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第經濟著作選集 · 威廉·配第《賦稅論》出版三百年

威廉·配第 《配第經濟著作選集》
王亞南 一 1662年,英國威廉·配第的《賦稅論》出版了。這個篇幅不大、內容有點雜亂的論著,雖然到今年已經經歷了三百年,但在經濟科學的理論上,並沒有因此失去它在近代資本主義初期放射出來的光輝異彩。馬克思早在近一百年前,就給予了它極高的科學評價。他說它的作者是「現代政治經濟學的創始者」,「最有天才的和最有創見的經濟研究家」(《反杜林論》,人民出版社1970年版,第228、230頁)。這主要是就這一本書說的。 這部書包括十五章,全是討論政府或公共經費,以及從哪些方面,以怎樣合理而有效的方法,才能籌得那些經費的問題。在近代經濟學還不曾當作一個確定的科學成立以前,所有關於經濟方面的問題,差不多都是在有關國家或君主支出收入的財政政策上加以研究,每部初期經濟思想的論著,差不多都是以向君主獻策的形式,論述如何增進國富,如何增進國家稅收的問題,這是有它的特殊的歷史背景和深刻的階級利害關係的。十六、七世紀的西歐各國,在政治上是所謂君主專制時代,而在經濟上則是所謂重商主義時代,由封建制度向著資本主義制度的推移,由自然經濟向著商品經濟的推移,由以不動產為基礎的財富形態向著以流動資產為主要財富形態的推移,其間必然要引起各種新的社會經濟問題,必然要發生各種階級消長變化關係。新興的工商市民的基本經濟利益,就要求有一個統一的國家、統一的市場,好對內對外展開經濟活動;而這個國家要完成這一階級任務,就有必要建立起需要巨大經費的政府機構、國防力量和有關的社會文化設施。那種巨大的政府經費或公共支出,將怎樣籌集呢?是按照老一套的封建財政稅收體制,由國王任意設置課稅項目、規定征課標準乃至征課手續呢?還是這一切都得經過有納稅人、工商市民參加的議會審議通過,才能施行的現代性的稅制稅法呢?這是一個國王為了維持自己的統治,是否要向市民階級作出讓步的問題。市民階級願意籌集的那些經費,是要求財政稅收不妨礙他們的經濟活動,並且還能促進產業商業的發展。當時英法諸國君主、官僚、貴族與市民階級間的鬥爭,差不多是以這一問題為核心。英國查理第一在十七世紀二十年代登極之始,就因為這個問題,與議會派鬥爭,以至引起內戰。1649年,查理第一被砍掉腦袋,議會派勝利了,克倫威爾共和政體成立。再過十年,克倫威爾死去,查理第二於1660年王政復古,和議會派就財政稅製作過一些妥協。但英國本土,特別在他統治下的愛爾蘭,財政稅收的紊亂狀況,仍須力圖改進。這就是威廉·配第寫《賦稅論》的時代背景。他在本書原序上說,他寫這本書,是要清理一下腦子裡存在的關於英國財政稅制的一些想法。在克倫威爾統治下,他曾伴隨克倫威爾征服愛爾蘭,掠得大量土地;他先在愛爾蘭充當軍醫,後來擔任行政官、土地測量總監,很為克倫威爾所器重。他所考慮的財政稅制,顯然是與工商市民階級所要求的資本主義的發展相適應的。因此,對於為什麼和如何進行財政稅制改革的問題,就不僅要一反過去封建主義的財政稅收體制,同時也不能滿意於近代初期的那些屬於表象的片面的考察;他力圖對國家、對社會、對人民、對一般財政經濟措施,從本質上,從內部聯繫上,從總體關係上去把握問題。他以為在英格蘭,特別是在愛爾蘭所採取的一些財政經濟措施,其所以弊害百出,顧此失彼,引起民窮財匱的狀況,就是由於統治者沒有對全國人力物力財力做全面摸底工作和統計工作,不了解「天生蒸民,有物有則」的道理,任意征課,以致紊亂不堪。他認為「正當的理性」,「自然的法則」,是不能欺負的,是不能按照人們自己的主觀願望去改變的。對於它們的研究考察,必須從經驗事實出發,「用數字、重量和尺度來表達自己想說的問題,只使用來自人們的感覺的論據,只考察在自然中有可見根據的原因。