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第經濟著作選集 · 第十一章
愛爾蘭的貿易
在愛爾蘭,住房的煙筒在一個以上的,大約只有1.6萬戶;只有一個煙囪和沒有煙囪的共約18萬多戶。如果確是如此,那就很容易了解後者的貿易的情況了。這些人使用的商品很少,而且差不多都是每一個人都能製造和生產的東西。這就是說,他們住的房子是他自己在三四天之內就可以蓋起來的;吃的東西不是從別人那裡買來的(菸草除外);穿的衣服是用他們自己的羊毛紡成紗然後做成的;他們的鞋叫做布洛哥,其實際效用和價值不過是一雙英格蘭鞋的四分之一。一頂帽子的價錢是20便士,一雙襪子6便士,一件好襯衫約3先令。一套緊衣、褲子和上衣的裁縫工錢約2先令6便士。總之,一個男人、他的妻、三個小孩、一個僕人的食物折成錢,大約是每星期3先令6便士,即每天一便士 [122] 。男人的衣服每年30先令,16歲以下的小孩的衣服平均15先令,房子值不到5先令,燃料不用花錢,是採集來的。因此,這樣一個家庭(包括6個人)的全年開支大約是平均每人每年52先令。住在這種房子裡的95萬人每年大約花費237.5萬鎊。住在其他1.6萬所房屋裡的15萬人平均每年每人可能花費10鎊,共為150萬鎊。因此,這兩種人的開支總在一起不到400萬鎊,其中十分之一即40萬鎊是用來購買外國商品的。這種外國商品中包括菸草。每1 000個人每年要消費一噸菸草,也就是說,每1 000個吸菸的人,即15歲以上的人,平均每年要消費兩噸菸草。根據最近的重要記載來看,這裡所說的話都是十分正確的。因此,我順便就一下,國王的收入每年大約是200萬鎊,即開支總額的二十分之一。在一些希臘的國家中,這一數字被認為是太大了,儘管以色列人只給予利未人十分之一來支付政府的全部開支;那時那一民族的高級人物都是僧侶。
我再順便說一下,愛爾蘭的土地和房屋每年約值100萬鎊。人民的勞動可能值300萬鎊,這是由(110萬人中)年齡和能力適宜於體力勞動的大約75萬人掙得的。因此,如果他們全都勞動,他們每人每年只掙4先令 [123] 。或者,如果每人掙8鎊,那麼,他們只有一半人從事勞動,或全都從事勞動但只用一半的勞動時間;或按其他的比例。但是,無論如何,我確信愛爾蘭的人手每年能比現在多掙100萬鎊,因為我確信愛爾蘭有75萬能夠工作的人,如果他們都有適當的職業並且能夠繼續工作,他們每人每星期都能掙2先令,或每年能掙5鎊。
我再說一下,如果愛爾蘭只有2 000名有殘疾的人,而每年50先令確足以維持一個較貧窮的人的生活,那麼,每年8 000鎊 [124] 如果使用得當,就能夠很充裕地推持愛爾蘭所有有殘疾的人。至於其他乞丐、竊賊和強盜(強盜不過是較大的竊賊),那大抵都是由於政治和教育有缺點和錯誤而造成的。 [125]
愛爾蘭是適宜於貿易的,關於這點,茲論述如下:
第一,愛爾蘭包括1.8萬平方英里土地;並不是每個地方都離開海岸24英里以上,因為它的周圍是750英里。因此,在這樣一個國家中,陸路運輸將是很容易的;愛爾蘭適宜於工商業,因為最大和最有利的貿易以及航運業都要依靠這樣一些貨物:金屬、石料、木材、穀物、木料、食鹽等等。
第二,愛爾蘭所處的位置很適宜於和新的美洲世界進行貿易;我們知道,美洲一天比一天地興盛和繁榮起來了。
愛爾蘭的位置適宜於把奶油、酪干、牛肉、魚類運送到它們的適當市場上;這些市場都在南方 [126] 和美洲殖民地。
所以愛爾蘭是天生適宜於貿易的,但是實際上有很多準備工作沒有做好。前面已經說過,愛爾蘭的房屋包括16萬所非常糟糕的破房子。在這種房子裡,無論是奶油、酪干、亞麻布、紗線或絨線都不能順利地進行生產。這主要是因為煤灰和煙氣妨害生產工作;而且地方也十分狹窄和污濁,既不能保持清潔,也不能免於害獸、害蟲、潮濕、臭氣的侵襲。在這種房子裡生出和儲藏的蛋類都要受到損害。因此,要發展貿易,就需要改善這些房屋。
還應該加以考慮的是,是不是應該設立下列一些公司:1.牲畜公司,2.穀物公司,3.魚類公司,4.皮革公司,5.羊毛公司,6.亞麻布公司,7.牛油奶酪公司,8.金屬和礦產品公司。因為差不多所有可以從愛爾蘭出口的商品,都是和這些東西有關的。
