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隊的人 · 8.埃弗雷特夫人
布萊特林的新月區的房子建在一個斜坡上,三層樓高,外牆統一都是典型的英格蘭紅磚,雕刻著帶有諾丁漢特色的紋飾,露台上擺放著形形色色的盆栽裝飾。石頭台階用彩色的黏土隨意塗抹,深淺不一。有的石頭顏色鮮艷,無意間吸引了人們的注意,嬌羞地紅著臉,有的色彩暗淡,人們視若無睹,因而滿懷妒忌,有的出於憤怒露出蒼白恐怖的臉色。不過所有的石頭都擺出一副「少管閒事」的清高。你可能會忍不住敲一下門前光亮的銅鈴——的確,它們磨得極為光滑的表面似乎在使眼色呼喚你去敲一敲——但你會徑直跨過門檻,免得在平滑的黏土台階上摔跤。格蘭特走在索瑞爾以前常常走過的街道上,心想不知那個黎凡特人是否也曾經來過。埃弗雷特夫人應聲打開了九十八號門,她大概五十來歲,瘦骨嶙峋,有點近視。格蘭特向她打聽起索瑞爾的事情。
「索瑞爾先生已經不住在這兒了,」她說,「他一周前剛剛離開啟程去了美國。」
「所以有人跟她這麼說了。」
「是誰說他去了美國?」
「當然是索瑞爾先生。」
「是的,索瑞爾可能會通過這個說法來掩飾他的自殺。」
「他自己一個人住嗎?」
「你是誰,為什麼要知道這些?」她問,格蘭特坦白說,他是個便衣警察,想進屋內和她談幾句。她不禁有點兒意外,但平靜地接受了他的解釋,把他帶到一樓的客廳里。「這裡曾經是索瑞爾先生的,」她說,「現在由一位年輕女教師租下了,但她不會介意我們用一會兒的。索瑞爾先生沒有做錯什麼事吧?我相信他絕不是幹壞事的人。像他那樣一個安安靜靜的小伙子。」
格蘭特讓她放心,索瑞爾沒做壞事,並再次詢問他是否一人獨住。
不是的,她說。他和另外一位男士合租,但索瑞爾先生去美國了,那位男士自己承擔不起昂貴的房租,所以出去找了別的房間,本來也就有一位年輕的女士想搬進來。埃弗雷特夫人很遺憾,最後兩個都離開了。都是年輕的小伙子,倆人還是密友。
「他的朋友叫什麼名字?」
「傑拉爾德·拉蒙特,」她說,「索瑞爾先生自己開了一家博彩公司,拉蒙特先生在他的辦公室幫忙。哦,不,不是合作夥伴,但他們是很好的朋友。」
「索瑞爾有沒有其他朋友?」
幾乎沒有,她說。他和傑拉爾德·拉蒙特形影不離。一番冥思苦想後,她想起有兩個男人曾經來過家裡並詳細地描述了他們的外貌,可以肯定都不是那個黎凡特人。
「你有索瑞爾或他朋友的照片嗎?」
她想家裡應該還留著幾張快照,要是格蘭特不介意等候一下,她可以去找找看。格蘭特剛好視察完房間,她便拿著兩張明信片大小的生活照回來,「這是去年夏天他們在河邊拍的。」她說。
兩張照片顯然都是在同一個地點拍攝的,都以泰晤士河岸邊的垂柳做背景,還能看到河上漂浮著同一條船。其中一張照片裡穿著法蘭絨的索瑞爾,一手拿著一根管子一手拿著一張墊子。另一張里的年輕小夥同樣也穿著法蘭絨衣服,而他一看就是個外國人。
格蘭特靜坐良久,盯著照片裡黝黑的臉龐。照片效果很好。眼睛清晰可見,不像平常很多快照,眼睛只能看到一個模糊的黑影。然而,一種驚悚的恐怖突然向他襲來,跟他在斯特蘭德大街上有同樣的感覺。甚至照片上河岸邊正在愉快地休息的兩人,眼裡也充滿敵意,稜角分明的臉龐善意全無。
