯以前肯定是某個大人物的房子。我的一個住在金斯頓的朋友有天去那裡買帽子,一下子腦子打結,當場就用現金付了款。
商店老闆(他認識我的朋友)最初自然有些驚詫,不過立刻平復下來,認為這樣的行為值得鼓勵,於是問他的顧客喜不喜歡看精美的橡木雕刻。我朋友說喜歡,於是老闆就帶著他穿過店鋪,走上樓梯。那欄杆的雕刻極其精美,整面向上的牆都是橡木板,那雕工完全可以與皇宮水準媲美。
從樓梯上到客廳,那是一個寬敞、明亮的房間,裝飾著讓人有些愉快又有些炫目的藍底牆紙。那房間沒有什麼特別,我朋友很奇怪為什麼帶他來看這裡。老闆走到牆紙那裡,敲了一下,傳出木頭的聲音。
「橡木,」他解釋說,「都是橡木雕刻,一直到天花板,就跟你在樓梯上見到的一樣。」
「噢,我的天!」我朋友吃了一驚,「你不是說,你把所有的橡木雕刻用藍牆紙遮起來了吧?」
「是的,」店主回答,「還真挺費錢的呢。得先蓋上平板,不過這房間現在看上去終於令人愉快一些了。之前可真是陰暗得難受。」
我不能說我會怪那老闆(當然這對他來說是鬆了一口氣)。從他的角度來看,也就是從普通人家的角度來看,都希望生活能輕鬆一點,不考慮古董迷的想法,他還是有道理的。橡木雕刻看上去很不錯,家裡有一點裝飾也挺好,但是對不好這口的人來說,住在裡面真像住在教堂一樣沉悶。
不過,這事真正令人傷悲的是,像他這樣一個不太喜歡橡木雕刻的人,卻有一個全是橡木裝飾的客廳,而真正喜歡橡木雕刻的人,卻得花大價錢才能擁有這一切。這仿佛就是世界的規律,每個人擁有的都是自己不喜歡的東西,他喜歡的東西都在別人手裡。
結了婚的男人都有老婆,但仿佛都不想要;年輕的單身漢卻哭著喊著想要老婆。自己都快養不活的窮人有八個健康的孩子,有錢的老夫妻卻連遺產繼承人都沒有,無嗣而終。
再說那些有情人的女孩。她們一點兒也不想要她們的情人。她們說寧可沒有情人,他們很煩人,為什麼不乾脆離開去追求長相平庸、年紀很大的史密斯小姐和布朗小姐,她們可沒有情人。她們自己不想要情人,也從不想結婚。
這些問題討論起來沒有什麼好處,讓人很傷心。
我們學校有個男生,被我們稱作桑福德和默頓[1]。他的真名是史蒂文斯。他是我見過最奇特的傢伙,我認為他真心喜歡讀書。他經常因為晚上坐在床上讀希臘語而與人吵架,而他對法語的不規則動詞簡直是愛不釋手。他滿心都是奇怪異常的想法,想要為父母爭光,為學校爭光。他一心渴望得獎,渴望長大之後成為一個聰明人,以及這類心靈脆弱者的想法。我從來沒見過這麼奇怪的生物,但他確實一點害處都沒有,就像新生嬰兒一樣。
這個男生差不多每個星期要病兩次,所以他沒法上學。從來沒有一個人像桑福德和默頓那麼生病的。如果方圓十英里內出現了任何病症,他一定會染上,而且病得很重。他會在三伏天得氣管炎,聖誕節花粉過敏。六個星期的乾旱之後,他居然得了風濕病。他在十一月的霧天出門,回家也會中暑。
有一次他們給他用了笑氣,可憐的傢伙,然後他的牙齒被全部拔掉,裝上了假牙,因為他的牙疼太厲害了。後來他又得了神經痛和耳朵痛。他從來沒有不感冒的時候,除了有一次他得了猩紅熱,一病九個星期。而且他一直得凍瘡。一八七一年霍亂流行的時候,整個社區都非常驚恐,但我們這附近卻一例也沒有出現。不過我們整個教區還是有個出名的病例,那就是小史蒂文斯。
他生病的時候只能臥床,吃雞肉、蛋奶凍和溫室種的葡萄。他常常躺在床上輕聲哭泣,因為他們不讓他做拉丁文作業,還把他的德文語法書拿走。
我們這群人,寧願犧牲十個學期來換取一天病假,卻絲毫沒有希望讓父母因為我們而自豪。但我們連落枕都沒得過,別說生病了。我們在風口胡鬧,卻越來越健康,精神抖擻。我們吃讓人害病的食物,反而發胖,胃口越來越好。我們想方設法也沒能得病,可一旦放假,我們就感冒了,傷風咳嗽、渾身不舒服,直到重新開學。儘管我們處心積慮想繼續生病,但卻神奇般突然恢復,而且比以前還健康。
這就是人生。我們就像是被割下來的青草,註定難逃送進烤箱烘乾的命運。
繼續回來說橡木雕刻的事情。我們的曾曾曾祖父們一定有很好的藝術鑑賞眼光,因為我們今天的很多藝術品不過是從地下挖出來的三四百年前的普通用品。我實在不明白那些古老的湯盤、啤酒杯、燭剪等我們今天如此看重的東西,到底是真的美麗,還是因為歲月在它們身上打上了光暈,迷了我們的眼。我們作為裝飾品掛在牆上的「老藍瓷」,也不過就是幾個世紀以前的日常用品。我們今天在朋友聚會的時候拿出來鑑賞把玩的粉色牧羊人和黃色牧羊女,只不過是十八世紀的母親們為了哄哭泣的孩子做出來的不值錢的壁爐裝飾品而已。
將來還會是這樣麼?今天價值不菲的珍寶一定是之前不值錢的普通小玩意兒麼?我們今天的晚餐盤子會在公元兩千年的時候陳列在某個大人物的壁爐上麼?白色鑲金邊、裡面還畫了朵金色花兒(種屬不明)的杯子,剛被莎拉·簡斯隨手打破,將來會不會被小心翼翼地補好,擺放在架子上,只有管家主婦才有資格擦拭呢?
