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隊的人 · 3.丹尼·米勒

約瑟芬·鐵伊 《排隊的人》
格蘭特睜開眼睛,若有所思地看著臥室的天花板。在過去的幾分鐘,他表面上是醒來了,但矇矓的睡意和早晨襲來的冷意凍結了他的思考。可即便理性的思維還未清醒,他也越來越覺得頭腦不適。還有一堆煩人的事情在等待著他,極其煩人的事情。這種感覺愈加強烈,睡意一掃而光,他睜開眼睛看著天花板上照射進來的晨光和斑駁的樹影,心神不寧。今天是展開調查的第三個早上了,審訊之日到來,他卻沒有什麼可向驗屍官報告的,也沒有可以追查的線索。 回想起昨天,截至上午,仍然沒有人前來認屍,他已經把受害男子的領帶交給了威廉士,這是目前死者身上最新以及最私人的遺物,讓他進行全程搜索。那條領帶,和男子身上的其他衣物一樣,都是從綜合經營的商家的分店裡買來。他只是抱著一絲希望,看看有沒有售貨員記得把這一款領帶賣給了哪一位顧客。可就算記得,也不能保證他就是警方想找的人。「費斯兄弟」公司光是在倫敦,就賣出了幾十條這種款式的領帶。機會雖然渺茫,但也是最後的一點希望。格蘭特看到過許許多多稀奇古怪的查案手法,有時確能帶來意想不到的結果。威廉士剛離開辦公室,他突然蹦出一個念頭,他怎麼就沒想到死者有可能就是某家服飾公司的售貨員,或許他根本沒必要到店裡購買。他自己本身可能是「費斯兄弟」的雇員。「去查清楚,」他對威廉士說,「看看最近有沒有哪一家分店聘請過跟死者類似的員工,要是你看到或打聽到任何有利的消息——不管你認為重要與否——跟我報備一聲。」 威廉走後,他獨自一人翻開《晨報》,關於案件的各種報道他都置之不管,不過其餘的新聞他都有意細讀過了,從個人專欄開始看起。一切正常,然而,有種聲音在他腦海里迴響。報紙上刊登了他的一張照片,附有簡介,「格蘭特探長,劇院排隊兇殺案主要負責人。」這讓他眉頭緊蹙。「笨蛋!」他大聲吼道。隨後他開始收集和整理英國所有警察局發過來的失蹤人員名單。五個失蹤的年輕男士分別來自五個不同的地方,其中有一個,是在達勒姆鎮上不見的,與死者的情況較為吻合。幾經周折,格蘭特終於聯繫上了達勒姆警局,卻得知那個失蹤的男子原來是個礦工,達勒姆警局的探長認為,大概還是個惡棍。無論是「礦工」還是「惡棍」跟死者都沾不上關係。 上午剩下的時間格蘭特得處理各種日常事務——為審訊做準備工作和辦理必要的手續。接近午餐時間,威廉士從設在斯特蘭德的「費斯兄弟」公司最大的分店,給他打了一通電話。他忙活了一整個早上,但一無所獲。既沒有人記得賣給過這麼一個顧客,也沒有人記得賣過這一款領帶。最近的庫存里已經沒有這一款式。這讓他更有欲望了解這條領帶的來龍去脈,所以他跑到總部去會見了經理,向他解釋情況。經理建議他,倘若探長願意把領帶交給他們,他們可以送回諾斯伍德那邊的廠商,如果是一年之內的款式,可以在那查到所有的分銷點。威廉士打回來徵求他的意見,看是否要把領帶交給經理。 格蘭特同意了,默默讚許威廉士的處事能力——接到同樣的命令,大多數警員只會在倫敦城裡漫無目的地尋找,因為這是他們職責所在——整片蘇格蘭和英格蘭的土地上遍布上百家「費斯兄弟」的分店,幾乎是大海撈針。從威廉士捎回來的消息來看,找到的機會微乎其微。類似的領帶,會打包成六條一盒,同一盒裡面的每一條外形稍有差異,但顏色基本相同。不可能會有兩條,或頂多兩條,外形一致的領帶會分給同一家分店。售貨員大概不會記得同一盒子裡是不是每一款式只有一條,但賣給了哪一位顧客估計還能記起來。格蘭特一邊以偵探的觸覺仔細地聆聽,一邊又如旁觀者般笑著,自己的下屬說起銷售的行話來條條是道。