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第經濟著作選集 · 第一章

威廉·配第 《配第經濟著作選集》
愛爾蘭的土地 愛爾蘭土地按愛爾蘭畝(121愛爾蘭畝等於196英畝)計算,約為 [7] 10 500千畝 其中:河流、公路、湖泊、不能通行的沼地、岩石和灌木林約為 1 500千畝 一般稱為沒有用處的壞地 1 500千畝 適於耕種的好地和牧場 7 500千畝 10 500千畝 其中:在1641年屬於天主教徒和隱居的新教徒的 5 200千畝 屬於教會的,即屬於主教、副主教、牧師會和教會附屬地的 300千畝 屬於由伊麗莎白女王和詹姆士王移殖的新教徒的 2 000千畝 在16 ·41 · 年屬於天主教徒和隱居的新教徒的 520 · 萬畝土地中 : 退還給對於英格蘭經常抱有好感的26個人的,約 40 210千畝 給予奧爾蒙德(Ormond)公爵 [8] 的 130 給予英奇昆(Inchiquine)勳爵、羅斯康芒(Roscommon)勳爵等人的 40 給予無辜的天主教徒的,約 1 200千畝 給予教會的,約 20 140千畝 給予約克(York)公爵 [9] 的,約 120 給予根據查理二世證書和殖民法案而保有土地的愛爾蘭人的 60 420千畝 給予根據一定條件擁有土地的天主教徒(包括維農〔Vernon〕上校)的 360 公共所有的壞地 80 470千畝 給予冒險家(adventurers)的 390 給予1649年以後的軍人的 1 440千畝 [10] 給予1649年以前的軍官的 280 550千畝 給予根據一定條件擁有土地的新教徒的 270 根據有關移民的法令 700千畝 還給承受抵押的新教徒的 [11] 100千畝 5 200千畝 [12] [13] 因此,在為掠奪者所奪去的一切土地中,天主教徒收回的約 2 340千畝 新教徒和教會新得到的 2 400千畝 上述其他各類人得到的 460千畝 5 200千畝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附記 新教徒在康諾特(Connaught) 從移民那裡購得的,約 60千畝 [37] 因此,在750萬畝好地中,英國人、新教徒和教會在1672年聖誕節時共占有 5 140千畝 [38] [39] [40] [41] [42] [43] 愛爾蘭人占有的不到此數的一半 2 280千畝 [44] 仍歸公共所有的,約 80千畝 7 500千畝 這750萬畝好地加上150萬畝壞地共為900萬畝,每年的價值是 [45] 900 000鎊 其中國王的免役稅、舊地租及和解費共 [46] 90 000鎊 余 額 810 000鎊 什一稅是五分之一, [47] 即 162 000鎊 余 額 648 000鎊 租地人的收入及其在這些土地上進行的改良的價值 [48] 占三分之一,即 216 000鎊 地主所得為 432 000鎊 如果全部750萬畝每年淨值只是43.2萬鎊,那麼,由於叛亂而獲得的252萬畝就只值此數的三分之一 [49] (公共所有的8萬畝沒有什麼價值),即 [50] 144 000鎊 [51] 冒險家和從1649年服役的軍人的土地的價值約為上一數字的四分之三,即每年 108 000鎊 單是上述軍人的土地的價值約為五分之三,即每年 86 400鎊 附記 由於從1649年服役並每年獲得8.54萬鎊 [52] 報酬的軍隊的勝利,國王陛下就得到以下幾種利益: (1) 使教會、約克公爵和根據一定條件而得到土地的人的土地增加了 770千畝 (2) 除了在有城牆的市鎮中的房屋以外,又給予冒險家和1649年以前的軍官 670千畝 (3) 得到了價值每年800鎊和15年年收益的收入 1 200 000鎊 (4) 得到了年收入等等共值 300 000鎊 (5) 不再受1648年和愛爾蘭人所訂的條款的束縛。 (6) 使他的許多朋友得回了他們的財產。 [53] 上述軍隊的土地的價值按10年年收益計算 是85.4萬鎊 [54] 。從中減去年價值和費用,剩下來 作為他們的薪給和所擔風險的報酬的只有 700 000鎊 附記 在 [55] 年以前,英格蘭總是往愛爾蘭運送貨幣和其他給養,可是現在收入是20萬鎊,而行政和軍事的費用只是17萬鎊,這對於英格蘭很有好處。 到1649年12月為止共服役8年的軍官所握有的債券共 1 800 000鎊 因此普通士兵的薪給共 5 400 000鎊 7 200 000鎊 此數的八分之一是90萬鎊。其中一半用於步兵,即每年45萬鎊,按每人15鎊計算,可以維持3萬人;另一半可以維持1.5萬名騎兵、一般軍官和炮車隊。因此,這8年中在愛爾蘭的英格蘭軍隊至少有4.5萬人。 [56] 從債券數目上可以看出,鎮壓了叛亂的軍隊在1652年約為3.5萬人。 在1651年到1654年之間流放到外地的愛爾蘭人是3.4萬人。 愛爾蘭軍隊不能多於英格蘭軍隊的2倍。 要求土地的人,或土地所有者的人數在戰前是 [57] 在所有自稱無罪的人中,有八分之七被認為是無罪的。 由於無罪和根據一定條件而收回土地的人,他們所得到的土地比他們在1641年原有的土地至少要多出五分之一。 他們由於偽造封邑證書而得到的土地,至少比他們原有的土地多出三分之一。 在那些被判無罪的人們之中,真正無罪的不到二十分之一。 [58] 1641年國王在愛爾蘭的收入。 過去20年中每年的軍隊開支。 * * * [1] 1719年版此處有一個腳註:「愛爾蘭畝和英畝都是以佩爾奇(perch)計量的,不過愛爾蘭佩爾奇等於21呎,而英格蘭佩爾奇等於16呎半。」參閱本書第43頁。 [2] 卡爾特(Carte):《奧爾蒙德公爵傳》附錄第132—133頁載有「根據殖民法案和由行政法院給予奧爾蒙德公爵的土地的一覽表」。 [3] 根據殖民法案,原由弒君者所保有的土地,均給予約克公爵。 [4] 1719年版作「1 410 000畝」。 [5] 關於這一項,理察·柯克斯爵士在他致蘇斯威爾的信中評論說,「抵押既由1649年的軍人和軍官收回,如何還有這10萬畝還給承受抵押的新教徒。」 [6] 這一總計應為523萬畝。蘇斯威爾手抄本邊上有以下的計算: [7] 這並不能說明這一錯誤的原因。1719年版的編者只是簡單地從最大一項數字中減去3萬畝來改正配第的錯誤。參閱第2頁腳註③。 [8] 手抄本的邊上,對著這一總數有以下三個注(其中方括號內的注釋是我加上的): [9] 「愛爾蘭人 [10] 40 〔經常抱有好感的26個人〕 [11] 180—20 [12] 60〔根據證書和殖民法案而保有土地的愛爾蘭人〕 [13] 360〔根據一定條件而擁有土地的天主教徒〕 [14] 700〔根據有關移民的法令〕 [15] 2 340〔總數應為1 340〕。 [16] 教 會 [17] 20—20〔教會〕 [18] 390—10〔冒險家〕 [19] 1 440—10〔1649年的軍人〕 [20] 280〔1649年的軍官〕 [21] 270〔根據一定條件而擁有土地的新教徒〕 [22] 2 400 [23] 〔此外〕 [24] 奧爾蒙德公爵等 160 [25] 約克公爵 120 [26] 公共所有 80 [27] 承受抵押者 100 [28] 460」 [29] 在這些計算里,奧爾蒙德的土地比正文中多3萬畝,而且加入上文中找不到的18萬畝一項。另一方面,它們沒有包括給予無辜者的120萬畝和給予英奇昆爵士、羅斯康芒爵士等的4萬畝。忖測配第的意思,分類法可能是: [30] 總計為523萬畝。 [31] 1719年版為「80 000畝」。 [32] 這514萬畝是由以下各項相加而得出的: [33] 2 300——屬於教會和1641年移殖的新教徒 [34] 2 400——新教徒和教會新得到的 [35] 60——新教徒在康諾特購得的 [36] 380——其他各類的46萬畝減去公共所有的8萬畝 [37] 5 140千畝 [38] 這228萬畝是從天主教徒收回的234萬畝中,減去移民賣出的6萬畝而得出的。 [39] 柯克斯說,「900萬畝年值90萬鎊,即每畝年值2先令。這種估計比實際低三分之一。」 [40] 柯克斯說,「他估計免役稅等等每年9萬鎊,但實際沒有這樣多。」 [41] 柯克斯說,「什一稅是五分之一,這似乎很矛盾。」 [42] 柯克斯說,「租地人收入及其改良應從已經很少的每畝2先令的價值中扣除。」 [43] 柯克斯說,「儘管他計算由於叛亂而獲得的252萬畝的年值只是14.4萬鎊,它們也還是每畝年值2先令,即25.2萬鎊,而且實際上還要多些。」 [44] 手抄本的邊上,寫有:「1653年到1673年每年的軍隊開支遠遠超過1641年的政府開支和沒收的土地的地租。」 [45] 手抄本「144 000」下面,寫有:「這比目前的軍隊開支少。」 [46] 顯系「8.64萬鎊」之誤。手抄本邊上改正了,但正文中沒有改。 [47] 柯克斯說,「他還可以補充說,國王得到了12種補貼金;這是一筆由爐稅、國內消費稅和關稅組成的大收入,是由於殖民法案使這一王國繁榮起來而得到的,否則它就不會承擔也不能支出這樣大的數目。」 [48] 顯然應為86.4萬鎊。 [49] 手抄本上這裡是空白。 [50] 柯克斯說,「我覺得1649年的軍隊沒有3萬步兵和1.5萬騎兵,而且在任何時候也沒有超過這一數字的半數。此外,任何步兵每年也得不到15鎊。」 [51] 原文有衍文。 [52] 1719年版刪去了下面兩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