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隊的人 · 2.格蘭特探長
巴克警長伸出他仔細修剪過的手指,按響桌子底下白色的呼叫電鈴,一直按到手下出現在面前。
「告訴格蘭特探長說我要見他。」巴克警長吩咐道。這位手下本想在他面前展示自己畢恭畢敬的一面,無奈最近身形過於肥胖,為了保持平衡,身子不得不微微往後仰,於是鼻孔朝天,完全就是一副傲慢無禮的模樣。自知事與願違,手下悻悻退出去傳達消息,把心中的難堪埋藏到絕情的文件堆里。不一會兒,格蘭特探長來到警長的辦公室,兩人愉快地互相問候。看到格蘭特,警長臉上的陰霾不覺地消散了。
先不說格蘭特素來恪盡職守,睿智果敢,要再舉一個優點,那就是看不出來他是個當警察的。中等身高,體格偏瘦,而且他還——這麼講,如果我說衣冠楚楚,你肯定立馬聯想到服裝店櫥窗里的陳列人體模型,想著他在人群中格外顯眼,那不是格蘭特;但如果你能想像一個人穿戴講究,而又有不同於服飾模型的那種,那便是格蘭特了。這麼多年來,巴克一直在努力模仿他下屬的衣著品位,卻差強人意,頂多算是打扮得過於用心了。他在衣著上,就像在很多其他事情上一樣,也是實在缺乏天賦。他是個刻苦耐勞的人,但這是對他最糟糕的評價。一旦投入工作中,共事的人都得跟他一起賣命,最後大家都情願這個人不要來到這世上。
他用羨慕的眼光看著格蘭特,不帶一點嫉恨,看著自己的下屬一大早神清氣爽的樣子——昨晚他被坐骨神經痛折騰得幾乎一夜沒睡,然後就來幹活了。
「高爾布里治警局麻煩大了,」他說,「事實上,整條高爾街暗地裡都認為背後有一幫人在搞鬼。」
「是嗎?有人被耍了?」
「倒是沒有,不過昨天晚上那起案子已是近三天來他們那一片的第五樁命案了,警局上下都受夠了。他們希望我們能接手昨天的案子。」
「什麼案子?劇院排隊那起嗎?」
「沒錯,就由你來負責調查。開始忙吧,你可以叫威廉士幫忙,我想讓巴伯去一趟伯克郡跟進紐伯里的盜竊案,那邊要請人家幫我們的忙,少不了多恭維幾句,我覺得巴伯要比威廉士更會說。就這樣,現在立馬出發去高爾街吧,祝你好運。」
半小時之後,格蘭特詢問過高爾布里治的法醫。是的,那名男子在送到醫院之前就已經身亡,法醫說。兇器是一把短小,但極其鋒利的匕首,從男子背脊的左側插入,下手迅猛兇狠,以致刀柄緊緊地壓著衣服,所以血液才沒有淌出來,只能在傷口周圍慢慢滲出。在他看來,從男子遇害到被發現之間,已經有相當一段時間了,可能十分鐘甚至更久,一直到排在他前面的人移動,他才失去支撐,倒在地上。在那樣水泄不通的地方,即便他不動也會隨人流被推著向前走。事實上,如果一個人本來就想擠進混亂的人堆裡面,壓根就不可能倒下。他覺得很有可能男子也沒有意識到自己遇到刺殺。在那樣的場合下,難免會推推擠擠,多少會造成意外的傷害,突然的一下痛感又不是很強烈的碰撞自然也就置之不理。
「那刺殺他的兇手呢?有什麼奇怪的地方嗎?」
「沒有,只知道這傢伙應該很強壯,而且是個左撇子。」
「不可能是女人?」