「你剛說拉蒙特搬去哪裡了?」他用平淡的語氣問道。
埃弗雷特夫人表示不知道。
他裝作不經意地測試了一下埃弗雷特夫人。她說的是真話嗎?似乎察覺到他的疑心,埃弗雷特夫人又補充了她之前說的話。說他貌似在泰晤士河南岸的某個地方租了個房間。
他心中滿是懷疑。她是否還有所隱瞞?究竟是誰寄來索瑞爾的安葬費?有可能是他的朋友和那個黎凡特人的其中之一,可是,那個黎凡特人把他二百二十五英鎊的全部財產都拿走了,沒有理由把錢又寄出去,他看著埃弗雷特夫人線條硬朗的臉龐。說不定她的字跡就是男人的風格,再說筆跡專家也不是絕對靠譜的。不過此外,那個出錢的人就是手槍的主人。不對,他自我修正過來,那個寄出錢的人是手槍的主人。
他們兩個誰有左輪手槍嗎?他問道。
沒有,她沒見過他們帶著那種傢伙。他們可不是那樣的人。
這是第二次,她強調他們都是安分的人。這純屬個人偏袒保護,還是想暗地裡試著誤導格蘭特的調查?他想問拉蒙特是不是左撇子,但沒有問出口。假若她沒有說出全部的實情,這麼一問就會立馬引起她的警覺,並且暴露了他整個調查的進度。她還可能會去通風報信,所以他把話憋了回去,以免打草驚蛇。況且目前這不是最重要的。照片中曾與索瑞爾同住的男子,就是他在斯特蘭德匆匆見過一面的男子,也就是奪走了索瑞爾所有錢財的男子,而且極有可能就是排隊時與他發生爭執的男子。拉加德能夠認出他來。不知道他和埃弗雷特夫人還隱藏了多少事情,所以目前最好還是少說為妙。
「索瑞爾是什麼時候離開這裡前往美國的?」
「他的船票是十四號,」她說,「但十三號就離開這兒了。」
「黑色十三號!」格蘭特說,希望稍微緩和對話緊張的氣氛。
「我不相信迷信,」她說,「天天如是。」
但格蘭特百思不解。十三號正是謀殺當晚。
「拉蒙特跟他一起走的嗎?」他問道。
是的,他們早上一起離開的。拉蒙特先生先把行李搬到他新租的房子,然後再回來送索瑞爾先生。索瑞爾先生乘坐晚上的港口聯運火車到南安普敦轉機。她本來想去為他送行,但他一再堅持說不用,便沒有去成。
「為什麼?」格蘭特問道。
「他說太晚了,而且他不太喜歡送行那種眼淚汪汪的場景。」
「他的家人呢?」
沒見過,也從沒聽他提起過。
那拉蒙特呢?
父母健在,還有一個弟弟。但戰爭爆發之後移民到了紐西蘭,之後便再沒有見過。
他們兩個在你這裡租住了多久?
索瑞爾先生已經在這裡住了將近八年,拉蒙特四年。
在拉蒙特之前誰跟索瑞爾一起合住?
各種各樣的人都有,但住最久的是她的侄子,現在已經搬到愛爾蘭去了。對,是的,索瑞爾先生跟他們每一位都相處得十分和睦。
「他人性格開朗嗎?」格蘭特問道。
噢,不,她說索瑞爾先生和開朗二字根本不沾邊,形容拉蒙特先生倒還差不多。拉蒙特先生是個樂觀活潑的人。索瑞爾先生則安靜內斂,但討人喜歡。有時候他情緒會有點消沉,拉蒙特先生就會表現得更加活潑讓他振奮起來。
格蘭特深有體會,當有人願意費心思把自己從消極的旋渦中拉出來,該是多麼感激。可事情為什麼不是反過來,比如是索瑞爾殺害了拉蒙特。
他們吵過架嗎?