還應該加以考慮的是,對於這些小房子是不是不應該徵收爐稅,而應該讓它們出勞役。它們是很難得到錢的,而出勞役則十分容易。讓它們每年在適當的時候出40天的勞役,要比讓它們在困難的時候和在收稅員要收稅的時候支付2先令的銀幣容易得多。
上面所說的1.6萬戶人家的在食住,和英格蘭基本相同。他們之中,有許多人都懂得法國的優雅的事情,也懂得法國話和拉丁話。在最窮的愛爾蘭人之中也有常說拉丁話的;這主要是在離開都柏林十分遙遠的凱里。
前面常常說到,16萬戶人家的住房是非常惡劣的。但是他們的穿戴卻比法國農民和大多數其他國家的窮人好得多。這種好處是從他們的羊毛上得到的;每12隻羊就足以為這樣一個家庭提供相當充足的衣著。為了染這些羊毛和羊毛織品,這些窮人所花費的錢每年不少於5萬鎊。染羊毛乃是這一國家的婦女所從事的一個工作。洋茜、明礬和靛青都從外國進口,但其他染料則都是她們在住家附近找到的:從沼澤里取來的泥漿可供作綠礬之用,許多種樹的樹皮和鋸末可供作五倍子之用;她們可以找到足夠的野生青草,也可以找到足夠的鼠李漿果。
這些人的食品是牛奶,甜的和酸的,濃的和淡的。在夏天,他們的飲料也是牛奶;冬季里他們喝淡啤酒或白水。但是,他們的人生樂事似乎是用一支燒不著的短菸袋抽菸,一邊抽一邊打噴嚏。所以他們在飲食方面的開支有七分之二花在菸草上。他們吃的是餅狀麵包,每人每星期有1便士就夠吃的了;從8月到次年5月都有馬鈴薯;海邊上有蠔子、海扇和牡蠣。蛋類和牛油由於保藏在沼澤里都弄得很臭。儘管有很多牲畜,可是除了較小動物的肉以外,他們很少吃肉;這是因為,對於這樣的一個家庭來說,宰一隻牛是很不方便的,牛肉無法保存。所以他們吃一隻雞或一隻兔,要比吃一塊同樣大小的牛肉容易一些。
在大多數地方,他們的燃料是乾草;近來,即使在木柴極多而且不用錢買就可以得到的地方,也都使用乾草;這是因為采割和運送乾草要比採伐和運送木柴來得容易。但是 [127] 讓我話歸本題吧。我可以說,在愛爾蘭的全部人口的二十二分之十九之間,除了上述價值約為5萬鎊的菸草以外,簡直沒有什麼貿易,因為他們不需要什麼外來的商品,自己村子裡出產的東西並不缺乏。而且在他們所消費的東西之中,不是自己家庭生產的東西不超過五分之四。這種生活情況不會引起貿易。
現在我要再離開本題來考慮一下:是把那15萬富人的開支限制在每人每年10鎊以下對於公共財富有好處呢,還是使那95萬窮人過得好一些、讓他們多花些錢、從而讓他們掙的錢比現在多一倍,對於公共財富有好處呢?
對於 [128] 這一問題,我的簡單答覆是:前者會使那95萬窮人的已經過分吝嗇和卑劣的生活更為加劇,對於公共財富沒有好處;而後者則將提高這95萬人的生活情況、本領和勤勞程度,可以大大增加公共財富。
其次,當我們能夠使用我們空閒的人手和土地來生產可以出口的商品,用來購買更多的我們自己不能生產的外國商品的時候,我們為什麼要禁止人們使用外國商品呢?
其三,貨幣的保有或減少,並不像很多人所想像的那樣重要。因為在大多數地方,特別是在愛爾蘭(英格蘭也是如此),全國的貨幣約僅為一年開支的十分之一;也就是說,愛爾蘭被認為約有40萬鎊現金,而其每年開支約為400萬鎊。因此,如果通過毀掉全國財富的一半的辦法來使國內現金增加一倍,那是很不好的做法;增加現金而不同時增加財富,那也是很不好的做法。
這就是說,如果國家的現金多出了十分之一,我就要求它的財富(如果可能的話)也要多出十分之一。因為在一個國家中,現金太多和現金太少是一樣的。 [129] 我這是就如何對貿易有最大的好處來說的;不過解救之道也很容易:可以把過多的現金很快地變成華美的金銀器皿。
最後,許多人認為愛爾蘭由於有在外地主(即在愛爾蘭擁有土地而不住在愛爾蘭的人)而變得十分窮困,或者至少貨幣因此而大大流出了,因而認為這些人根據從前的法令,應該失掉他們的這種地產。
我反對這種看法。這種看法既不公平,又不恰當,而且毫無理由。因為第一,如果一個人把貨幣或其他財產運出英格蘭來在愛爾蘭購買土地,英格蘭的貨幣就要減少,那麼,這塊土地的租金、收益和利潤為什麼不可以送回英格蘭呢?