僅和「費斯兄弟」的經理交談了半個小時,威廉士簡潔明了的說話風格裡面,就加入了各種專業的術語。他流利地說出像「生產線」和「再訂購」之類聽著簡單實際深奧的業內名詞。電話另一頭的格蘭特就像透過一幅奇怪的電視畫面,親眼看見了經理。他感謝威廉士所做的一切,亦向他表達了謝意。這是格蘭特的魅力所在,別人幫了忙,從不忘記表示感謝。 下午,他把匕首送到檢驗室做分析,雖然也不指望會有什麼新的突破。「把檢驗出的結果都告訴我。」格蘭特說。昨晚下班臨走時還沒有得到回覆,他把手伸出被窩,冰冷的空氣凝聚而來,拿起電話,撥通之後,說: 「我是格蘭特探長。有什麼進展嗎?」 沒有,毫無進展。有兩個人昨天晚上來看過屍體——互不相識的兩人——但都沒認出來。是的,兩人的名字和地址都記下來了,放在了他的辦公桌上。此外,還有一份檢驗室送過來的報告。 「很好!」格蘭特說道,掛上話筒後從床上一躍而起。理智甦醒過來,驅散了之前不好的預感。他吹著口哨洗了個冷水澡,換衣服時也在吹,女房東對她準備出門趕八點公車的丈夫說:「看來那個可惡的反動分子很快就會落網啦。」在菲爾德太太眼裡,「反動分子」和「暗殺者」是一個意思。格蘭特暫且沒有如此樂觀,但他一想到桌面上那份密封的文件,就像一個小男孩兒拆開幸運禮物般滿懷期待。裡面的東西可能一文不值,也可能是無價之寶。菲爾德太太擺好早餐,格蘭特迎著她投過來的愛憐的目光,猶如孩童般對她說道「今天將是我的幸運日,對嗎?」 「我不知道幸運是什麼,格蘭特先生。我相信好人有好運,所以我不擔心。但我相信天意。我不相信,老天爺不還以公道,就讓一個善良的年輕男子白白死去。神會保佑我們的,格蘭特先生。」 「就算線索不足,相信老天和刑事調查部。」格蘭說道,大口地吞掉培根和煎蛋。菲爾德太太在他身旁徘徊了一會兒,盯著他看,憂心地對他搖了搖頭,留他一個人邊吃早餐邊看報紙。 回鎮裡的路上,他一直在思考為什麼事到如今,死者的身份依然不明,實在是不可思議。沒錯,每年倫敦都會出現好幾個失蹤者,銷聲匿跡一兩天之後,最後埋在了貧民的墓地里。但這些人要不就是年邁的長者,要不就是身無分文的流浪漢,或是二者兼具——他們是城市的邊緣人物,離世之前就已經被親人和朋友遺棄,所以,在生命的盡頭,也不會有人再追憶他們的故事。格蘭特頭一回遇到死者這樣的情況——即使相熟的人不多,他肯定也有自己正常的生活圈子——可屍體仍無人認領。就算他是外地人甚至外國人——況且格蘭特不這麼認為,死者怎麼看都長著一副倫敦人的模樣——那他在倫敦一定有個落腳的地方,比如酒店、旅館,或會所,他們總會發現死者失蹤不見了。加上已經通過媒體發出公告,如發現失蹤人口要第一時間與蘇格蘭場聯繫,應該已經有人緊忙來報案才是。 還有,假設死者是倫敦人——格蘭特確信——為什麼他的親朋好友或房東都沒有出現?顯然,要不就是他們本來就覺得死者罪有應得,要不就免得惹事上身,不想和警方有交集。難不成是小混混兒?幫派內部清理?可幫派沒必要在受害人排隊的時候下手。明明有更安全的方法。 除非——對,男子是幫派做出警告的犧牲品。所有要素都齊了——現場發現了武器,死者在一個相對安全的地方遇刺,一場虛張聲勢的戲碼。既清除了背叛者,又給幫內造成警示,一舉兩得。他越想越覺得是這麼回事。他曾往這個方向追查,現在追查依然沒有停歇。如果是一次純粹的幫派報復行動,就並不阻礙死者的朋友報案和認屍。但如果是解決幫派內鬼——又是另外一碼事了。這種情況,他的朋友有可能知道,或者猜到,他遇害的前因後果。若果真如此,沒有人蠢到要前來報警。 格蘭特走進警察廳,腦海中還盤旋著幾個目前活躍在倫敦的團伙幫派。毫無疑問,丹尼·米勒是近些年來的頭號人物。算起來,他已經在牢里待了三年,當初若不是走錯一步,想必還能統領更久。