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文明史 · 第十三講 英國革命
本講目的——英國革命的總體性質——它的根本原因——它的政治性質大於宗教性質——其中的三大派別:1.合法改革派;2.政治革命派;3.社會革命派——它們全都失敗了——克倫威爾——斯圖亞特王朝復辟——法制政府——浪子政府——1688年英國和歐洲革命
你們看到,在16世紀期間,曾經屬於舊歐洲社會的所有要素和特徵都融入了兩大事實中,即自由探索和權力集中。前者盛行於教士中,後者盛行於世俗世界。人類思想解放運動和純君主制的確立同時在歐洲取得了勝利。
很少有人能夠預料到,但這兩大原則之間遲早會爆發鬥爭,因為它們是相互對立的。一個是絕對權力在精神領域的覆滅,另一個是它在世俗世界的勝利;前者為舊有的宗教君主制的衰落鋪平了道路,後者使舊有的封建自由和公共自由徹底滅亡。正如你們已經看到的,它們之所以能同時出現,是因為宗教社會革命的發展速度大大快於世俗社會革命:一個恰好發生在個人思想解放之際,另一個直到天下大權集於一人之手時才發生。這兩件事同時發生,絕不是因為它們之間有什麼相似性,也不能阻止它們的不相容性。它們都是文明進程中取得的進步,但它們是來自不同狀況的進步,雖然是同時代的,但處於不同的「精神時代」——如果我可以這樣表達的話。在達成共識之前,它們不可避免地會互相碰撞。
它們的第一次碰撞發生在英國。發生在宗教改革運動的成果——自由探索,和純君主制的勝利果實——政治自由滅亡之間的鬥爭中;在旨在廢黜絕對權力——既包括世俗世界的也包括精神世界的——的努力中,我們找到了英國革命的意義,以及它在我們文明進程中的貢獻。
出現了一個問題,為什麼這一鬥爭在英國發生得比其他地方更快?為什麼與歐洲大陸國家相比,英國的政治革命與精神革命的發生在時間上更加接近?
英國的王權經歷了和歐洲大陸一樣的盛衰變遷。在都鐸王朝統治下,它獲得了前所未有的集中和能量。這並不是說都鐸王朝的專制比前任們更嚴酷,或它使英國付出了更昂貴的代價。我相信,與都鐸王朝相比,金雀花王朝的暴虐苛政和不公有過之而無不及。我還相信,在這一時期,歐洲大陸的純君主制統治比英國的更加嚴酷和獨斷。都鐸王朝的新特徵是絕對權力變得體系化了;王權掌握了一種原始、獨立的主權;它採用了前所未有的方式。亨利八世、伊麗莎白、詹姆士一世或查理一世的理論主張都完全不同於愛德華一世或愛德華二世的,雖然後兩位國王的權力一樣地獨斷和廣泛。我重複一遍,16世紀期間,在英國發生突變的是君主制的原則和理性體系,而不是它的實際權力。王權掌握了絕對權力,並僭稱高於一切法律,甚至高於它曾經宣布要遵守的法律。
此外,英國完成宗教革命的方式與大陸不同。在這裡,它是國王們自身的成果。和其他地方一樣,在這裡也有民眾改革的種子甚至是嘗試,本來很有可能不久就會爆發。但亨利八世掌握了主動權,掌權者變成了革命者。結果是,至少剛開始時旨在糾正宗教專制和弊端、解放人類思想的宗教改革運動,在英國完成得遠遠不如大陸徹底。很自然地它照顧了發起者的利益。國王和保留下來的主教們瓜分了財富和權力——從前任統治者教皇那裡奪來的戰利品。人們沒過多久就察覺了這一結果。雖說宗教改革運動已經結束,但當初使它成為必要的動因依然存在。它以群眾運動的形式再次出現。它像以前抨擊羅馬教廷一樣抨擊各位主教,指責他們是眾多教皇。雖然宗教改革運動常常出現違背其總體性質的事,但只要涉及到與舊教會的鬥爭,改革派的所有部分就會聯合起來對付共同的敵人;但危險過去後,內訌就又開始了。民眾改革再次攻擊王室和貴族改革,抨擊其弊端,控訴其暴政,呼籲它履行自己的承諾,不再重建已被它推翻的權力。