第二,假定愛爾蘭的土地的四分之一都屬於英格蘭的居民,並且假定這些土地都處在一個地方,為什麼這全部土地的四分之一不可以和其他四分之三分割開來,而(如果可能的話)運送到英格蘭去呢?如果是這樣的話,為什麼當這些土地的租金實際上被送到英格蘭的時候,會有損於其他的四分之三的土地或其所有者呢?
第三,如果所有的人都必須把他們的土地的收入花在這塊土地上,那麼,愛爾蘭的全部收入就應該都花在愛爾蘭,愛爾蘭某一郡的收入就應該都花在這一郡,一個縣的收入就應該都花在這一縣,一個教區和莊園的收入就應該都花在這一教區和莊園,推到最後,每一個吃東西的人都應該把他所吃的東西屙在生長這種東西的那塊草地上了。而且,這種平均散布財富的辦法會有害於繁榮和興盛。因為如果說一個地方不應該比另一地方更為繁榮,那麼,任何一個人也不應該比別人更為高貴和富有。如果是這樣的話,假定愛爾蘭的財富大約是1 100萬鎊,分配給110萬人,那麼,每人的所得都不能超過10鎊,任何人也不能建築價值3鎊以上的房屋。這樣就會使整個國家都現出窮困的景象。而且這種平均也會造成混亂和無政府狀態。
另一種對於貿易的障礙,就是不把貨幣提高到全世界一般貨幣所具有的價值,即我以前說過的內在價值以上。現在我們回頭來談有關愛爾蘭貿易的其他問題。
前面已經說過,在18.4萬所小房屋中,居民的生活非常簡單,這裡簡直沒有什麼貿易或商品交換;因此,愛爾蘭的貿易必得在其他1.6萬所具有一個以上煙囪的房屋及其居民那裡去尋找。雖然嚴格地說,貿易就是商品交換,可是一般地說,它乃是獲取財富和權力的方法,是幸福的根源。它不僅是靠耕種、打魚、開礦等等辦法來從土地上和海洋里取得商品,而且要使這些商品離開那些使用上述方法從土地上和海洋里首先取得它們的人;它不僅是增加國家的總財富,而且也增加每一個人在這一總額里所得到的份額。這就是說,假定愛爾蘭的全部財富是1 000萬鎊,而某甲在其中所占份額是1 000鎊;我認為,一般說來,某甲所關懷的事情,是使他的1 000鎊變為3 000鎊(哪怕是通過使全部財富減少2 000鎊的辦法),而不是通過使他自己的1 000鎊變為300鎊的辦法,來使全部財富變為3 000萬鎊。
這就是愛爾蘭的貿易;我認為大多數其他地方也是如此,但在愛爾蘭,有些貿易是在以下的情況下進行的:
第一,在過去150年里,愛爾蘭的土地大部分都被沒收過,而各修道院的土地由於修道院的解散和地契有缺點、不合時宜也都落入國王的手中,結果是,這些土地又被給予了別人——有的是合法地和正式地給予的,有的則不是;有的是在這種條件下給予的,有的則是在另一種條件下給予的。由於這種給予有缺點,或由於某些條件沒有實現以及許多無需列舉的其他原因,嚴苛的國王又可以對於許多人的地產找到所有權,儘管這些人久已擁有他們各自的土地了(雖然有的多一些,有的少一些;有的是好地,有的是較差的地)。愛爾蘭的一項主要生意就是尋找這些毛病和缺點,掙取這種吹求工作的手續費。這種生意的一個支流就是給這類吹求者提供討人喜歡的虛妄情報,以便制定其他陰謀,並且說服那些和當權者有關係的人對於這些發現給予獎勵,因此,無論這種情報是對是錯,都給土地所有者帶來麻煩,至少也要使他們花費可以對於告密人有好處的和解費。所以,結果是,無論是贊成和反對這些事情的人所花費的時間都浪費掉了,對於公共財富並沒有任何好處;他們和賭徒一樣互相爭奪(律師則從雙方那裡得到好處)。這並不是貿易,而是加在國家身上的一種災難。
第二,公共收入的種類繁多,數字十分巨大,有關公共收入的法令十分複雜而且日新月異;可是從事這些工作的官吏,主要都是些能夠利用他們的地位來交朋友的人,而不管他們是否有本領、是否有經驗和是否可靠。結果是,即使在以前,愛爾蘭財政部門各主要官吏所估算的財政情況,彼此相差即達20萬鎊之巨。 [130] 當新人取得包收全部稅收的資格時,他們都希望通過修改和清算別人所弄亂的數字來舞弊營私,以獲取巨額利得;可是儘管如此,他們仍然能夠保有他們的地位和由此而得到的財產。在這種情況下,人民都覺得,與其經受這種清算的磨難(他們根本不需要受這種磨難),還不如要多少就給多少。
