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第經濟著作選集 · 第十二章
愛爾蘭現有居民的宗教、飲食、衣著、語言、習慣和利益
我們說過,在110萬愛爾蘭居民之中,約有80萬是愛爾蘭人;其中60多萬人都住在十分簡陋的小房子裡。因此,我首先要談一談這些人的宗教、飲食等等,因為他們占全體居民的一大部分。但是也不完全忽略別種人的情況。
這些較窮的愛爾蘭人的宗教叫做羅馬天主教,其領袖是羅馬教皇。所以他們都被很適當地稱為天主教徒。這種宗教的聖經和禮拜儀式是全世界都知道的,因此,我只限於談一談我認為是這些愛爾蘭人所特有的東西。首先,我認為牧師們都學識浮淺;可是他們的信徒卻覺得他們有很大的學問,這是因為他們多少都能說些拉丁話,並且往往能用拉丁話來說服和他們爭論的人;從而他們也被認為比他們的對手更正統、更能幹。
他們的拉丁文讀物是一些聖賢的傳記和關於他們國家的神話故事。但是他們的高等學識則是煩瑣哲學和他們祖先的家譜。這兩項似乎都是聖保羅所譴責過的東西。
牧師大部分是從愛爾蘭舊的世家中選出的;因此他們對於人民發生影響,不僅是由於他們的位置,也是由於他們的社會關係。
他們的說教方法似乎是用一些可怕的故事來恫嚇他們的教徒,而不是依靠理論或聖經來進行說服。他們異常相信羅馬教皇及其尊嚴,異常相信那些能夠間接而又間接地獲得天惠的人們的幸福。只有少數後來出過國的人,能夠談論羅馬教廷的利益和教會教義之間的區別。普通牧師很少有離開過愛爾蘭的。那些出過國的都是在修道院裡成長起來的人,或者大部分是成為修道士的人;他們瞧不起英格蘭人和新教徒,也不喜歡建立製造業和進行貿易。他們有時還通過預言他們要恢復他們昔日的財產和特權的辦法,來安慰他們的教徒;這種預言是他們之中的一些能幹人從舊約聖經中的先知們所做的預言引申出來的,這些先知們說,上帝許諾把猶太人和王國還給以色列人。他們不重視對著新教聖經所作的宣誓;他們很虔誠地拾起一塊石頭,對著石頭髮誓,把石頭叫做聖書,而在對著新教聖經發誓時則不那麼虔誠。但是在所有誓言之中,他們認為他們能夠很隨意地作出他們所謂的土地宣誓:這是一種用來證明偽造的文契、所有權、土地授受、租金支付等等的宣誓,目的在於使他們的同胞收回被沒收的土地。他們很重視據說曾經住過聖賢的聖井、山岩和洞穴。他們不大怕死,如果要在樹上或在絞刑架上被絞死的話,他們就會從能夠看到這棵樹或絞刑架的地方跪著向它走去。他們在被執行死刑的時候並不作任何表白,雖然他們從來沒有犯過這樣大的罪。簡單地說,他們非常迷信,而且從前比現在迷信得更厲害;現在,由於常常和新教徒交往,他們對於他們的可笑習慣感到害羞了,因為這些習慣並不是要作為信條來遵守的東西。至於較富而受過較好教育的人,則和別的地方的天主教徒並無兩樣。窮人們在信仰他們的宗教時,宗教與其說是一種信條,毋寧說是一種習慣;他們所服從的似乎是他們的大公、舊地主、部族領袖,而不是上帝。當這些人倒了霉,被送到西班牙,或被安置在康諾特,不能再像以前一樣的時候(大約在1656年),當冒險家和軍士們成為他們的地主和保護者的時候,可以看出,他們已經前進了一步,對於教皇和他的按手禮,不再那麼執拗拘泥了。最後,有些較高等的人物也不像以前那樣認為教皇有俗世上的權力;他們開始說,最高的權力,即使是宗教方面的,也握在分散的教會和有資格的宗教會議手中,而不握在教皇個人手中,也不握在教皇和他的紅衣主教們的手中。
愛爾蘭新教徒的宗教在教義上和英格蘭的教會是一樣的;只是在戒律方面有所不同。
合法的新教徒認為教會的權力握在國王手中,而主教、大主教及其職員乃是在國王之下調節這種權力的最好的手段。長老會教徒也要通過各級國家的和地方的長老來做這種事,或許做得更多些。獨立派教徒要使所有基督教主教會互相獨立。再浸禮教會在戒律方面也是獨立的;他們在嬰兒洗禮方面,在這種儀式的內部的精神的意義方面,都和上述各派有所不同。教友派教徒行禮時不脫帽,彼此談話用第二人稱和單數;關於文官和武備,他們似乎和德國和荷蘭的再浸禮教徒抱有相同的看法;他們和天主教徒一樣,自以為是能夠盡善盡美的。至於其他教派,則很難加以確定,也很難理解他們所說的究竟是些什麼。
較窮的愛爾蘭人的飲食,前面在第11章中已經討論過了。
他們穿的是一種狹窄的粗絨,約20英寸寬,兩英尺長,叫做一束,價值是三又二分之一便士到18便士。17束這種粗絨可以做一套男人的衣服,12束做一件斗篷。根據這種尺寸和穿這種料子的人數,可以看出,愛爾蘭自己消費的羊毛約為它出口的羊毛的3倍;可是有人認為情況正好相反,也就是說,出口的羊毛為國內消費的羊毛的3倍。
