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隊的人 · 4.拉烏爾·拉加德

約瑟芬·鐵伊 《排隊的人》
格蘭特聽到電話那頭的消息,喝茶的事即刻拋在腦後。有一封用大寫字母寫地址的來信正等著他親自開啟。格蘭特明白這意味著什麼。蘇格蘭場經常收到這種信件。他揮手攔了一輛出租車,暗自欣喜。想用大寫字母來掩飾筆跡,根本過不了關,這事人們也應該要知道。但此時他真心希望還是什麼也不知道要好。 拆信之前他在信封上撒了些粉末,找到了留下的指紋。他小心翼翼地從上方撕開,用鑷子取出裡面寬大而輕軟的信紙,還有一沓英格蘭銀行發行的五英鎊鈔票和半張便箋,便箋上寫著:「排隊死者的安葬費。」 一共有五張鈔票,合計二十五英鎊。 格蘭特坐下來,目不轉睛地盯著來信。在刑事調查部任職以來,從沒遇過如此荒唐的事。今晚在倫敦的某個地方,有一個人正為死者擔憂,寄來二十五英鎊,讓死者不至於隨隨便便地埋葬在貧民墓地里,可卻沒有前來認屍。難道這是之前懷疑過的恐嚇說嗎,還是只用來安撫自己的良心,或是妥善處理受害者屍體僅僅是出於兇手的一種迷信心理?格蘭特覺得說不通。能做出在背後捅別人一刀的事來的人才不會在乎屍體的下場如何。今晚,在倫敦城裡,死者有一位男性朋友或女性朋友,願意出二十五英鎊來辦理死者的後事。 格蘭特叫來威廉士,一起研究眼下這個普通、廉價的白色信封和強勁清晰的筆跡。 「你覺得,」格蘭特說,「能看出什麼來?」 「筆者應該是個男的,」威廉士說道,「生活不寬裕。不常寫字。穿戴整潔。會抽菸。心情欠佳。」 「棒極了!」格蘭特不禁誇獎,「你比華生還出色,威廉。你都要把我的功勞也領走了。」 威廉士熟讀了華生的所有故事——從十一歲起他就躲著大人,趁著他們打獵的時間待在伍斯特郡的乾草棚里讀完了《斑點帶子案》(《斑點帶子案》是福爾摩斯故事中最知名的短篇小說之一)。他笑著否認說:「長官,您了解的肯定比這更多。」 實際上格蘭特知道得不多。「我只發現他幹這事不太在行。竟把五英鎊紙幣寄過來了,這不敗露行蹤了嗎。」他吹走撒在那半張便箋上的輕質粉末,但並未發現任何指紋。他吩咐一個警員把這個寶貴的信封和紙幣拿去做指紋採集。那留有字跡的半張便箋紙則送到專家那裡做筆跡鑑定。 「糟糕,銀行現在都下班了。你著急回家見老婆嗎威廉?」 沒事,威廉士不著急。他太太帶著孩子去了南部的岳母家裡,一個星期之後才回來。 「這樣的話,」格蘭特說道,「我們一塊吃飯吧,我想聽聽你對這件案子的看法。」 幾年前,格蘭特繼承了一筆可觀的遺產——只要他願意,這筆財產足夠讓他提前退休,過上悠然安樂的日子。但格蘭特熱愛他的工作,即便他天天吐苦水說這簡直是豬狗不如的生活。遺產只是用來提高生活質量,讓自己過得更舒服而已,不需要再為窘困的生活疲於奔命,也儘量不讓生活打回原形。在南部的近郊,有家小雜貨店,店內燈火通明,遠遠望去,猶如一顆透亮的寶石,裡邊的商品琳琅滿目。小店的開設與這筆遺產有關,格蘭特碰巧撞上一個假釋的囚犯,那是他出獄的第一天早上。當初是格蘭特設法把他「弄出來」的,也是格蘭特幫他重建新的生活。這全靠那筆遺產,也因此,格蘭特才會成為勞倫特這種高級餐廳的常客——更令人不可思議的是,他還是領班服務員服侍的貴賓。歐洲也就只有五個人能在勞倫特餐廳享受這種待遇。能得到這份待遇以及其中的緣由,格蘭特心中一清二楚。 