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第經濟著作選集 · 第十章

威廉·配第 《配第經濟著作選集》
英國國王的臣民有充裕而方便的資本經營整個商業世界的貿易。 我們在前面已經說過,英國擁有充裕的資金,可以採取進一步鼓勵產業發展的措施;因此,我想在這裡研究一個問題,這就是英國是否擁有充裕而方便的資本以經營整個商業世界的貿易。為了明了這一點,我們必須記住,上述世界的每一個地方每年輸出的所有商品,只要有4 500萬鎊資金,就能買到。同時,在同一世界所使用的船隻價值也不超過1 500萬鎊;所以只要有6 000萬鎊,就可以經營上述的全部貿易,而絲毫用不著依靠信用。可是,由於商品的生產者,在一般情況下,總是把只值其一部分價值的商品和自賣的時候可能要賠本的商品——但他們出賣這些商品目的卻在於賺錢——委託給可靠的商人或批發商負責販賣。因此,不到6 000萬鎊的資金,甚至不到它的半數,也就足可經營上述的貿易。因為,如所周知,有聲望的商人,即使他的資產只有500鎊,也會被委託以價值超過1 000鎊的商品。所以,用不到3 000萬鎊的資金,亦足可達到上述的目的。而在這3 000萬鎊中,已經投在經營中的鑄幣、船隻和資金,至少要占一半。 上面說過,銀行怎樣通過它的措施,使任何一筆投在營業中的資金,變成實際上差不多等於比原額多一倍的資金。由上述各點看來,就是在目前,似乎亦並不太缺乏資金,以實行上述提案。然而,假如資金短缺的話,假定資金缺少2 000萬鎊或更多一些,恐怕也不能斷定不會出現下述的情況。這種情況就是,由於大多數地主和一些貴族使自己年紀較輕的兒子從事商業,因此,商人人數增加了,商業規模擴大了,結果所需的資本也就增加了。這種發展是合乎邏輯的。事實上,這筆資本只需將價值2 000萬鎊的土地,即不超過英國全部領土六分之一或七分之一的土地押給銀行,就可以籌集到手。換句話說,只需創造一筆2 000萬鎊的基金對這裡所談的世界貿易所買賣的貨物作擔保,就可以了。 以上說明了,英格蘭在國內擁有的土地同荷蘭和西蘭二邦所有的土地面積相等,它也像這兩個聯邦一樣,擁有便於經營產業的其他大量土地;同時,英格蘭還存在著能比現在多賺數百萬鎊的游閒人手,而且還有能提供數百萬鎊收入的職業(即使它們純粹來自英格蘭本國的消費)。由這一點和上一節就增加貨幣和土地兩方面的資財所論述的各點看來,那就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對英國國王的臣民說來,掌握整個商業界的世界貿易,不但不是不可能的,而且是完全可以做到的事情。 同時,現在提出這個問題,並不算不合時宜。因為,英國上等家庭中年紀較輕的子弟,要過和他們的家庭出身和所受的教養相適應的生活,除了經營商業之外,恐怕沒有其他辦法。理由是這樣的:如果英國的土地每年提供800萬鎊的收入,而英國大約有1萬戶家庭,平均計算每戶家庭每年可得到800鎊左右的收入。我們姑且假定每戶家庭有年紀較輕的子弟一人,這些哥兒們如果每年收入達不到200鎊或者300鎊,就不能在本族親屬和親戚朋友面前保持體面。可是,我認為,即使將法院的官員、我國海陸軍正規軍的指揮官、教會的高級職員、律師和醫生所得到的日常收入,以及貴族和主教以下的各項職位的收入統統合起來,也只能為上述1萬個年紀較輕的子弟中的3 000人提供每年達300多鎊的生活費,因此其餘7 000人只有靠經營商業來取得其維持生活所需的費用。然而,假如這7 000個紳士雖然從事了商業,卻又不努力使它發展,或者換一種說法,我們雖然抱著發展商業的希望,卻又不想法使資本增加,而認為只有把相當面積的土地和相當數額的金錢押入和存入銀行,才能使資本增加,那麼,我們就必然要失望。這裡應該注意的是:把土地賣給外國人換成金銀,是會使這個王國的資本增加的;但如果本國人之間相互進行這種買賣,就不會有任何效果。因為把自己所有的土地變賣成貨幣的人,可能想經營商業,然而,用貨幣購買土地的人的想法,卻恰恰相反。可是,如果把土地賣給外國人的話,那不論金錢和人口都會增加,結果商業也會發展起來。因此,可以這樣認為:如果制定了拒絕外國人購買土地、不繳納高額關稅就不准外國人進行貿易的法律,那麼,公共事業和國家的利益就要和現在大不相同了。 在闡述了上述10點主要結論之後,我還可以無止境地繼續討論其他問題。不過,在我看來,上面的論述已經充分地闡明了我所說的政治算術是什麼;已經充分闡明了了解人口、土地、資本、產業以及其他東西的真實情況的效用是什麼;已經充分闡明了2. [164] 國王臣民的情況,並不像心懷不滿的先生們所形容的那麼壞;已經充分闡明了3.團結一致、勤勉和服從,不論對公共安全和每個人的幸福都有巨大的效果。 [165] * * * [1] 在原本中,在這「2」前面一段沒有「1」字。——譯者 [2] 在R本中,在這下面由配第加添了「除此我別無」這樣不完全的句子,並且刪去了最後一個字。參閱《愛爾蘭的政治解剖》一書的作者序言的結尾,該書第130頁。——赫爾。在該處配第說,「此外我沒有其他目的」。這句話與「除此我別無」一句類似,參閱該書中譯本第5頁。這裡赫爾所指的第130頁,應為他所編的《配第文集》第130頁。——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