我那精裝房臥室裡面擺著的陶瓷狗是白色的,有藍色的眼睛。鼻子有點紅,還有斑點。它的頭很痛苦地高昂著,樣子很和善,傻乎乎的。我自己不太喜歡它。如果說它是件藝術品的話,那也讓我感到厭煩。儘管我的朋友們都嘲笑它,房東太太也不待見它——儘管這是她的姑姑送的,所以不得不擺出來。
但是兩百年之後,這隻狗很可能從哪裡被挖出來,缺了一條腿,尾巴也斷了,被當作古董瓷器出售,放在一個玻璃柜子里。人們會傳閱欣賞它。他們會被它鼻子上神奇的顏色吸引,猜想那斷掉的尾巴該有多麼好看。
現在這個年代,我們看不出這隻狗的美麗。我們對它太熟悉了。就像日落和星星一樣,我們看不出有什麼特別,因為對我們的眼睛來說它們太平常了。這隻瓷狗也是一樣。到了公元二二八八年,人們會對它讚不絕口。這隻狗的製造工藝成了失傳的技藝。我們的後代會好奇我們是怎麼把它製造出來的,並且讚揚我們的聰明才智。我們會被他們稱為「在十九世紀享有盛名的、製造了那些陶瓷狗的偉大藝術家」。
我們大女兒在學校的手工作品也會被譽為「維多利亞時代的織錦」,幾乎成為無價之寶。這個時代路邊小酒館用的藍白相間的杯子,即使已經破碎裂開,也會被搶購,以黃金的價格出手,被有錢人用來裝紅酒。日本來的遊客會把浩劫之後倖存的「拉姆斯蓋特的禮物」和「馬爾加的紀念品」一搶而空,拿回去當作英國古董。
這時,哈里斯把船槳扔開,站起來離開座位,找個地方躺了下來,兩腿朝天。蒙莫朗西嚎叫起來,打了個滾,放在最上面的籃子彈了起來,所有的東西都掉出來了。
我有些吃驚,但還沒有發脾氣。我儘量輕鬆地問:
「喲,這是怎麼了?」
「怎麼了?為什麼——」
想了一下,我決定還是不要重複哈里斯的話。也許是我的錯,我得承認,但是粗暴的言語和憤怒的表情是不對的,特別是對於從小家教良好的人來說——而我知道哈里斯正是這麼長大的。我想任何人都可以理解,因為我當時在想別的事情,所以忘了我正在掌舵,結果我們劃到了纖道里,一時之間很難分清哪裡是我們,哪裡是米德爾塞克斯的河岸。不過最後還是弄清楚了,我們和河岸分開了。
但是哈里斯說他已經干夠了,建議說應該輪到我划船了。於是,我下船拉起了縴繩,一直把船拉到了漢普頓宮。沿著河岸砌成的老牆真是不錯啊。我每次經過這裡都禁不住欣賞。那醇厚、明亮、甜美的老牆。牆上這裡一片地衣,那裡一片苔蘚,牆頭有一枝葡萄藤正攀過牆頭看看外面忙碌的河面,再往前是端莊古樸的常春藤。這面老牆每十英尺就能找到至少五十種深淺濃淡都不同的顏色。如果我知道如何繪畫的話,我一定會描繪一張這美好的畫面。我一直都想住在漢普頓宮。它看上去那麼平靜安寧,每天早上人煙稀少的時候在裡面漫步是多麼美好啊。
但是,如果真的要去住的話,我想我也不會願意去的。因為晚上那裡就會顯得太恐怖陰森了,特別是當燈光在牆壁上投下陰影,遠處腳步的回聲穿過冰冷的石廊,一會兒越來越近,一會兒又消失在遠方,四處一片死寂,讓人心跳都能聽見。
我們這些男人女人,都是陽光下的生物。我們喜歡陽光和生命。這就是我們蜂擁擠進大小城市、荒廢了偏遠山村的原因。在陽光下,在白天,當我們周圍的大自然生機勃勃地忙碌著的時候,我們還挺喜歡那些寬闊的山坡和濃密的森林。但是到了晚上,當我們的地球母親沉沉睡去,只剩我們還清醒的時候,噢!這個世界看上去如此孤寂,我們害怕起來,就像在寂靜的房子裡害怕的小孩子一樣。我們希望去有路燈的大街,渴望人的聲音,渴望感受人類生命的悸動。在世界無邊的寂靜中,當夜風吹過樹林發出唰唰的聲音時,我們感覺如此無助和渺小。周圍有那麼多的幽魂,它們無聲的嘆息讓我們感到發自內心的憂傷。所以讓我們聚集到大都市吧,讓我們點燃百萬隻煤氣燈做成的篝火吧,讓我們一起歡呼歌唱,尋回勇氣吧。