「應該不是,憑一個女人的力量,不足以把刀使成這樣子。你想想看,當時連擺動後臂的空間都沒有,兇徒只能直接出手。因此,絕對是男人所為,而且手法乾淨利落。」
「死者本人的情況如何?」格蘭特問道,他想聽聽科學人士對於案件不管哪一方面的看法。
「了解得不多。面色圓潤——大概生活頗是滋潤,可以這麼說。」
「醒目機靈嗎?」
「是的,像個聰明人,我認為。」
「他是個什麼樣的人?」
「你是指,他做什麼工作?」
「不,這我可以自己查出來。我想你會稱為,什麼樣的——性格?」
「噢,性格方面。」法醫思索了一下,疑惑地看著發問的格蘭特,「這,誰也說不準——你懂我的意思嗎?」格蘭特表示認同他的說法,隨即法醫又說:「但我應該會把他歸為『註定一事無成』的那一類吧。」他挑著眉毛試探對方的反應,確認沒有問題之後補充道:「光從相貌上看,感覺歷經磨鍊,但看他的手,又覺得沒幹過多少正事。你自己等會看看就明白了。」
他們一同來到屍體跟前,死者是一名三十歲左右的年輕男子,金髮褐眼,體形瘦削,身高中等。他的雙手,和法醫所描述的一樣,五指修長,沒有操勞的痕跡。「估計是經常站著,」法醫瞥了男子的腳一眼,「而且走路時左腳腳趾向內彎曲。」
「你認為襲擊者對人體解剖有沒有了解?」格蘭特問。難以相信一個如此小的刀口就能讓男子喪命。
「刀法還不到一個外科醫生那麼精準,如果你是這個意思。至於解剖學,基本上在戰爭中存活下來的人,都多少知道一點。可能是僥倖的一刀——我只能這麼說。」
格蘭特謝過法醫之後,便和高爾街的警察進行交接工作。桌上放著僅有的幾件遺物,是從死者口袋中找到的,格蘭特看到不由得一陣沮喪。一條白色棉質手帕,一小堆零錢(半克朗硬幣兩枚,六便士硬幣兩枚,一先令一枚,一便士四枚和半便士一枚),此外,出人意料地,有一把配發的左輪手槍。手帕已經發黃了,但上面沒有任何的洗衣標籤和商標字母。手槍是滿膛的。
在一片令人窒息的沉默中,格蘭特仔細地檢查留下來的證物。「衣服上有洗衣標籤嗎?」他問。
沒有,什麼標記都沒有。
也沒有人來認領屍體?連過問的人也沒有?
除了那個瘋了的老婦人,但警察發現,每次有受害者她都會來認領。此外,一個也沒有。
好吧,他得親自看看死者的衣物。每一件他都徹徹底底地檢查過了。帽子和鞋子都已經很舊了,鞋匠的名字原本印在了鞋子的襯裡,但穿得太久,已經磨掉了。帽子當初購自一個在全倫敦和全國各省都有分店的品牌。鞋帽的做工都很好,雖然舊,但都一點沒破。藍色的西服以及外面灰色的大衣剪裁合體,頗為時尚。男子身上所穿的是質量上等但不太昂貴的亞麻布料,襯衫更是時下流行的款式。這身穿著打扮,實際上,像屬於一個要麼對服飾潮流感興趣,要麼混在時尚圈子裡的男子。也有可能是個男裝店的銷售員。和高爾布里治的警員說的一樣,沒有任何的洗衣標籤。這意味著,一種可能是男子有意要隱藏自己的身份,另一種可能是他習慣在家裡清洗衣物。由於看不出來有把標籤抹掉的痕跡,後者成為更合理的解釋。可另一方面,西服上的商標名稱卻被刻意地剪掉了。這一點加上死者少得可憐的遺物都一致指向,男子在試圖掩飾自己的身份。