差不多同時,世俗社會中出現了一場解放運動,一種對政治自由的需要,這種需要在以往不為人所知,或至少有心無力。16世紀期間,英國商業高速發展、繁榮昌盛,同時土地財富和地產大量易手。由於封建貴族的衰敗和其他不勝枚舉的原因造成的英國土地在16世紀的分配,是一件值得更多注意的事。所有文獻都顯示,地主的數量大幅增加,大部分土地落到了「鄉紳」即低級貴族和市民手中。在17世紀初,上議院成員即高級貴族幾乎還沒有下議院成員富有。同時,商業財富突飛猛進,地產頻繁易主。伴隨著這兩大影響出現了第三個影響——人類思想的新運動。伊麗莎白統治期間也許是英國文學和哲學歷史上最偉大的時期,是充滿了高尚而又豐富的想像力的時代。清教徒們毫不猶豫地貫徹執行雖然狹隘但是充滿活力的教義的所有推論。與他們相反的另一些人更看重自由而非道德,他們漠視一切原則或方法,充滿熱情地接受一切有望滿足其好奇心或帶來刺激的事物。凡是智力衝動帶來強烈樂趣的地方,自由很快成為一種需要,很快從公共思想傳入政府。
在歐洲大陸,在一些宗教改革運動向前發展的國家裡,出現了類似的感情,即對政治自由的某種需求。但是滿足這一需求的途徑還不存在。他們不知道去哪裡尋找,在他們的制度或習俗中都找不到相關的幫助。他們在迷茫和遲疑中徒勞地尋找滿足需求的途徑。在英國情況則不同:在這裡,伴隨著宗教改革運動於16世紀再次出現的政治自由精神,在原有制度和社會狀況中找到了行動的支點和途徑。
大家都知道英國自由制度的起源,都知道大貴族同盟在1215年是如何強迫約翰國王簽署「大憲章」的。一般人不太了解的是大憲章不斷被大部分後繼國王們重新提出、再次確認。在13—16世紀期間它共得到了三十多次確認。不但大憲章得到反覆確認,人們還提出了各種新法令來維護、發展它。因此,它的存在可以說是從未中斷過。同時,下議院成立了,躋身於國家的最高機構行列。正是在金雀花王朝它真正紮根了。並不是說那個時期它在國家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嚴格說來,它沒有任何政府職能,連影響力也算不上。它僅僅應國王之要求才參與進來,並且總是不情不願、猶猶豫豫,好像它對連累、危害自己的擔憂超過了對擴張自己勢力的渴望。但是每當涉及到捍衛私人權利、公民福祉,總之涉及到個人自由時,下議院就以極大熱情和毅力投入至自己的職責中,創建了成為英國憲法基礎的所有原則。
金雀花王朝之後,尤其是在都鐸王朝時期,下議院甚至整個議會都呈現為一副新模樣。它不再像在金雀花王朝時那樣捍衛個人自由。隨意拘禁、侵害私人權利的現象越來越頻繁,並且常常無人過問。另一方面,議會在國家整體治理中扮演了更加活躍的角色。在改變英國宗教、調整繼位順序等問題上,亨利八世需要某種中介、某種公共工具,這一空缺就由議會尤其是下議院填補了。在金雀花王朝,它曾經是私人權利的抵抗手段和守護神;而在都鐸王朝,它成為了政府和宏觀國策的工具。因此,在16世紀末,雖然它經受了幾乎每一種暴政,但是它的重要性大大增強了,獲得了代議制政府所依賴的強大權力。
回顧16世紀末英國自由制度所處的狀態,我們發現,首先是自由的基本規則和原則,無論是政府還是立法機構都從未忽略過它們;其次是自由的先例和榜樣,數量眾多,雖然其中摻雜了一些雜質,但已經足以使自由要求得到合法化和維護,在任何反抗暴政或專制的鬥爭中為自由捍衛者提供支持;第三是蘊含了自由種子的特殊性、地方性制度,如陪審制度、集會權、持有武器的權利、地方行政和立法的獨立;第四是議會及其權力,這是王室前所未有需要的,因為它已經揮霍了自己大部分獨立收入、領地和封建權利,在全國表決中依賴議會的大力支持。