在金碧輝煌的餐廳里,馬歇爾一臉為難地迎了上來。他也很無奈,就只剩下角落裡的一張桌子,若安排在那就座,十有八九要挨罵,但其他地方已經沒有座位。他沒有接到貴賓說今天要來的預約,所以不知如何是好,張皇失措。 格蘭特一言不發地坐了下來。他餓極了,只要飯菜可口,坐哪裡都無所謂,其實除了桌子就正正地放在上菜口外面,也沒什麼可挑剔的。兩扇綠色的屏風遮擋著門口,門板不停地搖擺,時常發出嘎吱嘎吱的聲響,像奏出一支時強時弱的音樂。飯桌上,格蘭特決定明天早上讓威廉士對照信封上的郵戳地址,走訪附近周圍的銀行,再進一步追查那幾張鈔票的來源。應該不會有太大困難,銀行一般都會配合警方的工作。接著他們把話題轉向案件本身,威廉士認為是幫派紛爭,死者背叛了組織,知道自己性命難保,就向幫里唯一親近的兄弟借槍防身,可惜連用都沒來得及用就遇害了。今晚信封中的安葬費就是他的秘密親友寄來的。這個猜測說得過去,但漏掉了一些疑點。 「那麼,為什麼死者身上沒有留下任何身份標記?」 「或許,」威廉士迅速做出推斷,「是江湖規矩。假如被抓到了也不至於暴露身份。」 也存在這樣的可能,格蘭特沉思半晌,反覆琢磨。從進門的那一刻,他便察覺不對勁,憑藉他在西部前線四年打磨出來的第六感,以及在刑事調查部這麼長時間培養出來的超常的敏感度,他覺察到有人在監視著自己。他抑制住自己轉頭的衝動——他背對著門坐,基本是正對著上菜口——他假裝不經意地瞄了一下鏡子,但好像沒有人注意到他。格蘭特繼續用餐,每隔一會兒就抬頭看看。自從他們來了以後,餐廳的人已經少了許多,要觀察周圍每個人的動靜並不困難。不過鏡子裡頭只能看到一些在做自己事情的顧客,有的在吃,有的在喝,還有的在抽菸。可格蘭特仍然覺得有人在盯著他。這種實實在在又來歷不明的監視讓他毛骨悚然。他視線掠過威廉士的頭頂,看向那扇遮擋著門口的屏風。就在那兒,屏風的縫隙間,一雙眼睛正盯著他。似乎知道自己被發現了,那雙眼睛一轉眼就消失了。格蘭特繼續平靜地用餐。大概是個好奇的服務生吧,他心想。可能知道我是誰,單單是想瞧一瞧調查兇殺案的人到底是怎麼樣的而已。格蘭特沒少遭人偷看。但這次,他說話時抬頭一看,發現那雙眼睛又在窺視他。這可有點過分了,於是還以他一個冷酷的眼光。但他毫無反應地一直看著,顯然不知道格蘭特已經都看在眼裡。服務員不停地進進出出,躲在屏風後的眼睛時而消失不見。但總會又返回來,鬼鬼祟祟地瞄來瞄去。格蘭特忍不住想看看這個對自己充滿興趣的傢伙究竟是誰。他對坐在離屏風不到一碼遠的威廉士說道:「在你座位後面的屏風有個人,極不正常地關注著我倆。我響指一打,你就往後仰,把你右邊的屏風撞倒。儘可能地裝作你不小心撞翻的。」 格蘭特在等待一個恰當的時機,這時出入的服務員少了一些,那雙眼睛又牢牢地盯著看,格蘭特輕輕划動中指和拇指,威廉士壯實的手臂一揮,屏風搖晃了一下,向一旁倒了下去。可不見人影。只有門板還在劇烈擺動,一定有人從這兒急匆匆地逃開了。 算了,格蘭特想。威廉則為屏風的事向餐廳道歉。就一雙眼睛,你也無法辨認是誰。他不再費神多想,把晚餐吃完,和威廉一起走回警局,但願信封上的指紋結果已經出來了。 然而,指紋樣本還沒出來,不過送往「費斯兄弟」公司諾斯伍德分廠的領帶有了反饋報告。那款領帶唯一的寄售記錄是去年,諾丁漢分部曾要求增訂一盒六條樣式不同的領帶。他們把領帶交還警方,還提到若是日後有需要,探長可儘管吩咐。 