沒有,就她所知兩人從未發生過爭吵,要是有,她肯定很快就能聽到。
「明白了,」最後格蘭特說道,「我想你應該不會介意把這兩張照片借給我一兩天吧?」
「你會原封不動地把它們還回來的對嗎?」她說道,「我就留著這兩張了,那兩個孩子我都很喜歡。」
格蘭特向她保證,然後小心地放到皮夾里,希望能夠在上面找到有用的指紋。
「你不會為難他們兩個的是嗎?」臨走時她又問了一遍,「他們這輩子從來沒做過壞事。」
「嗯,如果是這樣的話,他們不會有什麼事的。」格蘭特說道。
格蘭特馬不停蹄地趕回蘇格蘭警察局。在照片送去鑑定指紋之後,他聽了威廉士對倫敦範圍內多家博彩機構調查的匯報,結果跑了一整天,一無所獲。等照片鑑定完一取回來,他就去了勞倫特餐廳。已經很晚了,餐廳內一個客人都沒有,只剩下一個孤單的服務員漫不經心地收拾著桌子上製作糕點用的食材,空氣中混雜著鮮肉、葡萄酒和香菸的味道。所有的用餐都結束了,那個心不在焉的服務員把工具放到一邊,彎了個腰暗暗慶幸總算閒下來,不料迎賓員領著一個不知好歹的傢伙進來。可當他認出來是格蘭特,立馬換上另一副表情,努力擺出「能為這樣的貴賓服務是我的榮幸」的樣子,可惜實際上他的臉上赤裸裸地寫著「我的天,差點犯了愚蠢的錯誤!此人可是馬歇爾的貴客啊」!
格蘭特問起怎麼不見馬歇爾,得知他今天早上匆匆前往了法國。他的父親去世了,況且身為獨子,順理成章地,要回去繼承家中的大生意和打理葡萄莊園。雖然再也見不到馬歇爾,格蘭特倒也沒有特別地傷心。馬歇爾老是在他面前自賣自誇,有點讓格蘭特不知做何回應。點餐時,他問服務員拉烏爾·拉加德在不在,在的話,可否請他出來說兩句話。過了幾分鐘,高挑的拉烏爾從門前的屏風後走了出來,從頭上的帽子到身上的衣服都是白色亞麻布料,怯生生地跟在服務員身後來到格蘭特的桌前。就像個小孩子,得知自己獲獎後,害羞地走上領獎台一樣。
「晚上好,拉加德,」格蘭特和藹可親地說道,「謝謝你給了我很大的幫助,我想你幫我看看這些,是否能夠認出來什麼。」他拿出十二張照片大致呈扇形鋪開,叫拉烏爾仔細辨認。他每一張都觀察了許久——事實上,久得格蘭特都能騰出時間來思考,那小伙子自己說能認出來到底是真的還是只是吹牛。不過當拉烏爾指認出來說是他的時候,卻又斬釘截鐵,沒有半點猶豫。
「他,」他說道,修長的食指指著照片上的索瑞爾,「就是那天排隊時站在我旁邊的人。還有他,」——這回食指指向拉蒙特的照片,「就是過來跟他說話的人。」
「你能保證嗎?」格蘭特問道。
拉烏爾這次明白了保證的意思。「對,是的,」他說,「我任何時候都能發誓。」
格蘭特感到十分滿意。「謝謝你,拉加德,」他感激地說道,「等你當上餐廳的領班,我肯定要再來,還要把半個英國的貴族都介紹過來。」
拉烏爾聽了笑容滿面。「當餐廳領班,」他說,「恐怕不會有這麼一天了。來找我拍電影的人開出很好的條件,只要簡簡單單拍個照,擺出——」他絞盡腦汁找一個合適的詞語。「你說得對!」他興奮地說,俊俏機靈的臉龐突然露出天真迷糊的表情,格蘭特嘴裡嚼著鴨肉和豌豆,沒料到他會有這樣的反應,嗆了一下。「我應該先嘗試一下,」他說道,「然後,等我賺到錢了,」他用手比畫了一下輪廓,「我就買下一家餐廳。」