因此,16世紀期間,英國的政治狀況完全不同於歐洲大陸。儘管有都鐸王朝的暴政,儘管純君主制節節取勝,新生的自由精神在此依然擁有固定的支點、可靠的行動手段。
在這一時期,英國存在兩個全國性需求:一方面,在已經開始的宗教改革運動內部存在宗教革命和自由的需求;另一方面,在當時正在發展的純君主制內部存在政治自由的需求。在它們的發展歷程中,這兩種需求能夠利用任何一方已經取得的成就。它們合二為一了。追求宗教改革的一方利用政治自由來幫助它的信仰和良心反抗國王和主教們。政治自由的支持者也尋求民眾宗教改革運動的幫助。雙方聯合起來反抗世俗世界和精神世界中的絕對權力,即現在由國王獨霸的權力。這就是英國革命的起源和意義。
因此,英國革命本質上是為了捍衛或爭取自由。對於宗教改革一方來說,它是手段;對於政治改革一方來說,它是目的。但對雙方來說都涉及到自由,而它們被迫共同追求它。英國國教教徒和清教徒之間並不存在真正的宗教爭執,對於教條或信仰並沒有多大爭吵。雖然它們之間存在真正的意見分歧,重大的分歧,但這並非關鍵所在。清教徒希望從英國國教手中奪取實用的自由,這才是它們努力的目的。還有另一個宗教派別需要創建一套理論,以便確立自己的教義、章程以及戒律,這就是長老會。但是儘管它竭盡全力,在這方面依然沒能取得與願望相稱的進展。它處於守勢,受到主教們的壓迫,不經過它的同盟和主要支持者即政治改革派的同意無法採取任何行動,它的主要目標是自由,這也是當時共同參與這一運動的所有派別——不管有多大分歧——共同的利益和目標。總的來說,英國革命本質上是政治性的。它發生在關注宗教的民眾和關注宗教的年代中,宗教思想和熱情是它的工具,但它的主要意圖和最終目的是政治,是為了爭取自由、廢黜所有絕對權力。
我現在將簡要回顧一下這一革命的不同階段和主要參與方,然後將它與歐洲文明的整體歷程關聯起來。我將指出它在其中的位置和影響,通過事實細節向你們說明,正如第一眼看到的,它是自由探索精神和純君主制野心之間的首次碰撞,是這兩大力量之間鬥爭的首次表現。
在這個重大轉折性事件中出現了三個主要派別,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它包含三次革命,相繼登台亮相。在每一個派別中、每一次革命中,都有兩批人結盟和合作,一批是政治人物,一批是宗教人士,前者牽頭,後者跟隨,但彼此都不可或缺。因此這一事件所有階段都打上了這個雙重性質的烙印。
首先出場的合法改革派,最初就是在它的旗幟下聚集了各派人物。當英國革命開始時,即長期議會(1)在1640年召開時,人們都說——並且很多人確信,合法改革就足以解決一切問題了,國家原有法律和習俗中就有能夠糾正一切弊端、重建一個完全順應民心的政府的良方。這一派大聲疾呼並衷心希望阻止非法徵稅、隨意拘禁,總之,國家公認法律不准許的任何行為。它的根本思想是相信國王的最高統治權——即絕對權力。確實有一種秘密本能在警告它,這裡面存在一些錯誤和危險,因此它希望避而不談。然而,被逼到盡頭、被迫自我澄清時,它會承認王權高於一切人類權力和控制,必要時它會捍衛王權。同時,它相信這種在理論上是絕對的最高統治權,必須遵守某些形式和規則,不得超過特定限度,而這些規則、形式和限度已經在英國的大憲章、確認大憲章的法令和原有法律中已經得到足夠的確立和保障。