「如果到明天都沒有什麼重要的發現,」格蘭特說,「你負責去銀行,我得到諾丁漢走一趟。」 剛說完,有人拿著信封的指紋樣本走進來,格蘭特把他桌面上死者與手槍的指紋樣本一同拿起來。根據報告,紙幣上除了一些污跡,什麼都看不出來,格蘭特把焦點放到了信封的指紋上。寫信的人投信之後,好幾個人接觸過這封信,所以上面很多的指紋都較為清晰。但顯而易見且毋庸置疑的是,信封上找到的一枚食指指紋,與死者口袋中手槍上找到的指紋完全吻合。 「看,和你的假設一致,朋友為死者提供了槍支,對吧?」格蘭特問道。 他下屬卻發出奇怪的呼吸聲,暫不作答,還在看著指紋。 「怎麼啦?這都清晰得跟小孩子的字母表似的。」 身子突然僵住了,他難以置信地看著他的上司。「我發誓我不是喝多眼花了,長官。要麼我看錯了,要麼就是我們整個指紋檢測系統出問題了。你看這兒!」他指著右邊最底下角落的一枚不太清晰的指紋,同時把死者的指紋拿過來,擺到格蘭特眼前。探長在對比兩枚指紋時,兩人一陣沉默。他下屬聳著肩膀,不敢完全相信自己所看到的。然而這是不爭的實事。指紋屬於死者。 事實確實令人震驚,但格蘭特很快就意識到,理由很簡單。 「沒錯,這只是張普通的便條,」他簡要地解釋說,可心中另一半冷靜旁觀的自己卻在嘲笑剛才竟有那麼一瞬間,像個孩子似的,驚訝得不能自已。「威廉士,你的假設能有結論了。借槍和寄錢的人是跟死者住在一起的。這樣一來,要是他的房東或妻子問起失蹤的室友,他瞎編個故事就能搪塞過去。」他撥通了桌上的電話,「我們來聽聽筆跡鑑定專家對便條的看法。」 可是,除了格蘭特已經掌握和猜測出來的情況之外,筆跡鑑定專家沒能提供什麼新的線索。紙張是那種普普通通就能夠在任意一家文具店或書店裡買到的,上面的字是男人寫的。但要提供疑犯的筆跡,他們才有可能進行對比分析,判斷是否出自同一人之手。但就目前的情況來看,他們能做的也僅限於此了。 威廉士離開警局回到家,暫時孤身一人。他不斷地提醒自己,一個星期很快就會過去,到時他美麗動人的太太就會從南部回來,藉此紓解心中的思妻之情。格蘭特還沒走,試圖拋開原有的視角,重新對匕首進行剖析。這把傢伙放在了他墨綠色的皮質桌面上,安然而又邪惡,有點像一把玩具,它細長鋒利的刀鋒和刻著聖徒人像的光滑的刀柄形成了詭異的對比。格蘭特看著那個神聖的雕像,實在太具有嘲諷意味了。蕾伊·馬克白是怎麼說來著?碰到這樣倒霉的事情需要有人來給你祈禱祈禱。好吧,格蘭特想,把感情寄托在刀柄上一個無謂的神像上,還不如讓他相信檢查局裡面一個有權有勢的話事者。格蘭特想到蕾伊·馬克白,今天早上的新聞全是關於她即將前往美國的報道,幾家主流媒體紛紛表示哀嘆、悲慟,甚至憤怒地指責她的英國經紀人,竟讓當今最受歡迎的音樂劇明星離開自己的國家。格蘭特在想,他應不應該在蕾伊離開之前見她一面,敞開來問她,為什麼聽完他描述匕首的樣子,會滿臉驚訝。別說匕首,按道理整個案件都應該跟她毫無關係。他知道她的來歷——住在偏遠郊區裡的一幢半獨立式房屋,她把那裡稱作她的家,之前念的是公立學校,本名叫作羅茜·馬克漢。他還曾因行李箱失竊案跟馬克漢夫婦打過交道。她應該不大可能給案件提供什麼線索,即使有,也不會說。那天在更衣室喝茶時,她明明有機會向他坦誠,但卻似乎有意隱瞞。她所保留的,當然有可能跟本案根本無關。她的驚訝也許只是因為通過格蘭特的描述想像到了匕首的樣子,僅此而已,跟案子沒什麼聯繫。匕首還算不上奇特,很多人都見過和擁有類似的刀具。