格蘭特露出慈愛的微笑,看著他帥氣的背影離開,得回去繼續用餐布擦勺子了。他心想,這小伙兒還真是個典型的法國人,幽默風趣、精明伶俐,深諳自己那張俊俏的臉龐具有怎樣的商業價值。也許有一天他也會發福,修長的身材和俊美的外貌將走樣,想想都覺得可惜。格蘭特希望就算以後他的脂肪日漸堆積,也要維持現有的幽默感。吃完晚餐,他獨自回到警察局,申請傑拉爾德·拉蒙特的逮捕令——三月十三日晚於沃芬頓劇院外殺害阿爾伯特·索瑞爾。
探長離開後,她關上大門,住在布萊特林新月區的女人在門後久久無法動彈,眼睛空洞地盯著大堂地板上鋪著的棕色花紋地毯。她的嘴唇輕輕地咬著舌頭,看樣子是在思考著些什麼。她並沒有顯得焦慮不安,只是似乎用盡了全身的力氣來集中精神思考,瑟瑟發抖的軀體如同一台振動的發電機。大約兩分鐘,她光站著一動不動,像一件靜止的家具,安置在鐘聲嘀嗒嘀嗒的沉寂中。等回過神來她轉身回到客廳,把剛才探長坐扁的坐墊弄回原來鼓鼓的樣子——她自己卻自然而然地做出防備,選擇坐在沒有痕跡的硬椅子上——貌似這是她當下生命中最為緊要的事情。隨後,她從餐具櫃的抽屜里拿出一條白色桌布,開始著手準備晚餐,在客廳和廚房間不慌不忙地徘徊,煞費苦心地把餐刀和叉子排列得整整齊齊,顯然這是她的日常習慣。門鎖里傳來鑰匙串扭動咔嗒咔嗒的聲音,一個疲憊的女子開門走了進來,二十八歲左右,穿著灰褐色外套,圍著暗駝色圍巾,戴著低調時尚的墨綠色帽子,散發著和預想中不太一樣的氣質,不難看出她的職業。她在走廊脫掉膠鞋後,走進客廳,裝作歡快的樣子生硬地聊了兩句外面潮濕的天氣。埃弗雷特夫人隨聲附和,接著說:「我在想,晚餐我準備了涼菜,如果你不介意,我打算出門去看一個朋友,希望沒有給你帶來不便。」她的房客表示沒有關係,埃弗雷特夫人謝過她,回到廚房。她從食物櫥挑了一塊烤牛肉,切成厚厚的片片,做成三明治,然後利索地用白紙包好,放到籃子裡,還放了幾根熟香腸,一些肉塊和一包巧克力。接著她生了火,往水壺裡灌滿水,放在爐邊,這樣她回來的時候水便燒熱了。完了上樓來到臥室里,為出門特意收拾了一番,把散開的頭髮仔細地收攏到堅挺的帽子裡。她打開一個抽屜拿出一把鑰匙,又打開另一個,拿出一卷鈔票點了點數,放到自己的錢包里。再翻開一本封面用帆布和蕾絲包著的記事本,簡短地記下什麼,撕下來裝到信封里放進自己的口袋。又帶著東西下樓,戴上手套,拿走廚房桌子上的小籃子,從後門走了出去,鎖好門轉身離開。
她沿著街道一直往下走,兩眼望著前方,挺著腰杆,抬起下巴,步伐堅定,完全就是一個問心無愧的好公民的樣子。她在富勒姆路公共汽車站停下,隨意地看了看周圍等車的人,就像一個安分守己的婦人。普普通通,跟一般路人沒有任何差別。所以,大概當她離開了公交車,也唯有售票員憑著他們與生俱來的觀察力,認出她是曾經上過車的乘客,僅此而已。而在開往布里克斯頓的公車上,她同樣地默默無聞,在其他同車的乘客眼裡,她大概就和一隻掠過的麻雀和一根燈柱沒什麼兩樣。她在到達布里克斯頓前的斯特里特姆山車站下了車,身影消失在夜晚的濃霧中,不會有人記得她曾去過那裡,也不會有人為她隱藏在外表下的焦慮不安感到迷惑。
走在長長的街道上,兩旁的路燈如同夜霧中朦朧的月亮,每一條街都像是上一條的複製版——平坦的路面,柔和的燈光,寂寥無人的巷道,一條接著一條。走到最後一條街道的途中,她猛然轉身,返回最近的燈柱下停住。一個女孩兒從她身旁匆匆走過,似乎是約會來晚了,還有一個小男孩兒邊走邊玩弄掌心間叮叮噹噹響的硬幣。除此之外,再別無他人了。她假裝借著燈光低頭看手錶,又重新按照原來的方向繼續向前走。