至於那些以個人的容易變動的思想、意見、胃口和情緒為依據的原因,則留待別人去研究」,這些話,雖是在他以後寫作於七十年代的論著《政治算術》中才明確講到的(中譯本,商務印書館1960年版,第8頁),但他在寫這部《賦稅論》時,已經是在應用這個獨特的方法論。現在我們看他是怎樣展開說明的。 二 關於配第在《賦稅論》中,就田租、口賦、房產稅、關稅、什一稅、國內消費稅乃至貨幣利息、貨幣改變價值等方面所作的具體改進建議,在我們今天看來,已沒有什麼重大意義,而從理論上感到重要的,倒是他對所有這些方面的財政稅制問題的討論分析,都把握了它們最本質的因素和內在的相互聯繫。為了說明的便利,且分別指出以下幾個重要的論點: 第一,配第認為,關於財政收支和稅制問題,單從現象上來討論是非得失,永遠也得不出正確的結論。在他看來,那都是屬於錯綜複雜的「上層建築」,要深入研究它,必須從它的基礎入手。種種色色的征課,無論經歷多少轉折,最後終歸是落到土地和勞動的收入上。他在《賦稅論》第四章論各種收入的方法中,就講到一國居民「應將他們一切土地和勞動所得收入的二十五分之一扣除下來,充作公共用途」。賦稅不論征課到哪種所得或財源上,財富的最後源泉,終歸是土地與勞動;土地為財富之母,而勞動則為其父,這是配第的有名的格言。 第二,在土地和勞動這兩種財富源泉的收入中,配第更進一步分析了這兩者承擔賦稅的本質關係,作為財富之母的土地上的生產物,是由作為財富之父的、即更有主動作用的勞動生產出來的。他認為,當生產勞動生產物的勞動者從他們的勞動條件——土地分離開以後,在原則上,不能期望由他的所得承擔起任何額外負擔(儘管實際上各種間接徵稅和由貨幣貶值所引起的損失,還會落到他們肩上),社會財富的來源雖然是土地與勞動,課稅的最後對象,卻只能是土地地租及其派生的收入。但進一步看來,土地能夠提供多少地租,又要看在土地上耕作的勞動者的勞動,有多大部分是維持自己的最低生活所必要的,有多大部分是除此以外的剩餘。他明確地告訴我們:「假定一個人能夠用自己的雙手在一塊土地上栽培穀物;即假定他能夠作為耕種這塊土地所需要的種種工作,如挖掘、犁、耙、除草、收刈、將穀物搬運回家、打脫簸淨等等;並假定他有播種這塊土地所需的種子。我認為,這個人從他的收穫之中,扣除了自己的種子,並扣除了自己食用及為換取衣服和其他必需品而給予別人的部分之後,剩下的穀物就是這塊土地一年的當然的正當的地租。」(本書第33—34頁)這說明,地租是剩餘勞動的產物。在必須讓勞動者能維持其最低生活要求,同時又是把地租作為勞動剩餘生產物的代表形態的限度內,所有的課稅,是只有加在地租及其諸種派生收入上,始能容許農業生產不受阻礙地有所發展。在這裡,配第已經在實質上觸到了剩餘價值的問題,雖然他沒有提到這個名詞,但在說明商品價值的基礎上,已把它的含義包括在裡面了。 第三,配第認為,人們自始沒有明白地察覺到上述這種地租與稅收的本質關係,他們被商品及貨幣流通的錯綜複雜的表象弄糊塗了,沒有想到,在一切收支關係中,在一切交換關係中,有一個判定它們是否平均,是否均衡,是否公平合理的基礎或計量標準。當勞動生產物採取商品形態,特別是土地剩餘勞動生產物採取貨幣地租形態的時候,由什麼決定商品價值的呢?價值規律早已在人們沒有意識到它的存在時,就發生作用了,早已提到人們日常經濟生活中了。配第以為在財政經濟上的許多亂子,就出在不了解這種本質的聯繫。他以為「所有物品都是由兩種自然單位——即土地和勞動——來評定價值,換句話說,我們應該說一艘船或一件上衣值若干面積的土地和若干數量的勞動。理由是,船和上衣都是土地和投在土地上的人類勞動所創造的。因為事實就是這樣,所以如果能夠在土地與勞動之間發現一種自然的等價關係,我們一定會感到欣慰」。