那不管去不去拜訪馬克白小姐結果還是一樣,便不再打擾,就讓她前往美國吧。 百思不得其解,格蘭特嘆了口氣,將匕首鎖回抽屜里,準備回家。他走在河堤邊上,才發現夜色朦朧,空氣中彌散著微涼的輕霧,他決定步行回去。比起白天裡的熙熙攘攘,深夜裡倫敦靜謐的街道更令他著迷。中午的倫敦向人們展現它熱鬧非凡、多姿多彩的一面,每當午夜,它回歸到原本的面目,每當午夜,你可以聽見它輕柔的呼吸聲。 他拐進馬上要到家的那條路,雙腿開始無意識地向前邁去,頭腦一片混沌。有那麼一小會兒,格蘭特索性閉目養神。但他並非真的睡著了,不知是真實的還是幻想的,當他重新打開思緒的視線時,看見對面街角路燈下有個模糊的人影。誰這麼晚還在外面晃悠? 他快速地思考著是否要穿過街道走到對面去,並與角落裡的人影保持一定的距離。但已經來不及改變方向了,他繼續向前走,不去理會那個遊蕩者。直至回到自家門前,他才轉頭回望。人影還在,只是在昏暗中難以察覺。 他掏出鑰匙開門進屋時已經過了十二點,但菲爾德太太還在等他。「我覺得你會想知道有位先生來這裡找過你。他沒有多作停留,也沒有留下口信。」 「多久之前的事?」 「有一個多小時了,」菲爾德太太說。她沒看清楚,男子站在台階外面。「是個年輕小伙。」 「沒留名字嗎?」 沒有,他拒絕透露姓名。 「好的,」格蘭特說道,「你去睡吧。他要是再來,我會接待他的。」 菲爾德太太站在門廊前猶豫了一下。「你不會衝動吧?」她一臉正經地問道,「我可不希望你整晚都一個人對付那些反動分子。」 「請您放心,菲爾德太太。今晚不會在你這兒發生爆炸的。」 「我倒不擔心爆炸,」她說,「我只怕萬一你失血而亡也沒人知道。想像我一大早醒來發現你倒在地上,會是什麼感覺?」 格蘭特哈哈大笑。「你大可不必自己嚇自己,這種驚悚的場面絕不會出現。除了那幫康托美森的德國士兵,沒有人能讓我見血,那次也並非是他們的精心策劃,不過是碰巧走運而已。」 她承認確實如此。「上床睡覺前吃點東西,」她說,指著餐具柜上的食物,「我給你做了點英式西紅柿,挑了湯姆金家最鮮嫩的那塊牛肉。」她道過晚安後轉身回房,可還沒走到廚房,就聽見敲門聲。格蘭特聽見她去開門,當時他還在猜測,這麼晚訪客會是什麼人,同時在想,菲爾德太太是無所畏懼還是好奇心切,這般心甘情願地去應門。一會兒,她推開客廳門說道:「先生,有位年輕人想見你。」格蘭特馬上前去迎接,小伙子二十歲左右,身材高挑,膚色黝黑,肩膀寬大,但稍顯瘦削,像個拳手般泰然地站著。他進門之後,烏黑髮亮的眼睛往門後的角落鬼祟地掃了一眼,然後走到房間中央,站在離探長几碼遠的地方,他修長的手指戴著手套,紳士地摘下帽子向格蘭特致意。 「請問您就是格蘭特探長嗎?」他問道。 格蘭特引他就座,年輕人以非英式的優雅,沿著椅子邊緣慢慢坐下,帽子拿在手上,開始講話。 「我今晚在勞特倫餐廳看見你了。我在配餐室負責清洗銀器和餐具之類的工作。同事告訴我你是誰,我想了很久,決定把我知道的一切告訴你。」 「很好,」格蘭特回應,「請繼續。你是義大利人?」 「不,我是法國人。我叫拉烏爾·拉加德。」 「好的,開始吧。」 「男子遇害當晚我也在隊伍里,那天我正好休假。有好一陣子,我都排在那人的旁邊。他不小心踩了我一腳,我們也因此稍微聊了一會兒——全是關於那場演出。我站在外面一排,他靠近牆邊。隨後有個男人找他說話,就插到了我的前面。那個插進來的男人好像問他要什麼東西。