這就是它的政治理念。對於宗教事務,合法改革派認為英國國教權力過大,主教們擁有過多政治權力,他們的管轄權太寬,有必要加以監督和限制。然而,它依然堅定地支持英國國教,不僅將其看作一種宗教制度、一種教會治理制度,而且看作是王室特權的必要支持,看作是捍衛和維持國王在宗教事務上至尊地位的手段。國王在政治上行使主權時應該遵循已知形式、不超過公認規則的限度,王權在宗教領域應通過英國國教來維持,這就是合法改革派的兩大理論。它的首領是克拉倫登、科爾佩珀、卡佩爾勳爵,還有福克蘭勳爵,雖然他還是公共自由的熱心倡導者,其同道中幾乎包括了所有不向朝廷卑躬屈膝的高級貴族。
在這之後出現了第二個派別,我將其稱為政治革命派。他們的意見是原有保障和法律限制無論在過去還是在當前都是不夠的,有必要進行一次重大改變、一次正式革命,不是在政府的形式上,而是在政府的實質上:必須收回國王及其顧問的權力的獨立性,將政治優勢地位賦予下議院;嚴格意義上的政府職能應該屬於下議院及其首領。這一派別並未像我這樣清晰、系統地闡釋自己的理念和意圖,但這就是它的學說和政治傾向的實質。它不相信國王的最高統治權即純君主制,而是相信作為國民代表的下議院的最高統治權。隱藏在這一思想之下的是主權在民的思想,這一思想的影響及其結果是它從未想過的,但以主權在下議院的形式出現並被接受。
有一個宗教派別即長老會與這個政治革命派緊密聯合。長老會希望在教會內發起一場類似於它的盟友在國家中策劃的革命一樣的革命。它希望通過議會來統治教會,將宗教權力交給彼此承認、層級結構的多個議會,就像它的盟友將政治權力交給下議院一樣。但長老會的革命更加激進和徹底。政治革命派僅僅希望調節各機構的影響力和優勢權力,並未想過顛覆這些機構本身的形態。而長老會不僅要改變教會統治的原則,還要改變其統治形態。
但是,政治革命派的首領中,並非所有人都贊成長老會的教會組織形態。其中很多人如漢普登和霍利斯,似乎更偏向一個溫和的、僅限於純宗教職能的國教,以及更多的信仰自由。但他們對長老會聽之任之,因為失去這一狂熱盟友他們就無能為力了。
第三個派別的要求更加高不可及:這一派主張必須進行一場徹底改革,不僅改變政府的形式,而且要改變政府本身。他們認為整個政治體制都已經敗壞。這一派否定英國歷史,擯棄國家的制度和記憶,企圖根據一種至少自認為純粹的理論成立一個新政府。這一派希望進行的不是一場簡單的政府改革,而是一次社會革命。我剛才談到的派別即政治革命派,希望在議會和國王之間的關係中進行重大改變,希望擴大議會尤其是下議院的權力,給予它任命政府高官的權力以及國家大事的最高指揮權,但它的改革目標很少超過這些範圍。例如,它從未想過改變國家的選舉、司法或市政和行政管理等制度。而共和派深思過所有這些變化,宣揚其必要性,總而言之,它希望改革的不僅是公共行政管理,而且包括社會關係和私人權利的分配。
和前面兩派一樣,這一派也包括宗教和政治兩部分。政治部分包括嚴格意義上的共和派,即理論家,如勒德洛、哈靈頓、彌爾頓等,還包括追名逐利的共和派,即軍隊中的高級將領,如埃爾頓、克倫威爾和蘭伯特,他們剛開始時多少還是誠心誠意的,但很快就被利慾和形勢左右了。在這些人周圍聚集的是宗教共和派,包括所有那些除耶穌基督外不承認任何合法權力的狂熱者,以及那些在等待基督降臨的同時希望由其選民來統治的人。最後,追隨這一派的還有大量低下的自由思考者和狂熱的夢想家,前者希望獲得無限度自由,後者希望實現財富均等和普遍選舉。