她的左邊是一排壯觀的高樓,見證著如今落後的布里克斯頓漸漸被世人遺忘在角落,房屋牆上的石膏大面積地脫落,各種碎布拼湊而成的窗簾色彩斑駁,宣告著主人的到來。這樣的天色,沒辦法看清一些邊邊角角的細節,只能依靠散布的一束束燈光和門上打開的氣窗來確定屋內仍有人居住。她身影閃進了其中的一間屋子,門輕輕地合上。她上了兩層樓梯,裡面燈光昏暗,破舊不堪,來到第三層,連最後的一點光亮都沒有了。她抬頭瞥了一眼,一片黑壓壓的。豎耳細聽,只聽見房子裡老木頭隱隱約約嘎吱嘎吱的聲響。慢慢地,她憑著感覺一步一步地往上爬,順利走過轉彎處,沒有跌倒,終於爬到漆黑一片的樓頂時,她已經氣喘吁吁。出於對這個地方的熟悉,她伸出手來摸索著根本看不見的門,找到之後,輕輕地敲了敲。沒有回應,也看不到下方的門縫有透出光亮。她又敲了敲,嘴巴貼著門框的縫隙,小聲地說:「傑里!是我。」門後幾乎同時響起什麼東西踢開的聲音,打開後看到房間點著燈,男人的身影像釘在了背後發射的十字光影之中。
「進來,」那人說,快速地把她拉進屋,關上門,鎖上鎖。她把籃子放在拉上了窗簾的窗戶旁的桌子上,轉身面對從房門走過來的男子。
「你怎麼來了!」他說,「發生什麼事了?」
「因為已經來不及給你寫信了,而且必須和你碰個面說清楚。他們已經知道他是誰了。今天晚上有個蘇格蘭場的人找到我這裡,想了解關於你們倆的一切。我把我該做的都做了,跟他說了他想知道的全部,除了沒告訴他你在哪裡。我甚至把你和他的照片也給了他。不過他知道你在倫敦,隨時都有可能把你挖出來,你得趕緊撤。」
「你為什麼要把照片給他?」
「是這樣的,我走開假裝去找照片的時候想了一下,要是我回去跟他說我找不到,還要讓他信服,我知道做不到。我的意思是,我怕我會露出什麼蛛絲馬跡。所以我就想,反正他們已經走到這一步,查出了你們兩個的底細,多一張照片估計怎麼著也不會有太大影響。」
「怎麼不會?」男子說道,「明天整個倫敦的所有警察都會知道我長什麼樣子。刊登了外貌描述就夠糟糕的了,天知道,照片簡直就是惡魔。完蛋了!」
「所以我說,倫敦已經待不住了,如果你繼續留在倫敦,任何時候都有可能被警察抓走,只不過是時間問題。你今晚就得走。」
「這最好不過,」他憤憤地說道,「但怎麼走,走去哪裡?一旦我走出這所房子,基本上逃不過警察的視線,現在我這張臉,要騙過他們可不容易。過去的這個星期像在地獄裡度過了一千年。天啊,我是多麼愚蠢!就因為那點破事。乾脆用根繩子勒住我的脖子算了!」
「好了,到此為止吧,」她冷冷地說,「已經無法改變什麼。你現在要考慮的是怎麼離開這裡,而且越快越好。」
「對,說得沒錯——但怎麼走,往哪兒走?」
「先吃點東西吧,我來告訴你。你今天有正常吃過一頓飯嗎?」
「早飯吃了。」他說道。但他看上去一點都不餓,憤怒暴躁的眼神緊緊地盯著她。
「我知道你想做什麼,」她說道,「逃出這個流言蜚語到處飛的鬼地方,然後躲到一個沒有人聽說過這事的地方去。」
「如果你是指逃到國外,想都別想。四天前我試著到船上當幫工,他們問我有沒有加入工會什麼的,否則都不正臉瞧我一眼。至於海峽渡船,我就更加不指望了。」
「我根本沒有打算讓你逃到國外去。再說你也沒你想像的那麼出名。我想說的是蘇格蘭高地。你覺得我西岸的老家有人認識你或了解上周二晚發生過什麼事嗎?我敢保證,沒有人知道。除了當地的報紙,他們什麼都不看,而報紙上關於倫敦的報道就寥寥幾行字帶過。那地方離火車站足足有三十六英里遠,得到隔壁村子才會有警察局,那又是四英里以外了,鮭魚失竊是他們處理過最嚴重的犯案。那就是你要去的地方。我已經寫信交代好,說你身體欠佳要過去休養。你的名字叫喬治·洛爾,是一名記者。十點十五分有一趟從國王十字路口開往愛丁堡的火車,你今晚就得趕上。沒有多少時間了,趕緊的。」
