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第經濟著作選集 · 第二章 論人口的價值

威廉·配第 《配第經濟著作選集》
假如每年本國的資產或財富的收入只有一千五百萬鎊,而支出達四千萬鎊的話,那麼,不足的二千五百萬鎊,就要靠人民的勞動來提供。這數目只須全部人口的半數(三百萬人),每人每年生產八鎊六先令八便士,就能達到。除去五十二個星期日以及節日、患病和休養等假期二十六天,每人每日生產七便士,就可以了。 2.如果這三百萬人中,六分之一每日只賺二便士,六分之一每日賺四便士,六分之一每日賺八便士,六分之一每日賺十便士,其他六分之一每日賺十二便士,那麼平均就為上面所說的每日賺七便士。 [9] 3.既然每年只產生一千五百萬鎊收入的王國資產值兩億五千萬鎊,那麼,產生兩千五百萬鎊收入的人口就值四億一千六百萬鎊又三分之二百萬鎊。雖然每個人的價值約等於八年的年收入,但是,整個人類的價值則和土地相同。因為,人類在性質上是永久的,這是我們所習知的。 4.如果六百萬人口值四億一千七百萬鎊,那麼,每個人就值六十九鎊;而其中三百萬勞動者,每人值一百三十八鎊,按每日大約十二便士計算,這等於七年的年收入。在這裡並沒有計算勞動者生活維持費以外的剩餘收益。 5.由此可見,假如由於瘟疫,死亡人數比平常多十萬人的話,則王國便會受到將近七百萬鎊的損失。那麼,如果能撥款七百萬鎊,以預防這種多到一百倍的損失,那不是好得多嗎? [10] 6.我們說過,最近因瘟疫而引起的死亡率,使王國蒙受了重大損失。但是,有些人卻認為這些死亡倒及時地為王國清除了毒氣。為了澄清這種說法,我要指出: 7.假如瘟疫能很好地分清,哪些人服從而守秩序,哪些人既不服從又不守秩序,或者說,能很好地分清,哪些是工蜂,哪些是雄蜂的話,那麼問題便告了結了。但是,假如它不分青紅皂白地毒害人命,則它所引起的損失,就相當於我們從生存的人身上所得到的利益。因為,如前所述,使英格蘭具有六億鎊以上的價值的,就是這些人。十分明顯,如果只有一個人逃避了瘟疫的災難的話,那麼,全部土地及土地上所有的東西的價值,不過只等於這個人的生活資料而已;而且這個人也很可能成為將會侵犯他的下兩次瘟疫的犧牲品。 8.我們所謂國家財富,資產及儲備,都是以前或過去勞動的成果,不應該把它們看成和現有的各種能力有別,而應把它們和現有的能力作同樣的評價,讓它們對公共需要也同樣提供捐獻,這樣,才算合理。因此,在所有應加徵收的金額中,土地及資本應負擔三份,被視為完全沒有財產的人負擔五份,全部共分為八份。 9.如果國民開支為四千萬鎊,而在這全部開支之中,撥四百萬鎊(也就是十分之一)專供政府需要之用,那麼這就和現在已經加課在許多人身上的負擔一樣,也是一種沉重的負擔。何況在這四百萬鎊之中,只有一百萬鎊用作日常開支,而臨時戰費卻占了三百萬鎊,就是說,臨時戰費一項月達二十五萬鎊,等於七萬鎊的三倍半。同時由於徵收方法和徵收比率不合理,目下許多人因湊集這筆經費而負擔的租稅,竟超過其所有的財產總額的十分之一。 10.勞動者每日勞動十小時,每周吃飯二十次,即工作日每日吃三次,星期日吃兩次。因此,很明顯,如果他們能夠星期五晚間不吃飯,並將上午十一時至下午一時的兩小時吃飯時間,縮短為一小時半的話,那麼,勞動就會增加二十分之一,消費就會減少二十分之一,從而上述的十分之一,就能夠籌集出來,最低限度,這種做法,比拿起武器來抗交上述租稅,要來得安逸。 * * * [1] 為使這個估計完全,並能得出每日賺七便士的平均值,需要加上「其他六分之一每日賺六便士」這幾個字。——赫爾 [2] 這似乎是配第「關於減少倫敦時疫的方案」(日期為1667年10月7日)的胚胎。現從菲滋摩利斯《配第傳》第121—122頁轉引這個方案如次: 1.倫敦死亡表地區內的十萬零八千幢房屋住有六十九萬六千人。 2.在瘟疫流行的年份(二十年發生一次),有六分之一的人口死於瘟疫,有五分之一的人口死於其他各種疾病。 3.防止瘟疫傳播的方法,就是將市區半英里以內的可疑患者及瘟疫患者的住屋封閉。 4.在環繞倫敦市中心半徑三十五英里的地區內(或離倫敦一日路程的地區之內)所住人口和所有房屋,數目應和倫敦相等。 5.把六個人運到離倫敦一日路程的地方,費用應為二十先令。 6.使一個家庭在鄉村居住三個月,需要四先令,因此,叫一個家庭搬到鄉村去並在那裡居住,平均需要五先令。 7.在我們所害怕的最嚴重的瘟疫時期里,受到感染的最多也只有兩千家。如採用這個方法,則會減為一千家,而所需的經費不過五萬鎊。 8.下一次倫敦發生瘟疫時,感染致死的人口可能達到十二萬人,每人按七十鎊計算,則損失共達八百四十萬鎊。如採取上述措施,損失可減為四百二十萬鎊。 9.因此,付出五萬鎊,可以節省四百二十萬鎊,約為一比八十四。 10.在英格蘭平原所發生的瘟疫中,人口死亡從未達六分之一。 11.住得十分擁擠的貧苦人民在瘟疫中死亡的最多。 12.瘟疫在發生後三個月內,最為嚴重,三個月後逐漸減輕,氣候一寒冷,則減輕最快。 13.人們一般都用殺狗、在街頭縱火或食用藥品等方法,自行治療。但這些方法,都不見得有效。 14.應在直徑七十英里的地區內,選擇十所寬大、間數多、互相隔離而有池水和花園的房屋,於七日前預先通知居民,令其搬進居住。 15.應隨時準備運送嫌疑患者所需的車輛或馬車。 16.對染患瘟疫的家庭供給藥品,費用由患者負擔。 17.為各戶準備祈禱書。 提案——如果每周死亡達一百人,那就是開始發生瘟疫。假如在今後一年之內,死亡統計表中因各種疾病致死的人不到十二萬人的話,尊貴的教長,對每減少一人,可以得到二十先令,如果死亡超過十二萬人,則對每多出一人要付出十先令。 對遷移的家庭,每家給以十鎊以作來往費用及支付四個月的房租之用。或是暫時給以……資助。尊貴的教長對這一點要作出保證。——赫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