哈里斯問我有沒有去過漢普頓宮裡的迷宮。他說他進去過一次,是為了給別人帶路。他說他曾經在地圖上把那裡研究了個透,所以覺得實在太簡單了——簡直不值那兩便士的門票。他說他認為那張地圖簡直是惡作劇,因為和實際情形完全不一樣,全部都是誤導。他那次帶去的是一個鄉下的表親,他說:「我們從這兒進去,你就可以說你來過了,但是這兒太簡單了。甚至稱不上迷宮這個名字。你見到路口就往右邊拐彎好了。我們進去轉十分鐘,然後就出來吃午餐吧。」
他們進去後不久就遇到了一些人,說在裡面轉了三刻鐘,已經受夠了。哈里斯說如果他們願意可以跟著他走,他剛進來,準備轉一圈就出去。他們說很感謝他,於是就跟在他後面。
他們一路走還帶上了其他一些想出去的人,直到迷宮裡所有的人都聚到了哈里斯的隊伍中。有的人已經完全喪失了走出去的信心,已經註定無法再見到自己的家人和朋友,直到加入了哈里斯的隊伍才重拾勇氣,對他歌頌讚揚。哈里斯說他覺得至少有二十個人跟著他,其中還有一個帶著小孩的女人,她整個上午都被困在裡面。她堅持要抓住哈里斯的手臂,以防自己走丟。
哈里斯不斷右轉,在走了很長的路之後,他的表親說這一定是個很大的迷宮。
「這可是歐洲最大的迷宮之一。」哈里斯說。
「是的,肯定是。」哈里斯的表親說,「因為我們至少已經走了兩英里了。」
哈里斯自己也覺得奇怪,但是他一直忍著沒說,直到他們走過一個地方,地上有半個便士的麵包,哈里斯的表親發誓說他七分鐘之前見過。哈里斯說:「噢,不可能!」但是那個帶小孩的女人說:「沒錯。」因為這麵包是她從孩子手裡拿過來扔到地上的,那就發生在她遇到哈里斯之前。她還說她希望從來沒有遇到過哈里斯,又說哈里斯是個騙子。這讓哈里斯很生氣,他拿出他的地圖,解釋來龍去脈。
「這地圖也許沒錯,」其中一個人說,「但你知道我們現在在哪裡麼?」
哈里斯不知道,但他建議說最好的辦法就是回到入口處。對於重新開始,所有人都意興闌珊。不過對於回到入口,大家倒是一致同意。於是大家回頭,跟著哈里斯朝著反方向走。十分鐘後,他們發現自己身處迷宮中心。
哈里斯最初想假裝說這裡正是他的目的地,但這群人看上去挺危險,所以他解釋說這是個意外。
不管怎樣,這個時候他們有了新的起點,他們知道自己在哪裡了。於是大家又把地圖拿出來看,現在看上去事情簡單多了,就這樣他們第三次出發了。
三分鐘後他們又回到了迷宮中心。
自那之後,他們好像哪裡都去不了了。無論朝哪個方向走,都會回到中心。因為老是這樣,有些人乾脆就不動了,留在中心等別人轉一圈再回去。過了一會兒之後,哈里斯又把地圖拿出來,但這群人看見地圖就發怒,還讓哈里斯滾開,自己拿地圖卷頭髮玩。哈里斯說,連他自己都忍不住覺得,他多多少少成了不受歡迎的人。
最後大家都瘋狂了,於是喊出了管理員,那人從外面爬上梯子,指點他們該往哪個方向走。可是在這個時候大家都昏了頭,什麼也搞不明白。管理員只能讓他們站那兒不動,他來找他們。他們擠在一起,等著;最後管理員從梯子上爬下來,走進來了。
他很年輕,而且是新來的,他進來後找不到他們,他到處轉圈想找到他們,最後卻把自己走丟了。他們時不時看見他在樹籬那裡飛奔,有時他也看到他們,便朝他們走過來,但等了五分鐘之後,他卻又在原來的地方出現,問他們剛才跑哪裡去了。
他們一直等到老管理員吃完飯回來,才走了出去。
哈里斯認為這是個很精妙的迷宮,所以我們商量好回程的時候想辦法讓喬治進去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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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這是兒童故事中的兩個孩子,桑福德家貧而良善,默頓富貴卻自私,形成鮮明對照。——譯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