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流船 · 第五章
波匹茲太太叫醒我們。——喬治大懶蟲。——「天氣預報」騙局。——我們的行李。——小男孩的惡作劇。——人們圍觀我們。——我們聲勢浩大地坐車走了,到了滑鐵盧車站。——西南鐵路公司的工作人員對火車這種俗事一無所知。——我們在船上漂蕩。
第二天早上是波匹茲太太把我們叫醒的。
她說:「先生,你們知道現在已經快九點了麼?」
「九什麼?」我大叫,嚇得跳起來。
「九點鐘,」波匹茲太太的聲音通過門上的鑰匙孔傳了進來,「我想你們睡過頭了吧。」
我叫醒哈里斯,告訴他已經九點了。他說:「我以為你六點就要起床。」
「我是這麼想的,」我回答,「你為什麼沒叫醒我?」
「你不叫醒我,我怎麼叫醒你?」他反駁,「現在我們得十二點之後才能到河邊了。我不知道你到底還有沒有必要起床。」
「嗯,」我回答,「算你運氣,我起來了。如果我沒叫醒你,你可以在這裡整整睡上兩個星期。」
我們在這裡互相責罵了幾分鐘,直到我們被喬治的鼾聲打斷。波匹茲太太叫醒我們之後過了那麼久,我們這才想起喬治的存在。他就躺在那兒——這個當時問需要什麼時候叫我們起床的人——穩穩地躺在那裡,大張著嘴,雙膝豎起。
我真的不知道為什麼,但是我起床之後如果看見別人還在睡覺,就會非常生氣。對我來說,看見有人把生命中如此寶貴的時光——一去不復返的光陰——浪費在畜生般的睡眠當中,是很難以忍受的。
喬治就是這樣,把無價的時光懶惰地拋在身後。他寶貴的生命,此後他每一秒都要好好算計的生命,就這樣白白浪費了。他本可以起床,往自己嘴裡塞點雞蛋和培根,或者惹怒小狗,或者調戲女傭,而不是四仰八叉地躺在這裡,睡得失去了靈魂。
這想法很讓人害怕。哈里斯和我好像同時體會到這點,我們決定拯救他。為了這崇高的目的,我們忘記了我們之間的爭執。我們飛奔過去,把他身上的衣服扔掉,哈里斯還拿起拖鞋扔在他身上,我又在他耳邊大喊,他這才醒了過來。
「怎麼回事?」他終於發覺了,坐起來問道。
「起床!你這個大頭胖子!」哈里斯咆哮道,「差一刻就十點了。」
「什麼!」他大叫一聲,從床上跳起來掉進了澡盆里,「到底是誰把澡盆放這兒的?」
我們說他連澡盆都沒看見,簡直太傻了。
我們穿好衣服,輪到細節部分的時候,才想起牙刷、刷子和梳子都已經打包到行李中了(我就知道我的牙刷一定會是我的死穴),所以我們還得下樓去,把它們從包里翻出來。剛弄好,喬治又說要拿剃鬚裝置。我們說他今天還是不要刮鬍子了,因為我們不能為了他再次翻開行李,無論為誰也不能。
他說:「別亂來。我可不能就這樣進城去。」
不刮鬍子當然有點對不起倫敦城,但別人難受跟我們有什麼關係。正如哈里斯用他那通俗的話說,倫敦城也只有將就了。
我們下樓吃早餐。蒙莫朗西邀請了兩隻其他的狗來為他送行,他們正在台階上打架消磨時間。我們用雨傘讓他們安靜下來,這才就座吃我們的豬排和冷牛肉。
哈里斯說:「吃好早餐是最重要的事情。」他先吃了兩塊豬排,因為他說豬排要趁熱吃,牛肉可以等等再說。
喬治拿起報紙,把有人划船時喪命的新聞讀給我們聽,還有天氣預報,說「雨,寒冷,陰雨轉晴」(說起天氣總是那幾句不好的話),「時有雷雨,東風,米德蘭各郡(倫敦及海峽地區)有低氣壓。晴雨表下降」。