最後——那把匕首。造型小巧細長,陰險邪惡。銀制的刀柄,大概三英寸長,刻著幾個蓄有鬍子,身穿長袍的聖徒人像,塗上了色彩明亮的瓷釉,有如基督教國家中那些裝飾精美的神像。總之在義大利和西班牙南岸類似這樣的玩意兒隨處可見。格蘭特小心翼翼地把它拿在手上。
「這東西有多少人碰過?」他問。
男子送到醫院,一取出來,警方就帶走了。之後就沒有人再碰過。但得知指紋檢測結果顯示一片空白的時候,格蘭特臉上滿意的表情立馬暗了下來,光亮的聖像表面上竟然沒有半點手印。
「就這樣吧,」格蘭特說,「我把這些東西帶走,再繼續看看。」他交代威廉士去取受害者的指紋,還有把手槍拿去檢驗分析。以他的角度看,只是一把再普通不過的手槍,這年頭,對英國人來說,接連不斷的戰爭就跟落地大擺鐘一樣隨處可見。可就像前面所說,格蘭特喜歡聽取權威的意見。他自己一個人坐上出租車離開,打算用這天剩下的時間,探訪案發現場最靠近受害者的七位證人。
出租車四處穿行,他放任思緒遊走,回到那天晚上。他不抱一絲希望,這幾個人能夠給他提供什麼有用的信息。最開始他們個個異口同聲地表示對男子一無所知。想必現在也不可能有什麼改變。再者,要是有人之前看到過死者身旁的同伴,或是察覺有任何不對勁,他們肯定想都不想就會說出來了。憑格蘭特的經驗,這樣的情況下,有九十九個人說的都是無關緊要的話,剩下的一個,無話可說,沉默不語。還有,法醫說了,男子被發現之前就已經遇害有一段時間了,兇手不可能在殺了人之後,還留在被害人附近等著被發現。就算兇手選擇留下來虛張聲勢混淆視線,以他和死者之間的關係,也很容易讓身邊有警覺的人起疑——一心要保護自己的人,往往都很機敏。不對,行刺的人肯定早已逃離了隊伍。他必須把當天曾經注意過死者,並且記得死者生前跟什麼人有過交集的目擊者找出來。當然了,有可能最後發現兩人之間沒有過任何交流,兇手默默地在男子背後排隊,事情一完,神不知鬼不覺地溜走了。如果是這樣,找一個看到有人中途離開隊伍的人,應該不會太困難。可以找媒體幫忙解決。
路上的餘暇,他在想兇手會是什麼模樣。英國人絕對不會使用這樣的兇器。如果一定要用鐵器,他會拿把剃刀割喉。但按他的習慣,應該會用棍子,沒有棍子的話,直接開槍。這起謀殺策劃精密,下手狡黠,有別於英國人一般的思維方式。整個作案過程籠罩著一股地中海東部黎凡特地區的陰柔氣息,或至少兇手帶有很多那裡的生活習慣。或許是名船員。一個常到地中海港口的英國船員可能會這麼做。然而,作為一名船員,可能在排隊的人群里作出如此周密的部署嗎?他更像會等待夜深時分,在一條深巷中下手。格蘭特腦海里浮現出一個黎凡特人的影像。英國人直截了當,喜歡用拳頭解決問題。毆打事件通常不會太棘手。
這不由得促使格蘭特思考兇手的殺人動機,最常見的幾個:偷竊,報復,嫉妒,恐懼。首先排除第一個,當時人群密集,行竊老手犯不著動用暴力,輕而易舉就能把男子的口袋翻個十遍八遍。報復或嫉妒?可能性最大——眾所周知,黎凡特人情感比較脆弱,你冒犯他們一次,他們就會記恨一輩子,你朝他們愛人不經意地微笑,他們就會發狂。男子那雙褐色的眼睛——無可置疑,惹人心動,難道是插足於一個黎凡特人和他的情人之間嗎?
