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第經濟著作選集 · 第八章 論彩票

威廉·配第 《配第經濟著作選集》
得到各種稱號的人,可能預見到他們會像上面所說那樣因其稱號而負擔捐稅(雖然由於議會的一個院完全由有稱號的人士——Tituladoes組成,另一個院的大多數成員也是這類人,這種稅制,可能不會在議會中通過)。因此,他們好像一開頭就同意這種加課在他們個人身上的捐稅。 2.在發行彩票這種措施之下,雖然個別人有希望發財,但是,總的說來,卻是買彩票的人自己向自己課稅。因此,彩票實際是對那些不幸而自我陶醉的呆子們所課的一種捐稅。換句話說,它是課加在對自己的運氣有充分信心的人,或迷信一些算命者和卜卦者的人身上的一種捐稅(這些算命和卜卦的人給他們占卜中彩的時間和地點,保證他們一定會得到成功,並指出他們可能在預卜命運之處的西南方中彩)。 3.現在世界中這種呆子很多,由於這個緣故,如果認為凡是想欺騙人的人,都可以欺騙容易受人欺騙的人,那是不適當的。相反的,應該像對待精神病患者和白痴那樣,法律倒應該規定元首應對這些呆子提供保護,要不然,那就規定某個得到元首寵愛的人,可向元首請求允許他們利用這些人的愚蠢以得到好處。 4.由此看來,彩票這種東西,只有在下列情況之下才宜允許發行,那就是當局必須規定人民對自己的錯誤所應繳納的份額,並應注意不讓人民被騙得太多和過於經常,因為他們往往會被騙去很多錢並且經常如此。 5.發行彩票這種措施,只宜用來徵收小額款項,只宜用來徵收對於公私兩方面都有好處的經費,如疏浚河流、建設橋樑和修築公路等方面的經費,而不能用來徵收維持陸軍和裝備艦隊所需的經費。因此,關於這個問題,我們在這裡不作進一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