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第經濟著作選集 · 第五章

威廉·配第 《配第經濟著作選集》
將來的愛爾蘭殖民地,叛亂的終結,愛爾蘭和英格蘭的合併 英格蘭人侵入愛爾蘭大約是在500年以前。如果1641年愛爾蘭人人數是120萬,那麼,在200年以前就只是60萬,而在開始侵入的時候不會多於30萬; [85] 因為30萬人通過自然增殖在500年中將會變為120萬人(這裡已經考慮到傳染病、饑饉、戰爭等等的特殊影響)。 在現在,並沒有什麼遺蹟或可靠的證據,可以說明愛爾蘭在開始被侵入時期已經有了石屋、貨幣和國外貿易;除了關於聖賢的傳說、禱告文、彌撒書、宗教儀式等等之外,也沒有什麼學術方面的遺蹟; [86] 也就是在,他們既不懂得幾何、天文、解剖學、建築學、機械學、繪畫、雕刻等等,也沒有任何製造業,更沒有使用航海術或軍事學。 約翰·達維斯(John Davys)爵士 [87] 曾十分透徹而精闢地指出了在伊麗莎白王朝以前,愛爾蘭所以沒有臣服於英國政府的原因;也提出了許多可以用來去做還需要做的事情的方法。 英格蘭人的征服,以及1662年議會通過的愛爾蘭殖民法案序言中所描述的情況,為實行任何這類合理的措施創造了條件。但是由於被沒收的愛爾蘭人都在國外,而且和國王陛下一樣,也受那些篡奪王位者的迫害,所以情況又有些不同。 因此,在目前情況下,需要解決的問題是:如果政府認為應當做一些事情的話,那麼,根據自然的可能性應該做些什麼呢? 有些激烈的人希望愛爾蘭人再度叛變,並把他們都加以殺戮。但是我認為,這種舉動不僅是殘暴的、不人道的,而且即使對於那些輕率地希望發生這種事情的人來說,也是輕舉妄動和非常有害的。 回憶一下愛爾蘭人以前的成就,特別是上一次的成就,我相信,如果事前沒有很多準備工作,他們不容易再度叛變;而且考慮到以下情況,他們也不容易再度叛變。 英國新教徒和教會占有全部土地的四分之三、全部房屋的六分之五、有城牆的城市及設防地點的房屋的十分之九、國外貿易的三分之二。愛爾蘭人八分之六都過著畜牲一樣的極為惡劣的生活,住的是沒有煙囪、門、樓梯和窗戶的小屋,吃的主要是牛奶和馬鈴薯。因此他們的精神不會傾向於戰爭。雖然愛爾蘭的天主教徒和非天主教徒之比是八對三,可是在人數較少的非天主教徒之中,軍人和勇敢的人要比天主教徒裡面所有的多得多。 國王陛下以前除非依靠英格蘭就不能對愛爾蘭做任何事情,可是現在已在當地有了一筆收入;這筆收入除了能夠維持2.5萬多名新教徒民兵之外,如果他願意的話,還可以維持7 000名軍人。而且在這些民兵中,大多數都是有戰爭經驗的人。 新教徒在沿海5英里以內的設防地點擁有足夠的房屋,可以接待、保護和隱藏所有屬於他們自己的男、女和兒童;而且他們在愛爾蘭各地也都有設防地點,這些地點的位置十分適當,使他們能夠很容易地在極短的時間內互相來往。 由於能夠這樣保衛自己的人,所以即使突然發生意外事故,他們也能夠很容易地從英格蘭得到足夠的食物來維持生活,一直到焚毀了上述16萬所小屋(一共不值5萬鎊),毀掉了敵人的禾垛和穀倉,破壞了敵人的耕地的時候。這些事情,對於團結在一起的英國人來說,是輕而易舉的。 由於愛爾蘭人根本沒有軍艦,也沒有航海的技能和經驗,所以少數幾支軍艦就能夠使他們不能從外國得到援助。 即使有些外國人願意援助他們,能夠援助他們的也極少。而且任何外國人,包括法國國王在內, [88] 即使能夠成功,也得不到什麼好處。因為這500年來,英格蘭由於和愛爾蘭打交道已經不斷地受到損失。甚至在現在,在愛爾蘭處在前所未有的富足和繁榮的境地的時候,英國人放棄他們在這個地方的全部利益也有好處,而任何外國要取得這種利益就會有極大的害處;這點(我覺得)我在別的地方 [89] 已經說過了。