「這樣的話警察在站台柵欄前就會把我給抓了。」
「國王十字車站沒有柵欄。我將近三十年沒有在蘇格蘭坐火車,都知道蘇格蘭的站台對外開放,誰都可以上去。而且就算真的有便衣警察駐守,列車可差不多有半英里長。如果你要逃走,難免要冒一定的風險。你總不能乖乖待在這裡等他們來抓你啊!事到如今,我想你唯有放手一搏。」
「你以為我會害怕嗎?」他說道,「我承認,我害怕。而且怕得要命。要我今晚走在大街上,就像走進無人區面對著手拿機關槍的德國佬一樣。」
「你只有兩條出路,要麼打起精神逃命,要麼直接自首。可你不能坐以待斃。」
「伯特是正確的,難怪他會叫您馬克白夫人。」他說道。
「別鬧了!」她厲聲說。
「好吧,」他喃喃地說,「我有點不正常了。」沉默了許久,「決定了,我們就當作賭最後一把吧。」
「沒有多少時間了,」她提醒他,「快點打包行李,帶一個你可以自己拎的手提箱就好,搬運工也不要接觸。」
他遵照她的指示,走進客廳後面的臥室,往手提箱裡一陣亂塞,與此同時,她把一些包裹好的食物放到他門後掛著的大衣的口袋裡。
「能行嗎?」他突然問道,「逃不掉的。你覺得我一路都沒有人攔截和質問,相安無事地坐上火車離開倫敦可能嗎?」
「不行,如果是你自己一個人,」她說道,「但跟我一起就另當別論。看著我,像是會協助你逃跑的人嗎?」
他站在門口打量著她了一會兒,嘴角扭曲,露出嘲諷的微笑。她完全就是正直守法的模範。「我相信你是對的。」他說,擠出幾聲苦笑,然後依照她的計劃行動。十分鐘後,收拾完畢,準備出發。
「帶錢了嗎?」她問道。
「有的,」他回答,「足夠的。」
她似乎另有所指。
「不,不是那些錢,」他說道,「是我自己的。」
她帶了一條毯子和一件備用大衣:「不管發生什麼事,你絕對不能顯露出慌慌張張的樣子,就當作一次遠遊,也不在意誰會知道。」他則拎著手提包和一個高爾夫球袋。當然了,他不可能是去打高爾夫。只是作為一種虛飾,這種虛飾愈是顯眼誇張,他們愈容易迷惑人們的視線,逃離出去。他們走在濃霧籠罩的路上,她說,「我們先走到布里克斯頓的大街,再找輛公共汽車或出租車。」
還沒走到大街,碰巧先來了一輛出租車,在黑暗中向他們駛來。男子把行李搬到車上的時候,女士告訴司機他們的目的地。
「夫人,到那裡可不便宜呀。」司機說。
「知道,知道,」她回應說,「可我兒子不是天天都能放假呀!」
司機善意地咕噥著說,「那就行!該花的還得花,能省的儘量省。就是這個樣子。」她上了車,車子停止了震動,緩緩地開始啟動向前。
一陣沉默後,男子說,「假如我真的是你兒子,你也幫我夠多的了。」
「幸虧不是。」她說,然後又是一陣長時間的沉默。
「你叫什麼名字?」她突然來一句。
他頓了頓,說:「喬治·洛爾。」
「好,」她說,「但下次別再猶豫。明天上午十點有一趟火車從韋弗利出發向北開往因弗內斯。你明晚在因弗內斯過一夜。我已經在一張紙上列好你後面該怎麼做。」
「你好像百分百肯定我們在國王十字車站不會遇到麻煩。」
「不,我也無法預測,」她說道,「警察不是傻子——我說的話,那個蘇格蘭場的男人半點也不相信——但他們也不過是普通人,沒什麼異於常人之處。同樣地,火車開走之前我不會把字條交給你。」