不知怎的,格蘭特否定了這一想法。他不是絲毫沒有考慮過這種可能性,只是,覺得與此無關。剩下還有恐懼。那把裝滿子彈的手槍是否為偷偷在背後刺殺他的兇手而準備?死者是否原本打算當場射殺那個黎凡特人?兇手是否早已預感不妙,因恐懼而先下毒手?還是反過來?死者想把無補於事的手槍帶在身上以防不測?可是,至今身份不明的死者似乎故意隱藏自己的身份,這麼看,口袋中滿膛的手槍預示著這是一起自殺事件。但如果他想自殺,為什麼要推到看完表演之後?還有什麼原因會誘使一個男子掩飾身份?被警察給盯上了——通緝犯?想槍殺他人又擔心來不及逃逸所以刻意隱姓埋名?都有可能。
格蘭特暫且假設死者和黎凡特人之間有著非同尋常的關係,兩人間的熟悉程度足以相互產生摩擦,起碼這樣的猜想合情合理。格蘭特心中已經勾勒出兇手的形象,所以對地下團伙一說保留意見。根據他過往的經驗,搶劫、勒索、用盡各種齷齪的手段來牟取利益而一無所得才是地下團伙的風格。加之,目前倫敦的地下團伙還不至於這般囂張放肆,他希望以後也不會。他早就厭倦了乏味的逮捕命令。相較而言,一場頭腦與情感的較量來得更有意思。就像黎凡特男子和無名死者一樣。不管怎麼說,他得先查出那個身份不詳的男子到底是什麼人——以此往下追蹤兇手。屍體為何無人來認領?當然,現在為時尚早。隨時都可能有人過來認領。畢竟,對於認識他的人來說,不過就只「失蹤」了一個晚上,自己的子女或兄弟姐妹夜不歸宿都還沒找回來,哪裡會那麼多人第一時間趕過來跟一個被殺的男子相認。
格蘭特按照原先的打算,順利地探訪了那七位證人,他對他們格外地耐心和周到,同時也保持著警惕。他不期望能直接在他們身上獲得什麼信息,但想跟他們面對面地交談,好總結出大家所說的話。他發現所有人都在忙各自的事情,除了詹姆斯·拉特克里夫太太,事發之後她精神受到驚嚇,臥倒在床,有位醫生陪護在身旁。她的妹妹——一個可愛的女孩兒,頭髮呈蜂蜜色——接待了格蘭特。她走進客廳,就目前的狀況,無論是哪個上門來找她姐姐的警察,都能感受到她的不悅。不過,警察真的出現在面前時,她還是一臉驚訝,不覺地多看了一下他的證件。格蘭特表面微微一笑,心裡覺得甚是有趣。
「我知道你不想看到我,」他抱歉地說道——並不全是客套的語氣——「但我希望你能讓我和你的姐姐談一談,就兩分鐘。你可以站在門外計時。或者一起進來也沒問題,當然,如果你願意的話。我們的對話不涉及任何的機密。只是我負責調查這起案件,我有職責跟當天晚上離死者最近的七位證人見面了解情況。如果我今晚就能排除他們的嫌疑,明天就可以調查新的線索,這將非常難得,不知你意下如何?雖然只是小小的例行公事,不過會對我有莫大的幫助。」
如他所願,這番說辭取得了成效。女孩兒稍微猶豫了一下說道:「那我進去試試看能不能說服她。」她肯定替格蘭特說了不少好話,因為出乎他的預料,女孩兒很快就回來了,把他帶到她姐姐的房間裡。格蘭特向她了解情況時,她淚眼婆娑地堅稱男子倒地之前,自己壓根兒就沒注意過有這麼一個人,矇矓的雙眼不停好奇地打量著格蘭特。她用手絹緊捂著嘴,格蘭特希望她可以拿下來一會兒。嘴巴比眼睛會流露得更多,他深信不疑,尤其是女人。
「死者倒下時你站在他的身後,是嗎?」