丹尼之前因盜竊罪兩次入獄,刑滿後從美國回來,經歷這麼一遭,腦子變靈光了,學會了美國人拉幫結派的那一套——英國人天性就奉行個人主義——對警察保持一定的距離。結果就是,儘管他的手下時不時闖點小禍,被關進去,丹尼始終順利逃脫,可對刑事調查部來說逮捕就不是那麼順利了。現在的丹尼處理跟他作對的人,完完全全就是美國黑道不擇手段的德行。他喜好槍械,可要是有人敢惹惱他,他會像抽打蒼蠅一般毫不猶豫地一刀捅過去。格蘭特覺得應該請丹尼過來談談。這時他注意到放在檯面上的文件。 他迫不及待地打開,快速地掠過開頭作用不大的鋪敘,布雷瑟頓秉著科學態度的那一面,多少有點華而不實的教條主義。如果你讓他寫一份關於波斯貓的檢驗報告,他會花掉整整一頁的篇幅來給你描述,貓毛呈灰色而非淺黃色,接著才入正題。布雷瑟頓指出,匕首手柄與刀刃的接口處的血跡,與刀刃上的血樣並不屬於同一個。聖徒人像的底座是中空的,而且一側已經破損。只是有條裂痕但沒有破口,因為沾滿血跡所以幾乎看不見。可要是握住表面,不平整的一邊就會微微翹起,高於另一邊。兇手刺向死者時,緊握匕首,凸出的金屬邊緣也必會傷到自己的手。現在,兇手左手的拇指,或食指靠近拇指的一側,應該有個割裂的傷口。 目前的進展不錯,格蘭特心想,但不可能在全倫敦找個左手有割裂傷口的人,然後以此為由逮捕他。他找來了威廉士。 「你知道丹尼·米勒現在住哪兒嗎?」他問道。 「不知道,長官,」威廉士回答,「但巴貝應該知道。他昨晚剛從紐伯里回來,丹尼的情況,他一清二楚。」 「那好,去找出他的住址。稍等,最好是叫巴貝來我這一下。」 巴貝過來了,高個兒,動作慢悠悠的,臉上掛著疲倦而不明所以的笑容,格蘭特把問題重複了一遍。 「丹尼·米勒?」巴貝說,「我知道,他在皮姆里科的琥珀大街那其中的一幢房子裡有個落腳地。」 「哦?最近挺老實的吧?」 「但願如此,可我認為最近搞得高爾布里治團團轉的珠寶搶劫案可能跟丹尼有關。」 「我覺得銀行那案子才跟他脫不了關係。」 「沒錯,但他結識了一個新歡。估計少不了花錢。」 「我懂了。你知道他的電話號碼嗎?」 巴貝給了格蘭特。 一個小時之後,琥珀大街某處的一個房子裡,丹尼正優哉游哉地上廁所。突然接到消息說,格蘭特探長希望他能到警局簡單地聊一聊。 丹尼淺灰色的眼睛機警地打量著前來傳話的便衣警察。「如果他是想從我嘴裡套出點什麼……,」他說,「告訴他別白費力氣了。」 便衣警察覺得探長沒有別的意圖,只想向他打聽點情況。 「哦?探長在查什麼案子?」 便衣警察也不清楚,再說,就算清楚,也不會跟他透露。 「好吧,」丹尼說,「我馬上來。」 一個魁梧的警察把他帶到格蘭特面前,瘦小的丹尼脖子向後抽搐了一下,滑稽地抬了抬眉毛。「叫我過來也並不那麼困難嘛。」他說。 「不,」格蘭特說,笑了笑,「一般都是你遠走高飛之後才接到傳喚的吧,不是嗎?」 「探長英明。我想你不是來找我鬥嘴皮子的吧。該不會覺得我又惹事了吧?」 「當然不是。我想你可能有我用得上的地方。」 「您抬舉了。」真不知道米勒是認真的,還是其他別的。 「你對這個男人有沒有印象?」格蘭特詳細地描述了死者的外貌特點,同時暗暗觀察丹尼,腦子快速地運轉,怎麼樣才能自然地讓丹尼把左手邊的手套摘下來呢? 等他描述得差不多了,特別是說到死者的腳趾內彎時,丹尼禮貌地說道:「你說的是那天晚上排隊時被殺的傢伙吧。抱歉,探長,我也不想讓您失望,但我從未見過這樣的人。」 「這樣,我想你不介意跟我去看下屍體吧?」 「沒問題,如果能讓探長您安心,隨時奉陪。」 探長把手插到口袋裡,掏出所有的硬幣,似乎要在出發前清點好剩下的零錢。一枚六便士從他的指尖溜了出來,掉在平滑的桌面上,朝米勒滾去,快要從桌面落到地上的一剎那,米勒突然伸出手接住。