我確信,在一切我們經常遇到的無聊又討厭的誇誇其談中,天氣預報的鬼話最讓人生氣。它預告的正是昨天或者前天的天氣,卻與今天的天氣截然相反。
我記得有一次深秋,我的一個假期完全被當地報紙上的天氣預報給毀了。周一,報紙上說:「今日大雨,間有雷雨。」所以我們放棄了野餐,整天待在室內,等著下雨。人們不斷經過我們門口,坐著各種馬車愉快地遊玩去了,陽光明媚,不見一絲雲彩。
「啊!」我們站在門口看著他們說,「等他們回家的時候一定淋成落湯雞。」
我們一邊偷偷笑著,一邊想像著他們渾身濕透的樣子。接著我們走回去撥弄下壁爐的火,拿起書,整理我們的海草和貝殼標本。十二點的時候,陽光曬到屋子裡,熱氣讓人難以忍受,我們開始懷疑大雨和雷雨到底什麼時候才來。
「啊!一定是下午,等著瞧吧。」我們對彼此說,「噢,那些人不淋濕才怪呢。那才有趣!」
一點鐘的時候,房東太太來問我們是不是要出門,因為今天天氣很好。
「不,不,」我們回答,一邊會心地微笑著,「我們可不出去。我們不想被淋成落湯雞,不去不去!」
到了下午即將結束的時候,仍然一點下雨的跡象都沒有,我們互相安慰說大雨一定是說來就來的,就在人們回家路上,大雨傾盆而下,到處都找不到躲雨的地方,一定會淋得濕透了。可是一滴雨也沒有下,整天都晴朗得不得了,晚上天氣也很不錯。
第二天早上,報上天氣預報說今天「溫暖,晴朗,高溫」。於是我們穿著薄薄的衣服出門了。半個鐘頭之後,開始下起大雨,寒冷的風颳了起來,持續了一整天。我們回家之後,感冒、關節痛一併襲來,只能上床睡覺了。
天氣是我永遠捉摸不透的東西。我從來搞不懂。晴雨表一點用處都沒有,它和報紙上的天氣預報一樣誤導人。
去年春天我住在牛津的一家酒店,當我到那兒的時候,晴雨表指向「晴朗」。外面正下著大雨,而且下了一整天。這讓我怎麼也想不明白。我拍了下那晴雨表,它馬上升上去顯示「非常乾燥」。有個夥計正好路過,他說這應該是明天的天氣。我想它可能說的是上上周的天氣。不過那夥計說他可不這麼認為。
第二天早上我又拍了下晴雨表。它升得更高了,雨卻下得更大了。周三我又去敲了一下晴雨表,指針沿著「晴朗」「非常乾燥」「高溫」一路爬升,直到被一顆小釘子擋住,不能再往上走了。它已經盡了最大努力,但在製造的時候就註定了不能更好地預報好天氣,不然它就要壞了。很明顯它還想上升,可以預言旱災、水災、酷暑、熱風等類似天氣,但這小釘子卻阻止了它,所以它只能罷休,指著平淡無奇的「非常乾燥」。
與此同時,屋外的雨像洪流一樣傾瀉而下,城區低洼處已經被淹了,因為河水泛濫了。
夥計說,無論如何總歸是會有一段好天氣的。他還讀了印在那預測先知上的一首詩:
提前預報,提前準備。
突然通知,轉眼過去。
那一整個夏天都沒有好天氣。我想那玩意兒估計預測的是明年春天。
那兒還有一些新式的晴雨表,又長又直的那種。我也從來分不清那些東西的頭尾。一邊寫著昨天上午十點,另一邊又寫著今天上午十點,但你不能老是十點就趕到那兒啊。它們會因為晴或雨、風力大小而升降,一頭是「北向」,另一頭是「東向」(不知道這當中又有伊利[1]什麼事兒),如果你敲打它,它什麼也不會告訴你。你還必須改成從海平面計算,改成華氏溫度讀數,即便如此我最終還是不知道它到底在說什麼。