「是的。」
「他旁邊站著什麼人?」
她記不起來了。所有人都一門心思擠進劇院,誰也沒在意別的事情。何況平常在街上,她也很少注意別人。
「抱歉,」格蘭特臨走前她顫抖著說,「我也希望有我幫得上忙的地方。那把刀一直在我腦海揮之不去,我願意盡我所能協助警方將兇手繩之以法。」格蘭特告辭出門後,就把她暫擱一邊。
下一個目標是她的丈夫,格蘭特要專程到城裡去找他——本來可以把他們七個一起召集到警察局,但他想看看案發後的第一天他們都在忙些什麼,這會更有幫助。當時排隊的人都亂成一團,他說,大門打開了,彼此對周圍的人變得跟原來不一樣。他記得,站在死者旁邊也就是他前面的男人,是四個人一塊來的,也一起離開。他,跟他的妻子一樣,在男子倒下之前也是什麼都不知道。
和其餘的五個人都見過面後,格蘭特認為,他們同樣地無辜,也同樣地對案件沒什麼用處。沒有一個人注意過死者。這倒讓格蘭特多少有點意外。怎麼會沒有一個人對他有印象?他應該一直都站在那兒的。若要有人插到隊伍的前頭,肯定引來眾人的唾罵。再來,即使是最沒有觀察力的人,對身邊的事物再無心裝載,至少也能回想起一二。格蘭特回到警局仍百思不得其解。
格蘭特向媒體發出了一則消息:如果有人案發當晚曾看到一名離隊的陌生男子,請速與蘇格蘭警局聯繫。還把死者詳細的外貌描述登了上去,向公眾儘可能詳盡地交代了目前調查的進展情況。接著傳喚威廉士,了解他那邊的情況。威廉士匯報說,已經根據指示拿到了死者的指紋並送去鑑定,但警方沒有這個人的記錄,作案檔案里找不到匹配的指紋。槍械專家在死者口袋裡的左輪手槍上也沒有什麼特別的發現。可能是把二手槍,有明顯的多次使用痕跡,無疑是把殺傷力強大的武器。
「哼!」格蘭特嗤之以鼻。「專家啊專家!」威廉士笑笑。
「他確實是說沒什麼特殊之處。」他回憶說。
然後他說,在給專家分析之前他已經拿手槍去做過指紋檢測,大部分都已經拍過照取證了,現在就等結果出來。
「好小子,」格蘭特稱讚道,手上拿起死者的指紋樣本,走進警長的辦公室。他把一整天下來的情況報告給了巴克,他提到這一次不像是典型的英國犯案,但還是保留了覺得兇手很有可能是外國人的猜測。
「我們手頭上僅有的幾條毫無頭緒的線索,」巴克說,「除了那把匕首,和實實在在的犯罪相比,目前倒更像小說里的情節。」
「我也有一樣的感覺,」格蘭特回應,他隨口說道:「我很好奇今天晚上還會有多少人到沃芬頓劇院排隊。」
巴克思考著這個饒有趣味的問題,此時威廉進門,答案也就無從知曉。
「長官,這是手槍的指紋。」他簡潔地說道,把文件放在桌上。不懷多大希望的格蘭特拿起來,和剛才順手攜帶進來的死者指紋樣本進行比照。可很快,一條意想不到的線索忽然冒了出來,讓他為之一振。手槍上有五個指紋清晰可辨,不完整的還有很多,但無論完整與否,都沒有一個是屬於死者的。文件中附了一份指紋鑑定科的報告,所有的指紋都查不到有任何的記錄。