這顯然是沿著他前面以土地與勞動為一切財富源泉的思想線索貫串下來的。不過,作為決定價值的最後因素來說,他對這兩者並不是等同看待的,他接著說:「如果這樣的話,我們就能夠和同時用土地和勞動這兩種東西一樣妥當地甚或更加妥當地單用土地或單用勞動來表現價值;同時,也能夠像把便士還原為鎊那樣容易而正確地,將這一單位還原為另一單位。」(本書第36頁)儘管他在這裡沒有指明,是應當把勞動還原為土地,還是把土地還原為勞動,他往後似乎專門把勞動作為決定價值的標準了。大家都知道他講了這一段名言:「假如一個人在能夠生產一蒲式耳穀物的時間內,將一盎司從秘魯銀礦中采出來的白銀運到倫敦來,那麼,後者就是前者的自然價格。如果發現了新的更豐富的銀礦,因而獲得兩盎司白銀和以前獲得一盎司白銀同樣容易,那麼,在其他條件相等的情況下,現在穀物一蒲式耳售價十先令,和以前一蒲式耳售價五先令,同樣低廉。」(本書第43頁)在這段話里,我們知道配第所謂自然價格,就是價值,就是生產一種商品所費的勞動,價值量的大小,就是取決於勞動時間的長短,而且勞動生產力提高了,所生產的商品里的勞動減少了,它的價值也相應降低了。這都是勞動價值理論的最根本命題,把這些和前面談到的剩餘勞動生產物轉化為地租及其派生所得聯繫起來看,就不難理解,他已經無意中把地租當作剩餘價值的代表形態,而把其他所得,如利息等等,當作其派生形態來處理了。他在資本主義最初期階段,不能像在一百多年後的亞當·斯密、李嘉圖那樣,把利潤作為剩餘價值的代表形態,那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而且,配第並沒有停止在這裡,他進一步把這個價值尺度,拿來衡量一切所得形態相互間的比價關係以及各種課稅負擔的可能轉嫁關係了。 第四,當他肯定了商品的價值由體現在它裡面的勞動量決定這個命題,整個勞動生產物價值分解在各種所得間的比例關係,就不再是含糊籠統的,而是可以用數字來說明的了。全部土地勞動生產物或全部穀物,有多大的價值,值多少貨幣,就看同時銀的生產者以同等勞動生產出了多大銀量,後者就是前者的貨幣價值。勞動者所得的工資,是由他生活所需的資料或其價值決定的,地租或作為地租的穀物,能值多少貨幣,「就看另一個在同一時間內專門從事貨幣生產與鑄造的人,除去自己的費用以外還能剩下多少貨幣」。(本書第34頁)在配第的時代,地租是作為這種剩餘價值的代表形態顯露它的作用。因此,在價值問題的說明上,他只著重地講到工資、地租、利息這三個所得形態及其關係。本來,在全部勞動生產物價值中,除去了非常明確的勞動者的必要生活資料價值外,其餘就是歸屬到地租及其派生所得項下,但這是科學分析的結果,而且勞動者的最必要的生活資料,嚴格說來,也還是一個不大容易確定的可變數,而日常進行分配,總得有一個比較客觀的依據。地租乃至利息,為什麼是那麼多?為什麼更多或再少就行不通?在這裡,他特有創見地提出了土地的使用權的價值問題,以及與此相應的貨幣的使用權的價值問題。對於地租或土地的使用權的價值,他是這樣說的,「如果我們能夠發現世襲租借地的自然價值,那即使我們發現的不見得比上述使用權的自然價值好多少,我們也會覺得喜慰。……在發現地租或一年使用權的價值後,我們就要問,一塊世襲租借地的自然價值相當於多少年的年租?如果我們說一個無限的數字,……是不合理的。……我認為任何一塊土地自然所值的年租年數,等於這三代人(即祖、父、孫)通常可以同時生存的年數。我們估計英格蘭這三代人可以同時生存的年數為二十一年,因此土地的價值也大約等於二十一年的年租。」(本書第37頁)不論配第根據如何的理由,要說明人們為什麼只考慮到二十一年以內的事,畢竟是非常勉強的;事實上,他在同書中,又曾講到愛爾蘭的土地價值,和七年的年租額相等,那就顯然不能自圓其說了。