而英格蘭的地主的利益,在於在英格蘭得到他們應該這樣從他們自己財產中放棄的東西的等價物。 最後,讓愛爾蘭人知道,在英格蘭過去有、現在有、將來也有很多不滿足於他們目前的處境,而準備去建立功業、改變環境的人,他們足能夠弭平愛爾蘭人所能發動並堅持的叛變而有餘。 因此,在放棄了一切維持愛爾蘭安寧和富庶的軍事行動以後,我們所要做的事情是要使愛爾蘭人變成為英格蘭人,並根據自然和永久的原則把各種利益合併在一起。關於這些事情,我將列舉以下各點,儘管它們好像是十分奇特而多餘的。 1.如果亨利二世已經或者能夠把所有愛爾蘭的人民都移入英格蘭,使他們放棄他們的土地的利益,那麼,他就加強、美化並豐富了英格蘭,並且對於愛爾蘭人也做了真正的好事。但是這一工作現在要比那時幾乎難上4倍了。不過即使在現在也應該去做它,它對各方面都有好處。 2.現在愛爾蘭有30萬英國人和80萬天主教徒。在後者中,有60萬人都過著上面所說的那種極端貧苦的日子。如果把20萬左右的愛爾蘭人換成同一數目的英國人,那麼,英國人的自然力量就和愛爾蘭人的自然力量相等,但是前者的政治的和人為的力量卻等於後者的3倍。這種情況十分明顯,將使愛爾蘭永不會再煽起全國的或宗教的騷動。 3.在上述60萬貧苦的愛爾蘭人中,未婚的已到結婚年齡的婦女不過20萬人,每年長大到結婚年齡的也不過2 000人。因此,如果在這一年中把這類婦女的二分之一、在下一年中再把其餘二分之一運送到英格蘭,分配給每一教區一個,並把同樣多的英格蘭婦女帶到愛爾蘭,嫁給那些能夠把他們的住所改善成為具有3鎊價值的房屋和庭院的愛爾蘭人,那麼,自然轉化和合併的全部工作在四五年之內就可以完成。 [90] 進行這種交換的費用每年不過2萬鎊,這大約等於現在或從前在愛爾蘭的軍隊的6個星期的薪給。 如果愛爾蘭人必得有牧師,那就讓牧師的人數——現在修道院外的僧人和正式牧師共約兩三千人——減至1 000人,即每800人有一牧師,即已足夠了。牧師應該是知名之士,如果可能的話,應該是英格蘭人。這樣,當掌管良心的牧師和對其他主要嗜欲有影響的婦女都變成英格蘭人的時候,由於他們必然會與愛爾蘭的男人處在一起,像從前那樣的殺害英格蘭人的事情就絕不會再發生了。而且,當愛爾蘭兒童使用英語,愛爾蘭人的家庭生活如飲食、服裝等等也英格蘭化的時候,轉化的過程就將十分容易和迅速。 此外,如果使這兩個國家——現在是兩個國家——合而為一,處在一個立法權力和議會之下,而議會中成員的比例又與每個國家的力量和財富情況相適應的話,則不必擔心這種議會會做什麼有害於英格蘭人在愛爾蘭的利益的事情;而且如果愛爾蘭人在所有立法機關中都能有其自由選出的和適當比例的代表,則他們也絕不會抱怨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91] 不合併的不方便和不合理之處似乎有以下各點 : 不合理的是:在英國出生的英國人,由於他們自己國王的命令被派到愛爾蘭,他們在那裡為國王的利益而犧牲他們的生命,並且勝利地完成使命,可是竟因此被認為是外國人甚至是敵人,就像亨利七世時代以前的愛爾蘭人一樣。在那時,如果一個英國人殺死了愛爾蘭人,他是不會因此而被處死刑的。由於這只是寬縱和默許的做法,現在已經不再適用了。這是以前愛爾蘭人的情形,而英國人現在卻是這樣,要不是習慣法拯救了他們的話。 不合理的是:愛爾蘭的居民當然必得服從他們的主宰,可是卻不讓他們知道誰是他們的主宰,或者什麼是他們的主宰;是英格蘭的議會呢,還是愛爾蘭的議會?在什麼情況下是英格蘭的議會,在什麼情況下是愛爾蘭的議會?這種不確定的情形就是或可能是我不服從 [92] 的藉口。 不合理的是:在愛爾蘭的英國人,要麼就是那裡的外國人,要麼就必得服從沒有他們的代表參加而制定出來的法律。 