格蘭特返回自己的辦公室,坐了下來陷入沉思。這意味著什麼,這個結果對案件又有什麼幫助?難道手槍不是死者的?或許,是借來的?可即便是借的,畢竟在死者身上發現的,肯定也會留下一點蛛絲馬跡。或是說手槍根本不是死者的?有人偷偷摸摸地把它放到死者的口袋裡?但一支這麼沉重這麼起眼的滿膛手槍,要毫不被人察覺地放進去,基本做不到。不對,人活著的時候做不到,但是——被刺殺之後再放進去就沒問題了。只不過為什麼?為什麼要這樣做?任由思緒蔓延,仍然無法捕捉到答案。他解開包裹著的匕首,放置在顯微鏡下觀察,卻依舊無法看到一線突破的希望。已經束手無策,他打算出去走走散散步。才剛過五點鐘,去一趟沃芬頓劇院,找昨晚劇場後排的門衛聊聊。
傍晚晴朗的天空抹上了一片淡黃,夜色漸漸降臨,倫敦城拉起了淺紫色的天幕。格蘭特深深地呼吸著空氣。春天來了。一旦把那個黎凡特兇手緝拿歸案,他要設法離開一陣子,實在不行,就請個病假,然後去釣釣魚。去哪裡好呢?釣魚的話,蘇格蘭高地會是最佳選擇,只是釣魚以外,附近真的無聊透頂。他會去特斯特吧,或許,就位於斯多可布里治。釣鮭魚是沒什麼好玩的,但那有一家溫暖閒適的小酒吧,是個消遣勝地。還可以騎騎馬,在草坪上策馬馳騁。春色宜人的漢普郡——美不勝收!
他沉溺於幻想中,步伐輕快地沿著河堤散步,暫時忘掉所有的煩惱。這是格蘭特的行事方式。而巴克奉行的格言則是:「三思三思再三思!日思夜想,最後定能找到問題癥結所在。」對巴克來說管用,但放到格蘭特身上就行不通。他曾反駁說,一味地思考最終導致他無法思考,滿腦子想的都是下巴疼痛,並非是開玩笑的。遇到難題的時候,他發現,若是一頭扎進去,反而會陷入困局,停滯不前。所以每當走不下去,他放任自己進入一種自稱「閉目養神」的狀態,緩衝之後,重新「打開」思路,通常都能產生新的不同見解,看到不曾發掘的角度,讓原本的問題有了新的方向。
那天下午沃芬頓劇院有場音樂會,但他去到現場時,前場空無一人,後場人跡寥寥。門衛的人在劇院裡,但具體哪能找到他,誰也說不清。傍晚之前他貌似在忙各種繁雜的活兒。幾個送信者氣喘吁吁地在劇院裡來來回回都報告說:「警官,抱歉,沒看到他。」格蘭特自己也加入搜尋的行列中,最後在舞台後面陰暗的走廊上發現了他。格蘭特表明了自己的身份並說明了來意,因自覺能夠助警方一臂之力,門衛顯得揚揚得意。他平常對那些舞台上的貴族人士都只能遠遠地表達敬意,但卻不是每一天都有機會碰到大人物,而且今天還是對他和善有加的刑事調查部的探長。他笑容滿面,不停地轉動帽檐兒,撥弄胸前的綬帶,往褲管上擦乾濡濕的手心,只要能取悅探長,他估計會說出當晚看到隊伍里有隻猴子在排隊那樣的話來。格蘭特心底暗暗哼了一聲,但他已經能夠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形於色,以旁觀者的姿態看待一切,煞有介事地欣賞起這老頭兒的戲碼。本著作為一個專職警探的第二本能,他預料到又是一次無果的談話,當他正準備禮貌地向門衛告別,傳來一個引人注意的聲音,「是格蘭特探長,你怎麼來了!」循聲望去,只見蕾伊·馬克白穿著演出服,看來是正要去往更衣室。
「在找工作嗎?恐怕在這個點上連個跑龍套的角色都撈不到啦。」她淺笑著揶揄格蘭特,迷濛的眼瞼下她灰色的瞳孔友好地看著他。上一次碰面已經是一年前的事了,那時有個闊綽的愛慕者送了她一個價值不菲的梳妝盒,結果被盜了,雖然自此之後未曾謀面,但顯然蕾伊依然還記得格蘭特。儘管他覺得沒什麼,還是拿出他素來冷靜的一面,笑著回應她。格蘭特解釋說為公事而來,蕾伊臉上的笑容頓時消失了。