他整理了一下行動不便的手套,然後把硬幣放回桌上。 「小事兒。」他語氣平靜,友好地說道。格蘭特留意到,剛才他接硬幣時用的是右手。 在開車前往驗屍間的路上,丹尼悄無聲息地轉向探長,笑了笑,「我說,」他說道,「要是有夥伴現在看到我這樣子,估計他們連包袱都不用收拾,五分鐘內就開始全部逃往南安普頓了。」 「我們會有時間打包的——等回來之後。」格蘭特說。 「你全程都錄音了,不是嗎?跟我打個賭怎麼樣?一賠五美元——不,英鎊好了,一賠五英鎊,我打賭,兩年之內你都抓不到我的人。不敢嗎?就知道,你是個聰明人。」 米勒站在死者的屍體面前,格蘭特熱切的目光一直跟著米勒那張毫無反應的撲克臉。丹尼冷酷的灰色眼珠掃視了死者幾眼,看似事不關己。格蘭特心裡明白,就算丹尼認識死者,也別想從他的動作和表情上捕捉到任何破綻。 「完全沒印象,」丹尼說,「從沒見過——」他突然停下來,良久,「哦不,我見過他!」丹尼說道,「哦,天啊,讓我想想!在哪裡見過他呢?是哪裡呢?等等,快要想起來了。」他戴著手套的手掌急促地拍著前額的文身圖案。他是在演戲嗎,格蘭特心想。如果是,演技相當了得。可米勒不會容許自己表演失手。「哦,我的天啊,實在是想不起來了!我還跟他說過話,我不知道他叫什麼名字,但我可以肯定我以前跟他說過話。」 格蘭特最終放棄——他一直觀察著丹尼的一舉一動——可是找不出什麼異樣。他看似很生氣,無法忍受自己怎麼也想不起來的樣子。「跟我有接觸的人我一般過目不忘,」他念念叨叨,「我不是在信口開河亂說的。」 「那好,你慢慢想,想起來了給我電話,」格蘭特說,「此外,你能再幫我一個忙嗎?……可以請你脫下手套嗎?」 丹尼的眼睛忽然閃爍了一下,「這打的什麼主意?」他問道。 「難道說,你有什麼理由不能脫下它們嗎?」 「我怎麼知道?」丹尼不耐煩地說。 「這樣吧,」格蘭特溫和地對他說,「一分鐘之前你想跟我打賭。來,賭一把。要是你把手套脫了,我便告訴你,你到底是輸是贏。」 「要是我輸了呢?」 「這我不打包票,你也知道。」格蘭特銳利的眼裡帶著笑意。 丹尼抬起眼皮,又故作漠不關心的樣子。他脫下右手的手套伸出手來,格蘭特瞄了一眼點點頭。接著丹尼又摘掉左手手套,張開手掌,右手同時放回大衣的口袋裡。 毫無遮掩的左手擺在格蘭特面前,乾乾淨淨,沒有半點疤痕。 「米勒,你贏了,」格蘭特說,「你是個運動愛好者。」不知什麼時候,丹尼的右手從口袋中伸出來了。 「一想起什麼馬上聯繫我,好嗎?」道別時格蘭特加了一句,米勒答應了他。 「放心吧,」他說道,「我腦袋只是暫時性短路,會想起來的。」 格蘭特準備吃個午飯,繼續準備審訊的事。 陪審團看著那具令人作嘔的屍體,不由得咽了咽口水,返回自己的座位上,無一不露出無比嚴肅卻又裝作謙卑的神情,通常新接一樁謎團重重的案件都是這副模樣。他們心中其實都早有定論,所以沒必要煞費苦心去明辨真假。若是他們願意,完全可以光聽目擊證人給出的各種說辭即可。格蘭特冷眼旁觀,謝天謝地,幸虧查辦的案件和自己的生活都不受他們左右。他乾脆忽略陪審團的存在,自動屏蔽這場荒誕的喜劇。他們個個振振有詞,跟自身散發的喜感搭不上調,總讓人感覺怪異。現在,格蘭特對這些人都太熟悉不過了,他們對形式有種樂此不疲的狂熱。案發當晚在沃芬頓劇院維持秩序的警衛也來了,把自己收拾得乾乾淨淨,在幾個證人裡面,他的額頭最為油亮。他簡潔明了地給出證詞,對自己的這番表現十分滿意。前來的還有詹姆斯·拉特克里夫,是個不折不扣的房東,對這份在他計劃之外的差事厭惡不已,十分抗拒牽扯進來,但還是趕過來盡其公民之責。他是那種遵紀守法的模範,格蘭特尊敬他的為人,相信他說的證詞,儘管對查案沒什麼作用。