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修文集 · 與高司諫書[1]

歐陽修 《歐陽修文集》
修頓首再拜白司諫足下[2]:某年十七時,家隨州,見天聖二年進士及第榜,始識足下姓名。是時予年少,未與人接,又居遠方,但聞今宋舍人兄弟與葉道卿、鄭天休數人者,以文學大有名,號稱得人。而足下廁其間[3],獨無卓卓可道說者[4],予固疑足下不知何如人也。 其後更十一年[5],予再至京師,足下已為御史里行,然猶未暇一識足下之面,但時時於予友尹師魯問足下之賢否,而師魯說足下正直有學問,君子人也,予猶疑之。夫正直者不可屈曲,有學問者必能辨是非,以不可屈之節,有能辨是非之明,又為言事之官,而俯仰默默,無異眾人,是果賢者耶?此不得使予之不疑也。自足下為諫官來,始得相識,侃然正色[6],論前世事,歷歷可聽,褒貶是非,無一謬說。噫!持此辨以示人,孰不愛之?雖予亦疑足下真君子也。 是予自聞足下之名及相識,凡十有四年,而三疑之。今者推其實跡而較之,然後決知足下非君子也[7]。 前日范希文貶官,後與足下相見於安道家,足下詆誚希文為人[8]。予始聞之,疑是戲言,及見師魯,亦說足下深非希文所為,然後其疑遂決。希文平生剛正,好學通古今,其立朝有本末[9],天下所共知,今又以言事觸宰相得罪,足下既不能為辨其非辜,又畏有識者之責己,遂隨而詆之,以為當黜[10],是可怪也。 夫人之性,剛果懦軟稟之於天,不可勉強,雖聖人亦不以不能責人之必能。今足下家有老母,身惜官位,懼饑寒而顧利祿,不敢一忤宰相以近刑禍,此乃庸人之常情,不過作一不才諫官爾。雖朝廷君子,亦將憫足下之不能,而不責以必能也。今乃不然,反昂然自得,了無愧畏,便毀其賢以為當黜,庶乎飾己不言之過。夫力所不敢為,乃愚者之不逮[11];以智文其過,此君子之賊也。 且希文果不賢耶?自三四年來,從大理寺丞至前行員外郎、作待制日,日備顧問,今班行中無與比者。是天子驟用不賢之人?夫使天子待不賢以為賢,是聰明有所未盡。足下身為司諫,乃耳目之官,當其驟用時[12],何不一為天子辨其不賢,反默默無一語,待其自敗,然後隨而非之?若果賢耶,則今日天子與宰相以忤意逐賢人,足下不得不言。是則足下以希文為賢,亦不免責,以為不賢,亦不免責,大抵罪在默默爾。 昔漢殺蕭望之與王章,計其當時之議[13],必不肯明言殺賢者也,必以石顯、王鳳為忠臣,望之與章為不賢而被罪也。今足下視石顯、王鳳果忠邪,望之與章果不賢邪?當時亦有諫臣,必不肯自言畏禍而不諫,亦必曰當誅而不足諫也。今足下視之,果當誅邪?是直可欺當時之人,而不可欺後世也。今足下又欲欺今人,而不懼後世之不可欺邪?況今之人未可欺也。 伏以今皇帝即位以來,進用諫臣,容納言論,如曹修古、劉越,雖歿猶被褒稱。今希文與孔道輔,皆自諫諍擢用。足下幸生此時,遇納諫之聖主如此,猶不敢一言,何也?前日又聞御史台榜朝堂,戒百官不得越職言事,是可言者惟諫臣耳。若足下又遂不言,是天下無得言者也。足下在其位而不言,便當去之,無妨他人之堪其任者也[14]。昨日安道貶官,師魯待罪,足下猶能以畫目見士大夫,出入朝中稱諫官,是足下不復知人間有羞恥事耳!所可惜者,聖朝有事,諫官不言,而使他人言之。書在史冊,他日為朝廷羞者,足下也。 《春秋》之法,責賢者備。今某區區猶望足下之能一言者,不忍便絕足下,而不以賢者責也。若猶以謂希文不賢而當逐,則予今所言如此,乃是朋邪之人爾[15],願足下直攜此書於朝,使正予罪而誅之,使天下皆釋然知希文之當逐[16],亦諫臣之一效也。 前日足下在安道家,召予往論希文之事,時坐有他客,不能盡所懷,故輒布區區,伏維幸察。不宣。 【注釋】 [1]高司諫:高若訥。官至參知政事、樞密使。 [2]頓首:叩頭。再拜:再次下拜。足下:對別人的敬稱。 [3]廁:置身於。 [4]卓卓:卓越、突出的樣子。 [5]更:經歷。 [6]正色:臉色嚴肅。 [7]決:肯定。 [8]詆誚:誹謗,譏笑。 [9]本末:如言始終。 [10]黜:罷免。 [11]逮:等到。 [12]驟:屢次。 [13]計:猜想。當時:那個時代。 [14]堪:忍受,擔當。 [15]朋邪:和姦邪之人結為朋黨。 [16]釋然:消除疑慮,完全明白的樣子。