而馬克思就這點對配第作了高度評價,並不是因為他做了這樣的假定,而是因為他把土地的價值還原為多少年的年租額的做法,是經濟科學上的一個重要的發現,那就是,土地的價值,或土地使用權的價值,不外是預買一定年度的地租,不外是資本化的地租。在這種限度內,地租成為土地的利息了。這樣的結論,從利息推論到地租,原是可以順理成章地達到的,但因為在他的時代,還不容許把利潤作為剩餘價值的代表形態,只能把地租作為代表形態,所以他儘管是由地租來推尋利息,馬克思還是稱許他,說他在邏輯上是應當如此的,否則就會完全破壞他的理論體系。不管推論的過程如何,終歸得出了地租和利息相互聯繫轉化的結論。土地的租金是地租,貨幣的租金就是利息,他說,「說到利息,在安全沒有問題的情況下,它至少要等於用借到的貨幣所能購買的土地所產生的地租」。(本書第40頁)關於這一點,在地主經濟封建制的中國,雖然在秦漢以後,就出現了地主、高利貸業者、獨立商業者,成為三位一體的「通家」的局面,容易了解地租與利息的相互轉變過程,而在領主經濟封建制的西歐,由於商業、高利貸業是由不能接近土地的異教徒經營,把地租與利息聯繫起來考察,還是近代初期的事;只要把它們聯繫起來考察,利息的神秘性,貨幣自行增殖的神秘性,就被揭露出來了。配第在揭露貨幣的這種神秘性的當中,事實上,已無疑對一切用貨幣經營的工商業者的所得,提出了它們在正常的條件下,在合理的範圍內,所可能掙到的限度。因為很顯然,工商業經營者如得不到用同樣多貨幣購買土地收租或放款取息那麼多收入,他們是沒有理由不做地主或高利貸者的。他在這部論著中,已分別把這種傾向指出來了。從這裡,我們已看到配第如何通過勞動決定商品價值這個基本命題,把他所理解的「上層建築」現象,從內部關係上來全面加以把握了。不但如此,對於地租,他還第一次把它的兩個級差形態指出來了。他告訴我們,「土地的優劣,或土地的價值,取決於該土地所生產的產品量和為生產這些產品而投下的簡單勞動相比,是多於投下的勞動量還是少於投下的勞動量」。(本書第88頁)這個講法,已經是說,土地價值的大小,地租的多寡,就看同量生產物在同面積土地生產出來,費了多少簡單勞動。地租不是由土地引出,而是由勞動引出的。正因為如此,所以他說,如果倫敦附近各郡盡一切努力所生產的農產物,仍難滿足需要,「那就必須從遠處運來所需的商品,以供應市場需要,這樣一來,距離較近的各郡物價一定會相應地上漲。或者是,如果上述各郡花費比現在所花的更多的勞動來改良土地,使土地豐產,……那麼地租就會因收成的增加超過所用勞動的增加,而成比例地上漲」。(本書第44—45頁)在這段話里,不但級差地租的兩個形態都指明出來了,並還把兩個形態的相互關係,作了說明:即當地產品不夠滿足需要,就要耕種較遠地區的土地,或者在近郊土地上增投勞動,增進勞動生產力,結局,都會使地租增加起來。當然,在利潤還沒有成為獨立的範疇的歷史條件下,關係地租產生的生產價格、額外利潤這一些中間環節,在他還不是明確存在的。除級差地租而外,他在經濟學上同樣作了有創見的說明的,是他關於貨幣必要流通量的提出;往後他還在《獻給英明人士》中,特別是在《貨幣略論》中,進一步講到了一個社會周轉一定商品額所需貨幣量的具體算法。由於在一切場合,他都強調用數字來說明問題,我們又發現,他對一切社會現象的平均傾向,尤其對勞動的平均數概念,在當時說來,確是一個有關認識社會現象的了不起的創見。從這種種方面我們已不難了解,配第實在為政治經濟學奠下了相當廣闊的基礎。 最後,我們還必須歸結到這部書的出發點,看他是怎樣用他的理論來解決他所面臨的財政經濟問題。他認為,在整個英國,特別在愛爾蘭,財政收支狀況是非常混亂的。不恰當的課徵,不平衡的負擔,紊亂不堪的貨幣,引起經濟生活的脫節,產業的凋敝,社會秩序的岌岌可危,而這些又要成為增加治安官吏,加多神職人員,擴大救恤設備,擴增警察軍隊力量,從而進一步追加或新設征課名目的原因。