那天排隊可無聊了,他說,光線充足時能讀讀報打發時間,等到劇院大門一打開,便興奮得只顧著排隊買票了。 他的妻子也作為證人過來了,也就是上次探長在房間裡看到的那個哭哭啼啼的女人。她還是揣著條帕子,似乎每回答完兩個問題就期待有人來鼓勵和安慰她一下。警方對她的盤問時間是最長的。因為那天她就站在死者身後。 「據我們所了解,夫人,」警官說道,「你在男子身後站了將近兩個小時,卻對死者本人或是他的同伴沒有一點印象,是這樣嗎?」 「但我不是一開始就挨著他的!我說過了,他倒在我腳邊時,才發現有這麼一個人。」 「那先前是誰站在你前面呢?」 「我不記得了。好像是個男孩兒,挺年輕的。」 「那個年輕的男孩兒在幹嗎?」 「我不知道。」 「你有看到他離開隊伍嗎?」 「沒有。」 「你能描述一下他長什麼樣嗎?」 「他皮膚很黑,確切地說,像個外國人。」 「他自己一個人嗎?」 「不知道,但感覺不是。他好像跟別人說過話。」 「事情就發生在三天之前,怎麼那麼多都忘啦?」 這話把她給嚇壞了,腦子一片空白。「還有,」她努力回想著,警官冷不防的挖苦使她原本軟塌塌的背脊頓時僵直起來,「排隊時一般都不會去留意身邊前後左右的人,當時我和我丈夫大多時候都在看書。」她說著說著就崩潰了,失聲痛哭。 下一位證人是那天在兇殺現場表現得尤為震驚和抗拒的胖婦人,她身穿光滑的綢緞,看樣子已經緩過神來了,十分配合警方的調查。對自己在此次案件中擔任的角色,紅撲撲的臉頰和褐色的眼珠子顯露出她充滿冷漠的滿足感。話說到一半,警官一聲謝謝打斷了她,對此她頗感失落。 接下來是那個脾性溫和的瘦小男子,他就跟之前那個警衛一樣,言行謹慎。他讓問話的警官徹底地暴露了他們的智力水平。當一個已經失去耐心的警官說道:「講得沒錯,我知道隊伍一般都是排成兩列。」陪審團禁不住竊笑不已,這讓那個溫和的瘦小男子變得不安。不管是他,還是前面的三位證人,都對遇害的男子沒有印象,也不曾注意到是否有人離開隊伍。因而都放他們回家了。 至於那天那個門衛,覺得自己幫上了大忙,激動得語無倫次。他告訴警官說他以前見過死者——好幾次。死者也算得上是沃芬頓劇院的常客,雖然面熟,但對他一無所知。他每次來總是穿戴整潔。至於他的同伴門衛則一個都想不起來了,但可以肯定的是,不都只他一個人,有時也結伴而行。 整個審訊毫無結果,格蘭特十分沮喪。一個無人知曉的男人,被另一個無人目睹的歹徒在背後刺了一刀,實在撲朔迷離。關於兇手,唯一的線索就只有那把匕首,而且除了知道他拇指或其他手指上有傷口之外,別的什麼也查不出來。在受害者方面,僅僅知道他可能是「費斯兄弟」公司的顧客,或許會有店員記得把一條淺黃色帶淡粉色圓點的領帶賣給了哪位客人。無可避免,這樣的案子暫時只能裁定為無頭公案,然而,拉特克里夫太太提到的那位年輕的外國男子,一直在格蘭特腦海中揮之不去。他得打個電話。她之所以有這樣的印象是因為看過匕首之後產生的聯想嗎?跟他的黎凡特人猜想一致是否純屬巧合?拉特克里夫太太提及的年輕外國男子在死者倒地時已經不在現場。那他就是中途離開隊伍的疑犯,而中途離隊的人最有可能就是刺殺死者的兇手。 不管怎樣,他打算先回警局看看有沒有什麼新的進展,如果沒有,就去喝點茶提神。他需要緩一緩,在茶香中調整一下思緒。這習慣可跟他的上司一點都不一樣,要知道巴克是一定會扎進各式各樣的文件報告裡,而格蘭特,慢慢斟酌靜靜冥想對他反而會更有幫助。他頗為欣賞的一個詩人兼散文家,就是邊小口地啜著茶,邊醞釀出他的曠世之作。他的腸胃因此備受折磨,然而他也成了一位德高望重的現代文學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