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第經濟著作選集 · 第八章 論海軍、陸軍及衛戍部隊的開支

威廉·配第 《配第經濟著作選集》
接下來,我們應該說明,如果每年徵收三百萬鎊或每月徵收二十五萬鎊(以湊成每年總收入三百三十萬鎊),那麼,我們能夠用這筆收入為國王和臣民的治安、安全及榮譽,做些什麼事情。 對這個問題,我認為,考慮到海軍的現狀,有兩百萬鎊就可以支付五萬人在軍艦中八個月的費用,和三萬人在軍艦中其餘四個月的費用。我認為海軍有這麼多經費——連武器及軍港的開支計算在內——其力量差不多就可以雙倍於我們在歐洲所曾見過的最優良的艦隊。同時,維持一萬兩千名步兵,三千名騎兵,加上撥給國內衛戍部隊的十萬鎊和撥給坦吉爾等地衛戍部隊的六萬鎊,總共也不會超過六十萬鎊。因此,尚餘七十萬鎊,供其他各項開支之用。在這些開支中,皇室開支從我所看到的所有賬目看來,每年不到五十萬鎊。同時,徵收這些經費所需的費用也不會超過三十三分之一(就是說,這三十三分之一是付給五百個官吏的,這些官吏從事徵收工作,從來無須離開其住所中心五英里)。他們每人和其下屬所需的報酬每年不會超過兩百鎊。因為英格蘭和威爾斯只有四百五十個面積十平方英里的小地區(Areo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