以致為了擺脫財政困境,竟不惜向鄰國尋釁發動戰爭,其後果就不堪設想了。在造成這種尷尬局面的許多原因之中,配第著重指出統治者對於全國「人口、財富、產業的情況一無所知」,對於一種財政措施,究竟會在各方面發生如何的影響,一無所知。由於一切心中無數,有所舉措,就全憑興趣,情感用事,或者至多不過是對當時財政壓力的一種盲目反應。挽救之道,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是不成的。綜合他在《賦稅論》中的說明,有兩點是特點值得重視的創見。其一是,他的財政計劃,是從全國著眼,根據全國的人口、財富、產業的具體推算數字,看需要設置或只許設置多少政治機構、政法人員,多少教區和教職人員,多少醫院和衛生人員,多少學校和教師學生,多少軍隊警察,發行多少鑄幣,限定多少批發商和零售商。他以為所有這些方面,不夠一定數量,固然會妨礙工作的推行,但若超過一定限度,還會出現更大的麻煩。這與他的另一點的創見聯繫起來看,就十分清楚了,那就是,他的財政改革計劃,並不單純是為了各方面活動的均衡,而更重要的,是在那種均衡中,貫徹著節約勞動,節約勞動時間的根本要求。全國的財富,總是由人力利用自然或土地創造出來;節省一份勞動,或把勞動用在更大更有利更多效果的事業和地區方面,就能夠造出更多的財富。他建議把愛爾蘭人移到英格蘭,以便強制他們更好勞動;建議把產業設立在地址較便利、條件較適合的地區;建議把裁併的機關、教會、學校的冗員,使用到生產部門,用賦稅及其他措施,使社會財富資金從無所事事遊手好閒者手中,轉移到勤勉而有經營事業能力者手中;利用那些消耗社會財富的乞丐、盜賊的勞力,去興建各種會增進社會財富的公路橋樑堤壩等等公共工程;……所有這許許多多的建議,歸根結底,無非是更有效地榨取勞動力,節約勞動力的使用,增進勞動生產率,以符合新興工商市民階級的要求,馬克思說,他在這些要求中,還大膽地作出這樣的建議:「把愛爾蘭和蘇格蘭高地的居民和動產移到大不列顛的其餘部分。這樣,勞動時間可以節省,勞動生產力可以提高,而『國王與臣民將變得更加富強』。」(《政治經濟學批判》,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26頁注)他極力強調「人的價值」,強調要儘可能地把勞動者的哪怕一點點餘力,都榨取出來。有一分勞動力沒有用上,他就以為是失了一分社會財富;對他來說,利用勞動價值學說來為資產階級服務,算是做得很到家了。 三 配第在他的研究方法及其經濟理論方面表現的卓越創見,馬克思在他的幾部經濟名著:《政治經濟學批判》、《資本論》、《剩餘價值理論》乃至《反杜林論》的《〈批判史〉論述》中,都給予了極高的評價。但馬克思在提到這位傑出人物的政治品格時,說「這個思想銳敏的、但是特別輕浮的軍醫,既能帶著克倫威爾之盾劫掠愛爾蘭、又能為這種劫掠向查理第二跪求男爵稱號,……」(《政治經濟學批判》,第26頁注)寥寥的幾句話,把他的品格面貌和盤托出了。他不僅是一個大殖民主義者,還是一個新貴族。我們認識到,英國資產階級革命的特點,就是資產階級與新貴族合作。所以,他的貴族身份,並沒有妨礙他在為資產階級服務的政治經濟學上作出貢獻。作為資產階級前進歷史階段的思想拓荒者或政治經濟學的奠基者,我們從人類進步思想遺產的角度來看,所應注意的是,他所處的過渡時期和未成熟的歷史條件,限制了他的才能的發揮,限制了他的豐富含蓄的思想內容的更系統的更明確的表現。無論就他的基本的勞動價值學說來講,就他在價值學說基礎上的分配理論來講,抑或是就他用勞動價值學說,用分配理論來建議的財政改革新計劃來講,用當時的具體歷史條件來衡量,是卓越的,是深刻的,是全面的,是接觸到本質的,但在很大程度上,沒有脫離樸素的、零碎的、還有些雜亂的狀態。