談到愛爾蘭人的習慣,我是根據以下各項來推論的:他們的體質、氣候、一般食物、財產和自由的情況、統治者和教師對於他們的影響,最後,既影響他們的良心又影響他們的本性的古老風俗。他們的相貌、身材、膚色和氣色,我看不出有什麼不如別的民族的地方;他們的脾氣也不比別的民族好。
他們 [133] 的懶惰,在我看來,並不是天性使然,而是由於沒有就業機會和鼓勵。 [134] 既然他們能夠滿足於馬鈴薯(種馬鈴薯,一個人的勞動能夠養活40個人),既然他們能夠滿足於牛奶(在夏天,當他們用船、網、釣具或打漁技巧到處都能找到海扇、牡蠣、蠔子、螃蟹等等的時候,一頭牛能供應3個人的飲食),既然他們能夠在3天之內蓋好一所房子,他們為什麼需要勞動呢?他們被教導說,這種生活方式很像舊日的教長和後來的聖賢們所過的生活,他們是要靠這些教長和聖賢的祈禱和功勞而得救的,從而他們要以這些人為榜樣,既然如此,他們為什麼要多花勞動來使生活過得好一些呢?既然把牲畜運到英格蘭去要受罰,他們為什麼要飼養更多的牲畜呢?既然商人們沒有足夠的資金來購買他們的商品,也沒有其他更可愛的商品來換取他們的商品,他們為什麼要生產更多的商品呢?既然英格蘭的法令禁止和妨礙貿易,商人們怎樣能夠得到資金呢?而且,在對於立法權還沒有取得一致意見的地方,在自然權利和財產權受到各種陰謀和法令的破壞的地方,人們為什麼要努力掙取財產呢?
人們還說愛爾蘭人不忠、虛偽和偷竊。我認為,所有這些都不是本性使然的。他們不忠,是因為他們相信他們早晚會再強盛起來,因此他們不肯真正服從他們希望將來會成為他們僕人的那些人,也不肯說他們目前是安適的。這就是我所看到的他們的不忠之處;因為他們看到他們的原有財產為外國人所享有時,不僅心懷怨恨,而且確信他們不久就會收取回來。至於偷竊,那乃是所有像愛爾蘭這樣人口稀少的國家必然會有的現象。在這種國家裡,不可能有很多的眼睛來防止這種罪行;在這種國家裡,被偷的都是一些容易隱藏和容易被吃掉的東西;在這種國家裡,很容易傷害告發這種罪行的人或焚毀他們的房屋。而且,這種人口稀少的國家是用原來為人口眾多的國家制定的法律來治理的,對於很小的問題也要用屬於極大案件的一切手續來加以審訊。在這種情形下,一定會有盜竊,何況這裡既沒有勞動的鼓勵,又沒有勞動的方法和手段,也不贍養沒有勞動能力的人。
談到較窮的愛爾蘭人的利益,那顯然在於把愛爾蘭改變成英格蘭的樣子;要改善和修飾他們的房屋,好使英格蘭婦女肯於嫁給他們做妻子;要改變他們的語言。他們的語言還存在著很明顯的區別,這在現在是不必要的;這種語言使不懂得它的人們懷疑它是在說自己的壞話。他們的利益在於和英格蘭人打交道,訂立具有明確條件的租約;實行了這些條件,他們就成為絕對的自由民,不再受他們的地主的喜怒無常的隨意的擺布,也不至再讓他們的地主隨意拿走他們的東西。他們的利益在於,當他們懂得什麼人決定他們的幸福、什麼人能夠支配他們的土地和財產的時候,要使這些人滿意於他們的忠順;而不在於相信一個在羅馬的人能夠支配他們的今世的命運,並且能夠使他們在以後得到永恆的快樂或受永恆的痛苦。他們的利益在於和那些給他們的國家帶來技藝、文明和自由的人們聯合在一起,並且仿效他們的榜樣。
相反地,當他們跟著他們的主子們叛變、反對英格蘭人的時候,他們得到了什麼好處嗎?即使那次叛變成了功,他們除了更受奴役而外,又能得到什麼呢?叛變失敗了,這些可憐的人丟掉了他們所有的財產,而他們的頭子們卻增加了財產,並享有他們所失掉的土地。現在,在愛爾蘭,最窮的人也騎上了馬,而以前最好也只能像野獸一樣用腿跑路。他們現在穿得比任何時候都好;上流社會的人士都受到良好的教育,而一般平民也有了更多的錢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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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手抄本此處不另起段。
[2] 滕普爾(W.Temple)爵士也有這種看法;參閱滕普爾:《論荷蘭聯邦》,1673年版,第188頁,以及滕普爾:《著作集》,1770年版,第1卷,第18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