不合理的是:如果立法權力是在愛爾蘭,人與人之間的案件的最後判決卻在英格蘭,也就是說,查卷命令(Writ of Error)要把這類案件從愛爾蘭特移到英格蘭的最高法院。而且海軍案件 [93] 和宗教案件也要在英格蘭作出最後決定。人們不知道英格蘭的高等法院在愛爾蘭有沒有裁判權;也不知道這一高等法院的判決是不是能在另一高等法院的範圍內得到執行。 至於不方便之處,有以下各點。首先,我們在這兩國家之間進行貿易,就像在西印度群島的西班牙人和所有其他國家進行貿易一樣。由於這一原因,所有其他國家都和在那裡的西班牙人作戰了。 其次,在愛爾蘭和美洲群島之間進行貿易的愛爾蘭船隻,必須把運往愛爾蘭的貨物先在英格蘭卸下來,然後再運回去;這就使這種貨物的主人承擔不必要的風險,並支付不必要的開支。 還有一種不方便之處是,同一國王的臣民,在從他們自己的國王的領土的這一部分到另一部分時,要像外國人一樣繳納關稅。 有人反對補救這些弊端,主要理由是,國王陛下將由於合併而喪失大部分雙重關稅。這是的確的,不過讓我們看看這種關稅究竟有多少,是不是多得足以使人們不去補救這些弊端,是不是不能用其他辦法來彌補它。 1664年,是這些年來愛爾蘭貿易情況最好的一年;這時既沒有瘟疫,也沒有戰爭,人們一般都富庶自由;這時還沒有制定限制牲畜從愛爾蘭運到英格蘭的法案, [94] 也沒有制定讓從美洲開往愛爾蘭的船隻在英格蘭卸貨的法案。我認為,在這一年裡,愛爾蘭和英格蘭之間進出口貨物的關稅不過是 ;以後這種關稅還不到此數的六分之一,那不是很容易把它加到英格蘭和愛爾蘭的其他捐稅上面嗎?英格蘭和愛爾蘭的其他捐稅總在一起大約為每年150萬鎊。 如果使愛爾蘭成為一個獨立的王國對於英格蘭有好處,那麼,在議會中占有優勢的政黨(例如西方的議員)為什麼不使特蘭特(Trent)那面的英格蘭成為另一個王國,限制彼此的貿易,並在新邊界上收取通行稅和關稅呢?為什麼英格蘭和威爾斯總是合在一起,從來沒有人懷疑它的好處和效果呢?為什麼整個英格蘭不可以為了各個黨派的利益而進一步無限地分成許多區域呢? 說到實際問題,愛爾蘭的上院議員可以選派相當於英格蘭上院議員的八分之一 [95] 的人數,經由國王的命令,進入英格蘭的上議院;愛爾蘭的下院議員可以選派同一比例的人數參加英格蘭的下議院,國王和該議院要容納他們。 如果英格蘭的議會已經是愛爾蘭的立法權力機關,為什麼它不像上面所說的那樣,或用某種其他更方便的辦法,從愛爾蘭招來足夠的成員呢? 在兩個民族在某一個議會中取得一致意見以前,所有這些權宜之計在一開始時都是必須的。 在這裡,我是假定:愛爾蘭的財富約為英格蘭的財富的八分之一或十分之一;國王在這兩個國家中的收入之間的比例也與此相同。 * * * [1] 柯克斯說,「我不相信在亨利二世時代愛爾蘭人只有30萬;而且這種計算方法也是不能使人信服的,因為如果200年以前的人數只為現在的一半,再200年以前又減少一半,以此類推,那麼在1 000年以前,就只有現有人數的三十二分之一了。」 [2] 柯克斯說,「他說愛爾蘭沒有學術等等的遺蹟,我不同意。坎布登(Cambden)所編《百科全書》第2部分(68)就錄有著名的詩句。」 [3] 著有《論在陛下的幸福的朝代開始以前,始終未能完全征服愛爾蘭並使之服從英國統治的真正原因》,出版於1612年,曾數度重印。 [4] 柯克斯說,「認為法國不能由於占有愛爾蘭而得到好處的這種怪論,是我所不能理解的。因為作者自己承認愛爾蘭有很多港口和其他貿易上的便利;而且更主要的是,如果它到了一個有力的或海盜式的敵人的手中,它的位置使它能夠隨時破壞英格蘭的貿易。除了這些以外,我們知道,如果管理得當,它能夠為英格蘭王室提供人力、財力和其他便利;而且自從作者寫作以來,它已經成為英格蘭的一支額外的力量了。」 [5] 可能是指《政治算術》第四章中的「題外話」。配第在1671年即撰寫《政治算術》,雖然在寫完《愛爾蘭的政治解剖》以後才完成它。 [6] 柯克斯說,「這種轉化方法把性別弄錯了。因為如果100萬英格蘭婦女嫁給100萬愛爾蘭人,她們一定會退化成為純粹的愛爾蘭人,而且在不多幾年內,經驗就會證實我的說法。在道理上也必然如此,因為婦女除非是受過教育,懂得道理,否則她們是不像男人那樣有操守的。這就是說,她們比較容易受到威脅利誘,天生比較懶惰而喜愛安適。不僅如此,愛爾蘭男人都對他們的妻子作威作福,不像我們英格蘭人那樣溺愛妻子。但是,如果每年交換一定數目的青年男子,那就可以達到作者的意圖。因為按照英格蘭方式教養起來的青年男子只肯和受到這樣教養的婦女結婚,這樣愛爾蘭婦女就願意去為英格蘭人服務以便取得可以嫁給英格蘭人的資格。」 [7] 這一計劃在《論愛爾蘭》一書中有更詳細的論述。 [8] 手抄本作「我不服從」;1719年版作「任何不服從」。配第在這裡所說的他的不服從究竟指的是什麼,不大清楚。愛爾蘭大法官命令逮捕他,是1677年2月10日發生的事情。參閱菲滋摩利斯(Fitzmaurice)《威廉·配第傳》,第170頁。 [9] 同上書,第247頁。 [10] 根據查理二世第15年第7號法令(1663年),在7月1日至12月20日之間,輸入愛爾蘭牲畜要繳納一筆高得實際上等於禁止輸入的關稅。1665年10月18日,有人在眾議院提出了一項完全禁止愛爾蘭牲畜進口的法案。20日,這項法案就進行了二讀,並且於21日在一個委員會中進行公審。配第和一些別人出席反對這種辦法,但是他們沒有得到這一法案的抄本,甚至連它的主要項目表也沒有得到。他們可能是一聽到它就馬上發言反對它的。這些抗議者不願意在這樣重大的問題上作沒有準備的發言,他們要求延期討論,以便能夠諮詢愛爾蘭總督的意見。延期被拒絕了,這一法案決定在23日正式謄清(《下議院議事錄》,第8卷,第617、619、620頁)。在上議院委員會上,配第出席了兩三次,反對這一法案;在這裡得到了足夠的延期,使這一法案直到議會於1665年10月31日閉會時才獲得通過。菲滋摩利斯勳爵得有手抄本備忘錄,他說配第的主要的論據現已重見於本書的第十章(《配第傳》,第142頁)。配第的論據的某一部分似乎在當時也已印行了,因為托馬斯·索爾普(Thomas Thorpe)在1842年曾得到一頁印刷的《論愛爾蘭牲畜貿易》,他認為這篇論文是配第寫的(索爾普的《圖書目錄》,1842年,第5597號)。1667年11月27日,切斯特爾(Chester)向下議院提出了請願書,主張廢棄查理二世第15年第7號法令,要求制定更嚴厲的法令(《下議院議事錄》,第9卷,第26—27頁)。因此12月9日提出了一項法案,這一法案經過熱烈爭論以後,於1668年3月2日通過了,它宣布從海外輸入外國人持有的任何大牲畜、羊、豬、牛肉、豬肉、鹹肉、鱈魚、青魚、鰵魚、鯡魚、鮭魚、鱔魚或鰻魚為有罪,因此凡是這類進口貨都要予以沒收,出售後將價款給予告密者和教區的貧民。在上議院中,這一爭論比在下議院中更為熱烈,於1668年3月18日作了一些修正退回下議院,然後於3月30日取得一致同意——查理二世第18和19年第2號法令。關於這些措施的歷史,參閱《議會史》,第4卷,第337—347頁;克拉蘭頓(Clarendon)的《傳記》,第959頁及以後;卡爾特:《奧爾蒙德公爵傳》,第2卷,第317—323,329—338頁;菲滋摩利斯:《配第傳》,第140—142頁。 [11] 1719年版作「六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