但誰需要預知天氣呢?天氣不好的時候已經夠糟糕了,沒人願意提前預知,搞得自己不高興。我們喜歡的預言家是這樣的老頭,在一個很陰沉的早上向著地平線仔細張望,然後對著特別希望能有好天氣的我們說:「噢沒關係,先生,我覺得天氣一會兒就會好起來的。一定會放晴的。」
「啊,他知道的,」我們說,於是跟他道聲再見之後就出發了,「這些老先生預言真神奇。」
我們很喜歡這樣的人,即使那天的天氣最終還是沒有放晴,下了一整天雨。
「嗯,不管怎麼說,」我們覺得,「他已經盡力了。」
相反,對於向我們預測壞天氣的人,我們只覺得他令人討厭。
「天會放晴吧,你覺得呢?」我們路過的時候高興地向他說。
「嗯,不,先生,我覺得恐怕今天就這樣啦。」他回答說,一邊搖著頭。
「老笨蛋!」我們嘀咕著,「他知道什麼啊!」即使他的預測準確,我們心裡只會更加生氣,總覺得是他造成了這種結果。
今天早上,喬治用令人血壓升高的「晴雨表下降」「大氣擾動,呈斜線通過歐洲南部」以及「氣壓上升」等詞語來氣我們的時候,外面正是陽光明媚的好天氣。當他發現他根本沒氣到我們,反而只是浪費自己的時間時,他偷偷順走我給自己卷好的煙跑了。
我和哈里斯把桌上剩下的東西都吃掉後,把行李搬到門口等出租馬車。
把所有行李都放在一起的時候,看上去還真不少。有那個旅行提包、小手提包、兩個籃子、一卷毯子、四五件外套和雨衣、幾把雨傘,還有一個瓜單獨裝在一個袋子裡,因為它太大了,其他包里塞不進去,還有袋子裝著兩磅葡萄、一把日本紙傘、一柄煎鍋——因為太長了不好打包,只能用牛皮紙單獨包起來。
這堆行李看上去的確很多,我和哈里斯覺得有點不好意思,雖然我也不知道為什麼要不好意思。出租馬車沒來,卻來了一堆街上的小夥計,顯然對這齣戲很感興趣,就停下來了。
比格斯家的夥計最先過來。比格斯是我們這裡的蔬果販子,他最大的能耐就是僱到這文明世界裡最無法無天的夥計。如果附近有夥計鬧出了什麼特別可惡的事情,我們知道一定是他家新雇的夥計。我聽說,在大科拉姆街謀殺案發生的時候,我們這條街的鄰居馬上說比格斯家小夥計(當時在伍的)一定與此脫不了干係。當時十九號的住戶言辭嚴厲地質詢他,因為小夥計在案發第二天早上去問他們要送什麼東西(二十一號的住戶也參與了質詢,因為當時他正在十九號門口),如果他無法提供不在場證明的話,他就慘了。那時候我不認識他,但是自從我見過他們的所作所為後,我認為即使有不在場證明我也不太會相信的。
正如我之前說的,比格斯家的夥計從轉角處走了過來。最初看見我們的時候他正匆忙地走著,但是一看見哈里斯和我,還有蒙莫朗西,以及這堆東西,他停下來盯著我們。哈里斯和我朝他皺了皺眉頭。如果是更敏感的靈魂,可能就已經受到傷害了,但是比格斯家的夥計卻不這樣,因為他們從來一點也不敏感。他在離我們的台階一碼遠處停下來,斜靠著欄杆,拿了一根草在嘴裡嚼著,眼睛直直地盯著我們,很明顯準備把這場戲看完。
不一會兒,雜貨鋪的小夥計從街對面經過。比格斯家的小夥計叫住了他:「嗨,四十二號一樓要搬家了!」
雜貨鋪的夥計過了街,在台階的另一邊站著。不一會,鞋店的年輕夥計也來了,和比格斯家的夥計站在一起。藍柱酒店洗瓶子的夥計也在人行道上占了個好位置。
「他們不會餓死的,對吧。」鞋店夥計說。
「如果你準備乘一艘小船橫渡大西洋的話,」藍柱酒店的夥計說,「你也會多帶幾樣東西的。」
「他們才不會橫渡大西洋呢,」比格斯的夥計插嘴說,「他們是去找斯坦利[2]。」