在1653年,經過十二年的鬥爭後,所有這些派別都相繼失敗了,至少它們有理由相信自己已經失敗,公眾確信它們已經失敗。曇花一現的合法改革派看到原有法律和憲法遭到鄙棄和踐踏,到處都是創新。政治革命派看到議會形態在他們希望它發揮的新作用下消失了;他們看到下議院經過十二年的統治後,由於保皇黨人和長老會教徒不斷遭到驅逐,規模不斷縮小,只剩下少數議員,這些人遭到公眾的蔑視和憎惡,無力治理國家。共和派似乎取得了最大成功:從外表上看,它一直是戰場上的主宰、權力的主宰。下議院剩下的議員不到五、六十人,並且全都是共和派人。他們完全可以把自己看作並宣布為國家的主人。但是國民斷然抵制他們。他們的決議無法在任何地方生效;他們對軍隊或人民都毫無實際影響力。社會契約和安全保障都蕩然無存,法紀荒廢,即使有也不是正義之法,而是在激情、偏見和派性支配下制訂的專製法令。不僅人和人之間的社會關係中的安全保障蕩然無存,在盜賊盛行的公路上更是如此。世俗世界和精神世界的無政府狀態處處可見,而下議院和共和議會束手無策,無法遏制任何一個世界的混亂。
就這樣,三大革命派別相繼受命發動革命,按照自己的才智和意志來治理國家,而它們全都力不從心,全都徹底失敗了,再也無所作為了。「就在此時,」博敘埃寫道,「有一個人嶄露頭角,他做事全憑深謀遠慮,從不依靠運氣。」這一說法大錯特錯,與所有歷史事實牴觸。從來沒有誰比克倫威爾更依賴運氣,沒有誰比他更愛冒險、更有勇無謀、更任憑命運安排。永無止境的雄心、隨時隨地找出新晉升途徑的令人讚嘆的本領、從不自詡能駕馭命運而又能化機會為實利的藝術,這些都是克倫威爾所擁有的。與別人相比,命運似乎格外眷顧克倫威爾。他在革命的所有不同階段都遊刃有餘。革命的開頭和末尾都與他有關。最初,他是起義軍的領袖、無政府狀態的唆使者、英國最富有激情的革命黨人;後來,他支持反革命勢力的反擊,支持恢復秩序、組織社會。就這樣,他獨自一人就扮演了革命歷程中需要好幾個最佳演員分飾的角色。我們很難說克倫威爾是一個米拉波(2),他缺乏口才,並且雖然很活躍,但很少在長期議會的最初幾年拋頭露面。但他先是一個丹東(3),後是一個拿破崙·波拿巴。他在推翻權力上的貢獻比任何人都大。但他又重建了權力,因為除了他其他任何人都不知道如何掌握並管理權力。總得有人來統治,其他人都失敗了,只有他成功了。這構成了他的資格。一旦成為政府的主宰後,這位野心勃勃、從不知足、不斷冒險、勇往直前的人,現在表現出了儘可能多的理智、謹慎和見識,壓制了他最強烈的欲望。毫無疑問,他酷愛絕對權力,很想把王冠戴在自己頭上並規定永遠屬於他的家族。但他及時看到了這一計劃的危險並放棄了它。對於絕對權力,雖然事實上已為他所用,但他一直知道這不符合時代潮流,知道他曾經參與並親歷全程的革命的目的是反抗專制,知道英國亘古不變的願望是由一個議會以議會形式來統治國家。因此,他自己,一位秉性上和事實上的獨裁者,開始建立議會,以議會方式來統治國家。他不停向各派別呼籲,努力組建一個由宗教狂熱者、共和派、長老會和軍官們構成的議會。他千方百計地試圖組建一個能夠並且願意和他合作的議會。然而他徒勞無功:所有派別,一旦在威斯特敏斯特(4)占有一席之地,都想從他那裡攫取他所行使的權力,自己上台統治。我不是說,他首先想到的不是自己的利益和欲望,但毫無疑問的是,如果他放棄權力,第二天他將不得不再次拿起權力。除了克倫威爾以外,無論是清教徒還是保皇黨、共和派或軍官,都無法稍微有序或公正地統治國家。這早有證據。