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第經濟著作選集 · 第三章 論王國的各種支出和收入
1.王國在海軍、兵工廠、衛戍部隊、陸軍、坦吉爾、牙買加、孟買、駐外使館、養老金及教育方面所花的日常開支,以及國王及其家族的開支(包括國王、王后、公爵等等的家庭用度,他們的零用錢、服裝、禮服、金幣、馬師、馬房、武器庫、營房、狩獵園、守衛住室、金銀匠、珠寶等各方面的開支)估計大約為一百萬鎊。其中,估計二十萬鎊用於海軍,六萬鎊用於兵工廠和製造火藥,二十九萬鎊用於陸軍及衛戍部隊,四十五萬鎊用於其他方面。
2.與此相對,收入方面計有王領地收入七萬鎊,郵政收入兩萬鎊,鑄幣費及錫的優先購買權收入一萬兩千鎊,鹿園收入四千鎊,法院收入六千鎊,第一次收成收益金一萬八千鎊,全部共為十三萬鎊,再加上關稅(稅率為百分之二)收入十七萬鎊,全部共計為三十萬鎊。其中不包括貨物稅、釀酒特許費、毛織品檢驗費、對酒類進口所課的稅收、國內消費稅、煙囪稅、土地稅、人頭稅及其他各種征課。這些收入的籌集和分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