「啊,那可憐的傢伙!」蕾伊說,「說起來,」她把手搭在格蘭特的胳膊上,立馬補充道:「你是不是整個下午都在問話調查啊?那肯定口渴了,上我那兒喝杯茶吧。我的用人在,她會給我們泡點茶的。你看,我們正在打包呢。沒想到我們這麼久沒見了。」
她把格蘭特帶到更衣室,裡頭有一半裝上了鏡子,還有一半擺滿了衣櫃。看上去更像一家花店,倒是不像設計來給人居住的房間。她拿起一束花輕輕地擺動。
「我家的公寓已經放不下了,這些只能先放在這。物管挺友善的,但他們通知我,他們確確實實已經收不下了。我總不能像辦喪禮似的說,『不要再送花了』,那太讓觀眾傷心了。」
「而且大多數人也只能夠這樣來表達自己的心意。」格蘭特說。
「是啊,我明白,」她說道,「我不是說不感激他們,只是多少有點承受不起了。」
茶送過來了,蕾伊起身給格蘭特倒茶,女傭從鐵皮罐頭裡取出酥餅,為他倆準備點心。格蘭特緩緩地攪拌著茶杯,蕾伊給自己也倒了杯茶,格蘭特突然怔了怔,像個被嚇了一跳的騎馬新手一腳踢到了馬嘴上。她竟是個左撇子!
「我的天啊!」他心中喃喃咒罵,「你不是應該休息,而確實是需要休息一下了。你究竟想說什麼啊?全倫敦得有多少個左撇子,你這就莫名地緊張了?」
「原來你是左撇子啊!」他只好說點什麼來打破沉默,腦子的第一反應讓他脫口而出。
「是啊。」她漫不經心地回答說,又理所當然地問起案子調查的情況。格蘭特把次日將刊登在媒體上的內容一一地告訴了她,作為案件中最讓人覺得離奇的部分,他特別提到了那把匕首。
「刀柄上畫著一個小小的聖徒人像,塗了紅藍相間的瓷釉。」
蕾伊·馬克白平靜的眼神突然閃了一下。
「什麼?」她不由自主地問道。
他幾乎脫口而出:「你見過類似的玩意兒?」又硬是把話咽了下去。他知道她肯定不會承認,而且這樣不就泄露了自己目前還沒掌握任何有力的線索。於是他又重新對匕首描繪了一遍,她說道:
「聖徒人像!怪有趣的!和兇手的形象多不相符啊!可是,攤上了像謀殺這樣的大事,我想也需要有人為你好好地祈禱祈禱。」
她冷靜而優雅地伸出左手,為他添茶,格蘭特注視著她有力的手腕和不動聲色的舉止,琢磨著自己的想法是否太過不切實際了。
「絕不是,」另一個自己的聲音響起,「可能在這種古怪的地方你的鑑別力下降了,但還不至於到胡思亂想的地步。」
他們開始討論美國,是為格蘭特所熟悉的國家,也是蕾伊出行的第一站。他動身離開的時候,真誠地感謝了她的招待。其實他心思完全不在茶點上,也不在意是否過了晚飯時間。他出來之後向門衛借火點了一根煙,門衛又開始滔滔不絕,而他從中得知,當晚馬克白小姐從六點鐘就待在更衣室里,直到第一場演出就緒,叫場的跟班才把她請出來。門衛誇張地挑了挑眉,告訴格蘭特說,萊辛先生也在那兒。
格蘭特笑著點了點頭,離開了。可在返回警局的路上,他臉上的笑容退去了。在蕾伊·馬克白眼中閃過的到底是什麼?不是恐懼。莫非她認出了什麼?是的,一定是認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