讓議會其實也就是議會中的各派來掌握他們無法保住的統治權,這是不可能的事。因此,這就是克倫威爾當時的處境。他治理國家所依據的制度,他清楚知道不適合這個國家;他行使的權力雖然被人承認是必要的,但不被任何人接受。沒有任何一派認為他的統治是板上釘釘的。保皇黨、長老會、共和派,甚至是看起來最忠誠於克倫威爾的軍隊,全都堅信他不過是過渡性主宰。他在根本上從未征服人心,他僅僅是一種權宜之計。這位英國的保護者和絕對主宰,一生都被迫使用武力來保護自己的權力;沒有任何一派能像他一樣統治國家,但沒有任何一派希望他來擔任統治者:他經常遭到所有派別的同時攻擊。
克倫威爾去世後,只有共和派有條件掌握權力。他們這樣做了,卻並未取得比以往更大的成功。這並非缺乏自信心,至少派內的狂熱分子不缺乏自信心。這一時期出版了彌爾頓的一本小冊子,充滿了天賦和熱情,名叫《建立自由聯邦的輕鬆捷徑》。你們能看出這些人有多麼盲目。就像以前一樣,他們的統治不久就再次陷入難以為繼的困境。蒙克開展了全英國期待的行動,斯圖亞特王朝成功復辟了。
斯圖亞特王朝在英國的復辟是一件意義深遠的全國性大事。它具有兩個優勢,一方面,它是個古老的政府,有自己的傳統和國家的記憶可依賴;另一方面,它是個新政府,沒有經歷最近的苦難、錯誤和負擔。原有的君主制是唯一沒有在過去二十年因為治國無能而被人鄙視的政府形式。這兩個原因使得復辟大受歡迎。除了一些激進派別的殘餘外,它沒有受到任何反對,全國人民都衷心擁護它。在國人看來,它是建立合法政府的唯一途徑,也就是說,是全國人民最熱烈期待的唯一途徑。這也是復辟所承諾的,所以它小心翼翼地以合法政府的面目出現。
查理二世重登王位後,第一個掌管國務的保皇黨實際上是合法改革派,其代表是它最能幹的首領,大法官克拉倫登。你們都知道,從1660年到1667年,克拉倫登是英國首相,是英國真正的主導勢力。克拉倫登及其朋友們再次上台,恢復了原有制度,國王的絕對主權在法律限度內得到保全,在徵稅問題上受制於議會,在私人權利和個人自由問題上受制於法庭,但在嚴格意義上的國家治理方面,他擁有幾乎完全的獨立性和決定性優勢,可以不徵求甚至牴觸議會尤其是下議院多數人的意願。對於其他問題,他們表現出對法律秩序的應有尊重、對國家利益的足夠重視、對國家尊嚴的高貴情感以及莊嚴可敬的道德氛圍,這就是為期七年的克拉倫登政府的性質。
但是,這一屆政府所依賴的基本思想,即國王的絕對主權和高於議會大多數意見之影響力的政府,我認為,這些思想已經過時、軟弱無力。儘管復辟之初反響熱烈,但反對王權的二十年議會統治已經無可挽回地摧毀了這些思想。在保皇派內部突然出現了一種新成分:自由思考者和放蕩不羈者,他們追捧流行思想,認為權力屬於第三等級,對法律秩序或國王的絕對主權不屑一顧,只關心自己的成功,充分利用任何可以獲取影響力或權力的途徑來獲得成功。這些人形成一個派別,與全國範圍內心懷不滿的派別結盟,於是克拉倫登政府被推翻了。
因此出現了一個新的政府體系,也就是由我剛才描述的那一部分保皇派組成的政府:享樂者和放蕩者組成的所謂的「卡巴爾」(5)政府,以及後續眾多其他政府。他們性質如下:不在乎原則、法律或權利,也不在乎正義和真理。他們隨時隨地都在尋找成功的途徑:如果成功依賴於下議院的影響力,他們就附和它的意見;如果嘲笑下議院看起來有利可圖,他們就嘲笑下議院,第二天再來賠不是。前一天還在貪污腐敗,下一天就來奉承民族精神。他們全然不顧國家的整體利益、尊嚴或榮譽。總之,他們的統治極度自私、不道德,全然不顧公眾的信念和目的。然而,在處理國家大事的實踐中他們表現得十分聰明和靈活。