他一直排在那裡,直到劇院大門打開,人們開始涌動。他似乎很惱火。兩人之間沒有爭吵——至少不是我們平常那種爭吵——但我能感覺出來他們都很生氣。案發當時我逃開了,因為我不想跟警察有什麼交集。但今晚看到你,你看起來溫文爾雅,才下決心把事情說出來。」 「為什麼你不到蘇格蘭場找我談?」 「我不相信那些警察,他們只會裝模作樣,加上我在倫敦也沒什麼朋友。」 「那個男人來找死者說話的時候,把你擠到了後面,那站在你旁邊靠牆一側的人是誰?」 「一個穿著黑衣服的女人。」 是拉特克里夫太太。目前為止,這小伙子沒有在說謊。 「你能描述一下那位來了又離開的男人是什麼樣嗎?」 「他個子不高。還沒有我高。頭上的帽子有點像我手上的這頂,只不過它的棕色顏色更深一點。大衣跟我的也很像」——他指的是穿在身上那件修身的海軍藍外套——「但他的也是棕色的。他長得很黑,沒有鬍子,這幾個地方很突出。」他摸了摸自己漂亮的顴骨和下頜。 「要再碰見他你能認出來嗎?」 「嗯,當然。」 「你保證?」 「什麼意思?」 「保證不會認錯?」 「可以,沒問題。」 「他們兩個爭吵些什麼?」 「這我不知道。沒有去聽。要知道,我不會刻意去偷聽,儘管我會說英語,但如果語速太快了,我很難聽得明白。我想應該是那個插隊的男人想讓死者交出什麼,但死者就是不給。」 「他離開隊伍的整個過程,怎麼都沒有人看見?」 「因為當時門衛過來讓所有人『往後站』。」 真是能說善辯。探長掏出筆記本和鉛筆,把鉛筆擱在攤開的頁面上,遞給他。「你能展示一下你當時在隊伍裡面的位置嗎?把其他人也標記出來,說明誰是誰。」 小伙子伸出左手拿過本子,右手握著鉛筆,勾勒出一張清晰明了的圖畫,方才說完對警察不信任,無所作為云云,現在卻絲毫體現不出來。 格蘭特看著他嚴肅認真、專心致志的表情,默默地加速思考。他說的應該是事實。他曾親眼目擊死者倒下,出於恐懼隨著人群逃離現場,直到確保了自己的安全,才同情外國警察的境況,站出來說出事實。他也著實見過兇手,並能指認出來。事情終於露出眉目。 格蘭特接過小伙子遞迴給他的本子和鉛筆,當他的目光從圖畫中抬起,正巧看見他烏黑的雙眼饑渴地望著食物柜上的飯菜。他突然意識到,拉加德可能下班之後晚餐都還沒吃就直接來找他了。 「非常感謝你的配合,」他說道,「和我一起吃點東西再走吧。」 小伙子不好意思地婉拒了,但最終還是被說服了,兩人一起滿足地享用了湯姆金家鮮嫩的牛肉。拉加德興致勃勃地談起他在第戎的家人——給他郵寄法文報紙的姐姐,自從嘗過沒有苦澀的葡萄酒就喜新厭舊捨棄啤酒的爸爸,還談起他在勞倫特餐廳工作,以及對英國和倫敦的印象。凌晨時分,當格蘭特最後把他送到茫茫夜色中,他在門口的台階上轉過身來,誠懇地道歉:「很抱歉我之前隱瞞了一切,但你能理解我的處境嗎?當初逃離了現場再度向警方坦誠並不容易。而且我不知道警察原來如此平易近人。」 格蘭特親切地拍了拍他的肩膀,送走了他。鎖上門,拿起電話,接通後說道: 「我是格蘭特。向所有車站發出通告:『通緝倫敦劇院排隊兇殺案兇徒,一名左撇子男子,三十歲左右,身高中等偏矮,黑色皮膚,黑色頭髮,顴骨和下頜突出,鬍子颳得很乾淨。最後一次看到他時,頭戴棕色軟帽,身穿修身棕色大衣。左手食指或拇指上有最近留下的傷口。』」 然後他便上床就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