例如,關於勞動決定商品價值,他確是很有創見地提出了這個命題,但是,那是什麼勞動呢?勞動的二重性問題,他固然完全沒有接觸到,就是社會必要勞動量的問題,他也只有一點非常模糊的概念。他在後來於1665年寫出的《獻給英明人士》論著中,雖曾漠然講到死勞動和活勞動的問題,可是這兩者在生產過程中,前者只是轉移價值,後者才創造價值的區別,他是連想也沒有想到的。單就這點來說,已不難了解,他之所謂勞動決定價值,不但對勞動的概念不大明確,對於如何決定價值的過程,更是理解得極其含糊,而就價值本身說,他不僅沒有把握價值實體、價值量、價值形態這些根本概念,在他的說明中,連價值與使用價值的區別,價值與價格的區別,價值與交換價值的區別,也是不很清楚的。至於對地租與利息的分別解釋和統一說明,在利潤這個名稱還是放在地租項下來處理的歷史條件下,他雖有再大的才能,也是無法說得系統而透徹的。至於他的方法,誠然是沿著培根的崇實主義的道路發展過來的,拿事實來,拿數字來,把理論或建議建立在可以量計指數的根據上,但也許因為社會經濟調查統計工作,是要在資本主義經濟組織漸臻嚴密的歷史條件下,才有可能做得好一些,他在全書中,就每項事業,每種設施,每一個具體建議所提出的數字,幾乎全是出於推測估計,由一種估計到另一種估計。用數字來講話,是較能了解情況,較有說服力的,但假設的數字,是要減低效果的,後來和他同樣重視事實的亞當·斯密,竟有些懷疑他的方法的效果,可能是從這裡出發的。但不論如何,他在現代計量經濟學上的開山祖的地位,和他在政治經濟學上的奠基者的地位,是一樣無可爭議的。 配第關於政治經濟學,統計學乃至財政學的巨大貢獻,雖然主要表現在《賦稅論》中,但講他的整個學說的影響,卻是不能不連帶他往後陸續問世的《獻給英明人士》、《政治算術》、《愛爾蘭的政治解剖》、《貨幣略論》等論著一起考慮的。馬克思在《剩餘價值理論》中,已就他對後起的經濟學者如諾思、如洛克等的影響作了說明;由於資產階級經濟學者(包括古典派在內),一般地不肯把自己的理論中受到前人影響的出處,像馬克思在《資本論》等著作中所作的那樣,明白指點注釋出來,但蛛絲馬跡,總是不難找到一些線索的。即以斯密的大著《國富論》來說,其中有許多論點,就分明也可以從配第《賦稅論》那裡探出它的淵源的。當然,作為政治經濟學的奠基理論,每個資產階級古典經濟學者,都是直接間接多多少少受到它的一些影響的。 而我們在這裡倒要特別指出這一點:當資產階級已經取得了政權,已經確定它的統治地位,並且已經逐漸感到它的敵對階級——工人階級的運動的威脅的時候,它再也不對科學的經濟學,不對以勞動價值為基礎的古典經濟學,感到興趣,甚至愈來愈抱反感了。為了反對馬克思主義經濟學說,他們的經濟學者早就把反對亞當·斯密,特別是反對李嘉圖,作為反對馬克思的一種手法。當代最有影響的壟斷資產階級的代言人凱恩斯,就最痛恨李嘉圖,他說他反對李嘉圖,就是要從根底摧毀馬克思經濟學的基礎。當前風靡資產階級經濟論壇上的大大小小的凱恩斯主義者,正多方宣揚國民收入理論、擴大國家支出理論、赤字財政理論、通貨膨脹理論……其基本特點,就是否定勞動價值學說(甚至否定任何價值學說),即否定威廉·配第所特彆強調的基礎,而只是在各種「上層建築現象」方面兜圈子,尋求解決財政危機、經濟危機的單方。 在資產階級已經把他們前期的科學的經濟學(更不說更早的經濟科學)當作死狗來拋棄,甚至當作魔鬼來詛咒的時候,我們為了批判地繼承人類進步遺產,為了配合當前理論鬥爭和理論建設任務,把這部三百年前出版的古典論著,拿來再學習再認識一番,還是有其一定的意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