「多希望我現在拿著那把左輪手槍!」他抗議道。
「幸好你沒有。你乾的蠢事已經夠多了。」
「我不會真的開槍,只是拿來壯壯膽。」
「看在老天爺的分兒上,你千萬要小心,傑里。別衝動壞了事。」
他們再次陷入了沉默。那女士筆直而機警地坐著,男子縮在一邊的角落,幾乎看不見。一直到倫敦西部他們都保持同樣的姿勢,出租車穿過牛津街往北漆黑的廣場,駛進尤斯頓路,一個急轉彎向左拐進國王十字路。這一刻終於來臨。
「你付車費,我去買票。」她說完下車。
拉蒙特把錢遞給出租車司機時,下壓的帽檐兒遮住了他的臉,漠然的司機只看到他離去的背影,壓根也沒有生起一絲好奇。有個行李搬運工主動前來給他拿東西,而他也欣然地接受。時機已到,他的「緊張感」倒頓然全無。如今孤注一擲,他能做的就是把自己的角色扮演好。那位女士從取票廳回來會合,她冰冷的臉色也明顯認可了他的改變。他們一起走上站台,舉目尋覓一個角落的位置,站在身後的搬運工放下行李。他們泰然自若的樣子令人信服——男子拿著毯子、高爾夫球袋和圍脖,旁邊的女人則拿著男子備用大衣。
搬運工不聲不響地鑽進了走廊,重新回來時說,「先生,給您找到了一個角落裡的座位。可能其中一邊不會有人來來回回走動。今晚一定會很安靜。」
拉蒙特給了他小費,檢查了一下自己的落腳處。對面占了位的乘客感覺立起了一道隱形的隔板,劃清界限。他又返回門口跟那女士說話。身後的走廊里響起一陣腳步聲,他對她說:「那邊的人會去釣魚嗎?」
「有的人會到湖邊捕撈。」她說,兩人持續著這個話題閒聊直到身後的腳步漸漸移動,不過一旦遠離便停了下來。拉蒙特努力裝作不經意的模樣順著走廊望了一眼,看見發出腳步聲的主人停在他那節車廂打開的門旁,正在檢查行李架上的行李。他才突然想起,搬運工把手提箱寫著名字縮寫的一面朝外放了。為時已晚,「Q.L.」這個名字太大眾化了。「接著講!」他連忙對那女人說。
「當然了,還有一條小河,」她說,「在那裡你可以釣到一種他們叫作比朗的魚。它們大約有三英寸長呢。」
「哈哈,到時我給你寄一條比朗魚過來。」他說道,特意發出低沉的笑聲,女人投來讚許的目光,而此時,身後的一個男人打斷了他們。
「不好意思,先生,請問您是叫洛里默嗎?」
「不,」拉蒙特說,轉身和那人直面,「我的名字是洛爾。」
「哦,對不起!」那人說,「不過,那個車廂里的行李是你的吧?」
「是的。」
「噢,打擾您了。我正在尋找一個叫洛里默的男子,多希望那是他的行李。這冷颼颼的夜晚出來找個不在這的人可真夠受的。」
「可不是嘛,」那女人說,「我兒子一想到今晚的首次夜旅就開始嘟嘟囔囔。不過估計到愛丁堡之前還得發更多牢騷,不是嗎?」
那人笑了。「我也沒試過整晚坐車出遊,就我自己的話,」他說。「很抱歉打擾你們了。」他補充道,然後繼續前行。
「就該讓我把另一條毯子也給你帶上,喬治。」她說,隨著男子的腳步漸行漸遠。
「哦,毯子算了吧!」喬治說,似乎生來就是這種說話方式,「用不著一小時或許就燜成一個烤箱啦。」
列車刺耳的汽笛聲「嗚嗚」長響,最後一扇車門砰地關上。
「這給你做日常開銷,」她說,把一捆東西塞到他手裡,「還有我承諾過,不會讓你有事的。剛才那男人沒有上車,在站台上。放心吧!」
「我們還忘了一件事。」他說,摘下帽子,俯身,吻了她。
長長的火車緩緩啟動,駛入茫茫的夜色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