這就是「卡巴爾」政府、丹比伯爵的政府以及1667—1678年期間的所有英國政府的性質。儘管道德敗壞、儘管它蔑視國家的原則和真正利益,這種政府反而不像克拉倫登政府那樣令人憎惡、不受歡迎,為什麼呢?因為它更加適應時代潮流,因為它更理解人民的情感,哪怕是在嘲笑他們時。對國人來說,它不像克拉倫登政府那樣陳腐、疏遠。雖然它給國家帶來更多傷害,國人卻覺得它更討人喜歡。然而,終於有一天,當腐敗、奴役以及對權利及公共榮譽的蔑視登峰造極,終於使人忍無可忍了。人們到處揭竿而起反抗浪子政府。在下議院內部形成了一個民族主義愛國派別。國王決定邀請該派領袖進入御前會議。隨後這些人掌管了國務,其中有埃塞克斯勳爵——他的父親曾經在內戰中指揮第一支議會軍,以及拉賽爾勳爵和沙夫茨伯里勳爵,後一位不具有前兩位的任何美德,但政治才能遠超過他們。這就樣被委以治國重任後,這個民族主義派別顯得不堪大任。它不知道如何利用國民的精神力量,不知道如何處理國王、宮廷和相關各方面的利益。人民和國王都感覺不到它的能力或能量。執政不久後它就失敗了。這些領袖們的美德、慷慨勇氣、以身殉國的崇高精神,使得他們名垂青史,但他們的政治才能與他們的美德不相稱,他們不知道如何運用無法腐蝕他們的權力,不知道如何才能贏得自己願意獻身的事業的成功。
這一嘗試失敗後,你們能夠看出英國復辟王朝所處的狀況了。和革命時期一樣,它走馬燈似地試用了所有派別和政府,法制政府、貪腐政府以及民族主義政府,但無一成功。國家和朝廷都發現自己的處境很像1653年即革命風暴結束時的英國。只能求助於同樣的權宜之計了。正如克倫威爾為了革命利益而做的,查理二世為了王權利益做了同樣的事:他走上了絕對權力的道路。
詹姆斯二世繼承了他兄弟的王位。此時在絕對權力之外又出現了第二個問題,即宗教問題。除了獨裁統治外,詹姆士二世還想取得羅馬天主教的勝利。因此,就像英國革命剛開始時一樣,宗教戰爭和政治戰爭同時爆發,矛頭都指向詹姆士二世的統治。經常有人問,如果沒有威廉三世,如果他沒有帶著荷蘭軍隊過來結束詹姆士二世和英國國民之間的爭執,會發生什麼事情?我堅信會發生同樣的事情。當時,除了極少數派別外,整個英國都聯合起來反對詹姆士,它總會以這種或那種形式完成1688年那場革命(6)。但是,這場危機的產生除了英國內部狀況的原因外,還有其他更深遠的原因。除了英國的原因外,還有整個歐洲的原因。正是在這裡,英國革命憑藉事實本身,而不是憑藉作為榜樣可能產生的影響,與歐洲文明的整個進程關聯起來了。
正當我剛才概述的這場絕對權力和公民及宗教自由之間的鬥爭在英國進行時,同一性質的鬥爭也在歐洲大陸進行,雖然演員、形式和舞台極其不同,但實質相同、引發的原因相同。路易十四的純君主制試圖推而廣之,至少它給了人們擔心它變成現實的理由,事實上歐洲確實擔心這種事情會發生。歐洲各種不同政治派別結成同盟來抵抗這一企圖,這個同盟的首領是在歐洲大陸支持公民及宗教自由的黨派領袖奧蘭治親王威廉(7)。在威廉的領導下,信奉新教的荷蘭共和國承擔起抵抗路易十四所代表和推行的純君主制的重任。現在的問題顯然不是國家內部的公民及宗教自由了,而是這些自由權利的外部獨立了。路易十四和他的對手們並沒有想到,他們之間所爭論的問題其實正是在英國受到爭論的問題。這一鬥爭不是在派別之間而是在國家之間進行;它通過戰爭和外交進行,而不是政治運動和革命。但是實際上要解決的是同一個問題。