到這個時候,已經有一群人聚在一起,互相詢問到底是怎麼回事。一部分(年輕且浮躁的那部分)說這肯定是個婚禮,而且說哈里斯是新郎;而年紀大一點、稍微有點思想的人則認為這肯定是個葬禮,而我是逝者的兄弟。
最後,終於有一輛出租馬車來了(這條街就是這樣,在你不需要的時候,每三分鐘就有一輛空馬車經過,而且為了招攬生意經常擋了你的路),我們把東西裝上車,自己也擠上去,趕走了蒙莫朗西的幾個朋友,這幾條狗好像誓不分離似的。我們在人群的歡呼聲中揚長而去,比格斯家的小夥計還朝我們扔了個胡蘿蔔,祝我們好運。
我們十一點到了滑鐵盧車站,到處打聽十一點零五分的車從哪裡出發。不出意料沒人知道,在滑鐵盧車站人們從來不知道哪輛車是從哪裡開出來的,也不知道開出來的車是去哪裡的。幫我們搬行李的腳夫認為我們的車從二號站台出發,但和他討論這個問題的另一個腳夫聽說是從一號站台出發。站長卻肯定說這輛車從本地站台出發。
為了搞清楚事情真相,我們爬到樓上,問了列車調度員。他告訴我們說他剛遇見一個人,那人看見這輛車停在三號站台。我們立刻去了三號站台,但那裡的負責人說這是去南安普敦的快車,要不然就是走溫莎環道的。但他們確定這不是去金斯頓的列車,雖然說不出為什麼能確定。
接著我們的腳夫說那一定是在高層站台,他說他認識這輛車。於是我們就去了高層站台,看見了司機,問他是不是去金斯頓的。他說他不能確定,但是覺得大概是的。他說如果他不是十一點零五分去金斯頓的話,那肯定是九點三十二分去弗吉尼亞湖,要麼就是十點去懷特島或那個方向其他地方的快車。反正我們到了之後就知道了。我們塞了半克朗到他手裡,懇求他一定在十一點零五分去金斯頓。
「在這條線路上」,我們說,「沒人知道你是誰,你要去哪兒。你認得路的,你就偷偷開去金斯頓吧。」
「噢,先生們,我不知道怎麼回事,」那位高尚的司機回答,「不過我認為一定得有車去金斯頓,那就我去吧。把那半克朗給我。」
這樣我們就坐著倫敦西南鐵路公司的車到了金斯頓。
後來我們聽說,我們乘的那輛車其實是埃克塞特郵車,他們在滑鐵盧花了好多時間找它,沒人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
我們的小船在金斯頓橋下等著我們,我們裝好行李,踏上船去。
「先生們,一切都好了麼?」那個人問。
「都好了。」我們回答,哈里斯拿起船槳,我掌舵,蒙莫朗西不太高興又極度懷疑地蹲在船頭,我們飛快地朝河裡劃出去。在之後的兩周里,這就是我們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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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原為「Ely」意為「東方的、偏東的」,這個詞也是英格蘭東部一座小城的名字,此處雙關。——譯註
[2] 指亨利·斯坦利(Henry Stanley,1841—1904),威爾斯記者、探險家,在非洲活動,以找到了失蹤的探險家利文斯通而著稱。——譯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