這種和別種以營私舞弊為宗旨的包稅辦法,一向是愛爾蘭的一項大生意。但是它實際上是加在人民身上的一項災難。人民對於那些製造錯誤的人已經支付了很大的工資,可是還要對於那些只是要著手改正這些錯誤而實際上根本不能改正它們的人,支付3倍於這種工資的費用。
第三種大生意是利用上述估算的差異和混亂,利用劣幣、非法交易和貨幣利息來獲取利益;這也是加在愛爾蘭人民身上的一項災難。
第四種生意是陷害貧窮的工人,設陷阱使他們犯罪,控告他們,把他們送到主教法庭,等等;或捏造罪行再使他們用錢贖罪。這些都可以使保安官們得到好處。
第五種生意可能是由於派任郡長的方式、郡長執行職務的方式、財政的計算等等而造成的。
第六種生意是在陪審裁判時徵收款項,這是大陪審委員團所允許的,但是徵收得太多了,無論徵收的款項是否有用都要徵收。
這六種生意都不能增加公共財富,正和賭徒(甚至是那些使用騙人的骰子的賭徒)不能增加公共財富一樣。
做這些生意的,乃是住在前述1.6萬所大房子裡的人們的三分之一;他們是公共財富的蝗蟲和蛀蟲。至於其他18.4萬所小房子的居民,則不做這些生意。因此,我們要看一看這些其他的人都做些什麼生意。這我認為有以下各項:
在國內方面,是修建漂亮的房屋和花園、果樹園、小樹林、旅店、磨粉廠、教堂、橋樑、公路、堤道,並製造房屋中的家具、車輛等等。我認為,愛爾蘭在這些方面是有所改進的,從1652年到1673年這些東西已增加了4倍,而且情況也比1641年好,也就是說,比過去任何時候都好。
國外貿易,如果你相信海關的記載,那麼,它從1657年到現在增加了7倍(但是實際上我認為它增加了2倍)。因為1656年的海關收入不到1.2萬鎊,可是一兩年以後就達到此數的3倍以上,而在現在則為8萬鎊左右。
為了更明確地說明這一問題,我將在下面列出幾張進出口商品表,並根據這些表來做一些進一步的考察。
表 [131]
1.由國家官吏管理的海關,在1657年收入不到1.2萬鎊,可是在1658年以3倍以上的數額交給別人包收。
2.經營愛爾蘭國外貿易的資金約有半數是屬於不住在愛爾蘭的人們的。
3.1664年,在頒布牲畜法令以前,愛爾蘭的國外貿易有四分之三是和英格蘭進行的,但是現在則不到四分之一。
4.從愛爾蘭輸出的工業品的價值每年不超過8 000鎊。
5.由於1664年出口的食品比1641年的多,而1641年出口的工業品則比1664年的多,所以,愛爾蘭的人口1641年比1664年多,其比例上面已經談到了。 [132]
6.出口顯得多於進口,只是前者的數字比較確實,而後者的數字則是估計的,可能不大可靠。
* * *
[1] 手抄本的邊上,抄寫人寫了一個「q」字。配第在這裡顯然指的是每人每天一便士。
[2] 手抄本作「4鎊」,1691年版和1719年版均作「4先令」。
[3] 這一估計數字與前不同。參閱本書第11頁腳註②。
[4] 手抄本此段下有半頁空白。
[5] 1667年曾把牲畜運送到鹿特丹以考察東方和北方的市場是否有利;但是發現:運到那裡的牲畜,其價格不如荷蘭人從霍耳斯廷運去的牲畜便宜。參閱卡爾特:《奧爾蒙德公爵傳》,第2卷,第341頁。
[6] 手抄本此處另起一段。
[7] 手抄本此處不另起段。
[8] 柯克斯說,「很難證明一個國家中能夠有過多的貨幣。」
[9] 參閱卡爾特:《奧爾蒙德公爵傳》,第2卷,第368—371頁。
[10] 這幾張表在手抄本和1691年與1719年兩版中都被略去了,始終未能補入。
[11] 參閱本書第18—1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