因此,當詹姆斯二世在英國重啟絕對權力和自由之間的鬥爭時,歐洲兩大陣營之間的全面鬥爭也正在進行。它們分別以路易十四和奧蘭治親王為代表,在斯凱爾特河兩岸和泰晤士河兩岸交戰。反抗路易十四的同盟如此強大,連那些對公民及宗教自由實在沒有一點興趣的國王們,要麼公開、要麼暗地而很實在地加入了這一同盟。德國皇帝和教皇英諾森十一支持奧蘭治親王對抗路易十四。奧蘭治入主英國,與其說是為了服務於英國的內部利益,還不如說是為了將其完全拉入對抗路易十四的鬥爭中。他把這個新王國看作自己需要的新力量,同時也是對手曾經用來對付他的力量。在查理二世和詹姆士二世統治期間,英國從屬於路易十四,他控制了它的外交,常常唆使它與荷蘭作對。現在英國從推行純粹普遍君主制的一方手中被搶了過來,成為了宗教自由一方的工具和最強大的援軍。這就是從整個歐洲的視角看到的1688年革命,這就是它在歐洲事件總體結果中的地位,除了作為榜樣所發揮的作用及對下世紀人類思想產生的影響之外。
因此,你們看到,正如我一開始就告訴你們的,這一革命的真正意義和根本性質是試圖在世俗和精神領域內廢黜絕對權力。在革命的各個階段——截止到復辟的第一階段、截止到1688年轉折點的第二階段,無論我們從它的內部發展還是從它與全歐洲的關係來看,都能發現這一性質。
現在,留給我們研究的是同一大事——純君主制和自由探索之間的鬥爭——在歐洲大陸的發展情況,或至少是它的原因和途徑。這將是我們下一講的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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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譯者註:17世紀30年代末,英國發生了蘇格蘭人起義。英國國王查理一世為了籌措軍費,於1640年4月13日召開中斷已久的議會。在議會上,資產階級和新貴族議員要求進一步限制王權,遭查理一世拒絕,議會於5月5日解散,史稱「短期議會」。隨著蘇格蘭起義軍的不斷逼近,查理一世被迫於11月3日重新召開議會,這次議會一直延續到1653年4月,史稱「長期議會」。在這次長達13年之久的議會中,資產階級和新貴族議員形成反對派,提出並通過了處死國王寵臣斯特拉福和勞德大主教的決議,以及限制王權的《大抗議書》等議案。一般把長期議會的召開視為英國革命開始的標誌。
(2) 中譯者註:米拉波,法國政治家,法國大革命初期的核心人物。
(3) 中譯者註:丹東,法國政治家,法國大革命初期的功臣,革命政府公安委員會主席。大革命後,丹東與羅伯斯庇爾產生嚴重的思想衝突,後被革命法庭處死。
(4) 中譯者註:威斯特敏斯特位於倫敦,是英國王宮、現在的議會大廈所在地。
(5) 「五人幫」或「陰謀集團」之意,當時政府中五位核心人物的首字母組合恰好是CABAL,而該詞原本含有「陰謀集團」的含義。所以這一屆政府被稱為「卡巴爾」(CABAL)政府。
(6) 中譯者註:1688年,支持議會的輝格黨人與部分托利黨人邀請詹姆士二世的女兒瑪麗二世和時任荷蘭執政的女婿威廉三世回國執政,發動宮廷政變,推翻斯圖亞特王朝封建統治,建立了資產階級新貴族的統治,這次政變沒有流血而獲得成功,因此史稱「光榮革命」。
(7) 中譯者註:即威廉三世,荷蘭執政,其父為荷蘭執政威廉二世,其母為英國國王查理一世之女瑪麗,妻子為其表妹瑪麗二世。英國「光榮革命」後與妻子一道成為英國國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